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如何▫看待华英证券在无锡国联证券的影响力逐渐提升?


(原标题: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声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释
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第一节
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表1-1:发行人基本情况■(二)本次发行核准情况1、2015年8月27日,公司董事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无锡市国资委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形成了董事局决议(锡国联董临决[2015]7号)。2、2015年9月11日,无锡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锡国资资运[2015]54号),批复同意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3、2015年12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59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1、发行主体: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债券名称: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拟分期发行,其中本期发行规模为10亿元。4、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发行的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按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4、第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第4、第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8、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9、计息方式: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10、起息日:2016年7月28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7月28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11、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27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27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7月28日至2019年7月27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27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6年7月28日至2019年7月27日。1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在2021年7月28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9年7月28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21年7月28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8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则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8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28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2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7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15、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16、本息兑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17、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18、利息及本金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及本金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19、债券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2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太湖新城支行账户户名: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账号:32001614101052501887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2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3、债券受托管理人:江苏辰庚律师事务所2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25、发行对象及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证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主承销商有权要求申购投资者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申购投资者应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申购投资者未通过主承销商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投资者应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2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27、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代销的方式承销。28、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29、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30、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31、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3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四)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安排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本期债券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表所示:表1-2:本期债券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交所提出上市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一)发行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法定代表人:高敏联系人:陆洵晟联系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电话:0510-82831022传真:0510-82830708邮政编码:214131(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01-11单元法定代表人:姚志勇项目主办人:袁湖、赵振宇项目组成员:秦超、徐然、杨洁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电话:0510-85200761传真:0510-85203300邮政编码:214000(三)律师事务所、债券受托管理人:江苏辰庚律师事务所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县前西街产业集团大厦三楼负责人:叶红耘项目参与律师:吴开琴、韩志刚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县前西街产业集团大厦三楼电话:0510-82792981传真:0510-82792980邮政编码:214031(四)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负责人:余瑞玉经办会计师:朱敏杰、陈根环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电话:025-84711188传真:025-84724882邮政编码:210002(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关敬如评级人员:胡辉丽、李怀朋、余岑联系地址:上海市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电话:021-51019090传真:021-51019030邮政编码:200011(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太湖新城支行联系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101号电话:0510-88804813传真:0510-85075048(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电话:021-68808888传真:021-68804868(八)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电话:021-38874800传真:021-58754185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发行人通过控股国联证券的方式实际控制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具体控制关系如图1-1所示:图1-1: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的股权关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止,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四、认购人承诺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四)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江苏辰庚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一、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6]G436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次拟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报告期内发行了超短期融资券,由于在超短融产品中实行双评级制度,中诚信国际给予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A,中债资信给予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中债资信是首家全国性信用再评级公司,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代表全体会员出资设立,是首家采用投资人付费业务模式的新型信用评级公司。其评级模式与一般评级公司的区别是,采用主动评级的方式,在发行债券已有评级公司进行评级的情况下,对该债券进行再次评级。由于中债资信独特的主动评级方式导致目前由其作出的主体信用评级普遍明显低于市场其他信用评级公司所作出的评级结果。中诚信证评作为发行人拟本次发行的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的评级机构,在履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职责基础之上,根据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方法,通过对评级资料进行深入、审慎分析,主要从宏观环境、区域及行业环境、以及公司自身的竞争优势、业务运营,以及公司资本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因素对公司的信用品质进行了考察。由评级项目小组初步拟定信用评级报告及建议信用等级,并在严格执行“报告审核——信用评级委员会表决”的评级程序后,得出相应的评级结论。二、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含义中诚信证评评定国联集团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的含义为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二)评级报告的基本观点1、基本观点中诚信证评肯定了无锡市发达的区域经济和很强的财政实力、公司金融牌照日趋丰富、环保能源业务板块具有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及技术优势、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逐年提升等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积极作用;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公司实体业务增长乏力、公司盈利易受金融环境影响等因素对公司未来整体经营及信用水平的影响。2、正面(1)发达的区域经济和很强的财政实力。近年来无锡市总体经济实力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2015年,无锡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518.26亿元,同比增长7.1%;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0亿元,同比增长8.10%。发达且不断增长的区域经济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2)金融牌照日趋丰富。作为地方政府产业整合和资本运作的平台,公司控股国联证券、国联信托、国联期货等金融企业,国联人寿亦获得保监会批准,公司金融板块业务进一步得到丰富。(3)环保能源业务板块具有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及技术优势。公司环保能源板块上下游产业链完善,涵盖热力发电业务、电站设备制造业务以
