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民间借贷利息规定,一般是怎样的利息?

如何看待当前民间借贷
编者:&民间借贷演化为高利贷,在中国已成普遍现象!而且愈演愈烈!目前死伤只是少数,受害的却是更多的人!导致经济纠纷、恶习成灾、黄赌毒泛滥,甚至烧杀抢掠等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高利贷的借贷双方都有巨大的风险,彻底根除需要采取综合性措施。其产生的根源在于金融弊端导致民间借贷愈演愈烈!加之各级政府从上到下没有真正重视,公安部门一家无力通过解决治安问题来解决所有问题!这个在西方是个非常非常重大的问题,但在中国却显得若无其事,无人问津!奇也!怪也!
&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合法性应规范化阳光化
今年以来,随着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民间借贷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话题。民间借贷有何特点发展中存在怎样的风险政府将如何规范其发展,新华社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
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问:什么是民间借贷,这一资金拆借行为与正规金融相比有何特点
答:目前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没有“民间借贷”这一概念,它是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泛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民间借贷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和个人财富逐步积累、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转化、正规金融尚不能百分之百满足社会需求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带有一定的必然性。
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相比,民间金融有其自身特点和优势,如信息搜集和加工成本低,手续便捷、方式灵活、交易成本低,灵活的贷款催收方式和特殊的风险控制机制等可以说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特别是缓解了一些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有利于形成多层次信贷市场,是满足各类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的一个补充渠道。
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发展,应该将这类经批准从事专业放贷业务的机构或组织从一般意义的民间借贷主体中分离出来,作为专业放贷人对待。
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合法性
问:民间借贷是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什么样的
民间借贷属于高利贷对于高利贷我国有何相关政策规定
答: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构筑了民间借贷合法存在与发展的法律基础和制度环境。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有自由借贷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如果违约,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
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民间借贷也会伴生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主要由公安、司法等部门通过行政及司法手段予以处罚和打击。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洗钱、金融传销、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和惩治。
问:如何界定高利贷行为对于畸高利率我国如何处罚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对借贷双方因利率问题产生的争议,如畸高利率等,司法机构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依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以高利转贷罪论处。
民间借贷应规范化阳光化
问:民间借贷有哪些风险,政府对民间借贷如何规范和管理?
