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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封十二版)  九、本次吸收合并国金证券的有关法律意见  本次吸收合并法律顾问通力律师认为: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充分考虑并安排了必要措施以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涉及的合并双方均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合并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吸收合并所涉及相关资产、负债、人员的承接及承继的安排合法有效。在获得本法律意见书所列的相应审批、核准、同意后,本次吸收合并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并且,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成都建投具备维持上市资格的必要条件。  十、本次吸收合并标的作价的分析  本次吸收合并标的作价主要参考了国金证券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估值报告及成都建投市场价格,最终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国金证券48.24%股权价值作价1,830,634,551元,国金证券全部股权价值为3,794,847,742元,作价不高于独立中介机构做出的估值和评估结果。  (一)民族证券的估值报告  民族证券于2007年2月13日出具了《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2月31日估值报告》,综合采取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2006年12月31日国金证券合理估值水平为41.57亿元-44.05亿元。  (二)中联评估的公司价值评估报告  中联评估于2007年2月9日出具了《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2007)第8号,对国金证券全部股东的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采用市场法中相对估值模型和收益法中的贴现现金流量模型分别从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进行估值,得出国金证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36.17亿元―38.99亿元。  (三)成都建投市场价格对国金证券价值的反映  公司2006年10月14日公告重大资产置换收购国金证券51.76%控股权,至2006年12月22日,公司股票交易日超过40天,且重大资产置换后公司仅持有51.76%的国金证券股权,无其他任何经营性业务、资产及负债,国金证券价值可以通过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得到一定的反映。国金证券的公司价值按照2006年12月22日成都建投收盘价格17.96元/股计算为48.92亿元;按照成都建投2006年12月23日停牌前20日均价15.37元/股计算为42.17亿元。  (四)分析及结论  根据国金证券2007年9月17日编制的盈利预测报告, 国金证券2007年度、2008年度预测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5,417.94万元、75,671.59万元,本次吸收合并标的作价对应的市盈率(PE)2007年为6.85倍、2008年为5.01倍;按照国金证券2007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12.41亿元计算,本次吸收合并标的作价对应市净率(PB)为2007年3.05倍,2008年1.45倍。  综上所述,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交易价格参考了独立的中介机构作出的国金证券估值报告、评估报告和成都建投市场价格,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作价公允、公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成都建投现有股东及相关各方的利益。  十一、本次吸收合并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07年2月15日,公司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并发布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07年2月26日、3月3日,公司两次发布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公告;  2007年3月7日,公司公告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吸收合并国金证券的预案并在《上海证券报》上发布了本次吸收合并的债权人公告;  2007年7月24日,公司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并发布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07年8月9日,公司公告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并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对本次吸收合并国金证券方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和价格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2007年9月18日,公司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在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确定了公司吸收合并国金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和数量。  2007年12月12日,公司公告:经中国证监会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吸收合并国金证券方案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  2008年1月22日,本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13号)。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严格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程序义务。  第四节 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吸收合并构成重大资产购买  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金额约为18.306亿元,占本公司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4.299亿元的426%,根据中国证监会105号文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构成本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行为,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本次吸收合并对于本公司业务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将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等方面产生一系列重大影响。  1、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吸收合并国金证券后,公司将依法申请承接国金证券的相关经营资质,其全部的业务、资产与负债由公司承继,同时,公司将申请更名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解决了公司无经营性资产的局面,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运作  本次吸收合并前,公司持有国金证券51.76%股权,为国金证券控股股东,除此控股权外,公司无任何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上市公司治理经营与国金证券经营存在协调成本的问题,不利于公司和国金证券的发展。本次吸收合并国金证券后,公司将完全拥有国金证券的证券类资产、业务牌照和广泛的客户资源,将使本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较强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和财务结构得到有效改善,从根本上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资产规模增长迅速,盈利能力将大幅提高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83亿股增加至5亿股,有利于公司提高抗风险能力。公司2005、2006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061,840.20元和-23,610,866.6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10,632,458.73 元和-35,208,783.28元。根据四川君和就本次吸收合并出具的备考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显示,假设本次吸收合并于2004年12月31日完成,则公司2005年、2006年净利润为别为128.23万元及14173.79万元。根据四川君和就本次吸收合并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预测国金证券2007年度、2008年度可分别实现净利润55,417.94万元、75,671.59万元。  4、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应程序,所涉及的相关资产经过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审计及评估,交易遵循等价、公平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转变为上市证券公司,可全面落实以零售经纪业务为基础、以证券投资研究咨询业务为牵引、以投资银行业务为突破的经营方针;公司将以整体上市为契机,完善治理结构、利用资本市场开展资本运作,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本次吸收合并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九芝堂集团持有本公司44.76%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且同时持有国金证券股权,根据《吸收合并协议》,九芝堂集团将以持有的国金证券股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此本次吸收合并涉及本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金证券作价公允,程序合法,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五节 本次吸收合并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仍然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上交所于2006年8月31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一、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二、社会公众不包括:(一)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00,121,062股,其中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为26.76%,仍具备继续上市的条件。  二、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实施本次吸收合并后,本公司将从事证券业务。  2004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对我国实现本世纪头20年国民经济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要求把证券、期货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鼓励证券、期货公司通过兼并重组、优化整合做优做强。