及电站设计制造等,产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同时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4)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逐年提升。得益于金融板块的良好表现,2013~2015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81.73亿元、101.52亿元、115.48亿元;毛利率分别为32.93%、32.15%、38.03%;EBITDA分别为24.96亿元、29.03亿元和41.58亿元,收入及盈利水平均得到不断提升。3、关注(1)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公司实体业务增长乏力。近年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公司实体板块受到冲击,纺织板块毛利率下降,物流服务收入下滑,实体板块经营业绩增长承受较大压力。(2)公司盈利易受金融环境影响。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于金融板块,金融环境的变化容易使公司的利润产生较大波动。(三)跟踪评级的安排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本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期限内,本公司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期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本公司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本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本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三、公司资信情况(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截至2016年3月末,集团母公司获得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授信额度总额为55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3亿元,未使用授信余额52亿元。(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公司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出现过严重违约现象。(三)2009年至今发行债券之偿还情况发行人严格依据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偿付各期债券本金及利息,从发行人成立至本期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形。表3-1:2009年至今发行人发行债券偿付情况■(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占201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末净资产(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未经审计)的7.64%,未超过净资产的40%。(五)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3-3: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1剔除不受发行人控制的国联证券代买卖证券保证金的影响,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实际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3.67%、56.31%、53.35%和50.77%。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100%(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7)一季度数据已年化。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敏设立日期:1997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800,000万元整实缴资本:800,000万元整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邮编:214131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兴君联系电话:0510-82831058传真:0510-82830708所属行业:综合行业经营范围:从事资本、资产经营;代理投资、投资咨询及投资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组织机构代码:13600809-5二、发行人设立及股本变化情况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无锡市国资委授权具有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经无锡市人民政府锡委发【1999】4号文批准,由公司的前身无锡新中亚控股集团公司与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包括两公司投资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成建制整体合并创立。公司主要从事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以及代理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服务等。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8.8亿元。2003年9月20日经公司董事局决议及无锡市财政局批准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4亿元,转增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亿元。2008年3月,经公司董事局决议及无锡市国资委锡国资权【2008】13号文批准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2.8亿元增至80亿元,新增加的注册资本由无锡市国资委分两期于2013年3月10日之前出资。截至2015年9月末,新增加的注册资本已经全部到位,公司实收资本为80亿元。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权结构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并由无锡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80亿元,实收资本80亿元,公司股权结构如图5-1所示:图3-1: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股权结构表■(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国资委。无锡市国资委是无锡市人民政府特设机构,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无锡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评价考核体系,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自公司成立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发行人近三年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截至2016年3月31日,国联集团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不含50%)权益性资本以及虽然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权益性资本不足50%,但公司实际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79家,具体投资结构如表5-1所示:(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表3-1: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表单位:万元■■■■■(二)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表3-2: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表单位:万元■■(三)持有半数以上股权但未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表3-3:发行人持有半数以上股权但未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一)发行人治理结构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并制定了《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实行董事局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设有董事局、监事会和总裁。1、董事局董事局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除职工董事外由市国资委委派,职工董事1名由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局主要职权包括:(1)执行无锡市国资委的规定、决议和决定,并向其报告工作;(2)制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董事局战略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决定集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定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4)制定集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制定集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集团公司债券的方案;(6)制定集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决定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制定集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9)决定设立或者撤销集团公司分支机构;(10)按照有关规定聘任或解聘、考核经营层;(11)根据规定权限和程序,决定集团公司对外投资、融资、担保、资产处置等事项;(12)拟定集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13)市国资委授予的其他职权。2、监事会监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3名监事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由市国资委委派,2名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1)检查集团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及无锡市国资委决定的执行情况;(2)检查集团公司财务,包括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资料,检查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效益、利润分配等情况,对公司重大风险、重大问题提出预警和报告;(3)检查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预算、资产运营、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4)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章程和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5)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集团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6)提议召开董事局会议;(7)列席董事局会议,并有权对会议决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8)《公司法》、《国资法》、集团公司章程和市国资委授予的其他职权。3、总裁公司设总裁一人,副总裁若干人。