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残疾人低保政策生病报账

关于简化城乡低保病人医疗救助报销手续的建议
届次九届四次编号
科教文卫体提案人
附议人主办市民政局会办处理状态已办案由
关于简化城乡低保病人医疗救助报销手续的建议摘要  为了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的目标,近年来我市面向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体系日臻完善,已成为深受群众称颂的“民心工程”,同时,报销手续不断改进,城镇医保职工的医疗救助已实行与医保衔接,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但是,目前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的民政低保病人,医疗救助费用的报销仍严重存在手续繁琐,报销周期过长等问题,群众反响强烈。
  据了解,一位享受农村合作医疗,又符合民政低保救助的困难病人,医药费用的报销途径是:患者持医院费用清单到合作医疗办公室先结算合作医疗报销费用,然后再根据自费金额,凭低保证申请民政医疗救助,先到村政府盖章,再到乡镇政府复核,然后由县民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由县财政将核定的救助款划拨到乡镇,再由乡镇通知村委会让当事人凭有效证件前往领取,如此往返一个周期,短需三个月时间,长至半年多时间,特别是当事人为了报销而往返乡镇、县城的车旅费、误工费几乎等于能给报销的救助费,使医疗救助成了“望梅止渴”的空话。
  为了将“民生工程”真正办好办实,建议城镇居民和乡镇农民享受政府低保医疗救助者的救助费报销,应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09]81号)的规定,简化审批和报销程序与手续,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审批报销、农村合作医疗审核报销与民政低保的医疗救助审核报销相互衔接的“一站式”管理,以及民政低保助医款的预付金制度,即由同级财政将审定的民政低保医疗救助款分期预付给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在报销医保费用的同时,也报销了医疗救助费;也可将助医费预付给定点医疗单位,在医疗费用结算时直接扣除医疗救助费,只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民政部门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审核结算。答复管伟立委员:
  你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简化城乡低保病人医疗救助报销手续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医疗救助制度的探索与建立,先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制度计设安排上,主要基于病后对基本生活影响的救助。因此,我市现行的医疗救助形式主要是医后救助,即救助对象先自行交钱住院,出院后再办理医疗救助手续。医疗救助对象在申请医疗救助前要先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部分,再拿到民政部门救助,在办理救助手续和时间上是需要个过程。面对医疗救助报销手续比较繁锁的问题,我们在实践中也进行了改进,并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
  一是探索单病种医中医疗救助措施。2007年,我局率先探索对精神病患者实施医中救助,在精神病专科医院定点实行医中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符合医中医疗救助的对象在定点医院治疗,由救助对象填写《温州市区医中医疗救助情况表》等相应材料,经乡镇(街道)核实,签署意见,最后由定点医院对救助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确认,并与对象签定住院协议。定点医院在确认医治内容后进行医治,并垫付医中医疗救助金额和其它减免、优惠措施。定点医院垫付的医疗救助资金由民政部门按季度与定点医院结算。2009年我局又在试点的基础上对医中医疗救助制度进行修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温州市区困难群众精神障碍患者医中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温民救〔2009〕97号)文件,在救助对象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减轻了救助对象的负担,增加了定点医院,方便了受助对象。定点医院从1家增到3家,民政部门跟定点医院签订合作协议书,实行定额包干制(由民政部门与医院进行结算),即对象在定点医院就医,医院除每月向对象收取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医疗费用,大大地减轻了救助对象个人医疗负担。县(市)也都开展了精神病人医中医疗救助。近期,我们又针对困难群众精神障碍患者医中医疗救助制度开展调研工作,准备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精神障碍患者医中医疗救助制度。
  二是加大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09〕81号)文件的工作力度。2009年底,我们通过与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衔接,开始开发医疗救助即时结报信息系统,对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医疗救助对象,实行“一站式”管理,即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工作。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按医疗救助政策的规定实行即时救助。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工作的实施,可大大提高医疗救助效率,方便困难群众,切实缓解困难群众垫付不起医疗费用的问题。目前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工作,三个区已与8家医院签定合作协议,其中6家医院已调试成功,另有1家医院网络端口正在改造中。瑞安市也已调试成功,预计9月份三个区和瑞安市可正式运行医疗救助信息结报系统。下步,我们将加大对其它县(市)的督促力度,有条件的县(市、区)都要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工作;条件尚不成熟的县(市)要指定定点医院,通过手工操作,力争2010年底,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工作。
  在此,衷心感谢你对医疗救助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也恳请你一如既往地支持民政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5.5,分辨率浏览本网站2003 版权所有低保人员看病 报销比例提高