证券行业属于国家大力发展和支持的行业,本次吸收合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本公司除持有国金证券51.76%控股权之外,无其他任何经营性业务、资产及负债,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支出完全依赖于国金证券的现金分红,对国金证券的管理仅限于通过国金证券董事会、股东会对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如此情况下的公司治理若持续时间较长,将不利于公司及国金证券的长远发展。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将承继国金证券全部的业务、资产及负债,实现国金证券整体上市,公司治理将得到改善。国金证券运营情况良好,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将更有条件分享证券市场高速发展所带来的收益,保持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  四、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  国金证券其他股东对本次吸收合并所涉及的国金证券股权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在该等股权上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争议。  五、本次吸收合并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吸收合并由本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出具了审计、评估、法律、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报告,并按程序报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在交易中涉及到关联交易的处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履行合法程序,关联方已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以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吸收合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非关联股东权益保护的特别设计  (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由于本次吸收合并构成公司与九芝堂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股东大会上控股股东九芝堂集团及湖南涌金回避表决,不参加对本次吸收合并的表决,其所持表决权也不计入有效表决权;  (二)股东大会催告程序  本次吸收合并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催告方式敦促全体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本次吸收合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非关联股东征集股东大会投票权,以充分保障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吸收合并双方交易作价合理合法  (一)交易程序合法合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7 条规定,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四川华信,对交易标的2006年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未超过六个月;还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联评估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距协议签署日未超过一年。  本次吸收合并遵循等价、公平的原则,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及国金证券股东会审议通过,交易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各方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吸收合并作价原则上符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国金证券整体上市计划的承诺  公司2006年10月14日公告的《重大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权报告书(草案)》与2007年1月27日公告的《重大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权报告书》披露了国金证券整体上市计划。  该整体上市计划的理论基础为:国金证券作为一个公司整体,其公司价值是唯一的,会因经营管理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存在时高时低的情况。  成都建投持有的国金证券股权价值与其他股东持有股权价值具有相同的判断基础,考虑到上市流通等客观因素,成都建投向国金证券其他股东非公开发行新股实现吸收合并,国金证券进入成都建投的股权价值按照市场价值的九折作价。  国金证券整体上市计划方案具体内容为:  假设:  ●■为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金证券前公司股票数量;  ●P为公司吸收合并国金证券方案公告前一定时期内的市场均价;  ●R为公司吸收合并国金证券方案公告前持有国金证券的股权比例;  ●■为公司吸收合并国金证券非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  则按此计划,公司向国金证券其他股东非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为:  ■  根据公司有关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国金证券其他股东将所持国金证券股权48.24%股权合计作价1,830,634,551元,以每股8.47元认购本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发行的新股 216,131,588股。因此,公司本次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金证券方案不仅符合《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中所承诺的国金证券整体上市计划,而且在原有计划基础上进一步增厚了公司现有股东的权益。  (三)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变化不影响本次吸收合并交易对价的基础  1、本次吸收合并增发新股价格的确定经过合法程序  本次吸收合并增发新股价格确定为每股8.47元,符合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和第六次会议的决议内容。  2、本次吸收合并标的作价公允,与发行价格具有很强的对应关系  本次吸收合并双方对国金证券48.24%股权协商作价1,830,634,551元,该作价参考了2006年12月31日国金证券的评估值和估值,与发行价格的确定具有相同的基准日、标的物、价值判断基础,具有很强的对应关系,符合2007年2月13日及此后交易各方的共同利益。  3、本次吸收合并的顺利实施对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具有正面的影响  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受大盘系统性波动、股票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围绕国金证券的公司价值在波动,本次吸收合并的完成使公司现有股东每股收益提高了9.71%,有利于夯实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价值基础。  4、本次吸收合并方案实质上是确定比例的同质化换股合并  本公司除持有国金证券51.76%控股权之外,无其他任何经营性业务、资产及负债。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比较直观地反映了国金证券的市场价值,本次吸收合并形式上是以国金证券48.24%股权资产认购公司增发新股,实质上是同质化换股合并行为,因此,成都建投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的变化不会影响本次吸收合并交易对价的基础及结果。  第六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吸收合并时,除本报告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有关监管部门不予核准或批准的风险  证券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除需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存续公司颁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等业务资质外,尚须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或机构批准向存续公司颁发原国金证券相应具有的业务资格或资质。这些经营资质或资格能否获批以及能否尽快获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管理及经营风险  (一)经营风险  1、证券市场行情波动而导致的收入不稳定的风险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从事证券业务。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我国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证券市场行情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如果证券市场行情下跌,存续公司的承销、自营、经纪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存在因证券市场波动而导致收入和利润不稳定的风险。  国金证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2005年国金证券全年完成营业收入7,114.15万元,实现净利润178.22万元;2006年证券市场行情好转,国金证券完成营业收入36,569.35万元,实现净利润14,223.79万元;2007年1~6月,证券市场行情进一步高涨,国金证券已完成营业收入78,609.16万元,实现净利润37,410.25万元。  2、国金证券短期内盈利来源单一的风险  国金证券所从事的业务主要为证券发行承销、经纪与自营,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收入90%以上源于经纪业务和投资业务。若存续公司未来不能获得新的业务资格并有效开展其他业务,将因收入集中于经纪业务和投资业务,而面临二级市场行情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3、主要业务风险  经纪业务方面包括:证券市场行情及交易量是经纪业务收入的决定性因素,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将会在一定时期内伴随着经纪业务存在;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队伍尚不成熟,机构投资者尚需发展,中小投资者投资理念、交易风格的不稳定性必将使经纪业务收入面临不稳定风险;证券公司之间存在不良竞争的可能,存续公司将面临佣金收入下降、客户流失的风险;国金证券现有15家营业部,网点分布不合理,存续公司面临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承销业务方面包括:我国证券市场实行发行上市保荐制度,若存续公司因保荐代表人未能勤勉尽责,尽职调查不到位,公开招募文件信息披露在真实、准确、完整性方面不充分,则存在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若存续公司提供的企业改制上市方案不合理,对企业发展前景的判断失误,则存在发行上市失败而遭受利润和信誉双重损失的风险;若存续公司主承销的证券发行定价不合理,或债券期限或利率设计不适应市场需求,以及对市场的判断存在偏差,发行方案设计不合理或发行时机选择不当,则存在发行失败或大比例包销的风险。  投资业务方面包括:我国证券市场投资品种不够丰富,二级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会给存续公司的自营业务带来盈利的不确定性;上市公司运作透明度仍有待改善,信息披露不够及时、充分、全面,都将会给存续公司的自营业务带来风险;此外,存续公司若投资研究不到位、投资决策不正确、证券买卖时机不恰当、自营业务交易系统发生故障等,也会给自营业务带来一定风险。  