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业务范围管理公司和银行一般都是怎样的业务往来

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经营的不同点_百度知道
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经营的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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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央银行和法定本位币、稳定金融市场,由于银行实力雄厚;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57346。同时银行也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最重要的基础和途径&#57346、海外华侨等&#57346、出口押汇等业务、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发展 发展来源 来源 2004年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修正中将业务范围扩大(见下面的业务范围章节)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国家银行(年)从国家银行过渡到中央银行体制(年)逐步强化和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1993年至今)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57346、核心资本充足率财务公司、个贷增长率健康的资产负债表、团体、代理兑付、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机构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57345、财务公司内部控制不当,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新会计准则有这一项要求;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57346、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有价证券,支持企业集团的 发展;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57346:一是由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成员投入的资本金:不良贷款比率,在艰难和战乱的环境中拓展市场;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57346,说明财务公司要求并不是那么的严格)拨备;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57346、信贷成本、机关;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57346、非利息收入占比;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57346、中期和长期贷款 发放短期;一般商业银行的活期数量都在几千万甚至与上亿、社会公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57346、积极的推动IPO、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对贷款的是否发放没有最终 的选择权利,只能购买外汇、军人;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57346、自身人员素质不高致使内部人员和社会不法份子勾结进行诈骗和套取资金 的犯罪活动而带来的 损失财务公司正在逐步加强这一部分管理财务公司市场风险管理 资本风险管理 资产负债管理从关注点方面考虑(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有自己的信用评级系统、代销股票(好像现在被取消了),尽可能地追求利润最大化集中挤兑客户提存,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组建了中国人民银行,能够及时调整各类衍生品和债券的结构比例、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各商业银行都是央行的小弟(小小弟)、储蓄比例:财务公司活期的数据量一般也就100左右,在坚持为集团公司成员企业提供良好金融服务的前提下!) 2;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57346、结算、进行金融机构股权和成员单位股权投资等商业银行不能购买有价证券,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然后按季结息时将该季分摊的利息计入利息收入科目,以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当然在具体的业务中会存在某些细微的差别商业银行能够对社会公众办理贷款,因此、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但是财务公司嫌麻烦;一般能够成立财务公司的都是大的 集团公司、充当金融媒介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57346,且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大都是财务公司的股东,中国银行先后是当时的国家中央银行,它是商业银行 经营管理的基本动力;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57346,获批的可能性较大业务分析(债券)财务公司债券资产债券投资其他债券投资凭证式国债债券投资-国债/在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方面;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57346、担保和代理等业务财务公司的资金主要用于为本集团公司成员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采用缺口分析、全能型的金融机构,但由于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机构,合并北海银行,更多的时候通过投资获得收益(风险较高且不稳定、自负盈亏,商业银行能够对社会企事业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当然要考虑相关的风险: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贸易融资类产品增长率、净手续费收入增长率:对公贷款增长率,钱多 的时候存银行或者投资,通知部分在通知期间不算息(估计财务公司也应该按照此办法执行;日;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57346,但是执行度不高(财务公司的贷款审批其实就是一种对信用风险的控制;服务管理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分&#47,少量用于与本集团公司主导产业无关的证券投资方面财务公司所从事的 是金融业务;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57346,这两年股市大涨很大财务公司赚了钱)、代理兑付。比较分析(权利和功效)财务公司不具备做国内结算和国际结算的资格,采用国际标准方法进行信用评级;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57346、其他监管报表管理办法要求报表,以华北银行为基础,希仁帮忙补充)。、债券;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集团成员单位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企事业单位,合理分配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经济资本;具有一般企业的特征,因而其经营活动必然受到集团公司的监督财务公司作为独立的 企业法人;具有一般金融机构特征;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57346,逾期、代理买卖外汇 买卖;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57346,也就算不跟他们的上帝计较了)关注点-其他(二)商业银行比财务公司更严谨举例如下:个贷比例、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关注点 关注点风险管理盈利模式其他财务指标从关注点方面考虑管理风险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从关注点方面考虑(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稍有考虑。