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电站收益怎么样开发有哪些业务?有什么企业推荐的吗?

【郑重声明】本能源互联网周讯汇总为(以下简称“联盟”)收集整理,仅供联盟会员单位知晓,联盟不承担连带责任;所发最新政策、新闻资讯和会议预告的排序与政策、资讯和会议的重要程度无关。祝各位成员单位代表及家人周末愉快!一、 最新政策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内容摘要: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保持技术指标门槛稳定,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1年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由原来的退坡20%更改为退坡10%。上述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发布单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文字号:财建〔2020〕593号发布日期:2020-12-31详情请点击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 第55号内容摘要:根据《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5号)、《铝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6号)、《铅锌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7号)、《镁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8号),经企业申报、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核实、专家组审核、现场核查、征求部门意见及网上公示等程序,我部确定了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公告。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21-1-5详情请点击此处关于印发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内容摘要:为搭建绿色发展促进平台,不断提高绿色产业发展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0〕519号)要求,经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31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发布日期:2021-1-8详情请点击此处二、 信息资讯储能总计34MWh 全国首个可移动共享储能应急电源基地投运内容摘要:12月30日,全国首个可移动共享储能应急电源基地在金华投运。该基地投运后将弥补原有储能设施设备应用场景单一的不足,通过模块化、可移动、可共享的储能形式,将主网调峰、调频需求与配电网不停电作业、应急保电、短时增容的需求相融合,实现区域内电能优化共享、质量调节等任务。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投资50亿元!国家电投签约1GW光伏发电项目内容摘要:据了解,会昌县光伏发电基地项目,由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约50亿元,装机容量1000MW。该项目将充分利用我县山林荒坡等和工业园区等屋顶资源安装光伏组件,建立光伏发电站。计划分五年实施,2025年达产达标后,年发电预计达10亿千瓦时,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约5亿元、年纳税约1亿元。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大唐、华能、中来、晶科……2020年度能源央企、光伏名企高管人事大盘点内容摘要:时值年末,能源央企、光伏名企频频传出高层人事调整消息,每一次的人事调整都触动着行业的神经。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不完全统计,2020年共有18家能源央企、27家光伏名企进行了人事调整。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什么是碳中和?详解“碳中和”下的十二个细分领域赛道内容摘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列为明年的重点任务之一,此前提出的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也被再次强调。作为碳排放大户,能源行业无疑将迎来一场大考。该文给出了相关理解。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2020年风电产业“成绩单”出炉!点赞中国风电内容摘要:截止2020年1-11月份,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全国新增风电并网装机2462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多投产816万千瓦。这一年,风电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国内140米、160米高机组成功吊装,8MW、10MW大兆瓦风电机组相继并网!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电力现货还能走多远?内容摘要:深度不足、范围有限,电力现货难言“全面启动”;“双轨制”难题未解,现货市场难获实质突破;“碳中和”目标提出,电力现货市场必要性凸显。资讯出处:中国能源报详情请点击此处2020年风电发展的六大趋势!内容摘要:尽管2020年的疫情蔓延和国际贸易受阻给全球风电产业发展带来了困难与冲击,但我国风电仍然在万分艰难之中实现了超出预期的增长。可以说,2020年的风电行业是历经磨炼,淬火成钢的一年,并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气候战略下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当“平价”遇上“12亿千瓦”,2020年的风电呈现出了更多创新的发展模式与发展趋势,书写着更加清晰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规模化发展、基地化建设;海陆机组大型化;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趋势;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化加快;漂浮式风电开启元年;风电技改市场进入红海。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21亿元!亚玛顿与晶澳签订7960万平米光伏镀膜玻璃销售合同内容摘要:1月3日,亚玛顿发布公告称,签署了关于光伏镀膜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拟于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向晶澳科技销售光伏镀膜玻璃,预估销售量合 计不少于7,960万平米,预估销售总金额约21 亿元人民币(含税)。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佛山供电局配网可视化及主站自愈实践内容摘要:2019年9月9日,佛山智能配电网可视化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根据数字南网建设的要求,充分集成营销、配电、调度、规划等多业务信息,深入挖掘配电网多维度数据,并与配网调度、配网规划、配网运维、综合能源管控等多业务深度融合。平台包含了配网网架智能诊断、电网运维辅助决策、配网规划数据一键输出等13个功能模块,为佛山配电网的运行管理及升级改造提供全方位的决策支持。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国家能源集团董事长王祥喜:“十四五”加快“风光火储氢一体化”发展内容摘要:全球最大的煤炭企业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转向新能源开发,尤其是光伏。众所周知,国家能源集团是全球最大的风力发电企业,但截至2019年底,该集团光伏装机仅为113万千瓦,在能源转型的大目标下,这艘巨擘正以巨大的决心与信心参与到新能源的开发中。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2780元/KW!山东中车中标400MW风电项目内容摘要:12月31日,山东能源上海庙至山东特高压外送通道阿拉善基地400MW风电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公示,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以111922.80万元投标含税总报价,预中标该项目,折合单价为2780元/KW。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2021年,对光伏行业十个预期!内容摘要:预期一:全球新增装机再创新高,达到160GW左右;预期二:单晶组件价格重回1.5元/W以下;预期三:硅料价格有可能重上100元/kg;预期四:硅片、电池片、组件企业利润进一步下降,玻璃价格回归;预期五:大尺寸差异化竞争、龙头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预期六:美股回归,新股IPO,A股光伏企业多起来;预期七:各地陆续出台地方性鼓励政策;预期八:全国再现光伏项目开发热潮,防止过热;预期九:新增项目将逐渐进入电力交易市场;预期十:光伏在全社会越来越受到重视。资讯出处:能源与投资详情请点击此处华能浙江温州签订200MW矾山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内容摘要:12月30日下午,计划总投资为12亿元的华能矾山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签约仪式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行政中心举行。副县长许生陆参加签约仪式。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国内首个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基地落户大庆内容摘要:日前,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国内首个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基地)落户大庆(以下简称“实验平台(大庆基地)”)。该平台将填补国内光伏、储能行业户外实证实验空白。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2021,新能源配置储能规模至少新增6GW内容摘要:根据2021年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1.2亿千瓦”的目标,即使是按照新能源装机的5%来配置储能,那么2021年新能源侧新增储能规模也将达6GW。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蒙西调频市场降费,2-12元/MW,并修订调频性能指标及公式内容摘要:12月30日,华北能监局印发《关于修订《蒙西电力市场调频辅助服务交易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储能调频项目收益或将受此影响。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光伏发电站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资讯出处:能源发展与政策详情请点击此处国外能源巨头巨资涌入新能源领域,发生了啥?内容摘要:从去年开始,全球能源行业已经发生大逆转。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供应商美国NextEra能源公司市值飙升至1500亿美元,一度超越埃克森美孚公司和雪佛龙,成为全球价值最高的能源企业。到了年底,随着油价有所回升,埃克森美孚才勉强挽回了些许尊严。在与气候变化的对抗中,2020年是有史以来最关键的一年。这一年,世界开始行动起来,努力修复几个世纪以来对气候的破坏。全球最大的几个经济体都做出了净零排放、碳中和的承诺。这一年,传统能源巨头在对新能源的态度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资讯出处:能见Eknower详情请点击此处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短时间内将对国内2000多家电力企业下达碳排放配额内容摘要:2021年1月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减污降碳 协同推进》,就2021碳达峰行动和污染防治问题采访报道了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黄部长明确表示,将在很短时间内对国内2000多家电力企业下达碳排放配额。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2×660MW!中煤新集利辛板集电厂二期项目核准前公示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啃下“硬骨头” 锻造新优势——工信部部长肖亚庆谈2021年工业通信业发力点 内容摘要:“机遇大于挑战,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肖亚庆用这句话为2021年工业发展形势做出判断。