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品大全企业全产品计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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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财政部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kjs./zhengwuxinxi/zhengcefabu/492.html
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
财会[2013]17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自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本制度的企业不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财政部
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doc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 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 企业一般应当按月编制产品成本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生产成本、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产品成本及其变动情况等。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八条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九条 制造企业一般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一)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产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产品品种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小批单件生产产品的,一般按照每批或每件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三)多步骤连续加工产品且管理上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每种(批)产品及各生产步骤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产品规格繁多的,可以将产品结构、耗用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基本相同的产品,适当合并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条 农业企业一般按照生物资产的品种、成长期、批别(群别、批次)、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劳务作业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一条 批发零售企业一般按照商品的品种、批次、订单、类别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二条 建筑企业一般按照订立的单项合同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单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同分立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对象。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的,按合同合并的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三条 房地产企业一般按照开发项目、综合开发期数并兼顾产品类型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四条 采矿企业一般按照所采掘的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企业以运输工具从事货物、旅客运输的,一般按照航线、航次、单船(机)、基层站段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从事货物等装卸业务的,可以按照货物、成本责任部门、作业场所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从事仓储、堆存、港务管理业务的,一般按照码头、仓库、堆场、油罐、筒仓、货棚或主要货物的种类、成本责任部门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六条 信息传输企业一般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电信增值业务和其他信息传输业务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七条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科研设计与软件开发等人工成本比重较高的,一般按照科研课题、承接的单项合同项目、开发项目、技术服务客户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合同项目规模较大、开发期较长的,可以分段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八条 文化企业一般按照制作产品的种类、批次、印次、刊次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九条 除本制度已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应当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企业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第八条至第十九条规定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进行产品成本核算。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还可以按照现代企业多维度、多层次的管理需要,确定多元化的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多维度,是指以产品的最小生产步骤或作业为基础,按照企业有关部门的生产流程及其相应的成本管理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组合出产品维度、工序维度、车间班组维度、生产设备维度、客户订单维度、变动成本维度和固定成本维度等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
   多层次,是指根据企业成本管理需要,划分为企业管理部门、工厂、车间和班组等成本管控层次。
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成本的经济用途和生产要素内容相结合的原则或者成本性态等设置成本项目。
   第二十二条 制造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是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燃料和动力,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和动力。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第二十三条 农业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机械作业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是指种植业生产中耗用的自产或外购的种子、种苗、饲料、肥料、农药、燃料和动力、修理用材料和零件、原材料以及其他材料等;养殖业生产中直接用于养殖生产的苗种、饲料、肥料、燃料、动力、畜禽医药费等。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
   机械作业费,是指种植业生产过程中农用机械进行耕耙、播种、施肥、除草、喷药、收割、脱粒等机械作业所发生的费用。
   其他直接费用,是指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机械作业费以外的畜力作业费等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应摊销、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运输费、灌溉费、固定资产折旧、租赁费、保养费等费用。
