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5年投份康宁玻璃终身保险,当时没有如实告之病史,现在因病有二级残能得到理赔吗?谢谢!

中国人寿康宁终生保险理赔问题?_百度知道
中国人寿康宁终生保险理赔问题?
请人寿康宁保险的工作人员真实回答
非常感谢,那么保险公司能理赔吗
08年09年的保险都及时交付了,而续保的时间也在2008年5月份,然后今年2010年3月份去报案理赔,也就是重大疾病险 但是因为某种原因 导致2008年没有及时续保:复效180天以后的重大疾病才在理赔范围, 我现在想问的就是 如果我母亲因为这个重大疾病而身故。 这个我也看了保单确实是我母亲在2006年入保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而在2008年5月份我母亲检查出癌症,人寿公司的理赔人员说
重大疾病这块是没法理赔了,难道万一被保险人因为这个病身故了 也不给理赔吗? 能否给个确切的答案!谢谢
提问者采纳
为合同的交费缓冲期,只能申请保单复效,如果说复效成功,跟保险公司协商。2年后终止(切记肯定不能够理赔了。保单停交60天后到2年内:2个中《终》止概念不一样)保单交费期之日起60天内。针对现在这个情况,看看是否可以重新承保计算,保险公司依旧负保险责任,60天内是有效的,合同就中止了,很有可能母亲这个癌症没有赔偿功能了。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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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拨打人寿的客户电话咨询。保险公司是有权调阅医院档案的。第二,这种情况属于带病投保。先说句题外话,这个只有人寿理赔部的人才能最准确的给你答复,那,需要填写一个叫做“健康告知声明书”的东西,要确定一个问题,你办理复效是在疾病检查出来以前还是以后,保险公司一样拒赔?如果是在疾病检查出来以前就办理了复效的话,那肯定是不赔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那保险公司肯定拒保,已经检查出来这个疾病,建议你先说明你是在哪个城市。首先。基本上就是这些了。在保险办理复效的时候,这样方便当地的业务同仁帮助你,是对被保险人在办理复效时身体健康状况的一个说明。如果是在疾病检查出来以后办理的复效。如果你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已经检查出来这个疾病,有可能你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就是,你的这个问题不是一般业务员能够回答你的,并且,那,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而保险公司给你办理了复效手续,身故责任应该是赔付的,如果你如实告知你好,或者问我也可以,这属于诈保的行为
根据你讲的情况,估计应是下列情况:08年5月未及时交费,同时查出病,在到期后的60天内仍未交费。过了60天宽限期办理了保单复效,办理复效时填写的申请书,需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你可以查一下当时申请书上是否告知查出病的情况,我估计是当时未告知,所以保险公司顺利地办理了复效。如果当时告知了查出癌症的情况,而保险公司同意复效,则理赔应无问题。通常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拒绝复效的,因为保险公司不可能为已确定的风险承保的。但我估计当时应是未告知,相当于重新投保一样,保险公司评估被保人的身体状况无问题,当然是同意复效。2010年去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以08年5月被保人已查出癌症,之后申请复效未告知,相当于带病投保,是不会理赔的。所谓的“复效180天以后的重大疾病才在理赔范围”就是在复效后180天以后查出的重大疾病才是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已经从侧面告诉你无法理赔了。 你补充的问题:应是不能理赔了,相当于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不可能承担已确定的风险。
这个主要看你缴保费的时间08年有没有超过60天你应该超过了否则今年理赔就报销了估计你今年交保费就不能交了 如果还让你交 身故就可以理赔
如果报费欠缴不足60天,属于宽限期,保险公司对其间发生的疾病仍应负责。如果超过宽限期,则保单中止,复效后等待期重新开始记。其对于身故保险责任的规定为: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所以,若因此疾病身故,保险公司应理赔,且因没有给付重疾,身故保险金给付不需扣除重疾保险金。另外,若保单有保费豁免规定,则之后的保费也可不必交纳而保单继续有效。
首先你母亲的重疾是不能赔的。因为复效180天以后的重大疾病才在理赔范围。再者身故保障因为此次重疾也是赔不了的。重新复效后已查出癌症,属即往史在责任免除内,因其它原因身故是可以赔的。
任何保险在缴费期60天后未交费 就视为暂停合同
2年内补缴后有180天的观察期
期间得病是不保的
2年后 就视为保单作废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因为这个病身故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但是保险金额不等于保费,保单上有保险金额的.
康宁终身保险保的就是终身,所以只要保险单是有效的保单,就可以赔付的。
如果你母亲在续保前没有病的话就一定能赔。否则你能给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不能赔的理由吗?
只要保险公司能继续承保,身故是一定会赔的。
有.在保单时间范围内.
估计保险公司不会继续承保了,明摆着已经癌症了.属于带病承保,谁会明知要赔偿还给你继续?主要您们对保障没重视.要是不停交保费,也就不会有这些问题了.
