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侵吞国有 资产非法股份制变成自己得私企和民企的区别必须得有足够的证据么必须得证据

关于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事业单位(水务局)投资的企业(惠民工程),因事业单位不能有下属企业,故公司法人为个人,公司现有设备等固定资产属水务局和政付所有(但是水务局和政府帐面上都没有该设备),为了规范想将以上固定资产评估到公司,如果直接做资产评估会不会涉及转移国有资产?应该怎样避免?如果双方签一个资产还是属于水务局的协议可以吗?
我单位属于国有港口企业,是否有权处置已报废的非生产用车、装卸机械、锅炉等设备?
公司原是国有企业,现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原有的总经理成为最大的股东,在改制的过程中他侵吞和隐瞒国有资产,可没有证据,请问怎样举报他?
如题,高法在2001年有一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法[号)说明此类案件的诉讼费可以半费,其中标明,该文件至日废止。
2006年高法又印发《延长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减半缴纳诉讼费用期限的通知》(法[ 号),将第156号文件的有效期延长至日。
但是,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我是一名《网易游戏公司》开发的游戏《大唐无双2》玩家.我的游戏账号最近被客服封停了.并且资产被网易提供的线下交易平台《藏宝阁》在收取佣金后侵吞了.请问我能通过啥途径维权
我是一名网易公司发行的游戏《大唐无双2》的一名玩家.最近我所玩游戏角色被封.并且在游戏交易平台《藏宝阁》所出售的商品在缴纳了佣金后.所得资产也被网易侵吞.请问网易这样做合法不..我能维权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请联系我.谢谢
2000年,家里向国土局购买了一块拆迁住宅用地,当时给了一张购地款发票。现在无法办理国有土地证,说要办就要再缴2万多的手续费。问这合理吗,该如何办理?
网银Paypal冻结、没收用户的账户资金,却令人任何信服的理由!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其一直与美国的一家所谓律师事务所合作(没有任何法院传票和法院判决书扫描件的前提下,仅凭千篇一律的一封电子邮件就直接没收用户账户里的所有资金,并声称“你已经不是我们的用户了!”“我们paypal不缺用户”等等)来侵吞中国外贸卖家的账户资金,很多账户都是上万美金的!不再是以往的冻结180天,而是直接没收了!
---------------------
paypal在中国注册的 亲儿子公司:
美银宝信息技术(上...
通过竞拍方式获得的房地产及附属物,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的税种有哪些,税率是多少?
公司成立时每一个股东出资陆仟元,而后由于种种原因实行“买一送一”的方法,使公司的原有股份增长了许多,请问后面“买一送一
“的股份在资产安置中与原有股是否享有同样的权利与待遇?公司董事长在快要退休时是否可以不顾年轻股东的死活将公司处理了,因为年轻股东股份少没有发言权,这是他们说的?
我遇到一个经济案子,原告向法院提起资产冻结,我所有的资产都被冻结了,但是案件所涉及的款项低于冻结资产,因为所有的款项都被冻结了,我没有资金周转,银行的一些贷款要到期了,资产全部被查封,包括银行账户,我该怎么办青岛胶南汽修总公司资产被侵吞证据确凿 - 山东信息港
|||||||||||||
&&>&&>& & 正文
&&& 拥有3%国有股份的山东青岛胶南汽修总公司长达多年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负责人甚至企图将企业低价变卖给公司副总经理毕恩广。被发现后引起股东和职工们集体反对和愤慨,后来股东和职工们通过调查发现公司领导王焕宗、毕恩广、曾庆国、朱洪学、刘淑艳等人竟然将企业当成了自己的家天下,从2013年12月初至今,上述关于胶南汽修总公司系列乱象的消息被新浪、搜狐等媒体曝光。
&&& 据了解,胶南汽修总公司曾是一个历史悠久的集体企业,后来改制成一个股份制企业。我们从涉事文章中可以看到,就是这样一个股份制企业却乱象丛生,甚至这个企业已经成为了个别领导人的家天下,他们甚至还想用区区数百万元的价格收购超过2000万元的汽修总公司,什么是腐败?这就是赤裸裸的腐败!