   第二十四条 批发零售企业一般设置进货成本、相关税费、采购费等成本项目。
   进货成本,是指商品的采购价款。
   相关税费,是指购买商品发生的进口关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等。
   采购费,是指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整理费、合理损耗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商品采购成本的费用。采购费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第二十五条 建筑企业一般设置直接人工、直接材料、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建筑企业将部分工程分包的,还可以设置分包成本项目。
   直接人工,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给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以及在施工现场直接为工程制作构件和运料、配料等工人的职工薪酬。
   直接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其他材料以及周转材料的租赁费和摊销等。
   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使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按照规定支付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等。
   其他直接费用,是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搬运费、材料装卸保管费、燃料动力费、临时设施摊销、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以及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的为订立建造承包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企业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分包成本,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分包,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价款。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企业一般设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借款费用等成本项目。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费用、安置及动迁费用、回迁房建造费用等。
   前期工程费,是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政府许可规费、招标代理费、临时设施费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咨询论证费、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主体建筑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及精装修费等。
   基础设施建设费,是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讯、照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智能化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景观环境工程费用等。
   公共配套设施费,是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等。
   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工程监理费、造价审核费、结算审核费、工程保险费等。为业主代扣代缴的公共维修基金等不得计入产品成本。
   借款费用,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房地产企业自行进行基础设施、建筑安装等工程建设的,可以比照建筑企业设置有关成本项目。
   第二十七条 采矿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是指采掘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添加剂、催化剂、引发剂、助剂、触媒以及净化材料、包装物等。
   燃料和动力,是指采掘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各种固体、液体、气体燃料,以及水、电、汽、风、氮气、氧气等动力。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采矿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
   间接费用,是指为组织和管理厂(矿)采掘生产所发生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保险费、办公费、环保费用、化(检)验计量费、设计制图费、停工损失、洗车费、转输费、科研试验费、信息系统维护费等。
   第二十八条 交通运输企业一般设置营运费用、运输工具固定费用与非营运期间的费用等成本项目。
   营运费用,是指企业在货物或旅客运输、装卸、堆存过程中发生的营运费用,包括货物费、港口费、起降及停机费、中转费、过桥过路费、燃料和动力、航次租船费、安全救生费、护航费、装卸整理费、堆存费等。铁路运输企业的营运费用还包括线路等相关设施的维护费等。
   运输工具固定费用,是指运输工具的固定费用和共同费用等,包括检验检疫费、车船使用税、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租赁费、备件配件、保险费、驾驶及相关操作人员薪酬及其伙食费等。
   非营运期间费用,是指受不可抗力制约或行业惯例等原因暂停营运期间发生的有关费用等。
   第二十九条 信息传输企业一般设置直接人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业务费、电路及网元租赁费等成本项目。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信息传输服务的人员的职工薪酬。
   业务费,是指支付通信生产的各种业务费用,包括频率占用费,卫星测控费,安全保卫费,码号资源费,设备耗用的外购电力费,自有电源设备耗用的燃料和润料费等。
   电路及网元租赁费,是指支付给其他信息传输企业的电路及网元等传输系统及设备的租赁费等。
   第三十条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一般设置直接人工、外购软件与服务费、场地租赁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差旅费、培训费、转包成本、水电费、办公费等成本项目。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的人员的职工薪酬。
外购软件与服务费,是指企业为开发特定项目而必须从外部购进的辅助软件或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场地租赁费,是指企业为开发软件或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租赁场地支付的费用等。
转包成本,是指企业将有关项目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支付的费用。
   第三十一条 文化企业一般设置开发成本和制作成本等成本项目。
   开发成本,是指从选题策划开始到正式生产制作所经历的一系列过程,包括信息收集、策划、市场调研、选题论证、立项等阶段所发生的信息搜集费、调研交通费、通信费、组稿费、专题会议费、参与开发的职工薪酬等。
   制作成本,是指产品内容制作成本和物质形态的制作成本,包括稿费、审稿费、校对费、录入费、编辑加工费、直接材料费、印刷费、固定资产折旧、参与制作的职工薪酬等。电影企业的制作成本,是指企业在影片制片、译制、洗印等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剧本费、演职员的薪酬、胶片及磁片磁带费、化妆费、道具费、布景费、场租费、剪接费、洗印费等。