答: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但是,由于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集资、洗钱犯罪等问题,这就需要通过修订与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引导和规范。
对于民间借贷,应区别对待、分类管理:一是对合理、合法的民间借贷予以保护。二是对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借贷活动,各地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和引导。三是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高利转贷、金融传销、洗钱、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司法部门介入,严厉打击。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试点与完善民间借贷跟踪监测体系,以期为经济决策及宏观调控提供更为全面的信息。
各有关部门多年来十分关注和重视培育、发展贷款零售商市场。下一步将致力于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民间资本规范从事资金借贷活动,鼓励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运作,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满足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
温州高利贷王朝覆灭:张福林夫妇落网时只剩500元
落网时,张福林夫妇身上只剩下500元现金,信用卡已经透支20多万元
出逃2个多月的张福林、叶挺英夫妇,昨天被温州警方从广西押解回温。4天前,龙湾区担保协会会长张福林因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罪在越南芒街落网。
自2011年三四月份,温州出现局部民间借贷危机后,包括张福林在内的诸多温州担保公司负责人,不是潜逃海外就是被抓获归案。据介绍,今年前3个月,温州警方已抓获涉及领域违法、恶意欠薪违法两类犯罪“老赖”共36人。
一位温州企业负责人说,之前通过担保公司放高利贷,引领社会“脱实就虚,以钱炒钱,更能赚钱”虚幻意识,也是导致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爆发的导火索。如今,在社会诚信体系丧失后,温州高利贷几乎全军覆灭,大家都觉得“高息借贷”不安全。
最多曾欠10多亿
今年46岁的张福林,曾担任温州市担保协会副会长、龙湾区担保协会会长、温州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font STYLE="FonT-siZe: 16px" COLOR="#2F年到1995年期间,张福林曾先后任丽水和温州两家农药厂厂长,1997年后转战重庆房地产市场。2003年回到温州从事担保行业。2010年中旬张福林声名鹊起,他作为“温商考察团”团长,计划组团带上50亿元资金,去台湾洽谈参股台湾银行事宜,谋划大陆民间资本进军台湾金融业。
去年12月起,龙湾警方陆续接到报案,称张福林及其妻叶挺英在2010年上半年开始,以资金周转和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今年1月14日,龙湾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罪,对张福林及其妻叶挺英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批准刑事拘留。1月,张福林、叶挺英夫妇先后出逃越南。温州市警方迅速启动警务协作机制,广西东兴市警方接到通报后,立即启动中越警务协作机制,向越南芒街市公安局发出协查通报。3月27日,张福林、叶挺英夫妇在越南芒街市城郊一出租屋被越南警方抓获,并于28日移交广西警方。
<font STYLE="FonT-siZe: 16px" COLOR="#2F年下半年,温州爆发民间借贷危机,张福林所投资的资金被套牢,资金链出现断裂,讨债的人纷至沓来。为了偿还债务,他把名下的房产、公司以变卖和抵债方式,向部分债权人进行了债务偿还。张福林向警方说,一开始他还是积极还债的,但是到了后来,实在还不上了,就只好“跑路”。落网时,张福林夫妇身上只剩下500元现金,信用卡已经透支20多万元。
张福林所非法吸存到的资金绝大部分都投资到房地产、能源和医药行业,其余部分资金则以高额利息外借给他人。张福林向警方交代,他最多的时候曾经欠债权人10多亿元,目前大约还有1亿元债务欠着。目前,经警方初步查证,张福林夫妇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存款金额已达3000多万元,受害人多达20余名。
“高利贷王朝”覆灭
一名温州律师事务所人士说,张福林等担保公司负责人相继出逃被抓,意味着之前温州“高利贷王朝”开始覆灭,“张福林被抓比较晚,或将是最后一个担保公司老总”。目前温州高利贷几乎无人问津,“在信用体系丧失后,放贷人普遍感觉资金不安全。”