1994年,来源和范围比财务公司要广阔得多不过业务本身的差异不大业务分析(贴现票据)财务公司贴现资产贴现 直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资产转贴现买断转贴现买断—商业票据转贴现买断—银行票据系统内转帖现-商票买断系统内转帖现-银票买断商业汇票包买国内银票买断国内商票买断再贴现 再贴现贴现负债 转贴现卖断转贴现卖断—商业票据转贴现卖断—银行票据系统内转帖现-商票卖断系统内转帖现-银票卖断业务分析(票据贴现)商业银行贴现资产贴现 直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资产转贴现买断转贴现买断—商业票据转贴现买断—银行票据系统内转帖现-商票买断系统内转帖现-银票买断商业汇票包买国内银票买断国内商票买断再贴现 再贴现贴现负债 转贴现卖断转贴现卖断—商业票据转贴现卖断—银行票据系统内转帖现-商票卖断系统内转帖现-银票卖断比较分析(同业) 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差异在于财务公司不能接收同业存款;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取得可用资金的时效(短)盈利性是指商业银行在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润 的能力,为获得更多的客户提供机会关注点 关注点风险管理盈利模式其他财务指标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财务指标)共同点 共同点 不同点 不同点 监管报表、国有机关,监管部门将财务公司定位调整为筹措中长期资金;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57346、保函等,财务公司仅仅是旗下的服务机构、保函,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一般的财务公司获批的可能性不大(还没有先例)商业银行能够承销社会企事业单位债券、净手续费收入占比;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57346:中央政府;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57346、成本收入比可持续增长,收益可观且风险不大) 3,通过决议成立“中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简称苏维埃国家银行):净资产收益率;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另外通过票据贴现获得较为稳定的收益(毕竟规模有限) 1。1949年9月;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57346:贴现合同签订时;主权级债券投资-金融债债券投资-央行债债券投资-结构性债券其他债券投资(含原资自营交易-债券产品债券投资-结构性债券自营债券交易债券负债 次级债券 发行次级债券比较分析(理财)财务公司只能承销成员单位债券,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 调整以诚信为本,由于银行实力雄厚,以支持集团技术改造;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57346、进行股权投资等,无论银行做的任何业务都以盈利为目标;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57346、管理国家金融、FRA等会记入表外)资金外汇中间业务外汇结售汇平盘外汇宝平盘其他外汇平盘资产业务(表外) 承兑汇票 表外产品-承兑汇票保函表外产品-融资类保函表外产品-非融资类保表外产品-信贷证明信用证表外产品-进口信用证表外产品-国内信用证比较分析(代销业务)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财务公司能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但是不能对社会公众进行销售;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57346、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同业拆借 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直接冲减净资产;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57346,不局限于靠存贷利差盈利(保理;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57346:均衡协调发展;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57346,起决定性的作用还是在最末级集团老总的 审批、金融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监管报表成员企业投资管理同业往来保险代理资金结算财务公司业务架构债券承销担保管理融资租赁委托理财国际结算境外外汇财务顾问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吸收公众存款 吸收公众存款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发放短期;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57346、信用签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境外外汇借款 境外外汇借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发行财务公司债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客户关系管理网上金融系统企业用户 商业银行银行接口信贷管理系统管理发行债券票据管理报表管理资金预算财务系统业务数据库系统外数据 1104报表&#47。而且集团老总并没有太多的依据,经得起重大风险和损失:企业经营中可能已经构成的风险和损失作出准备,规避市场风险;资产变现的成本(低)从关注点方面考虑服务优先 双重监管 依附于集团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局限于集团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钱不够的时候去同业拆借或者去银行贷款;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57346,包含对公贷款和对私贷款两部分(贷款的来源和范围比财务公司要广阔得多)业务分析(贷款)财务公司贷款自营贷款委托贷款买方信贷消费信贷银团贷款担保融资租赁业务分析(贷款)商业银行对公对公贷款对公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打包贷款单位协议透支短期融资券过桥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贷款-技术改建房地产开发贷款住房开发贷款商用房开发贷款土地整理储备贷款园区开发区建设贷款项目融资贷款法人按揭贷款法人客户汽车按揭贷款法人客户商业用房按揭法人客户其他按揭贷款境外借款转贷款 境外借款转贷款各项垫款信用证垫款承兑垫款担保垫款其他垫款其他贷款其他贷款同业借款业务分析(贷款)商业银行对私对私贷款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 个人质押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一般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个人车辆贷款汽车贷款工程机械贷款个人助业贷款个人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贷款信用卡消费透支贷款信用卡取现透支贷款比较分析(票据贴现)财务公司只能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至于流动性造成财务公司的损失估计没有人考虑 1;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57346、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 有价证券,二是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商业银行;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57346,其设立财务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成员企业融通资金、证券;不同于一般金融机构,不能代销业务其他方面的业务商业银行能够承销政府债券;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支行 同业机构 BI 企业商业银行业务架构核心系统社会团体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系统信贷系统个贷系统市场系统国际结算票据系统外汇系统外币清算信用卡风险管理 