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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使用方式篇1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项目融资;资金管控;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9-0246-02
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企业的资金管理贯穿于企业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尤其是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作为资金密集型的企业,高效的资金管理能够充分提高资金周转速度,降低企业成本,促进房地产企业经济效益提升。房地产企业是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管理活动的企业组织,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具有投资规模大、投资成本高、资金周转周期长等特点。因此,房地产企业相对于其他企业组织而言,资金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加强房地产企业的项目融资管理和资金管理与控制,对于保证房地产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房地产项目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项目,房地产项目的投融资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如何加强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管理,提高房地产企业资金管控水平,促进房地产企业资金管理效益的提升成为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研究房地产企业的项目融资和资金管理,旨在提高房地产项目的融资能力,降低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管理水平,有效地整合房地产企业的资源,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房地产企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一、房地产企业在项目融资和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
1.房地产融资决策不当
在房地产项目的融资过程中,由于房地产企业缺乏科学的融资决策,造成项目融资出现融资结构不合理的情况,造成企业融资成本过高和引起债务危机的现象。房地产企业针对某一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需要进行融资决策分析,进而确定企业的项目融资的渠道、数量、风险等要素。但是,由于房地产企业缺乏科学的决策分析流程,没有对项目融资决策进行综合的分析和评价,缺乏资深的融资顾问的参与,造成项目融资不够合理和完善,不能够满足房地产项目融资的经济性和安全性要求,造成巨大的融资成本和财务风险。另外,缺乏科学的审批流程和审批制度,也是造成房地产企业融资决策不当的重要原因。
2.房地产融资市场体系不健全,融资效率低
房地产项目在融资的过程中存在多种融资模式,但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我国房地产企业尚未形成多元化的、完善的融资模式。各地的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是银行贷款。单一的融资模式容易造成房地产企业巨大的融资风险。在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融资体系还不够健全,许多房地产企业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短视行为,企业过度地依赖于银行贷款,而银行贷款受到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影响,受到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房地产企业的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严重制约企业的发展。同时,由于缺乏健全的融资市场体系,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的过程中,存在融资成本过高的风险,这严重地制约了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资金的有效筹集,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和市场风险。另外,房地产项目在融资的过程中,缺乏对自身情况的分析和估算。对房地产项目的投资规模、融资方式、项目建设的数量、融资的时机等,缺乏充分的考虑,造成房地产项目开发盲目融资的现象,给房地产企业造成潜在的财务风险。
3.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水平不高
房地产项目建设是一项投资周期长、投资规模大、投资成本高、面临风险多的项目。因此,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的过程中面临多重风险的考验。而当前许多房地产企业由于缺乏科学的风险管理意识,在项目融资和项目资金管控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和问题,造成企业存在巨大的风险和危机。房地产企业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企业的财务管理风险和融资风险缺乏充分的预警、识别和应对机制。企业缺乏对融资风险和资金管理风险的重视,对变幻莫测的市场环境缺乏冷静的、科学的分析和认识。这造成房地产企业严重的财务风险隐患。最后,房地产企业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机构,对投资和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职能部门,造成房地产企业的风险。
4.资金管控不严和调度不合理,造成企业财务困境
在房地产企业的项目投资和开发管理过程中,资金管控水平低下,缺乏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影响房地产项目资金管理的效率,可能导致奖金被挪用,侵占,抽逃或者遭受欺诈。另外,房地产企业资金调度的不合理,营运不畅,可能导致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或资金冗余。
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预算管理,房地产项目资金在使用的过程中不能够按照计划进行控制,项目资金在收付过程中缺乏有力的监督和控制,严重影房地产项目开发资金的正常运转,影响和制约项目的进度和项目投资资金的周转,不利于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安全,影响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房地产企业项目融资和资金管控的措施建议
1.加强房地产企业融资决策分析
科学的融资决策分析,对于提高房地产企业的项目融资水平,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房地产项目投资之后,应该进行科学的融资决策分析,探讨企业融资的方式、途径,融资成本以及存在的融资风险和债务风险等。企业应该对项目资金的筹集途径进行科学的比较分析,对企业的债务责任和融资规模以及融资期限进行综合的评价分析。从而确定企业的融资目标和融资方案。企业应该充分认识自身的融资能力,提出建设性的融资方案,充分的咨询融资顾问,降低融资风险和融资成本。
2.推进融资渠道创新,实现多元化融资
房地产企业在项目融资过程中多采用银行贷款等信贷融资方式,随着房地产行业的深入发展,例如,地产基金、地产投资专门机构、地产信托、地产专业投资银行等多途径的融资方式得到深入的发展。企业在进行项目融资中应该主动发展多元化的融资,推动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创新,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融资风险和融资成本,提高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效率。其次,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获得企业发展资金。房地产企业通过上市发行股票和借壳上市的方式获得资金,这是房地产企业有效的利用资本市场,获得企业发展资金的方式。再次,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融资。房地产企业虽然可以利用银行贷款的形式解决短期的资金需求问题,但是无法满足企业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因此,房地产企业可以发行公司债券,为企业筹得建设资金。债券融资是一项稳定的投资方式,能够有效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债券融资能够有效地降低房地产企业对信贷融资的依赖,改善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结构。房地产在融资的过程中应该合理地控制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保证良好的社会形象,稳步扩张,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3.监督资金使用过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对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金、多渠道融资筹得的资金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安排,制订科学的资金使用计划,提高房地产项目的资金管理水平,加强对房地产建设资金的使用过程的监督,能够有效地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在房地产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阶段的资金使用的过程中,房地产企业应该科学地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加强对资金过程的监督和控制,避免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浪费和流失的现象,降低资金使用的成本。另外,应该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集中管理。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资金使用主要流向工程的采购和建设成本中,因此,必须加强对工程材料采购和工程施工过程的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支出,保证资金合理安全的流动。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部门应该制定滚动的预算计划,加强对资金使用的预算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安全流动。最后,应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收入与支付过程的监控。针对房地产项目的运作流程,加强对关键节点的资金流动的监控,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相关的资金审批、严格用款审批制度,有效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4.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保障房地产项目资金安全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由于投资额度较大、投资周期长,项目资金管理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完善项目资金的保障机制。房地产企业在进行资金管理过程中,应该采用资金集中管理的方式,建立完善的项目工程款项和工程费用的计量、审批、确认以及支付程序。完善房地产项目的资金存取、费用收付制度,加强对资金流动的审批和操作流程的规范,从而保证房地产项目的资金有效管理。提高房地产项目的财务资金计划管理水平。在房地产开发的阶段,应科学地编制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及原材料设备等采购资金计划通过全面的年度和月底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根据实际的工期需要和工程进度需要,科学合理地安排项目资金使用,从而实现科学的房地产项目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效率,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促进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效率,降低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
资金对于资本密集型的房地产企业发展而言至关重要,关系房地产企业的投资、开发和战略发展。因此,房地产企业在进行项目立项、土地储备、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房地产企业的项目融资和资金管理与控制,关系到房地产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房地产企业应该建立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实施多元化的融资模式,加强对融资渠道的创新,不断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对企业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控,加强对资金使用的预算管理和内部审计,提高房地产企业的资金使用的效率,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国方.房地产项目融资基础模式比较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1,(11).
