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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农业政策性金融文献综述?_百度知道
如何写农业政策性金融文献综述?
关于搜集文献的有关方法、更有逻辑层次,影响实习、分析,初次撰写文献综述、整理。掌握全面、选题和搜集阅读文献
撰写文献综述通常出于某种需要,不仅为撰写综述时提供有用的资料,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
⒋参考文献不能省略、分析)和成文,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体会和想法。
前言部分、全面的,文献综述的选题, 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在此不再重复,没有固定的格式、注意事项
由于文献综述的特点。 文献综述是反映当前某一领域中某分支学科或重要专题的最新进展,作者一般是明确的。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因此在引用文献时应注意选用代表性、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研究现状和发展前景等内容进行评论的科学性论文。有自己的语言写下阅读时得到的启示、整理及分析比较。有的科研论文可以将参考文献省略,小到一种疾病、学术见解和建议的它往往能反映出有关问题的新动态,题目可大可小,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文献综述与“读书报告”、一个学科。因此在阅读文献时,致使它的写作既不同于“读书笔记”“读书报告”,就要对这些参考文献进行阅读,特别是将文献整理成文献摘录卡片、争论焦点,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文献综述既不象“读书报告”,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动态,而且应是文中引用过的、新趋势,因此在撰写时应分清作者的观点和文献的内容,但文献综述绝对不能省略,搜集阅读文献资料;在查找的过程中同时也扩大了知识面。二、新水平:即前言,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题目可大可小:
⒈搜集文献应尽量全。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所阅读和选择的文献的质量高低,不象科研课题选题那么困难,特别是实习同学所选题目宜小些。
⒊引用文献要忠实文献内容,而且归纳整理困难、新原理和新技术等等,它们都是从某一方面的专题研究论文或报告中归纳出来的,有利于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的提高,文献综述是作者对某一方面问题的历史背景,随便搜集一点资料就动手撰写是不可能写出好多综述的,因而最常用的方法是用检索法。文献综述选题范围广,内容准确无误,前面的有关章节已经介绍,如何从这些文献中选出具有代表性、整理,不再重复。
要求同学们学写综述,直接影响文献综述的水平。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一个方法,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检索法等等、“文献复习”、为某方面积累文献资料等等。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主题,至少有以下好处、科学性和可靠性大的单篇研究文献十分重要。可按年代顺序综述,否则:即选题,也不象“研究进展”那样只讲科学进程,否则、深入的,能提高归纳,最后写出的综述大题小作或是文不对题:①通过搜集文献资料过程,可进一步熟悉医学文献的查找方法和资料的积累方法、年鉴法;“述”就是要求对综合整理后的文献进行比较专门的,特别是阳性结果、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读书心得”和做好“文献摘录卡片”、进展、综合能力。搜集文献要求越全越好;②查找文献资料,则要围绕题目进行搜集与文题有关的文献、写文献综述是临床科研选题及进行临床科研的第一步,是综述的主体、大量的文献资料是写好综述的前提,对撰写综述极为有利,要写好“读书笔记”,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
写文献综述一般经过以下几个阶段,如为某学术会议的专题,因此学习文献综述的撰写也是为今后科研活动打基础的过程,能反映主题全貌的并且是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文献资料、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样查阅文献的数量相对较小、系统的论述;③通过综述的写作过程。由于文献综述有作者自己的评论分析,单纯把一级文献客观地归纳报告;④文献综述选题范围广,题目选得过大,查找方便,将文献的精髓摘录下来、现状和发展方向。在搜集到的文献中可能出现观点雷同,可难可易、拟定提纲(包括归纳。
三,其写法多样。因此,一篇好的文献综述,可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自由选题、总结和参考文献、归纳,大到一个领域、前人工作、“研究进展”等有相似的地方。搜集好与文题有关的参考文献后,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应认真对待。总之。但是,也不同于一般的科研论文、“文献复习”那样。
总之。 一,其特点是“综”,“综”是要求对文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可靠性和科学性较好的文献,但总的来说、归纳整理,有评论分析,而且对于训练自己的表达能力,甚至写出的文章根本不成为综述,使材料更精练明确,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
选定题目后、从事某项科研,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所以。
⒉注意引用文献的代表性,阅读水平都有好处。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一个理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定、滚雪球法,撰写时易于归纳整理、可靠性和科学性, 查阅文献花费的时间太多,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如看专著,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浏览法,从某种意义上讲,在撰写文献综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应有较完整的文献资料,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
总结部分,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有的文献在可靠性及科学性方面存在着差异,不能篡改文献的内容,并能准确地反映主题内容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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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府管制与公共经济研究丛书”之一。本书阐述了农业公共政策的一般理论,对主要经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公共政策做了系统的比较研究,并对中国农业公共政策进行了专门分析,旨在为中国农业公共政策的改革和完善提供理论依据。作&&&&者冯涛ISBN10位[]13位[1]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
冯涛,2006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曾在《财经科学》、《生产力研究》等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参与多项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主要研究领域是政府管制与公共经济。现在河南省周口市政府工作。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研究背景及目的
第二节国内外农业政策研究综述
第三节研究方法、内容及创新点
第二章农业政策体系
第一节农业政策概述
第二节农业政策目标
第三节农业政策手段
第三章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
第一节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理论解读
第二节国外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
第三节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第四章直接支付政策
第一节直接支付政策的理论解读
第二节国外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直接支付政策
第三节直接支付政策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第五章一般服务支持政策
第一节一般服务支持政策的理论解读
第二节国外及中国台湾地区的一般服务支持政策
第三节一般服务支持政策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第六章农业金融支持政策
第一节农业金融支持政策的理论解读
第二节国外的农业金融支持政策
第三节农业金融支持政策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第七章农业结构政策
第一节农业结构政策的理论解读
第二节国外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农业结构政策
第三节农业结构政策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第八章农产品市场准人政策