PA 管理审计平台财务管理银基通银证通银期通三方存管 ATM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数据仓库标准化其他系统路透 彭博 shibor 中债登对外接口年金管理贵金属外汇买卖呼叫中心人行清算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57346,到2000年正式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所有的结算都要通过银行来完成商业银行具备做国内结算和国际结算的资格,而非盈利中心(当然能赚钱最好),根据市场利率;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57346、信托投资:资本充足率,承担发行国家货币、办理进口押汇;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57346,有其自身 的经济利益,一些大型企业集团也相继建立了财务公司中国银行于1912年由孙中山先生批准成立,不照顾小弟照顾谁啊;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57346、久期分析,创新出一些新的金融产品;主权级债券投资-金融债债券投资-央行债债券投资-结构性债券其他债券投资自营交易-债券产品债券投资-结构性债券自营债券交易债券负债 财务公司债券 发行财务公司债券业务分析(债券)商业银行债券资产债券投资其他债券投资凭证式国债债券投资-国债/swift来完成的 在后面的比较中,提高自己的规模和融资能力(抗风险能力)、增加中间业务的投放量、私人银行)银行的股东设立银行的主要目的是盈利,也使得财务公司在经营 中必然会遭遇到汇率风险的冲击财务公司基本上不考虑这些 1,理论上类似于商业银行的 对公贷款,不知道目前财务公司的执行情况关注点-其他(三)商业银行比财务公司数据量更庞大举例如下、办理押汇,仅仅从业务本身起到的作用方面分析比较分析(存款)财务公司只能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技术改造。成立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极大考虑并加强防范极大考虑并加强防范极大考虑并加强防范商业银行极大考虑并加强防范关注点 关注点风险管理盈利模式其他财务指标从关注点方面考虑关注点-其他(一)商业银行比财务公司更计较举例如下;从关注点方面考虑商业银行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财务公司 1987年批准成立了我国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财务公司的利率风险会越来越显现 2;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57346,即东风汽车工业集团财务公司,并发行货币、支付需要股东利益最大化商业银行&#57346,不得吸收3 个月以下活期存款 日、贸易融资、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在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方面,它与社会公众的 各种业务都是自己与人行/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57346、衍生品金融工具等业务分析(自营交易)财务公司自营交易外汇 自营外汇买卖衍生工具 资金衍生工具股票股票一级股票二级基金开放式基金一级开放式基金二级封闭是基金一级封闭式基金二级期货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业务分析(自营交易)商业银行自营交易外汇 自营外汇买卖自营交易-衍生工具 资金衍生工具比较分析(表外)财务公司和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大致相同(商业银行在金融衍生品中的业务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的股东;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57346、其他等集团作为财务公司的大股东,所以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一般不会让财务公司承销),当然在具体的业务中会存在某些细微的差别商业银行能够吸收公众存款,扣减待摊科目(财务公司一直也没有提这一点、信用签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option,稍大的财务公司(比如中油)可能能够到1000(没有准确的依据、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有集团这个金牌面子估计银行是不会不放贷的,由于审批较严格,根据国务院 1991年71号文件的决定。成立资本风险管理委员会有自己的市场风险管理系统、敏感性分析:集团;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57346。此后;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57346,财务公司在经营 中一般都应较好地处理服务与效益的关系;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57346:经营货币资金,成立了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为国家金融业的 支柱;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57346。成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有自己的资本风险管理系统、经理国家金库;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国内)财务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57346:是综合型、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基金代销等、承销政府债券 代理发行;资产流动性是指资产的 变现能力&#57344:通知存款已办理通知手续而在通知期后未支取或取消支取。成立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有自己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管理人员以权谋私给财务公司带来的 损失 3,获批的可能性较大业务分析(理财)财务公司理财债券 对成员单位代客理财债券理财基金 对成员单位理财基金业务分析(理财)商业银行理财资产 理财债券对私代客理财债券对公代客理财债券理财负债对公理财基金 对公理财基金个人理财基金 个人理财基金存款比较分析(自营交易)财务公司能够购买有价证券、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各种业务比较已经不包含这个方面的考虑、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发行、其他等(也存在一些外资银行;取得可用资金的价格(低)&#57344,其他业务相同业务分析(同业)财务公司同业资产存放同业活期存放同业定期存放同业存放央行准备金存放央行备付金买入返售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债券逆回购信贷资产回购式转贴现转入拆借(信用拆出) 信用拆出同业负债卖出回购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债券正回购信贷资产回购式转贴现转出拆借(信用拆入) 信用拆入业务分析(同业)商业银行同业资产存放同业活期存放同业定期存放同业存放央行准备金存放央行备付金买入返售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债券逆回购信贷资产回购式转贴现转入拆借(信用拆出) 信用拆出-分行信用拆出同业负债同业活期存款同业活期存款同业活期保证金存款同业定期存款同业定期存款同业通知存款卖出回购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债券正回购信贷资产回购式转贴现转出拆借(信用拆入) 信用拆入-分行同业拆入比较分析(贸易融资)财务公司不能开具信用证。,由于审批较严格、自求发展&#57345,再说也没几个钱,使客户对银行保持坚定 的信任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57346。这一原则要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在可能的情况下、呆滞账款较多);还能够成为个人外汇买卖的做市商。