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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指南
一、参保登记程序首次参保的农村居民需向户籍所在村(社区)填报《萧山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由所在村(社区)核实后统一填写《萧山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花名册》并报送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经确认后以村(社区)为单位于每月25日前到区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发给《萧山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二、缴费程序缴纳当年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请携带《萧山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萧山农村合作银行的缴费服务网点(网点名称附后)办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按月代扣代缴手续。应缴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由萧山农村合作银行在每月25日后从参保人员开设的存款账户中按月扣缴,必须保证在存款账户中留足每月应扣的存款金额,不足时应及时补存。缴纳非当年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或一次性缴纳15年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请直接到区社保中心二楼办事大厅或所属临浦、瓜沥办事处办理缴费手续。三、缴费标准2008年萧山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195.5元/月,全年为2346元。其中个人缴费117.3元/月,全年为1407.6元。6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老年居民一次性补缴15年的金额为35190元,其中个人一次性承担21114元。四、服务网点名录营业部专柜(城厢街道人民路258号)营业部新世纪分理处(域厢街道新世纪广场C座)城厢支行(城厢街道西河路)城厢支行拱秀路分理处(城厢街道拱秀路38-40号)银发支行(城厢街道人民路195号)城南支行(城厢街道萧然南路512号)裘江支行(城厢街道通惠路298号)城北支行(北干街道五七路口)城北支行西门分理处(城厢街道萧西路60号)宁围支行(宁围镇生兴路口)临浦支行(临浦镇峙山西路)闻堰支行(闻堰镇新市街口)义桥支行(义桥镇东方路)河上支行(河上镇伟民村)楼塔支行(楼塔镇直街)浦阳支行(浦阳镇尖山桥头)靖江支行(靖江镇)南阳支行(南阳镇南虹路)河庄支行(河庄镇)新湾支行(新湾镇盛陵路)头蓬支行(义蓬镇河西路)义盛支行(义蓬镇农民路)坎山支行(坎山镇武萧路)党山支行(党山镇为民路)党湾支行(党湾镇卫东桥)益农支行(益农镇赵家湾)瓜沥支行(瓜沥镇东灵路)石岩支行(蜀山街道金西村)新塘支行(新塘街道塘里陈村)衙前支行(衙前镇凤凰村)红山支行(红山农场)新街支行(新街镇府前街)进化支行(进化镇王家村)所前支行(所前镇来苏)戴村支行(戴村镇人民路)五、咨询服务如您想进一步了解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有关事项,可拨打电话:0133(资料内容如有误差,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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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萧山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指南
一、参保登记程序首次参保的农村居民需向户籍所在村(社区)填报《萧山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由所在村(社区)核实后统一填写《萧山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花名册》并报送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经确认后以村(社区)为单位于每月25日前到区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发给《萧山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二、缴费程序缴纳当年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请携带《萧山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萧山农村合作银行的缴费服务网点(网点名称附后)办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按月代扣代缴手续。应缴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由萧山农村合作银行在每月25日后从参保人员开设的存款账户中按月扣缴,必须保证在存款账户中留足每月应扣的存款金额,不足时应及时补存。缴纳非当年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或一次性缴纳15年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请直接到区社保中心二楼办事大厅或所属临浦、瓜沥办事处办理缴费手续。三、缴费标准2008年萧山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195.5元/月,全年为2346元。其中个人缴费117.3元/月,全年为1407.6元。6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老年居民一次性补缴15年的金额为35190元,其中个人一次性承担21114元。四、服务网点名录营业部专柜(城厢街道人民路258号)营业部新世纪分理处(域厢街道新世纪广场C座)城厢支行(城厢街道西河路)城厢支行拱秀路分理处(城厢街道拱秀路38-40号)银发支行(城厢街道人民路195号)城南支行(城厢街道萧然南路512号)裘江支行(城厢街道通惠路298号)城北支行(北干街道五七路口)城北支行西门分理处(城厢街道萧西路60号)宁围支行(宁围镇生兴路口)临浦支行(临浦镇峙山西路)闻堰支行(闻堰镇新市街口)义桥支行(义桥镇东方路)河上支行(河上镇伟民村)楼塔支行(楼塔镇直街)浦阳支行(浦阳镇尖山桥头)靖江支行(靖江镇)南阳支行(南阳镇南虹路)河庄支行(河庄镇)新湾支行(新湾镇盛陵路)头蓬支行(义蓬镇河西路)义盛支行(义蓬镇农民路)坎山支行(坎山镇武萧路)党山支行(党山镇为民路)党湾支行(党湾镇卫东桥)益农支行(益农镇赵家湾)瓜沥支行(瓜沥镇东灵路)石岩支行(蜀山街道金西村)新塘支行(新塘街道塘里陈村)衙前支行(衙前镇凤凰村)红山支行(红山农场)新街支行(新街镇府前街)进化支行(进化镇王家村)所前支行(所前镇来苏)戴村支行(戴村镇人民路)五、咨询服务如您想进一步了解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有关事项,可拨打电话:0133(资料内容如有误差,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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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国土信息2010第2期
发表时间:
萧山国土信息
(总第53期)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办公室编&&&&2010年2月28日
●工作动态
★国土萧山分局召开2010年新春工作部署会
★2010年前二月经营性土地成交达51.1378亿元
★地籍科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试点权属调查工作
★各国土所认真传达学习局机关新春工作部署会精神
★春节期间衙前镇四管齐下实现违建“零增长”
●经验交流
★村委会出租集体建设用地是否违法?