第一节农产品市场准人政策的理论解读
第二节国外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农产品市场准入政策
第三节农产品市场准入政策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第九章农产品出口竞争政策
第一节农产品出口竞争政策的理论解读
第二节国外的农产品出口竞争政策
第三节农产品出口竞争政策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第十章农业政策国际比较的总结及对中国农业政策的建议
第一节农业政策国际比较的总结
第二节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第三节中国农业政策的系统检视
第四节调整中国农业政策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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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国后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发展演变
《论建国后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发展演变》&&
新中国建立之初,党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引导农民实现了从单干到互助组、初级社再到高级社的发展,使5亿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领导农民实现了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广大农民逐步摆脱了贫困;十六大后党把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把“三农”问题上升到政治的高度,指引农村走向富强。
中国共产党&&&
农村&&& 土地政策
一、让农民拥有土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耕者有其田”
新中国成立,标志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统治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结束和人民当家做主的新国家、新社会的开始。然而,仍然面临着许多尖锐复杂的问题,农民的土地问题就是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旧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占乡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据着70%-80%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90%的贫雇农和中农,却只占有20%-30%的土地。农村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民极端贫困,这是中国被侵略、受压迫,贫穷落后的根源,更是新中国实现国家民主化、社会主义工业化、国家富强的根本障碍,所以改革旧的土地制度成为新中国各项建设的基本要求。日,中央人民政府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提出了土地改革的任务。在党的指引下,从1950年到1953年春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农民无偿分得土地和生产资料。更重要的是,通过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制度的基础即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挖掉了民族贫困落后的一条重要病根,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同时也极大地调动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为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这次土地改革运动是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也是历次土改运动中搞得最好的一次,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民获得了土地,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空前高涨,加上国家对农业给予多方面的扶持和支援,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出现了繁荣景象。但是,农村和农民仍然面临着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主要体现为:生产分散,技术落后,力量薄弱;农民在资金、生产资料缺乏的情况下无力扩大再生产,更无法抵御天灾人祸的冲击;小农经济落后的生产力,严重地影响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粮食产量无法取得较快增长。这种现实不仅影响着农民自身的生活,而且也严重地影响了为城市人口提供粮食、为轻工业提供原料;农村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
为了克服分散的、一家一户生产所带来的诸多不利因素,广大农民开始自发地搞起了互助组,这一变化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加以引导。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明确指出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劳动互助的积极性。农民的这些生产积极性,是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促进国家工业化的基本因素之一。因此,党对于农村生产的正确领导,具有极重大的意义。决议要求全党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在党的政策引导下,我国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
然而,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互助组,仍然限制了生产力的提高。而且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集体劳动之间的矛盾,也使互助组很不容易巩固。鉴于这种情况,中央和各级政府开始引导农民在一些比较巩固的互助组内试办初级社。初级社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是一种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民组织,和互助组相比有更大的优越性,更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首先,它把分散经营变为集中经营,劳动者各尽其能,从而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其次,便于进行农业技术改革和农田基本建设,便于扩大再生产;第三,在分配过程中,除了按土地和生产资料入股分配外,其余部分按劳分配,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然而这种以土地和生产资料入股的多少来固定分红和按比例分红的方式并不能真正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而且只对小块土地集中经营,仍然不能满足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需要。这样以来,如何引导广大农民在互助组、初级社的基础上实现更高的组织形式,即实现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制度,已经不单纯是解决广大农民土地问题,提高农业生产力的事情,而是关系到能否早日实现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进一步阐述了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步骤和方法,并着重说明了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解决个体农业与社会主义工业化不相适应的矛盾,党在农村工作中的最根本的任务,是要善于用明白易懂而为农民所能接受的道理和办法,去教育和促进农民组织起来,逐步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决议总结我国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指出“:经过简单的共同劳动的临时互助组和在共同劳动基础上实行某些分工分业并有少量的公共财产的常年互助组,到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而有较多公共财产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实行完全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由具有社会主义萌芽、到具有更多社会主义因素、到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发展道路,就是我们党所指出的农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1]在党的政策指引下,我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取得了重大成绩,实现了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合作社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合作社的过度。高级社比起初级社具有更大的优越性:它可以实现按计划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可以在互相吸取经验的基础上,极大提高耕作技术;同时随着公共积累的不断提高,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大大提高;而按劳分配制度的实行,更加充分调动了农民劳动的积极性。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剥削制度被破除,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真正实现了中国共产党人长期追求的“耕者有其田”的梦想,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新生人民政权的巩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真正实现了农民与土地的直接结合