4、未来两年业务发展目标的承诺不能实现的风险  国金证券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国金证券上市后业务发展做出了相关承诺:国金证券上市后将根据自身状况,扬长避短,形成特色,实行差异化经营,在各业务细分市场形成自己的特色,确保上市后两年内至少有一项主要业务指标排名进入行业内前20名;如果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国金证券将不申请现有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  (二)管理风险  证券市场日趋复杂,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风险控制水平甚至关系到证券公司的生死存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但若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流于形式,容易出现决策程序不严、内部经营授权不当、财务管理不力等问题。国金证券的管理团队组建时间较短,尚需进一步磨合,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三)人才不足、人才素质有待提高和资本规模较小的风险  证券经营机构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为人才与资本规模的竞争。鉴于对证券市场未来发展的积极预期,国金证券不断加大了对各种专才的引进,但从实现国金证券发展战略的角度而言,人才的质量及数量仍显不足。  在资本规模方面,国金证券2007年6月30日净资产仅有12.41亿元,与我国创新类及规范类证券公司同期平均净资产30.61亿元相比,资本规模远远不足,难于抵御市场风险,不利于各项业务开展和实现规模经济。  证券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需要增加资本规模和优化人才结构,吸引人才需要资本规模和业务规模的扩大作为保障。业务规模、资本规模和人才质量三者之间形成了互为前提和制约的关系。存续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正在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和吸引人才,若资本规模不能在短时期内实现相应扩张,可能面临人才流失和业务下滑的风险。  (四)违规风险  证券行业是特许经营行业,证券公司的经营行为受到《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和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在经营证券业务时,若存续公司违反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将受到监管机构罚款、限制或暂停部分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撤销业务许可等行政处罚;此外,存续公司在经营承销、经纪和资产管理等业务时,存在由于相关业务操作不当或违规引发民事诉讼而可能造成承担责任的风险。国金证券已设立合规总监岗位并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存续公司仍可能因政策理解偏差、风险控制执行不到位或工作疏忽而发生违规风险。  (五)财务风险  国金证券现有融资渠道相对有限,本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基于诸多因素可能发生投行业务大额包销、自营业务发生系统性风险等事项。上述事项一旦发生,如不能及时获得足额融资款项,存续公司将发生流动性风险。如果存续公司产生流动性风险时,不能及时调整资产结构,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会失去一项或多项业务资格,给业务经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三、债权人权利保障方面的风险  按照《公司法》规定,本公司吸收合并国金证券,需要公告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根据《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协议》,成都建投原有资产及负债已由锦城投资承接。国金证券负债金额较小,债权人如果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国金证券将予以清偿债务或者安排第三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国金证券已履行完毕债权人公告义务,无债权人向本公司及国金证券主张提前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之权利。  四、国金证券盈利预测未能实现的风险  本公司编制的盈利预测报告对国金证券2007年度、2008年度预测净利润分别为5.54亿元和7.56亿元,该盈利预测报告是在特定假设下做出的,如果该等假设条件发生变化则可能导致国金证券盈利预测不能实现,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国金证券在做好现有业务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动各项新业务的开展,以实现更高的盈利水平。在经纪业务方面,完善和增加营业网点布局,调整经纪业务模式,提高营业部部均的盈利能力;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继续为高速成长的中小企业服务,努力成为该领域内独具竞争特色的中型投资银行;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争取早日获得开展风险较低的对冲套利交易类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在开展新业务方面,积极创造条件,适时申请新业务的资质,实现业务多元化,抵御市场波动风险。  五、吸收合并国金证券后股价波动的风险  公司在制定吸收合并国金证券的方案时,充分参考了独立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估值报告和评估报告,并参考了当时的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尊重和保障了所有股东的利益。具体方案公告后至吸收合并国金证券完成时,公司股票价格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同时,若证券市场发生系统性变化或国金证券的盈利预期发生改变,则投资者将面临股价波动的风险。  第七节 国金证券的业务情况  一、国金证券的经营范围与主营业务  国金证券作为经营综合性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06年6月,国金证券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  2007年5月,国金证券成为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六家合规试点证券公司之一。  2007年7月31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川证监机构[2007]71号《关于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结果的通知》,评定国金证券为B类BBB级证券公司。同批全国证券公司中评级高于B类BBB级的证券公司有A类AA级2家和A类A级15家。  二、国金证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证券自营业务  1、证券自营业务基本情况  国金证券2005年增资扩股,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获得自营业务资格,自营业务团队核心成员平均拥有十年以上二级市场投资经验。2006年10月,国金证券设立了对冲交易业务小组,研究开发了包括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封闭式基金和股指期货、股票现货和ETF、股指期货跨期等对冲交易策略及程序,为开展无风险套利产品的自营及资产管理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6年度国金证券自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8亿元,2007年1-6月国金证券自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8亿元,实现当期投资回报率71.96%。2006年及2007年1-6月,国金证券自营投资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国金证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在2006年和2007年以自有资金参与二级市场投资总规模(指投资成本)控制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国金证券自营投资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和网上申购的新股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单只个股公允价值为该个股资产负债表日前20日收盘算术平均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的限售流通股及网下申购的新股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限售期内按照成本计价,可流通日按照公允价值计价,单只个股公允价值为该个股资产负债表日前20日收盘算术平均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国金证券自营业务规范经营情况  国金证券自营业务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和国金证券的风险控制要求:  (1)不存在买入某一上市公司股票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总市值超过该上市公司已流通股总市值的20%的情况。  (2)不存在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超过该证券的10%的情况。  (3)国金证券自营业务不存在如下的情况:假借他人名义或个人名义进行自营或将自营帐户借给他人使用;分支机构从事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在人员、资金和帐户上未分开;申购国金证券承销的股票。  3、国金证券自营业务经营目标  国金证券自营投资业务在中长期内将严格控制高风险金融工具的投资规模,同时增加风险头寸较小的对冲套利交易和程序交易业务,保持自营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二)证券经纪业务  1、证券经纪业务基本情况  2006年度,国金证券购买了2家证券营业部,异地搬迁了3家证券营业部,营业部数量从2005年度的13家(成都12家营业部、上海1家营业部)发展到15家,其中成都9家、上海2家、北京1家、长沙1家、杭州1家、昆明1家,对原来布局不合理的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整。2006年度,国金证券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4亿元;2007年1-6月,国金证券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89亿元。  2、国金证券经纪业务规范经营的情况  (1)国金证券自1990年成立以来,未出现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行为。  (2)国金证券一直以来强化服务,通过提升服务质量稳定佣金率水平。国金证券佣金率持续多年保持较高水平。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国金证券平均佣金率分别为2.64%。、2.38%。和2.49%。。  (3)最近三年来,国金证券经纪业务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  3、国金证券经纪业务经营目标  国金证券经纪业务在现有基础上,计划通过增加营业网点和调整网点区域布局,并在经营模式上从传统的坐商经营模式向行商模式转变,增强国金证券经纪业务的竞争力。力争在未来三年内,实现股票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超过1%。  (三)国金证券的证券研究及基金服务业务  1、国金证券研究所基本情况  国金证券研究所成立于2005年中期,截止2007年6月30日,国金证券研究所共有人员62人,其中研究人员39人、管理行政人员8人、市场营销人员15人,研究员中博士学历3人、硕士学历34人、本科学历2人。研究员中80%为行业背景出身,平均年龄32岁,平均从业经验为5年。  在“新财富2005年度最佳分析师”评比中,国金证券研究所荣获“进步最快研究机构”第2名,“本土最佳研究团队”第8名,并有11个行业的10名分析师入围个人奖项、6名分析师获奖。  在“新财富2006年度最佳分析师”评比中,国金证券研究所在所有团体奖项“最具影响力的研究机构”、“本土最佳研究团队”、“进步最快研究机构”和“最佳销售服务团队”均名列前十,其中“进步最快研究机构”位列第三名;个人奖项中,国金证券研究员有7人名列“最佳分析师”前五,在“最佳销售经理”评选中,有1人名列前七。  