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回答二零一四女主年十一月二十二曰银行调整利率后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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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降低存款基准利率 或对楼市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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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发布公告。称自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  业内人士分析,央行[微博]这样的非对称降息对于地产市场会是一个良性信号。  “最主要还是购房者支出的减少和开发商融资成本高的降低!那么是有利于购房者的买房行为,也是有利于开发商的开发意愿,从而使得成交量的提升,带动整个房地产行业发展。”德佑地产研究总监陆骑麟告诉记者。  购房成本降低  家住成都的李华(化名)今天非常高兴,因为他在今年4月在成都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而那个时候成都的房贷利率是按照央行基准利率上浮15%进行执行。也就是说,那个时候的利率是7.27%,现在降息后利率只有6.83%。  "在限购限贷的行情下购买了房屋,那个时候价格还算合理,唯一觉得压力很大的是银行利率很高。"李华告诉记者,"虽然内心已经默认,但是现在无疑给了自己更多的实惠。"  事实上,央行930新政过后成都的房贷利率一直在上浮10%-15%区间,并没有太多实质性改变,而基准利率的调整,无疑给了购房者更多的实惠。  由于更多的城市房贷基本上是按照基准利率,按此计算,假如贷款10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进行还款,每月需还6354元,共偿还利息128.74万。而调整后,只需要还款6092元,共偿还利息119.31万,月可节省262元,总利息可节省9.43万元 。  央行930新政在很多城市并没有落地,还是在于银行的融资成本很高,现在这个政策无疑是配合之前政策的一个落地政策,业内人士分析。  后市或出现行情?  央行相关负责人这样解释这个政策,在经济增长有下行压力、结构调整处于爬坡时期、企业经营困难有所加大的情况下,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对融资成本的承受能力有所降低。解决好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对于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房地产特别是中小地产企业融资的帮助,或许对于三四线城市的地产市场有着帮助,业内人士分析。  事实上,三四线城市的地产市场已经非常脆弱。  “10月份70大中城市房价指数中新建商品住宅环比均下降,二手商品住宅66个城市环比均下降,表明房贷新政并未带动楼市的回暖。在此背景下,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通过降低购房贷款成本,加大对自住型购房需求按揭贷款支持,促进购房人群的入市,将带动楼市的回暖。“信义房屋分析师陈丽娜告诉记者。  央行这个行为,第一降低购房成本,第二释放了一定的货币供应,间接增加房贷额度,陈丽娜分析称。  同策咨询研究总监张宏伟表示,央行降息,说明市场形式仍相当严峻,对楼市的影响,楼市接下来几个月成交量短期会反弹,但一波行情之后压力会更大,库存大的问题迟早还会表现出来的。因为经济基本面有下行压力,可持续推升楼市的动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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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使用 IE5.0 以上浏览器 分辨率2012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利率如下:
利率项自 活期存款 三个月定期存款 半年定期存款 一年定期存款 两年定期存款 三年定期存款 五年定期存款
年利率(%) 0.35 2.60 2.80 3.00 3.75 4_百度作业帮
2012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利率如下:
利率项自 活期存款 三个月定期存款 半年定期存款 一年定期存款 两年定期存款 三年定期存款 五年定期存款
年利率(%) 0.35 2.60 2.80 3.00 3.75 4
2012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利率如下:
利率项自 活期存款 三个月定期存款 半年定期存款 一年定期存款 两年定期存款 三年定期存款 五年定期存款
年利率(%) 0.35 2.60 2.80 3.00 3.75 4.25 4.75妈妈把5万元存入银行,为小明准备3年后上大学的费用.你能为小明的妈妈设计存款方式吗?(免利息税)
以三年定期存款方式进行存款.5万元=50000元,×4.25%×3,=,=56375(元);答:到期后应取出56375元.
本题考点:
存款利息与纳税相关问题.