&&& 遗憾的是,比起那些在侵吞民资国财中动辄上千万、上亿的大鳄们,胶南汽修总公司的这群蛀虫们干的勾当实际算不上什么大案。比起那些众多在企业中张开狮子大口侵吞企业资产的犯罪分子,侵占胶南汽修公司的蛀虫们实属雕虫小技。可目前尚未有人因为侵占胶南汽修总公司资产而受到法律制裁,也让本案及其具有特别重要的看点。
&&& 我想除了收购者本人毕恩广和支持将股份公司拱手相送的少数企业领导外,恐怕没有多少人说这事背后不存腐败。既然是腐败,而又将这种腐败的过程程序化,是谁给了这群蛀虫们可乘之机,又是什么让他们有如此胆量?以致于被股东和职工们发现他们的腐败行为之后,又是谁在幕后替这群名目张胆的蛀虫们开脱罪行?堂堂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都不能成为惩治蛀虫们的依据,让法律和审计制度情堪何以?
&&& 中国商报网曾曝光胶南汽修总公司几名负责人曾将大量洗衣粉、肥皂的发票报销在开销中。由此可见,这些侵吞拥有国有股份的企业资产对企业对职工对广大股东甚至对国家都是罪人,性质恶劣,恶行严重,罄竹难书。
&&& 在审计发现问题之后,有关部门却以毕恩广被检举的其中一项不构成犯罪为由予以搪塞广大股东和职工们,并对被举报人的其他罪行采取拖延、回避战术。如果真的这样不明不白地宽恕了,对他们侵吞国有资产的罪行一笔勾销,甚至还要毕恭毕敬地感谢他们,直接地说,那就是对人民对汽修总公司广大职工和股东们的极端行径。
&&& 腐败古今中外都有之,并不特别可怕。可在举国上下严打腐败的今天,山东胶南汽修总公司的腐败分子却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甚至被恶意包庇,明显和国家的反腐败斗争背道而驰,有腐不反,按兵不动,百般包庇纵容,甚至由领导出面公开支持,从而引起更大规模的涉访纠纷。比如青岛胶南汽修总公司职工股东举报公司领导腐败事件,至今得不到查处或许就是有领导在背后替腐败分子们撑腰,使蛀虫们合法化。
&&& 胶南汽修总公司的资产到底被侵占了多少,到底流失了多少,这起案件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大概的统计和估计,一些人似乎都遗忘了。但在广大胶南汽修总公司职工和股东们的心中是有数的,绝对不能是一笔糊涂账,想侵吞就侵吞,如果想就此将胶南汽修总公司这个拥有3%国有股的企业变成一糊涂账,相信广大职工和股东甚至广大人民群众是不答应的。尽管胶南汽修总公司的蛀虫们作案手法隐秘,但再狡猾的狐狸也终究逃不出猎人的手心。
&&& 相信再不久的将来,等待胶南汽修总公司那帮蛀虫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侵吞侵吞胶南汽修总公司资产的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是企业的破坏者,更应该受到法律清算,对待蛀虫们要毫不留情地把他们一个个送上历史的审判台,使他们身败名裂,倾家荡产。这就是胶南汽修总公司资产被侵案的最大价值所在,这更是民心所向,民心所盼!