他坦言,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国内经济总体处于恢复期,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虽然制造业投资增长仍显乏力,重点高技术领域“卡脖子”仍然突出等,但这些是发展中的问题,保持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仍具有很多机遇和有利条件。资讯出处:工信微报详情请点击此处“十四五”启幕,电改要啃哪些“硬骨头”?内容摘要:近日,各地陆续发布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光伏、风电、氢能、新能源汽车均成为“高频词汇”。地方“十四五”规划建议聚焦新能源,正在为能源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主基调。资讯出处:能源发展与政策详情请点击此处通信行业全力推进IMS网络互联互通 助力5G业务发展内容摘要:为适应电信网网络架构演进趋势,推动网间互联互通由电路交换向分组交换方式顺利过渡,支撑5G音视频和新业务创新发展,在湖南、四川两省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通信行业开展IP多媒体子系统(IMS)网络互联互通全国推广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推广工作的29省(区、市)全部完成运营商网内工程建设,按时完成第一阶段任务。其中,上海、广西、江苏、内蒙古、山西、福建、重庆、天津、山东、江西、贵州、西藏、浙江、黑龙江等14省(区、市)打通IMS网间语音、视频首次通话,实现了运营商网间高清音视频(VoLTE)互联互通。资讯出处:工信微报详情请点击此处国家能源集团:“十四五”新能源年均开工、投产“两个1500万+”内容摘要:全球最大的煤炭企业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转向新能源开发,尤其是光伏。众所周知,国家能源集团是全球最大的风力发电企业,但截至2019年底,该集团光伏装机仅为113万千瓦,在能源转型的大目标下,这艘巨擘正以巨大的决心与信心参与到新能源的开发中。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分布式光伏2.57GW 国网公示第十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内容摘要:1月4日,国网公布2020年第十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公告,此次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计683个,核准/备案容量2789.33兆瓦。其中,集中式生物质发电项目数量分别为6个,核准/备案容量为211兆瓦;分布式太阳能发电项目数量为677个,核准/备案容量为2578.33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共计1个,核准/备案容量30兆瓦。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下跌45%、上涨106%——2020年光伏产业链价格“冰火两重天”内容摘要:2020年篇章落下帷幕,“不凡”成为众多人眼中注释其的不二之选,光伏行业亦然。回眸过去一年的光伏产业链价格,在市场需求“过山车”式主导之下,产业价格配合上演了“冰”与“火”之歌。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等 内容摘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要求进一步打通落实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资讯出处:工信微报详情请点击此处65台!国家电投贵州金元首批换电重卡签约落地投运 内容摘要:2020年12月31日,国家电投贵州金元配售电公司“+电卡”首批定车正式签定落地,合作签定换电重卡共65台,投运换电重卡32台。预计到2025年,贵州金元将在系统内外推广新能源汽车及工程机械8000台以上,建设智能换电站150座以上、充电桩350个以上,形成“车桩网”一体化发展,共同打造西南地区“+电卡”绿色生态圈。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华能集团年新增新能源装机破1000万千瓦!内容摘要:2020年12月31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州30万千瓦光伏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标志着华能在青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全面建成。随着该项目投产,华能2020年实现新增新能源装机突破1000万千瓦,超过前4年增量总和,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14家单位联名上书发改委、能源局,提出落实增量配电改革的八条建议内容摘要:2020年12月28日,14家单位联名撰写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政策的八条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正式递交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建议》中,14家单位就提及一些增量配网项目存在的问题。例如,多数地方在新能源接入配电网时都困难重重。同时,由于配电网的“电网”身份落实不到位,在接入公用电网、参与市场化交易、与省级电网结算等环节被当成“大用户”,导致配电网接入困难、投资成本回收无望。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12月1.3GW光伏电站EPC价格一览资讯出处:微能网详情请点击此处11MW风机瓦轴轴承配套,实现国产!内容摘要:2020年12月30日,瓦轴集团自主研制的大型深沟球轴承和大型圆柱滚子轴承顺利出产,通过客户验收并供货,替代进口填补了国内空白。该系列轴承配套用于11兆瓦半直驱海上风电机组发电机上,此机型是当前国内乃至全球单机容量最大的半直驱海上风电机组。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总装机250MW!安徽省核准4个风电项目内容摘要:2020年12月16日&18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4个风电项目核准前公示,总装机250MW。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中国风电运维产业全景图(附运维市场分析、价格趋势、竞争格局) 内容摘要: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1-11月份,全国新增风电并网装机2462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多并网投产816万千瓦,风电装机增速不断加快。在“碳中和”及“风光”总装机12亿千瓦以上双重目标下,风电将迎来黄金发展期。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光伏、风电2020市值大PK 内容摘要:2020年在持续观察资本市场表现中,黑鹰团队最直观的感受是:光伏行业上市企业数量、总市值规模、增长速度三大核心数据都要远胜于风电,从资本市场表现看,光伏显然更胜一筹。资讯出处:能源与投资详情请点击此处山东省2020年燃煤机组升级改造(第二批)的公示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一边大建一边关停!江苏省2020年关停落后煤电机组24台!120.5万千瓦!内容摘要:2020年,我国共有87.60GW(104台机组)煤电项目有了重要进展。其中,48.44GW煤电项目获核准或者正式开工建设;39.16GW煤电项目在2020年刚刚签约或正在进行可研、环评公示等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公示内容显示,这部分煤电项目大多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投产。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国网金华新安储能电站列为202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容摘要:1月4日,浙江金华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调整2021年度金东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新增国网金华供电公司新安储能电站为202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告显示新增原因为新安储能电站拥有固定资产1.3亿元的锂电池仓库,符合《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国内首个新能源侧高压直流储能电站投运内容摘要:国网山东电工电气集团两个光伏配套储能项目并网。根据此前国网发布的《关于2020年拟申报竞价光伏项目意见的函》,要求按项目装机规模20%考虑配置储能,储能时间2小时,预计此次两个项目储能规模合计约14MW/28MWh。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储能纳入山东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主体:调峰0.4元/度、AGC上限6元/MW内容摘要:山东电力辅助服务将储能设施纳为市场主体,调峰门槛5MW/10MWh、补偿0.4元/kWh,AGC调频上限暂按6元/MW执行。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首个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平台落户大庆,“十四五”期间拟投资约56亿元内容摘要:新年伊始,记者从大庆市发改委(能源局)获悉,经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首个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基地)正式落户大庆(简称“实验平台”)。实验平台由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黄河公司”)建设,“十四五”期间,拟投资约56亿元。资讯出处:能源发展与政策详情请点击此处浙江电网首次实施虚拟电厂辅助电网调峰试点内容摘要:2021年1月1日11时30分,浙江电网首次实施虚拟电厂辅助电网调峰试点,远程控制丽水绿色能源虚拟电厂辅助电网调峰43万千瓦,有效提升浙江电网弹性调节能力,助力提高全社会能效水平和我省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该项工作的成功标志着国网浙江电力能源互联网形态下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在虚拟电厂调控技术方面实现了“首面首域”突破。资讯出处:中国能源报详情请点击此处日本“碳中和”路线图出炉:绿色投资超2.33万亿美元,15年内淘汰燃油车内容摘要:2020年底,日本政府公布了脱碳路线图草案。其中不仅书面确认了“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还为海上风电、电动汽车等14个领域设定了不同的发展时间表,旨在通过技术创新和绿色投资的方式加速向低碳社会转型。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光伏跟踪支架市场遭遇“外热内冷”内容摘要:不同于在光伏行业其他环节的市场主导地位,中国企业在跟踪支架这一细分领域的竞争力相对薄弱。在全球排名前十的跟踪支架企业中,只有两家来自中国。资讯出处:中国能源报详情请点击此处中利集团拟向中核山东能源、中电投转让130MW光伏电站 内容摘要:1月5日,中利集团发布公告称,全资孙公司常熟宏晖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宏晖”)、常熟宏发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宏发”)、青海中利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新能源”)分别与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吐鲁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转补充协议》;公司全资孙公司常熟诚利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诚利”)与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山东能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虚构光伏电站项目,一个月非法集资6000多万,获刑14年!内容摘要:号称投资光伏电站,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短短一个月就非法集资6000多万,参与人超过700人……年前,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华凯因集资诈骗获刑十四年。