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辅导班怎么应对相关检查部门的检查

检科院举办输欧米制品转基因成分检测方法培训班
11:44:23 点击 3720 次
培训班合影
  受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局的委托,日-13日,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农产品安全研究中心在北京贵州大厦举办了“输欧米制品转基因成分检测方法培训班”。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毕克新副局长、熊先军副处长、检科院陈洪俊副院长、农产品安全研究中心范春林副主任出席会议,毕克新副局长和陈洪俊副院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来自全国18个直属检验检疫局的25名技术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输欧米制品转基因成分检测方法培训。
  本次培训以理论讲解为主,主要内容有:欧盟法规【关于含未批准转基因大米成分的中国米制品的紧急措施和废除决定/EC】(/EU)中规定的《应用P-35S, T-NOS和CryIAb/Ac的检测中国转基因大米成分的实时PCR方法》(Report on the application of P-35S, T-Nos and Cry1Ab/Ac for the detection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rice originating from china using real-time PCR)、筛选检测方法的原理和背景、实验室标准操作程序(SOP)等,并组织各局进行了检测方法和检测报告的技术探讨、咨询和经验交流,通过此次培训解决了检测方法中比较难把握的技术细节问题,并针对今后转基因检测和监管工作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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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证030950号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 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0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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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 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0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司便函检查〔200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面向全国粮食行业举办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国粮办人〔2008〕21号)精神,我局定于2008年5月下旬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班(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于日~22日进行。19日报到。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省级、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以及地(市)、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业务骨干。重点为未取得粮食监督检查证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的主要内容是: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新的《小麦》国家标准等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等执法依据;2.执法主体、执法行为等行政执法基本原理;3.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程序、内容、要求,执法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解析,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粮食监督检查工作;4.粮食库存检查质量与卫生监管。   四、考核发证方式  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由我局核发结业证书。其中符合《粮食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要求的省级粮食局行政执法人员,经省级粮食局审核同意后,由我局核发粮食监督检查证;其他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由所在省级粮食局按照《粮食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审核后发给粮食监督检查证。  五、报名要求  各地接到通知后,请将本省(区、市)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于日前报我局监督检查司。其中: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地(市)、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只填写报名表(附件1);参加培训的省级粮食局行政执法人员,经省级粮食局审核后同时报送粮食监督检查证申领表(附件2),并提交1寸免冠近照2张,以备颁发粮食监督检查证使用。  六、其他事项  本培训班由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承办,培训费为500元/人(不含食宿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监督检查司联系人:周晓耘& 邓& 立&   电 话:010-906857&   传 真:010-   Email:  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联系人:王小可 沈& 红  电 话:010-&   传 真:010-  Email:
  附件:1.      2.                                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 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copyright@2002 国家粮食局 版权所有 京ICP备 京公网安备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  邮编:100038潍坊新闻网6月24日上午讯 6月23日,记者获悉,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全市中小学暑期放假安排的通知》,我市中小学今年暑假放假时间确定。根据通知要求,暑假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
近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全市中小学暑期放假安排的通知》,对我市中小学今年暑假放假时间与时长做出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时间为7周,自7月11日(星期日)至9月1日(星期三);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时间为6周,自7月18日(星期日)至9月1日(星期三)。根据通知要求,暑假期间,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暴力、防触电、防雷暴、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种活动均要事先进行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注意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暑假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
每逢暑假,上辅导班都会成为不少中小学生的选择,但很多辅导班都属于非法办学。市教育局对今年暑假期间办辅导班的情况也做出了详细规定,严禁假期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中小学校不得在假期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
同时,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并将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纳入对教师考评考核或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能手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若学生及家长在暑假期间有发现违规办学的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市教育局的违规办学行为受理电话是:95229;电子信箱:。
( 韩镇 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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