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合同中的项目用地条款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土地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包括土地权利的取得、相关费用的承担、土地使用的权利和限制。大多数PPP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其他涉及建设的项目,都会涉及到项目用地的问题,由哪一方负责取得土地对此类项目来说非常重要。
1。在实践中,根据承包方和PPP项目的具体情况,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通常有两种选择:
(1)政府负责提供土地使用权。如果签订PPP项目合同的政府方是对土地使用权有一定控制和管辖权的政府或政府部门(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PPP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政府部门对项目的实施通常更为经济和高效。主要原因有:一方面,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土地所有权一般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对土地使用权有一定控制权的政府获得土地使用权更为方便。另一方面,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性用地以及国家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大部分是划拨的,而项目公司一般无法自行取得土地使用权。
例如,政府通过划拨或出让土地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和相关的进场道路通行权,并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向项目公司提供临时用地。项目的土地预审手续和土地使用证由政府办理,项目公司主要配合。上述土地涉及征地拆迁安置的,政府一般负责完成征地补偿、拆迁、场地平整、人员安置等工作,并向项目公司提供不具有其他权利、满足开工条件的净土地项目用地条件。
(2) 政府协助项目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
如果根据我国法律法规,项目公司有权和能力自行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认为项目公司可以自行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政府应提供必要的帮助。
2。在实践中,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相关费用的责任人可能不是同一主体。
一般来说,即使政府负责取得土地使用权,完成土地的征用和整理,也可以要求项目公司支付一定的相关费用。
具体项目公司应承担哪些费用和多少,根据费用性质、项目公司的承受能力、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等进行综合评估。例如,在实践中,项目公司与政府可以约定一个暂定价格,项目公司应当承担在暂定价格范围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实际费用超过暂定价格的,双方协商同意由政府承担或者由双方分摊。
三。项目公司土地使用权限制
由于土地是为实施特定的PPP项目而划拨或转让给项目公司的,无论项目公司是无偿取得还是有偿取得土地,都是基于PPP的公益属性,政府一般会限制土地使用权的对外抵押。因此,在PPP项目合同中,通常规定项目公司未经政府批准,不得将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
“一书两证”:是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基本制度的一个简称。
新"一书两证"为:《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书两证"核发的目的是:根据依法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法律规范,对各项建设用地和各类建设工程进行组织、控制、引导和协调,使其纳入城市规划的轨道。
▼点击下方「规划随声听」,一键收听。
“一书两证”行政许可的建立背景
规划是对空间资源的分配,建设则是对空间资源的占有。
在机构合并、调整和重组了多项职能一年多之后,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在推进并深化土地、规划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上进行了改革。
这些涉及房地产、项目用地等多方敏感利益的土地、规划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调整,是城乡规划领域审批职能与国土资源领域审批职能的重组,在实际实施层面的“关键落地”举措。
目前为止,地方一级政府基本已经完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城乡规划部门的合并重组。
在权力重构完成之后,应用层面的深化改革即将开始。
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改革的成效可以反映在: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不再多头审批,由外到内全面提高效率,减少行政资源浪费。
1、黄玫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变革影响规划权实施的博弈研究》
图 | 摄图网 文 | 新土地规划院小林
划拨用地是我国特有的项目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之一。
教育划拨用地是有审批权限的各级政府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
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
,向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非营利性教育项目(项目使用的单位)
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因撤销、迁移、合并等原因停止使
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
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确需对划拨土地
使用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的,应按规定补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缴纳土
地使用权出让金。经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转让方应将土地
划拨用地含非营利性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干校、党校、中学、小学、
幼儿园、托儿所、业余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特教学校用地。
(二)营利与非营利教育优惠政策
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
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
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
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制
教学、办公、实验设施,教学实习基地、训练场地。
校(园)内非营利性文化体育设施(含会堂、体育馆、运动场、游泳池、学
特殊教育学校(盲校、聋哑学校、智障学校)的康复训练、技能训练设施。
校外教育设施(含电化教育馆、教育电视台、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学生军
符合规定的划拨用地范围,且已取得市或区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划拨供地方
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
经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并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