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中欧投资协定达成 中国光伏出口欧洲市场有望重回“巅峰”内容摘要:历时7年,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完美收官。2020年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该谈判旨在取代中国和欧盟成员国现有的双边投资条约,构建统一的中欧双边投资制度。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华能未来5年计划投产新能源80GW内容摘要:2020年12月31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州30万千瓦光伏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标志着华能在青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全面建成。随着该项目投产,华能2020年实现新增新能源装机突破1000万千瓦,超过前4年增量总和,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贵州:光资源最差省,如何实现竞价项目规模、并网率第一! 内容摘要:随着晴隆阳光电源安谷光伏项目于2020年底成功并网,贵州省2020年57个522万千瓦光伏竞价项目全部实现并网发电,连续两年成为全国光伏竞价项目规模最大、建设速度最快、并网率最高的省份。资讯出处:微能网详情请点击此处3080元/kW!明阳智能中标康保大英图三期100MW风电项目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127%!广东省首个大兆瓦级海上风电项目年发电量超预期内容摘要: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风机已连续安全运行一年,项目累计上网电量达5.47亿千瓦时,超额完成业主计划的全年上网电量,完成率达到127%。源源不断的可再生电力有效改善了粤港澳大湾区的能源结构,同时也为大湾区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更多更优质的清洁能源。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国家电网招标公告【1月6日】资讯出处:国网信息服务详情请点击此处碳市场加速,对发电企业有何影响?如何应对?内容摘要:随着电力交易及碳交易市场的逐步完善,发电企业提供的产品组合将变得更加丰富,由过去单一的电量产品拓展到了包括辅助服务、发电权、碳配额、CCER在内的五大类产品,这些产品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牵制的关系,发电企业不仅要对电力市场也要对碳交易市场行情有预判,基于上述复杂的产品组合制定生产经营策略,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全国首家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建成投运 内容摘要:12月31日下午,常州市天宁区郑陆工业园5兆瓦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成功并网发电。项目由江苏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宁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采用光伏+农作物种植“农光互补”模式。该项目预计年发电量680万千瓦时,所发电量就近在110千伏武澄变电所供电区域内直接进行市场化交易。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137台煤电机组被关停,还有9台单机在30万千瓦及以上内容摘要:2016年,国家打出煤电去产能“组合拳”,自此,国家能源局每年都会给各地划定淘汰煤电落后产能目标任务。2020年,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国迎来煤电建设新热潮,因此,“一边关停、一边大上”的现象尤为突出。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山西国际能源集团签订500MW风光储一体化清洁能源项目内容摘要:1月4日,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人民政府与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格盟国际)战略合作暨500兆瓦风光储一体化清洁能源项目、污水处理项目、垃圾电厂项目签约仪式在太原市格盟中美清洁能源研发中心举行。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我国“新基建”实施状况及未来推进策略 内容摘要: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暴发,给世界经济增长带来显著的负向冲击。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20年10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预计2020年全球经济将萎缩4.4%,中国将是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国家。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南方电网公司2020年配网设备材料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中标结果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生态环境部:中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涉及2225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内容摘要:1月5日,生态环境部举办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政策媒体上透露,从1月1日起,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首个履约周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涉及2225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这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通过市场倒逼机制,促进产业技术的升级。资讯出处:能源发展与政策详情请点击此处央行: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推动碳排放交易市场为排碳合理定价内容摘要: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近日召开,会议要求,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做好政策设计和规划,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增强金融体系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能力,推动建设碳排放交易市场为排碳合理定价。逐步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明确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建立政策激励约束体系,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持续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资讯出处:能源发展与政策详情请点击此处大唐、国电投与贵州赫章县签约1.1GW光伏发电项目内容摘要:近日,贵州省赫章县工信局依托县内光资源优势,积极与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等央企洽谈,并组织企业到乡镇实地踏勘选址,达成与相关集团公司签订了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共涉及项目4个,总装机容量达110万千瓦,总投资约40亿元,项目选址占地约29000亩,土地流转费20年一次性付清,可为当地农户带来2320余万元收入,提供6000个就业岗位,将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隔墙售电试点落地!全国首家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投运 内容摘要:12月31日下午,常州市天宁区郑陆工业园5兆瓦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成功并网发电。项目由江苏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宁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采用光伏+农作物种植“农光互补”模式。该项目预计年发电量680万千瓦时,所发电量就近在110千伏武澄变电所供电区域内直接进行市场化交易。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隆基站稳4000亿,上机数控、阳光、锦浪连翻五倍,50家光伏上市企业的资本狂欢内容摘要:如果有人问,2021年开年光伏行业最热的话题是什么?不用质疑,一定是股票!延续2020年的上升趋势,光伏企业刚刚度过元旦,就火爆开启了2021年股票市场。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对50支光伏企业个股进行统计,发现短短一年时间内,光伏企业股市表现实在亮眼。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五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容摘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等工作。资讯出处:国家电网报详情请点击此处安徽省发改委连续核准5个风电项目,共计348MW(附清单)资讯出处:微能网详情请点击此处江西彭泽核电厂址转型建成113兆瓦光伏电站内容摘要:2020年12月28日14时37分,随着集电I线32区完成并网,江西彭泽帽子山风光电站60MW光伏项目顺利实现全容量并网,标志着江西核电全面建成彭泽帽子山核电厂址光伏电站。资讯出处:微能网详情请点击此处一年内吞下三家A股风电公司内容摘要:1月6日晚间,新能源设备制造商振江股份(603507.SH)发布公告,拟筹划控制权并更事项并停牌。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总规划1000万千瓦!广西首个海上风电示范性项目开工内容摘要:1月6日,广西·钦州国际海上风电产业园华能西门子海上风机总装项目暨海上风电示范性项目正式开工。项目总投资1100亿元,将建设1000万千瓦标准化海上风电场,年发电量近350亿千瓦时,可每年节约标煤10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过2700万吨。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累计4000台套,总装机超5GW!这家企业新能源业务交出一份亮眼成绩单!内容摘要:近年来,中建五洲积极贯彻“绿色”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是国家级风电关键构件绿色设计平台、江苏省第一批绿色工厂,已累计制造风电塔筒近4000台套,在新能源装备制造细分领域,业绩及产品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并实现“陆上”“海上”的双栖布局。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构建协同发展产业生态 助力中国电力国产化芯片替代内容摘要:当前,部分芯片出现断供,硬件到软件都被堵死,全球半导体产业供应链的局势异常紧张。当“新基建”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时,半导体产业发展也不容忽视。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都离不开算力、芯片,加速芯片国产化替代,势在必行!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南网能源新股首发,综合能源服务第一股即将敲钟上市内容摘要:今日,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南网能源,股票代码:003035)在A股中小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75757.5757万股并在中小板上市网上路演。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国网在运在建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达6229万千瓦内容摘要:2020年12月28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经理辛保安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他强调,要把握重点任务,细化量化指标,提出务实举措,推动政府、社会和能源企业多方共同努力,源网荷储各环节共同发力,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资讯出处:CESA储能财经观察详情请点击此处连亏4年的晋能电力官宣盈利了!