& &|& && &|& && &|& && &|& && &|& &
Copyright 2012-
Incorporated. 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备案:鲁ICP备& &广州国企巨贪张新华称罪不至死 举报人:你也有今天|张新华|公职人员腐败_凤凰财经
& 财经人物 & 正文
广州国企巨贪张新华称罪不至死 举报人:你也有今天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据广州中院审理查明,在13年5月间,张新华等管理层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出资成立了属于股份制民营企业的广田公司以及私营性质的新雨田公司。张新华利用控制的私企广田公司、新雨田公司在转卖上述侵吞得来的国有资产时,收受了多名开发商贿赂款共计港币3529万元、人民币450万元。
贪腐近4亿一审判死张新华:我罪不至死 举报人:你也有今天 广州两级法院一日宣判43件贪腐案 贪污约2.8亿元,受贿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约1亿元,刷新了广州公职人员贪腐纪录,被坊间称为国企&亿元巨贪&的广州白云农工商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昨日被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全部违法犯罪所得。法院认定,张新华犯受贿罪、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案金额总额近4亿元。张新华称自己&罪不至死&,当庭提出上诉。 另一宗备受关注的贪腐案件&&冼村原领导班子冼章铭等7名村官贪污受贿案,昨日也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冼章铭等7人均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以下。 包括上述两案在内,广州两级法院昨日一共集中宣判了43件职务犯罪案件,53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广州中院披露,量刑尺度的严格被充分体现。除张新华被判处死刑外,该院判决的20宗案件中大部分被告人被科以5年以上的重刑,另有一批行贿人也被判刑。&选择这些典型案件宣判,就是为了促进全社会反腐风气的形成。让贪官恐惧,让百姓信服。&广州中院刑二庭庭长郑允展称。 侵吞国资 虚构债务以物抵债,花4565万吞3.3亿国资 今年8月份,广州市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涉嫌贪污受贿一案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其中披露出的国企腐败及国有资产侵吞问题曾被检察机关评价为&触目惊心&。 白云公司原本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于1979年由广州市农场管理局属下的白云山农场、九佛农场、沙田果园场、黄金围农场联合组建而成,1984年被确定为处级机构单位。 白云公司后来又陆续出资设立公司或参与国有联营公司,旗下拥有了白云配件厂、白云双燕实业公司、梅花园林宾馆、广州市国有白云农工商生产资料公司等一大批公司。2013年,白云公司及旗下一大批子公司正式划归广州市城投集团管理。 在上世纪90年代末,拥有总面积约2.5万亩土地、20多家下属企业的白云公司,一度陷入6.2亿元的巨额债务危机。身为白云公司总经理及多家子公司一把手的张新华,利用主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假借企业改制之名,开始大肆上演&左手倒右手&的侵吞国有资产大戏。 据广州中院审理查明,在13年5月间,张新华等管理层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出资成立了属于股份制民营企业的广田公司以及私营性质的新雨田公司。 张新华等人先是以&保护国有资产&、安置职工的名义,将白云公司的土地、厂房等资产交由广田公司托管、代为经营。后又以新雨田公司的名义购买广田公司的全部股份。其间,张新华等人利用代管白云公司资金的便利,通过虚设债务、以物抵债、低估资产、主动诉讼及和解的方式,陆续将白云公司的土地、厂房等大批资产从国企转移至私企,从而达到控制、侵吞的目的。 据相关机构事后评估,白云公司上述被交易的资产市场评估价为3.3亿多元,而实际交易价仅为4565万元,相差2.845亿余元。这意味着,白云公司的大量国有资产被张新华等人贱卖给了自己掌控的私企,上述差价2.845亿余元,被法院认定为张新华等人的贪污金额。 收受贿赂 大肆转手卖地卖厂房,收受开发商贿赂近亿 广州中院还查明,在1998年6月至2013年5月间,张新华在担任白云公司及其多家子公司一把手时,利用掌管全面工作、负责公司及下属公司资产物业的便利,在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过程中,为相关单位、个人提供帮助,并据此提出、收受好处费。 据统计,张新华收受了开发商江逢灿、游德武、何泽明、杨悦宏等人贿送的款项共计5680万元、730万元,全部据为己有。这部分被法庭认定为受贿罪部分。 