支持楼上看法,可能你的保险单有过复效,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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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关于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及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理赔问题
我为家人于2006年买了一份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以及附加住院,就在06年当年缴了一次保费共计2525元,07年又去缴了同样数额的保费,由于我家人在07的时候住院治疗,并在人寿报销了1600多元,08年去交报费的时候人寿却只给我打了一张2200元的保费(并没有缴附加住院保险的费用,这点我是在09去报销的时候发现的),因为06买这个保险的时候我并没有亲自给我家人买而是委托我一个亲戚办理的,中间的条款我也没有在意,由于我家人在09又住院治疗花去了4000多元钱,心想这次可以报一些,我把需要的资料全部准备好了,并提交到保险,过了大半个月以后我去查询,却发现并没有在报销名单之列,于是我询问了一下,工作人员给我找到了我当时提交的资料以及领导审批的意见,意见的内容说到附加医疗保险过期了,报不了。我当时懵了,就咨询了该工作人员,想知道。工作人员给我解释了一下说你这个没有买所以就不能报销,当时我只是看了她给我列出的条款(直到现在我没有仔细看过投保的书,所以上面的条款我也不清楚)确实是没有缴纳该费用,当时我就纳闷了,07、08年是我亲自缴的保费啊,为什么07年缴了,08年就没有缴纳呢,于是我就是想起了一件事情,我07、08年缴保费的时候都是带上去的,当时收费的工作人员把我带去的合同看了,在电脑里面输入了一些资料后,就从打印机里面打出了缴款书,带着缴款书我就去银行缴钱。但是为什么08就没有把附近住院医疗打出来呢,我并不清楚。我看了保险条款后就带着当是报案的资料回了,待我把合同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后才发现了一些问题:
其一 保险合同注明的“保险期间与续保‘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若在保险期间届满日的10日前,投保人未以书面作不续保的通知,则本附加合同视为续保。续保开始日期为原附加合同届满日后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保留终止本附加合同续保的权利。本公司如终止本附加合同的续保,须在本附加合同期满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
其二 保险合同注明的“投保人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附加合同效力自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起终止。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后所发生的保险事故及其后遗症,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对于这两点我有点问题,
被保险人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本附件合同;
保险人也没有以任何书面形式通知被保险人解除本附件合同;
对于我08缴费的时候递给工作人员的合同书上,在人寿的电脑系统里面到底要输入譬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合同编号还是其他什么资料能同时++出被保险人在该保险公司所有的保险险种。我这里说的是要输入哪些信息能同时显示该主险和附险(最好能举例)或者能不能同时一起显示出来附险和主险。
就算是在系统上面不能同时显示该两种险种,那工作人员(保险公司)有没有义务提醒客户是否再投该附险呢?并解释不投该保险的利弊呢?
经过再次与保险公司协商,保险公司坚决不赔付,请问这样的事情能否获赔,通过法律手段能否能获赔。我该怎么办能否给小弟答复,谢谢大家。。。。。您好!
对您的情况,我感到非常的遗憾!但也以我的专业向您解释,关于附加住院这样的一年期短期险,保险公司是每年续保时都会进行重新核保的,如果之前有因为疾病(尤其是慢性疾病)而住过院的,保险公司是有可能会拒绝续保的,因为被保人已经不是标准健康体了,保险公司也要衡量风险成本啊。所以,按照您所描述的,应该是保险公司当时拒绝承保那个附加住院险了,只是当时您续保缴费时保险公司没有通知到您,这点做的不够。希望我的解释能解开您心中的疑团。
如果您家人的疾病已经治好了,建议再重新续上附加住院保险,重新拥有这份保障。
我是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的业务经理,如有需要可以找我了解。“逾60天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附加合同效力自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起终止。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后所发生的保险事故及其后遗症,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你在它的合同宽限期内没有按时缴纳保费,所以不能进行理赔,附加住院医疗险的有效期基本上都只有一年,没有续保合同就会终止。主要取决于当时保险营销员是什么给你解释的,对于保险条款即使你没有看他也必须给你明确说明,保险法有明确规定,至于向起诉,通常情况会做出对被保险人有利的判决!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通知你续保,这是属于售后服务。具体情况你最好找咨询一下你胜算的可能性!我对于你的遭遇我感到同情,可是对于保险而言,投保人必须缴纳保费,保险才能生效,由于你在08年没有缴纳保费,其实。所以合同暂时中止,保险公司对你的不承担责任,对于没有按时缴纳保费的,保险公司有六十天的宽限期,在六十天内合同还是有效的,超过六十天后,有两年的合同中止期,两年内你可以任何时候去缴纳保费后恢复效力,保险公司是不能随便接触合同的,它不会主动以书面形式叫投保人接触合同,可能当时保险营销员没有跟你解释清楚还有向介绍条款,但是对于是否头该附加险,是客户自己决定的,营销员只能是向你介绍,至于买不买由你决定咯.我觉得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对于您是否要起诉,法律怎么判,小弟我就不知道了!!最好的办法就去去律师事务所 去咨询一下保险人当时没有给你说清楚,是你自己也太大意了;附加险是年年都要交的,或许有些条款你的保险人当时就没有和你说,他怕给你说了你不买;现在在说保险公司也不会陪钱给你。去找个懂法而且还是比较精通的问问吧,或许还能有个说法。你要回去看你的保单,当初签保单时,有个附加险在第2年是fu跟主险续保,不续就在fu那里打x ,如果续保就在是那里打对号。问题应该是这样。因为医疗是短期险,你现在可以再交费续上,但这次医疗是报不了。没怎么看清楚,附加险的费率是在变化当中的,你账号里的钱可能不够了,所以附加险不能报销,当时账号里的钱只能交主险的吧。还有就是好多客户用的是中国工商银行的活期存折,这家银行有个小额账户管理费这一项,这也可能是使你附加险失效的原因吧。你这次的医疗费是报不了了,你应爱看一下你今年交的保费和去年交的保费怎么不一样应该问一问的,如果你还想保的话,那么女的35周岁男的45周岁需要查体合格才可以投保。这位兄弟别着急,你的疑惑是非常正常的,据我所知,现在中国人寿的续期交费都是主险和附加险一起打出来的,除非你自己申请不交,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还有一种情况是你上年发生赔付,如果是慢性病的话,公司会发出拒保或责任除外通知,也需要你签字确认。我认为,你可以再部下你的业务员有没有这样的通知,说不定就在他手上忘记让你签字。所以,如果公司拒赔的话,你可以到当地仲裁委员会去申诉,或请教律师,就看你有没有时间,为4000元的赔付值不值。关键点:1 被保险人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本附件合同;2 保险人也没有以任何书面形式通知被保险人解除本附件合同你的情况从条款上看,保险公司是违约了,但你也有一定的责任:续保时少交了保费,你一定以为占了便宜―保障还是那些,保费却少了300多。这种情况谁也不会言语。这就是你的责任。一旦起诉到法院,法院不能完全支持你,但也不能让保险公司一点不赔,保险公司还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判赔2000元就不错了。这是我的理解。(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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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突然病故教育医疗险可以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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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突然病故教育医疗险可以理赔吗?