问题解析:
此题应以三年定期存款方式进行存款.在此题中,本金是5万元=50000元,时间是3年,利率是4.25%,运用关系式:本息=本金+本金×年利率×时间,解决问题.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银行存款利率表_百度知道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银行存款利率表
p>部分银行的存款利率表请参考图表.jpg" esrc="http://d://d.jpg"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class="ikqb_img_alink"><img class="ikqb_img" src="http.hiphotos.hiphot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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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I公_(00503)_公告正文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I公
公告日期: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
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
任何责任。
LANSENPHARMACEUTICALHOLDINGSLIMITED
朗生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03)
截止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业绩公布
业绩(千美元):
除所得税前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每股基本盈利(美仙)
财务状况(千美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现金及银行结余
流动资金状况:
流动比率(倍)
净负债权益比率*
*净负债权益比率=(借贷-现金及银行结余-已抵押其他应收款)/总权益
本人谨代表朗生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朗生」或「本集
团」)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向全体股东提呈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财政年度的年度报告。
回顾二零一四年,集团营业总额录得约116.8百万美元,较去年增长22.9%,尽管在原材料和
成本涨价压力下,年内溢利仍然增长19.6%,约14.0百万美元。核心业务风湿免疫专科处方西
药创造了理想的销售业绩,其中帕夫林、来氟米特片、吗替麦考酚酯分散片三类药品销售皆
创历史新高,
增长20.7%。
二零一四年,中国政府出台多项医药行业政策改革,使看似传统的医药行业充满朝气与生
机。医药行业的发展正契合了中国经济新常态的特徵:增长进入换挡期,由高速增长转为中
高速增长。行业发展要依靠改革、调整和创新驱动发展。巨大的医疗健康市场蕴含着前所未
有的机遇。在「新常态」下,企业唯有求变创新,才能适应时代发展,抓住机遇。本集团将
及时跟进国家政策法规,在朗生「大免疫大健康」战略的支持下,深入聚焦免疫风湿优势领
域,同时积极推进朗生在皮肤科领域的快速发展,并尝试多模式产品经营,寻求更快的发展
速度,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零一四年,集团在皮肤科领域的拓展可谓硕果累累。分别获得陕西钜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旗下的「可复美」品牌系列产品在中国境内若干区域的独家代理经销权与品牌使用权,以及
向诺华购得产品「新适确得」在中国市场的所有权益。皮肤医学领域是朗生在风湿免疫领域
之外进入的第二个战略领域。代理及收购行动,从战略上可加快朗生步入皮肤科和药妆领
域,扩大其专科药产品组合,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又一阶梯性的契机。
同时,集团亦保持了在风湿免疫优势领域的高度关注。年内与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签
约,获得广维(吗替麦考酚酯分散片)十年的全国销售代理权,以及与大连美罗大药厂签订
赫派(来氟米特片)为期十年的独家全国代理销售协议。广维与赫派的加入将进一步扩充公
司风湿产品线,确保公司在风湿免疫领域的优势所在。
随着中央加大对医保预算的控制力度,对药品施加更大的降价压力。与此同时,朗生对现有
产品的工艺提升和中药原材料的成本上升等等情况,对来年集团的毛利率有一定的影响。与
此同时,在新旧产品交替下,难免对来年上半年销售和毛利造成一定的压力。
未来,在人口老龄化、城镇化、财富不断积累、政府承诺加大医疗投入等一系列因素的共同
作用下,中国医药行业将保持稳健的增长步伐。新医改继续提升医保在全国的覆盖范围和保
纵然未来药品价格将持续降低,医院也会逐步降低对药品收入的依赖。集团会顺应市场格局
并作出相应改变。
朗生将继续通过优化其专科药的营销模式、发挥区域学术推广优势、增强产品的市场品牌知
名度,和提高营销团队的产品营销认识及专业能力等措施,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同时,集团
也将进一步加强对日常经营活动的合规管理和监控。
在专科药业务发展方面,本集团将继续通过收购、代理和自主研发,以及和境内外医药企业
的合作,拓展其他慢作用药及免疫相关性疾病用药。
管理层坚定发展大健康策略,加大对植物提取及保健品业务的资源投入,提升品牌知名度及
产品形像。同时,严控生产过程,以加强客户对本集团高质量产品的信心。
管理层将把人才战略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为公司员工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舞台:管理
团队为公司带来更制度化,更专业化及更有效率的管理;积极创造透明公开、人性化的管理
文化;倡导良性竞争并鼓励创新;积极服务於战斗在一线的销售员工,使其为公司的发展注
入更多的活力。
展望未来,集团将积极把握国家医改政策所带来的契机,精耕细作,将集团努力打造为具有
长期竞争力、实行规范学术营销的优质上市公司,力求在全员努力下,为未来数年创造出更
董事会欣然呈报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销售及分销开支
应占联营公司之除税後溢利
除所得税前溢利
所得税开支
其他全面收益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
年度其他全面收益
(扣除税项)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
每股盈利-基本及摊薄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可收回税项
已抵押银行存款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权益及负债
资本及储备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流动税项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其他金融负债
总权益及负债
流动资产净值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财务报表附注
朗生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
司,其股份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
上市。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为CliftonHouse,75FortStreet,P.O.Box1350,Grand