张新华利用控制的私企广田公司、新雨田公司在转卖上述侵吞得来的国有资产时,收受了多名开发商贿赂款共计港币3529万元、450万元。这一部分由于张新华所凭借的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最终被法庭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部分。 广州中院经审理后认定,张新华等原白云公司的部分高管,在主持成立广田公司后,先以委托代管的方式陆续取得白云公司资产,再伙同班子成员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权等手段,将白云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多宗土地及房产非法转走、侵吞控制。他们辩解这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妥善安置员工的说法,其实只是为了一步步非法控制资产,而所谓的借款债务、法院诉讼等只是他们掩盖侵吞国有资产的方式。 法庭直击 举报人:张新华,你死哽啦 昨日上午的宣判现场,张新华在听到一审判处死刑的结果后,他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称自己&罪不至死&,将考虑上诉。旁听席上,曾举报了张新华及白云公司管理层长达8年的老伯任权,在听到判决结果后特意喊住了张新华,大声称:&张新华,你也有今天,你死哽啦。& 现年73岁的任权,是白云农工商公司下属企业白云配件厂的老职工。张新华大肆倒卖白云公司的土地和厂房,导致白云配件厂的职工宿舍周边用地紧张,职工宿舍被&包围&。&连小区出路都不是我们的了,救护车都进不去。&任伯称,如果不是一众老职工寄居在职工宿舍没地方可去,&职工宿舍恐怕都被卖掉了&。 除张新华案外,昨日上午,白云农工商系列案中的管理层成员章国春、邱一璇、罗汉钟、陈宇航、张福来、黄银娣、张桂新、石志文等人涉及的案件也分别进行了宣判。 在被问到张新华系列腐败案暂告一段落,对目前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是否满意时,举报人任权表示张新华等人的被处理,只是白云农工商公司国企腐败和巨额国资被侵吞的一个表象。 &就凭他们几个国企的管理人员,就能顺利完成这么大规模国有资产的转移?&任权等老职工认为,张新华系列腐败案上同时暴露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以及虚假诉讼等手段背后可能隐藏的公职人员腐败等问题,现在还没有查出来。 相关新闻 冼村7村官窝案最高被判4年 今年7月,冼村上一届领导班子7名成员冼章铭、卢佑醒等人,被指控涉嫌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在广州中院审理。该案昨日一审宣判,由于冼章铭、卢佑醒等人的主体身份不适格,还构不成贪污罪和受贿罪。法庭仅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7人分别判处了4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前检方指控,从2000年至2011年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冼章铭等村领导班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村委干部,以超额发放精神文明奖等奖励的方式,共同侵吞了属于村集体的公共财产高达724.8万余元。其中,冼章铭个人分得77万多元,其余多名村官也有数十万进账。检方认为,冼章铭等人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另外,检方称多年来,冼章铭等7名旧任村领导班子成员,在国有土地管理和经营,合作共建或开发选择开发商,以及村集体物业的放租过程中,为多名房地产商、物管公司提供帮助,以低价出租物业,并集体收受开发商给予的高额贿赂,共计200多万元。其中冼章铭被指受贿人民币23万余元,港币13万余元,卡价值7000余元等。 广州中院一审认定,冼章铭等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故不具备贪污和受贿罪的主体身份,另外侵吞的集体财产部分,不是国有资产,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他们有非法占有集体财产的主观故意,故该部分奖金发放是合法正常的,贪污罪不成立。冼章铭等人收受开发商好处费部分,仅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三项罪名 受贿罪、贪污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涉案总额近4亿元 ●收受贿款 5680万元人民币+730万港元 ●侵吞国资 2.8亿多元 ●收受&好处费& 超过3529万港元+450万元人民币 涉案时间 15年 1998年6月&2013年5月 主要罪行 ●借改制变&土豪& 1998年6月&2013年5月,在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合作开发房产项目中,为相关单位、个人提供帮助,收受贿款共计5680万元人民币和730万港元。 ●私自成立公司 2003年后,私自成立广田公司、新雨田公司,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主动诉讼等方法侵吞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房产、土地,达2.8亿多元。 ●收&好处费& 年,利用控制广田、新雨田公司职务便利,为江门一家公司受让广田权及相关地块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超过3529万港元和450万元人民币。 洗钱手法 ●香港洗钱 在香港成立新元公司,由其外甥和司机代其持股,通过地下钱庄洗白后,将部分赃款汇至其前妻和女儿的海外账户,又将剩余赃款出借或投资广田公司收取高额回报。 ●移花接木 成立多家关联公司,注入或出借赃款用于投资开发。 链接 部分集中宣判案件 ●卢佑醒获刑4年 原职务:冼村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冼村窝案代表) ●程樵佳获刑11年 原职务:广州燃料集团董事长 罪名:受贿罪 ●林福全无期徒刑 原职务:中水水电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罪名:挪用公款罪、受贿罪 ●梁春火获刑8年 原职务:中国某通信公司广州分公司党委书记 罪名:受贿罪 ●刘扬波获刑6年 原职务:增城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罪名:受贿罪 职务 犯罪 特点 案件 截至11月中旬,广州两级法院受理职务犯罪案总量已超过500件 人数 涉及被告人730多名 类型 贪污、贿赂类犯罪80%以上 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渎职类犯罪数量增多,一人涉及多个罪名的案件增多 身份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约占四成 国企员工约占三成 事业单位成员约占一成 村委成员约占一成 经济社成员约占一成 年龄 40-60岁仍是高发年龄段,但也出现80后。 案额 多数在10万-100万元、100万-500万元;1000万以上案件数量增多。如张新华案,公诉机关指控涉案总金额近3.8亿元。 行业 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政府采购等领域是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传统易发高发行业,近年开始涉及电信、医疗卫生、教育等行业。 特点 ①基层&小官员&制造&大腐败&。 ②窝案、串案。 同一单位或同一系统的窝案、串案时有发生,上下勾结、内外联合。 ③家庭、情妇共同腐败。 职务腐败向情妇、家属共同腐败蔓延。 ④反侦查能力变强。 犯罪方式翻新,隐蔽性增强。 ⑤由短平快型向长期型发展。 直接权钱交易向长期&感情投资型&发展,建立稳定关系。 ⑥职务犯罪行为次数多,持续时间长。 超5年的案件增多,甚至有10年以上。 ⑦以&合法形式&权钱交易。 犯罪行为人以节假日、生病住院、婚丧嫁娶等名义收取礼金,或者以明显低于市价购买房屋等变相受贿。 广州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剖析职务犯罪新特征 官员个人腐败向情妇、家属共同腐败蔓延 广州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郑允展昨日剖析近年广州审判的职务犯罪案新趋势与特征:涉案金额增大,动辄上千万元;同一单位或同一系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犯罪分子抱着&同坐一条船&的心态上下勾结腐败;职务犯罪从官员个人腐败向情人腐败、家属共同腐败蔓延等。 职务犯罪案件数量明显增长 郑允展介绍,广州中院此次主动向社会通报宣判情况,目的就是要把全市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严格惩处职务犯罪的决心、力度和成效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希望借助公众、媒体力量对一些典型案例广而告之,起到有效警示教育作用。 此次集中宣判的职务犯罪案都是有一定典型性,能够代表某类型案件特点。例如,既涉及政府官员又有国企高管、基层村组织成员,既有贪污受贿,又有行贿、滥用职权等。&还要有警示教育意义,如张新华案的死刑判决、挪用公款的林福全顶格量刑等。&郑允展说,选择这些案件公布就是要让贪腐分子明白,不论官大官小,不论钱多钱少,&伸手必被抓&。 郑允展介绍,广州法院受理的职务犯罪最明显变化就是案件数量增长。以今年为例,全市法院12月份宣判的案件就有50多件。截至11月中旬,今年两级法院受理职务犯罪案已超过500件。 窝案串案多查一个带一窝 郑允展介绍,广州中院除审理二审案件外,一审案件主要受理犯罪数额较大,或者职务级别较高,或者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还要审理部分指定管辖的案件。总体而言,广州中院审理的案件更引人关注。部分案件危害大、影响广。