发布日期:
导读:黎先生为3岁的女儿购买了教育医疗综合保险计划,并在投保前给孩子做了全面的体检,然而两年后女儿却因病夭亡了,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是否需要理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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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弟弟购买了康宁保险已经交付5年,前些日子出车祸身故,由于当时他是骑摩托车,没有驾驶证,但有行驶证,
交通事故认定是说他骑摩托车摔倒后,由于后面车辆的全部责任把他撞了并逃逸后被抓,后面车辆没有与摩托车有直接接触。我想问的是当时死者是倒地后被撞,是不是就与摩托车无关了?请问这样保险公司能不能赔付?
我一家专卖店上班一年多了,用人单位没有和我签过就业合同也没有给我买保险,我现在不想在那里上班了,可以要求赔偿么?如果可以那么我每月工资都高于2000元以上(提成),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你好我想请问三辆车连撞,没有人员伤亡情况,其中一辆是货车另两辆是轿车,交通队判决货车司机全责,现在货车保险公司已经定完损且我的车已经在4S店维修好了(两个星期前已经修好了),就等这个货车司机交钱提车,但这货车司机电话停机已经完全找不到这个人了,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解决?在此期待您的解答,谢谢了!!!
(一)康宁终身保险相关条例:
第十二条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重大疾病:是指下列疾病或手术之一:
六、瘫痪;(注6)
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二、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三、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康宁终身保险相关条例:
第十二条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重大疾病:是指下列疾病或手术之一:
六、瘫痪;(注6)
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二、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三、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你好我想请问三辆车连撞,没有人员伤亡情况,其中一辆是货车另两辆是轿车,交通队判决货车司机全责,现在货车保险公司已经定完损且我的车已经在4S店维修好了(两个星期前已经修好了),就等这个货车司机交钱提车,但这货车司机电话停机已经完全找不到这个人了,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解决?在此期待您的解答,谢谢了!!!!!!!!!!!!!!!!!!!!!!!!!!!!!!!
我在公司工作已有12年多了,公司在前2年才给我们买养老保险,医保和失业险..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给补交前面10年的保险吗?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的话,我是在南昌工作,就应该找南昌市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吗?需要要什么样的手续呢? 请律师专家们给指点下.另外,除了补交保险,还能要求其他的赔偿吗? 前10年公司是没有给我们答合同的..谢谢!
我是2010.3.月进的公司,签劳动合同时候。不让我签日期。公司什么保险都没有买。现在说辞退我。请问应赔偿我吗?
我原来的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上保险,08年才开立保险账户,现在我到新单位,单位给开立了保险账户,给我上保险,我想找原单位07年至10年不能补缴保险赔偿损失,可以吗,有时效限制吗
大家好,我是公司的销售人员,老总安排我周末开他个人的车带客户出去玩,结果在途中我追尾前车负主要责任。4S点店定损赔偿对方一万五,老总的车只交了交强险,我方修车也需要一万左右。
目前公司要求我赔偿一半,我觉得太高了,我工资只有2000元,本职也不是司机,在老总指派下陪周末陪客户公干,也不给算加班。请问各位专家我应该赔偿多少钱?另外我准备辞职,本月工资和以往加班费作为赔偿大概3000元左右,是否可以?谢谢!
本人在环卫上班15年 单位没给交养老保险 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得到赔偿 本人49岁 就保险问题 代理费怎么付 我该怎么打这个官司 请给个明确详细的答复 谢谢7月份搜狐“保险投诉绿色通道”投诉情况报告
来源:搜狐理财
  编者按:为帮助网友解决在保险方面遇到的问题,搜狐理财频道特开设“保险投诉绿色通道”,接收网友对保险公司的意见和建议。本文中所有投诉内容均来源于搜狐网友通过“保险投诉绿色通道”发布的投诉原文,其观点与搜狐理财频道无关。搜狐理财频道会将投诉情况反馈给被投诉的保险公司,以期帮助网友解决问题。如被投诉的保险公司经过核实后对网友投诉问题给予了解决或解答,也可将结果反馈给搜狐理财频道,搜狐理财频道会及时发布。
  2011年7月份,通过搜狐理财频道“保险投诉绿色通道”,网友对新华保险、太平人寿、永诚保险、幸福人寿、平安人寿、、人寿、中宏人寿和人保财险这9家公司在投保、退保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在此摘录原文如下:
  我要投诉!&& 
  1、代理人涉嫌销售误导
  投诉公司:新华保险
  涉及产品:福如东海终身寿险A款
  投诉人所在地:湖北
  投诉内容:本人在2004年三月买了一款寿险,当时跟新华保险业务员说得很清楚,说想给自己女儿买一份险,这份险要求是能在满期的时候拿出一笔钱来作为给小孩读书或创业的,新华人寿的业务员给我推荐了这款保险,说它有一个"减保"的功能,到时期满期可以减一部份保,把减保的这部份钱取出来,多的钱继续放在里面分红,我信以为真,就买了十份(后来退了四份,留了六份),一直交了八年时间,结果现在打听才知道,此款保险与业务员所说完全不同,此款保险的减保只是按照当年对应的现金价值来减,而不是按照保险金额来减保的!我得知此事后联系当时的业务员,她说自己当年确实没有说清楚,有失误之处!这说明她对自己工作的失误表示认同,那么我现在要退保,这个失误带给我的损失,新华公司是不是应该承担?