CaymanKY1-1108,CaymanIslands。本公司的主要营业地点位於香港德辅道中189号李
宝椿大厦12楼1203-4室。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为投资控股。本公司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为制造及买卖药
品。本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进行业务。年内,本集团业务概无重
本公司为Cathay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CIH」)的附属公司,该公司在百慕
达注册成立,其股份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董事认为最终控股公司为CIH。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所有适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及诠释(以下统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
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规定的适用披露。
综合财务报表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於各报告期末按公平值计量的若干金融负债
则除外。除另有注明外,综合财务报表以美元(「美元」)(即等同本公司的功能货
币)呈列,而所有价值均调整至最接近千位。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国际
会计准则第27号的修订(二零
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的修订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
除下文阐释者外,采纳此等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的修订,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此等修订通过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加设应用指引而澄清有关抵销之规定,该指引对
实体「目前拥有法律上可强制执行权利以抵销」之时间以及总额结算机制被认为是等
同於净额结算之时间作出澄清。此修订可予追溯应用。
由於本集团并无抵销类似安排,采纳此修订对该等财务报表并无产生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本
集团的财务报表可能相关)。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周
期的年度改进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三年周
期的年度改进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
期的年度改进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二零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与客户订约收入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
对可接受的折旧及摊销方法的阐释
准则第38号的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的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
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
1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或於该日期或之後发生的交易生效
3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5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二零一四年)-金融工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有关金融资产分类及计量的新规定。根据为持有资产以收
取合约现金流量的业务模式(业务模式测试)的目标持有并以所订立合约条款产生的
现金流量纯粹用作支付尚未偿还本金额的本金及利息(合约现金流量特点测试)的债
务工具一般按摊销成本计量。倘实体的业务模式兼具持有及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以及出
售金融资产,则符合合约现金流量特点测试的债务工具乃按以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
益(「以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实体可於初步确认时不可撤回地选择按
以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以计量并非持作买卖的权益工具。所有其他债务及权益工
具均以按公平值变动列入损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包括就并非以按公平值变动列入损益计量的所有金融资产设立
新增的预期亏损减值模式,取代於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的产生亏损模式,以及新增一
般对冲会计规定,以容许实体於财务报表更有效反映其风险管理活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沿用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有关金融负债的确认、分类及计量规
定,惟按以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划分的金融负债除外,其中归因於负债的信贷风
险变动的公平值变动数额乃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惟因此新增或扩大会计错配者除
外。此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保留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有关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及
金融负债的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订约收入
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生效後,将取代现时的收入确认指引,包括国际会计准则
第18号收入、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
核心原则为实体所确认的收入应指明为向客户转移经承诺的商品或服务,而金额为反
映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商品或服务而有权获得的代价。具体而言,该项准则引入有关
收入确认的5步模式:1)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约;2)识别合约内的履约责任;3)厘
定交易价格;4)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合约内的履约责任;及5)於实体达成履约责任时
(或就此)确认收入。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当实体於达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入,即当