[2] 姚钢.浅谈新形势下的房地产项目融资渠道[J].中国科技信息,2009,(12).
[3] 解秀丽.房地产企业加强资金管理对策初探[J].经营管理者,2011,(2).
[4] 姚嘉.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财务资金控制[J].会计师,2011,(2).项目资金使用方式篇2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又称公私合作模式,是私人资本参与公共项目投资而建立起的一种合作模式,是政府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农村合作(集体)组织与农户积极参与的一种多方参与模式。PPP模式的应用可以补充国家财政用于农地整理项目资金的不足,另外从制度层面看,它对于提升农地整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也具有重要意义。PPP模式的实践运用也得到了国家支持与社会各界的认可。
二、农地整理项目资金使用现状
从资金使用情况看,国家投资供不应求。“十一五”期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100.00?04hm2,需补充耕地面积114.00?04hm2,平均每年补充耕地22.80?04hm2,这些大多依靠土地开发整理来完成;农地整理项目是一个持续的系统工程,如果完全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每年用于农地整理工作约有1.00?011元,仍不能满足我国广大农地整理项目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
从制度层面看,投资主体、建设主体与受益主体不一致直接制约着我国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目前我国农地整理项目的投资主体主要以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为主,政府的垄断性供给已经使农地整理项目设施处于低效率运作状态,决策的不科学将会直接导致项目建设运营中存在诸如预算超标、效益低下甚至贪污腐败等现象;而农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合作(集体)组织是农地整理项目实施的直接受益者,项目建设质量与实施效果直接决定着农产品产量的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等,但是农民集体对农地整理项目的参与程度低,根本利益得不到表达,这会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产生矛盾,进而影响项目的预期效果。加上项目资金数额大、投资周期长、政府权责分工不明确、政府人员利益趋向性强、资金使用监管政策的不健全、资金使用不透明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项目资金使用中出现使用不到位、中途截留挪用的现象。这直接影响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发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主体、建设主体与受益主体的脱节, “谁投资,谁受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投资原则并未得到有效的体现。
三、PPP模式是提升农地整理项目效率的理想模式
PPP模式在农地整理项目中的使用已得到国家的支持。国土资源部在2008年1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公司、企业等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指出农地整理项目产生新增耕地的60%可以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这一规定为私人企业参与农地整理项目提供了制度保障。2012年3月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八大部委联合制定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生产的路径办法做出了规范。上述文件从宏观层面上指明了我国土地整理项目未来的投资发展方向:政府主导、运用市场手段,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和技术服务于土地整理事业。这同时也体现出未来土地整理工作巨大的发展潜力。
实际上,PPP模式的农地整理项目也在我国多个地方出现了示范项目。如江西省于都县的“政府+农户”模式,该地区实行土地部门和乡政府投入资金、村民投工投劳的方式;四川省郫县的“政府+企业”模式,该地区实行政府以土地入股,企业负责资金筹措与运营的资金使用方式;贵州省赫章县的“企业+农户”模式,该地区属于企业投资荒山开发形式;重庆市沙坪坝区的“政府+企业+农户”模式,该地区实行政府负责组织和管理企业投资的资金使用方式;河南省汝州市实行的村集体组织出资实行村办企业的方式等。这些典型的PPP模式的农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对于提高耕地有效利用面积与利用质量、发展高效规模农业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结论
无论是国家政策制度上还是在实际运用中,PPP模式在农地整理项目中的使用已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在目前条件已成熟的条件下,大规模的推广PPP模式对于提高农地整理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武汉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09土管研究生班,从事土地经济与管理研究)
注释:
数据来源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年-2020年).
参考文献:
[1]鹿心社.论中国土地整理的总体方略.农业工程学报,2002,18(1):1-6.
[2]杨渝红,欧名豪,瞿忠琼.基于公共产品的土地整理供给分析.江西农业学报,2009,21(6):152-156.项目资金使用方式篇3
一、商业地产资金链特性
在开发融资和投资运营整个过程中,商业地产对资金的依赖性相较住宅项目更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需求量更大
与住宅相比,商业项目建筑形式较为复杂,设计规范要求更多,因而消耗资金量也更大,而回款却不如住宅地产快,重于长期的稳定现金回流。此外,从市场形势看,越来越多的开发商或出于自身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定位,或因为政府的需要,更倾向于修建大型购物中心摩尔、城市综合体项目,这些动辄十几万平方米的建筑资金需求量相当大。
(二)融资难度更大
由于商业地产项目资金需求量大,则更需要多元化融资渠道,但就目前中国的金融环境而言,不像国外金融环境成熟,各种现有融资渠道都有其局限性,特别是对中小型企业来说,试验新型融资方式难度很大也没有这个能力,融资的压力对于商业项目资金链的平衡更为艰难。
(三)资金回流慢,资金链较长
商业项目相较住宅项目,除去工程形式本身比较复杂外,建设时期长、前期环节多,比如招商环节,报批报建的各个细部节点等,一般开发周期至少在两三年以上,即使是以快速流转、基本无土地储备而著称的万达地产,建设一个万达广场的时间也最少需要18个月,更遑论其他开发商。
而在项目后期运营过程中,资金链被进一步拖长,商业地产建成后又不能像住宅一样进行快速销售,利用回款再投资,而是利用租售结合的方式,投资回收期普遍在8~10年左右,较长的投资回收期间只有租金收入,同时要承担不小的运营开支,如果前期规划不合理,会导致此项开支不断增加,甚至超过租金收入,市场风险极大。
(四)资金不可预测风险大
房地产开发中,不同的阶段会涉及到不同类型的风险,比如政策风险、管理风险、融资风险、设计风险、建设风险等,这些风险会对各个阶段的资金链管理造成影响,其风险比住宅项目体现得更为明显,影响更为长久。
二、商业地产资金链结构
(一)基于开发流程下的资金流动
商业地产的一般开发流程是获取土地-项目定位-规划设计-项目融资-项目招商-项目销售-施工建设-运营管理。在实体开发建设这一条主线之外,资金流动这一条线也是与之平行开展,商业地产初始资金投入量大,前期资金流出节点多,后期资金回收时间长,这些特点决定了基于商业地产开发流程的资金流动情况与住宅地产的差异,如图1所示。
(二)资金流出
根据商业地产开发流程来看,成本费用的主要流出环节在获取土地阶段有土地款的支付,项目定位阶段的规费,规划设计阶段的规划设计费、前期工程费,项目建设阶段的建设费用,运营阶段的运营成本,其中土地费用、工程建设费用是整个环节支出比较大的几个费用。
根据商业地产的开发过程,投资成本可以用图2表示。
(三)资金流入
根据商业地产开发流程来看,资金流入环节主要是获取土地的土地款融资部分、项目定位阶段的土地抵押贷款、项目建设阶段的施工方垫资、项目销售阶段的销售回款、运营管理阶段的租金回笼以及资产打包上市的获益部分。
融资渠道上,商业地产不同于住宅地产,投资规模大,投资周期长,资金回报率稳定但缓慢,因此开发商对于资金的需求量比较大,需要多途径的地产融资方式。与国外相比,国内的融资结构还比较单一,主要是自有资金和外源资金为主,而外源资金主要构成是银行开发贷款和经营物业抵押贷款。最近几年,针对商业地产领域或者房地产领域的金融政策不断紧缩,一些开发商不得不寻求新的融资方式,自己成立基金公司或者是和类似的金融机构合作,如金地集团首个房地产基金已经募集完成,阳光新业也开始寻求自己的基金公司,而金融街控股则寻求和北京银行、国开行进行合作,开发代建,后者为它带来合作基金。
三、商业地产资金链管理内容
(一)资金链管理目标
商业地产资金链管理总体目标就是保证资金链能够一直保持平衡,正常流动,不在中间某个节点出现断裂,也最好不出现某个节点现金沉淀过多的现象,会造成资金使用浪费,这是基本的目标,更高的目标则是加快资金流转,提高资金周转率,保证资金使用的最优化,利益结果的最大化。具体来说,从资金投入链考虑,需要拓展融资渠道,保证投入充足。从资金运营链考虑,需要合理制订资金使用计划,致力于收支平衡。从资金回笼链考虑,需要加快资金回笼效率。
(二)资金链管理具体内容
商业地产资金链管理从宏观上说就是从项目融资、投资、资金回收、税收等方面进行管理,实质上是对资金从来源、流出等一系列计划、控制、监督等管理过程,涉及面非常广,看重资金的使用效率、流转安全、资金风险等多个方面。包含但不限以下几方面内容。
1.资金使用计划编纂
用于商业项目开发前期,对项目的资金融资、资金使用、未来资金回收方式提出一个较为详细的计划表,对项目现金流过程整体有一个大概的认识和了解,明确哪些节点是重要的资金流入流出时间点,并根据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建立资金使用和分管责任制