  2、"送"的保险被扣钱?
  投诉公司:太平人寿
  涉及产品:盈盛C
  投诉人所在地:江西
  投诉内容:2010年9月我和我老婆去银行存钱,看到两个人穿着工行工作服在大厅前台,就叫她帮忙拿存款单给我们填!她很"热心"的帮忙拿了,之后就问存多少!我们说存1万,她就开始说"现在我们工行出了一种新的理财方式,存一万一年有1000的利息连续存10年,并说该理财品种特别划算,年收益率为10%且年终打到账户上,也就是每年存1万,第一年返利1000元,第二年返利2000元,第三年返利3000元,直到返到第十年,而且还额外送份保险&&"之后就开始介绍保险了。接着我问她如果我要用钱的话是不是可以随时全部取出呢。她回答的很肯定而且还说到时想买房或者是做什么的还可以用这份保险去贷款。(当时我在想,反正是存银行的,就算到时如果要用的话也可以取出来,大不了就是没有利息而已!)当时我老婆已经怀孕几个月了,等宝宝出来很消钱的,又怎么会去买这种连续存10年得保险呢!就是因为相信了工行,相信了那个业务员所谓的送的保险,并且是可以随时全额取出的。 直到前些天用网银买东西的时候,发现卡上余额不足,才去银行查,发现有10000被买了保险,这下才知道被骗了,哪里是送的保险,根本就是买的保险!!现在要每年交1万连续交10年怎么办啊?如果直接退保损失很大啊。现在真是进退两难了!到太平人寿要求全额退保无果!!&&
  3、航空意外险涉嫌强卖
  投诉公司:永诚保险
  涉及产品:航空险种
  投诉人所在地:山东
  投诉内容:我通过招商银行的(商旅服务性质)工号8130的吴小姐电话订购了8月3号青岛到浦东的MU5524航班,在订票快结束时吴小姐问我要不要航空保险,我按着平时的习惯要了一份(客服人员没有向我介绍产品的内容),接着我又要订8月4号的机票时,吴小姐问我:要不要航空保险?我说我已经买了一份了,一个星期内有效,不需要买了。这时,吴小姐突然说:先生您的保险只保你所乘的这一个班次,如果乘坐新的航程的话还需要再买保险。我问了保险公司的名字,吴小姐跟我讲了是永诚保险公司,我说没听说过,我要求取消这个保险,这是吴小姐告诉我:你的保险是和机票绑定的,你需要先退票再取消保险。我还没有离开座位,为了取消保险就要我退票,还要收退票费,我认为非常不合理。人寿险还有个犹豫期,我他们的做法有强买强卖的嫌疑,是否也违反了保险法。请给予回复。谢谢!
  4、银行存款误买保险
  投诉公司:幸福人寿
  涉及产品:幸福鸿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辽宁
  投诉内容:我于日去锦州建设银行一个支行存款,打算存一万块钱的死期,正要填保单时,给我办业务的业务员说,我们银行有一种新的理财业务,比存死期合适,一年定期存里一万元,这样第一年就可以按五万元算利息,而且年终还有分红,还一再强调这是保底保息的,这样你这五万元就可以分五年存入利息可比一起存多。我们家就这么存了,存完五年就可以支取,要是不用还可以放到十年,年年可分红。"我一算这样是很合算,就说那你就按这样给我填单子吧。 她帮我填完单子办理手续时,说了一句,你存了这个要是发生什么意外还可以得到赔偿。我老公当时一听这有保险的性质就问她,"我们要是有急用可不可以取啊?"她回答说:"我们不主张你取这样你就得不到分红钱了",我老公又一再追问那到底可不可以取呢?她说可以的。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我们就继续办理了,当时有客户签字,因为银行存款都要有客户签字,所以没多看就签了就这样20分钟左右我们就办理了手续。银行还给了我一个本外币活期一本通存折,有了这个我就更没什么怀疑的了。事后的确有电话回访,因为认为是银行办理的不会受骗就没拿当回事,应付了事。电话告诉我要看看保险服务指南,我根本就看不懂,因为相信银行工作人员的介绍,就把这事认为是一件零风险的银行存款而带有保险的性质。 直到6月28日我去银行取这笔钱,银行的柜台工作人员才告诉我,你这是保险,要想取钱得去保险公司退保,而且你得损失几千元的本金。我当时听了很气愤,当时说的保底保息是什么意思啊?我们当时问她平时用可不可以取,只说不会有分红钱可没说会损失本金啊。我就要求见当时给我们介绍业务的工作人员得到的答案是:"她不是我们银行的"此时我才知道上当受骗了,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存款,这就是一份保险。拿着银行给的那个存折根本就取不到钱。 在我的要求下,银行找来了当初给我介绍业务的那个工作人员其实就是保险推销员,来了以后她就说当时字都是你自己签的,我们又有电话录音,你也没有异议,现在要不继续投保要退保就得损失4千多元。 