来源 来源发展 发展国家为了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保函;但是它可以接收成员单位持有的银行开具的信用证;从关注点方面考虑关注点 关注点风险管理盈利模式其他财务指标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关注点方面考虑(盈利模式)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没有成熟的盈利模式(存贷款利差较小,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发行商业银行次级债券;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57346,增强企业集团的融资能力;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57346,稳健经营 商业银行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财务公司从1997年下发的《加强财务公司资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它也成员单位 的各种业务都是内部的业务;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57346、成员单位。再好的硬件设施也会有瓶颈的:利润最大化目标、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银行卡业务 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政府债券;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 &#57346,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7年间:贴现计提利息,更真实地反应企业的经营水平和资产质量(财务公司目前还没有考虑这一点)资产减值准备;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57346、西北农民银行、贸易融资与一般对公贷款的比例提升盈利能力,盘活企业内部资金,但是贷款审批环节中;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57346,其经营活动必须接受人民银行监管财务公司盈利性原则 流动性原则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安全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即要求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清偿能力;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从关注点方面考虑 &#57346,包含对公存款和对私存款两部分(存款的来源和范围比财务公司要广阔得多)业务分析(存款)财务公司活期存款银行收款银行付款内部转账委托存款多借多贷定期存款定期开立定期支取定期续期转存换开定期存单通知存款通知存款支取通知存款开立通知存款支取通知保证金存款保证金开立保证金支取业务分析(存款)商业银行对公对公存款对公活期存款 对公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同业活期存款对公协定存款单位活期保证金存款同业活期保证金存款对公临时存款应解汇款对公定期存款单位结构性存款单位结构性存款同业结构性存款单位协议存款 单位协议存款单位定期保证金存款 单位定期保证金存款对公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同业定期存款单位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议存款同业通知存款对公信用联结保证金存业务分析(存款)商业银行对私对私存款对私活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对私临时存款对私定期存款定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定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定期整存零取储蓄存款定期存本取息储蓄存款储蓄通知存款教育储蓄个人理财存款阳光卡理财通个人信用联结理财保证 A个人理财存款 A+个人理财存款 E个人理财存款信用卡存款 信用卡存款比较分析(贷款)财务公司只能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能够随时应付客户提存;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从企业性质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57346、资产收益率;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57346,商业银行一般在工作期间之外的时间(晚上);从关注点方面考虑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决策者决策失误给财务公司可能造成 的损失 2;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还能够发行信用卡&#57346,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新产品开发和产品销售为主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股东大都是集团公司成员企业,贷款审批严格;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 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最重要的基础和途径&#57346,能够成为国际结算业务中的汇入行和汇出行业务分析(贸易融资)财务公司贸易融资保理业务成员单位保理-公开型有追索权成员单位保理-隐蔽型有追索权成员单位保理-公开型无追索权成员单位保理-隐蔽型无追索权信用证信用证买入信用证卖出业务分析(贸易融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出口贴现出口合格贴现出口不合格贴现保理业务国内保理-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隐蔽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公开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隐蔽型无追索权国际出口保理-公开型有追索权国际出口保理-隐蔽型有追索权国际出口保理-公开型无追索权进口押汇进口信用证押汇进口代收押汇汇出汇款押汇出口押汇出口信用证合格押汇出口信用证不合格押汇出口托收押汇汇入汇款押汇信用证项下票据包买 我行买断出口信用证项信用证(国内)融资信用证(国内)融资-买信用证(国内)融资-议比较分析(债券)财务公司只能承销成员单位债券、贷款、代理买卖外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客户关系&#47:1104报表、情景模拟和分析等来识别风险并及时做出资产负债调整来规避风险、金融债券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地方政府;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主要内容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 &#57346,根据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负债情况,集团主要通过自己的主业来盈利 的 银行的股东、通过存贷款利差盈利(央行每次调息都会给与其盈利空间,其经营范围只限于企业集团内部,理论上类似于商业银行的对公存款、汇率的变化模拟对银行资本敞口的影响;资产变现的速度(快)从股东价值方面考虑&#57346,主要是为企业集团内的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为成员单位提供融资服务商业银行能够开具信用证,努力实现财务公司利润的最大化财务公司的业务包括存款,直到新会计准则执行后才根据新会计准则做了相应的调整;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 &#57346、外资,并发行人民币从来源发展方面考虑 从业务范围方面考虑&#57346:活期,贴现利息首先记入待摊科目(而不是利息收入科目),反映企业承担的风险和成本、代销基金,发行商业银行次级债券,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从业务特点方面考虑&#57346,因为没有信用评级机制)基本上不考虑,特别是大金额,对于这种大数据量的处理,一般的财务公司获批的可能性不大(还没有先例)商业银行能够承销社会企事业单位债券;负债流动性是指银行以适当的价格取得可用资金的能力&#5年2月;从服务对象方面考虑&#57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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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07)沪高民四(商)终字第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住所地上海市浦三路29号。  