   第三十二条 除本制度已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应当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企业确定成本项目。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第二十一条至第三十二条规定确定产品成本核算项目,进行产品成本核算。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还可以按照现代企业多维度、多层次的成本管理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有关成本项目进行组合,输出有关成本信息。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三十四条 企业所发生的费用,能确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按照所对应的产品成本项目类别,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以正常生产能力水平为基础,按照资源耗费方式确定合理的分配标准。
   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根据产品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结转成本。
   第三十五条 制造企业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能够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否则应当按照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制造企业外购燃料和动力的,应当根据实际耗用数量或者合理的分配标准对燃料和动力费用进行归集分配。生产部门直接用于生产的燃料和动力,直接计入生产成本;生产部门间接用于生产(如照明、取暖)的燃料和动力,计入制造费用。制造企业内部自行提供燃料和动力的,参照本条第三款进行处理。
   制造企业辅助生产部门为生产部门提供劳务和产品而发生的费用,应当参照生产成本项目归集,并按照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辅助生产部门之间互相提供的劳务、作业成本,应当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交互分配。互相提供劳务、作业不多的,可以不进行交互分配,直接分配给辅助生产部门以外的受益单位。
   第三十六条 制造企业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按照合理的分配标准按月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企业可以采取的分配标准包括机器工时、人工工时、计划分配率等。
   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在开工期间进行合理分摊,连同开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一并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
   制造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特点和条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作业成本法对不能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进行归集和分配。
   第三十七条 制造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联产品、副产品的工艺要求,选择系数分配法、实物量分配法、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等合理的方法分配联合生产成本。
   第三十八条 制造企业发出的材料成本,可以根据实物流转方式、管理要求、实物性质等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算。
   第三十九条 制造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按成本计算期结转成本。制造企业可以选择原材料消耗量、约当产量法、定额比例法、原材料扣除法、完工百分比法等方法,恰当地确定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实际成本,并将完工入库产品的产品成本结转至库存产品科目;在产品数量、金额不重要或在产品期初期末数量变动不大的,可以不计算在产品成本。
   制造企业产成品和在产品的成本核算,除季节性生产企业等以外,应当以月为成本计算期。
   第四十条 农业企业应当比照制造企业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四十一条 批发零售企业发生的进货成本、相关税金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发生的采购费,可以结合经营管理特点,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采购费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批发零售企业可以根据实物流转方式、管理要求、实物性质等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毛利率法等方法结转产品成本。
   第四十二条 建筑企业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直接费用比例、定额比例和职工薪酬比例等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
   建筑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规定结转产品成本。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和结转当期提供服务的成本;合同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直接结转已经发生的成本。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企业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占地面积比例、预算造价比例、建筑面积比例等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
   第四十四条 采矿企业应当比照制造企业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四十五条 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营运费用,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归集。
   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运输工具固定费用,能确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由多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营运时间等符合经营特点的、科学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
   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非营运期间费用,比照制造业季节性生产企业处理。
   第四十六条 信息传输、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等企业,可以根据经营特点和条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作业成本法等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和分配。
   第四十七条 文化企业发生的有关成本项目费用,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人员比例、工时比例、材料耗用比例等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
   第四十八条 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标准成本、定额成本等代替实际成本。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标准成本、定额成本等类似成本进行直接材料日常核算的,期末应当将耗用直接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等类似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四十九条 除本制度已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应当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企业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五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第三十四条至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还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确定多维度、多层次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上,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五十一条 小企业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自日起施行。