根据前文所述的资金使用计划,明确相应的分管责任人,一般是财务口和分管老总,统一与集中相结合,分级与集权相统一,不同的细部责任会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的责任人,这将大大提高资金的流转安全性,控制资金风险,减小不必要损失,权责清晰。
3.检查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以抽查和定期检查的形式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避免出现资金挪作他用的情况出现,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记录,也方便对前期的资金使用计划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正。除去对资金使用正当性的考虑,还要保证使用的有效率,对成本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达到项目盈利提升。
4.建立资金风险防范机制
根据出现资金链断裂项目案例分析,多数项目会出现前期征兆,但开发商往往缺少对风险的敏感嗅觉,失去处理的最好时机。因此,需要建立资金的风险预警机制,根据账目上资金的流动情况判断未来是否有出现大概率风险的可能。可以运用SWOT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来对融资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进行分析,提前防范各种风险,提高对资金链风险的识别,达到风险转移的效果。
四、商业地产资金链管理现状及出现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链环节
1.大量资金涌向商业地产,部分地区现泡沫化隐忧
近几年来,实业和外贸差强人意,股市表现一直不佳,黄金市场时好时坏,在不动产保值增值的预期下,资金陆续不断地涌向楼市,而随着住宅调控的进一步升级,许多资金为了避险开始转向商业地产领域,也有许多机构是看重商业地产可预期的极大发展空间,很多地方商住倒挂的现象与目前流动性较为充裕的大背景十分不符。
在这波掘金大潮中,各方都想分一杯羹。私募、险资、外资以及数目庞大的民间资本纷纷成为商业地产发展的推助力。房企方面,一线房企标杆纷纷表示将加码商业地产。一些本与房地产无关的企业也纷纷加入商业地产的阵营,如最近娃哈哈集团宣布在5年内筹建100座商业综合体的消息受到商业地产界的广泛关注。
各方资金的倾注再加上地方政府的扶持,商业地产迎来了大发展,土地市场接连出现商业地块地王,2010年开始,国内商业地产的月均开发增速达到了25%以上,是同期住宅开发投资增速的1.5倍,2012年上半年更是扩大到两倍。以成都为例,成都以超过290万平方米的在建面积成为全国商业地产在建规模最大的城市,这一数字超过了86个西欧城市在建之和。快速的发展也引来了对商业地产泡沫化的担忧,不少应于2013、2014年集中面世的商业地产项目迫于压力也纷纷将这一时间推迟,这进一步加大了开发商的资金承受压力。人均商业面积这一指标很好地表现了现在的情况,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核心城市,人均商业面积一般在1.2平方米上下,而目前我国一批二线城市的人均商业面积已超过人均1.2平方米,部分城市甚至已达到2~3平方米。由此可见,许多城市商业项目的扩张速度已经超过了市场容量和消费需求,隐患正在日益凸显。
2.资金来源单一,新的融资方式局限性较大
目前国内商业地产开发商资金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来自于内源融资以及银行贷款。其中内源融资一般用于前期拿地,占到总投资的三成左右,近些年,商业地块地王频频诞生,土地款的压力使得许多开发商还未开工就已陷入资金链吃紧的境地,后期的开发建设基本依靠施工方垫资以及银行贷款,这种资金紧张的局面一般要到预售开始回款才会好转。
有关数据显示,商业银行贷款量已经占到目前国内商业地产开发企业总资金的70%以上。但是在最近楼市新政下,银监会不断对商业地产方向的借贷资金提出预警,许多商业银行不再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同时,贷款利率不断提高,贷款难度不断加大,对项目自有资金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利用银行信贷不再能满足所有外源资金需要,而且,过于依赖单一的融资方式会使开发风险显著增加,前不久银行业爆发的“钱荒”事件使得开发商随时面临“断炊”危险,商业地产企业不得不寻求新的融资方式。
新的融资方式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商业抵押贷款投资证券等,虽然这些融资方式在国内都已有许多开发商进行了尝试,但受困于国内尚不完善的金融、政策、法律环境以及自身的局限性,想要大规模铺开难度还很大。
(二)资金运营链环节
项目具体开发环节资金主要来源于施工方垫资以及银行贷款,在事先制定好的资金使用计划下控制大笔资金流动,如在各个时间节点偿付前期施工方的建设垫资。国内许多开发商在未能理清商业地产和住宅地产项目两者之间的差异时匆忙上马,比如商业地产具有更复杂的报批报建手续,一旦因为手续办不下来而延误工期遭受巨大损失。同时,他们对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预估不足,比如商业地产招商先行,若未能考虑招商不利的情况而先行建设,后期改造将花费大笔资金,这样开发商制订的资金使用计划往往同现实情况偏差太多,一旦出现风险,又不具备对大笔资金的风险管控能力,很容易形成资金链缺口。
(三)资金回笼链环节
国内许多商业地产开发商转型于住宅地产,习惯使用财务杠杆,用极少的自有资金开发项目,在相当高的财务成本下,后期需要快速的回笼资金进行滚动开发,否则容易形成资金缺口。因此,商业地产项目的运营模式一般选择租售结合的形式,并大幅提高出售的比例,有些小型商业街甚至是全部打成隔间出售,某种程度上,这样可以快速地回笼大量资金,偿还前期的银行贷款以及滚动开发下一个项目,但这样做使得商业地产长期稳定收益不足,后期一旦项目之间脱节,则会长时间没有正向资金流入。
五、对策研究
(一)立足于国家的宏观层面
1.改善金融环境,创造投资环境
首先,国家应基于整个市场宏观环境的变化,适当放松对各融资渠道的限制条件,扩大参与商业地产融资机构的范围和种类,进行试点化、小规模化的定点实践,然后将成功结果进行推广,同时,更多地利用市场这双看不见的手,尽量少用行政手段直接进行调节。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行监管,健全推行、发行机制,适当降低上市门槛,让有实力的开发商走出去融资。最后,应大力促进银行业改革,目前我国众多银行为国有体制,许多老大难问题亟需改革,比如银行抵押贷款的审批、监管形式等,同时合理引入新的业务,如开展商业地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服务,使房地产企业能够积极进入资本市场,发挥商业地产特性。
2.行业洗牌,从产业链入手
政府应着力打造产业链的融合,帮助开发商合理地做加法,而不是被迫地做减法,让开发商围绕核心产业进行扩张深入,减小成本和不可预计风险,最终促进项目健康发展。
国内主流商业模式主要有两种,之前许多开发商是围绕产业做减法,缩短产业半径,比如住宅行业的万科,商业行业的SOHO中国;现在,政府应引导开发商向万达、中粮、华润学习,加长产业半径做加法。受限于不成熟的商业、金融环境,万达等开发商想要铺设全产业链,也是困难重重,比如金融行业的贯通,又比如如何将产业之间进行无缝协调,这些光靠开发商是做不到的,需要政府的协调,而这既要顾及到华润、中粮等大型央企,为他们构建金融平台,打通产业链融合,也要惠及到像万达这样的民企,鼓励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及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某些领域,避免行业垄断的出现。
(二)立足于企业的微观层面
1.控制成本,估计风险
在开发商层面,要从资金链几个部分着手,控制运营成本、资金成本、时间成本,并做好风险预警体系。资金投入链一般处于项目前期开发建设阶段,从这段时间的投资情况来看,是整个项目周期资金投入最多的阶段,包括土地款的支付,前期工程费的支付,规费、税费的支付,等等,而且这些费用基本都是无法拖欠的,也没有前期款项可以冲抵这些支出,因此项目前期要尽可能地利用资金成本,并做出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表,何时需要支付土地款、何时需要缴纳某项规费,必须确定一个较明确的时间点,然后再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去融得相应的资金,并对可能出现的资金缺口作出准备。
在资金运营链和回收链中,要着重考虑资金的时间成本,充分利用资金,将使用效率发挥到最高。资金的循环使用可以体现在土地拆迁款支付完毕后,土地可以迅速抵押融得资金进行再建设,上一期建设完毕后可以抵押项目进行再开发,同时待到项目成熟,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后,进行打包和资金证券化。此外,要根据资金使用计划表和实际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即时更改,动态化地控制建设过程中的成本。
2.多元化融资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除去现有的银行信贷以外,要努力进行内修,提高企业自身实力,进行上市融资,或者开始外修,与国内外基金、财团合作,合法的尝试REITs和CMBS这些融资渠道。
参考文献:
1.黄秋丽.“万达模式”的秘密.决策.2013.4项目资金使用方式篇4
关键词 科技专项资金 资金管理 资金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以来,财政科技投入增长迅速,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不断改善,有力支撑了科技事业发展。但在合理控制项目数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问题突出,亟待解决。
一、科技专项资金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不足
通过对西部某地级市C市科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调查,发现科技专项资金的投入不断增加,极大地激发了本地企事业单位科技研发积极性,科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科技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科技专项项目分散,审批流程长,经费拨付渠道环节多,项目资金到位迟缓
(1)据调查,某西部地级市C市,2014年度科技项目资金4470万元,分属经信、发改、科技等部门管理。其中由科技部门管理的科技项目资金2590万元,加上省级科技部门拨入的省市合作资金500万元,共计3090万元,支持了176个项目,其中重点项目4个,平均支持75万元,最小项目的仅支持2万元左右,项目数量多,较分散。
