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汇理货币a红利日结货币市场基金封闭期有多长

1.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红利日结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农银红利日结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9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农银汇理红利日结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农银汇理红利日结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申购起始日 日
赎回起始日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农银红利日结货币A 农银红利日结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90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3.日常申购业务3.1申购金额限制基金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每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0.01元,基金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个人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机构投资者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基金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3.2申购费率本基金无申购费用。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 元,计算公式: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 元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4.日常赎回业务4.1赎回份额限制A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不设单笔最低限额。B 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不设单笔最低限额,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500 万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少于500 万份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所有销售机构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4.2赎回费率本基金无赎回费用。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 元。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5.日常转换业务5.1转换费率(1)基金转换费基金转换需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对于前端收费的基金,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入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1)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而定。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转换费用=申购补差费+赎回费转入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3)具体转换费率1)当本基金为转出基金时:①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入基金不同分别如下:A:当转入基金为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基金、农银平衡双利混合基金、农银策略价值股票基金、农银中小盘股票基金、农银大盘蓝筹股票基金、农银策略精选股票基金、农银中证500指数基金、农银消费主题股票基金、农银深证100指数基金、农银行业轮动股票基金、农银高增长股票基金、农银行业领先股票基金、农银区间收益混合基金、农银研究精选混合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如下:申购金额 申购补差费率 M<50万 1.5% 50万=<M<100万 1.0% 100万=<M<500万 0.8% M>=500万 1000元/笔 B:当转入基金为农银沪深300指数基金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率如下:申购金额 申购补差费率 M<100万 1.2% 100万=<M<500万 0.8% M>=500万 1000元/笔 C:当转入基金为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基金、农银增强收益债券A基金和农银信用添利债券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如下:申购金额 申购补差费率 M<50万 0.8% 50万=<M<100万 0.5% 100万=<M<500万 0.3% M>=500万 1000元/笔 D:当转入基金为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基金、农银货币A基金、农银货币B基金和农银增强收益债券C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2)当本基金为转入基金时:①转换对应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转出基金不同分别如下:A:当转出基金为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基金、农银平衡双利混合基金、农银策略价值股票基金、农银中小盘股票基金、农银大盘蓝筹股票基金、农银策略精选股票基金、农银沪深300指数基金、农银中证500指数基金时、农银消费主题股票基金、农银深证100指数基金、农银行业轮动股票基金、农银高增长股票基金、农银行业领先股票基金、农银区间收益混合基金时,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年 0.50% 1年≤N<2年 0.25% N≥2年 0% B:当转出基金为农银研究精选混合基金时,基金赎回费率: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75% 30天≤N<1年 0.5% 1年≤N<2年 0.25% N≥2年 0 C:当转出基金为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基金、农银增强收益债券A基金和农银信用添利债券基金时,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年 0.10% 1年≤N<2年 0.05% N≥2年 0% D:当转出基金为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基金、农银货币A基金、农银货币B基金和农银增强收益债券C基金时,不收取基金份额赎回费。②本基金为转入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4)具体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假设某持有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份,现欲转换为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基金;假设转入基金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申购补差费率为1.5%。转换份额计算如下:申购补差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0,000×1.000-0)×1.5%/(1+1.5%)=147.78元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147.78=147.78元转入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00-147.78)/1.200=8210.18份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1)适用基金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可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已发行并管理的基金进行相互转换,具体包括: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简称“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基金代码:660001)、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基金A类份额(简称“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基金代码:660002)、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基金C类份额(简称“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基金代码:660102)、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简称“农银平衡双利混合”,基金代码:660003)、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基金(简称“农银策略价值股票”,基金代码:660004)、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基金(简称“农银中小盘股票”,基金代码:660005)、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简称“农银大盘蓝筹股票”,基金代码:660006)、农银汇理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简称“农银货币A”,基金代码:660007)、农银汇理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简称“农银货币B”,基金代码:660107)、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基金(简称“农银沪深300指数”,基金代码:660008)、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A类份额(简称“农银增强A”,基金代码:660009)、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C类份额(简称“农银增强C”,基金代码:660109)、农银汇理策略精选股票型基金(简称“农银策略精选股票”,基金代码:660010)、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基金(简称“农银中证500指数”,基金代码:660011)、农银汇理消费主题股票型基金(简称“农银消费主题股票”,基金代码:660012)、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基金(简称“农银信用添利债券”,基金代码:660013)、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基金(简称“农银深证100指数”,基金代码:660014)、农银汇理行业轮动股票型基金(简称“农银行业轮动股票”,基金代码:660015)、农银汇理低估值高增长股票型基金(简称“农银高增长股票”,基金代码:000039)、农银汇理行业领先股票型基金(简称“农银行业领先股票”,基金代码:000127)、农银汇理区间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简称“农银区间收益混合”,基金代码:000259)、农银汇理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简称“农银研究精选混合”,基金代码:000336)。