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还清2年后生源地助学贷款登陆还有自己的账号信息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2014年4月更新)秭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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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2014年4月更新)秭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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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2014年4月更新)秭归版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971&&&&更新时间:&&&&&&&&视力保护:
秭归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工作人员QQ: (QQ空间可以互动)
毕业群:(毕业学生)(实名加入)
&&&&&&& (2014―毕业学生)(实名加入)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2014年4月更新)
http://zzpt./wenzhang.php?id=1382
贷款助学&& 诚信树人
2014年毕业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提醒卡
自付利息开始计算时间:2014年9月1日(此前由财政付息)
首次还款时间:2014年12月20日(11月21日后可以查询应还金额,以后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月20日前)
贷款未还、逾期违约计算时间:2014年12月21日
逾期后果:1、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2、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3、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车贷、房贷等)。
如学习操作流程后仍然不会操作,可以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客服电话咨询:95593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
(2014年4月更新)
一、还款常识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9 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如2013年6月份毕业,则应该是2015年12月20日前)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
5、违约后果
(1)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 (2)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
&&&(3)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违约信息一旦进入征信系统,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要保留5年。
二、如何知道自己应该还多少钱?
登陆网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一)正常还款查询时间:11月21日-12月20日;
(二)如已有逾期利息查询:随时登陆,即可查询。
(三)提前还款:在贷款未到期前,可以选择将一个合同的本金及利息结清或者是偿还部分本金;选择偿还部分本金,还款金额应为应不低于5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请根据自己还款能力申请,一旦申请当月不能撤销,暂时没有能力提前还一个合同本金的学生不得申请还一个合同本金,否则12月份系统将先扣提前还款本金,再扣正常利息,从而导致无钱还正常利息而逾期。
申请时间:1-10月的1-10日内、12月的1日-10日内(即除11月以外所有月份),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当月10日前提出申请,当月20日前必须按照提前还款本金及利息存入支付宝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否则提前申请就失效,必须重新申请。(如学生是在当月11日-31日之间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则只能等同于下月1日-10日申请,下月受理)
如当年应届毕业生,有经济能力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而不希望自己承担利息,必须于8月10日前在系统内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于8月20日前将贷款全部还完,否则从9月1日起自行承担利息。
11月1日以后经济条件好了,要提前还款处理办法:要等到12月1日-10日期间,在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然后在12月20日前&
系统登录查询步骤如下:
1.点击登陆网址,(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 3.选择“省”“市”(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以下同此操作)“县”(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资助中心”(例:学生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的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原始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如登录密码错误,选择登录框下方的“找回密码”。
方式一:“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
(1)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2)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方式二:“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
(1)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2)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方法三:拨打开行热线电话(95593)进行密码重置。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6.菜单栏“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即可查询该学生欠缴本息。
五、通过支付宝怎么还款?
适用:已开通支付宝学生,详细操作步骤见支付宝网上操作演示“功能演示”或下载(图片版)操作说明)
(一)使用贷款时支付宝账户还款(适用知道支付宝密码、开通了网银的学生)
1、可以在每月15日左右,点击网址,在右侧个人用户下输入用户名、密码、校验码。(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见网站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此支付宝账户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账户,由支付宝公司统一扣划,专门用于贷款发放和归还,不能用于其他转账支付,如有余额,只能通过“提现”功能支取)
2、登录后,直接点击支付宝账户中“提醒”(也称为“消息中心”),是一个像闹钟一样的小图标,在红色字体“我的支付宝”的左下方,直接点击,如果你已经提交提前还贷申请或者年底正常还款,则在当月15日左右就可以看到“还贷款――有国开行贷款需要还款”的字样,直接点击,进入相应页面,点击“下一步”,& & &3、看到“助学贷款还款”旁边有蓝绿色字体“查看记录”;& & &4、下面有“借款人支付宝账户名”已经出现,只需要录入“借款人身份证”及“验证码”,再点击“查询还贷信息”;& & &5、出现“确认还款信息”下“借款人支付宝账户名”和“借款人真实姓名”及对应合同号下相应应该归还的本金或利息信息,请核实(贷款系统中相应数据),并点击“下一步”进入支付宝收银台,可以选择支付宝账户余额、网银、快捷支付三种方式还款(推荐使用快捷支付进行,无需开通网银,业务额度和次数限制)。
6、按照支付提示,确认付款。& & & 7、看到“支付宝还款回单”,对应有借款人:姓名、身份证、支付宝帐号、金额,回单中有“合同编号、还款类型(本金或利息)、应还金额、实还金额”,请一一核实。此记录在支付宝“交易记录”中会有记录,所以不用当时保存。