内容摘要:据“晋能电力”及“晋能控股电力集团”官微消息,1月6日,晋能电力2020年经营成绩单“出炉”:全年发电量完成27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2亿千瓦时;供热量完成3805万吉焦,同比增加353万吉焦;营业收入完成93.97亿元,同比增加5.24亿元;实现利润1.61亿元,比年计划减亏4.26亿元,同比减亏5亿元,主要指标超额完成,整体实现扭亏转盈,圆满实现年度奋斗目标。资讯出处:能源与投资详情请点击此处中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涉及2225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内容摘要:1月5日,生态环境部举办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政策媒体上透露,从1月1日起,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首个履约周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涉及2225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这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通过市场倒逼机制,促进产业技术的升级。资讯出处:能源与投资详情请点击此处央行: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推动碳排放交易市场为排碳合理定价 内容摘要: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近日召开,会议要求,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做好政策设计和规划,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增强金融体系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能力,推动建设碳排放交易市场为排碳合理定价。逐步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明确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建立政策激励约束体系,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持续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资讯出处:能源与投资详情请点击此处南昌-长沙特高压交流工程第一次设备招标采购资讯出处:微能网详情请点击此处国家电网招标公告【1月7日】资讯出处:国网信息服务详情请点击此处峰谷电价上下浮动50% 5G基站电动汽车可参与2021蒙东电力直接交易内容摘要:1月6日,内蒙古工信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蒙东地区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交易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中指出蒙东地区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电力用户中的电采暖、5G基站及配套设施、电动汽车充电等可参与市场交易。年度交易主要采用双边协商方式组织,按峰谷平时段申报交易。高峰时段电价按平时段电价上浮50%;低谷时段电价按平时段电价下浮50%。执行峰谷电价的用户,在参加市场化交易后继续执行峰谷电价。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国家电投山东营里光储项目并网 配套10MW/20MWh储能内容摘要:2020年12月31日,山东省最大规模光储项目——国家电投寿光营里200MWp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发电,配套10MW/20MWh储能系统同时成功并网。项目由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山东中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储能系统,国家电投中央研究院全资子公司-北京和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储能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全套储能设备。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深度解读蒙西修订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内容内容摘要:日前华北能监局印发《关于修订<蒙西电力市场调频辅助服务交易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文件对调频里程申报价格、补偿计算公式、调频性能指标等进行了调整。据北极星储能网了解,从调频市场试运行情况看,这些调整可保证市场主体合理收益、更能体现机组性能优势。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工信部支持重庆(两江新区)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 内容摘要: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复函(工信部科函〔2020〕36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支持重庆(两江新区)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资讯出处:工信微报详情请点击此处十站九亏,加氢站投资热还能扛多久内容摘要:据粗略统计,多个城市的加氢站建设数量将突破百座。然而,想要盈利不容易。据业内人士透露,我国目前投运的70多座加氢站,几乎都处于亏损状态。资讯出处:中国能源报详情请点击此处十四五”新能源高比例并网,电网如何应对?内容摘要:随着我国作出“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并要求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十四五”期间势必将有更多清洁能源并网,新能源渗透率将进一步提高。这意味着电力系统需要接纳更多的波动性电源。事实证明,跨区互联电网通过采用更灵活优化的运行方式,统筹送受端调峰安排,在空间维度实现互联互济,可有效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资讯出处:中国能源报详情请点击此处又一大型煤电项目将开工!广东华润西江发电厂2×660MW火电项目主体建筑A、B标段招标公告内容摘要:华润集团守正电子平台近日发布了广东华润西江发电厂2×660MW火电项目主体建筑A、B标段招标公告,公告显示,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3月28日(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暂定),总工期25个月。资讯出处:北极星详情请点击此处三、 会议预告第六届中国能源发展与创新论坛会议时间:2021年3月16日会议地点:北京联系方式: 18201332388 陈老师详情请点击此处 “北极星杯”2020年度(首届)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评选活动会议时间:2021年3月23日会议地点:北京联系方式: 13623352172 王老师 邮箱:wanghaiyue@bjxmail.com详情请点击此处第十届新能源汽车国际论坛2021会议时间:2021年3月25-26日会议地点:上海详情请点击此处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会议时间:2021年4月14-16日会议地点:北京联系方式:18600530735 冯先生 邮箱:jinlei.feng@cnesa.org详情请点击此处第十二届亚太电力与能源国际学术会议(APPEEC 2021)会议时间:2021年4月17-19日会议地点:陕西详情请点击此处
  团队  国家能源局此前发布了《电力业务许可证问答手册》,手册从许可证的常识、办理流程、许可证申办及注销、许可证变更与延续、许可证监督检查等方面对于电力业务许可证相关事宜进行系统解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许可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组织修订了《电力业务许可证问答手册》。  本手册编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  《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人在 申办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汇编,主要内容包括许可证常识、 办理流程、许可证申办、许可证变更与延续、监督检查和常见问 题等。  欢迎大家在参考使用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完善本手册。  第一章  许可证常识  1. 《电力业务许可证》分为哪几类?  答:分为发电、输电、供电(一般供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售电公司)三个类别。  2. 哪些单位应该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哪些发电 业务可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  答:下列从事发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1) 公用电厂;  (2) 并网运行的自备电厂;  (3) 国家能源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以下发电业务可以豁免电 力业务许可:  (1) 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  (2) 单站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  (3) 项目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4) 项目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5) 并网运行的非燃煤自备电站,以及所发电量全部自用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  3. 哪些单位应该取得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答:下列从事输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1) 跨区域经营的电网企业;  (2)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电网企业;  (3)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  (4) 国家能源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4. 哪些单位应该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答:下列从事供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1) 省辖市、自治州、盟、地区供电企业;  (2) 县、自治县、县级市供电企业;  (3)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  (4) 国家能源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5. 我单位是利用工业废水沼气实施热电联产,需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吗?  答:如果发电项目是属于并网运行的非燃煤自备电站,或属于以及所发电量全部自用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可以不用办理许可证。  6. 我单位是装机容量 6MW 以上的光伏项目属于豁免范围吗?  答:项目装机容量 6MW 及以上的光伏项目,如果核准文件  (批复文件、备案证书、登记备案证明)明确为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属于豁免范围,无需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7. 发电业务的机组类型如何细分?  答:机组类型按大类分为“火电、水电、核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水电除外)、其他”。细分类型火电包括燃煤发电、燃气发电、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燃油发电、煤矸石发电、其他火电;水电包括常规水电、抽水蓄能;可再生能源发电(水电除外)包括风电、光热发电、光伏发电、地热发电、海洋能发电、垃圾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 其他包括瓦斯发电、余温发电、余压发电、余气发电、其他发电。  