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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能不能请
辞职先过五位领导“签字关”
试用期能不能请事假?
08:36:59 中国女网原创
有事请假没得到准许,还被主管的“冷嘲热讽”呛住,一气之下要辞职,却为办离职手续卡了壳儿,领不到工钱。辞职先过五位领导“签字关”,试用期究竟能不能请事假?
   中国女网:张韫兮()
  &据重庆晨报11月22日讯 有事请假没得到准许,还被主管的&冷嘲热讽&呛住,一气之下要辞职,却为办离职手续卡了壳儿,领不到工钱。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
  岳先生说,他在沙坪坝某空调安装公司上班,上了19天班,请事假未获批准,还被主管抛出狠话&要请假就干脆别来上班了&。索性辞职了事,谁知公司要求,辞职要找五位主管签字,可岳先生跑了三天,好不容易才求得一个签名,经常被告知领导不在,&我觉得是他们嫌我干的时间短,故意为难我&,岳先生吐槽。
  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赵小姐称,这是公司离职必经流程,并非针对个人;另外只要打电话就可确认主管是否在办公室;还有,公司没有五位主管,这种说法不符合实际;只要签完字,确认没有借贷后,就可以领到工钱。
  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究竟能不能请事假?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请假&未遂&的现象并不少见,因谈不拢请假事宜被炒鱿鱼或者主动离职的劳动者屡见不鲜。那么,劳动者请事假未被批准,老东家放言要请假就别来上班了,这究竟算不算单方面即时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呢?此时劳动者辞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呢?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行使即时解除劳动关系权,必须在法定情形内,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
  显然,岳先生尽管在试用期内,但并无证据表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也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并不能因为劳动者请事假而故意刁难员工,以各种方式或言论,强行要求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除非劳动者自愿离职。
  员工频繁请事假 用人单位能否即时解除劳动关系?
  那么,针对劳动者频繁请事假,用人单位能不能据此将其炒鱿鱼呢?
  我国法律对劳动者请事假没有明文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自行制定规章制度予以约束,比如劳动者请事假累计多少天上限,从年终奖或者绩效奖中扣除相应比例;或者劳动者频繁请事假,用人单位根据情况裁定批准与否,若劳动者未经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达到一定天数,累计旷工的话,也可以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内提前三天申请离职,用人单位应当即时为劳动者结清工资,不得拖延或者克扣,否则劳动者有权举报。
  无规矩不成方圆,劳动者离职办理手续,原本无可厚非,若可以为难员工,就显得不够理性和宽容了,试想堂堂公司这般&小肚鸡肠&,谁愿意为之效劳呢?职场中,人来人往,实属平常,让劳动者高高兴兴来报道,妥妥当当办离职,这样才能挽留住在职劳动者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至于闹得满城风雨,形同陌路。平心静气地想一想,老东家何苦为难下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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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16:23:46来源:新华网
一、判断与您签订合同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在签订旅游合同时首先要对旅行社的资格进行认证,看它是否&四证&齐全。&四证&是指旅游经营许可证、质保金交纳证明、旅游保险保证书、营业执照。出国旅游的游客,还要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经营出境游资格。此外,还要多观察旅行社内工作人员以及旅行社办理程序是否规范。要特别注意合同主体的合法性。签订合同后要看清合同上是否加盖旅行社的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的旅行社名称与合同抬头的旅行社名称是否相符,经办人是否签署真实姓名等,以避免因合同主体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果合同上有需要修改的地方,要谨记两份合同都要修改,并且在修改的地方一定让对方签字确认。二、认真完整地签订旅游合同。新的《旅行社条例》对合同约定的事项做出更加详细的规定。首先,旅游者应在合同中对所要求的服务项目及标准做出明确约定,如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标准、每日的具体行程等项目。当住宿设施是一般的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约定住宿房间内的床位数、有无卫生间等。对于旅行社提出的所谓&自费&或&推荐&的旅游项目,其内容和价格应在合同中明示,对于行程计划安排之外的购物活动,游客有权拒绝参加。这些容易出现纠纷和损害游客权益的内容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游客,可就特别事项与旅行社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对于旅游费用外的各项费用,如燃油附加费、机场建设费、签证费等也应要求旅行社在合同中明示。其次,合同中还应包括旅游行程表。需注意的是,对于旅行社在各种媒体上广告的行程,不能作为合同的正式内容,其意义只是旅行社做出的要约。还有,对于双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要认真阅读,不要等出现纠纷和争议时,才发现自己不愿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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