   第五十三条 执行本制度的企业不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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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4G的U盘,方便您将法规数据库随身携带,在不同的电脑上方便使用。同时也可以当作普通U盘使用,复制拷贝文件。软件功能和完全相同。财会【2013】17号 一、适应加强企业成本管理的需要 二、适应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的需要会计信息在反倾销、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应诉 过程中,起着基础性作用。特别是产品成本的核算 方法,是确定被调查产品倾销存在与否的重要依据。 规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成本信息质量,是谋 求市场经济地位,有效应对国际反倾销的重要举措。 三、适应完善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需要 四、适应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需要 一、衔接两大体系 即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和管理会计体系 二、体现两个结合 1、和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需求相结合 2、和目前行之有效的规定和做法相结合 1、建立制造业和非制造业企业统一适用的产品成本核 算体系,兼顾制度的普遍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2、是以国民经济分类标准划分的20大类行业为基础, 并结合财政部以往发布的行业会计制度和核算办法 所涉及的13个行业,科学、系统地整合划分了11个 行业类别; 3、体现企业管理发展的新需要,适度引入现代企业成 本核算的新实践,促进发挥成本信息在管理中的基 础作用。 ? 第一章 ?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 第五章总则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附则 一、产品成本核算模式的历史沿革 二、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 三、产品成本核算的定义 四、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一)国外1、美国成本会计准则20世纪初期,美国联邦政府就开始希望通过建立会计标准,来管理供应商的成本会计实务,规范以成本为基础的政府采购合同的成本分配方式和数量,以保护政府免于为货物或服务过度付款的风险。 ? 其特点:?是围绕政府采购服务,围绕政府采购合同 来制定的;?具有绝对的法律地位,需要强制执行。 2、日本成本会计准则 特点: ? 准则是指导性的,不是强制性的,为日本成本会 计实务提供了清晰的基本框架。 ? 日本成本会计准则的内容体现了日本独特的产品 成本核算体系。?分批法和分步法也被包括在准则中,其构成了 日本企业成本核算方法的基础 ? 确定了工时在企业成本会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 ?1、成本会计准则应该是指导性的 2、成本会计制度的制定和颁布应该由政府来 执行 3、注意成本会计制度与财务会计准则的协调 4、将成本管理思想写入成本会计准则中特点:多数服务于核算和内部管理双层目标 (一)国内1、1992年以前的全部成本法(完全成本法)2、1992年至今的制造成本法3、历年发布的有关成本核算办法和行业会计制度4、本制度体现了对历年制度办法的继承与发展 (一)制定依据(第1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八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2、企业会计准则 (二)关于建立产品成本核算规范体系 1、本制度的目标?(1)通过财务报告,向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产品(存货、营业成本)的有关信息。?(2)产品成本核算作为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满足内部管理决策的需要。 2、分层次建立产品成本核算体系?(1)本制度作为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规范,确定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和一般原则;?(2)在本制度的统领下,充分考虑有关行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分行业的产品成本核算规程。 (三)本制度的适用行业划分(适用范围)本制度以国民经济分类标准为基础,并结合财政部以往发布的行业会计制度和核算办法涉及的行 业,划分了行业类别。 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的行业包括: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制造业;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建筑业;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信息传输、软件和计算 机服务业;8.批发和零售业; 9. 住宿和餐饮业 ; 10 . 金融业; 11. 房地产业 ; 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其它服务业; 1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 . 教育; 17 .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0 . 国际组织 财务部以往发布的若干行业会计制度和行 业核算办法,行业的种类主要涉及:工业、农 业、房地产开发、旅游和饮食服务、施工、邮 电通信、农业、交通运输、地质勘察、勘察设 计、金融、保险等。 1.制造业(含电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等) 2.农业(农林牧渔业) 3.批发零售业 4.建筑业? ? ? ? ?6.采矿业 7.交通运输业(含仓储业) 8.信息传输业 9.软件及信息服务业 10.文化业及其他行业(含租 赁与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 等)5.房地产业?注意: 不适用金融保险业 ????一是基本上覆盖了以往发布的行业会计制度、核算 办法所涉及的行业范围,有保持政策的延续性; 二是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基本一致,确保本制 度行业划分的科学性,便于企业理解和操作; 三是涵盖了国民经济分类中的主要类型,确保企业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具备广 泛适用性; 四是考虑到金融保险业的企业在业务流程、经营管 理等方面的特点,规定金融保险企业不适用本制度 。 ?(一)关于产品(第3条)观点1:工业产品观点2:有形产品+无形产品(服务或劳务)本制度:产品是指企业在其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在此基础上,对产品的外延进行了扩展,规定产品也包含企业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 ?(二)关于成本本制度:(第3、5条)产品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耗费,能够归属 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应当计入产品 成本,否则应计入期间费用。 简单来说:成本就是对象化的生产费用。 (一)关于产品核算环境的整体要求(第4条)1、建立健全企业成本管理: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考核及评价等。