有的因为犯罪主体的原职务级别比较高,市副局以上及厅级干部涉案时有发生;有的因为造成恶劣后果,如冼村村官集体贪腐案,不仅给群众利益造成极大破坏,还引发其他诸多负面影响;有的因为造成国家重大损失,如张新华等人贪污案等。而且,涉案金额越来越高,一些级别较低、掌握实权的基层官员也能制造腐败大案。 此外,同一单位或同一系统的窝案、串案时有发生。白云农工商公司以张新华为首的窝案,冼村7名村官、从化良口镇高沙村的村官等案件,与之前广州市民政局李治臻等人系列案、广东省盐业公司沈志强等人系列案、广发行受贿窝案等一样,犯罪分子抱着&利益均沾&或&同坐一条船&的心态上下勾结、内外联合、共同策划作案,查处一个案件带出一串、一窝现象比较多见。 官员情人或家属涉案增多 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主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为经营者谋取商业利益中索取、收受贿赂。广州中院审判发现,近年国家工作人员涉商业贿赂犯罪比例有增大趋势,涉案范围由集中向分散发展,呈现蔓延态势。2009年至2014年间,广州中院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约占职务犯罪案件数量的70%。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往往发生在管理权与市场产生联系的环节。此次宣判案件中,多起案件涉及城管、税务、民政、环保等职权部门,甚至连机电公司都有。 郑允展说,不少职务腐败与家庭腐败联系在一起,由个人向家庭蔓延,主要包括:一是情妇腐败。情妇主动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牟利,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为维系与情妇关系而贪腐,或者利用职权为情妇商业活动牟利,表面上看没有直接受贿,实际系利用权力包养情妇;二是家属共同腐败。家属大打亲情牌,怂恿或直接共同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或地位影响进行权钱交易;三是家庭成员成为腐败幌子。不少行贿人是从国家工作人员家属入手,借此接近并伺机牟利。国家工作人员也会以子女读书、结婚、父母亲戚生病住院等幌子收受贿赂。 A04-06版采写:南都记者吴笋林通讯员马伟锋马英彭勇罗伟雄
[责任编辑:zhangzh]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预期年化利率
凤凰点评:凤凰集团旗下公司,保本保息,轻松理财。
近一年收益
凤凰点评:随着工业4.0以及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长期稳健增值可期。
预期年化利率
凤凰点评:富盈人生产品,一次性还本付息,1000元起投。
近一年收益率
凤凰点评:十万起购的顶级私募,连续7年为客户带来绝对正收益。
04/13 08:36
04/13 08:36
04/13 08:38
04/13 08:37
04/13 08:37
04/13 15:44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8
04/13 09:21
04/13 10:23
04/13 08:14
04/13 08:48
04/13 08:48
04/13 08:14
04/13 10:30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22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9:21
凤凰财经官方微信
播放数:633247
播放数:629552
播放数:309425
播放数:241348
48小时点击排行········
频道头条 Big News
中医药科技成果推广
凤凰网财经
今日热图昨日热图
最热万象VIP  李野、王红侵吞国有资产犯罪,铁证如山  ——海南过亿国有资产流失,触目惊心  国家电网海南万能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万能达公司)所属房产的产权证一直由负责人宗永红保管,一直在正常使用中。万能达公司的原法人代表李野编造产权证遗失为由,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补发。我们向市住建局提交了异议申请,住建局工作人员核实了产权证原件后,以对方手续齐全为由,同意补发。现将李野等人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一、有预谋、分步骤,侵吞国有资产  日,国家电网万能达公司第八次股东大会上,各股东知道了原法人代表总经理李野、王红(李野儿媳妇,澳籍)侵吞了过亿的国有资产后,大为震惊,表示毫不知情,没有授权,认定李野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虚假手续,编造虚假信息,蒙骗股东,达到了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授权宗永红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国有资产。下面就是李野蓄谋侵吞国有资产的事实和经过:先欺骗股东,侵吞公司资产,再非法改制,侵吞股权,确认侵吞完成后,改名(陈天赐)隐身十几年,再通过诉讼,使之合法化。