在“新财富2007年度最佳分析师”评比中,国金证券研究所在“进步最快研究机构”、“本土最佳研究团队”及“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继续排名前十;个人奖项中,国金证券研究所有2名研究员获得行业第一名、1名研究员获得行业第三名,1名销售服务经理还获得了“最佳销售服务经理”全国第二名、北京区域第一名。  2、基金及机构服务业务  国金证券基金及机构服务市场份额自2005年以来逐步提高。截止2007年6月30日,国内共有58家基金管理公司,国金证券已与其中42家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30家机构投资者签约,共覆盖高端专业机构客户150余家。根据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全国证券公司各项业务收入的统计排名,国金证券2006年和2007年中期基金服务佣金业务收入在全国证券公司中均排名第15名。  3、国金证券研究所发展目标  国金证券研究所将加强以买方研究、卖方服务为基本定位,以提供产品和高端机构销售交易服务为主要业务模式,实施有效的差异化研究,力争在三至五年内进入全国研究品牌前五名之列。  (四) 证券承销业务  1、证券承销业务基本情况  截止2007年11月30日,国金证券投资银行部从业人员115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保荐代表人20名,其中已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的保荐代表人14名,在全部保荐机构中位列第23位。  国金证券2007年度已完成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IPO;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07年11月2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浙江绿源木业股份有限公司IPO发行申请材料已上报中国证监会。  2007年1-11月,中国A股市场IPO公司家数为114家,证券公司保荐与承销首发(IPO)按保荐与主承销家数排名,国金证券位列第13名。  2、证券承销业务规范经营的情况说明  国金证券自开展证券承销业务以来,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承销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国金证券业务管理制度开展证券承销业务,没有出现因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漏洞造成的重大风险。  3、国金证券证券承销业务发展目标  国金证券以高速成长的中小企业为目标客户,力争在2~3年内成为该领域内独具竞争特色的中型投资银行。  (五)资产管理业务  国金证券尚未正式开展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但已经设立了资产管理部,并已积极开展各项准备工作,该部门将把风险较低的对冲套利交易产品作为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  (六)直接投资顾问业务  国金证券已设立了直接投资部(仅限于财务顾问业务),作为境内外合法投资机构的投资顾问,负责帮助寻找未上市股权或与股权相关证券的投资机会,为委托人提供分析、方案设计、审慎调查、出具投资结论意见及投资项目管理等服务,并以此向境内外合法投资机构等委托人收取直接投资顾问费或其他法规允许的收入。  (七)各类主要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2005年度,国金证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0.7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084亿元,净利润0.066亿元;2006年度,国金证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3.6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27亿元,净利润1.42亿元;2007年1-6月,国金证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7.8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70亿元,净利润3.74亿元。  主要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元:  ■  数据来源:国金证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国金证券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国金证券固定资产原值为58,562,688.68元,累计折旧为44,242,597.76元,净值为14,320,090.92 元。  固定资产分类表  单位:元  ■  (二)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国金证券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17,172,914.23元,其中软件3,288,352.18元,购买营业部时支付的款项4,673,333.37元。  无形资产分类表  单位:元  ■  (三)特许经营权情况  1、2000年4月6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0]68号文核准国金证券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2、2003年2月8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信息字[2003]1号文核准国金证券的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3、国金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业务范围为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证监机构字[2005]45号);  4、国金证券现持有中国证监会2005年11月24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5、国金证券现持有国家外汇管理局2006年6月4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  (四)商标  国金证券已于2006年4月13日向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申请“■”商标注册并获得核准。根据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的流程规定,《商标注册证》预计在2008年3月底下发。  四、国金证券分支机构、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一)国金证券的分支机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金证券除下述证券营业部、服务部外,无其他分支机构。  1、证券营业部  ■  注:昆明北京路营业部系由原成都创业路证券营业部搬迁。  2、证券服务部  ■  (二)国金证券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1、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国金证券受让了四川天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95.5%的股权。该公司现更名为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金期货”)。国金期货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尚在向中国证监会和有关机构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和结算会员资格,为将来依法开展金融期货业务积极做准备。  2007年8月1日、8月10日、10月23日及11月8日,本公司已就上述情况进行了公告,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2、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  2007年10月26日,国金证券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国金证券作为主要股东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在北京市设立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金证券拟以现金出资7840万元人民币,占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49%。该公司的设立申请材料已经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尚在审核过程中。本公司已于2007年10月27日就国金证券本次拟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事宜进行了公告,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国金证券除以上披露信息及自营投资业务外,无控股及参股其他公司的情况。  五、国金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情况  2007年8月31日,国金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客户上线工作已全面完成。  国金证券于2006年底启动第三方存管工作,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积极从账户清理、系统上线、投资者教育和宣传、客户签约等方面着手,并在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的领导下,稳步推进第三方存管工作。继2007年5月底主办银行建设银行第三方存管上线后,又实现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的第三方存管上线,截止2007年8月31日国金证券已实现营业网点、有效客户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三个100%上线。公司所有客户均实现第三方存管上线,全部客户资产成功纳入第三方存管体系,成为国内较早全面完成第三方存管工作的证券公司之一。  第八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的现状  本次吸收合并前,本公司与九芝堂集团、国金证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魏东先生、湖南涌金、九芝堂集团为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侵占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共同承诺:  1、魏东先生、湖南涌金、九芝堂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  2、若魏东先生、湖南涌金、九芝堂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应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如果公司做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可以优先参与该商业机会;如果公司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其放弃该商业机会,并同意魏东先生、湖南涌金、九芝堂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可以利用该商业机会;  3、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魏东先生、湖南涌金、九芝堂集团将向上市公司进行充分赔偿。  (三)有关中介机构的意见  1、律师意见  通力律师认为,成都建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和魏东先生就避免和消除与成都建投的潜在同业竞争所作出的承诺对其具有约束力。  