与特定履约责任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予客户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已加入更为明确的指引以处理特定情况。此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更
为广泛的披露。
本集团亦正在评估此等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潜在影响。董事目前尚未适
宜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所受之影响作出量化评估。
收入及其他收入
本集团於年内的收入(即本集团的营业额)及其他收入之分析如下:
销售货品的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政府补助金
本集团获中国地方政府提供补助金以嘉许本集团的表现及开发高科技药品。收取的补
助金不附带任何条件。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本集团与NovartisAG及NovartisPharmaAG(统称「诺
华」)达成协议,以收购医药产品的权利与专业知识。由於在交接期内,本集团尚未
取得在中国生产或进口该医药产品所需的许可证,因此诺华将向本集团提供交接服
务,包括在中国供应该医药产品,以供诺华进行销售。交接收入指转移由诺华销售该
医药产品所产生的溢利。医药产品证书已在二零一五年三月转让到本集团。管理层预
期交接期将於2015年内结束。
就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而向执行董事,即主要营运决策人呈报的资料乃以所交付
的货品类型为基础。
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测第8号的须予呈报及经营分部如下:
―专科药品:开发、生产及销售主要用於风湿及皮肤科领域的专科药品
―植物提取及保健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中药提取物及保健产品
―其他药品
以下为本集团按须予呈报及经营分部划分的持续经营所产生的收入及业绩分析。
截止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植物提供及
须予呈报分部
须予呈报分部
截止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植物提供及
须予呈报分部
须予呈报分部
本集团经营分部业绩的总额与财务报表呈报的本集团主要财务数据的对账如下:
溢利或亏损
须予呈报分部溢利
应占联营公司的除税後溢利
其他未分配收入
未分配开支
除所得税前溢利
上文所呈报分部收入指来自外在客户所得的收入。本年度并无分部间销售(二零一三
年:无)。
须予呈报分部溢利指各分部的毛利减销售及分销开支,乃向执行董事汇报作资源分配
及表现评估用途的计量方法。
年内,本集团收入当中的11%(二零一三年:10%)来自「植物提取及保健产品」分
部中的单一客户。於报告日期,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的21%(二零一三年:21%)来
自於该客户。
本集团的收入乃划分作下列地区:
中国(常驻)
客户的地区位置以提供服务或付运货品的位置为基准。本公司为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
的投资控股公司,而本集团在当地并无任何业务。本集团的主要营运及工作团队位於
中国,因此,中国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所规定的披露而言被视作
本集团的常驻国家。
於两个年度,本集团的所有非流动资产几乎均位於中国。
由於并无定期向执行董事提供分部资产或分部负债资料,故并无呈列有关资料。
本集团的经营溢利乃经扣除/(计入)下列各项得出:
核数师酬金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陈旧存货减值拨备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拨回)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拨备/(拨回)
汇兑(收益)/亏损净额
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
土地及楼宇的经营租赁开支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
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无形资产撇销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
工资及薪金
定额供款计划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之银行
拨备:折现回拨
减:计入在建工程之资本化
所得税开支
当期所得税-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拨备不足
所得税开支
在中国产生的应课税溢利税项已按本集团经营所在税务司法权区的适用税率计算。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国附属公司的税率为
25%(二零一三年:25%)。
一间获认证为中国高新科技企业的附属公司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享有15%的优惠
企业所得税率。
本集团一间附属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根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其在抵销过往年度税务亏损後的首个获利年度起,首两年全数免缴企业所得税,随後
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税率已於二零一三年达到25%的标准税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其规则及法规,从事若干合资格农业业务的企业可获若干税务优
惠,包括就从有关业务获取的溢利全数免缴企业所得税。本集团一间从事合资格农业
业务的中国附属公司可全数免缴企业所得税。
年度确认为分派的股息:
每股9.54港仙(约1.23美仙)的
二零一四年中期股息
每股6.95港仙(约0.9美仙)的
二零一三年末期股息
每股8.34港仙(约1.08美仙)
的二零一三年中期股息
每股10.20港仙(约1.32美仙)
的二零一二年末期股息
於报告期末後,董事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
8.74港仙(约1.13美仙),总计36,271,000港元(约4,676,000美元)(二零一三年:截
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为每股6.95港仙(约0.9美仙)),惟
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大会批准後,方可作实。建议末期股息於报告日期尚未确认为负
每股基本盈利按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及415,000,000股已发行股份(二零一
三年:415,000,000股股份)计算。
本集团於年内及上一年并无潜在摊薄股份。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贸易应收款项
减: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董事认为,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本集团的政策是向其客户提供平均90至120日(二零一三年:90日至120日)的信
根据发票日期,截至报告日期止,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扣除减值亏
损)账龄分析如下:
90日或以下