以垃圾发电为例,大类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水电除外)”, 细分类型为“垃圾发电”。  8. 非水可再生能源机组投产日期如何确定?  答: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中登记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机组投产日期是指单台发电机组(单元)首次并网发电的日期。分批并网发电的机组(单元)应分批登记机组情况,投产日期按同批次机组(单元)全容量并网日期(即最后一台机组(单元)并 网日期)登记。  第二章  办理流程  1. 许可证办理方式和流程是什么?  答: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方式分为告知承诺制与一般程序两种,办理流程主要包括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审查、作出许可决定、信息公开等环节。  (1) 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确定申请事项并根据要求网上提交申请  (2) 申请材料审查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或不属于派出机构职权范围的,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正式受理后,派出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3) 作出许可决定  派出机构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情况,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于准予许可的,颁发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 信息公开  派出机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 7 日内,通过对外服务场所、  网站等渠道公开许可决定、申请人的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 告知承诺制办理许可证流程图:  一般程序办理许可证流程图:  2. 申请许可事项按告知承诺制办理和一般程序办理主要区 别是什么?  答: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适用对象不同。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 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无上述情况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  (2) 申请材料不同。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许可申请材料仅包括申请表和承诺书,其他材料一律取消;一般程序办理许可还需 提供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相应材料。  (3) 办理时限不同。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许可,如符合法定  条件,派出机构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网上办理为受理后当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受理当日即可获得许可;一般流程程序办理许可在受理后还需按规定的程序审查,一般在 20 个工作日内取得许可。20 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经批准可延长 10 日。依法需要听证、鉴定、专家评审等的,所需时间不计入上述期限。  3. 采用告知承诺方式与一般程序办理对企业具备相应许可 条件的要求一样吗?  答:一样。不管以哪种方式办理,企业必须满足其申请的许可事项所要求具备的许可条件。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派出机 构在事中事后核查中对企业是否满足满足许可条件进行核查;采取一般程序办理,派出机构在企业提交申请后对企业是否满足许 可条件进行审查。两种方式取得许可,派出机构都将在事中事后 监管中对企业许可条件保持情况进行监管。  4. 发现承诺不实的,许可证如何处理?  答: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对采用隐瞒或欺骗等手段取得许可的,依法撤销许可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相关许可决定。违反《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许可 管理规定的,予以行政处罚并根据失信行为严重程度分类纳入信用记录。  5. 申请人收到《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后的办理时限是多久?  答:申请人应按照《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要求及时 补正并提交申请材料,补正后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派 出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继续补正;申请人收到补正通知后 20 日内未补正的,申请自动终止。  第三章  许可证申办及注销  一、许可证初次申请  1. 发电企业应于何时取得许可证?  答:新建发电机组所属企业应在相应机组完成启动试运行时间点后 3 个月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并网后 6 个月内), 必须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逾期未取得的不得上网发电。  2.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如分公司)可以申请《电力 业务许可证》吗?  答: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输电企业以及一般供电企业按照隶属关系由其法人企业提出申请,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不可以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3. 按照告知承诺制流程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告知承诺制办理业务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 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电力业务许可告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办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 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供电企业、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还需提供供(配)电区域地理平面图。  4. 按照告知承诺制流程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需要妥善保存哪些材料以备核查?  答:备查材料包括:(1) 企业最近 2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2 年的,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经营以下发电业务的企业具有资产负债表即可:总装机容量 50MW 及以下的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2) 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任职文件(申请人为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提出申请的,提交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情况)。(经营以下发电业务的企业: 总装机容量 50MW 及以下的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企业安全负责人、 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允许一人兼任多项职务。)  (3) 发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材料(实际建设规模原则上应当与审批、核准或备案的规模一致)。  (4) 发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材料;未组织竣工验收的, 具有发电机组通过启动验收的材料或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 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或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5) 发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材料,包含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实际建设规模应符合审批规模要求)。  5. 按照一般程序流程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需要提 供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 《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发电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电力业务许可办理涉及证明材料的承诺书(发电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办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 企业最近 2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2 年的,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经营以下发电业务的企业具有资产负债表即可:总装机容量 50MW 及以下的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5) 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申请人为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提出申请的,提交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情况)。(经营以下发电业务的企业:总装机容量 50MW 及以下的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企业安全负责人、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允许一人兼任多项职务。)  (6) 发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材料;未组织竣工验收的, 发电机组通过启动验收的材料。同时申请人可以对下列材料中的部分或全部做出承诺:(通过承诺免于提交的材料,应当妥善保存以备核查;未承诺事项需 提交相应材料。)  (1) 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申请人为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提出申请的,提交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情况)。  (2) 发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材料(实际建设规模原则上应当与审批、核准或备案的规模一致)。  (3) 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或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4) 发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材料,包含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实际建设规模应符合审批规模要求)。  6. 核电项目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新建核电机组电力业务许可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新建核电机组申请许可的,除要求申请人提交常规发电机组所需申请材料外,还应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 核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核电机组功率释放点批复。  (2)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首次装料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7. 按照告知承诺制流程申请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需要妥善保存哪些材料以备核查?  答:备查材料包括:  (1) 企业最近 2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2 年的,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  (2) 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任职文件(申请人为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提出申请的,提交下 属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情况)。  (3) 输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材料( 实际建设规模原则上应当与审批或核准的规模一致)。  (4) 输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材料。  (5) 输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材料,包含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符合环境保护有 关规定和要求的其他形式合法材料(实际建设规模应符合审批规模要求)。  8. 按照一般程序流程申请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需要提 供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 《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输电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电力业务许可办理涉及证明材料的承诺书(输电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办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 企业最近 2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2 年的,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  (5) 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申请人为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提出申请的,提交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情况)。  (6) 输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材料。  同时申请人可以对下列材料中的部分或全部做出承诺:(通过承诺免于提交的材料,应当妥善保存以备核查;未承诺事项需提交相应材料。)  (1) 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申请人为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提出申请的,提交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情况)。  (2) 输电项目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文件(实际建设规模原则上应当与审批或核准的规模一致)。  (3) 输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材料,包含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符合环境保护有 关规定和要求的其他形式合法材料(实际建设规模应符合审批规模要求)。  9. 一般供电公司按照告知承诺制流程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 许可证》需要妥善保存哪些材料以备核查?  答:备查材料包括:  (1) 企业最近 2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2 年的,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  (2) 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 务负责人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任职 文件(申请人为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提出申请的,提 交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情况)。  (3) 供电营业区域相关材料包括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供(配)电区域划分意见或企业间自主达成的供(配)电区域划 分协议。  (4) 供电营业区域供电网络分布概况(供电网络分布图)。  (5) 设立的供电营业分支机构及其相应的供电营业区域概况。  (6) 供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材料,包含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符合环境保护有 关规定和要求的其他形式合法材料(实际建设规模应符合审批 规模要求)。  10. 一般供电公司按照告一般程序流程申请供电类《电力业 务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供电类—一般供电公司用)》(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力业务许可办理涉及证明材料的承诺书(供电 类—一般供电公司用)》(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 书》。供电区域地理平面图。企业最近 2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2 年的,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 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申请人为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提出申请的,提交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情况)。供电营业区域供电网络分布概况(供电网络分布图)。设立的供电营业分支机构及相应的供电营业区域概况。同时申请人可以对下列材料中的部分或全部做出承诺:(通过承诺免于提交的材料,应当妥善保存以备核查;未承诺事项需 提交相应材料。)  (1) 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 务负责人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申请 人为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提出申请的,提交下属不具 备法人资格企业的情况)。  (2) 供电营业区域相关材料包括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供  (配)电区域划分意见或企业间自主达成的供(配)电区域划 分协议。  (3) 供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材料,包含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符合环境保护 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其他形式合法材料(实际建设规模应符合审 批规模要求)。  11.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按照告知承诺制流程申请 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需要妥善保存哪些材料以备核查?  答:备查材料包括:  (1) 企业最近 2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2 年的,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  (2) 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  (3) 配电网项目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文件(实际建设规模原则上应当与核准或审批的规模一致)。  (4) 配电营业区域相关材料包括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供(配)电区域划分意见或企业间自主达成的供(配)电区域划分协议。  (5) 配电营业区域配电网络分布概况(配电网络分布图)。  (6) 设立的配电营业分支机构及相应的配电营业区域概况。  12.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按照一般程序流程申请供 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 《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供电类—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售电公司专用)》(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电力业务许可办理涉及证明材料的承诺书(供电类—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售电公司专用)》(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 单位公章)。  (3) 办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 配电区域地理平面图。  (5) 企业最近 2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2 年的,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  (6) 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 配电营业区域配电网络分布概况(配电网络分布图)。  (8) 设立的配电营业分支机构及相应的配电营业区域概况。同时申请人可以对下列材料中的部分或全部做出承诺:( 通过承诺免于提交的材料,应当妥善保存以备核查;未承诺事项需 提交相应材料。)  (1) 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 配电网项目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文件(实际建设规模应符合核准或审批规模要求)。  (3) 配电营业区域相关材料包括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供(配)电区域划分意见或企业间自主达成的供(配)电区域划分协议。  二、许可证注销、补办  1. 企业存在哪些行为,许可证会被注销?  答: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1) 电力业务许可被依法撤回、撤销,或者电力业务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2) 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3) 被许可人申请停业、歇业被批准的;  (4) 被许可人因解散、破产、倒闭等原因而依法终止的;  (5) 被许可人不再具有发电机组或者输电网络或者供电营业区的;  (6) 被许可人已丧失从事许可事项活动能力的;  (7)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发生第(1)和(2)项情形的,由派出机构在撤回、撤销、吊销决定生效或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手续。被许可人应当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限内交回电力业 务许可证正本、副本。  2. 许可证丢失或损毁了,可以补办吗?  答:许可证损毁的,应当及时向颁发许可证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申请补办;许可证遗失的,由许可机关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3. 办理许可证注销、补办,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 《电力业务许可证补办(注销、延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电力业务许可告知承诺书》或《电力业务许可办理  涉及证明材料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办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四章  许可证变更与延续  一、许可证变更  1. 