(2)科技专项的预算一般在上年8~9月进行预算,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再经人大审定后确定。科技专项申报、审批流程一般是:当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指南―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办公会讨论―报当地政府(本地项目)与上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联合资金)审批―科技与财政行政管理部门联合下文―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下拨项目资金。项目承担单位是企业的,由财政先将资金指标下给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再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计划额度,然后拨给企业;项目承担单位是行政事业单位的,由财政部门直接下指标给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再由项目承担单位到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由于科技专项资金审批流程长、拨付环节多,造成当年的科技专项资金经常在12月份才能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同时由于年底财政部门各项资金拨付事务繁重,有个别项目,承担单位多次到财政部门查找核对项目资金未果,甚至在几年后才获得项目资金,严重影响了项目实施。
(二)科技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及项目自筹经费到位情况不理想
地方配套资金及项目自筹经费到到位时间滞后、到位率低。科技专项资金主要起引导作用,为调动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研发的积极性,一般需要当地政府配套和项目单位自筹部分资金。为“争取资金”,提高专项申报命中率,有些项目承担单位夸大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自身的资金自筹能力。项目申报时按填报要求填写规定比例的配套资金、自筹资金,但配套资金、自筹资金从何来,申报时申报单位并未落实。有的地方财力有限,随着近年来各类专项逐年增加,配套压力也随之增大,配套资金往往不能及时跟上。有些项目申报单位,“重申报、轻落实”,专项拨入后,配套和自筹资金迟迟不能落实,或者用其他专项资金冒充科技专项的配套资金,或者自筹资金完全没有,课题组仅用拨入科技专项资金开展项目工作。
(三)科技项目实施存在进展缓慢,项目资金在项目使用单位挂账沉淀现象
项目资金使用缓慢,在项目单位长时间挂账沉淀。科技专项资金的争取和立项一般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立项成功后,研发部门一般只关注技术研发工作,忽略了经费预算和经费的使用。有的项目工作开展了,但未及时报销相关支出,造成项目资金支出与预算进度不相符。有的项目单位“重申报,轻落实”,在项目申报时,虚报项目配套资金能力和科研条件,实际上达不到项目实施的条件,或者因其他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开展或进展缓慢,科技专项资金长期在项目承担单位账户沉淀。有的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资金用于弥补本单位经常性开支,应结题的项目不结题,将项目结余资金长期挂账。
(四)科技项目资金会计核算,存在不规范情况
调查中发现,科技项目资金核算中存在有些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对财政资金进行单独核算;没有履行审批手续违规转拨经费;没有认真执行关于人员激励的政策;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经费,在职科研人员领取劳务费,项目经费中列支招待费、办公用车辆油费、购置办公用品;用项目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研发中形成的无形资产不登记入账等现象。
二、当前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观念不解放,资金部门统筹协调机制不完善
(1)由于地方财力有限,长期被“少花钱,多办事”的思想禁锢,科技资金投入有广种博收的思想,科技项目不是“少而精”,而是个数多、资金支持少,资金拨付环节也相应增加。同时,科技计划资金分散在各个资金配置部门,资金支持来源多,项目设置重复。对企业的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等,有部级、省级、市(县)级等各层级,有科技、经信、发改等多部门,造成各类专项资金重叠,一个项目可以在多个部门、多个层级获得扶持。同时,各部门在项目立项、监督、管理和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都有本部门的一套规范,没有统筹规划,也不便于管理和监督。
(2)部门间统筹协调与决策机制不健全,造成了审批流程长,资金拨付渠道不顺畅。项目审批环节多,能层层把关,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可以减少腐败和避免乱花钱,但另一方面也易造成各部门间推诿扯皮,致使项目资金流转效率低下。
(3)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资金使用责任主体观念还不深入。部分项目承担单位的领导,对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够重视,认为只要个人不贪污,专款不专用、随意支出问题都不大,于是就出现挪用、挤占等现象。甚至有个别承担项目单位认为整个项目建设主要靠单位自筹资金,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所占比例小,不需要也没必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规范要求对整个项目资金进行执行。把争取到的专项资金仅仅看作是经济利益,而没当作一种责任来看待。
(二)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1)没有形成完整的全过程科技专项资金监督机制。对于科技专项资金,科技、财政、审计部门都有监督职能,省级、市(县)也有监督职能,监管职能交叉重叠,监督的具体责任不明确,监督难以形成合力。同时,科技专项资金监督的方式落后,专题调研多,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事后检查多,事中、事前监督少。
(2)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项目调研、检查中,对科研业务进展情况关注多,对项目资金使用关注少。即使发现问题,也只是口头要求调账整改,但后续追踪没有跟上,弱化了监管效果,不能有效遏止科技专项资金支出过程中的浪费、违纪现象,间接导致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3)监督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对项目单位项目内部控制监督调研不足,监督工作形式重于实质,目前的监督力度已经很难满足。
(三)管理制度落后,内容不全面
(1)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的要求,2014年6月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对改进和加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但科研项目和资金具体的管理办法、规范,从中央到基层都还有待于修订更新。
(2)现行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多以项目申报管理为主,对项目资金设立、支持方向、申报办法等内容,规定得较为详细;对项目绩效评价、资金使用管理,特别是项目资金具体核算管理内容方面,则相对简单,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的指导性还有待加强。
三、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改善科技项目管理方式
(1)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设立,应当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需要,明确分工。建立各类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估、预算调整和项目终止制度。对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中定位模糊、重叠、实施效果不好的,进行必要的优化整合。项目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围绕科技计划功能定位,科学组织项目,提升项目质量,合理控制项目数量。
(2)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与决策机制。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的作用,形成年度科技计划重点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经审定后,分工落实,协同推进。财政部门要加强科技预算安排的统筹,做好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年度预算方案的综合平衡。
(3)改进科技项目评审和拨款方式。例如,建立科技项目库,年度内分类别、分批次评审项目,采用召开评审会议、视频、通讯多种评审方式,加快审批流程,缩短项目拨款到位时间,提高项目资金周转效率。变跨年度科技项目资金全额拨款方式为按进度拨款方式,采取项目滚动管理模式,分年度划拨项目资金,促进项目执行,减少项目资金在项目单位沉淀。
(二)加强科技项目监督管理