181至365日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根据发票日期,截止报告日期止,本集团的贸易应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90日或以下
181至365日
董事认为,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入约116.8百万美元(二零一三年:
95.1百万美元),较去年上升22.9%。年度溢利约14.0百万美元(二零一三年:11.7百万美
元),较去年上升19.6%。
专科药分部的营业额较去年上升22.9%,分部溢利上升13.9%。朗生三大专科药药品共录得收
入66.4百万美元(二零一三年:55.0百万美元),较去年同期上升20.7%。二零一四年随着销
售活动的正常化,专科药业务在全国加强学术推广活动。本集团的三大核心药品(帕夫林、
来氟米特片和吗替麦考酚酯分散片)销售於期内恢复双位数增长。由於新产品可复美的前期
投入推广费用及帕夫林生产成本的上升,拉低了专科药品分部利润增长率。
植物提取及保健品分部的营业额较去年上升24.8%,分部溢利上升46.0%。随着社会进步和经
济发展,人们对自身的健康日益关注。中国居民的健康消费逐年攀升,对营养保健品的需求
十分旺盛,有利於植物提取及保健品业务进一步增长及发展。
其他药品分部的营业额较去年上升16.5%,分部溢利下降28.6%。其他药品中妇产科产品的增
势良好,尤其是主打产品八珍颗粒。随着部分妇产科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预计业务
未来将持续增长。
中国医药行业加速改革
二零一四年对於中国医药行业来说,是调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一年。
二零一四年二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合」)和城
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养老
保险的并轨,则意味着三保合一为时不远。一旦三保合一,新农合的人均筹资水平与城镇居
民的差距极有可能会缩小,从而刺激医药需求,将给医药市场带来极大增量。
二零一四年四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於改进低
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低价药品取消最高零售限价,生产经营者在不超
过规定日均费用标准前提下,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具体购销价格,形
成更加灵敏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集团共有6个品种的药品在低价药品列表中,其中包括
妇科重点产品八珍颗粒。管理层相信此通知将有利於普药业务的发展,为普药业务未来获得
更高的利润率。
二零一四年五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CFDA)发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
办法(徵求意见稿)》,放宽药品网上销售的门坎。管理层相信随着第三方交易平台资质放
宽,医药电商市场於未来可以发挥市场在资源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朗生也会以此为契机,
构建医药电商交易平台。
二零一四年六月,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以分类管理为基
础,以风险高低为依据,在完善分类管理、适当减少事前许可、加大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
位的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完善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较大修改。管理层相信此修定体现了
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坚定决心。同时随着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积极推
动医疗器械产品创新和升级换代,促进医疗器械行业健康发展。
二零一四年八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监管。通知
明确,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中成药生产企业一律不得购买未备案的中药提取物投料生
产。中成药生产企业使用备案的中药提取物投料生产的,应按照药品GMP要求对中药提取物
生产企业进行质量评估和供货商审计。对中药提取物将不再按批准文号管理,但按新药批准
的中药有效成分和有效部位除外。中成药生产企业未按药品标准规定投料生产、购买并使用
中药提取物代替中药饮片投料生产的,按假药论处。管理层相信此通知将有利於植提业务的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十一月二十二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
款基准利率。降息对当前中国疲软的药市需求,有预期的复苏基础作用,降息是市场大局行
情,是药市进入熊市末段或将逐渐结束的提前信号。
执行近20年的药品政府定价,或将於二零一五年元旦终结。发改委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
五日下发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徵求意见稿)》,欲取消药品最高零售限价,通过医
保控费和招标采购,由市场竞争形成药品价格。虽然政府有意引导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
竞争形成,但是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後,药品价格仍将受到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的约束,同
时,医疗机构或将以价格谈判者的身份加入进来。
总之,二零一四年中国国家相关政策出现变化,如拟药价放开、拟放开互联网售药、推进医
疗市场化改革等,让看似传统的医药行业充满朝气与生机。细细观察这些政策背後的逻辑,
无疑是让市场发挥在资源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目前医药行业的运营效率,解决群众的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医药行业的发展似乎正契合了中国经济新常态的特徵:增长进入换挡
期,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而行业发展要依靠改革、调整和创新驱动发展。
巨大的医疗健康市场蕴含着前所未有的机遇。而在「新常态」下,企业唯有求变创新,才能
适应时代发展,抓住机遇。本集团将及时跟进国家政策法规,在朗生「大免疫大健康」战略
的支持下,深入聚焦风湿免疫优势领域,同时积极推进朗生在皮肤科领域的快速发展,并尝
试多模式产品经营,寻求更快的发展速度,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扩大皮肤科领域覆盖
二零一四年三月,本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宁波朗生医药有限公司(「宁波朗生」)获陕西钜子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的「可复美」品牌系列产品在中国境内若干区域的独家代理经销权与
品牌使用权。类人胶原蛋白敷料(可复美)产品主要用於抑制和缓解皮炎、敏感性肌肤、痤
疮、激光治疗术後等各种原因引起的皮肤炎症反应。朗生将继续发挥其学术营销与患者教育
相结合的推广模式,目标增加药妆(医用耗材类产品)市场的占有率。
二零一四年三月,朗生与诺华达成协议,购得产品新适确得在中国市场的所有权益。该产品