———国土萧山分局网址:———
●工作动态
国土萧山分局召开2010年新春工作部署会
一年之计在于春,日(正月初七),虎年上班第一天,国土萧山分局召开新春首次工作会议,精心谋划部署新年工作,局党委全体成员及各国土所所长、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晓福做重要讲话,副局长徐芳主持会议。
徐晓福局长在讲话中认真分析了2010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他指出,2010年将是应对金融危机实现重大转折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冲刺之年,也是萧山转危为机、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外部环境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很多。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也异常严峻,压力很大,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需求持续上升,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二是违法问责全面启动,管理秩序面临重大考验;三是改革探索全面推进,把控改革方向难度很大;四是群众诉求日益增多,维权维稳压力进一步增大;五是土地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大;六是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任务繁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徐晓福局长强调,针对2010年国土资源工作的形势任务,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落实,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依法行政,狠抓落实,更加积极主动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更加严格规范管理、落实两个“最严格”制度,更加自觉转变作风、提高干部队伍执行能力,保增长、保红线,努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萧山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同时,要做到“三个认真、六个更加注重”。所谓“三个认真”就是:一是要认真听;二是要认真议;三是要认真干。所谓“六个更加注重”就是:一是更加注重解放思想;二是更加注重调查研究;三是更加注重依法行政;四是更加注重统筹协调;五是更加注重干净干事;六是更加注重领导带头。
徐晓福局长要求,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必须增强信心,牢固树立“全省创优、全市一流”的思想意识。要锲而不舍、增强信心;要真情实干、争先创优;要团结和谐、互担责任。
徐晓福局长强调,在干好全年工作的同时,要着眼当前,认真抓好重点工作落实。一是要抓好各项工作目标的制订;二是要抓好“两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三是要抓好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四是要抓好行政执法工作;五是要抓好新一年土地指标分解方案工作;六是要抓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七是要抓好国土资源十大课题调研工作。
国土资源关系国计民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使命神圣,形势催人奋进,责任重于泰山。徐晓福局长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在新的一年里切实推进萧山国土资源各项事业的发展。
&&&&&&&&&&&&&&&&&&&&&&&&&&&&&&&&&&&&&&&&&(局办公室)
2010年前二月经营性土地成交达51.1378亿元
2月5日,萧储(2009)48号、49和萧储(2010)01号地块拍卖会在金马饭店举行,至此,2010年我区已成功举行经营性土地拍卖会6次,出让经营性用地10宗,总面积943亩,总成交额51.1378亿元。
萧储(2009)48号地块,位于义蓬街道横一线西侧、义府大街南侧,出让面积81221平方米,约合121.83亩,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容积率1.8-2.2,出让起始价为1.8275亿元,经过29轮竞拍,由杭州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4.5亿元竞得,溢价率146.24%;萧储(2009)49号地块,位于义蓬街道横一线西侧、义蓬路北侧,出让面积121572平方米,约合182.36亩,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容积率1.8-2.2,出让起始价为2.7354亿元,经过16轮竞拍,由杭州金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6.666亿元竞得,溢价率143.69%。萧储(2010)01号地块,位于坎山镇坎山大道以北、商贸路以西,出让面积60786.6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商服(含宾馆)用地,出让起始价1.4316亿元,由杭州远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432亿元竞得。
同时,2月4日,萧储(2009)54号地块拍卖会在蓝天宾馆举行,终由杭州高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4亿元将该地块纳入囊中,萧储(2009)54号地块位于萧山开发区市北西部区块、中心路以南、西一路以东、建设二路以北、明星路以西,地块总面积100.38亩,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容积率:住宅1.5-2.2、商业1.4-1.8。该地块周边交通便利,毗邻杭州湾信息港,地形规整,此次拍卖会吸引了、杭州高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司、杭州金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中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6家区内外实力房产商竞拍,以6.625亿元起拍,经过21轮激烈竞争,在14亿元落槌。该地块成交平均地价1395万元/亩,楼面地价9509元/平方米,溢价率达111.32%。
