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一次性摊销期临时工工资是否需要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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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者:Kamil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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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税前扣除问题
提问者:回答数:0有人关注提问时间:该问题已结束
&nbsp某一内资企业聘请的临时工5名,有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但没有办理社保手续,企业以工资表造册支付其每月工资600元,请问: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支出是按工资费用列支还是按劳务报酬费用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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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等级:董事长]回答时间: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分页#####&该5名临时工与该企业如果构成雇佣关系,按工资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否则作为劳务报酬费用在税前扣除。员工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一般认为构成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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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3、特别提醒纳税人注意,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要远远小于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中所用到的研发费用,纳税人千万别把两个研发费用范围混淆。 4、 备案要求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属于事前备案类项目,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行。对需要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 ? 各省在具体执行中一般要求企业在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或者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进行备案,报送相关资料。 5、?作为不征税收入的专项拨款不得加计扣除 ? ? 有些企业会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拨付的财政资金,在这里提醒企业注意,如果收到的财政拨款已经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核算,那么其发生的费用均不得作为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也不得作为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六)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问题:企业2011年到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没有确认是否研发成功,不给扣除加计扣除,税务机关认为,企业没有确认是否研发成功,不给扣除对吗 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号) 第七条 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一)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按以上规定,企业首先要根据可行性报告,分析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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