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是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是职工个人

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当前信息: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你好,我是2012年1月份生BB,顺产,生育津贴是不是x98=11138元是否社保局发放单位,单位是否全额发放给我。
生育津贴是发放给用人单位的,而不是个人,作为用人单位给生育职工发放产假工资的损失补偿。由用人单位在月里到社保办事处申领。如果生育津贴高于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则由用人单位给职工补足差额。 生育津贴计算办法为:以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21.75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内所含的工作日天数。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每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工资总额平均数除以其每月参保职工数的平均数确定。2011年7月至日为追溯期,此间以为2472元作为基数计算。
您是第位来访者
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东路45号
咨询电话:5
技术支持:
建议使用分辨率 、IE5.5以上版本浏览未上险女职工生育津贴由单位支付_新华湖北
您现在的位置: >
未上险女职工生育津贴由单位支付
11:50:12来源:
东方财富网【】
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内,在多家单位打工,生育生活津贴如何计算?日前,有关部门就生育津贴标准、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待遇、生育保险争议仲裁时效等问题作出明确答复。
生育津贴标准以何为基数计算?
此次出台的解释明确,日前,生育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日后,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市政府出台的生育保险政策通知规定,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生育津贴按300%计发,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其月生育生活津贴如何计算?
此次出台的解释规定,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此前出台的一系列规定明确,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流产了,生育生活津贴由谁支付、如何支付?
新近出台的解释明确,未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和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要求支付生育生活津贴差额的仲裁时效,从何时起计算?
女职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生育生活津贴差额的,从领取津贴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谢克伟)
(编辑:魏静)
相关新闻:
新华网湖北频道诚邀广大网友投稿,您可以用相机或手机记录下身边的感人故事,精彩瞬间。
请将作者、拍摄时间、地点和简要说明连同照片发给我们,我们将精选其中的好图、美图在页面上展示,让所有新华网友共赏。号外:日开始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部分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 丫丫网 十月怀胎版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javascript,会导致您不能正常的浏览网页。[&&]
上海丫丫网
"注册丫丫网,免费获取为你量身定制的育儿指南信息。"
选择预产期或宝宝生日:
已经注册,
#1&&|&& 21:37
来自: 黄浦 老西门街道)
刚刚在别的论坛上面看见一则针对从今年7月1日开始调整生育保险金的申领基数的最新消息。
旧闻是:从今年7月1日开始,生育保险金的申领基数由原来按照个人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新闻是: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部分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不知道这则消息是不是真的,据说最近社保局的生育保险金领取暂停了,要过两个月才能领。
我们单位是加工行业,大部分工人都是外劳力,他们的工资是和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看齐的,要给他们一平均的话,说不定这个基数还不到上海市平均工资呢。要是真的单位给补足的话也烦的,老板的脸色肯定要不好看了。
下面是我复制过来的细则:
四、生育保险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2、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3、生育津贴按照当月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010年上海市的基本工资是3896元)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注:依据《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得降低三期女职工待遇。故,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部分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2&&|&& 22:04
来自: 宝山 顾村镇)
谢谢了,正好有用哦。
#3&&|&& 11:01
来自: 宝山 大场镇)
谢谢 !不过感觉调整后的金额明显会少于以前可以申领的数字。而且公司是否愿意告知这个金额呢?又无法确定数字的真实性。只能给多少,拿多少啦。
#4&&|&& 12:20
来自: 浦东 川沙新镇)
如果这样就好了,这个消息确切吗?
#5&&|&& 12:32
来自: 普陀 长征镇)
真的假的啊,表示怀疑
#6&&|&& 12:45
来自: 长宁 仙霞新村街道)
希望是真的哦
#7&&|&& 12:53
来自: 长宁 北新泾街道)
不是说最低基数还是原来的2893吗?难道之后申领的话是按照2010年上海市的基本工资是3896元来领取吗?
#8&&|&& 14:34
来自: 黄浦 老西门街道)
现在7月份之后生的MM,去社保局办理都吃了闭门羹,说要到10月份之后再打电话去问。广州已经出台细则明确要企业支付差额了。上海难道还在研究细则?
#9&&|&& 14:44
来自: 长宁 江苏路街道)
公司人事部的领导和我说
这次政策变化大致就这样了 只是细则还没完善 因为现在社保的人在搞那个外地人城保的东西
10月 细则出台 就可以了
对于我这种刚刚工作满一年的 新政策 很帮忙 而且我们公司加金很高的 嘻嘻
#10&&|&& 15:54
来自: 徐汇 斜土路街道)
是真的就好了!就担心我们单位到时候钻空子不补啊!
#11&&|&& 17:10
来自: 浦东 高行镇)
但愿是真的呢,我可不想休产假还变相的减工资
#12&&|&& 18:07
来自: 嘉定 真新新村街道)
现在没有细则出来,单位肯定会推掉的
今日热门话题
您还没有登录丫丫网,请先或者。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 & & 天津城镇职工生育津贴调整 按用人单位平均工资计算
天津城镇职工生育津贴调整 按用人单位平均工资计算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维护参保职工生育保险权益,市人力社保局昨日发布《关于调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通知》,就调整天津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标准有关部门发出通知: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人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4计算。生育津贴发放按以下标准计: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遇有下列情况时,增加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调整后的计发标准改变了以前采取的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数额除以30.4的计算方法,改为采用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同时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增加了8天的生育津贴。该标准自日(含)起执行。日(含)以后生育或终止妊娠,已计发的生育津贴低于本通知规定标准的,应按本通知标准予以补发。●【往下看,下一页更精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
生育保险相关
最新生育保险
最热生育保险
大家都在看
娱乐热点推荐
厦门百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钟林路12号海沧商务大厦28楼
版权所有 闽ICP备号-23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女职工生育津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