然后我就打电话去总公司投诉,要想解决问题就得去他们公司,去的时候说好了当时推荐产品的人在那等我,等我到了他公司,她就告诉我那个工作人员请假了。我由于相信银行以致当时粗心大意受骗入保险,难道我就活该自认倒霉吗?她们为了拉保单不择手段难道就没有责任吗?如果就这么算了,她们还会继续这样"拉保单"还会有更多的人上当,我这几天天天上网查有关这方面的报道,我发现全国各地有许多和我一样遭遇的人,其中有许多是通过你们保险投诉绿色通道维护了自己的权益的,我也希望你们给我以帮助,同时也呼吁全社会都能重视这个问题,我认为他们就是利用了老百姓对银行的信任,为了自己的目的进行行骗,然而他们有保险公司做后盾,披上了一件合法的外衣,希望各位专家顾问能够帮我解决问题还我公道。否则我只能走极端了,我就只能天天在银行门后举牌了,别让后来者继续上当啊。急盼回复!谢谢。&&
  5、代理人涉嫌骗老年人买保险
  投诉公司:平安人寿
  涉及产品:平安智富终身寿险
  投诉人所在地:上海
  投诉内容:平安公司业务员以欺诈的手段,骗老年人买保险。1.此险的购买年龄是在0-60岁,退休人员是不能购买的,而我爸爸购买的时候已经65岁了。2.业务员责任栏里写明,已与被投保人本人当面解释保单内容,并征得投保人同意,否则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而事实业务员根本没和被投保人见过面,更别提解释保单了。3.计划书上写二十年,而正式的保单位终身,当投保人提出疑问时,业务员说这个没关系的,并要求他马上签字。4.从签订保单至拿到保单,已经是半个多月了,当提出退保时,已经超过了退保规定的期限。这一系列本人认为都属于欺诈行为,请各位专业人士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6、老人邮政储蓄银行存钱误买保险
  投诉公司:中国人寿
  涉及产品: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黑龙江
  投诉内容:日,我母亲王富玉去鸡西市小恒山矿邮政储蓄所存款(7万元,我父亲的伤葬费),储蓄所的工作人员田苖苖告诉我母亲这种定活两变的利息高,不用钱当定期,用钱时可以当活期的领取。由于我母亲不识字,在储蓄所人员的指引下签字购买了这份保险。我母亲一直认为这是定期存款,并且存折余额显示是7万元,在日我母亲去取钱时被告诉存折里的钱不能取。这种欺诈行为希望能得到关注。&&
  7、代理人涉嫌销售误导
  投诉公司:太平洋人寿
  涉及产品:鸿利年年年金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上海
  投诉内容:2010年1月,代理人李燕燕等人上门,介绍此保险,年回报百分之九,存期一年,可以续存十年,有特别约定,回报老客户。多次沟通后,在上海天目中路营业处买了八份,因为每人只能买2份,就用了子女老婆的名字,经办人是高级专务李忠平工号SHH21890.在回访中我们多次讲明买的是一年缴费,有白纸黑字的批单。今年我老婆工资卡被扣了2万才知道保单有诈,要连续缴费十年。我们退休工人一年工资2万怎么能买这样的保险,投诉结果告知;团队伪造批单骗保,属于他们个人行为他们负责,希望我们找他们,要么退保。天哪,我们要问;李忠平等人是你公司代理人,网上都有名可查,我们老客户的信息是你们公司给提的,对于这团队的行为早发现为何不告知而要我们找他们,我们的钱在你们公司,你们登上五百强,就这样不择手段吗、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了、我要申诉,还我十万本金,赔我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在现法制社会,这样的保险团队欺诈行为于理于法于情,天地不容。&&
  8、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问题
  投诉公司:中宏人寿
  涉及产品:意外伤害
  投诉人所在地:江苏
  投诉内容:我2007年投保中宏人寿的意外伤害保险,是附加在人寿险之外的附加险,保险额为每年280元,2011年6月我在学校下班后打球,将跟腱拉断,手术住院,住院费9000多。我有医疗保险已支付大半,只有小半个人现金支付。现在家恢复。我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中宏说按照合同只有死亡和合同上只有的七级伤残才赔付。我咨询过医生,医生说我的伤残大概有9级或10级。请问各位专家,我的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应该赔付吗?急待回答。感谢之至。&&
  9、隐瞒病史还是代理人刻意误导?