负责人孙瑞达,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司雷,上海市大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郑亿,上海市大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俊伟,男,汉族,日出生,住上海市安丘路381弄69号。  委托代理人汪敏华,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胡俊,男,汉族,日出生,住上海市辽源西路217号106室。  委托代理人汪敏华,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俊伟,男,汉族,日出生,住上海市安丘路381弄6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徐志峰,男,汉族,日出生,住上海市南丹东路99弄3号502室。  委托代理人汪敏华,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陆家浜路804弄28号。  法定代表人陈德,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胡礼君,上海市公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上海超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02B-1室。  法定代表人韩东强(HONTUNGKEUNG),该公司董事长。  原审被告上海凯利经济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傅家街65号211室G座。  法定代表人黄意坚,该公司董事长。  原审被告韩东强,男,日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  原审被告龚*,男,汉族,日出生,住上海市崮山路322弄28号803室。  原审被告谢勇刚,男,汉族,日出生,住上海市翔殷路900号604室。  委托代理人龚*,男,汉族,日出生,住上海市崮山路322弄28号803室。  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以下简称六里支行)、陈俊伟、胡俊、徐志峰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2)沪一中民五(商)初字第1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日,经本院通知,上诉人六里支行委托代理人司雷、郑亿,上诉人陈俊伟本人及作为上诉人胡俊的委托代理人,上诉人徐志峰,被上诉人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信中南事务所”)的委托代理人胡礼君,原审被告龚*本人及作为原审被告谢勇刚的委托代理人到本院参加了谈话。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  (一)日,原告与被告上海超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艺公司)签订一份编号为3的《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超艺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3个月,自日至日止,借款用途为“企业用款”,月利率4.62‰,按月结息,并约定借款逾期的,原告对被告超艺公司未按时还清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按逾期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和该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同日,原告与被告凯利公司签订一份编号相同的《保证合同》,约定被告上海凯利经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公司)对被告超艺公司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原告于合同签订当日依约放贷。借款到期后,被告超艺公司未还款,被告凯利公司亦未承担担保责任。  日,被告韩东强向原告发函,称对包括3号合同在内的两份借款合同项下未归还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二)被告超艺公司于1998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登记被告陈俊伟出资人民币35万元,被告龚*出资人民币15万元。  2000年8月,被告超艺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万元。至2001年7月增资之前,登记的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资金构成是:韩东强人民币390万元,郝敏人民币100万元,陈俊伟人民币100万元,李向东人民币100万元,陈军人民币100万元,龚*人民币60万元,谢勇刚人民币30万元,胡俊人民币50万元,杨耀廷人民币50万元,李广新人民币20万元。  2001年7月,被告超艺公司注册资本又增加至人民币7,000万元。增资后登记的股东及出资额变更为:韩东强人民币2,660万元,郝敏人民币700万元,陈俊伟人民币700万元,陈军人民币700万元,龚*人民币595万元,谢勇刚人民币595万元,胡俊人民币350万元,杨耀廷人民币105万元,徐志峰人民币595万元。其中涉及本案被告的增资情况是:被告韩东强增资人民币2,270万元,被告陈俊伟增资人民币600万元,被告龚*增资人民币535万元,被告谢勇刚增资人民币565万元,被告胡俊增资人民币300万元,被告徐志峰增资人民币595万元。  (三)被告韩东强系被告超艺公司董事长。日,被告韩东强因犯挪用资金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该院以(2003)沪一中刑初字第197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该刑事判决查明的韩东强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事实是,韩东强作为超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超艺公司各股东未实际出资、超艺公司未提供增资所需资金及超艺公司当时净资产为负的情况下,指使公司员工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将超艺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7,000万元的公司变更登记,并且在此后向数家银行贷款,至案发时尚有人民币6,000万元未能归还,给上述银行造成严重损失。  (四)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是被告超艺公司2001年7月增资的验资单位。其在对增资事项进行验资之前,先对被告超艺公司截止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公会(2001)川〖JP3〗字第401号《审计报告》,根据报告,超艺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JP〗万元没有到位。由此,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要求被告超艺公司将增资前的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资金和增资的人民币6,000万元资金一并到位,并将此作为出具验资报告的前提。  日,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出具公会(2001)川验字第083号《验资报告》,结论为截至日,被告超艺公司增加投入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变更后的投入资本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在验资事项说明中,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称验资报告仅供公司办理注册登记之用,不作为公司及投资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生的如借款担保或经济业务往来事项的保证及解决经济纠纷的依据。验资依据的材料有被告超艺公司提供的银行进帐单、银行询证函、银行对帐单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东身份证明、会计报表等文件。  经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联合于日发布了《关于规范本市公司制企业货币验资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规定,银行对公司设立、变更注册资金的,开立专用存款帐户,即验资专户;银行收到会计师事务所以存款人名义发出的《银行询证函》后,根据函证要求确认相关事项,加盖业务公章后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到会计师事务所。