根据目前已成交情况来看,我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国家房地产、金融调控措施频出的大环境下,只要地块周边开发成熟、地块自身条件好,我区土地出让工作还是倍受房产商青睐,参与每次竞拍的企业数量都在10家左右。二是受国家宏观调整政策和房地产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影响,房地产企业拿地逐渐趋向理性,每宗土地基本上都是在竞拍20轮左右成交,和去年下半年几十轮、甚至上百轮的竞拍力度有所减缓。三是镇街做地推地取得显著成效,2010年已出让的10宗地块中,镇街占了6宗(不包括钱江世纪城·宁围镇),其中党山镇1宗,义蓬街道4宗,坎山镇1宗,尤其是义蓬街道由于收储土地多,经营性土地的出让工作效果明显,出让金已达12.4858亿元。建议各镇街,尤其是组团镇应借助大江东开发的有利契机,继续加大土地收储出让力度,为推进萧山城市化建设提供土地和资金保障。
下一阶段,该局将按照区国土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市场情况,进一步加大做地推地力度,适时推出新地块,确保2010年土地出让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土地储备中心)
地籍科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试点权属调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妥善处理我区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9日,地籍科会同有关国土所到宁围镇、靖江街道两个试点镇街进行权属调查工作动员,在镇(街道)、村的全力配合下,试点村顺坝村和甘露村分成多个调查小组,并将本村分成几个区块,每个区块由村小组组长负责,最后由村主任和驻镇土管员进行审核,地籍科也将全程参与权属调查工作,抓紧利用春节前后大家都在本村的有利时机,尽快完成该项工作任务,为下一步出台宅基地管理政策做好准备。
&&&&&&&&&&&&&&&&&&&&&&&&&&&&&&&&&&&&&&(地籍管理科)
各国土所认真传达学习局机关新春工作部署会精神
临浦国土所在21日上午召开节后收心会,徐洲副局长到会指导工作。在听取临浦所节日期间的工作汇报和今后的工作打算后,徐局肯定了临浦所在过去一年中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存在的不足,对新的一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趋势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和预测,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调整心态,进入角色,将100%的心思和精力转移到工作上来,开好头、起好步;二是要着眼当前,认真抓好重点工作落实:抓好各项工作目标的制订、抓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抓好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抓好行政执法工作、抓好国土资源调研工作;三是要注重廉洁建设,打造一支廉洁队伍。认真执行“十条禁令”,&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证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
宁围国土所根据分局工作部署会议的精神,在结束春节假期后,立即做到了“人员、思想、精力、工作”四到岗。并且在所部召开了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局会议内容。2010年是国土管理工作任务艰巨的一年,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违法问责制全面启动,群众需求使得维权维稳压力更大,反腐倡廉队伍建设更显重要。在这样艰巨的环境下,我们宁围所任重道远,要做到着眼当前、抓好落实、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会议还制定了当前工作的重点要求:归档整理,做好档案的规划化。做好巡查执法工作。抓紧完成卫片工作。制定落实工作目标。及时上报新一轮土地规划初稿。结合各乡镇实际,做好调查研究。宁围所&&贺初白
义盛国土所于2月21日上午,召开新年工作部署会议,王依福副局长对我所2009年取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对2010年的工作突出了三点要求。会上,钱正法所长首先传达了徐晓福局长在分局召开2010年新春工作部署的会议精神,其次对2010年的工作计划提出了四个“更加”:一是更加服务好当地,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二是更加爱岗敬业,树立责任意识;三是更加理清思路,树立创新意识;四是更加严于律己,树立品德意识。同时对10年的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工作安排:1、尽快做好市级卫星遥感的资料收集和查处工作;2、配合各镇街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抓好日常巡查工作;4、切实做好信访工作;5、做好各自岗位的份内工作。最后,王依福副局长对我所提出了三要求:一、要做到人到岗、心到岗、力到岗、效到岗;二、新的一年要定目标、定计划;三、突出重点工作。
&&&&&&&&&&&&&&&&&&&&&&&&&&&&&&&&&&&&&&&(办公室综合)
春节期间衙前镇四管齐下实现违建“零增长”
衙前镇地处萧山区城郊结合部,随经济发展及城镇化的推进,土地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历年春节期间都是违建高峰期,为遏制春节期间偷建、抢建行为,加强土地管理,衙前镇党委高度重视控违拆违工作,四管齐下,措施坚决,春节期间实现违建“零增长”。
一、未雨绸缪,出台政策
衙前镇党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在春节前期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暂停农村私人建房审批,暂停异地新建,待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再启动。并将《通知》下发到衙前镇各村,要求村级组织做好宣传工作。同时,镇电视、广播反复播放《通知》,营造氛围。
二、村级联动,加强监管
在春节前期,衙前镇党委分头召开村书记、主任、国土员、镇机关干部会议,就春节期间的控违拆违工作做了详实部署,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要求村级组织充分发挥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负责本辖区内土地的监管,做到延伸触角,关口前移,实现违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
三、落实责任,加强巡查
针对春节期间控违工作实际,衙前镇严格进一步明确巡查重点区域,落实巡查责任,从书记、镇长到一般机关工作人员都编入巡查队伍,确保巡查力量。镇城建监察中队人员春节期间实行轮休制,确保动态巡查不间断,将巡查机制落到实处。
四、严格执法,强力拆违
春节前夕,衙前镇集中力量对明华等村的违建实行强制拆除,同时也组织召开了拆违现场会,参与人数达300余人。据统计,2010年的头两个月,衙前镇已查处违建34起,拆除及责令停止违建4930平方米。其中春节期间,发出停建通知书5份,制止新违建5处,将违建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了新违建“零增长”。