  投诉公司:平安人寿
  涉及产品:智盈人生
  投诉人所在地:北京
  投诉内容:去年业务员王辉带我去听课,说这个险种快停了,55岁以上就不能买了,等等,当时只问5年住过院吗?答无,生过大病吗?答无,,在犹豫期内,因买车,提出退保,主任电话劝我:你没被抽中体检很幸运,别人想买还买不了呢,,今年6月被保险人李进军因病住院,理赔时却说我隐瞒病史,分文不退,真是抢钱有道!原因是李进军住院期间说自己4岁时出过麻疹,转气管炎,后治愈。这就是所谓"隐瞒病史50年"!我们夫妻30年了,李身体一直很好,这次生病刚刚激活医保卡,我无意隐瞒病史,不赔也不能这样无耻啊,核保员这栽赃陷害,就是为了不退保费,我活了大半辈子,遇到了最大的骗子,披着保险外衣的骗子流氓!谁能为我讨回公道啊。
  10、银行误买保险
  投诉公司:新华保险
  涉及产品:红双喜新C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陕西
  投诉内容:在2010年7月,在中国银行办理业务排队时候,有位穿银行工作制服的工作人员拿着一个"理财"的宣传单给我介绍理财业务,说这是银行新推出的最新理财,收益高,没有风险,每个月定存多少钱,5年后可以取出还有利息分红,还给我看了一张每年分红的金额,上面大概每年分红元左右。我说我是学生,没有多少钱,他说现在只需每个月最少存500元,原来都是10000元金额起。我想我每月就当是给自己一个办个定存,每个月存500,还有收益。这个"银行专员"从来没提这是个保险,说是办理财,送个人身保险,让我在一份送的保险合同上签了字。签合同的时候她告诉我,第一年要一次存一年的,以后可以每个月存到银行卡里,说存5年可以把钱取出来,也可以不取出也不用再存,还可享受5年的利息和分红。我凑出来6000办理的这个"理财"。2011.5月份的收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我的红双喜售后新专员,并发了条信息给我(我是您的红双喜理财产品售后专员,XXX 电话xxxxx 有证据)仍未提保险二字。7月份的时候在电视上看到这种理财被曝光,说是被保险。我当时就很害怕,给那个新售后打了电话,说看到电视曝光,想退,她说这个不能退,要存够5年,说可以存2年后,申请少存点,让我近期快去缴费。7.22,我又给售后打了个电话,说这个月存完,有没有收据给,她说这个是年存的。我就懵了,我一个学生怎么一次性拿出6000存,而且当时办理的时候明明是说可以月存的,如果是一次年存,我肯定不会办理。然后我说她说这跟办理时候讲的不一样,她说她在云南,让我拿着合同,去公司找别人处理。我回家再仔细翻看合同,发现保险年期是10年,根本不是5年,只是缴费5年。可是办理的时候说是5年。保险上的跟我内容跟我办理时候讲的都不一样,这明显就是欺骗消费者,误导消费,连产品的性质都不跟消费者讲清楚。如果是理财的话,中间是可以取出我的本金的。现在我也不要求存一年的利息和分红,只要退保把我的本金全还给我就行了。
  11、老人建行存款误买保险
  投诉公司:幸福人寿
  涉及产品:幸福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浙江
  投诉内容:投诉幸福人寿保险。我妈妈,一位淳朴老实的农村妇女,为了给我姐姐带孩子从农村老家来到杭州。去年,日,她带着辛苦积攒下的10000元钱来到拱墅区中国建设银行拱北支行想办理存定期,到了柜台后,听到我妈妈要存定期,一位在大厅的银行工作人员(后来才知道是穿着跟银行工作人员一样服装的保险人员)就上前向我妈妈推销说刚好有一款很合算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有8%,比银行利息高多了,怎么怎么好的,避重就轻,花言巧语,我妈妈想想是银行人员推荐的,反正一样存在银行,肯定错不了,在完全没有明白自己买的是保险的情况下就稀里糊涂的签了字,交了钱。她还以为自己买的也是儿女们偶尔在家提起的银行理财产品。回家以后就把东西放在箱子里。几天以后就接到一个回访电话,因为那位保险推销员在银行里跟我妈妈提过,说会有人打电话给你什么的,只是例行回访什么的。事情过去了很久,我妈妈也没有跟我们提及。等今年我外公突然得了重病,我妈妈想去银行取钱的时候却被告知不能拿回这笔钱,而且还要交钱。我妈妈当时就被弄晕了,怎么找他们理论都没有用,说白纸黑字你自己签的,工作人员已经告知过你。电话回访过你。现在像这样的保险推销人员真不是人,这样子骗老年人的钱,跟骗子有什么区别,我不知道幸福人寿保险公司的宗旨是什么,就知道不择手段的卖保险,搞业绩。大家一说起在银行买保险就觉得是骗钱,弄臭自己的名声。不设身处地的为客户着想一下,你所面对的客户有没有能力买保险,有没有必要买你手中的保险,是不是需不需要,完全不管,就知道完成自己的业绩,昧着良心做事,身为保险从业人员,你难道没有父母吗?试想一下。如果你也是农村出来的,像我妈妈在农村生活了大半辈子,你应该知道农村的劳动妇女的知识水平和对保险的认知能力。本身就没有什么养老金,退休金,医疗金。自己完全要靠儿女赡养的情况下。省吃俭用积攒下的一点还要被假装银行工作人员的你骗去买保险。我真的很气愤。如果你的产品真的很好,应该向有需要,有能力的人推销。真的不知道该公司有没有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过培训,还是只培训教他们怎么忽悠老人买保险。"告知"是告诉人家知道明白怎么回事,而不是你嘴巴说过了不管对方有没有明白能不能理解就是"告知"了。 现在我投诉幸福人寿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假扮银行工作人员,在我妈妈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避重就轻,突出收益,诱导我妈妈买保险。存在恶劣的欺骗性质。&&
  12、养老险到期不予给付
  投诉公司:中国人寿
  涉及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山西
  投诉内容:强烈抗议中国人寿太原公司到期不予理赔的行为!我的母亲姓名:黄运连 身份证:1217** 于1995年办理了个人养老金保险,交费方式月交,老的保单号,合同号-w05-,合同日期是1995年7月到2011年7月,合计16年,今年到期,但是联系中国人寿山西公司客服人员无缘无故不但不予理赔,而且还要我们再交一年保金,这不就是赤裸裸的无赖行为么?难道国企就是这样做榜样的?我要讨个说法,希望贵网站为我伸张正义!&&
  13、养老险到期不按约定给付
  投诉公司:中国人寿
  涉及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88年后)
  投诉人所在地:山东