(2)适用投资者农银红利日结货币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本公司任一只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3)适用销售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基金转换规则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2)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换转出的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3)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算起。4)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有关最低转换转出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价格进行计算。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7)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或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其他代销机构的基金转换数额限制具体参见该机构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6)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1)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各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①不可抗力;②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③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④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2)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4)暂停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约定的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1)适用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农银红利日结货币基金。(2)适用销售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适用投资者农银红利日结货币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可投资该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4)申请方式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需增开交易账户(已在上述销售机构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5)申购方式和申购日期投资者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开办本业务的有关规定,指定银行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并与上述销售机构约定申购周期和申购日期。(6)办理时间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7)申购金额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100元。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以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8)交易确认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含该日)起到受理申请的原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并可以申请赎回或转换出(如适用)该部分基金份额。(9)变更与解约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办理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解约的生效日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10)业务规则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销售机构当地的销售网点或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11)重要提示1)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规则以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2)若上述基金处于暂停申购期间,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亦会同时暂停。3)本公司旗下所管理的基金中,除农银汇理7天理财债券A类份额(简称“农银7天理财A”,基金代码:660016)、农银汇理7天理财债券B类份额(简称“农银7天理财B”,基金代码:660116)、农银汇理14天理财债券A类份额(简称“农银14天理财A”,基金代码:000322)和农银汇理14天理财债券B类份额(简称“农银14天理财B”,基金代码:000323)之外,其他基金均已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此项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7. 基金销售机构7.1 场外销售机构7.1.1 直销机构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2 场内销售机构无。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披露各类基金收益公告。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www.)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进行查询。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12 月30 日关于农银汇理红利日结货币市场基金2015年春节假期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等业务的公告
03:05:54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农银7天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  660016  基金管理人名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2、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农银汇理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  -  暂停申购的原因说明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日至日暂停农银汇理7天理财债券型基金的申购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农银7天理财债券A  农银7天理财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660016  660116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申购  是  是  注:1、在此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赎回对应到期日为日的本基金份额,将于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赎回对应到期日为日的本基金份额,将于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对应到期日为日、19日、20日、23日和24日的本基金份额,其到期日将顺延至日。  3、请投资人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导致的损失。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日  关于农银汇理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春节假期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农银14天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322  基金管理人名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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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03:10)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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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银汇理红利日结货币市场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浙江")、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山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日起,上述公司代理销售农银汇理红利日结货币市场基金。&&一、代销机构信息&&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层&&法定代表人:储晓明&&电话:021-&&传真:021-&&客服电话:95523&&电话委托:021-962505&&网址:&&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房)&&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法定代表人:孙树明&&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网站:.cn&&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联系人: 顾凌&&客服电话:95548&&公司网址:http:// www.&&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法人代表:沈强&&联系人:李珊&&联系电话:7&&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48&&网站:.cn&&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法定代表人:杨宝林&&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电话:6&&客户服务电话:95548&&公司网址:&&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法定代表人:薛峰&&联系人:刘晨&&联系电话:021-&&客服电话:525&&公司网站:&&投资者也可以联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详情:&&客户服务电话:&&公司网址:www.&&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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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红利日结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红利日结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7 层 法定代表人:刁钦义 设立日期:
2008 年 3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零壹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3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4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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