具体如下:  (一)欺骗股东,侵吞资产  海口南洋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南洋公司)的名义征地。从1992年征地开始,李野先以南洋公司的名义向新力能源开发公司(万能达股东之一)借款200万元,借款名目为征地款,购置了桂林洋海滨浴场三号土地,用南洋公司的名义办理了土地证。在万能达公司成立后,新力能源开发公司成为了万能达公司的股东,这笔债务变成了股权。事实上是万能达公司在购置这块地。  用欺骗的手段将房产证办到南洋公司名下。日,李野与王红签订了关于“海南南海潮大酒店”产权问题的协议书,称用南洋公司的名义办理房产证只需要2400元,而用万能达公司需要35万元,以此虚假事实诱导股东同意,将桂林洋海滨浴场三号的两栋房产全部落户在南洋公司的名下。  (二)伪造手续,侵吞股权  李野私刻了国企十家股东的公章,八天内作出了两份万能达公司的章程,并拿着伪造的章程作了公证。在股东不知情、未授权的情况下,日,使用伪造手续,欺骗海口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对南洋公司进行非法改制。之后又经过了五次变更,直至将本属于万能达公司名下的2031万元股权全部变更到李野、王红二人名下。变更了公司名称:由“海口南洋科技开发总公司”变更为“海口南洋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由2031万元变为1600万元;法人代表由李野变为王红;企业性质由集体所有制变为有限责任公司。  (三)利用民事诉讼扩大刑事犯罪  1、伪造证据、编造事实,诱使法官违反程序、违背事实办案  2002年7月,李野逃走后,公司紧急任命伍刚担任两家公司负责人。2004年11月,伍刚因经济问题离开公司。万能达公司监事长邢文鹏提名由宗永红担任两家公司的负责人。从2009年开始,李野多次要求宗永红配合把公司的财产卖掉平分。宗永红不同意。于是,日,李野、王红向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起诉,索要股权及相关手续。一审、二审判决非法的“企业改制”合法,李野失效的法人资格仍然有效。  2、诉讼主体缺失,下达了判决结果  所争议的股权实属万能达公司所有。为此,一审、二审在审理过程中,均未把万能达公司列入诉讼主体,实属诉讼主体缺失,判决结果必然错误。  (四)用股权的判决要求确认产权合法  编造公司房产证遗失,用股权的判决书欺骗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补发产权证,使股权和产权统一侵占。日在海口晚报上刊登了海住建房[号“补发房屋所有权证公告”,我公司向市住建局提出异议申请,并核实了房产证并未遗失,一直在正常使用中。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以手续齐全为由,同意补发。  二、两家公司和李野、王红的身份及关系  万能达公司于1993年6月成立,由国家电网十家股东组成,属全资国有企业。日,万能达公司在未经工商登记之前,就向南洋公司注资2031万元人民币,拥有了南洋公司100%的股权。投资后,由南洋公司出面办理了万能达公司成立的所有手续。两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均为李野。自此后,南洋公司未有过任何经营,停业至今。  万能达公司投资后,南洋公司又以自身的名义入股了万能达公司,在万能达公司拥有股份。实际上,等于是万能达公司的投资又投回了万能达公司,名义上变成了南洋公司的投资。这就形成了国家电网十家股东投资了万能达公司和南洋公司。  2002年7月,原两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李野因违法经营、涉嫌犯罪,加上利用职务之便,资产侵占已经完成,逃往澳大利亚。2003年1月李野辞职。  三、编造虚假投资,骗走股东资金  万能达公司成立不久,李野给股东汇报,国际海运公司是海南省政府牵头组建的大型国有股份制企业,注册资本达20亿元人民币,投资回报率很大。骗取董事会通过,万能达公司以房产折价四百万元投资入股国际海运公司。自投资后万能达公司从未获得任何回报,李野以各种借口,最后以国际海运公司倒闭为名,这笔资金投资失败。  2004年宗永红接管公司,监事长邢文鹏专门就此事交代,特别要求查找国际海运公司,追回这笔资金。多年以来,经多方面查找,至今未有证据证明投资失败的原因及这笔投资的真实去向。  四、非法处置公司资产  日,李野辞职后,伙同公司会计袁益雄、负责人伍刚、出纳陈璐及儿子李沐以20万元卖掉了价值580万元的公司办公别墅飞麟苑A2幢,至今未能追回。  五、李野多重身份、罪行累累  李野任职期间,利用万能达公司作为手段,股东的投资作为成本,变更南洋公司,经营南洋公司,南洋公司实际上是李野藏匿资产的场所。所谓的辞职只是自以为达到目的,资产已转移完毕的暂时逃匿。自日万能达公司股东入股开始,直至李野、王红完全侵吞,这种犯罪行为一直持续,至今没有间断。  李野用尽各种手段包括威胁、恐吓、围攻;勾结社会人员,私刻公章,冒充警察、记者,非法冲击会场;非法使用法人代表身份,公开刊登公章遗失声明、产权证遗失声明;勾结利用社会人员,撬门扭锁、强占公司办公别墅,偷窃了公司别墅内的所有财产、文件、财务资料等;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还在公司办公别墅门口挂“海南万能达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牌;勾结社会人员祝小力到海秀快速路指挥部,代表万能达公司领取拆迁补偿。  