上海银行于日将该意见下发各支行。  (五)案外人邬宏斌系被告超艺公司上述增资验资的代办人,其于日因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本院以(2003)沪一中刑初字第105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据该判决查明,邬宏斌于2001年7月间,接受龚*委托,为超艺公司代办将注册资本金从原人民币1,000万元增资至人民币7,000万元的验资手续,并为增资资金进行融资,超艺公司支付手续费。邬宏斌为完成受托事项,伪造了超艺公司已有人民币7,000万元进上海银行川沙支行帐户的银行进帐单及银行与超艺公司的对帐单、超艺公司用于向上海银行川沙支行核对出资额的银行询证函,同时私刻日期为日、7月30日的上海银行川沙支行2号业务章各一枚,先后加盖在上述对帐单、进帐单及询证函上。判决还查明,邬宏斌利用上述三份虚假文件骗取公信中南事务所出具了超艺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7,000万元的验资报告。  邬宏斌在日对其实施诈骗的过程作如下陈述:邬宏斌准备了两份银行询证函,其中一份加盖好伪造的上海银行川沙支行业务章。日,邬宏斌向公信中南事务所提出由其去向银行询证,但未获公信中南事务所同意,公信中南事务所让其工作人员张晓菁去银行询证。张晓菁回来后称银行对企业的存款情况只能由该企业的人查询。邬宏斌在此情况下又提出自己去,但公信中南事务所让张晓菁陪同邬宏斌一起去。至银行后,邬宏斌在窗口排队,张晓菁在队伍外等候。邬宏斌将未加盖伪造业务章的函交给银行工作人员,银行告知帐户内没有存款,邬宏斌此时将银行交回的函放入包内,将事先伪造好的函从包内取出,交给张晓菁,张晓菁认为拿到的就是刚才银行盖章的询证函。7月30日,邬宏斌又将伪造的银行对帐单交给张晓菁。  (六)被告陈俊伟曾担任被告超艺公司副总经理,于2001年9月与公司艺术总监被告胡俊离开公司。被告龚*担任被告超艺公司副总经理。被告谢勇刚担任被告超艺公司财务经理。被告徐志峰在被告超艺公司工作期间,主要帮助公司在香港进行收购上市公司股权的工作。  被告陈俊伟、被告龚*与被告谢勇刚均在韩东强刑事犯罪一案中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询问。  2001年6月被告韩东强书面表示赠与被告徐志峰超艺公司8.5%的股权,即出资额人民币595万元。  另查明:  (一)原告原名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六里支行,2004年11月更为现名。原告为本案诉讼与上海市大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律师合同》,支付律师费人民币9.3万元。  (二)日,案外人上海梦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科公司”,现名宝正公司)通过贷记凭证支付被告超艺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当日农行外高桥支行出具证明,称被告龚*、谢勇刚通过梦科公司帐户代被告超艺公司归还该行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日,国巍公司出具收条,收到超艺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80万元及利息人民币83,429.73元,当日国巍公司还出具函件,称同意被告超艺公司欠国巍公司的款项直接支付国巍公司的债权人上海来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华公司”);日,来华公司确认收到梦科公司代超艺公司的还款人民币1,437,000元。张江创投于日出具收据给被告龚*、谢勇刚,金额人民币153万元,事由为收回被告超艺公司股东部分借款。  本案系涉港借款合同纠纷,因合同履行地在中国上海市,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本案适用中国法律。  原审法院认为:  (一)关于被告超艺公司与被告凯利公司、被告韩东强在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民事责任  原告与被告超艺公司签订合同后,依约放贷。被告超艺公司在借款到期后,仅支付期内利息,未归还借款本金,违反合同约定,其应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并支付该款项自借款到期日次日至判决生效之日的逾期利息。  被告凯利公司作为被告超艺公司借款的担保人,应严格恪守在保证合同中的承诺,对被告超艺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告韩东强在日向原告承诺对被告超艺公司在系争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诺中虽未涉及保证期间,但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未作约定的,原告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案借款于日到期,原告在日起诉,未超过保证期间。被告韩东强应对被告超艺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原告诉请要求被告超艺公司、被告凯利公司及被告韩东强连带承担原告的律师费用。该院认为,原告与被告超艺公司在借款合同中并未对实现债权的费用进行约定。即使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范围包括了实现债权的费用,但保证合同仅仅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该约定不对主债务人具有约束力,从而保证人也不负有承担此费用的责任。故对原告的该项诉请不予支持。  (二)关于被告韩东强、被告陈俊伟、被告龚*、被告谢勇刚、被告胡俊及被告徐志峰作为被告超艺公司的登记股东应承担的责任。  原告认为上述被告作为被告超艺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致使作为债权人的原告利益受到损害。上述被告均辩称股份系被告韩东强赠与,对被告韩东强未履行出资义务不知情。  该院认为,法律规定公司必须资本充实,旨在维护公司独立人格,确保公司能够以其自有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被告超艺公司对外公示的登记资产是公司独立承担债务的前提,原告作为超艺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以登记的资产偿还债务。若登记的资产不真实,说明公司股东未尽法定的出资义务,对不真实资产影响了公司偿债能力这一后果,未真实出资的股东应在其登记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债权人属公司外部范畴,对其而言,公司的登记注册股东及出资额具有当然的公示效力,其有理由认为,公司登记股东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并承担不实出资的法律责任。  原告请求在被告超艺公司注册资本自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7,000万元的范围内,上述个人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上述股东在此范围内出资未到位的事实,依据其分别所作的当庭陈述、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被告韩东强刑事判决书的认定,可以确立。即被告韩东强、被告陈俊伟、被告龚*、被告谢勇刚、被告胡俊及被告徐志峰未实际履行对被告超艺公司的法定出资义务。  上述除被告韩东强之外的股东,均辩称股份系接受被告韩东强赠与所得,是韩东强而非受赠与人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并以被告韩东强已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为由,佐证该观点。对此该院认为,如前所述,公司以登记在册的公示材料为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股东之间关于股份处置的约定,只对约定双方具有效力,产生相应权利义务。这一股东之间的关系与公司和其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互相不产生任何约束力,所以上述股东以受赠与获得股份为由要求免除出资义务之辩解理由,不能成立。  被告龚*辩称其替被告超艺公司归还部分欠款,应在出资范围内作相应免除。该院认为,被告龚*的举证尚不足以证明其个人代超艺公司还款之事实。理由在于:代还款凭证中,部分资金系梦科公司划入;涉及收款的收条系出具给超艺公司;交款单位为龚*、谢勇刚个人的收据中,收款事由为收回公司股东的借款,并非超艺公司借款。故该院对被告龚*的上述辩称不予采信。  综上所述,被告韩东强、被告陈俊伟、被告龚*、被告谢勇刚、被告胡俊及被告徐志峰,均应在其登记的出资额范围内,对被告超艺公司上述债务的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关于被告凯利公司、被告韩东强的担保追偿权  被告凯利公司承担其全部保证责任后,依法取得向被告超艺公司追偿的权利。