& &&或进入贷款时支付宝账户后,在界面右侧点击“充值”
(考虑资金安全及对结果的未知,不建议直接充值!陈备注)&& & &1、选择网上银行通道(需要先开通对应银行卡的网上银行或通过其他人员支付宝对本人支付宝进行充值,开通网上银行可以直接到开户银行申请),目前有:工行、农行、招行、建行、兴业、浦发、广发、深发、民生、交通、中信、光大、中国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等。
2、按照应还本息填写充值金额,点击“去网上银行充值”
3、页面跳转到对应银行网页,填写网银卡号、密码等完成充值。
4、每月21日,支付宝自动扣款。
5、下月1日后,登录支付宝或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咨询县级资助中心,查看自动扣款是否成功。
&&6、如未自动扣款,可拨打24小时支付宝热线支付宝唯一客服热线95188。
(二)使用任一支付宝账户还款(适用忘记贷款支付宝密码、未开通网银的学生)
1、输入网址,使用任一支付宝账户登录;
2、号以后、20号之前的时间段内点击网页首栏“应用中心”后的“还款”按钮,申请还款;
3、进入还款页面后,点击“还款”下的“助学贷款还款”按钮;
4、进入“助学贷款还款”页面后,点击“我要还款”;输入借款人支付宝账户(借款合同上指定支付宝,不是登陆支付宝)、身份证及验证码,即可查询出还款信息;
5、确认还款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支付宝收银台,可以选择支付宝账户余额、网银、快捷支付三种方式还款(推荐使用快捷支付进行,无需开通网银,业务额度和次数限制)。
6、按照支付提示,确认付款。
7、看到“支付宝还款回单”,对应有借款人:姓名、身份证、支付宝帐号、金额,回单中有“合同编号、还款类型(本金或利息)、应还金额、实还金额”,请一一核实。此记录在支付宝“交易记录”中会有记录,所以不用当时保存。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每年11月21日后,所查到的应还本息为当年应正常归还的贷款本息,请务必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息足额存入还款账户,如未及时存入足额资金,则贷款逾期,次年每月20日前均可偿还,但需支付逾期本金罚息(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每年11月为预结息时间,不受理还款,支付宝也不能扣款。
3、如需提前还款(提前归还一个合同上贷款),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需在1-10月和12月的1-10日内提出,11月不接受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项下本息资金),然后采取上述方式存入相应金额即可。
4、支付宝账号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账号。(2010年后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系统随机生成8位字母数字组合分别作为支付宝登陆密码、支付宝支付密码以及绑定的新浪邮箱登陆密码三码统一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
5、 仍未采用支付宝还款方式的贷款同学,请尽快变更为支付宝还款。
6、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还款方式及有关详细政策查询,可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 2014年4月更新:
1、密码找回功能和提前还款功能。
2、偿还部分本金,选择偿还部分本金,还款金额应为应不低于5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秭归籍学生可以跳过下部分内容(三、四)……
三、没有开通支付宝怎么还贷款?
通过邮政储蓄、农信社还款流程(只针对2009年及2009年以前贷款未开通支付宝学生,如无特殊情况建议不采用此方式,请将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但11月、12月不接受变更申请,不能变更)&&
1、查询需还本息后,于每月15日前,学生以电话方式告知办理贷款时的资助中心要还款,了解还款流程并足额将还款资金存入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账户。
2、每月20日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告知资助中心已将资金存入还款账户。
3、每月20日,资助中心将还款资金扣划至国家开发银行。
4、下月1日后,向资助中心查询还款情况。
四、如何将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
将通过农信或邮储的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还款。变更程序如下:
1、变更还款方式。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cn,选择类型“生源地助学贷款”使用身份证登陆(登陆初始密码为身份证上出生日期,如:,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修改后密码),登陆后点击“个人账户变更”―“新增”,新代理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后提交,支付宝账户由系统受理后自动生成。
2、学生向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学生申请提交变更个人账户后,点击“导出变更单”,打印,签字。以传真或邮寄方式告知贷款办理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需变更账户的仅限于之前未开通过支付宝账户的已毕业贷款学生,已经开通支付宝账户贷款学生无需变更),当系统中“个人账户变更”-“个人账户变更列表”中状态显示为“复核通过”,即表示还款方式变更成功。
3、资助中心确认变更。资助中心在收到学生变更个人账户纸质“导出变更单”申请后,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在状态栏中选择“草稿”,提交学生的变更单,由负责人在相同操作模块下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如学生直接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资助中心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新增”,录入变更信息后,导出变更单,打印后给学生签字,并提交变更信息。由负责人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
注意:每月10号前作变更的,当月10号之后可以通过支付宝还款(11月、12月不接受变更申请,不能变更);每月10号之后作变更的,只能从下月开始通过支付宝还款,当月要还款还需要通过邮储或农信社。已成功变更为支付宝还款方式后,学生就必须通过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自动扣划,资助中心不得从学生个人账户上将资金扣划到国家开发银行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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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公告
来源: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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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一)、贷款办理时间
1、2012年已获得贷款,2013年继续申请贷款的在校生办理时间:7月23日-8月12日(不受理2012年未获贷学生的申请)。
2、2013年大学新生及2012年未获贷的在校生办理时间:8月15日-9月5日(不受理2012年获贷学生的续贷申请)。
(二)、贷款申请条件
1、新贷学生(以前年度未获得过贷款),符合以下情况者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贷款: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出示原件核对)。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2、以下情况者不得认定为困难学生、不得办理贷款: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
(8)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去年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审批后又主动放弃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贷。