2、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九芝堂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业务与存续公司均有明显差异,不构成同业竞争;同时,九芝堂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魏东先生已经做出了明确的承诺,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能够避免与公司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魏东先生、湖南涌金、九芝堂集团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将有助于保护成都建投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  (一)本次吸收合并前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九芝堂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由于业务性质不同,经营范围各异,所处区域有别,不存在持续的关联交易。  1、本次吸收合并前,国金证券为成都建投的控股子公司。经核查,成都建投及国金证券与相关关联方在本次吸收合并前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2、国金证券与关联方2006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  (1)2006年1月4日,根据云南信托制订的《汇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书》,国金证券与云南信托签订《汇商资金信托合同》,将自有资金8,600万元委托云南信托,用于投资受让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股,计划期限为24个月;2006年1月10日,国金证券与云南信托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将其中8,540万元信托资金所对应之信托受益权转让给云南信托。2006年1月16日,国金证券将余下的60万元信托资金所对应之信托受益权转让给自然人高运,至此,《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提前终止,国金证券收回全部资金。  (2)2006年5月25日,国金证券与云南信托签订《瑞蓉资金信托合同》,将自有资金1亿元委托给云南信托,主要用于投资受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发行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及拟上市公司股权,信托期限为2年。2006年7月19日,国金证券从云南信托收回瑞蓉资金信托3,000万元,2006年8月31日收回余下的7,000万元信托资金,至此,《瑞蓉资金信托合同》提前终止,国金证券收回全部资金。  (3)根据国金证券与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006年国金证券向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房屋租金252,806.00元。  (4)国金证券与云南信托和相关托管银行分别签订了瑞金、瑞园、瑞君等资金信托计划的《证券经纪服务协议》,为上述信托计划的证券交易提供代理买卖服务,共从上述信托计划中获取代理证券交易服务的手续费收入1,685,868.44元。  3、国金证券与关联方2007年上半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  (1)根据国金证券与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国金证券向其租赁位于北京市金融街投资广场房屋,年租金176,638.64元。租赁期自2006年4月至2011年12月。2007年6月30日尚未支付完毕。  根据国金证券与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国金证券向其租赁位于成都市蜀都大厦865平方米的场地,年租金253,488.00元。租赁期自2006年11月至2011年10月。2007年6月30日已支付当期应付费用。  (2)国金证券与云南信托和相关托管银行分别签订了金丝猴、瑞凯中国龙稳健、瑞浦等资金信托计划的《证券经纪服务协议》,为上述信托计划的证券交易提供代理买卖服务,2007年1-6月国金证券共从上述信托计划中获取代理证券交易服务的手续费收入7,179,054.57元。  (二)本次吸收合并过程中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将发生在成都建投与九芝堂集团等国金证券股东之间,九芝堂集团持有成都建投44.76%股权,同时持有国金证券2.16%的股权。因此,九芝堂集团与成都建投的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关联交易。  (三)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国金证券在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前,因证券业务拓展原因,自2006年起与云南信托签署了为云南信托提供证券经纪服务的相关协议,并在该等协议项下为云南信托所设立的信托计划提供证券经纪服务,该等业务均属于国金证券在其经营范围之内有权开展的日常业务,并将较长期的存在。除此之外,本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的控股股东九芝堂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由于业务性质不同,经营范围各异,所处区域有别,将不存在持续的关联交易。  (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措施  1、公司拟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将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程序做更为系统和具体规定,其中包括明确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的审核权限、表决程序、独立董事的作用、决议的无效和责任的承担等方面。  2、本次吸收合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文件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依照合法有效的协议进行。  3、九芝堂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魏东先生已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承诺:“我方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我方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我方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我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五)有关中介机构的意见  1、律师意见  通力律师认为:除国金证券2007年中期审计报告所披露的为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外,未发现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成都建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将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和魏东先生关于妥善处理关联交易的承诺对其具有约束力。  2、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存续公司拟制定的公司制度和有关规定,以及九芝堂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魏东先生拟采取的措施和出具的承诺,存续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和承诺履行,将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金证券关联交易亦不会侵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吸收合并的意见  本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东的意愿,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二、中介机构对本次吸收合并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聘请了西南证券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独立财务顾问。  西南证券认为:  1、本次交易所涉资产均已经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本次交易的价格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各方利益。  2、本次交易后,成都建投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重大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况;本次交易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资产盈利能力增强、现金流自主控制能力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状况将得到有效改善。  4、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成都建投已经作了充分详实的披露,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本公司董事会聘请了通力律师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法律顾问。  通力律师认为:  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充分考虑并安排了必要措施以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涉及的合并双方均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合并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吸收合并所涉及相关资产、负债、人员的承接及承继的安排合法有效。在获得本法律意见书所列的相应审批、核准、同意后,本次吸收合并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并且,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成都建投具备维持上市资格的必要条件。  三、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几个问题  1、本次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金证券方案,董事会认为该次交易是公平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上市公司今后的持续稳定发展。  2、本次吸收合并行为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四、本公司在最近12 个月内发生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情况的说明  2006年10月8日,本公司与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和舒卡股份签订了《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协议》,该次重大资产置换已于2006年10月30日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1月2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号)及《关于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23号)核准。  2007年1月30日,该次重大资产置换置入国金证券51.76%股权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公司已向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及舒卡股份非公开发行了71,012,041股用以支付资产置换差价,公司股本总额由70,982,696股增至141,994,737股。本公司根据有关协议,就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置出资产及负债与资产承接方锦城投资正进行交割,部分资产和负债正在履行必要的过户手续。  该次重大资产置换是国金证券整体上市分步实施的第一步,该次重大资产置换完成后成都建投已持有国金证券51.76%的股权,为国金证券的控股股东,但成都建投除此项国金证券股权投资之外,无其他任何经营性业务、资产及负债。基于上市公司和国金证券发展的角度,需要尽快通过成都建投增发新股吸收合并国金证券实现整体上市。  