公司倒闭了工资怎么办工人工资有谁买单?求支招?

提示您:你还未登录。
没有账号?
恭喜你获得新机会
输入好友ID
本次机会已经送出,可复制一下链接给好友!社保关系终止后,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承担_中国社会保障杂志官方网站仲裁停工期间的工资由谁承担?
保护视力色: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雅芳2012年2月入职A外资银行,担任法务助理,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2012年12月初公司无理由单方向雅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于三天后为其办理了退工手续。雅芳无奈申请劳动仲裁。2013年2月底,仲裁委裁决撤消单位原决定,双方恢复劳动关系。
&&&& 请问:雅芳在仲裁停工期间的工资由谁承担?
&&&&&&&&&&&&&&&&& A.银行&&&&&&&&&&&& B.政府
&&& 正确答案:A。《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引起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撤消单位原决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在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9 ShangHai Municipal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 电话:86-21-
邮编:200125
劳保咨询:12333 医保咨询:962218 人事咨询:
建议使用IE6.0,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找回我的咨询
问题编号手机号码
一对一咨询
一对一咨询
上一条下一条
我的咨询提醒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您好,我公司现在因无力经营面临倒闭,但欠供应商的钱怎么办?还有工人工资?如果宣布破产法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问题类型: 问题来自:福建 - 福州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5:25 咨询人:fer32
法律快车温馨提示:
您还可以输入5000字
温馨提示:使用组合键Ctrl+Enter可快速提交!发布问题、回复咨询,更加方便、及时。
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5条回复
如果真的资不抵债,可以清算后决定是否破产,建议委托律师先进性债权债务救济
回复时间: 19:19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用单位财产偿还,可组织清算。个人不另承担债务
回复时间: 17:26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VIP+版主]
可组织清算。
回复时间: 18:26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VIP+版主]
组织清算以单位财产偿还,法定代表人无责任情况下,不会被追偿
回复时间: 23:1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VIP+版主]
如果真的资不抵债
回复时间: 07:0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相关法律咨询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
民事法律-继承
请在此输入所需问题的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
问题内容应尽可能陈述清楚,详细的描述事情的经过,有利于律师对整个事情的了解,便于更精确的回答您的问题!
法律帮助指南
知识栏目推荐
知识热门文章
法律经验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公司未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职工应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减少部分有谁承担,有没有相关法律法_百度知道
公司未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职工应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减少部分有谁承担,有没有相关法律法
公司未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职工应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减少部分有谁承担,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请专业人士指教…非专业请回避
提问者采纳
按《条例》的规定,只是少报了工资数额”,不能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因作为不当(非依法交费)造成不利后果,具体法条也应有或司法解释中应有,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等等。从法理推论上一定是这样的; &nbsp,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于用人单位降低了交费额(未按职工实际工资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gt,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而工伤职工对此没有任何过错。”《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43条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并支付差额;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找到了——  一旦发生工伤,《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按照本意见第八条规定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人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降低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职工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依照《征缴条例》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给实践操作中带来混乱也在所难免; &nbsp、伤残津贴,可以补缴工伤保险费。”《白山市实施&lt。”《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并处瞒报少缴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2011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更是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缴费工资本应等于职工实际工资总额,才使得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缩水、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而承担民事责任,填补了这一空白;也或许某些专家会说2011年新《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对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从理论上讲,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数额与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因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基数不实造成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造成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是举重以明轻,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但无论如何“未参加工伤保险”与“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工伤人员的赔偿(或叫补助金)的工资标准应以本人的实际收入为标准(计算核算方法法定明确了的):“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即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 &九,不得不说是一大遗憾,或许是因为考虑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nbsp,但由于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数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廊坊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暂行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 &nbsp。  解决工伤职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差额部分的损益还应由用人单位补足、工亡职工家属缩水的工伤保险待遇,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也应该为工伤职工。”《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不应只承担行政责任:“ 企业少报职工工资:“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做出明确规定,但却将第1款予以删除;另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淄博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该职工从业期间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而工伤保险基金会严格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规定; &nbsp。  &nbsp:“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  对于工伤职工:《北京市实施&lt。&nbsp,我们只能寄希望于各省根据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地方规定时、《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在具体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精神时。单位少报工资数额和职工人数,做出了地方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nbsp,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并支付差额; &nbsp,用人单位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行政责任的同时;工伤保险条例&gt:“用人单位不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nbsp、工亡职工家属工伤保险待遇缩水的问题一些省市的地方法规是明确了的,但毕竟只是地方规章。须查一下:“由于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申报基数不实而造成工伤职工待遇降低的?  2011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取代原《工伤保险条例》第58条。  如何追回损失的利益,导致工伤职工享受不到法律规定的待遇标准,造成职工在赔偿时工伤保险机关只按缴费标准陪偿而造成的工伤人员损益部分,总是存在一定的差异,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工伤保险费征缴我看过来没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实施若干问题处理建议也没有…只是看几个相关的案例!停工留新期的工资…补助金的差额都有单位支付!但是也没有法规明确啊!
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被申请人确立的书面证明是指什么…怎么样可以拿到!谢谢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司法行政人员
其他类似问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相关知识
按默认排序
其他2条回答
公司承担的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5退休工人涨工资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