(三)、申请贷款流程
1、网上申请导出&申请表&: 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cn)申请,填写申请资料,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操作方式可在&湖北助学网&或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查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流程》。
2、持&申请表&到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和乡镇政府民政办加盖公章。(续贷只盖民政办公章即可)
3、现场确认: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学生父母,与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要在25-60周岁之间)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现场进行申请。
4、贷款知识考核: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提供材料审核后,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进行贷款知识考核,考核内容以《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为主,考核合格后与学生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
5、签订合同:经考核合格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要求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妥善保管,如&校验码&遗失,回执将无法录入,贷款将不能获得审批。
6、学校报到: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报到时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后,对贷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回执录入&模块,按照学生受理证明填写学生欠费、高校账户信息、《受理证明》&校验码&、学号修改信息,生成合同电子回执。
(四)、申贷标准
元以内的&整百&申请额度均有效。
(五)、贷款申请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中专、自考、成教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不符合申请条件)、《2013届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网上核对)、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之一(申贷条件中八种申请条件之一)、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注: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同时要加盖乡镇中心学校和政府民政办公章)。
2012年未获得贷款的学生:凭学校贷款证明(外省学校可以凭学生证等其他证明)及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之一(申贷条件中八种申请条件之一)、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学生证。
2012年获得过贷款的学生:凭学校贷款证明(外省学校可以凭学生证等证明)、学生证(或身份证)、2012年贷款合同。
(六)、贷款发放
学生在签订合同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将自动为学生开立 &支付宝账户&,开行省分行审批贷款后,贷款资金通过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 &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从支付宝账户划拨到高校,资金如有剩余,将留存在&支付宝账户&上,可通过&支付宝账户提现&方式用于学生生活费。
(七)、申贷重点知识问答
(要了解更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请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哪个银行经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生源地教育部门协助办理的一种贷款形式,由贷款学生及父母或监护人与国家开发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国家财政帮助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支付利息。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
贷款学生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毕业后2年的12月20日开始偿还本金。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偿还方式是怎么样的?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支付宝&的方式还款,贷款毕业学生必须在每年11月21日&&12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网站查询应还金额,并将所查到的应还本息金额存入还款支付宝账户,支付宝将自动扣划。
4、如果没有按时归还贷款有些什么后果?
(1)、如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利率的130%。
&& (2)、只要毕业后的第一的年12月20日没有还款,违约信息将载入人民银行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导致贷款人无法申请到其他贷款(车贷、房贷)。
&& (3)、经办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曝光违约学生信息,并可以采用法律诉讼的方式追缴贷款。
(4)、如果贷款毕业学生不还款、违约率过高,不仅会影响学生个人、学校声誉,还将导致以后的学生无法申请到贷款。
5、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如何做好日常管理?
&& (1)、要妥善保管、牢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登录、支付宝登陆用户名及密码,如果遗失,将给续贷和还款带来麻烦,甚至无法续贷。
(2)、如出现退学、休学、转学等中途离开学校情况,要及时告知高校老师和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
(3)、要养成经常登录贷款系统习惯,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要在贷款系统中更新,并及时告知高校老师和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
(八)、毕业大学生如何还款
一、正常(固定)还款流程
自付息起息日: 毕业当年9月1日
固定还款时间:每年12月1-10日
毕业后,前两年可只还利息,两年后按合同约定归还本息。
流程如下:
1、贷款到期前60日,学生应主动与资助中心联系或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生贷款个人服务系统查询,确认还款金额。
2、学生在固定还款日10日前,将应还本息存入资助中心指定账户(并将缴款单据交到资助中心)或自己贷款合同上产生的支付宝账户。
3、资助中心在固定还款日5日前,将资金统一划转至国家开发银行,并将还款信息录入贷款系统。学生可以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
二、提前还款
(一)、学生自己网上还款:
1、在网上做提前还款申请(每月1-10日(11月份除外));
2、将足额钱存入合同上产生的支付宝上;
3、次月1日登录系统查询还款情况;
(二)、资助中心还款:
1、到资助中心确认还款信息(每月1-10日(11月份除外));
2、将足额钱存入资助中心指定的账户并将缴款单交回资助中心,资助中心出据还款证明;
3、次月1日登录系统查询还款情况;
备注:若毕业后经济条件许可又不想出贷款利息,建议于毕业当年7月10日前到资助中心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有关详细政策查询,可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 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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