第十节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1、成都建投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第五次、第六次会议决议;  2、成都建投2007年第一次、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成都建投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第三次会议决议;  4、成都建投独立董事就本次吸收合并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5、成都建投、国金证券的公司章程;  6、国金证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7、魏东先生、湖南涌金、九芝堂集团关于成都建投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金证券有关事宜的承诺函;  8、九芝堂集团关于国金证券财务等状况的保证函;  9、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10、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国金证券出具的川华信审 [2005]综字069号、(2006)044号、(2007)036号《审计报告》,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国金证券出具的重天健审[2007]479号审计报告;  11、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成都建投2005年度及2006年备考报表出具的君和审字(2007)第2009号《审阅报告》;  12、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建投2007年度、2008年度盈利预测出具的君和审核(2007)第2010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13、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建投2006年度及2007年半年度报告出具的重天健审 [2007]8号《审计报告》及重天健审 [2007]447号《审计报告》;  14、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6、成都建投和相关中介机构以及其他知悉本次吸收合并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在最近六个月内买卖成都建投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和查询结果;  17、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2月31日估值报告》;  18、本次吸收合并各方关于本次吸收合并国金证券相关事宜的承诺函。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报纸或网址查阅本次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金证券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1、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秋锦、蒋希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16楼  电 话:028-86690021、028-86692231  传 真:028-86695681  2、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邦兴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电 话:028-86690236  传 真:028-86690365  3、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黄东 吕德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电话:010-88092288  传真:010-88092060  4、报纸:《上海证券报》  5、网址:http://www.sse.com.cn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项 目  2006年  2007年1-6月  流通股自营投资规模(注)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限售流通股投资成本  241,146,981.08  367,558,796.17  自营投资总成本  441,146,981.08  567,558,796.17  已实现投资收益  174,226,942.36  408,398,469.26  已实现投资收益率  39.49%  71.96%  期末持有各类股票总市值  962,849,497.76  1,933,617,591.48  期末股票投资溢价率  (=期末总市值/总成本)  289.20%  278.77%  项目  2007年1-6月  2006年  2005年  营业收入合计  占比%  营业收入合计  占比%  营业收入合计  占比%  证券代理买卖  350,343,705.39  44.57%  154,238,832.15  42.18%  50,450,756.26  70.92%  证券自营  408,463,806.25  51.96%  168,251,746.16  46.01%  445,329.87  0.63%  证券承销  120,000.00  0.02%  3,263,556.00  0.89%  -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21,146,170.46  5.78%  15,086,309.08  21.21%  其他业务  27,164,047.43  3.46%  19,056,174.76  5.21%  5,180,073.25  7.28%  合计  786,091,559.07  100.00%  365,693,456.72  100.00%  71,141,468.46  100.00%  固定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764,166.82  152,080.19  612,086.63  电子设备  45,369,775.24  34,686,400.84  10,683,374.40  运输设备  2,695,095.70  1,560,859.13  1,134,236.57  电器设备  4,561,905.32  3,962,038.23  599,867.09  其他设备  5,171,745.60  3,881,219.37  1,290,526.23  合计  58,562,688.68  44,242,597.76  14,320,090.92  无形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额  账面净值  交易席位费  14,507,291.61  5,296,062.93  9,211,228.68  特许经营权  5,400,000.00  726,666.63  4,673,333.37  软件  4,104,096.23  815,744.05  3,288,352.18  合计  24,011,387.84  5,813,419.16  17,172,914.23  序号  营业部名称  所在城市  许可证编号  地址  1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双元街证券营业部  四川成都  Z28051007  四川省成都市双楠小区双元街99号  2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蜀都大道证券营业部  四川成都  Z28051006  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大道总府路蜀都大厦南三楼  3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抚琴东路证券营业部  四川成都  Z28051002  四川省成都市抚琴东路78号  4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宁夏街证券营业部  四川成都  Z28051004  四川省成都市宁夏街136号  5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  四川成都  Z28051001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八号  6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东城根街证券营业部  四川成都  Z28051005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7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双林路证券营业部  四川成都  Z28051010  四川省成都新华大道双林路301号腾龙大厦二楼  8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建国北路营业部  浙江杭州  Z28033001  浙江省杭州市建国北路705号  9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市白沙路证券营业部  湖南长沙  Z28051012  湖南省长沙市白沙路57号商业银行大楼第六、七层  10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都江堰都江大道证券营业部  四川成都  Z28051003  四川省都江堰市都江大道14号  11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青白江青江东路证券营业部  四川成都  Z28051008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湾镇玉带路1-27号  12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茅台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  Z28031001  上海市茅台路199号  13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中山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  Z28031002  上海市中山南路969号15A层  14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金融街证券营业部  北京  Z28011001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B座11层  15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北京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昆明  Z28053001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408号达阵广场三楼  序号  服务部名称  所在城市  批准文号  地址  1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双元街证券营业部龙泉驿区服务部  四川成都  成证办机构[2001]12号  龙泉驿区中街73号通达商场二楼  2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蜀都大道证券营业部温江区服务部  四川成都  成证办机构[2001]57号  温江县大南街81号  3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抚琴东路证券营业部大邑县证券服务部  四川成都  成证办机构[2001]57号  大邑县东濠沟街南段49号  4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宁夏街证券营业部蒲江县证券服务部  四川成都  成证办机构[2001]12号  蒲江县鹤山北路3号二楼  5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新都区证券服务部  四川成都  成证办机构[2001]57号  新都县西大街30号  6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东城街证券营业部双流县中和镇证券服务部  四川成都  成证办机构[2001]12号  双流县中和镇上街70号二楼  7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都江堰都江大道证券营业部邛崃市证券服务部  四川成都  成证办机构[2001]57号  邛崃市文庙街51号邛崃宾馆附楼一楼
