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鞭炮,花炮,这些需要什么证件吗?如果要证件办理需要多人钱?税务登记证去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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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性烟花爆竹零售申请条件变严
  日前,我区新一轮长期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已启动。与往年相比,今年长期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变严,零售点位置、面积等有了新规定。
  据了解,今年我区长期性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数量暂时控制在37家以内,且各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照往年情况看,我区有一半以上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和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今年审批原则一出,可能会导致零售点减少。&区安监局安监二科科长叶伟根说。
  申请条件变化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另外还有一个不同的地方,往年要求经营点主要负责人和经销人都要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今年要求适当放宽,只需经营点主要负责人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另一位经销人可以不获取安全资格证书,只要通过相关培训就行。&叶伟根说。
  据悉,此次报名申请工作于今日截止。报名结束后,区安监部门将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各申请经营户周边及店内现场安全条件进行初审、复审,并组织符合条件、通过审查的经营户进行烟花爆竹相关内容教育培训与考核,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发放安全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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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开办 全市销售点不超54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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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7日讯 26日,记者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许可证已经开始办理,全市共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540处。
  春节期间城市区域内零售点、乡村零售点均实行专店销售,非人员密集型场所可适时设室外临时零售摊点,零售摊点须经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全市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总量控制在540家之内,其中北三区每区各设立30处零售点。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间为日至日。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日(农历腊月二十一)至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
  申请人向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零售点人员安全生产责任险缴纳证明和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由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合格后办理季节性《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
  烟花爆竹室内零售专店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专店零售的货物应存放在柜台内,实行封闭销售。禁止在仓买、超市、食杂店、居民区院内等场所设置零售点和存放点,禁止在繁华地带设置连片临时经营零售点,禁止形成“烟花爆竹经营一条街”。
  室内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室外临时零售摊点的面积应不大于8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烟花爆竹零售专店现场储放量原则上不超过20箱;销售旺季室外临时零售点4平方米以内的原则上现场存放量不超过20箱,大于4平方米小于8平方米的现场存放量原则上不超过40箱。
  室内零售专店和室外零售点均应符合防火要求,须配备2个以上4公斤重的ABC灭火器及2个消防桶;室内不得使用取暖用煤炉、液化气灶具等明火生活设施。室内零售专店在明显位置设置规范的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语和警示牌。经营烟花爆竹单位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须经安全知识培训,并经市劳动保护教育培训中心考核合格。
   来源:
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频道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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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为东北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市统计局社情民意中心一项大规模调查显示:“燃放烟花爆竹”观念在变&逾七成市民家庭“不购买和燃放”&2013年春节期间上海没出现不利气象条件,但出现“烟花霾”,属典型人为污染
日02:53&&&来源:
原标题:市统计局社情民意中心一项大规模调查显示:“燃放烟花爆竹”观念在变 逾七成市民家庭“不购买和燃放” 2013年春节期间上海没出现不利气象条件,但出现“烟花霾”,属典型人为污染
制图:赵亮
■本报记者 徐蒙 陈玺撼
空气雾霾严重、噪声影响他人、安全存在隐患……今年春节你还会燃放烟花爆竹吗?最近上海市统计局社情民意中心通过12340电话调查专线,针对市民公共安全防范意识进行大规模调查,涉及燃放烟花爆竹、轨道交通等内容。在1830个成功样本中,超过七成市民家庭表示为了安全和避免空气污染,在春节期间不会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这显示公众的传统观点已经改变。但在可能会购买和燃放的市民中,约三成市民表示不能确定准备燃放的地点是否处于公安消防部门指定区域内。