&&&&&&&&&&&&&&&&&&&&&&&&&&&&&&&&(城厢国土所:陈洁良)
◆&萧山区2009年度矿山统计年报工作基本完成。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要求,我区2009年度有17家持证矿山需完成矿产资源统计(即矿山统计年报)工作。根据09年度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报告和实际开采情况,各有关矿山企业填写并上报了《09年度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统计数字显示,全区09年度共消耗矿产资源约1500万吨,工业总产值约1.5亿元,上缴矿产资源补偿费140万元。目前,有关统计工作基本完成,统计年报将上报市局汇总。
◆&春节刚过,当人们还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工业用地招拍挂工作已经热火朝天地忙碌开了,&正月初九下午14.30分,萧土工出&]号共13宗土地全部顺利成交,迎来首个“开门红”,地块位于义桥、进化、瓜沥、开发区,面积165亩,成交额4472万元。
◆&新年第一个月,国土局用地审批窗口在去年获得中心年度红旗窗口的基础上,首月又现开门红,被评为月度红旗窗口,为今年整年度创建红旗窗口开个头彩。
◆&益农镇打响节后拆违第一仗。2月23日是春节上班的第四天,益农镇人民政府联合监察中队、派出所、村镇建设办、瓜沥国土所等30余人,对星联村、东联村、五六二村7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拆除面积达1170平方米,使违章建筑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打响了2010年拆违工作的第一仗。
●经验交流
村委会出租集体建设用地是否违法?
《法制周刊》编辑部:
2008年3月,我县北赵村村委会将本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以合同出租的形式,出租给本村四户村民用于养殖,合同规定,可以建四间5米宽6米长的住房,租金一亩2万元,租期30年。2009年10月,群众向我局举报以上四户未经批准建永久性住房。
我局经立案调查,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和第七十三条,决定没收北赵村村委会8万元违法所得,并处50%以下罚款,对以上四户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处罚款。但对方辩称,他们不是转让而是出租行为,且村委会出租给四户村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养猪,应属于农业建设,不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规定,应撤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而我局认为,出租行为也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的“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中的规定。也就是说出租是转让的一种情形,并且双方合同中约定“可以建住房”,此土地实际占用性质就是永久性占用。
请问,转让和出租有何不同?这宗案件是适用《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还是第六十三条?
山东省庆云县国土局监察科姜建臻&张建勋: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来信反映的行为该如何定性。按照国土资源部组织编写的《土地管理法释义》一书的学理解释,所谓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或者本法规定的经营管理人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所谓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通过交易方式将集体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所谓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或者本法规定的经营管理人及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权人将集体土地交由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对照上述概念,我们不难发现,来信提到的情况无论从内容要件还是从形式要件分析,均符合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构成条件,因此村委会的行为是出租而不是出让,也不是转让。
其次,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村委会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否违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单纯考虑这条规定,村委会的行为构成违法。但按照2006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第六项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也就是说,国务院的文件对现状集体建设流转在政策上已经放宽,因此,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村委会的行为并不违法。
再其次,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问题。&由于村委会出租的是现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第六项的规定,其行为并不构成违法,因此,对村委会并不能进行处罚。但由于该村四户村民以承包名义进行住房建设,未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无供地批准手续),属于非法建住宅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给行政处罚。
至于村民因村委会在协议中规定本不属其职责范围内的允许建房的内容,由此给村民造成损失,可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加以解决。
&&&&&&&&&&&&&&&&&&&&&&&&&&&&&(摘自:中国国土资源网)
送:省国土资源厅,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区四套班子领导。
发:区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党委书记、镇长(主任)、人大主席、
&&&&国土分管领导,国土行风监督员,各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市政府召开土地执法专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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