许可证变更分为哪几类?  答: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2. 哪些情形需要办理许可事项变更?  答:发电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 新(改)建发电机组投入运营;  (2) 取得或转让已运营的发电机组;  (3) 发电机组退役。  输电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 新(改)建输电设施投入运营;  (2) 主网架中终止运营输电设施; 供电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 一般供电公司供电营业区域发生变化的;  (2)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售电公司配电营业区域发生变化的。  3. 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后多长时间进行许可事项变更?  答:新(改)建发电机组投入运营按国家能源局相关规定时限向派出机构提出许可事项变更申请。  其他事项,持证企业应当自变化之日起 30 日内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提出许可事项变更申请。  4. 许可事项变更后,许可证的有效期重新开始计算吗?  答:许可事项变更不改变许可证的原有效期。  5. 哪些情形需要办理登记事项变更?  答:以下情形需要办理登记事项变更:  (1) 发电类:被许可人名称、登记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机组所在电厂名称、机组情况包括编号、类型、容量、投产 日期、调度关系、所属电力市场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  (2) 输电类:被许可人名称、登记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输电网络覆盖范围、主要输电设备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  (3) 供电类(一般供电公司用):被许可人名称、登记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供电营业分支机构、主要设施设备情况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  (4) 供电类(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售电公司专用):被许可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配电营业分支机构、主要设施设备 情况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  6. 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后多长时间进行登记事项变更?  答:涉及供(配)电营业分支机构变更和主要设施设备情况(供电线路长度、供电设备容量)变更的,应当于每年第二季度集中向派出机构提出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其他事项,持证企业应当自变化之日起 30 日内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提出登记事项变更申请。  7. 机组投产日期登记变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可以证明机组并网发电日期的有关材料以备核查, 如:机组(单元)启动验收报告、启动申请票批复和执行文件、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并网调度协议等。  8. 按照告知承诺制、一般程序流程申请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请于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下载《电力业务许可告知承诺书》《电力业务许可办理涉及证明材料的承诺书》,查看相关电 力业务许可办理需提供的材料与以备核查的材料。  二、许可证延续  1. 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答: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20 年。  2. 许可证即将到期,什么时候申请延续?  答: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30日前提出申请。  3. 发电机组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应该办理什么手续?  答: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发电机组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应当向派出机构申请退役或申请延续运行。  4. 超期服役机组可否申请延续运行?  答:发电机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未纳入政府有关部门关停或停用计划的,如需申请延续运行,应当经过必要的改造并经过相关安全评估,于机组设计寿命到期前 3 个月向所在地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申请延续运行。机组延续运行时限依据相关评估结论确定。  5. 电力业务许可证延续、超期服役机组延续是否可以与各类事项变更同步申请?  答:延续过程中涉及变更事项未办理的,可以同步申请。  第五章  监督检查  一、事中事后核查  1. 以告知承诺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的企业,何时开展事中事后核查?  答:以告知承诺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事项的,国家能源局 派出机构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 6 个月内对申请人承诺的内容进行核查。  2. 以告知承诺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的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核查?  答:核查方式包括:  (1) 承诺内容具备数据共享条件的部分进行网络核验。  (2) 承诺内容不具备数据共享条件的部分,通过在线查看企业提交的备查材料、现场核查或请求其他行政机关协助核查等方式核查。原则上以在线核查为主,对失信企业和许可级别较高 的企业加大现场核查力度。  3. 以告知承诺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的企业,是否全覆盖核查?  答:按办理的业务种类和企业信用状况分类确定核查方式。  (1) 新申请业务,全覆盖核查。失信、严重失信的企业按100%的比例现场核查。  (2) 许可事项变更业务  ①发电企业新(改)建发电机组投入运营、取得或转让运营机组、发电机组退役。火电机组、核电机组及 50MW 以上水电机组全覆盖核查;其他发电机组信用良好企业免予核查,守信企 业按不低于同期申请守信企业总数 20%的比例核查,失信、严重失信的企业按 100%的比例现场核查。  ②输电企业主网架中新(改)建输变电设施投入运营、主网 架输电设施终止运营,全覆盖核查。失信、严重失信的企业按100%的比例现场核查。  ③供电企业(增量配电企业)供(配)电区域变更,全覆盖核查。失信、严重失信的企业按 100%的比例现场核查。  (3) 登记事项变更业务,机组类型、容量、投产日期、设计寿命变更,全覆盖核查,其他登记事项变更免予核查。  (4) 许可证延续业务,信用良好企业免予核查,守信企业按不低于同期申请守信企业总数 20%的比例核查,失信、严重失信的企业按 100%的比例现场核查。  (5) 发电机组延寿运行业务,火电机组、核电机组及 50MW 以上水电机组,全覆盖核查;其他发电机组信用良好企业免予核查,守信企业按不低于同期申请守信企业总数 20%的比例核查, 失信、严重失信的企业按 100%的比例现场核查。  (6) 许可证补办业务,免予核查。  (7) 许可证注销业务,输电、供电企业(含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全覆盖核查,失信、严重失信的企业按 100% 的比例现场核查,其他免予核查。  4. 持证企业出现哪种情形,需向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报告?  答:持证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在 30 日内向所在地派出机构报告。  5. 不以发电为主营业务的发电项目如何提交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答:不以发电为主营业务的发电项目,可提供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二、监管处理  1. 企业存在哪些行为,会被吊销许可证?  答: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规定,被许可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作出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决定:  (1) 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情节严重的;  (2) 发电厂并网、电网互联不遵守有关规章、规则,情节严重的;  (3) 不向从事电力交易的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电力市场或者不按照规定公平开放电网,情节严重的;  (4) 依法可以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2. 未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电力业务的,将承担 哪些法律责任?  答:未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电力业务的,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以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 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当给予警告,处以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被许可人超出许可范围或者超过许可期限从事电力业务 的,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被许可人超出许可范围或者超过许可期限,从事电力业务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对企业违反电力业务许可制度的行为,会采取哪些信用监 管措施?  答:派出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后,根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认定企业失信行为类别并纳入信用信息记录,分别采取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和严重失信惩戒 名单等信用监管措施。  第六章常见问题  一、人员问题  1. 对安全负责人、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 人岗位职务有什么要求?  答:安全负责人、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指主管相关工作的负责人,一般是指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或厂级领导,即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或厂长、副厂长、站长、副站长等。  任职人员应在本单位任职,具有任职文件;且任职人员应持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 3 年以上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自备电厂或发电车间,安全负责人填企业一把手,财务负责人填企业的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生产运行和技术负 责人可以填报自备电厂或发电车间相应的主管领导。  2.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什么要求?  答: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与所负责业务相对应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 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不是现工作单位可以吗?  答:注册制的证书(如:注册师执业资格证、企业安全管理 人员培训合格证等),其“注册单位”须为申请单位。