是以「新适确得」的商标在中国地区所销售的药用乳膏。该产品是卤米松及三氯生的复方乳
膏,是皮肤科的常用药,主要用於治疗某些糖皮质类固醇反应性的炎性皮肤病的继发感染。
皮肤医学领域是朗生在风湿免疫领域之外,进入的第二个战略领域。在过去的三年中,朗生
现有的皮肤产品如「玉泽」在中国的皮肤科领域获得良好声誉。朗生收购诺华的新适确得可
加快步入皮肤科市场,扩大其专科药产品组合及提供长达增长潜力的机会。
按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刊载之公告,预计新适确得的转让日将在将在二零一四
年底前完成。但由於诺华产品进口的延迟以及注册转移的延迟,该产品的转让日将有所推
迟。诺华将继续在交接期内向朗生提供交接服务,并转移相关的净利润予朗生。由於朗生未
能於交接期内进行推广活动,管理层预计转让日的推迟将对集团二零一五年的净利润有所影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新产品可复美录得营业收入1,525千美元及新适确得录得收
入729千美元。管理层相信可复美及新适确得日後将会为集团的销售及利润带来重大的贡献。
二零一五年一月,朗生与博士伦(中国)签署了意向性协议,博士伦(中国)同意授予朗生美国进
口化妆品Cerave在中国境内的独家代理经销权,为期8年;以及後期博士伦(中国)在中国注册
上市Cerave其他品规产品的中国境内独家代理经销权,进一步扩大朗生在皮肤科领域的覆
扩充集团风湿产品线
二零一四年六月,宁波朗生与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签约,获得旗下产品广维(吗替麦考
酚酯分散片)十年的全国销售代理权。进一步扩充公司风湿产品线。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宁波朗生与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赫派(来氟米特)从2015年
1月1日至日为期十年的独家全国代理销售协议,并不续签妥抒(来氟米特片)
的现有经销协议。新协议的签订标志着集团旨在维持来氟米特片在其风湿病慢作用药品组合
中并且保持其在中国市场的份额。签订的大连美罗经销协议将为集团带来为期十年的在中国
继续销售来氟米特片的独家经销权以替代妥抒。集团将利用自身在其核心医疗产品帕夫林的
销售网络在中国向医院推广和销售赫派。集团预计其风湿病慢作用药产品将受惠於赫派销量
的逐步上升。
重视研发创新
二零一四年九月,本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宁波立华植物提取技术有限公司(「立华植提」)研
发团队获得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称号,显示立华植提研发团队一直以来以技术创新为核
心价值观念,注重团队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并得以不断发展壮大。
立华植提团队立足於植物提取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经验及现代化技术。未来将重点围绕现
代中药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现代中药质量标准提升研究、植提产品开发、保健品开发
等方向进行持续研发。集团致力发展安全可靠、节能高效的绿色产品,引领行业技术发展,
努力建成一流的植提提取技术创新团队。
二零一四年十月,本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宁波立华」)顺利通过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由国家科技部评定,再次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时立华「风
湿免疫专科药研发科技创新团队」被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财政局联合授予「2014年宁波市
科技创新团队(第二层次)」称号。这是宁波市最具重量级的科技项目。
完成基地建设升级改造项目
为配合国家新版药品生产质量规范(「新版GMP」)的实施,宁波立华积极推进生产基地的
建设升级改造。本项目於二零一四年一月正式通过GMP认证并取得证书。通过GMP审查,证
明宁波立华生产质量休系的软件及硬件水平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新标准,为企业在未来发展打
下坚实的基础。
随着二零一四年初通过新版GMP认证,宁波立华制定了新的质量管理规划。透过调整公司的
质量管理架构,建立高效的质量检验流程,实现产品生产规范化及质量标准化。同时开展全
员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GMP规范意识,推进GMP规范的执行。
同期,宁波朗生顺利获得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公司经营范围获得扩充。
同年十一月,宁波朗生顺利通过新版GSP现场验收认证。GSP在中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它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售後服务等
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
企业的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药品。新版GSP借鉴
了世界卫生组织及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药品流通监管政策,对企业的经营质量管理
要求再次提升,有效增强医药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力,全面提升了企业经营的软硬件标准和要
求,提高了市场的准入门槛,有助於抑制低水平重复,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高市场集中
度。新版GSP的出台,将有效打击质量缺乏保障的企业生存能力,药品流通领域散、小、乱
等方面的乱象可有效地解决,而大型医药公司趁此机会获得更多市场份额,同时减少了不良
恶性竞争。宁波朗生通过新版GSP认证,从而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为公司的未
来发展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立华植提与皓天委托生产框架协议续约三年
立华植提与杨凌皓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杨凌皓天」)及西安皓天生物工程技术有限责任
公司(「西安皓天」)签订的现有委托生产框架协议,立华植提同意购买且供应方同意生产
及向立华植提出售植物提取产品。现有委托生产框架协议即将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到期。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立华植提和供应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续签的委托生产框
架协议,有效期从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经双方同意可以提前
终止或延长),以延续供应安排。在续签的委托生产框架协议下,二零一五年度上限、二零
一六年度上限和二零一七年度上限分别不会超过人民币二千九百万元、人民币二千九百万元
和人民币二千九百万元。
司太立平稳发展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司太立」)经过二零一三年调整期,二零一四年开始渐入
佳境。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司太立为集团贡献税後净利润约2.2百万美元,较
去年同期上升35.6%。鉴於新生产线已经於二零一三年正式投入生产,加上客户供货恢复正
