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抽检样品 视同销售的几种情况吗?

食药监总局:抽检发现部分桶装水和酱油等食品不合格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记者陈炜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6日对外通报了小麦粉等11类食品监督抽检情况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发现,部分桶装水、酱油、乳制品等不合格。
  据通报,本次共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数量达到7719家,抽检样品共计21682批次。抽检数据显示:一是小麦粉、婴幼儿配方乳粉、炼乳、奶油、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样品未发现不合格。二是乳制品、食用植物油以及糖果、果冻等食品存在部分不合格项目,其中5417批次液体乳样品,不合格样品达到44批次。三是瓶(桶)装饮用水、配制酱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例如,抽检2846批次瓶(桶)装饮用水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340批次,不合格样品率为11.9%;21批次配制酱油样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14.3%。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微生物超标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此外,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大多为规模较小企业,反映出这些生产企业在卫生条件、原材料使用、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上存在缺陷。本次监督抽检未发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食品安全问题。具体不合格食品情况和企业名单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
  根据通报,本次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样品122792件次,发现问题样品为6.56%。抽检范围涵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并突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
  其中,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仍有存在;火锅底料中违法添加罂粟壳,在辣椒及其制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和罗丹明B等非食用物质的现象依然存在。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及时责成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监督企业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该食品;对库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召回,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还将采取市场抽样、异地抽检、轮流检测等方式,在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抽检基础上,集中问题突出的重点食品品种,继续实施食品国家专项监督抽检,同时加强对监督抽检工作质量检查,倒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控制、倒逼食品监管部门从严监管,保证生产安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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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抽检1.34万件餐饮样品 让百姓吃得放心
  重庆日报讯 (记者罗静雯)作为老百姓食品药品安全的守护者,市食药监局围绕“保安全、促发展、转作风”等重点环节,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去年全年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市食药监局切实加强监管,让百姓吃得放心。目前已成功创建市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2个、市级示范街8条,正在对21条市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进行审查验收。通过餐饮示范工程的建设,有力促进了全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
  与此同时,市食药监局强化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餐饮环节25类1.34万件样品进行了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及时发现并处置了不合格产品,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食药监局继续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目前全市7.8万户餐饮单位的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已全部通过食品安全的初次培训和考试。
  大力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提高监管效能,实现药品流向全程可追踪,市食药监局积极争取我市成为西部零售药店电子监管试点城市。目前,我市11个区县的3699家零售药店已实施电子监管。
  同时,市食药监局还在全市药品生产企业中开展了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改造工作。组织骨干技术力量组成5个小组,一对一帮扶指导药企实施GMP改造,使企业少走弯路。目前,我市已有36家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新版药品GMP改造。
  另外,为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市食药监局进一步强化了日常巡查和指导,实现了全市药品临床试验和非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率、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率、药品生产企业原辅料监督检查率、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实施率、抽验率及合格率等均达100%。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针对餐饮环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假冒伪劣食材、利用回收食品再加工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现象,市食药监局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共立案处罚559起,没收或销毁不合格食品3620.42公斤,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起,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问题,市食药监局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查扣违法保健食品数量3万余盒(瓶),进一步净化了我市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秩序。
  同时,为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药品监管机制建设,该局还开展了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中药饮片及提取物违法行为,药品生产企业非药用原辅料使用与不规范的委托生产行为,中药材专业市场、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及镇街医疗机构违法经营行为。共发出责令整改意见书543份,立案260起,已查处16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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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食药监局积极改进作风,坚决整治“文山会海”,全年市局下发文件、简报分别同比下降22%和40%,全年局系统会议同比减少50%,“三公”经费较上一年同比下降15%。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23个,积极推进干部下基层、进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干部下访中受理的矛盾问题化解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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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未发现不合格、生活饮用水问题样品检出率为34.31%、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仍有存在……5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小麦粉等11类食品国家监督抽检情况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这是食药监总局成立以来,首次发布食品国家监督抽检和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
食品国家监督抽检结果显示,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整体较为稳定,未发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安全问题。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稳定向好,但部分问题不容忽视。
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大多规模较小
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一司巡视员毕玉安介绍,本次食品国家监督抽检共抽检小麦粉、糖果制品、果冻、葡萄酒及果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添加剂(食用明胶、食用卡拉胶)等11类食品,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数量达到7719家,抽检样品共计21682批次。其中,小麦粉、婴幼儿配方乳粉、炼乳、奶油、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样品未发现不合格。