<font STYLE="FonT-siZe: 16px" COLOR="#2F年温州开出第一家担保公司,至2008年6月全市注册各类担保公司已达240多家,其数量高居全国之首。之后,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大量出现,一些企业主甚至以“做担保”为荣。
一位知情人士说,2010年9月份,正值温州担保业“生意红火”,在广州召开了一次全国担保业年会,温州10多家担保企业负责人参会,迎接2011年12届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在温州举办。“当时他们商量,明年‘温州会议’要用私家车接送,自相通报车辆不是就是劳斯莱斯,、根本不好意思报。”
与担保企业“阔绰”相比,其经营业绩却极为“寒酸”。一份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上半年,列入温州市经贸委调查备案担保公司40余家,其担保业务收入只有3915万元,实现利润296万元。据此计算,平均每家担保公司半年利润只有7万元,年化收益率只有平均资本金4310万元的0.3%多。
据知情人士介绍,这些担保公司的资金,有来自炒楼、炒煤等的投资资金,也有来自制造业的实业资本等。然而,上述资金的数额非常有限,更多的担保公司则是以“咨询服务”名义刊发广告,直接“吸储”或者“转手”民间资金用来放贷,赚取高额利差。借钱的多为中小企业主和商人,一般月利息为5分以上,高的甚至在一毛以上。
一家温州担保公司负责人说,目前业不良贷款率近4%,是担保费2%的近一倍,导致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根本无法进行。与2011年相比,2012年温州担保公司数量减少一半,如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几乎没有,而融资性担保公司也从过去最多时的51家缩水为40家。她希望政府多关注担保行业发展状况,出台措施引导担保行业走出困境。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的起源很早,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相关记载,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的规模也随之壮大。近年来,在经济危机及国内通胀严重的大背景下,大型金融机构的贷款规模不断收紧并有明显的倾向性,国内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和难度越来越大,催生民间金融异常活跃,规模不断壮大,据某权威机构2011年统计,中国民间借贷市场总规模超过4万亿元,约为银行表内贷款规模的10%—20%。预计2012年随着CPI的不断回调,经济依旧低迷的大背景下,资金需求下降,总体规模应该有一定程度的回调,但不得不承认民间金融已经成为助推中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股重要力量。&&民间借贷由于手续简便,下款时间快,作为银行贷款的一个重要补充,解决了很多企业资金的临时性需求,有力的支持了中小企业的经济投资,受到广大中小微企业的欢迎。
民间借贷之所以长期处在灰色地带是因为很多从事这个行业的人或者机构承担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他们大多数以某个固定收益去向身边的亲戚朋友或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然后以更高的利息去放贷,基本都涉嫌非法集资、非法经营两项罪名,所以一般不会大张旗鼓的宣传,基本都在地下操作。而P2P模式的出现,为借贷双方提供了一个直接对接的平台,平台的服务商不吸储也不放贷,规避了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为民间借贷阳光化提供了可靠的商业模式。&&“高利贷”之所以有一定的市场,一方面是因为能承受这个利率的借款客户确实各方面资信条件比较差,另一方面借贷信息存在一定的不对称,比价渠道较少。P2P借贷平台的增多,使借款人融资渠道越来越多,有了更多比价的机会,行业市场化程度提高,逐步回归至风险和收益成正比的行业规律。使一些优质的借款企业融资成本越来越低,促进了企业财务及借贷关系的良性循环发展。&&随着P2P借贷服务平台的增多,不仅为资金需求方解决了融资难题,也为国内高资产净值客户提供了以出借为手段的理财模式。该种模式一般有房产作抵押,相比期市、汇市、股市、楼市、信托等理财渠道风险小很多,目前该模式处在市场培育初期,投资人享受改革创新的红利,收益相当可观。最近平安银行的委托理财巨亏事件,建设银行信托亏损逾半事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过度融资事件等等,使得银监会表态叫停银行代售信托、基金、保险产品,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强调地方财政不可以为地方融资平台进行担保。P2P理财模式随着这&类机构的不断壮大被越来越多的投资人所接受,也将成为中国老百姓重要的理财渠道之一。&&P2P借贷服务平台不仅为借贷双方提供融资理财服务,实现了资本的融通。同时也促进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升了地区经济活力。