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董事长的企业性质是什么?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办公用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数据”)、
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通信”)、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鸿信息”)、大唐高鸿信安(浙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鸿信安”)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科研院”)、数据
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数据所”)、北京兴鸿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兴鸿达”)租赁房屋作为公司的办公场所,租金共计 11,050,169.65
元。
2.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科研院”)为公司控股股东,
数据所、兴鸿达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下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电信科研院、数据所、兴鸿达属于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3.高鸿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租用办公
场所的议案》,公司两名关联董事付景林先生、陈蕾女士按照有关规定回避参与上述
议案的表决,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
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一区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一区
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注册资本:78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备、光

及光电缆、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
(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的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小区及写字楼物业管理;供暖、绿化服务;花木租赁;房屋维
修、家居装饰;房产租售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交流;
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持有其
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务数据: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 1,726,842.07 万元,净利润为 69,428.48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净资产为 1,506,632.29 万元。2019 年 9 月 30 日合
并总资产 3,553,423.73 万元,净资产 1,511,726.34 万元,2019 年 1-9 月份营业收
入 1,219,676.32 万元,净利润-43,684.92 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电信科研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10.1.3 款第(二)条规定,电信科研院视为公司关联人。
2.名称: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张知恒
注册资本:6668.2 万元
主营业务:制造开发后的产品;通信软件、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
品、通信系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开发后
的产品;通信及计算机系统集成;物业管理;租赁房屋及场地;主办《数据通信》杂
志;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数据通信》杂志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数据通信科学
技术研究所的 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数据通信科学
技术研究所视为公司关联人。
3.名称:北京兴鸿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一区 26 幢十一层 1108 房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吕国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
机械设备、金属材料;房地产经纪业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会议服务。(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自然人吕国持有其 46%股权;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
有其 29%股权;大唐实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20%股权;自然人朱寅平持有
其 5%股权。
财务数据: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 181.99 万元,净利润为-3.24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净资产为 72.98 万元。2019 年 9 月 30 日合并总资产 99.94 万
元,净资产-59.01 万元,2019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 179.85 万元,净利润-131.99
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兴鸿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的联营企业,大唐实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兴鸿达
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学院路 40 号办公用房
电信科研院科研综合楼第二层南、第九层部分、第十层、第十一层,建筑面积
共 2,849.8 平方米;塔 2 楼北侧平房,建筑面积为 410 平方米,研八楼三层合计面
积共 2,431 平方米,上述办公用房均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院内。
2.海淀区农大南路 88 号院 1 号楼
海淀区农大南路 88 号院 1 号楼二层部分,面积为 1,327.34 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本次办公用房租赁价格参考周边价格确定。
时间
日租
出租方
承租方
面积(㎡)
金额(元)
地址
(天)

高鸿数
数据所
410
366
379,651.80
2.53
塔二楼北侧平房(1.1-12.31)

高鸿数
学院路 40 号院内研八楼一层、二层一
数据所
2128
366
2,243,082.24
2.88

部分;三层整层(1.1-12.31)
高鸿信
学院路 40 号院内研八楼一层一部分
数据所
303
366
319,386.24
2.88

(1.1-12.31)
电信科研
高鸿通
学院路 40 号科研综合楼第十层南
567.6
366
810,192.24
3.9


(1.1-12.31)
电信科研
高鸿股
学院路 40 号科研综合楼第十一层、第
1630.8
366
2,327,803.92
3.9


十层北(1.1-12.31)
电信科研
高鸿数
学院路 40 号科研综合楼第二层南
576.4
366
822,753.36
3.9


(1.1-12.31)
电信科研
高鸿数
学院路 40 号科研综合楼第 9 层北一间
75
366
107,055.00
3.9


套间办公室(1.1-12.31)
高鸿股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88 号院 1 号楼
兴鸿达
777.34
366
1,650,137.4
5.8

二层东北侧(1.1-12.31)
高鸿信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88 号院 1 号楼
兴鸿达
550
366
1,167,540.00
5.8

二层 2-005(2019.6.1-2020.5.31)
高鸿信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88 号院 1 号楼
兴鸿达
550
365
1,222,567.50
6.09

二层 2-005(2020.6.1-2021.5.31)
总计
7018.14
11,050,169.65
注:高鸿信安租赁面积按照一年计算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将分别与电信科研院、数据所、兴鸿达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定价及面积按照“四、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相关内容签署,具体协议尚未
签署。
六、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租金水平符合市场价格水平,租用面积与公司业务水平相当,本次租用有利于
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八、公司与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和电信科研院控股股东中国信科的下属单位关
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 188.01 万
元。其中已经发生的 65.31 万元日常关联交易已在 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刊登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
2.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情况:
公司向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借款 15,000 万元,借款利率为 4.7850%,
期限不超过一年。
审议及披露情况:此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 体 详 见 : 2020 年 3 月 19 日 公 司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第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及 2020 年 4 月 7 日刊登的《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及下属公司租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及北京兴鸿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房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利于
公司各项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公允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状况。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
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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