常,预计未来销售和利润贡献将会稳步增长。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收入为116.8百万美元(二零一三年:95.1
百万美元),较去年上升22.9%。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专科药的收入为70.7百万美元(二零一三年:57.6百
万美元),较去年上升22.9%。植物提取及保健品收入为35.9百万美元(二零一三年:28.7百
万美元),较去年上升24.8%。其他药品的收入为10.2百万美元(二零一三年:8.8百万美
元),较去年增加16.5%。
本集团於本期的收入上升,主要由於以下原因:1)专科药业务的销售活动增加。三大核心产
品(帕夫林、来氟米特片和吗替麦考酚酯分散片)的收入共为66.4百万美元(二零一三年:
55.0百万美元),较去年同期上升20.7%,占本集团收入总额约56.8%;及2)受益於绿色产品
需求持续上涨,植物提取及保健品的收入增加7.2百万美元至35.9百万美元,占本集团收入总
额约30.7%。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毛利62.5百万美元(二零一三年:52.2百
万美元),较去年上升19.6%,与收入增幅相一致。
本集团在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整体毛利率为53.5%(二零一三年:
54.9%),较去年下降1.4%。
整体毛利率相比去年同期下降之主要原因为原材料、包装物料、折旧支出以及直接劳工成本
较去年上涨,增加了产品的生产成本。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交接收入、政府补贴及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为3.6百万美元(二零一三年:2.6百万美元),较去年增加38.3%。政府补贴主
要来自地方政府,部分用於嘉许本集团开发高科技药品的表现。交接收入指转移由诺华销售
医药产品所产生之溢利。
销售及分销开支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销售及分销开支为33.5百万美元(二零一三
年:27.7百万美元),较去年增加20.8%。销售及分销开支之增幅与收入增幅相一致。销售及
分销开支占收入之比例由二零一三年之29.2%减至二零一四年之28.7%。
管理层相信专科药的营销模式及学术推广优势,是其保持市场领先地位的重要因素。本集团
致力提高专科药产品的市场知名度,积极开展患者教育活动。透过在全国各地举行学术推广
座谈会,使医生和患者都能对此类产品的药理、功效和优点等有更清晰的概念。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行政开支为13.7百万美元(二零一三年:12.0百万美
元),较去年上升14.1%。行政开支增加主要是由於通胀及本集团营运规模扩张。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财务成本增加1.4百万美元,主要由於平均银
行借款增加。
应占联营公司的除税後溢利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应占联营公司的除税後溢利为2.2百万美元(二零一
三年:1.6百万美元),较去年上升35.6%。
鉴於新生产线已经於二零一三年正式投入生产,加上客户供货恢复正常,管理层对司太立的
未来发展持乐观态度。
所得税开支
宁波立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在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享受15%之所得税优惠政策。另
外,亳州朗生药材产业有限公司(「亳州朗生」)在中国经营若干合资格农业业务,有关业
务获取的溢利可全数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所得税法实施细则,除宁波立华
及亳州朗生外,其他中国附属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4.0百万美元,较去年的
11.7百万美元增加19.6%或2.3百万美元。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架构
本集团主要以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额应付其营运资金及其他资金所需,於经营现金流量不足
以应付资金需求时,则会不时寻求外部融资(包括银行借款)。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净值约为13.2百万美元(二零一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19.3百万美元),流动比率为1.1(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2)。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5.8百万美元(二零一三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11.0百万美元)。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已抵押银行存
款27.1百万美元(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4.5百万美元)作为银行借款的担保。
本集团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借贷为84.8百万美元(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9.2百万美元),全数於一年内偿还(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数於一年内偿还)。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净负债权益比率为36.6%(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29.8%),乃按期末的净负债(借贷减去现金及银行结余及已抵押其他应收款)除以总权
益计算得出。
本集团交易货币所承受的外币风险属於细微,因为本集团附属公司持有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及
负债均以该等附属公司的有关功能货币计值。本集团目前并无外币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
会密切监察外汇风险,并於有需要时考虑对冲外币风险。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若干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楼宇及厂房及预付
土地租赁款,面值合计50.1百万美元(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1.0百万美元),已就取
得银行融资及银行借款作出抵押。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已订约但尚未於财务报表中体现的资本开支为6.7百
万美元(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0百万美元)。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重大收购及出售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本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朗生药业(香港)有限公司(「朗生药
业」)与诺华签订(i)资产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诺华同意向朗生药业转让受让资产,及(ii)许
可协议,以便发出关於医药产品在国内的许可。受让资产包括(i)瑞士销售授权;(ii)仅与国内