(1)制定更为详尽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并加强宣传培训。一方面,科技项目主管部门要在充分听取审计、财政、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和中介机构的意见,尽快更新管理制度、规范,增加管理制度中对项目资金核算、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内容,加强对科技项目资金使用的指导力度;另一方面,要做好对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对科技专项资金法规、规定、制度的培训,不但要求承担单位了解项目申报的方式方法,而且要求项目单位领导、项目申报人员、项目单位财务人员了解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和核算要求,充分认识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严肃性。同时,项目承担单位也要制定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设专人管理科技项目资金,联合财务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项目组等各个相关部门,相互沟通、交流,从立项申报制订预算,到项目资金使用、项目结题验收等各环节,形成一个有效的联动机制。
(2)在科技项目主管部门下设科技项目监管机构(如科技项目资金监管中心),引入专业人员对项目承担单位资金使用和绩效进行监督和评价。切实对科技项目资金从事前(项目预算评审)、事中(项目进行中抽查)、事后(项目结题资金审计)三个时期分别开展监管工作。
(3)综合、借鉴预算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做法,建立科技资金财务公司。科技资金年初按预算直接从财政集中到财务公司(减少划拨环节),项目配套资金也由项目单位划拨到财务公司(确保项目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在项目核定项目资金额度内,项目单位提出付款申请,科技资金财务公司直接支付项目款支出给第三方(减少项目资金在承担单位冗余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作者单位为贵州省遵义市地震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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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强农惠农 资金监管 农技推广 使用效率
一、国家关于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的相关政策
自从农村的税费改革后,中央逐渐推进“多予、少取、放活”这一强农惠农方针的执行,一方面农民的负担减少了,另外一方面国家对农业的补贴也加大了。目前对强农惠农补贴的涵盖面较广,涉及到农林牧业、社保、计划生育、农机补贴、农技使用等;对农民的补贴方式也增多了,除了较为常用的“一卡通”支付方式,还有由下至上的部门审核、提货直接抵扣、承保机构兑付、工程验收报账等多种方式,这些补贴和方式的执行将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和农村建设,并最终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从政策而言,强农惠农的政策涵盖了中央政策、省委省政府的政策、人保部政策、县市地方政策等多个层级,相关部门在粮食的收购价、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规模化养殖的用水用电优惠、信贷支持、农技用具购置补贴、农村太阳能利用、职业技能培训、养老保险缴纳等多个方面均出台了政策。
在农技推广上,2010年中央1号文件定位于“三农问题”,着重加强对农业技术的利用率提升,提出了要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各地要组织实施《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充分发挥地方优势资源,引导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同时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产品加工,加强农产品的创新力度,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质量安全水平、产品附加值和产品档次,提升乡镇企业员工素质等,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镇建设。可以说,目前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的重视程度更高,也将有利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执行及农技推广效果的体现。
强农惠农需要发达的科技和高素质的农民,为了提升农业技术水平,提升农民的素质,需要加强农技推广工作。目前,农技推广是强农惠农的重要内容,它主要包括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农技培训、农村实用拔尖人才选拔、科技入户 “阳光工程”、惠农“四补贴”等等。目前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资金的监管网络和资金配套措施并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强农惠农资金和农技推广监管和使用存在的问题
1、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够
目前用于强农惠农政策的内容较多,每个项目的资金较分散,很多农民的信息渠道主要是电视和邻里传播等,这导致其无法详细了解政策的内容,例如在强农惠农项目对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工程中的支农资金、规模化生产的优惠、良种的补贴等了解不够,在农机具的购置补贴政策上的宣传也不足,导致很多农户并不会主动购置农机以提升农产品产量等。
2、项目体制存在问题
从项目设计上看,不能因地制宜,搞全国一刀切,有些项目非常符合地方实际,又立不了项,而且争取项目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又相当巨大,中间缺乏有效的审查和监管以及协调服务的职能机构。项目申报部门也存在职能交叉,缺乏信息共享,不能有效整合,很多地方为能够争取到强农惠农资金往往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造成资金的管理和核算难度,有的甚至虚报项目,造成项目资金的巨大浪费。
3、地方配套政策难落实
强农惠农资金投入量大,但在资金拨付过程中挤占、截留或变相截留的情况较为严重,尤其是资金流转环节多,各职能部门又承担着项目管理与资金拨付的双重职能,财政拨付项目资金往往需要通过有关部门转拨到具体实施单位,很难保证项目资金足额到位。另外项目的地方配套支持有限,且有的地方根本无法落实,县(市)财政拮据的地方很多部门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矛盾较为突出,为了保证行政正常运行,从部门利益出发,往往放大项目预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4、资金管理使用难规范
强农惠农项目的立项一般在年初,但资金的划拨上财政一般集中在年底或者跨年度拨款,不能按照项目预算及时、足额拨款,致使项目的前期申报和实施工作经费困难。如农技推广中的农业技术培训项目,一般都是集中在年初,但因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影响了项目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实施质量,大多数项目资金的使用不能对号入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管理的难度,项目与项目之间资金挪用情况时有发生。财务不能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性质核算,在资金使用上“看菜吃饭”,很难合理地规划项目资金的收入与支出,使项目资金预算流于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5、监督不力,农技推广相关项目的执行质量得不到保证
很多农技工程均是通过上级招标,设计部门和投标部门在设计和施工前并没有深入农村了解实际情况,这影响了项目质量;同时由于资金使用存在很多的漏洞,项目内资金的挪用和挤占现象较多,容易造成项目工程无法按时按质完成,这也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国家今年提出要对农技推广法和种子法进行执法审查,这也是针对目前农技推广项目执行质量较差的现状提出,可见农技推广项目的执行质量还有待提升。
三、完善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资金的监管,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事关惠农强农政策的落实,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有利于新农村的建设,并促进城乡经济的协同。
1、完善资金使用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
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最重要的一项制度是要严格建立和执行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户、专款和专用。为明确资金的收支明细,便于建立责任制度,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需要专门的业务职能科室负责资金的管理和核算,资金的发放对象、开支等均需要由这些科室按照国家政策予以执行,财务管理科室要将会计核算贯穿于整个资金拨付和验收过程中,责任要落实到专门的科室和专管人员。其次在资金使用上要能够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要有专门的管理制度,对农户的发放资金要尽量能够通过一卡通工程进行执行,方便农户的支取,对于专项资金也要开展专项检查和审计。为了让资金能够真正发挥使用效益,政府部门要每年都执行多次事前、事中、事后的检查活动,政府部门要能够抽调队伍深入乡村,开展大规模的资金检查活动,及时纠正和整改不规范的行为。再次,要设立银行专户,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资金不要和其他国库资金互相挪用,政府单位要在银行为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资金进行专户管理,财政部门要在收到上级拨付的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资金后及时存入专户,并按照规定的政策和程序下拨至指定的用户和项目中。