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等大宗食品以及糖果、果冻等儿童食品的不合格率较低。例如,5417批次液体乳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44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0.8%;611批次糖果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10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6%;98批次果冻样品,发现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2.0%。
抽检发现部分加工食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但发现的问题可控,未发现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例如,抽检2846批次瓶(桶)装饮用水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340批次,不合格样品率为11.9%;21批次配制酱油样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14.3%。
食品抽检不合格项目的原因,主要是微生物超标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此外,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大多为规模较小企业,反映出这些生产企业在卫生条件、原材料使用、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上存在缺陷,而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在质量安全方面较有保障。
食药监总局已责成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同时,监督企业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该食品;对最终结论确认为不合格的,监督企业对库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召回。
餐饮服务添加苏丹红的现象依然存在
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司长张靖介绍,本次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共抽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样品122792件次,发现问题样品占6.56%。
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稳定向好,但部分问题不容忽视: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仍有存在;火锅底料中违法添加罂粟壳,在辣椒及其制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和罗丹明B等非食用物质的现象依然存在。
问题样品检出率较高的产品及其主要问题分别为:一是生活饮用水问题样品检出率为34.31%,主要问题是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二是腌腊肉制品问题样品检出率为28.80%,主要问题是亚硝酸盐和苯甲酸等超标;三是酱腌菜问题样品检出率为18.24%,主要问题是大肠菌群、苯甲酸和亚硝酸盐等超标;四是自制/现制饮料问题样品检出率为15.82%,主要问题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和部分样品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五是非发酵豆制品问题样品检出率为12.57%,主要问题是违规添加次硫酸氢钠甲醛,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以及部分样品检出致病菌;六是熟肉制品问题样品检出率为10.89%,主要问题是亚硝酸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以及部分样品检出致病菌。
对抽检中发现问题的餐饮单位,各地已按照食药监总局部署要求及时处置。针对抽检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食药监总局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力度,将在国家层面重点攻关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污染控制问题;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等。
抽检86家婴幼儿乳粉企业未发现不合格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抽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2698批次,覆盖22个生产省份的86家企业,抽检未发现不合格。
此外,本次监督抽检未对大包粉生产企业进行抽检,仅对终端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在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方面,食药监总局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要求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力度。比如,广西食药监局制定《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方案》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在全区14个地市同步展开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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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未发现不合格、生活饮用水问题样品检出率为34.31%、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仍有存在……5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小麦粉等11类食品国家监督抽检情况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这是食药监总局成立以来,首次发布食品国家监督抽检和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  食品国家监督抽检结果显示,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整体较为稳定,未发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安全问题。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稳定向好,但部分问题不容忽视。&  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大多规模较小&  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一司巡视员毕玉安介绍,本次食品国家监督抽检共抽检小麦粉、糖果制品、果冻、葡萄酒及果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添加剂(食用明胶、食用卡拉胶)等11类食品,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数量达到7719家,抽检样品共计21682批次。其中,小麦粉、婴幼儿配方乳粉、炼乳、奶油、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样品未发现不合格。&  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等大宗食品以及糖果、果冻等儿童食品的不合格率较低。例如,5417批次液体乳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44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0.8%;611批次糖果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10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6%;98批次果冻样品,发现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2.0%。&  抽检发现部分加工食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但发现的问题可控,未发现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例如,抽检2846批次瓶(桶)装饮用水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340批次,不合格样品率为11.9%;21批次配制酱油样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14.3%。&  食品抽检不合格项目的原因,主要是微生物超标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此外,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大多为规模较小企业,反映出这些生产企业在卫生条件、原材料使用、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上存在缺陷,而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在质量安全方面较有保障。&  食药监总局已责成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同时,监督企业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该食品;对最终结论确认为不合格的,监督企业对库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召回。  餐饮服务添加苏丹红的现象依然存在&  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司长张靖介绍,本次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共抽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样品122792件次,发现问题样品占6.56%。&  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稳定向好,但部分问题不容忽视: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仍有存在;火锅底料中违法添加罂粟壳,在辣椒及其制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和罗丹明B等非食用物质的现象依然存在。