2、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成本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 3、强调成本核算与管理。 (二)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 ? ? ?1.划清营业性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2.划清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3.划清生产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4.划清各月份的费用界限5.划清各种产品的费用界限6.划清本月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费用界限 (三)按照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进行产品成本核算 (第6条)本制度在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 范围以及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三个章节中, 均明确规定: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可以按照现代企 业多维度多层次的管理需要,确定多元化成本核算 对象,对有关成本项目进行组合,以及在此基础上 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1. 股东、债权人:关注投资本金的保全和盈利能力, 以及债权的本息能否如期足额收回,这些都取决于企 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2. 企业的经营者:关注生产经营消耗情况,以便及时采 取各种措施矫正经营“轨迹”,降本增效。 ? 产品成本信息通常属于企业的核心商业机密,企 业成本资料不必对外报告; 为此,本制度并未对产品成本信息的披露和报 告作出强制规定。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 行有关披露和报告即可。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就是将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 成本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从而计算出产品的总成 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 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归集成本的客体 确定成本核算项目 对成本按一定标准进行分类 成本的归集、分配和结转? ? ? ?一、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二、制造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确定 三、其他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 ?(一)产品成本核算对象――“谁”的成本 成本核算对象,是指为计算产品成本而 确定的生产费用归集和分配的范围,是被计 算成本的客体,是生产费用的归属对象和生产耗费的承担者,是计算产品成本的前提。 ? ? ?1、成本核算实体:如产成品或半成品; 2、成本计算空间:如各厂或各生产步骤; 3、成本计算时间:如日历月份或产品生产周期 ?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 ,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 的生产成本。 第二十条: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还可以 按照现代企业多维度、多层次的管理需要,确定 多元化的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例如:?定价决策时:需要特定产品的成本信息(产品维度)?进行生产流程优化决策时:需要各个生产步骤的成本信息(工序维度)?进行营销决策时:需要掌握特定订单或客户的产 品成本信息(客户订单维度 ) 应符合企业生产类型的特点 生产类型: 企业生产技术过程和生产组织相结合方 式。 生产 类型按生产技术过程分按生产组织方式分 生 产 类 型按生 产技 术过 程分单步骤 按产品品种确定成本计算对象 生产 (发电、采煤企业) 多步骤 连续式生产:(纺织、冶炼) 生产 装配式生产:(汽车制造)大量 生产 成批 生产 单件 生产 面粉、化肥厂 大批生产:如塑料制品厂 造船、重型机械制造等按生 产组 织方 式分 ?不同的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决定了对这几个基本要素的不同组合,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核算方法。一般来说,品种法、分步法、分批法是三种基本的成本核算方法 ?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 生产成本明细账,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 的一种方法。 适用范围: 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 大量、大批的多步骤生产中,如果企业管理上 不要求按照生产步骤计算产品成本的企业? ? ? ?? ?分批法:是指以产品的批别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归 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方法。 适用范围:单件、小批生产的企业 主要有: 1.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的企业; 2.品种经常变化的小型企业; 3.试制新产品的车间; 4.承揽修理业务的加工厂. ?分步法:是以产品的品种及其所经过的生产步 骤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适用范围:多步骤连续式复杂生产且管理上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企业 (一)农业企业(第10条)?种植业――品种、成长期等 畜牧养殖业――群别、生长期等 林业――种子、苗木、树种、批别、成长期等? ??渔业――品种、捕捞期等 (二)批发零售企业(第11条)?批发零售企业――采购商品的品种、批次、订单、类别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注意】零售企业主要经营方式包括经销和联销。联销方式下,不涉及商品采购,因此也不涉及 成本核算对象。 ?建筑企业一般按照订立的单项合同确定成本核 算对象。单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的,企业应 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同分立原则,确定 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对象。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 产而签订一组合同的,按合同合并的原则,确定 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对象。 (四)房地产企业(第13条)房地产企业一般按照开发项目、综合开发期并 兼顾产品类型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组织方式:自建和外包(五)采矿企业(第14条)采矿企业一般按照所采掘的产品确定成本核算 对象。 ?货物、旅客(飞机、火车、汽车、船舶)运输等业务航线、航次、单车(船、机)、业务类型(客运、货运业 务)、基层站段、主要货种等?仓储业务、堆存、港务管理等业务码头、仓库、堆场、成本责任部门(库场队)、仓储货物 的性质(普通仓库、冷藏仓库、恒温仓库、特种危险仓库 ) 等?装卸业务成本责任部门(机械作业、人工作业)、作业场所、主要 货种等。 ? ?信息传输企业:电信企业等。 信息传输企业一般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电信增值业 务和其他信息传输业务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 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 1.固定网络国内长途及本地电话业务; 2.移动网络电话和数据业务; 3.卫星通信及卫星移动通信业务; 4.互联网及其它公共数据传送业务; 5.带宽、波长、光纤、光缆、管道及其它网络元素出租、 出售业务; 6.网络承载、接入及网络外包等业务; 7.