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了解如何付香港重疾险交满20年还可以取出吗危疾保险的费用?

香港永明人寿目前最新的重疾系列,我仔细看了产品册子三遍,得以理清这里面的逻辑和重点。产品经理是下了功夫的,有很不错的创新特点;但因为这个系列里面包括了三份计划,各自有侧重点,再加上一个附加计划的选择,显得比较复杂。不过的确可供不同规划的客户根据自己的预算来做选择。下面,我按照永明危疾齐家保2的保障特点来讲;另外的1和3计划,一个是单次赔付危疾保障,一个是分组多次赔付(多重赔偿不限于癌症、心脏病和中风)。弄明白了2,就清楚了计划1和3。一、4种常见早期危疾(即轻症)享有总共额外两次各25%基本保额的保障,不占用基本保额。具体讲,本身在香港,早期危疾的赔付是要占用基本保额的;比如赔付了25%给轻症治疗,那么紧跟后面一次重疾的保额就为75%基本保额了。而永明这里的意思是,如果是这4种早期危疾赔偿,就不需要占用基本保额,用额外两次的保障来赔付就好。比如,受保人先理赔了原位癌,后面又理赔血管成形术,以后不管重疾或身故的赔偿保额都还是至少100%的基本保额保障。只有当属于这额外两次的早期保障都用完了,那么再次赔的早期危疾才会开始占用保单的基本保额。但要注意的是:1,这里面,除开血管成形术或其他冠状动脉之创伤性治疗法(简称2),其他3种早期疾病如果已经用了两次额外保障机会,那么本身基本计划早期危疾保障的机会就没有了。意思是,只有早期疾病2才能有最多三次的理赔机会,但其第三次就要占用基本保额了。其他三种只有最多两次理赔机会。(两次为总共的赔偿次数)2,这个早期危疾保障只适用于受保人在18—100岁期间,每次赔偿限额最高为5万美元。(其他保单对部分常见早期疾病每次赔偿限额也是5万美元)3,在首次基本保额100%赔偿完毕后,这个早期额外保障就没有了。比如理赔了一次受保重疾,就不可能还有这个早期额外保障,包括基本的早期赔偿。二、安全网守护保障,保障因现时受保疾病定义限制而被拒绝索偿的疾病复杂手术。因为受保人患上某些疾病,但未能完全符合保内疾病定义所以无法获得相关赔偿,这项安全守护保障现在给予了38项复杂手术保障,并不能符合原本保内疾病的描述定义,但依然可以获得100%的重疾保障保额。(也就是按照重疾来赔付)。以后保险公司还将不时修订和更新,以在未来保障更多的未受保疾病相关手术保障,到时候会提早通知客户。这是目前市场上的独创,也表现了保险公司对客户的诚意。比如食道切除术、三叉神经根减压术、脑下垂体瘤切除术等等都还未出现在现时基本保障疾病定义里面,因为多了这个守护保障,就又多了正常获得100%保额赔偿的机会。(同样可加上当年的终期红利)当然,安全网守护保障只提供一次机会,也是和其他保内重疾/早期危疾/身故共用这100%基本保额的。现时手术列表:三、额外良性病变赔偿。在核保时被列为不保事项的相关良性病变可有机会在未来申请再核保,然后重新获得正常保障。还有良性肿瘤切除保障。(只适用于多重赔偿计划2和3)比如核保时部分良性病变所属器官的癌症或危疾相关症状被保险公司列为不保事项,但这个被列为不受保项目的器官如果将来患癌,依然可以获得25%的基本保额理赔额。(只有一次机会,首次基本保额100%赔偿全部支付后就没有了)而在至少保单第6周年完结时,这良性病变情况一直稳定,在保单生效以来没有引发任何受保疾病,且有相关报告证实其未有恶化也不需进一步的检查来明确其病变性,那么顺利通过再核保后,该良性病变器官将有机会获得原有正常的癌症赔偿额度(最高为400%的基本保额)。也就是需要保单生效后至少六年的考察才有这个正常恢复保障的可能。良性肿瘤切除保障,和我们在保诚,<守护健康加护保>、富通<168危疾计划2>、忠意<无限保>、富卫<危疾全守卫优越版>等保单看到的保障内容差不多。这里,对于20个器官进行必要手术切除良性肿瘤时,提供基本保额10%的额外保障(最高2万美元);其中某些是最多5%(最高1万美元)的额外赔偿。不过,和以上的额外良性病变保障赔偿额度是共用的。也就是说,如果额外良性病变保障已经支付了25%的癌症赔偿,那么手术切除良性肿瘤的额外赔偿就没有了。四、糖尿病全护保障和身故额外保障/期满奖赏。