六、因李野的干预,公安机关对受理案件至今未果  1、假公章一事向海口市桂林洋派出所报案,受理案号为海公美﹝桂林洋﹞受案字(2013)第10291号,后移交至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区分局刑侦队,至今没有结果。  2、李野、王红涉嫌犯罪,我方于日向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立案,要求查处。市检察院于日移交至海口市公安局受理,海口市公安局以认定没有犯罪事实,于日下达了海公(经)不立字﹝2014﹞1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  3、公司办公别墅被盗一案,我方海口市大同路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还威胁我方工作人员,“我们要是查出你报假案,你第一个进去”。该案日受理,至今没有结果。  七、用假证据致使海口市检察院下达了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答复函  1、该函中第一点关于“万能达公司于日出资2031万元入股南洋公司,此时万能达公司尚未成立,故据此认定南洋公司系万能达公司全额出资的企业与事实不符。南洋公司与万能达公司是两家独立的企业”,此说法与事实不符,不能否认海口市工商局机读档案的真实性。既然列举了南洋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北京中电技术开发公司95万元,成都供电局260万元,协成公司1600元,自有资金76万元,为什么至今南洋公司的档案里未有这些单位投资的记录。而且这些单位同意这些股权全部记在万能达公司名下达十几年之久,并且市工商局的机读档案是对外公示的。南洋公司自从万能达公司注资2031万元后,从未有过任何经营,税务的零报表一直是由万能达公司代报的。足以证明万能达公司2031万元的投资真实、有效。南洋公司从注资到非法改制、到诉讼,全部使用了万能达公司的手续,足以证明两个公司是共同股东,交叉投资,共同管理。  2、该函中第二点关于“现金已实际交付且房产也已办理过户到国际海运的名下,国际海运公司最终经营不善倒闭,导致万能达的投资无法收回”。此说法与事实不符。实际上,形式上是假合作,事实上是真侵吞。经营不善倒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  3、该函中第三点关于李野非法侵占南海潮大酒店产权的问题,“海南惟信会计师事务所海南惟信验字【2011】第77号验资报告以及海南南海潮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决议,证实万能达公司出资4042.74万元,占南海潮公司93.5%股份,李野及南洋公司对此予以承认。”首先,该验资报告是李野提交给海口市检察院的;其次,此报告是在万能达公司股东及负责人不知情、未授权的情况下作出的,而且尽管与事实不完全相符;但它证实了万能达公司占有南海潮大酒店93.5%的股权,也就是万能达公司占有南洋公司93.5%的股权,事实上,万能达公司占有100%的股权。  4、海口市检察院为什么只字未提李野、王红通过对万能达公司和海口南洋公司进行所谓的“企业改制”而侵吞万能达公司国有股权的行为和事实呢?而恰恰“企业改制”这一行为是李野和王红构成犯罪事实的关键所在。  综上所述,李野、王红侵吞国有资产犯罪,铁证如山!涉及的金额,触目惊心!所使用的手段及社会后果极其恶劣!李野已将苏州、丹东、常州、上海等地的房产转移完毕,海南万能达的资产是李野蓄谋已久的目标,因是国有资产,现负责人不合作,未能按计划实施,所以煞费苦心地启用诉讼的程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目前李野一伙正在抓紧实施最后一个资产转移的计划,鉴于李野全家人已移居澳大利亚,一旦出现国有资产转移,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对此,我们请求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关于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知产权证在还要补办一事,依法追究其责。并要求工商部门依事实及时纠正李野的非法改制,依法追究李野、王红的刑事责任,追回国有资产。  此致  单位:海南万能达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敬告信访维权人士:依法维权找回尊严,每个案件都有一个不同的依法维权突破口,如果不会巧妙的使用法律武器,就很容易陷入冤案的漩涡。如你为信访维权而处于迷茫,不妨请你在网上搜索“于国福有话说维权案例”可以了解很多真人实情,或许可以帮你破解社会现实,找到维权成功的方法。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公务员涌向私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