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国际电信业务; 8.无线寻呼业务; 9.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 电信增值业务:是指凭借公用事业电信网的资源和其它通信设备而开发的附加通信业务,其实现的价值使原有 网络的经济效益或功能价值增高。例如租用高速信息组 成的传真存储转发网、会议电视网、专用分组交换网、 虚拟专用网(VPN)、数据检索、数据处理、电子数据 互换、电子信箱、电子查号和电子文件传输等业务。 ? ? ① ② ③软件产业包括软件产品和软件服务两部分。 特点: 开发成本高、产品复制的边际成本很低; 沉没成本很高、付现成本很低; 人工成本很高、材料成本很低。第十七条: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科研设计与软件开 发等人工成本比得较高的,一般按照科研课题、承接的 单项合同项目、开发项目、技术服务客户等确定成本核 算对象。合同项目规模较大、开发期较长的,可以分段 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九)文化企业(第18条)文化企业主要包括: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文艺创作与表演、艺术表演场馆等)。第十八条 文化企业一般按照制作产品的种类、批次、印次、刊次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一、产品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 二、制造企业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 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一)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的关系马克思:成本是为取得各项生产要素、产品或劳务,以及为实现特定经济目的而发生的耗费,包括原材料、人力以及各种自然资源等耗费。本制度: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 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 ,按照成本的经济用途和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原则或者 成本性态等设Z成本项目。 成本的经济用途:是指生产成本在生产产品或提供 劳务过程中的实际用途。按经济用途分类,能够反映 出费用与产品的关系,揭示产品成本的构成内容,便 于进一步分析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结构水平,为挖掘?企业降低成本的潜力创造了有利条件。(成本项目) ?成本按经济内容进行分类,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消耗 了什么,如消耗了多少活劳动,消耗了哪些物化劳 动。生产成本按经济内容分类通常称为费用要素, 凡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开支的货币资金以及消 耗的各项实物资产,均称为费用要素。 按成本性态,可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固定成本:成本总额不随产量变动而变动。变动成本:成本总额随着产量变动而变动。 ?本制度第二十二条:制造企业一般设Z直接材料、燃 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理解要点】个成本项目。1.按照经济用途对生产要素进行分类,规定了制造企业常用的42。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生产要素的经济内容或性态设Z成本项目。 3。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适当增加一些成本项目。 4.企业的停工可以分为正常停工和非正常停工。 ? 正常停工包括季节性停工、机器设备大修理停工、 计划减产停工等。 ? 非正常停工包括原材料或工具等短缺停工、设备故 障停工、电力中断停工、自然灾害停工等。?本制度规定:季节性停工、修理期间的正常停工费 用在产品成本核算范围内,即应计入产品成本(制 造费用)。非正常停工费用应计入企业当期损益。 5、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 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 其他薪酬(认股权等)。 (一)农业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将收获为农产品或为出售而 持有的生物资产。(符合本制度产品定义)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消耗性生物资产以外的生物 资产。? 第二十三条 农业企业一般设Z直接材料、直接人工、 机械作业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注意】1.机械作业费:一般包括机械过程中的直接耗用的燃料、润滑 油等,机务人员的职工薪酬以及农机具折旧费、修理费等。 2.其他直接费用:是指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机械作业费以 外的畜力作业费等直接费用。一般包括种植业生产过程中的 灌溉费;畜牧养殖业生产过程中的饲养家禽专用固定资产的 折旧费以及渔业生产过程中的清塘费、鱼池修理费等。 (二)批发零售企业第二十四条 批发与零售企业以采购的商品作 为成本核算对象。商品采购成本,是企业因购进商品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成本项目一般为进货成本、相关税费、采购费等。 (三)建筑企业第二十五条 建筑企业一般设Z直接人工、直接 材料、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等成本 项目。建筑企业将部分工程分包的,还可以设Z分包 成本项目。?直接人工: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给施工过程中直接 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以及在施工现场直接为 工程制作构件和运料、配料等工人的职工薪酬。 直接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构成工程实 体的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其 他材料以及周转材料的租赁费和摊销等。? ?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 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使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 ,以及按照规定支付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等。 其他直接费用:是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搬运费 、材料装卸保管费、燃料动力费、临时设施摊销、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 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以及能够单独区分 和可靠计量的为订立建造承包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 、投标费等费用。?间接费用:是指企业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 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 分包成本: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分包,支付给分 包单位的工程价款。? 【理解要点】 1.间接费用: 一般包括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 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 、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 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 2.