时间: 10:46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记者从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长春市本级统筹低保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惠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此政策将提高低保人员的门诊待遇,同时报销比例也提高了15%-20%。
  优惠范围
  持有《吉林省城市居民低保证》和《长春市城市低保优惠证》已经参加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成人(低保户中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享受《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长府发(2007)24号,以下简称24号文件相关政策)。
  优惠措施
  ■门诊待遇每人每年增50元 劳动部门将建立门诊统筹基金,为参保的低保成人医保卡内每人每年划入50元,建立低保成人门诊统筹基金。
  ■低保成人看病有定点医院 从今年2月份开始,各城区低保成人持《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病历》及《吉林省城市居民低保证》,到本区的定点医院就医。低保成人定点医疗机构有:朝阳区、高新区为朝阳区医院;南关区为南关区医院;二道区、经开区为二道区医院;绿园区、汽开区为绿园区医院;宽城区为宽城区医院;净开区为月潭医院。
  ■报销比例提高 长春市还将对低保人员住院起付线继续给予2/3的补贴,补贴后低保成人起付线省、市、区级医疗机构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低保成人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补偿标准为:起付线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部分,比例为65%;5001元以上45000元以下(含45000元)的部分,比例为70%。报销比例与原政策相比提高了15%-20%;因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发生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由住院统筹基金给予一定比例补偿,在最高支付限额内补偿比例为60%。
  特别提示
  病人转院须经定点医院批准
  低保成人住院费用与定点医院实行据实结算的办法。低保成人就医时所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由定点医疗机构记明细账。个人支付的部分,由个人支付;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院垫付,次月由长春市医保管理机构统一结算。
  因病情需要转往长春市内其它定点医疗机构或外地医院住院治疗的,须经所在区低保定点医疗机构批准,并办理转院手续,其发生的医药费按照24号文件规定标准由所在区低保定点医院核报。 (记者 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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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农村低保户慢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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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铁西区农村低保户(有慢性病证)在区级以上医院买药,如何到民政部门办理报销手续,都需要哪些材料?报销比例是多少?&
亲您好!看到你的留言后,我马上和低保科联系了,了解低保的政策,查询相关的依据,根据亲的情况,请亲拿着收据、身份证复印件、农合报销复印件、慢病证复印件、农村低保户审批表、转院单到大潘街道民政科就行了,还有,2014年农村低保户慢性病住院报销比例由去年的50%提高到60%&了,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随时给我们打电话哟,我们很高兴为亲们服务。最后,还要感谢亲对民心网的信任和支持,祝周末愉快! &
【满意】回答很及时,态度很热情。谢谢& 11: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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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低保患者看病可直接在医院窗口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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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振兴区三经街社区的谭阿姨刚刚出院,回到家里看到记者来访说出的第一句话就是,没想到&一站式&服务,不仅免去了她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解除了报销的麻烦。
  83岁的谭阿姨独身一人,自从去年患了脑梗,要到低保定点医院就诊,往往去一趟医院就得一个上午,再加上去民政部门签字报销,来回跑腿都非常麻烦。
  按照以往的看病结算方式,对区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都是有一定的限制,并且需要每月10日前,将上月医疗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应由医疗救助资金支付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分别上报区卫生、民政部门审核后,再由区民政部门上报市民政部门审核确认,报销的款项也是由市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区卫生部门&&定点医疗机构这样一个路径走。而且,低保患者在看病时需要垫付5000元的医疗费,然后经过层层审批才能报销。记者在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推出的&一站式&服务,低保患者因病住进医院,只要备足需要自己拿出的那部分钱,就不会再像以前那么麻烦了。民政局低保处处长杨国林告诉记者,&一站式&服务,可以化解低保家庭看病难的问题,而且低保户定点医疗机构由过去的31家增加到109家,这样可以更方便低保患者看病。随着网络建设的不断发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群体看病实现了网络互联互通,低保户看病可以就近就便,然后由医疗机构在窗口直接按照救助标准结算,不用再到民政部门签字报销。
&& 14-11-25 14:44
&& 14-11-25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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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1-24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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