(只适用于多重赔偿计划2和3)此计划系列有3项早期危疾,1项儿童疾病和1项严重危疾与糖尿病有关,如果受保人罹患糖尿病并发症(属于重疾),那么将一次性获得属于重疾的基本保额+这额外的25%原有保额赔偿。(只要早期危疾没有预支保额,那么就是一次性125%的保额赔偿+红利)(此为重疾—糖尿病倂发症的定义,要求被确诊糖尿病且因此下肢于足踝或足踝以上部分被截断。)如果是这3项早期危疾或1项儿童疾病,那么将不会占用基本保额而理赔这25%的赔偿(所以不论是现有保额还是保费、红利、保证现金价值都不会发生变化)。等到基本保额的100%被全部予以支付后,那这个额外保障也就终止了。该保单罕有地把女性常见的妊娠糖尿病列为早期危疾赔偿且此额外赔付不用占用基本保额。同样适用于计划2和3,当受保人在保单期间内不幸身故,或者在保单期满即受保人100岁时仍然在生,将额外获得25%的基本保额。五、受保人及其新生儿保证可增购危疾计划福利,以避免当受保人或其子女发生某些身体变化而无法再投保成功新的危疾保单。1,受保人可在满65岁前,在其年满18岁时、注册结婚、子女出生、或其直系亲属首次确诊罹患基本计划受保危疾的情况下,无须提交任何可保证明而保证增购新的危疾保单。(意思就是不论身体情况等发生变化而依然保证受保)必须满足:此保单生效已满3年,且计划最初签发时没有额外保费且无递交过任何索偿申请,新的申请保单保额不可超过原有保额的50%或者6.25万美元(以较低者为准)。当然,是按照受保人最新的年纪来计算当时的费率。2,如受保人生育子女,须在子女出生后30日内提交新保单申请,这样不论当时子女的身体情况是否能正常受保,依然无须提交进一步的可保证证明而保证增购新的危疾保单。必须满足:此保单生效已满1年,且计划最初签发时没有额外保费且无递交过任何索偿申请,新的申请保单保额不可超过原有保额的50%或者6.25万美元(以较低者为准)。六、首10年赠送的升级保障即基本保额50%的额度,同样包括早期危疾保障,早期疾病额外保障,还有糖尿全护保障、额外良性病变保障、良性肿瘤切除手术保障和安全网守护保障。像其他保单一样,首10年内受保人不幸罹患重疾/身故都可获得额外50%的基本保额赔偿。而永明的危疾齐家保还把这个升级保障同样给予了其他不管是早期的,还是赠送的保障。比如得了早期危疾原位癌是在保单首10年内发生的,在不占用基本保额的情况下,理赔额度为25%+25%*50%=37.5%基本保额比如得了妊娠糖尿病是在保单首10年内发生的,在不占用基本保额的情况下,理赔额度为25%+25%*50%=37.5%基本保额所以我们可以算出,为什么危疾齐家保1、2、3在保单首10年内的最高理赔额分别为225%、1125%、1325%。看下面三个图:那该怎么选择,选计划1,还是计划2, 计划3?永明危疾齐家保1就是单次的重疾赔偿保障,基本保额100%予以支付后保单责任就终止,所以保费是最便宜的。计划2为市面上标配的那种,带有多重赔付但只针对于癌症、心脏病、中风这三项(癌症最高赔偿额度为400%,心脏病和中风各自是200%,都包括加上首次重疾赔偿的保额),所以此计划保费稍微贵一些,但比较适中,比计划1大约贵25%—35%。计划3为分组多重赔付,除开癌症/心脏病/中风这三项以外的其他疾病还有机会在第二次重疾赔付或之后获得保障。保费因此为最高,比计划1贵至少一半保费或以上。所以,我的建议是,如果是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或者年纪较大接近退休的中年人,抑或已经投保过重疾计划还想再选择一份增加保额和新的保障,那么计划1适合降低咱们的预算。而对于大部分想要保障较全面的客户,计划2和市面热卖的其他产品的保障特点相近,且保费适中,所以可为首选。计划3因为保费大幅提高且是分组多次赔付,我认为还不如选择中国人寿海外的护你安心多重保,不仅是不分组多次理赔,且性价比更高。那这份计划系列可以附加一个“昇级”保障,使整体保费便宜一些,是什么意思呢?昇级保障的意思,即把投保人原本要投保的基本保额分为两个部分——A+B,B为昇级保障的保额,可以最多=A;那么不管是早期危疾赔付、或者早期额外保障、糖尿病全护保障、多重重疾赔付都是按照基本计划A的额度来定的,比如等于A的25%,A的100%。因为A为基本计划,B为附加保障计划,所以以上跟B没有关系。但是如果是理赔重疾,或者身故,当然还包括安全网守护保障的手术,那这个理赔额就等于A+B,跟我们原本拟定的保额是一致的。