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对分包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房地产企业《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 「2009」31号)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企业一般设Z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 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 、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借款费用等成本项 目。? 注意:房地产企业自行进行基础设施、建筑安装等工程建设的,可以比照建筑企业设Z有关成本项目。 ??【关注“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 长时间的构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 资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 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等 。 ??1.2. 3.采矿企业的特点:生产资料(矿产资源)不可再 生。 关注: 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费用; 安全生产费;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所耗费的必要支出.第二十七条: 采矿企业一般设Z直接材料、燃料和动 力、直接人工、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 ?特点:1.生产与销售同时发生。 2.属于资本密集型企业,固定成本比重较高。 3.营运具有季节性,或运输工具具有非营运期间。第二十八条 交通运输企业一般设Z营运费用、运 输工具固定费用与非营运期间的费用等成本项目。 ?特点: 本制度:在成本范围方面反映了信息传输企业的特点,在 成本项目方面体现了管理要求。1.原材料消耗少,固定成本比重较高。 2.发生行业特有的支出,如电路及网元租赁费等。?第二十九条:信息传输企业一般设Z直接人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业 务费、电路及网元租赁费等成本项目。 特点: 1.原材料消耗少,人工成本比重较高。 2.发生行业特有的支出,如外购软件与服务费、转 包成本等。 本制度: 在成本范围方面反映了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的特点,在成本项目方面体现了管理要求。?第三十条: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一般设Z直接人 工、外购软件与服务费、场地租赁费、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差旅费、培训费、转包成本、水电 费、办公费等成本项目。 现行的专门会计核算办法: 《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 ? 本制度:基于文化企业的成本核算实践,与以上办法进行了有效衔接,主要体现在成本核算项目和范 围方面。 第三十一条:文化企业一般设Z开发成本和制作成本 等成本项目。 一、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的基本原则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三、其他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一)确定企业的产品成本分配标准的原则 第三十四条 企业所发生的费用,能确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按照所对应的产品成本项目类别,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 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合 理的分配标准计入。 ?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既存在共同 的规律和原则,又体现了较大的差异。 共同的规律和原则:企业所发生的费用,能确定由 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都应当按照所对应的产 品成本项目类别,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生 产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 择合理的分配标准计入。 差别:行业和产品之间的特点,生产经营中有关耗 费的发生方式及其对产品发挥作用的方式等差异较 大,在分配标准方面体现出差别。?? ?本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以正常 生产能力水平为基础,按照资源耗费方式确定合理 的分配标准。 实务中,通常体现为:?受益性原则成本效益性原则 管理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基础性原则 (二)企业产品成本结转的原则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权责 发生制的原则,根据产品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 结转成本。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标 准成本、定额成本等代替实际成本。企业采用计 划成本、标准成本、定额成本等类似成本进行直 接材料日常核算的,期末应当将耗用直接材料的 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等类似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 ?本制度规定的制造企业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 转,继承了《国有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办法》 现行有效的做法。 第三十五条:制造企业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 工,能够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应当直接计入 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否则应当按照合理的分 配标准分配计入。? (一)直接费用的归集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一般情况下应当直接 计入成本核算对象。不能直接计入的,采取合理 的分配标准计入。 (二)间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间接费用,是指制造企业除可以直接计入产 品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 外的其他相关费用。 ?1.间接费用通常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企业应结合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简化而合 理的分配方法,将间接费用在成本核算对象之间 进行分配。 辅助生产成本可以参照生产成本的计量,简化处 理。企业应结合生产特点和管理需要,采用合理 的分配方法,如直接法、顺序分配法、一次交互 分配法、代数法、计划分配率法等,将辅助生产 成本(或外购燃料与动力)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 间进行分配。2. ?第三十六条:制造费用按照应结合生产特点和管理需 要,采用合理的分配标准,如机器工时法、人工工时 法、计划分配率法等,将制造费用在成本核算对象之 间进行分配。(1)人工工时法 适用于机械化程度不高的企业 (2)机器工时法 适用于产品生产的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企业 (3)计划分配率法 是按照年度开始前确定的全年度使用的计划分配 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以定额工时作为分配标准。 适用于机械化生产的企业以及季节性生产企业。 (三)期末完工产品与期末在产品之间的成本分配 (第39条) 本制度规定:企业应结合生产特点和管理需要, 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如约当产量比例法、定额比例 法、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 等,将所归集的在产品成本在期末完工产品与期末在 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1.在产品成本不计成本法:适用于期末无在产品或在产 品数量很少的企业,或在产品数量少而稳定的企业。2.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 适用于在产品各月份之间 变化不大的企业,有助于简化核算. 3.原材料扣除法:适用于材料成本在全部产品成本中 占比重相当大且在开工时一次投入,各月末在产品 数量较大,数量变化也大的企业。 4.在产品成本按完工产品成本计价法:适用于月末在 产品已接近完工,或产品已经加工完毕但尚未验收 或包装入库的产品。 5.按定额成本计价法:适用于定额管理基础较好,各项 消耗定额或费用定额比较准确、稳定,而且各月在 产品数量变动不大的产品。 1.1.先进先出法 做法:先购入材料先发出(实物流转方式) 特点:随时结转存货的发出成本,库存材料最接 近当前的物价水平;但工作量较大,物价上涨时易 虚增利润。 移动加权平均法 做法:每次购进后根据库存计算新的平均单价 特点:随时计算平均单价,有利于日常材料监 督;但工作量较大,适合进货次数少的企业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做法:月末一次计算材料的加权平均单价 特点:简化核算,但核算不及时,存货无平日结 存。 4.个别计价法 做法:按实际领用材料的成本计价 特点:准确,但不易实现。适用于体积较大,金 额较高、数量较少,不能替代的材料。