2、灵活采取多种资金使用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为了提升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农技推广的效果,政府部门可以采取集中使用和专项使用两种方法。集中使用是将多种资金捆绑使用,在做好各项项目资金的专项使用的前提下集中使用资金,放大资金使用效益。例如,借鉴六枝特区的方法,整合资金使用平台,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将投向和目标较为相近的资金进行统筹集中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借鉴六枝特区的方法,在提升农技推广资金的使用效率中,政府在向企业推广技术中,可以将农技推广资金、产业化扶持发展资金、农牧业基地建设资金、金融资金等集中使用,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有效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在向农民推广技术的时候也可以将这部分农技推广资金、农业开发资金和扶贫资金集中使用,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另外,在资金的专项使用上,可以借鉴云南普洱景谷县的做法,通过规范农技推广的改革和完善项目资金的管理,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农技推广的资金使用需要用于农技人员下基层开展技术的指导和培训的费用支出、农业科技示范户的物化技术补助、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聘请专家费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民培训费用、技术资料印刷和制度建设、工作考评等补助等。在农技推广资金的使用上必须做到专款专用,避免出现资金的挪用,同时资金的使用和完成情况需要得到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的验收和审计。
3、加强阳光工程建设,强化监管的问责制度,提升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水平
一要提升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水平,加强监督队伍的建设。加强监督人员水平的提升,监督人员的教育要常态化、多样化,提升监督队伍的政治素养和监督能力,提升监察的效果,同时要能够做好监督队伍的配置建设,完善专业人员的配置,并充实监督队伍。二要政府单位强化各级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各职能科室要负责各自资金的核算和使用,财政部门要能够对资金使用的合法和合规进行核查,项目的实施部门要能够对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的检查和监督,做到资金能够拨付到项目中,管理和监督也要深入到项目,核算也要具体到项目的各个明细。农技推广项目单位要向基层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完成的情况、资金的使用明细情况等。三要继续加大纪检监察部门对资金使用的检查力度,促进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和纪检监察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查处挪用专项资金、占用强农惠农的资金现象。为了更好地监督项目实施单位的实施情况,县市项目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将这些电话公布至农村基层等,纪检部门也要认真落实举报的政策和事项,对发现的违纪行为也要能够做好惩处,各个审计单位也要做好审计、检查和稽查工作,对挪用、贪污、骗取农技推广资金的人员要依法追求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政府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全方位问责机制,问责机制要包含领导和各级员工在内,应建立问责机制的包括审计执法、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首先要保证问责机制的公平、公正,制度要严肃;其次,问责机制是长效机制,不能随意更改;再次,政府内部要建立救济和申诉机制,保证错误的问责能够得到纠正。而在问责过程中,需要把握以下的程序,首先是认定程序,需要依照国家的规定认定责任的归属和严重性划分;其次是启动问责程序,要规范操作程序,规定相应的后果承担者;再次是补救程序,即给当事人一个自我解释的机会,避免不恰当的问责行为。总之,问责的建立需要长期的摸索,需要做到制度化。
本文以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的资金监管和使用出发,探讨具体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对相关的行业和企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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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路项目;建设期;资金;监管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6-0128-01
1 资金监管的必要性
公路建设项目的特点都是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资金使用涉及面广。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少则几十亿元,多则上百亿元,有政府投资主体,也有企业投资主体,更多的是各贷款银行,各资金主体对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有着本能的要求;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一般都在3~5年,甚至更长,建设过程中资金的合理分配和管理也是工程顺利推进的前提;在建设过程中规范所涉及的包括贷款方、投资方、建设方、施工方的资金使用行为,更是工程按期按要求完成的保证。
2 资金监管各主体
目前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模式基本包括投资建设合一或投资建设分设(代建)。随着建设程序完善和管理要求的提高,投资建设分设(代建制)越来越体现出这两个专业职能分设对建设项目管理的优势。以投资建设分设(代建)模式为例,资金监管各主体包括:
(1)投资方:是建设项目资本金出资方,根据项目审批要求,承担项目概算总额20%~35%资本金的出资,同时作为建设资金的筹融资主体,运用合理的金融政策及金融工具,多渠道融资。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筹集以及拨付。
(2)各贷款银行:是项目资金最大的提供者,承担项目概算总额除资本金之外的65%~80%的部分。无论是经营性公路项目还是收费还贷公路项目,在资本金到位情况下充分运用银行信贷资金,支撑项目建设是我国公路建设项目的主要方式。
(3)建设方:在代建过程中,建设方在代建协议下负责工程建设的过程控制,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等各指标,实际承担建设过程中的管理职责。既要负责建设资金的申请,更重要的是保证资金的使用,是建设资金的过渡者,在资金监管过程中是最重要的环节。
(4)施工方:是建设资金的最终落户。其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通过相应的申请审批程序,获得建设资金。其对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工程建设进程及质量。
3 资金监管环节和措施
3.1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即投资方)的监管
目前的公路建设项目基本都采用银团贷款方式。银团牵头行对借款人即项目投资方的监管构成了资金监管的第一道屏障。银团贷款资金的管理一般采用行制,即银团牵头行也为行,每次经借款人申请提款后,各参贷行放款并直接将贷款资金汇至借款人在行开立的结算账户,由行负责对银团贷款资金进行统一监管。借款人有用款需求时,行审核内部资金拨付申请、付款审批单等后方予支付。同时,银团贷款行要求建设方需在行开立结算账户。这样就把住了资金使用的第一道关:从银团贷款资金借款人(投资方)建设方。确保投资方的银团贷款资金直接拨付建设方,而没有外用。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资金监管还包括项目资本金的配比到位。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要求,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时对借款人项目资本金的要求也更明确和严格,实现了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的风险共担。
3.2 投资方、贷款银行对建设方的监管
在项目代建模式下,建设方实际承担着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是建设资金的第一个使用者,也是建设资金的结算人和对外支付人,因此对建设方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是资金监管工作的第二道屏障。在这一环节的资金监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投资方对建设方的资金拨付监管。投资方要对建设方的项目总体建设计划和资金计划进行审核,以及年度资金计划配比投资计划的合理性也要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应的资金计划制订筹资计划,控制资金成本。投资方要审核建设方阶段资金申请安排拨付,掌握建设方阶段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并适时进行工程现场考察,检查相应台账。另一方面是贷款银行对建设方的资金使用监管。主要体现在建设方的资金支付在上述贷款行的内部审核,确保资金用于贷款工程项目。
3.3 建设方资金使用的自我监管