新手如何选择正规的外汇代理平台?随着全球市场一体化的进程,近几年外汇黄金市场上充斥了各种公司,都号称自己是伦敦或者纽约期货协会会员,受X国监管,客户钱存在银行第三行监管。其实现在外汇保证金这个行业,国家没有另行颁布法令禁止,在法律上是空白的。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灰色地带。所以,所有国内的外汇代理平台都是非法且不可靠的。外汇保证金交易是国际上非常普遍的交易形式,也是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重要投资工具。一个不存在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市场,很难说是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所以我相信在未来几年内,外汇市场肯定会在中国枝繁叶茂的。在选择外汇代理平台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呢?香港公司。香港是允许外汇保证金交易的,但只允许1:20。香港也有监管黄金保证金交易的组织,香港金银业贸易场。钱进到在香港金银业贸易场有注册的公司,一般是安全的。那么问题在哪呢?就在于他们的黑手段。事实上,香港平台一般根本不会逃跑,因为玩家不会在那赢到钱。黑手段1:高佣金。一般香港平台都是5点差+5佣金。对于大资金客户来说5佣金不算什么,对小客户来说5佣金就很要命了。3000美金,一月30手,佣金就1500。3000美金一个月能赢1500已经是高手,何况还要付1500佣金。黑手段2:隐藏佣金。如果你以为5佣金就会让香港佬满足就错了,佣金一般收取形式为,建仓一手,-60。如果一手赚了50个点,应该赚500美金,但平仓时你会发现只赚到450美金,因为平仓时又偷偷扣了一遍佣金。不要小看这5个佣金。还是按上一条算帐,3000本金,一月交易30手,佣金1500,隐藏佣金1500。这加起来就是你的本金!综上,正规香港平台,资金安全性也许可以。但是条件之苛刻,以及种种暗地里隐藏明面上的误导。往往让玩家,尤其是谨慎的投资者,资金慢慢消耗,直到被榨干。就代理商来说,选择一个交易环境良好的平台对自身和客户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不要只看到那些不法平台的返佣很高,有些平台都高的很离谱,其实比较正规的平台,点差是2或者3,XTB的欧美点差就是2。而且不需要客户付出双倍佣金的代价,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呢?国外平台,欧洲,俄罗斯,日本,南美平台。这类平台不见得是骗子,但是给出的监管机构让人很费解。我就见过一个德国平台,号称受德国金融机构监管,结果进去一看全是德文,鬼知道到底写的是什么啊。而且这类公司往往是近两年刚刚冒头,建议不要冒险。英美平台。这类平台亦是良莠不齐。美国去年做了一个规定,要求外汇保证金公司至少要1500万美金做本,结果竟然淘汰掉了97%的外汇商。剩的也都是纷纷整合。很多公司号称受FSA和NFA监管,其实很多是没有,或者待定。这些都是需要仔细辨别的。个人建议如果选择,就选择在全球外汇经纪商排行上有名字的知名公司。像XTB集团福布斯最佳证券排行榜第二名,受到FSA在内的17国监管机构的监管。最后要介绍的就是山寨公司了。这类公司往往自称是某国际公司的子公司,或者中国区代理,其实纯属子虚乌有。惯用手段是拿出知名公司的主页,然后硬说自己是子公司。比如ODL,英国公司全称ODL Securities Ltd.如果山寨公司想要模仿,就会起名 ODL MARKETS。ODL BROKERS。 ODLCHINA。等等之类,需要特别仔细辨别。那么如何选择正规外汇代理平台交易和发展呢?最好选择受到英国FSA或者美国NFA监管,在业内口碑不错,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公司。并且,存款入金的公司名称与地址,要与在FSA和NFA上公布的一模一样,一个字母都不能差。这样就可以避免被山寨平台忽悠了。以上只是根据我自己的了解大概说说,只是自己的经验什么的。黑平台,骗子公司,莫名其妙的公司的各种名目手法数不胜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希望广大的代理商在选择外汇公司的时候要小心,不要只看到返佣很高,就被弄迷糊的,想要做代理商发展自己的事业,不但要关心自己的利用,更要关心客户的利用,如果客户挣不到钱,平台有问题,那边给你多少钱的佣金都只能是空头的,终有一天是无法兑现的。
作为交易者,我们被迫依赖外汇经纪商进行交易。没有他们,我们将无法下订单,也无法赚钱。问题是世界上有一些糟糕的交易平台,而且糟糕的交易平台可能比好的外汇交易平台还要多。有时您需要仔细评估和分类几个不同的交易平台才能找到合适的交易平台。如果您从同样从事外汇交易的朋友那里得到一个好的建议,那么这可能是您通往优秀交易平台的黄金门票。但这里的一个挑战是,不同的交易平台有时对不同的国家有好处。由于那里对外汇交易活动的限制非常严格,因此来自美国的人将很难找到一个好的交易平台。但无论如何,让我们来看看寻找一个好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一些最重要的部分,从“坏交易平台”中最常见的问题开始。外汇市场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区域,交易者没有实际的市场,汇率也没有“标准”。交易平台向他们的交易者提供各种交易,虽然投资是您的决定,但您必须依靠您的交易平台为交易进行交易。本文帮助您区分欺诈交易平台和诚实交易平台。外汇交易平台的作用并非所有主要商业银行都有相同的报价。经纪公司从主要商业银行获取所有这些价格信息,并将汇率的近似平均值发布到交易平台。这些在线经纪公司打开了零售市场的大门。外汇经纪商充当银行间市场和零售市场之间的中介,以换取佣金。直接与交易所市场交易并避免外汇经纪商在交易过程中的干预对于个人散户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它需要大量的资金。交易平台有效地处理了小型投机者和投资者(如对冲基金、公司和零售交易商)的交易。但是,并非所有交易平台都平等地开展相同的业务。这一切都取决于交易平台使用的商业模式。一些交易平台将订单直接放入市场交易所,而另一些交易平台则采取交易的另一方并“与客户进行交易”,假设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会亏损。一些交易平台为交易者提供两种选择,交易者可以选择哪种更适合他或她的偏好。实际上,今年很少有名气较小的外汇经纪商与我联系,并且对使用我的 MT4 交易复制器/复制器/复制器应用程序进行反向交易非常感兴趣。当然,他们需要这样才能与客户进行交易。他们拥有有关客户交易的所有信息,因此他们很容易在另一个账户上撤销交易。交易台与非交易台交易平台外汇经纪商有两种主要类型。第一种类型称为交易台交易平台 (DD),也称为做市商和经销商。做市商通过点差赚钱并向客户提供流动性。虽然这些类型的交易平台经常展示自己的报价,但国家和国际监管机构在法律上有义务向他们的客户展示最优惠的价格。他们提供的价格可能与实际市场价格不同。虽然,做市商从字面上采取了客户交易的另一面来最小化风险(不同的交易台交易平台有不同的风险管理政策)。第二种类型的外汇经纪商称为非交易台 (NDD)。NDD 交易平台不会采取与客户交易相反的方式。他们只是将交易者的平台与银行间市场联系起来,并且可能会收取非常少的交易佣金或略微增加点差,或两者兼而有之。NDD 代理可以是直通处理代理 (STP)、电子通信代理 (ECN) 或 STP 和 ECN 的混合 (STP+ECN)。ECN 经纪商通过自动化系统提供直接市场准入 (DMA),以允许其客户的订单与交易市场中其他参与者的订单进行交互。这些市场参与者可能是银行、对冲基金、金融机构、零售交易商,甚至是其他交易平台。您可以在下面看到一张图表,说明这些不同的经纪商类型。直接市场准入可以是真正的 DMA 或一键式 DMA。真正的 DMA 使用自动化系统将您的交易自动投放到银行间市场,而一键式 DMA 需要人工干预才能将您的交易投放到银行间市场。One-Touch DMA 可能会影响执行速度。但是,由于某些国家由于欺诈而不允许使用 True DMA,因此一些交易平台有义务在将每笔交易放入交易所市场之前对其进行检查。小型经纪公司也使用 One-Touch DMA 来确保他们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头寸。STP 经纪商是做市商和 ECN 经纪商的混合模型。STP 经纪商有时充当做市商,将银行等流动性提供者作为客户的交易对手,不允许其客户的订单与交易市场中其他参与者的订单交互,有时他们将客户的订单下达至交易市场。外汇市场。大多数 STP 交易平台通过将点差添加到他们从流动性提供者那里获得的价格来产生收入。现在您对经纪业务有了更多了解,我们可以看看您可能遇到的一些麻烦。毕竟,作为交易者,我们必须自谋生路。一些交易平台想利用愚蠢和不知情的交易者,所以我们不想成为其中之一。经纪公司在外面可能看起来很棒,但是一旦你进入并赚取一些利润并尝试提取你的资金,所有规则都可能会改变。这些是交易平台“游戏”毫无戒心的交易者的一些方式通过使用非常官方的网页赢得交易者的信任很多时候,不诚实的交易平台通过聪明和瞄准不知情的人来赢得客户的信任。利用这种信任,交易平台可以鼓励他们的客户进行保证金交易并设置止损单,这使得做市商可以在强劲的市场期间以他们设定的价格几乎随意关闭交易。如果做市商不抵消交易者的头寸,则触发止损时产生的损失成为做市商的收益。您可以看到这不符合交易者的最佳利益,而仅符合交易平台的利益。通过收取额外的隔夜利率交易平台根据与中央银行设定的货币对相关的短期利率之间的差距收取和支付不成比例的掉期。这个差距不是固定的;如果交易平台从客户那里花掉掉期,它会收取比需要更多的费用,如果交易平台支付掉期,它会支付少于需要的费用。当缺口较小时,客户双向支付掉期;一个是多头还是空头都无关紧要。通过参与扩大传播这主要发生在高波动时期。交易平台可能无法按照其报价的价格分配您的头寸,即使它已完全更新,并通过对客户施加比平时更大的点差来节省自己。没有什么能真正阻止交易平台施加比平时更大的点差来从交易者那里赚取利润。如果交易平台能做到这一点,老实说,你可以做的事情不多。通过鼓励过度杠杆化交易平台欺骗交易者的一种方式是过度杠杆化。交易平台非常乐意提供更大的交易量,大多数交易者都喜欢这些交易量。这并不是真的违法,但它利用了交易者的心理。被大交易量所吸引的交易者最终会使交易平台受益并伤害自己。再说一次,除了做出更明智的选择和相信自己的直觉之外,您无能为力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滑移交易平台的流动性提供者可能会很快改变价格,交易平台可能别无选择,只能以稍差的价格执行您的订单。但是一些经纪商利用滑点为自己谋利,并让您以比他们可能拥有的价格略高(或略低)的价格购买货币对。不同的是他们最终获得的利润。几乎不可能找到没有滑点的交易平台,但您可以尝试。通过抵制他们自己的交易员/客户有时,交易平台甚至抵制交易者并试图完全抵制他们。这通常发生在交易者获得可观利润时。一旦您的利润历史变得一致,交易平台就会尽其所能阻止您通过他们获得更多利润。这可能听起来不专业,甚至奇怪,但这是真的。这是因为最终,交易平台并不关心他/她的客户是否受益,只要他们自己获利即可。在美国,有一家针对特定经纪公司的非常大的诉讼和联邦诉讼,因为他们实际上起诉了他们的一些客户。是的,交易平台起诉了他们自己的客户……为什么?因为客户赚了。交易平台指责他们篡改了价格信息或其他一些荒谬的指控。SEC / CFTC(美国的外汇管理机构)最终对这家经纪商处以数百万美元的罚款,原因是他们从事的许多非法活动。通过提供巧妙的软件技术来吸引交易者当您搜索交易平台时,您会发现无数在线交易平台的网络搜索结果,他们试图通过他们的“独特”软件技术帮助您。不用说,在线交易平台的声音很可疑。这些在线交易平台使用特殊类型的软件来帮助他们骗取您的钱。如文章前面所述,他们的主要目的是以某种方式将您的钱转移到他们自己的口袋里。如今,对于所有网站,这使他们更容易做到。通过提供良好的初始客户服务客户服务和支持对于任何类型的企业都非常重要,包括外汇经纪商。在外汇交易中,您希望您的经纪商能够回答您的所有问题和疑问。如果您的交易平台无法回复您的消息和问题,请继续。确保您选择的交易平台有一个好的客户服务团队——如果交易平台没有,这将表明他们是骗子。如果您发现任何与您的投资有关的可疑活动,而您的交易平台无法(或甚至懒得)解释,那么一个好的建议是更换他。通过停止狩猎假设您认为一种货币正在上涨。您在 123.40 处建仓并在 123.05 处设置止损,略低于明显的双底。不幸的是,交易开始对你不利,并通过支撑崩溃。你的止损被击中,你出局了。这是你可能开始感到宽慰的时候,你已经停止了。谁知道它会下降多远,对吧?错误的。猜猜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止损后,价格转回并朝北,就像您最初的想法一样。这就是你的交易平台赚钱的方式。解决此问题的方法可能是 隐藏您的止损。不能保证会有所帮助,但至少您可以确保您的交易平台看不到您的止损,并有机会通过不诚实的方式将其取出。通过扮演投机商店的角色Bucket Shop 是欺诈性经纪公司,它们“预订”客户的订单,但从未真正在交易所执行。他们之所以这样命名,是因为这些交易平台将他们客户的电话订单放入单据中,然后将它们(单据,而不是客户)放入一个小桶中,而不是实际执行。如果没有真正的交易,客户实际上是在与也称为 bucketeers 的斗店经营者对赌。这是另一种危险的交易平台策略,在大多数国家都是不诚实和非法的。区分欺诈交易平台和诚实交易平台以下提示可帮助您区分欺诈交易平台和诚实交易平台。这些只是关于在您选择的交易平台中寻找什么的一些想法。其中一些你将能够自己研究,而其中一些并不那么容易识别。在此列表下方,您将找到三个出色的网站资源,可帮助您继续寻找最适合您的经纪商。安全值得信赖的交易平台与欺诈交易平台的首要区别是高水平的安全性。您不应该只将您的交易资金存入一个简单地声称他们是合法的交易平台。您应该选择在监管机构注册的交易平台。以下是检查外汇经纪商可信度的相应监管机构的国家列表。o
美国:国家期货协会 (NFA) 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o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FCA) 和审慎监管局 (PRA)o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 (ASIC)o
瑞士:瑞士联邦银行委员会 (SFBC)o
德国: 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 (BaFIN)o