间接的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为地方政府增加税收和解决就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除了参与者的信用风险,更为重要的是网贷平台自身的风险,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1、“网贷公司的信用风险”由于资金流量规模较小,多数银行并不给予P2P网贷公司资金托管服务,这便给部分恶意创办的网贷平台提供了利用管理不严的资金托管机构进行欺诈的机会,这也是“淘金贷”和“天使计划”诈骗案得以发生的原因。2、“激烈竞争下的经营风险”由于网贷平台创立初期往往难以盈利,运营成本较高,加之激烈的行业竞争更是延长了“烧钱”的阶段,长期难以盈利的平台将不得不面临关闭的命运。3、“担保杠杆过高引致市场风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超过10倍。而网贷公司担保倍数突破10倍警戒线是业内常态,一旦发生系统性风险,大面积的违约将拖垮网贷平台。就国外成熟的平台Zopa和Prosper的经验来看,由于二者分属有担保和无担保模式,这决定了二者的风险和收益水平差别非常明显。具体而言,Zopa历史上的逾期坏账率一直控制在2%左右的水平,而Prosper的平均坏账率水平达到7.42%,与之对应的是Zopa的收益率水平在5.6%-7.5%,而Prosper的平均收益率高达17.11%。就目前国内网贷平台的收益率水平来看,其普遍在15%以上,且不同模式之间收益率的差别并不明显。因此,我们认为,这其中很大一部分体现的是投资者对于网贷平台风险所要求的溢价。就P2P网贷的需求侧来看,为市场提供小额贷款的模式除了P2P网贷,小贷公司和民间借贷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相比较而言,一方面,网贷运营的成本远低于小贷公司,另一方面,其为无法提供担保、抵押的群体提供了便捷的融资渠道,最重要的是P2P网贷由于借助网络突破了时空的限制,在规模上的发展空间远大于以自有资本放贷的小贷公司。而相对于传统的民间借贷,P2P网贷消除了向亲朋好友借款时欲说还休的尴尬,并且高度分散化的投资使得即便发生信用风险也不至于对贷款人构成太大影响。正因为这些比较优势,P2P网贷在小额贷款这一细分市场中有着生长、发育乃至壮大的基因。就P2P网贷的供给侧来看,由于其为市场提供了一种灵活自主的投资方式,且赋予投资者较高的收益水平,加之成熟平台较为完善的风险保障体系,相比于传统的投资理财渠道有其独到的优势,受到一批投资者的青睐。正因为此,网贷这一模式吸引了大量的资金,具备持续发展的生命力。由于P2P网贷很大程度上具有民间金融的属性,加之目前国内网贷市场没有受到制度的强制约束,这使得其领先于整个金融系统实现了利率市场化,因此网贷的收益率水平可以成为观察民间信贷市场的窗口。进一步来看,随着网贷平台与区域性金融机构合作的不断推进,本地化趋势将使得其作为区域信贷供求观察窗口的功能不断凸显。而这可以为我们从微观上观察某一地区的经济活动提供一种新的、可行的途径。
随着P2P民间借贷业务的公司越来越多,其监管缺位的问题越来越被提起和重视。银监会方面有关人士此前已明确对媒体表示,此类业务不在其监管范围之内。由于网站和咨询业务不属于金融机构,同时,国家对于民间借贷中介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所以并没有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存在一定的监管空白。因为无法确定监管,所以目前P2P小额信贷领域亦是良莠不齐,骗子很多。P2P这两年发展很快,有很多后起的公司,但其相关的风险控制以及信用管理并不是一时能跟上的,坏账很高。据悉,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秘书长焦瑾璞在听说“P2P小贷公司已经发展如此迅速,将P2P模式作为一种理财产品来推销”时,感到吃惊和担忧。如果资金链断了怎么办?此外,如何面对非法集资的质疑以及如何防止洗钱,借出人资金是否会在其银行账号预存期内被截留?他们规避的途径就是“钱不经手”,直接进行借款人和出资人的信息登记、资金匹配以及安排双方见面等。钱直接从出借人账户打到借款人账户。赚的是“中介服务费”,并非利差。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这种新型的借贷模式意味着P2P业务网站已经类同于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功能,应该取得监管部门的批准。特别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兴起,我国的金融监管当局更需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否则,不仅会影响资金安全,如果民间资金大量通过这种渠道流转,国家却无从统计和掌握。在尹飞看来,国内小额贷款运营的法律环境并不好,民间想在金融创新方面有所贡献,非常艰难,必须得在缝隙中求创新。“此外,小贷行业发展另外一个最大瓶颈是人才。小贷面向小企业、个体户和农户,属于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需要数百万从业者。