建设方对资金使用的自我监管,主要是内部程序的完善和严格执行。对工程款的支付要制定相应的项目计量支付办法,规范申请程序,明确流程各环节职责,保证款项申请真实有效;对设计、监理、科研等合同款项支付也应制定相关的合同支付办法,规范支付程序,控制支付节奏,避免出现超付少付;对征地拆迁资金的支付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征地拆迁政策为依据,按不同征地拆迁主体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责任,严格按合同或协议规定保证资金。
建设方的自我监管还体现在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有效控制反映工程管理的力度和水平,也是代建模式中的重要考量指标。建设方要通过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授权审批制度和财务稽核制度,树立“全员管理、全员监督、全员控制”的理念,形成“纵向到月,横向到部门及费用项目”的网格明细,贯穿工程建设周期,保证管理费用的节约有效使用。
3.4 建设方对施工方的监管
建设方在建设资金周期中处于中间过渡环节,承担着建设资金从建设方到施工方的结算。建设方在严格内部工程款支付管理的同时,为保证施工方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通过“指定开户、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银行监督”的方式,委托银行进行资金使用监管,建立资金流动信息的收集、反馈、沟通的信息交流平台,通过信息平台监控资金使用,纠正资金使用的偏差,将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的大原则贯彻到每一笔资金的使用中。通过建设方内部管理和银行协控相结合的双系统控制手段,确保项目资金不被占用挪用。
4 在监管实践中的困惑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各主体都会面临阶段性的问题,包括资本金的充足不够、贷款额度的减少、资金支付不到位、工期调整对资金计划的影响,都对资金监管的实施和有效产生一定的影响;以及施工方自身对资金的管理要求和做法,特别是施工方为大型集团型施工企业,其从企业自身发展及筹融资职能需求出发,建立相应的资金管理中心,对所承接的各项目上的资金进行归集,一方面保证项目使用,另一方面统筹使用节约资金成本。这种施工企业的资金归集有全余额的归集,也有部分比例的归集,但都基本纳入了施工企业对项目的考核指标。这对建设方主导的建设资金在项目上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监管模式具有较大的冲突。项目资金使用方式篇7
一、检查目的
开展林业重点项目资金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和规范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林业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林业项目资金使用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林业项目资金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范围为2011-2014年度中央和省下达的林业重点项目资金。
三、检查内容
此次主要检查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投资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资金分配是否合理,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是否公开、公平;项目资金是否按计划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存在套取、截留问题;项目资金是否按批复计划和资金管理规定使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用等违规使用资金问题;有关林业惠农资金的发放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上级有关规定;项目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账务是否清晰、核算是否准确、报账程序是否完备,以及资金结余情况。
四、检查方式
根据责任分工安排,由局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对相关项目资金实际使用账务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资金发放情况、结余情况,并对各项目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做到帐、表、卡、册对应齐全,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五、时间安排
1、自查时间为4月1日-4月15日。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本实施方案检查内容,按照责任分工安排,对每个项目开展自查。
2、迎接检查时间为4月16日-7月15日。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结材料,报送局财审股,由局财审股形成总结汇报材料,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林业重点项目资金检查是林业部门贯彻县委、县政府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解决当前林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迫切要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较大,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这次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把握好这次监督检查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2、认真整改,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列入检查范围的项目资金逐项逐笔进行自查。自查工作要力求全面、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敷衍了事,对自查发现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深刻分析、举一反三,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3、强化监督,纠防并举。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加强源头防范力度。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不断提高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资金使用方式篇8
关键词新农村;资金管理;监督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在“十一五”期间的重大战略决策,要实现这一重大战略决策,关键要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探索和完善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模式,总结资金管理新经验。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积极作用。
据报道,仅仅2006年,党中央提出开展新农村建设的第一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将达到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如果加上地方各级财政的支农资金,这个数字将更加庞大。新农村建设是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不难预见,这一数字还将会被逐年刷新。如何保证巨额的财政支农资金真正用于新农村建设的必需项目,真正发挥财政资金扶持新农村建设的应有效能,我们认为,改革现有资金管理的方式,建立新的资金管理模式,使新农村建设中资金管理的唯一出路。
一、目前新农村建设中资金管理的问题
1.建设资金多头管理,分散使用
目前,发改委、农业、水利、林业等涉及到农村经济的政府管理部门手中都掌握着一块财政扶持资金,各自为政,自行其事,导致不能形成财政支农资金集中扶持、规模扶持的效益。
2.广大农民对资金的使用没有主动权。财政支持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主体应该是直接受益的农民,他们应该对这些资金该用在什么地方,需要用多少拥有充分的话语权。但现行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基本都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拿计划,然后是层层分配计划,有使用计划的单位再按计划层层上报审批。资金的使用主体--受益农民只能是被动地按照上级有关部门需要履行各种申报手续程序,被动接受上级有权部门的恩赐。不能主动地去使用属于他们自己的资金。
3.资金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目前财政支农资金基本上是财政部门自身监督支付,审计部门抽查审计。财政部门自身既承担资金使用最终审批的责任,又承担监督支付的责任,因此很难防范自身内部存在的道德风险;而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又是抽查部分资金的支付,很难覆盖到每个具体的项目,这就使得一些腐败分子有了侵吞国家支农资金的可乘之机。
二、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对策
对于新农村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认为,国家应尽快按照“规划科学、农民满意、管理严密、违规追究”的原则建立覆盖预算、审批、使用、决算审查、全程监督、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的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机制。
1.改革财政支农资金分散多头管理方式,统一制定资金使用规划。