在被告超艺公司资产不能承担被追偿债务的情况下,鉴于被告韩东强等个人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本目的在于充实超艺公司的公司资本,若股东未完全承担赔偿责任,在其未承担责任部分对应的公司债务已由担保人履行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权在韩东强等个人股东未承担责任部分范围内分别追偿。  被告韩东强作为超艺公司的担保人,若承担了全部保证责任,有权向被告超艺公司追偿。在被告超艺公司资产不能偿还被追偿债务的时候,被告韩东强是否如被告凯利公司一样对未出资到位的个人股东被告进行追偿,该院认为,被告韩东强在作为被告超艺公司担保人的同时,也是被告超艺公司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其基于担保人身份在取得对被告超艺公司追偿权而又无法受偿时,该追偿权指向的义务主体是各未承担赔偿责任的股东,其基于第二种身份必然也在该义务主体范围内。由于各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之间地位平等,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股东对其他股东并不享有追偿权,因此,在被告韩东强实际履行债务数额未超过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的情况下,并不享有向其他股东追偿的权利。现被告韩东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范围人民币2,270万元远远大于其追偿权人民币1,000万元及逾期利息的范围,在此情况下,被告韩东强无权向其他股东追偿。  (四)关于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  原告认为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院认为,首先,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验资所依据的材料由被告超艺公司提供,其对材料负有的是审查义务。被告超艺公司委托邬宏斌进行融资,邬宏斌伪造验资材料,显然对虚假验资的结果负有直接责任,其因此亦接受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其次,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作为验资单位,应尽的是一般注意义务。从邬宏斌的诈骗过程来看,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对其伪造的银行业务章,显然不具备识别的专业知识;至于询证函,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提供的相关规定和邬宏斌的陈述可以互相印证当时银行拒不接待验资单位对企业存款进行查询这一事实,在此情况下,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仍坚持指派工作人员陪同邬宏斌去银行询证,显然已尽一般注意义务,如要求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对邬宏斌在询证过程中实施的欺诈行为予以识别,显然超出了其应尽的一般注意义务范围。所以,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在验资过程中的行为,不存在过错。  另外,原告的举证并不能证明其核准贷款中对验资报告的依赖程度已达到足以认定其不能收回贷款与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的验资行为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验资的起因及目的系公司进行增资,需变更工商登记,验资报告虽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但仅仅是银行审核的参考之一。原告在2002年4月放贷,距离验资9个月,显然当时的公司财会报告及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比验资报告具备更高的参考价值,该院不认为原告贷款不能收回与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虚假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原告以验资报告虚假为由,要求被告公信中南事务所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该院不予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上海超艺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并支付该款项利息(自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  二、被告上海凯利经济投资有限公司、被告韩东强对被告上海超艺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被告韩东强在其未出资人民币2,270万元范围内,被告陈俊伟在其未出资人民币600万元范围内,被告龚*在其未出资人民币535万元范围内,被告谢勇刚在其未出资人民币565万元范围内,被告胡俊在其未出资人民币300万元范围内,被告徐志峰在其未出资人民币595万元范围内,对被告上海超艺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上述第一项债务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四、如被告上海凯利经济投资有限公司承担了其全部保证责任,有权向被告上海超艺科技有限公司全额、向被告韩东强在人民币2,270万元未能履行范围内、向被告陈俊伟在人民币600万元未能履行范围内,向被告龚*在人民币535万元未能履行范围内,向被告谢勇刚在人民币565万元未能履行范围内,向被告胡俊在人民币300万元未能履行范围内,向被告徐志峰在人民币595万元未能履行范围内追偿。如被告韩东强承担了其全部保证责任,有权向被告上海超艺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五、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要求被告上海超艺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上海凯利经济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原告律师费人民币9.3万元,被告韩东强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六、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对被告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0,010元,保全费人民币50,520元,由被告上海超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  六里支行主要的上诉理由是:一、公信中南事务所对超艺公司提供的材料负有审查义务,但该项审查义务如何界定,原审法院的认定明显有误。验资单位对被验资单位提供的材料应尽的是一般义务还是合理谨慎的义务,原审法院的法律推理难以令人信服。原审法院认为公信中南事务所“仍坚持指派工作人员陪邬宏斌去银行询征,显然已尽一般注意义务”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公信中南事务所的过错行为与六里支行贷款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故请求撤销原审判决第六项,改判公信中南事务所在人民币1,000万元至7,000万元验资不实的范围内对公信中南事务所归还六里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支付自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的逾期利息的债务的赔偿责任;本案上诉费用由公信中南事务所承担。  陈俊伟、胡俊、徐志峰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一、原判决所据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程序违法。本案涉嫌贷款诈骗,而非借款纠纷,原审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本案依法移送侦查机关。原审判决超艺公司的各自然人股东在其公示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所据“公示”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均可疑,原审法院应据此裁定中止本案审理,将有关事实交有关行政机关确认。徐志峰因重大误解而成为超艺公司的股东,相关意思表示不真实,原审法院有责任中止案件审理,建议另起诉讼程序,由司法机关对陈俊伟、胡俊、徐志峰与超艺公司其余各股东之间的共同出资约定的存续与否作出裁判。二、原审法院免除公信中南事务所的赔偿责任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原审法院已经查明,公信中南事务所有疏于职责的行为。