目前传统银行业的就业人员是数百万,而小贷业才几万人,严重供不应求。近日,张化桥等顶尖人才的加盟示范意义巨大。今年可能被认为是小贷行业启动大发展的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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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两年前朋友打的借条,上面没注明需要支付利息,现在到期了我能讨要利息吗?这个利息应该怎样计算? ”本报8月30日9版报道《民间借贷应该注意些什么? 》见报后,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关注,9月10日,池州市一位网友通过本报“农金周刊读者群”(群号:)向记者询问。  本报法律顾问、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宝介绍,一般来说,民间借贷过程中都以欠条或者借据的形式约定双方权利和责任,由于这种方式过于简单,往往会因为关键要素的遗漏而最终引起纠纷。  上述网友的问题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既没注明需要支付利息也没约定借款利率。按《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但是,如果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没有还款,那么从还款到期日开始计算,也可以要求借款人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第二种情况是注明了需要支付利息但没有约定借款利率。这样的情况,人民法院往往判决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和上述网友一样,在寿县工作的读者黄先生也借了钱给朋友,但他遇到的情况更糟。“2011年7月底,我借了一万元给一位姓石的朋友开饭店,因为关系很熟所以没打借条,没想到后来向他追讨时,他却翻脸不认账! ”黄先生气愤地说。  韩宝表示,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材料时,通常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一位农村银行中层告诉记者,在民间借贷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打欠条或者借条,而且这里面的学问很大,必须要小心谨慎。他提醒说,在打欠条或者借条时,务必要注意三大事项:一是一定要用双方身份证上的名字,不要用外号、昵称等。二是一定要在借条中明确利息的计算方式。在现实中,许多居民都习惯采用口头约定利息的方式,一旦发生纠纷,也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三是要在欠条或借条中约定明确的还款时间。还款时间内,欠条和借条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且二者都在权利人主张权利后,拥有两年的诉讼时效。  另外还有读者询问赌博过程中形成的债务是否有效,韩宝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同时,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出借人、借款人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所以,债权人在借出款项特别是数额较大款项时,应该弄清楚借款人借款的真实用途,若发现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嫖娼、贩毒、走私等非法活动,应当坚决拒绝。 本报记者 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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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民间借贷危机后 温州人对借钱的事情谨慎多了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褚睿雅 选稿:赵菊玲
去年10月8日,温州信泰集团围墙外,来自江西的潘女士和工友守在围墙下。潘女士之前在信泰集团食堂上班,老板跑路后,她就没活干了。所幸信泰集团不久后复工。记者李震宇摄(本报资料图)
  东方网2月20日消息:去年下半年,温州有多家企业的老板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出走,让很多出资人血本无归。
  在温州,民间借贷资金多来源于家庭个人,如同小溪汇集成江海一样,在温州特有的熟人社会中,甲可能会从众亲朋好友处筹集一笔游资,然后以稍高的月息借贷给乙,而乙再以更高月息借贷给丙。以此类推,尽管有极大风险,但“坐着赚快钱”还是让许多温州人卷入其中。
  那么,经过一系列的老板出走事件后,温州人对借钱的态度是否发生了改变?
  借钱人想方设法要回钱