中国农村在实现农业合作化后,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从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的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后,由于高度集权,农民失去了生产积极性,农业和农村发展迟滞、缓慢,长期处于徘徊局面,多数地方没有摆脱落后的面貌,农民生活水平没有多大的提高。其间一些地区虽曾出现过几次“包产到户”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尝试,但每次都被否定于萌芽之际。僵化的管理体制和与之相适应的“左”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压抑了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期盼着一个大的变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和共和国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束缚,为我国农村体制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这次会议制定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两个重要文件,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的错误,并决定提高农产品价格,放宽农村政策,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减轻农民负担,鼓励和支持农村搞家庭副业,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允许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实行超产奖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大大鼓舞了全国各地的干部和农民,从安徽、四川开始的农村改革迅速发展起来,而且包工到组和
包产到组成为农村生产责任制最初的普遍形式。日,邓小平发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谈话,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现在有些干部,对于怎样适合本地情况,多搞一些经济收益大、群众得实惠的东西,还是考虑不多,仍然是按老框框办事,思想很不解放”[2]。根据邓小平的意见,中央、各省、国家农委分别组织工作组到农村调查。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在9月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讨论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并形成了座谈会纪要,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中共中央以1980年75号文件下发。文件提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在不同地方、不同社队,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形式,不可拘泥于一种模式,搞一刀切。文件肯定了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规定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长期“吃饭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群众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在一个较长时间内得到稳定。认为这是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措施。这是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上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观念上、政策上的一个突破,对于统一人们的思想、加速农村体制改革起到了推动作用,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自发和初步推行阶段进入到大发展阶段。
为了适应农村改革的形势,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包干到户基本上是分户经营,自负盈亏,但是它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由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土地、大型农机具和水利设施,接受国家的计划指导,有一定的公共提留,在统一规划下进行农业基本建设。因此,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坚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产责任制长期不变。
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兴起之后,党中央尊重农民群众在改革中的首创精神,不断总结经验,制定政策,推动改革的深入,加快农业的发展。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明确指出,近几年在农村建立的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只能在总结群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加以完善,决不能违背群众的意愿轻率变动,更不能走回头路。对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给予充分肯定,双包责任制进一步推广和完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随之废除。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文件,进一步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指出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认为这种分散经营和统一经营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要求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文件下发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实行包干到户的农户就达到农户总数的95%以上。在稳定与发展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1984年农村工作的重点,就是在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提高生产力水平,疏通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并对农村政策作了一些具体规定,土地承包期延长到15年以上。1993年,又在《关于当前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并且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至此,基本上实现了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促进了我国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化农业的转变,农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家庭承包制度实现了由原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经营使用权归农民”制度的飞跃,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经营使用权再次分离。这种制度特别强调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农民事实上已经把承包的土地视为实际占有,随着农民对土地主体意识的提高,劳动生产积极性也得到极大提高。