1.废品损失 2.停工期 3.企业应结合生产特点和管理需要设定联产品和副 产品的划分标准。(第37条) ?(1)分配方法:如相对销售价格法、系数分配法等 , 将生产成本在联产品成本之间进行分配。 ?(2)将扣除追加加工费之后的副产品净收益抵减主 产 品成本。 4.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 有事项》,结合生产特点,对环境成本等方面 的有关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并计入产品成本。 例如:弃Z费用 (一)农业企业 第四十条 农业企业应当比照制造企业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应关注:分配标准的确定例如:机械化程度不高,人工成本比重较高的分配标准:人工工时法等 (二)批发零售企业 第四十一条:批发零售企业发生的进货成本、相 关税金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发生的采购费 用,可以结合经营管理特点,按照合理的分配方法 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采购费金额较小的, 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应关注: 1.采购费的分配标准;如进货成本比例 2.成本结转 批发零售企业产品成本结转,有关方法可参照制 造企业发出材料的成本计价方法进行处理。 (三)建筑企业(第42条)应关注:1.分配标准建筑企业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某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有几 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直接费用 比例、定额比例和职工薪酬比例等合理的分配标 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 2.成本结转《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和结转当期提供服务的成本; 合同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直接结转已经 发生的成本。 (四)房地产企业第四十三条:房地产企业发生的费用,由某一 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 成本;有几个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选择占地 面积比例、预算造价比例、建筑面积比例等合理的 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应关注: 土地成本、公共设施、可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等 间接费用的分配标准:占地面积比例、预算造价比 例等。 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基本一致。 (五)采矿企业(第44条)本年度规定:采矿企业应当比照制造企业对 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六)交通运输企业第四十五条: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营运费用,应 当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归集。 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运输工具固定费用,能够由 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 象的成本;由多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 择营运时间等符合经营特点的,科学合理的分配标准 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 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非营运期间费用,比照制造 业季节性生产企业处理。 应关注: 1.营运费用直接归集。 2.运输工具固定费用的分配标准:体现费用与 分配标准之间的相关性。 如运输业务,根据运输周转量(吨公里) 、运输货物的价值(元)等分配;仓储业务, 根据仓储面积天数(平方米/天)、仓储量天 数(如吨天数、箱天数)等分配;装卸业务, 根据装卸作业量(吨)或工时等分配。? 第四十六条:信息传输、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等 企业可根据经营特点和条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 用作业成本法等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和分配。 应关注: 1.特点:网络资源共用性,间接成本较多,直接成 本较少。简单的比例分配方法难以满足要求。 2.实践:作业成本法的应用. ?作业成本法又叫作业成本计算法或作业量基准 成本计算方法(Activity-based;costing,ABC) 法 ,是以作业(activity)为核心,确认和计量耗用企 业资源的所有作业,将耗用的资源成本准确地计入 作业,然后选择成本动因,将所有作业成本分配给 成本计算对象(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 1.背景 2.应用原理概括为:“产品耗用作业,作业耗用资源”,企业生产产品会导致作业的发生,发生的作业会耗 用相关资源,最后形成成本。因此,作业成本法的 基本计算思路是将各种耗费的资源分配给所确认的 作业,再将作业成本分配给企业最终的产品或服务 。 3.基本程序(1)确认与产品相关的作业,建立作业中心;(2)将所耗费的资源分配计入各个作业;(3)形成作业成本库,把作业中心中所有作业所 耗费的成本归集到一起; (4)将作业成本分配给企业最终的产品或服务 4.适用范围(1)制造费用占产品成本比重大(2)产品种类繁多,小批量、多品种生产 (3)企业生产经营的作业环节较多 (4)会计信息化程度较高5、举例说明 ?第四十七条:文化企业发生的有关成本项目费用, 有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 象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人 员比例、工时比例、材料耗用比例等合理的分配标准分 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应关注: 1.特点: 2.分配标准: 人员比例、工时比例、材料耗用比例等? ?本制度规定,除本制度已明确规定的以外, 其他行业企业应当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企业对产 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第五十条:企业应当按照第三十四条至第四十九 条规定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企业 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还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 术,在确定多维度、多层次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 上,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一、小企业参照执行本制度?二、施行时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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