总裁的职权包括:(1)主持集团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集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集团公司的具体规章;(6)在董事局授权范围内代表集团公司对外处理日常经营中的事务;(7)按有关规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8)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最近三年内,上述部门均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能,运行情况良好。(二)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公司总部设有七个职能部门:图3-2: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图■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表3-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发行人由无锡市国资委委派担任的董事和监事为公务员的,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符合《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其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政府公务员兼职情况。具体兼职情况见表3-5:表3-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兼职情况■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总体情况发行人主要从事国有资产经营,以及代理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服务;通过管理提升企业价值,通过资本经营提高投资效益,力争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截至2013年末,公司总资产446.13亿元,净资产172.1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1.41%,剔除代理证券买卖款的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3.67%;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73亿元,利润总额14.89亿元,净利润11.64亿元,净资产收益率7.00%。截至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674.82亿元,净资产217.1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7.82%,剔除代理证券买卖款的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31%;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52亿元,利润总额16.38亿元,净利润12.04亿元,净资产收益率5.54%。截至2015年末,公司总资产844.76亿元,净资产258.5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9.40%,剔除证券、期货客户结算保证金的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55%;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48亿元,利润总额26.95亿元,净利润20.14亿元,净资产收益率7.79%。截至2016年3月末,公司总资产799.89亿元,净资产261.6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7.29%,剔除证券、期货客户结算保证金的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0.81%;2016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47亿元,利润总额4.80亿元,净利润3.77亿元,净资产收益率5.76%(已经年化)。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以环保能源产业、纺织产业、金融业务和物流服务为主的业务发展框架。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1.73亿元、101.52亿元、115.48亿元和30.47亿元。从各业务板块来看,环保能源板块是发行人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近三年及一期,其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度分别为51.04%、45.91%、39.04%和31.32%。此外,金融板块业务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度逐年提高,分别达到了22.37%、32.19%、42.50%和51.27%。从利润上看,金融板块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但较易受到证券市场波动的影响,近三年及一期,金融板块对主营业务毛利润的贡献度分别为51.08%、56.65%、75.05%和81.36%,环保能源板块对主营业务毛利润的贡献度分别为33.77%、32.77%、21.65%和14.7%。环保能源板块和金融板块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的贡献稳定,主导产业地位显著。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保持基本稳定,分别32.93%、32.15%、38.09%和49.92% 。四大板块中,金融板块收入主要是证券经纪收入,直接配比成本相对较低,相关人员的工资等直接记入管理费用,所以毛利率较高,环保能源、纺织等业务板块毛利率相对稳定。近三年及一期各板块业务收入、成本、毛利率及利润具体情况如表5-6、表5-7、表5-8、表5-9所示:表3-6: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表单位:万元■表3-7: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表单位:万元■表3-8: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表单位:万元■表3-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率■(二)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发行人的发展战略以“百年国联,千亿集团”为总体目标,确立深耕地方导向,坚持市场化运作,推动国际化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1、环保能源板块。围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积极通过商业运作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环保和能源两大业务领域。在做强做大现有电站设备制造和热电联产两大传统业务的同时,迅速壮大以电站项目总承包、污泥处置项目总承包为主的工程服务业,强力开拓市场,在全国乃至国际市场树立品牌;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相关领域专家沟通联系,通过建立产学研联合等多种形式,紧扣企业发展需要,并开展自主研发,构筑发展核心优势,推动转型升级;重点打造上市平台、新能源平台和国联环境平台,加强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积极推进并购重组,向产业上下游拓展,增强实力。2、纺织板块。紧紧围绕将无锡长江精密纺织有限公司建设成为世界最大、支数最高的纺织品专业生产厂的目标,利用工信部授牌“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试点示范企业”和成为“江苏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企业”的有利条件,巩固提高两化融合的水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发挥品牌、质量和管理优势,加快走出去,不断提高业务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在国内、国外市场的品牌美誉度,巩固国内产业龙头地位,管理和效益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3、金融板块。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和内部防火墙机制,构建金融门类比较齐全的地方金融投资平台;以股权投资、并购重组等大投行业务为核心,积极整合各金融子企业业务,继续推动国联信托的上市工作,支持华英证券的业务发展,大力发展信托公司主动管理业务,提升国联期货的市场辐射力和影响力;建立统一的信息交流平台、企业征信系统、整合研究力量、统筹营业网点设置和业务开拓,整合金融企业在信息、资金、人才培养、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客户服务、风险控制等方面资源,加强国联金融协同发展;实行全面风险管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4、物流板块。发挥在物流领域的传统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成为在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生产性服务企业。加强金属材料交易市场招商及管理工作,吸引有重大影响力的大型钢企、贸易商进驻,积极调整恒顺金属经营方式的转变,努力从纯贸易型向工贸结合型转变;整合优化物流板块组织架构,实现“统筹管理、协同经营”;拓宽视野,充分调研,利用集团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摆脱生产要素、资源环境等的制约,快速提升业务规模,拓宽发展空间,力争开通集装箱铁路专线,进一步发挥期货交割库功能,提升区域影响力。5、其他业务。加快物联网创新园、产业园的建设,为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创新企业以及技术的产业化提供载体保障,加大对物联网等新兴产业的投资力度,提高在物联网等新兴产业方面的投资规模,使之成为推动国联集团实业转型的重要力量。6、内部管理方面。建立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增强发展动力;着力推进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务、法务、审计三条线的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集团决策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加强集团全面预算管理,通过“全要素、全过程、全方位”的预算管理,切实做到“有目标、有预算、有控制”,有效实现“降本增效”;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和分配机制,形成具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梯队,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加强机制创新,积极探索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办法,充分调动员工创业的积极性。九、发行人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一)关联方1、发行人股东表3-10:发行人股东情况■2、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表3-11: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表■■3、无控制关系的关联方表3-12:无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表■注:上表列示的是2015年度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的或前期与发行人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无控制关系的合营或联营企业。(二)关联交易1、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情况表3-13: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明细表单位:万元■2、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情况表3-14: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明细表单位:万元■3、向关联方贷款余额表3-15:发行人向关联方贷款余额明细表单位:万元■4、向关联方及关联方管理的基金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或管理费收入表3-16:发行人向关联方管理的基金收取手续费收入明细表单位:万元主承销商■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01-11单元签署日期:2016年7月22日(下转35版)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 要 提 示1、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59号文批准。2、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其中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2,616,793.39万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7,382.61万元(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7.29%。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4、本期债券无担保。