  投诉内容:1993年4月,烟台人寿公司业务员到本所联系律师养老保险事宜。当时,本所决定为三名律师投保,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养老保险合同。双方约定,本所为律师投保至55周岁,每年缴纳保费8221元,届时每月领取800元养老保金。今年2月份,本所王毅律师年龄届满55周岁,并到该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7月7日,王律师到该公司领取养老金,该公司业务员将王律师的红色养老保险证收回,重新发放了《养老金领取证》。可是,该公司却违反合同约定,每月仅发给王律师769.9元,且从5月12日开始支付。对此,王律师提出异议,业务员称是公司决定的。我认为,双方签订的养老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均应严格遵守。本所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人寿保险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支付养老金。而烟台人寿保险公司竟然视合同为儿戏,违反合同之约定,单方决定延长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时间和标准,实属严重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7月8日,我持《律师函》和保单等证据再次前往烟台人寿保险公司交涉,该公司业务人员看了《律师函》和保单等证据后讲:"不是我公司决定的,是省公司不同意。既然你提供了保单,我们立即报省公司重新补发和更正"。7月9日下午,该公司业务员告诉我:"不要着急,我公司正在向省公司打报告,一周内会办好!"7月18日上午,我再次打电话与该公司业务员联系,她讲:"省公司不同意,我们公司领导也不满意,正在与省公司交涉。"我认为人寿保险应履行保险合同。&&
  14、医疗险理赔问题
  投诉公司:中国人寿
  涉及产品: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河南
  投诉内容:我发现心肌梗死,7月2日做了心脏支架手术。7月5日出院,上人寿保险理赔,我提供了所有手续,医院病历显示我的心肌酶谱不高,保险公司不给理赔。&&
  15、业务员涉嫌虚构保险单
  投诉公司:人保财险
  涉及产品:车险
  投诉人所在地:新疆
  投诉内容:伊犁中保业务员李辰用阴阳单的方法虚构保险单。我四辆车保了50万的险,有的车只有一个交强险,有一辆车就有10万元的。&&
  16、银行买保险被误导
  投诉公司:新华保险
  涉及产品:新华人寿红双喜保险
  投诉人所在地:重庆
  投诉内容:1:工作人员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在银行骗人。 2:工作人员介绍时乱吹与保险条款不同 3:保险条款不清,非专业人读不懂。 4:交款2年20000万,只退1万5千多。&&
  17、病史是否"如实告知"引出纠纷
  投诉公司:新华保险
  涉及产品:寿险
  投诉人所在地:河南
  投诉内容:投 诉 书 保险业监督委员会会: 投保人宋总书(身份证号:124014)和被保险人王爱霞(身份证号:144228,保单号:),理赔类型:住院医疗。我们就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洛阳市支公司私自篡改客户资料、想法设法骗取保户保险费、不遵章守纪的不道德、不诚信的行为特向你们做以下投诉: 投保人宋总书于日为我妻王爱霞投保了《福如东海A款》保险、《附加提前给付重疾保险A款》,基本保费100000元,同时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07)》一份,年缴保费4561元。 被保险人王爱霞于日因子宫肌瘤在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于日到新华人寿洛阳市支公司伊川县营业部递交了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申请,后新华人寿洛阳市支公司依我妻王爱霞于日因先天性心脏病在北京安贞医院住院治疗过未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疾病为由,于日给我们下发了不予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和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费的拒赔通知书。 我们在接到拒赔通知书后,就此事立刻查询了相关的法律条款并咨询了相关的法律专家,认为保险公司的决定是违背法律的、是不恰当的,随后,我们就此事走向了法律程序,于日在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现在还未判决)。我们希望借助法律来做个公平、公正的解决。但可恨的是在法庭上原被告互查对方向法庭所提供的证据时,我们当庭发现保险公司私自篡改了我们向他们提供的医疗申请书的日期,将日涂改成日了,涂改字迹非常明显,我们也随即向法官提出了我们的意见和诉求,庭后我们也立即到新华人寿洛阳市支公司伊川营业部做了进一步的核实和确认,伊川营业部内勤的台账记录也非常明确的记录了理赔申请收到日期是日,并给我们提供了台账记录的复印件证明。 新华保险洛阳市支公司为什么要冒风险来篡改客户的资料呢?是因为他们向法庭陈诉时说:他们没有违反新保险法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的条款。 我们向他们所提供的理赔申请日,他们给我们的拒赔通知是日(39日历天),同时原告的病例上已经明确了原告以前的病史,所以,自我们向他们提交理赔申请之日起,他们就已知我妻的以往病史,也深知保险合同的解除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权9天。保险公司为了达到骗取保户的保险金和拒赔目的,就胆大妄为的私自篡改了我们保户的理赔申请日期并向法庭提供了伪证。明白人都会推敲这真的是巧合吗?由于时间的被篡改,将日涂改成日,他们给我们下发拒赔通知书的日期是日 ,刚好30日历天,保险公司也刚好符合了新保险法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条款所规定时限30日历天。 