&  问题样品检出率较高的产品及其主要问题分别为:一是生活饮用水问题样品检出率为34.31%,主要问题是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二是腌腊肉制品问题样品检出率为28.80%,主要问题是亚硝酸盐和苯甲酸等超标;三是酱腌菜问题样品检出率为18.24%,主要问题是大肠菌群、苯甲酸和亚硝酸盐等超标;四是自制/现制饮料问题样品检出率为15.82%,主要问题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和部分样品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五是非发酵豆制品问题样品检出率为12.57%,主要问题是违规添加次硫酸氢钠甲醛,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以及部分样品检出致病菌;六是熟肉制品问题样品检出率为10.89%,主要问题是亚硝酸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以及部分样品检出致病菌。&  对抽检中发现问题的餐饮单位,各地已按照食药监总局部署要求及时处置。针对抽检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食药监总局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力度,将在国家层面重点攻关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污染控制问题;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等。&  抽检86家婴幼儿乳粉企业未发现不合格&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抽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2698批次,覆盖22个生产省份的86家企业,抽检未发现不合格。&  此外,本次监督抽检未对大包粉生产企业进行抽检,仅对终端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在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方面,食药监总局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要求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力度。比如,广西食药监局制定《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方案》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在全区14个地市同步展开试点工作。
责任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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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抽检11类食品:火锅底料仍有添加罂粟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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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蔡华伟
  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未发现不合格、生活饮用水问题样品检出率为34.31%、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仍有存在……5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小麦粉等11类食品国家监督抽检情况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这是食药监总局成立以来,首次发布食品国家监督抽检和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
  食品国家监督抽检结果显示,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整体较为稳定,未发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安全问题。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稳定向好,但部分问题不容忽视。
  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大多规模较小
  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一司巡视员毕玉安介绍,本次食品国家监督抽检共抽检小麦粉、糖果制品、果冻、葡萄酒及果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添加剂(食用明胶、食用卡拉胶)等11类食品,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数量达到7719家,抽检样品共计21682批次。其中,小麦粉、婴幼儿配方乳粉、炼乳、奶油、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样品未发现不合格。
  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等大宗食品以及糖果、果冻等儿童食品的不合格率较低。例如,5417批次液体乳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44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0.8%;611批次糖果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10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6%;98批次果冻样品,发现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2.0%。
  抽检发现部分加工食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但发现的问题可控,未发现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例如,抽检2846批次瓶(桶)装饮用水样品,不合格样品数为340批次,不合格样品率为11.9%;21批次配制酱油样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14.3%。
  食品抽检不合格项目的原因,主要是微生物超标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此外,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大多为规模较小企业,反映出这些生产企业在卫生条件、原材料使用、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上存在缺陷,而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在质量安全方面较有保障。
  食药监总局已责成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同时,监督企业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该食品;对最终结论确认为不合格的,监督企业对库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召回。
  餐饮服务添加苏丹红的现象依然存在
  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司长张靖介绍,本次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共抽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样品122792件次,发现问题样品占6.56%。
  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稳定向好,但部分问题不容忽视: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仍有存在;火锅底料中违法添加罂粟壳,在辣椒及其制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和罗丹明B等非食用物质的现象依然存在。
  问题样品检出率较高的产品及其主要问题分别为:一是生活饮用水问题样品检出率为34.31%,主要问题是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二是腌腊肉制品问题样品检出率为28.80%,主要问题是亚硝酸盐和苯甲酸等超标;三是酱腌菜问题样品检出率为18.24%,主要问题是大肠菌群、苯甲酸和亚硝酸盐等超标;四是自制/现制饮料问题样品检出率为15.82%,主要问题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和部分样品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五是非发酵豆制品问题样品检出率为12.57%,主要问题是违规添加次硫酸氢钠甲醛,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以及部分样品检出致病菌;六是熟肉制品问题样品检出率为10.89%,主要问题是亚硝酸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以及部分样品检出致病菌。
  对抽检中发现问题的餐饮单位,各地已按照食药监总局部署要求及时处置。针对抽检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食药监总局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力度,将在国家层面重点攻关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污染控制问题;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等。
  抽检86家婴幼儿乳粉企业未发现不合格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抽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2698批次,覆盖22个生产省份的86家企业,抽检未发现不合格。
  此外,本次监督抽检未对大包粉生产企业进行抽检,仅对终端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在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方面,食药监总局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要求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力度。比如,广西食药监局制定《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方案》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规定》,在全区14个地市同步展开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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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晓璐、胡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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