5、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2.50%-3.5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7月26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形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7月27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8、合格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7月25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13、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释 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1、发行主体: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债券名称: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拟分期发行,其中本期发行规模为10亿元。4、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发行的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按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4、第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第4、第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8、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9、计息方式: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10、起息日:2016年7月28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7月28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11、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27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27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7月28日至2019年7月27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27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6年7月28日至2019年7月27日。1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在2021年7月28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9年7月28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21年7月28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8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则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8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28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2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7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15、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16、本息兑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17、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18、利息及本金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及本金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19、债券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2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太湖新城支行账户户名: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账号:32001614101052501887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2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3、债券受托管理人:江苏辰庚律师事务所2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25、发行对象及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证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主承销商有权要求申购投资者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申购投资者应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申购投资者未通过主承销商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投资者应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2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27、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代销的方式承销。28、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29、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30、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31、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3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33、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一)网下投资者本期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2.50%-3.5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三)询价时间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7月26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四)询价办法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对本期债券的该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7)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2、提交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7月26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申购传真:021-31332736、021-38991681咨询电话:021-38991668-8047、021-38991668-8054。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3、利率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7月27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三、网下发行(一)发行对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发行数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四)发行时间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6年7月27日(T日)至2016年7月29日(T+2日)。(五)申购办法1、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7月2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7月26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六)配售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主承销商有权根据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配售。经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七)缴款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7月28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国联集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开户名称: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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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4大额支付系统号:105302000912(八)违约申购的处理未能在2016年7月28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四、认购费用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五、风险提示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一)发行人名称: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法定代表人:高敏联系人:陈兴君联系电话:0510-82831058传真:0510-82830708(二)主承销商名称:华英证券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01-11单元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01-11单元法定代表人:姚志勇联系人:赵振宇联系电话:0510-85200761传真:0510-85203300发行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7月22日附件: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注:请申购人认真阅读本表第二页重要提示及申购人承诺。■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2、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对本期债券的该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4、最多可填写5档申购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申购利率可以不连续。5、本期债券每个申购利率上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6、有关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7、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0%-3.40%,某合格投资者拟在不同申购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3.4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40%,但高于或等于3.3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30%,但高于或等于3.2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20%,但高于或等于3.1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10%,但高于或等于3.0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零。8、参加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在本发行公告公布的时间内将本表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10、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12、合格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021-31332736、021-38991681;咨询电话:021-38991668-8047、021-38991668-8054。主承销商■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01-11单元签署日期: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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