非注册制的证书(如:大多数职称证),考虑到部分持证人 取证后工作单位发生变化,且发证机关未强制要求注册或变更至 新单位,其“工作单位”可以与申请单位不一致。  4. 安全负责人、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可以兼任吗?  答:经营以下发电业务的企业允许一人兼任多项职务:总装机容量 50MW 及以下的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余压余气 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经营以下业务的企业负责人允许兼任但不可一人兼任四项职务:经营总装机容量 50MW 以上(不含 50MW)的水电、火电、核电等业务的发电企业;输电企业;供电企业;拥有配电网 运营权的售电公司。  5. 企业如将生产运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的,相关负责人如何填报?  答:企业如将生产运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相关负责人可填写实际负责生产运行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此种情形申请企业还应当提供(一般程序)委托运行合同或协议、生产运行单位相关负 责人任职文件等材料,按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以上材料应当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二、资产问题  1. 非法人企业如何提供财务报告?  答:非法人企业应提供上级法人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  2. 特殊行业、企事业单位如何提供财务资料?  答:对部分特殊行业,如国防、军工、监狱等系统中的企事业单位,如国家有特殊规定,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财务资料, 并将相关规定作为申请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提交,如申请人无法提供相关规定,应提供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 如何理解财务类申请材料关于“连续两年”的规定?  答:例如某单位 2017 年提交申请,原则上应提供 2015 年和2016 年财务资料。  特殊情况:2017 年 5 月 1 日前已提交合格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如果 2016 年审计尚未完成,可提供 2014 年和 2015 年的财务资料。其他年份以此类推。  三、项目审批问题  1. 建设项目未经有权部门审批或核准,可以申请许可证吗?  答:对于未按照规定审批或核准的发电机组,不予颁发许可证。  2. 如何判断发电项目核准(审批、备案)文件是否有效?  答: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会根据相关发电项目核准(审批、备案)文件印发时的国家政策判断其有效性,主要依据有:国务院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核准目录、产业政策文件、投资审 批权限文件等。  3. 地方政府部门越权作出的核准(审批、备案)文件是否有效?  答:无效。是否越权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最新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及各省印发的最新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其中标明“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不得下放地市级以 下政府。  4. 发电机组容量与项目核准审批(批复、备案)容量不一致, 可以申请许可证吗?  答:按照国能资质〔2016〕45 号文件精神,对于实际建设情况与核准(批复、备案)文件不一致的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实际建设单机容量与核准(批复、备案)文件不一致的,如机组与核准(批复、备案)文件属于同一等级,实际容量 超过核准(批复、备案)容量的,按照核准(批复、备案)容量 确定许可容量;实际容量小于核准(批复、备案)容量的,按照实际容量确定许可容量;机组与核准(批复、备案)文件不属于同一等级的,不予许可。  (2) 实际建设单机容量与核准(批复、备案)文件一致, 而机组数量超过核准(批复、备案)机组数量的,按照核准(批 复、备案)机组数量确定许可机组数量;实际建设机组数量少于核准(批复、备案)机组数量的,按照实际建设机组数量确定许可机组数量。  (3) 实际建设机组数量及单机容量与核准(批复、备案) 文件均有较大变化的,申请人应提交原核准(批复、备案)机关或目前具备核准(批复、备案)权限的机关出具的书面确认意见, 无法提交者不予许可。  5. 我单位因项目核准时暂未成立,项目核准文件的主体为集 团公司,单位成立后项目由我单位接管,环评批复、并网调度协 议均为我单位,请问我单位应如何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  答:如项目核准(批复、备案)主体与申请单位不一致,可提供具备核准(批复、备案)权限的机关出具的主体变更证明。若主体变更后仍然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由企业提供相关说明后直接核发电力业务许可证,若主体变更后,主体的控股单位发生了变化的,必须提交核准部门对于项目业主的确认文件才予以核发许可证。  6. 建成后实施技改的发电机组能够变更许可容量吗?  答:申请人应提交具备技改核准(批复、备案)权限的机关出具的技改核准(批复、备案)文件或对技改项目的书面确认意见,无法提供者不予变更。  7. 新建发电项目竣工验收暂未完成可以申请许可证吗?  答:新建发电项目尚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提供发电机组通过启动验收的证明材料。尚未完成启动验收的,提供有关主管部门 认可的质量监督机构同意整套启动的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8. 对竣工验收报告有何要求?  答:竣工验收报告应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验收内容、验收时间、验收意见、验收参与方签字盖章等内容,验收参与方一般包括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  9. 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要求的“供电区域证明材 料”指什么?  答:是指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出具划分意见或自行达成配电区域划分协议。  四、材料装订和领证要求  1. 申请材料的格式和装订有何要求?  答:格式要求详见《申请表》填表说明,装订方式建议胶装, 申请表与附件分开装订。  2. 如何领取许可证?  答:可邮寄或自取许可证,如需自取的,应当携带证明申请 人身份的合法证件。  第七章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第432号令)  4.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第196号令)  5.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  6. 国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第3号)  7. 《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2020〕  69号)  8.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流程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服务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督与评价规范〉 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2〕3号)  9. 《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规〔2021〕  33号)  10. 《关于规范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投产日期登记工作的通知》(资质函〔2021〕15号)  11.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1〕37号)  12.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22号)  13. 《国家能源局关于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信用监管的通知》  (国能发资质〔2019〕79号)  14.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简化优化许可条件、加快推进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资质〔2018〕102号)  15.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能综通资质〔2018〕196号)  16.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能综发资质〔2017〕4号)  17. 《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 强化发电企业许可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17〕73号)  18.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电力业务许可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45号)  19.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1号)  20. 《国家能源局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 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 353号)  21.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新建核电机组电力业务许可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资质〔2014〕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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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专业做循环水处理的。循环水主要应用于工业系统上,包括冶金、石化、电力、化工、中央空调等。当然各个行业的用途的不一样的。举个例子,电厂的循环水是冷却凝汽器里的水蒸汽的,从而产生真空,推动汽轮机发电。化工企业呢一般是降低温度的,例如蒸馏出来的东西需要冷却下来。虽然各个行业的循环水冷却的对象不同,但它的主要目的就是利用水来冷却工艺介质。此外水处理药剂还有絮凝剂、混凝剂、膜用水处理药剂等等。我是专门做水处理的,如果什么问题可以发邮件给我,我们可以互相探讨.我的EMAIL是R_TECH@163.COM.  这方面有一定的前途,如果有机会不妨运作一下  天津瑞泽宇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水处理药剂专业生产商。  瑞泽宇通的经营目标是: 拥有一流的水处理技术、生产一流的水处理产品、提供一流的水处理技术服务  瑞泽宇通的目标客户是: 水处理药剂用户及经销商;  瑞泽宇通的服务:  1. 技术支持:包括水质分析、配方筛选、制定运行方案及现场技术指导;  2. 药剂生产:专业生产各种水处理药剂,品种见产品说明。  瑞泽宇通的优势:  1.技术优势:依靠国内著名科研院所及高校,技术水平始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我们的总经理是应用化学博士,此外数名业界精英做顾问。我们服务团队都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及数年现场服务经验。  2.产品优势:品种齐全,质量稳定,性价比高;  ATMP、HEDP、PBTC、EDTMPA、HDTMPA等及其钠盐钾盐固体是我们的拳头产品,产量大,性能稳定。  聚合物系列分散剂更是我们的优势产品,不但品种齐全,而且分散效果优秀。此外我们还不断推出新型分散剂品种,以适应市场的需要。  3.管理优势:有一支经验丰富,战斗力强的管理团队,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及运行多年的ERP系统。  注:我公司生产的水处理剂,又称水质稳定剂  产品分类导航: 有机膦系列阻垢缓蚀剂、 有机膦酸盐、 中央空调水处理药剂、 电厂专用水处理药剂、 石化水处理药剂、 钢厂水处理药剂、 高效分散剂、 反渗透水处理药剂、 化肥厂水处理药剂、 消泡剂、 离子交换树脂、 脱色剂、絮凝剂及混凝剂、 煤及其它添加剂、 循环水用杀菌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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