法国: 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 (AMF)外汇监管机构为投资者和交易者提供免受欺诈、诈骗、操纵和滥用交易行为的保护和安全。每一家与公众开展业务的经纪公司都应进行注册,并成为该国相应监管机构的成员。要注册,交易平台必须通过监管机构的筛选并遵守标准和规定。在美国,NFA 代表 CFTC 执行注册程序。在向 CFTC 注册之前,交易平台必须是 NFA 的成员。交易平台的财务稳定性如果交易平台资金不足,您的资金将面临极大风险。由于交易平台账户没有保险,如果交易平台破产,个人零售交易者几乎没有追索权。在为您的真实账户开立和注资之前,请验证潜在交易平台的财务状况。您必须笼统地研究公司:看看他们经营了多长时间,他们的在线评论是什么样的,最重要的是,看看他们在该国的资产。然而,这并不是最容易做的事情,你又一次回到阅读在线评论和研究你可以在网上找到的任何信息。监管机构确保交易平台的经济实力和对零售交易者的诚信。然而,在金融登记方面,并非所有国家都有相同的监管政策和要求。较小的外汇经纪商可能难以评估,并且其他国家/地区对外汇经纪商没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资本要求也没有受到密切监控。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欧洲等主要经济体的经纪商对金融公司的监管体系较为成熟。然而,即便如此,也不足以阻止一些交易平台的不诚实行为。美国有一个交易平台因为这些行为违反了许多法律并被罚款数百万美元。许多交易员被烧毁,再也见不到他们的钱,即使公司被抓住了。因此,对于任何交易者或投资者来说,选择位于其活动受到监管机构密切监控的国家/地区的外汇经纪商非常重要。交易者必须清楚了解监管其交易平台活动的监管机构,并了解其交易平台的监管状态。美国对外汇交易平台有最严格的监管和最严格的行业标准。其次是英国、澳大利亚和香港。NFA、CFTC 和 FCA 包含经纪公司拥有的资产清单,以及每家公司必须遵守的最低要求。如果您的经纪商位于上述任何一个县并受其各自监管机构的监管,并且努力超过 NFA、CFTC 和 FCA 设定的最低监管要求,那么您就是在以可信和诚实的方式进行交易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可靠性MetaTrader 交易平台被大多数外汇经纪商普遍使用,它为每种交易策略提供数百个定制指标和模板。其他经纪商拥有更强大的自定义交易平台。根据交易者的交易硬件和软件特性,人们可能更喜欢基于网络的交易平台,而不是 MT4 和 MT5 等桌面应用平台。最适合您的交易平台至关重要。可靠性应该比平台的外观和感觉更受关注。在重要的经济新闻或事件期间,平台不应崩溃或冻结。只需单击一两次鼠标即可立即下单和关闭订单。一键式管理未平仓交易和止损、限价和其他类型的订单是交易者可能考虑的其他标准。交易平台的整体导航必须是用户友好的。如果有其他图表工具,它们应该很容易访问和应用。资本化交易平台必须遵守监管机构要求的最低资本水平。资本化是公司规模的指标,并与交易平台保持偿付能力的能力直接相关。如果交易平台不公布其营运资金,这是一个警告信号,可能意味着缺乏偿付能力。截至 2010 年,CFTC 将美国外汇公司所需的最低资本设定为 2000 万美元。美国收紧最低资本化要求的外汇经纪商因实力太弱而无法获得额外营运资金。无法遵守的交易平台将其美国业务转移到监管宽松的其他国家,或者被大公司收购。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 (ASIC) 也将最低资本化要求从 50,000 澳元收紧至 500,000 澳元。瑞士已将最低限额设定为 2000 万瑞士法郎。塞浦路斯需要交易平台至少拥有 100 万美元的资本。越来越多的经纪公司迁往澳大利亚和塞浦路斯等监管较少的国家,这并不奇怪。经纪商的资本金越高,它与流动性提供者建立的关系就越可靠。这仅仅意味着他们可以从银行间市场为他们的公司以及他们的客户获得更具竞争力的定价。交易平台类型了解您的交易平台如何根据他们使用的模式开展业务非常重要。目前有几种不同类型的经纪公司可供交易。交易台和非交易台交易平台的业务相反,但没有一种交易平台比另一种更好,因为这完全取决于您的交易策略和您的交易者类型。您可以自行选择是希望扩大点差且每笔交易不收取佣金,还是希望点差收窄但支付佣金。一般来说,黄牛和日内交易者更喜欢更小的点差,因为市场需要更少的地面来支付交易成本。头寸交易者和长期波段交易者更喜欢有更大的点差并且不支付佣金,因为点差在较长时间内往往是微不足道的。客户支持客户服务和支持对于任何类型的业务都非常重要,外汇经纪商也不例外。交易平台并不完美,您应该选择在出现问题时可以轻松联系并快速响应您需求的交易平台。您可能知道,外汇市场全天 24 小时开放,因此理想情况下,您的经纪商应随时为客户提供支持。实时聊天和电话支持是联系服务台的最佳媒介,而不是电子邮件。尽管您的交易平台网站可能已经清楚地解释了事情,但代表应该知识渊博并能够及时回答您的所有问题。在交易过程中,您可能会遇到有关您的平台、交易订单和其他经纪商相关问题的技术问题。您可能刚刚开了一个大头寸,然后您的互联网就瘫痪了。您可能需要通过致电您的交易平台寻求帮助来快速解决此问题。他们对您的担忧做出反应的方式可能是衡量您交易平台可信度的关键。在您开设真实账户的过程中,交易平台可能会很友善和乐于助人,但“售后”支持却很差。如果这是您的情况,那么您可能需要研究另一个交易平台。交易成本和佣金结构外汇市场具有许多独特的功能,许多交易平台使用这些功能来吸引交易者在他们那里开设真实账户。有些承诺不收取监管费和交易费,有些承诺不收取数据费用,最常见的是不收取佣金。然而,无论您是哪种类型的外汇交易者,您总是要承受交易成本。每次您进行交易时,您总是需要支付价差或佣金。一些经纪商只收取点差,另一些经纪商对每笔交易收取佣金,而其他经纪商则向您收取两者的费用。点差中包含的佣金不收取单独佣金的交易平台通过点差赚钱。点差越低,交易者可以赚取的假设利润就越大。不同的经纪商收取不同数量的点差。然而,在主要货币对上支付 10 点差,这表明交易平台有些奇怪。大多数交易平台提供他们可以提供的最低点差,因为交易者有更高的机会以较低的点差获利。您可以选择价差最实惠、价差最低的经纪商。但是,您必须平衡交易平台的可靠性和低交易成本。选择点差最低的经纪商很重要,但它不应凌驾于选择经纪商时最重要的因素。如果其他因素都很差,那么竞争性价差将毫无用处。根据他们提供的经纪商和账户类型,经纪商使用三种佣金结构:可变点差固定点差根据点差的百分比收取佣金使用可变点差,大多数主要货币对的点差可能低至 0 点或高达 3 点。点差还取决于您交易的金融工具和市场波动性。大多数交易平台在波动较小的市场中收取 2 点差价。但是,如果波动性增加,点差也可能增加,这意味着可变点差账户的交易成本更高。此外,不同货币对之间的点差可能会随着该特定货币对的流动性水平的变化而变化。与可变点差相反,您确切地知道在使用固定点差账户开立的每笔交易中要收取多少点差。了解您的经纪商收取多少点差非常重要,因为以您想要的价格建仓并不能保证您会得到该价格。您将获得的价格是经纪商收到您的订单时的价格加上点差。每次您进行交易时,即使价格朝正方向移动,您总是会从负利润开始。价格必须发生足够的变化才能弥补交易成本和点差。每笔交易收取的佣金大多数提供最低点差的交易平台通过佣金对每笔已执行交易收取交易成本。佣金是固定的或可变的。顾名思义,无论交易量和规模如何,固定佣金收取相同的交易成本。例如,您的交易平台可能会为每笔执行的交易向您收取 0.25 美元的费用。可变佣金对于交易平台来说是最常见的。交易成本是根据您执行的交易量和规模计算的。通常,成本是根据每百万的固定美元价值计算的。例如,您的交易平台可能会向您收取每 1,000,000 美元的货币交易费用 10 美元,您购买或出售的货币交易。其他交易费用隔夜融资成本隔夜交易需支付隔夜展期费或利息费用。您交易的每个货币对都有自己的隔夜利率。隔夜利率由同业银行确定,而不是由交易平台确定,在 1.5% 和 6% 之间变化。这个交易成本是根据杠杆计算的,也就是说交易者使用的杠杆越高,隔夜融资成本就越高。货币对的展期费用取决于货币对的两个国家的利率差异。例如,如果交易者在英镑/美元上建立多头头寸,则展期费将是英国和美国利率之间的差额。如果英国的利率是 5%,而美国的利率是 3.5%,交易者的买入头寸将收到 1.5% 的付款,因为他从一个利率较高的国家购买货币。如果他做空该货币对,那么他将被收取 1.5% 的头寸。不活动成本如果您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任何交易,一些交易平台会收取闲置费。有些经纪商要求每个月、每个季度、一年中必须满足的最低交易活动量。滑点或重新报价非常动荡的市场条件和缺乏流动性可能会迫使交易平台对货币价格施加滑点。当一个头寸执行远离平均点差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由于市场波动性增加,这通常发生在主要的新版本期间。一些交易平台通过有效地处理新闻发布来保护他们的客户免受滑点,而其他交易平台则没有。固定点差可以保护您免受这种不必要的成本。虽然固定点差略高于平均点差,但即使市场波动增加,您的交易也会以期望的价格成交。传播操纵和停止狩猎有些交易平台通过操纵买卖价差来欺骗客户。在正常市场条件下,受监管交易平台之间主要货币对的典型点差范围为 1 至 3 个点,但在高度波动的市场中可能高达 6 个点。在正常市场条件下,诈骗者在主要货币对上的点差可能在 4 到 8 个点左右,而在高波动性的情况下可能会达到 10 个点或更多。欺诈性交易平台欺骗客户的另一种方式是停止狩猎。交易平台知道他们的客户在哪里设置止损点。有时,不诚实的交易平台会为这些止损而奔波,将客户的头寸平仓。其他人甚至可能以客户的止损价格平仓,即使市场没有达到该价格。假设您在 1.2340 建立多头头寸,并在 1.2320 设置了 20 点的止损,这比明显的双底低 10 点。不幸的是,交易最初对你不利,几乎达到了你的止损价。然而,您的头寸被平仓,但市场甚至没有触及您的确切止损价 1.2320。然后市场开始朝着您想要的方向起飞。仍然有交易平台声称受到监管,但实行价差操纵并停止追捕,尤其是在高波动时期。向相应的监管机构核实您的交易平台的会员身份以及阅读与交易平台合作过的真实交易者的评论非常重要。执行订单成交的速度非常重要,经纪商必须以最优惠的价格成交订单。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没有重要的新闻发布或意外事件、正常的流动性和正常的波动)并且鉴于您拥有稳定和快速的互联网连接,您的经纪商没有理由不使用买入价(提供当您单击“买入”或“卖出”按钮时看到的价格加上点差。您的订单应以该价格执行,或在价格的微点内执行。存款和取款信誉良好的外汇经纪商提供了一种轻松的方法来存入资金和提取收益。无论他们使用什么方法,交易平台都没有理由拒绝您提取您的资金和利润,因为他们持有您的资金只是为了促进交易。注意:交易平台要求的文书工作量近年来大幅增加,以防止洗钱和其他非法行为。一些交易平台需要比其他交易平台更多的文书工作,特别是取决于他们所在的国家。基于交易手数的账户类型几乎所有经纪商都提供两种或多种账户类型,这取决于交易手数。最常见的账户类型是微型账户、迷你账户和标准账户。微型和迷你账户允许您以非常低的最低初始资本进行交易,而标准账户则需要更高的最低资本。每种账户类型的最低资本金因经纪商而异。杠杆作用新的外汇交易者倾向于选择杠杆率更高的经纪商。虽然更高的杠杆可以带来更大的利润,但它也会以与您的收益完全相同的方式放大您的损失。对您的头寸的相对较小的变动可能会导致立即和巨大的损失,这可能大于您的初始投资资本。被高杠杆吸引的交易者最终会使交易平台受益并伤害自己。追加保证金政策如果市场对您的头寸不利,则保证金水平会提高,您可能会被要求将额外资金存入您的账户以维持头寸。如果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遵守交易平台的要求,您的交易平台可能会将您的头寸平仓,您可能需要承担任何进一步的损失。您应该了解经纪商的追加保证金政策。当保证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时,一些经纪商会按照先进先出 (FIFO) 方法平仓。其他人遵循后进先出 (LIFO) 程序,而一些交易平台则简单地关闭所有交易。名声选择外汇经纪商的最后一个方面是声誉。只有少数交易平台拥有当之无愧的声誉并受到客户的喜爱,而一些交易平台却受到许多人的鄙视。没有交易平台是 100% 完美的,但他们如何处理某些市场条件有助于建立他们的声誉。声名狼藉的交易平台经常使用高点差和滑点来防止巨额损失。如果交易对交易平台不利,其他人会取消交易。有时,交易平台甚至抵制交易者并试图完全抵制他们。这通常发生在交易者获得可观利润时。一旦您的利润历史变得一致,不诚实的交易平台就会尽其所能阻止您通过他们获得更多利润。但不要只停留在这个网站上。研究并阅读有关您研究的所有交易平台的所有信息。尝试找出他们的真相,当您选择交易平台时,请确保您首先从小额存款开始。您甚至可以先尝试提取账户的利润,然后再决定保留更多资金。交易平台总是在提取利润时接受测试。我们如何选择合适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与大多数亏损交易者的看法相反,外汇经纪商并非旨在让零售交易者亏损。外汇经纪商希望与您开展业务,而不是失去您的交易业务。交易平台希望他们的客户继续与他们进行交易,以便交易平台从每个客户的交易中赚钱。如果您在交易中损失了所有资金,他们也会失去客户。但话又说回来,并非所有交易平台都是如此。尽管受金融当局监管的大多数交易平台都以合乎道德的方式开展业务,但一些交易平台(通常不受监管)只想要您的钱,而不是看到您在交易业务中取得成功。作为一般规则,交易平台只会在您的利益与他们的利益一致时为您提供帮助。交易平台多次与您联系以说服您存入资金或在他们那里开户,这表明交易平台只想要您的钱,而不是帮助您在交易生涯中取得成功。在选择交易平台时,存款/取款的便利性、杠杆、点差和聪明的软件技术并不是重要的考虑因素,因为它们最有可能用于营销目的。如果其他重要因素不佳,良好的点差和杠杆、易于存取款以及独特的交易软件技术将毫无用处。最好的标准是公司的规模(财务稳定性)、平台的速度以及信誉和诚实度。此外,您的资金安全以及确保您处于良好状态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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