目前,财政支农资金过于分散导致其没有发挥整体效益。据有关部门调查,2004年中央对“三农”转移支付2626亿元,2005年超过3000亿元,2006年达到3397亿元,按照7亿农村人口计算,人均430元多。但是,中央对三农的转移支付的过程中“路损”巨大,100元从北京出发,到农村仅剩30元。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现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涉农部门多,条块分割严重,导致资金使用分散,效益不佳。财政部和农口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内部机构之间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基本上是各自为政,资金使用分散和投入交叉重复现象比较严重。因此,部门利益、“条块”管理、各自为战、交叉重复,必然导致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各级政府成立“新农村建设委员会”,负责牵头各主管部门与当地村民一起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和分年度资金预算。国家财政支农资金预算除去全国性的或国家重点保证的水利、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之外,按照国家扶持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分配到各省,再由各省级政府“新农村建设委员会”连同本级财政支农资金预算,按照县一级政府“新农村建设委员会”制定的规划预算,统筹平衡分配到具体扶持项目。
2.新农村建设资金要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
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大都是由中央或上级政府给钱,由基层政府配套和落实。这种组织方式主要依靠行政推动,操作不当就容易出现层层截留和挪用。因此,要保证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不被截留和挪用,就必须建立和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具体措施包括:一要实行专户管理。建议有关部门在金融机构设立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户,专门归集和使用新农村建设资金。二要制定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办法。要根据财政、财务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明确具体便于操作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办法,并先行公布,严格执行。三要统一会计核算,建立专户管理的内部稽核和相互牵制制度。明确相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制。四要加强监督检查,把财务监督工作贯穿于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始终。五要强化目标考核。在检查新农村建设工作或制定考核措施时,要以资金使用效益为主线,注意从综合层面进行。既要考核容易“看得见,摸得着”,反映村容村貌的硬件方面的东西,又要看那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增加农民收入等与农业、农村发展联系更为紧密的在短时间内难以显示出政绩的工作,还要注意克服因决策不周、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损失浪费严重等问题。通过认真严格细致的管理和考评,切实使新农村建设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出应有的效益。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行严格的审计和责任追究
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事后监督的做法,建议启动与新农村建设转移支付同步进行的全过程监督体系。
(1)实行社会公开监督。建议各级政府要将新农村建设规划、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预算、最后的决算纳入政务公开的内容,在提交人大审议审批前,向社会公示;重大事项要召开听证会;必须审计或群众质疑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要将审计结论或处理意见公示,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2)人大全程参与管理监督。建议各级政府“新农村建设委员会”牵头制定的规划、预算、本级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及实际使用的决算必须经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审批;村民委员会要参与建设规划及预算的编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检查监督国家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是否按照人大审批的规划及预算使用,决算是否真实准确。全国性或国家重点扶持项目要由全国人大委托项目建设地人大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3)实行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联合监督支付。建议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支付监督责任由各级财政部门联合金融机构共同承担。由财政部门按照经人大批准后的预算将支农资金划拨到在指定金融机构开设的扶持项目专用账户,由开户金融机构按照经人大审批的资金用途监督支付。财政支农资金一律实行转账支付,不得支付现金。对人工工资、给农民个人的补贴或必须向个人采购材料类支出,要由收款人凭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在开户金融机构开办个人银行卡实行转账支付,以防止支农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4)实行严格的审计和责任追究。建议赋予各级人大对重大项目(标准由各地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群众质疑较多的项目必须外聘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的责任;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处罚规定建议或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给予相应的政纪或法律处罚。从而有力地震慑那些道德水平低下的人不敢乱为。
4.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建设
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就是对公共财政资金投入支农项目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的评价,是一种体现对财政资金使用的事先监督和事后分析评价的科学管理方式。根据掌握的资金使用信息,对其投入成本和产生的效益进行科学地衡量和比较,从而判断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效益,逐步拟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指标,逐步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1)在内容方面要强化目标考核。要以资金使用效益为主线,注意从综合层面进行。既要考核容易“看得见,摸得着”,反映村容村貌的硬件方面的东西,又要看那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增加农民收入等与农业、农村发展联系更为紧密的在短时间内难以显示出政绩的工作,还要注意对因决策不周、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损失浪费严重等问题进行调查。
(2)在方法方面要注重横向纵向比较。选择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对其分配、使用和效益等进行评价,查看指标完成情况,横向上各个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评价结果要进行比较,以便了解不同专项资金的利用情况,纵向上将使用效益评价结果与上年度进行比较,看是否有所提高,并可以将其与下年度制定指标挂钩。
通过严格认真细致的管理和考评,切实使新农村建设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出应有的效益。引入绩效评价体系之后,由于相应的约束,专项资金的项目承担者必然要认真对待专项资金的使用,参考绩效评价的指标并以之指导项目运作与管理。为了达到指标要求,其必定会进一步明确项目的目标,并通过加强管理来实现,有利于今后专项资金项目的运作,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改革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方式不是一蹴而就的,要经过反复实践检验才能找出适合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资金管理的方式。
参考文献
[1]当代经理人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2006年21期万晨
[2]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促进盛会注意新农村建设周希祥农村财政与财务2007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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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刍议马勇经济经纬2006年4期
[5]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刍议中国农业会计2007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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