医药产品及u或活性药物原料(但不包括任何许可资产)有关的技术、书籍及记录、特定商
标、商业信息及医疗信息;及(iii)持续的第三方协议。交易的总现金代价为8.0百万美元首期
付款,加总额为1.5百万美元的额外里程碑付款(该款项与朗生药业在交易完成日後取得的销
售额挂h)。就资产购买协议,朗生药业同时也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与诺华签署供应
协议。根据该协议,诺华同意在为期最长两年的交接期内,向朗生药业提供交接服务。
上述交易之详情已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公告刊载,上述所用词汇与该
公告所定义的具有相同涵义。
除上述交易外,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进行任何有关附属公司
及联营公司的重大收购及出售。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逾880名员工。本集团之员工薪酬经参考个人工作
表现、专业资格、行业经验及相关市场趋势而厘定,当中包括薪金、津贴、医疗保险及公积
员工薪酬维持於具竞争力之水平,并会每年检讨,届时会参考有关劳工市场及经济情况。本
集团通过内部课程及工作坊之形式向员工提供职业提升培训,并鼓励员工参加与本集团业务
相关之培训课程。
末期股息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董事会建议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
批准後,本公司将宣派及派付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8.74港仙
予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
董事会进一步决议本公司将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由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包括首尾两天),期内将不会辨理股
份过户登记,以确定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的权利;及
由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包括首尾两天),期内将不会办
理股份过户登记,以确定股东获得将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派发末期股息的权利。
为符合资格获发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下午
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
的股东将有权获得末期股息,如获批准,将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前後支付。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
司的任何上市证券。
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
则及企业管治报告(「守则」)的所有守则条文,惟偏离守则第A.5条者除外。根据守则第
A.5条,本公司应成立提名委员会,并订有书面职权范围,清楚列明其权力及职务。目前,
本公司并无成立提名委员会,并将有关职能保留予薪酬委员会。自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在联
交所主板上市起,薪酬委员会获授予提名委员会的职能。因此,董事会认为薪酬委员会成员
拥有必要的经验及知识,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能。董事会将不时检讨董事委员会的组成及运
作,并於有需要时考虑成立提名委员会。
董事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条款不宽松於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之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所
有董事确认,彼等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规定标准及本公司所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
操守守则。
审阅经审核财务报表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由两名非执行董事(即李晋颐先生及叶佩玲女士)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即主席陈记煊先生、邓昭平先生及FritzHeinrichHorlacher先生)组成。
审核委员会已与本公司管理层审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的年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工作范畴
本集团的核数师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同意初步公布所载有关本集团截至二
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与本集团该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审核所载金额一致。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此方面履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根据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
委员会颁布的国际审计准则、国际审阅聘用准则或国际核证聘用准则所进行的核证聘用,因
此,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会就初步公布作出任何核证。
刊发年度业绩及年度报告
本公告的电子版本将於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载。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载有上市规则附录十六规定的
所有资料,将於适当时间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及於前述网站登载。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藉此对董事会、管理人员及本集团全体员工於二零一四年为本集团所作的
贡献及努力工作致以衷心谢意!并感谢本集团的客户、往来银行、供应商、股东及合作夥伴
的一贯支援!
承董事会命
朗生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StephenBurnauHunt
香港,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刘帮民先生;非执行董事为StephenBurnauHunt先生、李晋颐先生、叶佩玲女士、
汤军先生及陶芳芳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记煊先生、邓昭平先生及FritzHeinrichHorlache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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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投诉热线: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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