但这个“昇级”保障附加计划是没有任何储蓄功能的,即这部分的保费并没有带来任何利息,仍旧是基本计划A的那部分保费拥有退保的现金价值,并且保额增长也同样只是A的部分。所以附加了这个“昇级”保障会使保费降低,是因为基本计划的额度被削弱了,所以导致早期危疾保障、额外赠送的保障还有多次赔付的保额也就随之降低,且投保人失去了一部分的储蓄回报,而被动接受了只有基本计划A的部分在拥有红利而逐步增长。所以,我并不推荐附加这个“昇级”保障(B计划),虽然比同样的保额只投一份基本计划降低了百分之十几的保费,却也降低了其他保障额度,更重要的是这个B计划的保费没有真正利用起来换来任何因为平安健康退保可得的现金价值,也没有保额的增长。(虽然B计划可以在保单期满即受保人100岁时获得100%的保额,但是要活到100岁才拿到这个退保额度实在是难度很大,不具有现实意义)总结以上,我认为危疾齐家保系列最主要的优势有三点:1,安全网守护保障多给了受保人获得赔偿的机会,提供现时其他保单都不保障的复杂手术(未来还有可能再添加新的病种手术和未知疾病)2,有4种常见的早期危疾,同时还有糖尿病相关的早期疾病和儿童疾病可不用占用基本保额给予额外赔偿,这更让人省心。(保险公司也是为客户考虑,能体会到现时糖尿病疾病的高发所带来的影响)3,额外良性病变赔偿给予了受保人在不保事项上面更好的权益。即使六年内没法有效证明通过再核保,也有机会获得25%的癌症保障补偿。创新不易,有更好的竞争,才能提供客户更多的增值权益。详情咨询,非常勿扰,谢谢。
最近我不幸患上了重病,之前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记录治疗经历,现在治疗已经告一段落,开始进行保险理赔流程了。前几年买了份香港保诚的重疾险,本来是想着拿分红的,但未曾想竟然会真的用上了理赔。这里记录下理赔的过程,看看香港保险理赔是不是真的像传说中那样宽松容易。在香港保诚网站上,我查阅了重疾险(危疾)的理赔申请指引,官方的指引如下:根据指引提示,理赔过程很简单,只需要准备四份资料:1、理赔申请书第一部分;2、主治医生填写并签名盖章的理赔申请书第二部分;3、身份证;4、化验报告和病理报告。之后把这些资料交给自己的理财顾问或者直接邮寄给保诚公司就可以了。而实际操作起来,比上面指引还要更简单些!我的重疾险是2017年买的,当时的顾问现在已经离职了,我在保诚网站上查到了新顾问的联系方式,但电话和邮件都联系不上,所以只能自己提交资料了。首先打了香港保诚的客服电话,咨询我所患肾肿瘤能否能够获得理赔。客服告知可以把手头现有的资料发送到保诚的客户服务电子邮箱(service@prudential.com.hk),理赔部门审核后会告知需要补充什么资料。然后,在保诚网站下载了《理赔申请书第一部分》电子档,在电脑上填写好并保存,随后连同身份证、化验报告和病理报告的扫描件一起发送到保诚的客服邮箱,发送日期是8月27日。理赔申请书第一部分至于申请书第二部分,根据指引要求需要医生签字盖章,因为我是在外地医院治疗的,操作起来比较麻烦,所以这次没有提供这份文件。8月28日,收到保诚的回复邮件,告知我的资料已转交相关部门跟进。9月5日,收到理赔部的邮件,要求补充两份资料:1、入院记录;2、理赔申请书第二部分。看来医生填写的这部分还是必须要的。我通过微信联系医生咨询了表格填写的问题,然后将填好的电子文档通过邮件发送给了保诚(发送日期是9月8日)。理赔申请书第一部分(医生填写)9月12日,收到保诚的通知,我的理赔申请已经批核通过了!这还挺让我意外的,因为保诚并没有要求我进一步提供纸质资料。在补充完资料电子版后仅三个工作日就完成了核保,这个效率确实非常高!最后就是等收支票了,支票是通过平邮的方式邮寄过来,从香港平邮到深圳可能需要一些时间。目前我还未收到信件,收到后会来更新具体的收件日期。总结的来说:香港保险的理赔过程确实比较宽松容易,甚至比其指引的要求还要宽松,全程通过电子资料完成,而且效率非常高!准备给家里小孩也备上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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