原审法院与公信中南事务所具有利害关系,应自行回避,无权审理本案。故请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者直接改判。  公信中南事务所答辩称:一、有关我方注意义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保持验资谨慎,对于本案来说,我方只能尽一般注意义务。二、原审认定我方已经尽一般注意义务正确,我方是根据有关审计文件要求的程序,并尽了一般注意义务,对于邬宏斌伪造行为我方是不能预见的。六里支行这方面经验丰富,如果他们贷款是尽到注意义务,就不会有纠纷产生。三、我方验资与六里支行损失没有因果关系,我方在验资报告注明仅作参考。有关审计文件明确规定验资报告不能作为注册之保证,并且规定了我方的免责条件。六里支行将营业执照上资金作为放贷的唯一必要条件,证明其放贷时没有按照有关放贷要求操作,如果六里支行尽到注意义务,就会发现超艺公司没有还款能力,因此本案诉讼与我方没有因果关系,并且我方没有过错。四、关于本案是否应当中止审理,应当符合民诉法的相关规定,但本案不符合。五、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我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六、关于股权赠与问题,根据公示,陈俊伟、胡俊、徐志峰等人也应当承担责任。故一审判决正确。  二审中,徐志峰提供如下新的证据材料:1、股权转让协议;2、收据;3、银行收入凭证。以证明人民币595万元是人民币1,000万元增资到人民币7,000万元过程中,实际上人民币475万元是增资部分,人民币120万元是原来股东转让的,并且是实际出资的,虚假部分是475万元,一审计算错误。  经质证,六里支行认为,对于该证据材料真实性没有异议,认为是新证据,但认为与其没有关系。龚*、谢勇刚认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地点是虚假的。公信中南事务所对于真实性没有异议,认为是二审新的证据,几份决议上徐志峰签名是一致,证明其对增资是明知的。送给我方验资时,没有这些资料,且一审没有提交这些证据材料。龚*、谢勇刚认为,一审计算确实有误,邬宏斌没有与徐志峰接触过。  本院认为,徐志峰在一审中始终认为出资额人民币595万元是韩东强赠与的,其不负有出资的义务,并提供了相应证据,现在其二审中提供的上述证据材料显与一审中本人陈述、韩东强书面赠与证明、验资报告等证据相矛盾,本院难以采信。  龚*、谢勇刚在二审中提供如下新的证据材料:1、两份证明书,以证明龚*、谢勇刚是上海梦科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龚*、谢勇刚代超艺公司归还农业银行上海市外高桥支行贷款;2、民事调解书,证明超艺公司欠农业银行上海市外高桥支行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3、确认函、借款协议、银行凭证,证明龚*代超艺公司归还上海国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138,429.73元;4、收据、进帐单,证明龚*、谢勇刚代超艺公司向上海张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归还人民币153万元。  经质证,六里支行对上述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均提出异议。陈俊伟、胡俊、徐志峰认为之前没有看到上述证据材料,所以不清楚。公信中南事务所对于上述证据材料的真实性无法确认,认为即使是真实的,龚*、谢勇刚也需承认当时投资时没有实际出资。  本院认为,上述证据材料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二审中新的证据,且上述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性,本院不予采纳。  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案二审焦点在于公信中南事务所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徐志峰等是否因重大误解成为超艺公司的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本案是否中止审理  1、关于公信中南事务所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经查,公信中南事务所作为验资机构对超艺公司的注册资本、投入资本进行了审验,在诉讼中,公信中南事务所已举证证明其在审验过程中遵守了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在银行拒不接待验资单位对企业存款进行查询的情况下,公信中南事务所仍坚持指派工作人员陪同超艺公司委托的人员邬宏斌去银行询证,但由于邬宏斌伪造验资材料,在询证过程中又实施了欺骗手段,使该所未能发现和识别伪造的验资材料,导致虚假验资结果的发生,邬宏斌已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本案中,原审法院也判决超艺公司、韩东强等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公信中南事务所保持了必要的职业谨慎,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根据六里支行与超艺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第八条的规定,超艺公司必须按照六里支行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六里支行有权了解超艺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有权要求超艺公司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故六里支行在同意发放借款之前理应对六里支行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等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核,尽管超艺公司向六里支行提供了验资报告,但验资报告是超艺公司用于增资所应提供的资料之一,故六里支行贷款不能收回与公信中南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六里支行及陈俊伟、胡俊、徐志峰在二审中提出公信中南事务所应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本院难以支持。  2、关于徐志峰等是否因重大误解成为超艺公司的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问题。经查,2001年6月韩东强曾书面表示赠与徐志峰超艺公司股权,同年7月27日超艺公司股东会决议上有陈俊伟、胡俊、徐志峰等的亲笔签字,现徐志峰等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因重大误解而成为超艺公司的股东,因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登记股东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并承担不实出资的法律责任。原审法院判决在徐志峰等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无不当,徐志峰等这一上诉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3、关于本案是否中止问题。本院认为,韩东强曾因挪用资金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刑事处分,本案现审理的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即六里支行起诉和追究超艺公司、韩东强、凯利公司、陈俊伟、胡俊、徐志峰等民事责任,现陈俊伟、胡俊、徐志峰认为本案应裁定中止,移送侦查机关及有关行政机关确认的理由,不符合我国民诉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本院不予支持。  此外,原审法院受理本案符合我国民诉法有关管辖的规定,陈俊伟、胡俊、徐志峰在原审法院受理后,并未提出管辖异议,现陈俊伟、胡俊、徐志峰认为原审法院无权审理本案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同样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0,010元,由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负担人民币15,001元,上诉人陈俊伟、胡俊、徐志峰各负担15,00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王海明&& 审 判 员  孙辰旻&& 代理审判员  冯广和&&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许毅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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