三、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经过20年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绝大多数农民已经解决温饱,实现了小康,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连续迈上几个新台阶。然而,我国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生于特定的历史时期,在改革之初作为一种创新性的政策,激发了农民长期被压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获得了大的发展。但是这一制度本身也存在着很多诸如条块分割、产权模糊、讲平均多讲效率少等结构性的弊端。而且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弊端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由于农田的小规模条块经营,农业生产的规模效应很难体现出来,收益越来越差,损害了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再加上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农业发展由主要受资源约束变为受资源和市场双重约束,出现了农产品“卖难”、价格下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新问题。这些问题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反映,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的反映。广大农民在解决温饱进入小康以后,增加收入成为他们的第一需要。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农村的建设水平,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都要有赖于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安居乐业,都要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因此,根据新阶段、新形势的新要求,实现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使“三农问题”得到真正的解决,已经成为党中央和各级人民政府的迫切要务。
日,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并决定于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把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中比较成熟的做法固定下来,为以后农民能够以法律维护自身的土地权益提供了武器,将对促进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土地承包权成为目前为止农民享有的最广泛的权益,这标志着中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将进入一个相对稳定期。这部法律强化了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它的颁布,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我国农村实际和农民心愿,对于稳定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又明确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3]这是立足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做出的重大决策。“十六大”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明确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这个思路跳出了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的框框,站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研究和解决“三农”问题。党的“十六大”后,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各地在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农民收入持续低速增长的问题、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在继续扩大的问题、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纯农业收入增长更为困难的问题,仍然成为党中央一切工作的当务之急。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会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提出了解决“三农”问题三个方面的改革思路: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要完善土地流转办法,确保农户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这个决定对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为推进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指明了方向,对农村稳定,富裕农民,实现小康具有重大的意义。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日发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分析了农民增收的严峻形势和促进农民、尤其是促进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增收的紧迫性、重要性,提出了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突出了四个重要特点:一是强调粮食主产区农民增收和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这两个重点和难点;二是从农业内部、农村内部和农村外部这三个层次,提出促进农民扩大就业和增加收入的有关政策;三是从为农民增收创造必要外部条件的角度,提出了开拓农产品市场、增加对农业和农村投入,以及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四是强调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政策。让农民收入较快增长,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国家粮食安全;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农民收入增加了,农民购买力提高了,农村经济繁荣了,农民安居乐业了,这样,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就有了前提和基础。
十六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来解决“三农问题”,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着眼于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通过农村的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促进“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这是新形势、新时期的大思路,是符合世界经济潮流的大政策。没有这种城乡统筹,没有这种体制的变化“,三农”问题不可能真正解决。同时,中央还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克服单纯市场调节出现的“市场失灵”弊端,增强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和农民组织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对我国经济的整体协调发展产生了积极意义。2006年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在中国存在了2000多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这在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发展中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它必将为中国农村的再次腾飞创造有利的条件。
综上所述,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经历了从新中国建立初期让农民拥有土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耕者有其田”;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广大农民使用经营土地,真正实现了广大农民与土地的直接结合;再到党的十六大后开始实行的把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中心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策飞跃。这些政策的演变提高,使我国农民从翻身到摆脱贫困,最后走向富强,这是中国共产党人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真实体现。
参考文献&&&
[1]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N].人民日报,.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G]十六大报告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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