针对调查结果,记者专门采访专家和基层干部代表,发现支持上海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呼声越来越高。有专家指出,“传统习俗”并非燃放的借口,因为如今的燃放方式已经变味,并非古俗。
市民支持是立法基础
调查显示,74.5%的受访市民家庭表示春节期间不会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另有25.5%的市民家庭表示会或不确定。其中,17.5%的市民家庭表示肯定会。
“对于全面禁燃的法规,现在上海已经具有了相当的社会基础,人们对燃放危害性的认识越来越高。”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专家邹荣教授指出,1994年制定的现有条例随着情况的发展变化,已经不适应燃放愈演愈烈的现状,也不适应公众对噪声、安全和环保关注的变化,上海非常有必要启动全面禁燃的立法程序。当然立法前可以先做民意调查,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同时近年来现有法规执行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经验,可以为立法提供参考。
环境污染成为不少市民反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理由。对此,市环境科学学会大气分会副主任魏海萍表示,2013年春节期间上海“烟花霾”的形成中,每个燃放者都是污染的制造者和贡献者;当时上海没有出现不利气象条件,属于典型的人为污染日;虽然仅初一和初五两天“烟花霾”,但在全年124天污染天里,已经占到了1.6%。
调查还显示,在表示可能会购买和燃放的市民家庭中,67%的市民家庭表示在购买烟花爆竹时会查看销售点的许可证,但另有33%的市民家庭表示不会或不确定,其中28.5%表示肯定不会。对此,基层干部普遍建议需要在生产销售的源头上进行控制。浦东周浦镇姚桥村书记顾正清表示,对于质量差的烟花爆竹、甚至一些假冒伪劣产品,要严禁流入市场,同时春节期间的临时销售摊点尽量不要批准设立。
法规执行需要加强
虽然上海从1994年就出台地方性法规限制烟花爆竹燃放,但一方面市民对此知晓度不高,另一方面近年来这一法规执行存在种种“老大难”问题,亟待突破。调查显示,在表示可能会购买和燃放的市民家庭中,69.1%的市民家庭表示能够确定燃放地点处于公安消防部门指定区域内,但另有30.9%的市民家庭表示不能确定。
对于燃放区域问题,闵行古美七村总支书记李倩表示,从全市和基层两个层面,都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对禁燃区域心中有数。静安曹家渡街道四和花园居委会主任陈慧芳表示,目前在老城区、特别是一些通道密集的居民区内,应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处于燃放区域内的新建居民区,也可考虑增加燃放烟花爆竹点,引导居民在固定的、安全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养成良好的习惯。
邹荣表示,从处罚角度看,不管是执行现有法规,还是立法后的执行,都要突破单纯罚款的手段。仅仅是罚钱,人们燃放时准备一小笔罚款,违法成本很低,不足以消除违法状态。建议除罚款之外,可以要求因燃放造成环境破坏的人,通过清扫、修补来恢复环境,增加违法人的负担,从而减少违法状态。执法中发现难、法不责众也是近年来的问题,可以发动群众,充分依托群众力量检举违法行为,同时坚决地依法处理、严格执法。
行政手段之外的办法
“任何事情都存在隐患,现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确实越来越严重,但光靠行政手段也不能完全解决。”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陈勤建表示,过年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年初五迎财神,是自古就有的习俗。但古代一般是“爆竹三声迎新年”,也就是点燃竹子,象征性地响三下表达心愿,迎接新年,根本不像现在这样随意乱放。烟花方面,唐宋之后兴起,也只有官府会放,民间既没条件,也不允许随意燃放。
陈勤建指出,现今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根本不是过去的民俗,而是一种乱象。因此,从回归民俗、发扬民俗的角度出发,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反而应该改变,更不该成为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借口。
闸北天目西街道和泰居民区总支书记王景妹表示,可以通过学校老师要求同学回家告诉父母,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到指定安全的地方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小手搀大手’、通过子女督促父母的方法非常有效,孩子的荣誉感很强,也可以从小在他们心中播下安全和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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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78910春节期间北京将有两次降雪 气象条件不宜燃放烟花爆竹
新华网北京2月7日电(记者 倪元锦)北京市气象局7日根据最新气象信息预计,春节期间(9日至15日)北京地区将迎来两次降雪天气过程,其余时间以晴到多云为主,但风力不大,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除夕夜大部分城区的气象条件不适宜燃放烟花爆竹。
据北京市气象台首席预报员孙继松介绍,春节期间,北京市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白天最高气温4°C至-1°C,夜间最低气温-4°C至-7°C,且呈现“前低后高”趋势,9日至11日,北京地区空气能见度略低,为1公里至3公里。
孙继松说,10日至11日(初一夜间至初二)和14日(初五)将有小雪或零星小雪,13日(初四)有3-4级偏北风,其余大部分时间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但风力不大,利于出行及春运,却不利于污染物扩散。
北京市专业气象台于5日首次推出“烟花爆竹燃放气象指数”,根据风、湿度和降水等气象要素,将“适宜”燃放、“不太适宜”燃放、“不适宜”燃放依次分为1、2、3级。
“按照区县划分,9日除夕夜,北京市五环以内以及朝阳区、房山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平谷区的燃放气象指数为‘3级不适宜’,西北部地区为‘2级不太适宜’,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孙继松说。
根据7日发布的“北京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气象指数”,9日(除夕)至12日(初三)总体为2级“不太适宜”燃放,13日(初四)为3级“不适宜”燃放,14日(初五)至15日(初六)为2级“不太适宜”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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