这次新华人寿洛阳市支公司依我们:未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疾病为由向我们做出了拒赔决定,我们也认为到他们有歪曲事实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某些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和如实告知是保险法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我们的保险合同上很明确的显示:销售员为杨艳芳,我们到目前为止根本就不认识她,合同签订时我爱人王爱霞也不在现场,合同书上她的签名也不是她的亲笔签名。伊川营业部经理杨宝聚和合同签订现场的其他人员向法庭提供的证词也证明了销售员杨艳芳根本就不在合同签订现场。(合同签订是在经理杨宝聚的办公室签订的,当时杨宝聚还有2人在现场)。新华人寿洛阳市支公司为了他们的销售业绩,在合同签订时不按照业界的条款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询也不问,都是他们签好单子后只需我们签字缴费即可,他们的合法代理人(销售员杨艳芳)和被保险人王爱霞都不在现场的情况下,销售员也根本没有机会来询问我们的某些保险合同条款规定,我们也没有机会也不知道该向他们来回答某些相关的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因此,他们根本没有尽到询问我们相关情况的职责,更谈不上我们没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同时,他们也违反了新保险法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规定。我们与保险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已经超过了新保险法所规定的2年时限。保险公司已经连续收取了我们4年的保费,并且是在得知保户有病往史的前提下(日给他们提交的病例上很明确)于日继续收缴了我们的第4期保费。结果,还以未告知为由不退还我们的保费,这一行为完全是骗子行为、强盗行为,他们是以某种片面理由来达到骗取保户保险费的目的。作为在中国保险业名气很大的新华保险公司,为了逃避法律、想方设法骗取保户利益、纯搞些阴谋手段的这种不道德、不诚信的行为,实在是让我们保户痛心!希望你们监管机构能依法彻查、严办,来保护我们广大的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说 明相关资料:理赔申请、病例等的原件我们已提交新华人寿洛阳市支公司,复印件他们已向法庭提供,我们现在没有。如需核对可向新华人寿洛阳市支公司索取。 投诉人:王爱霞 宋总书 日
  18、银行买保险被误导
  投诉公司:幸福人寿
  涉及产品:幸福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广东
  投诉内容:去年我去银行办理,在银行有个穿着西装的人跟推荐了这个,我以为他是银行的人,因为那家银行距离我家近,每次我去办理业务的时候他都很热情的跟我打招呼什么的,加上我们年龄相仿,觉得聊起来没什么隔阂,他又在银行上班,所以我毫不怀疑,很信任他,并且交换了联系方式做起了"朋友"。有次我去银行准备存一万块钱,他向我推荐了"幸福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理财产品,说是一存进去就能返还900的现金在账户里,每年还有分红。我一听觉得好像这样比存定期划算多了,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我买了。我一直以为这个是向他说的,三年存满三万就可以拿出本金来了。今年又到了续保交钱的时候,我去银行存钱,意外跟银行的人了解了我买的这个不是什么理财产品,是保险。且要满十年才能取出所有的本金。我才跑回来在网上银行通过"我的保险"查到我买的保险类型。没有任何说明,我只好在网上去搜索,发觉很多人像我这种情况,被误导,因为信任"在银行上班的人"而误买了保险,我现在非常想退保,但被告知退保要损失定金,但是所有的过程我都是没搞明白的啊!签保单的时候我只是签了字,听"朋友"讲有多么好,我都没搞清楚这原来是保险。现在我才知道我买了保险,一年多了我才知道。因为我不可能把钱放在银行十年!我刚参加工作没几年,储蓄全部都是这些。要用都没办法取出来,且长达十年的期限!我强烈要求退保!希望在这里投诉后能有下文,万分感谢!&&
  19、建设银行存款误买保险
  投诉公司:新华保险
  涉及产品: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诉人所在地:北京
  投诉内容: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于号去北京建设银行西永乐支行网点存钱,柜台营业员说:"你这么多钱都存成定期多不划算呀,定期利息这么低。现在有一款产品比定期利息高很多,一年存三万,连续存五年就行,比定期利息高多了。"我一听,就觉得银行的人说得肯定是对的,就相信她了。她就叫过来一个叫杨宝环的人,也穿着类似银行的工作服。杨宝环就跟我说:"这款产品特别好,你一年交三万,交五年,到期至少能拿回25万元。"而且一再保证说绝对能拿到25万元,自始至终没跟我说是保险,我一听确实挺高的,就答应办理。她们很快的速度为我办理了。办完我一看是保险,就不太愿意了,她们又苦口婆心地劝了我半天。过了几天有人打电话回访,我问了几个问题她们都说不知道,只是客服不了解。我不太满意,想退保。杨宝环知道了就带上经理亲自跑到我家,说要退保只能去保险公司总部,很麻烦的。说了半天反正是不愿让我退。我也就算了。后来从网上了解了很多关于分红保险的知识,原来中间退保要损失很多本金,而且到期也不一定能拿到她们说的那么多,甚至还不如存银行利息高。如果拿不到,公司会说分红不固定,业务员的口头承诺不算数的。那我们不是白白受损失吗?到时候那个业务员也不在了,我们找谁讲理去呀?越想越害怕,就决定退保。在这里发现了这个投诉渠道,我就想要求新华公司能全额退还我的保费加利息,否则时间越长损失越大。现在网上关于保险的负面信息太多了,我越看越不踏实,担心连本金都拿不到。强烈呼吁保险公司不要再忽悠人了,我们老百姓挣点儿钱不容易!
  我要投诉!&&
  搜狐理财频道声明:搜狐理财频道会将投诉情况反馈给被投诉的保险公司,以期帮助网友解决问题。因为部分内容涉及网友个人隐私,不便直接公布。如有正当需要,可与搜狐理财频道联系,电话:010-。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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