  刘先生在温州的城郊办了个厂,因为这几年生意不太好做,资金周转有些困难,就问亲戚朋友借了一些钱,一个月一分五的利息,这钱他从2009年下半年借过来,一直用着。但是去年9月份开始,就有很多人和他说,家里有急用,要把钱拿回去。
  “去年4月份刚开始有老板跑路的时候,他们都还很放心,没有人问我要过钱。去年9月中旬,跑路的事情多起来,他们就开始不放心了,找了很多借口想把钱要回去。有的说要买房子,有的说要做生意,有的说给小孩子读书……我知道都是假的,他们是怕我的厂子倒闭了,也学别人一样跑路。”
  刘先生就想办法把钱凑出来还了,他知道越不还,讨钱的人会越多,他们都会担心他的资金链,现在他手上就留着两个哥哥借给他的钱了。
  刘先生告诉记者,以前借钱非常方便,有时候隔好几个人的钱也能借过来,只要利息高。但现在,很难借了,除非是知根知底的人,否则人家一般不会轻易借。
  利息高了反而更不敢外借
  许先生也是个典型的“吃利息”的人,他手上有50万元的闲钱,现在放在一个办厂的朋友那里吃利息,一个月利息一分。这在很多温州人眼里是很低的利息,去年上半年,借出去的钱差不多都是月息一分五以上,两分的也很普遍,但现在,月息一分五以上的很多人都不是很敢往外借了,怕对方是捞一笔就跑。
  许先生告诉记者,他有个朋友开了个担保公司,他以前也会把钱借给这个朋友的,但今年不敢了。前一阵子,朋友一直让他把钱放他那里,他没敢放。因为他从另外的朋友那里听说,很多放高利贷的人,资金链断了,都是最后从亲戚朋友那里借一笔,然后跑路。所以,他宁愿利息低一点儿,也要放在办厂的朋友那里。“我这个朋友是比较靠谱的,而且他厂子的效益也不错,放着也没有问题。”
  与许先生的乐观不同,张先生就是在这一波借贷潮中吃过亏的,被卷走了200万元,追了好久都没有要回来。这200万元中,有100万是借的。为了还这借来的100万元,他卖掉了自己的一套房子。本来他是想捞一笔,最后反倒赔上了自己的房子。许先生告诉记者,今后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吃利息”了,还是踏踏实实做事好。
  孙先生一直把钱放在自己的一个做房地产的亲戚那里吃利息,以前他曾帮一些朋友搭桥、牵线放去自己的亲戚那里,但现在已经不敢了,有朋友拜托他,他也拒绝了。他怕出事,虽然亲戚的公司并没有出现问题。
  就算有项目也不轻易外借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现在很多温州人对借钱一事都谨慎了很多,不敢轻易往外借,有钱放在外面“吃利息”的话,都想法子去拿回来,除非自己特别信任的人,一般也不太敢借。就算有厂子、项目的,也不敢轻易借。
  赵先生在去年4月份借了100多万元给他的表弟做生意,看到去年很多人跑路以后他心慌了,就问表弟要钱。但表弟一直没有还他,还拿了个知名景区项目给他看,说这个项目至少值一亿。赵先生放心了点儿。但后来听人说,有人就是把手上的项目卖了,然后跑路。赵先生又担心了起来,所以,他现在正努力想办法把钱要回来。
  曾经把钱放在朋友那里吃利息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把放在朋友那里的30万元钱要回来了,虽然朋友有厂房,但他还是不放心,钱还是放在自己手上比较好。他现在把钱都存在了银行里。
  民间借贷给不少人带来了很大的损失,虽然现在大家都谨慎了许多,但损失还时有发生。如何杜绝这种现象?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告诉记者,虽然现在多了许多宽松的政策,但中小企业的生存亟需更多的阳光。建议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建立更多的与中小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尤其要把民间借贷合法化提上日程,如出台《放贷人条例》。民间借贷阳光化后,就可以对那些原来不合法的善意民间集资进行规范,并可为国家增加税收、提供就业机会,也有助于社会稳定的维护。当大量善意的民间集资合法化之后,对那些恶意的集资行为的打击就会比较简单。现在民间借贷利率一般多少?另外如何保证民间借贷资金的安全性_百度知道
现在民间借贷利率一般多少?另外如何保证民间借贷资金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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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银行贷款的四倍,超过四倍均属于高利贷,旦常扁克壮久憋勋铂魔放款要求别人担保或者抵押。这样资金不就安全了吗。
楼上很多回答也都是蛮准确的,这里我们【田田民间借贷】也想说下自己的观点正常民间借贷会比银行高一些,但高也是有高的好处。比如手续简单,当天放款,不用找关系,也不欠人情。现在银行的利率也不低,而且银行肯定是看关系和你实力的。民间借贷现在的月利息正常是2.5分到4分左右,有些根据你贷款时间的长短和金额来看的。资金方面也是觉对安全的,因为都是一手钱合同一手就打款的,款都到你手里,还有什么不安的。真正要承担风险的反而是借贷商。更多的信息大家可以进入“田田民间借贷”了解一下。政府现在正在支持民间借贷,接下去肯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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