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利益就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的利益,人民的幸福是谁说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指出:“历史充分证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在河南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我们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历史。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共产党打江山、守江山,都是为了人民幸福,守的是人民的心。”这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们党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不断深化对“江山”与“人民”关系的认识,并集中体现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上。我们党不仅在指导思想上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并使之成为党在一切工作中都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路线。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这条生命线,党和国家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否则就会遭受挫折甚至陷于危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使革命力量由小变大、由弱变强。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的共产主义小组开始,一批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就把相当大的精力投入到工人运动中,开展深入的群众工作,向工人宣传马克思主义,启发他们的阶级觉悟。党成立后,我们更加重视群众工作。党的二大特别强调,“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都必须是不离开群众的”。正是因为深入到了广大工农群众之中,我们党才能够掀起轰轰烈烈的国民革命运动。

革命进入低潮后,我们党走上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在此期间,党内一些同志对发动群众开展土地革命、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中央苏区主持政府工作时,毛泽东就批评有些干部在工作中不关心群众生活、不注意工作方法。他强调:“同志们,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

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从而成为全民族反侵略战争的中流砥柱。党的七大,把“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作风”确立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同时在党章中系统阐述了群众路线问题,用以指导全党的行动。正是我们党对群众路线进行了成熟的理论概括,并把高度的理论自觉转化为全党的自觉行动,我们才能够取得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

我们党执政后,群众路线作为党的革命传统和政治优势,继续得到坚持和发展。党的八大第一次把“群众路线”的概念写入党章,要求“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进一步阐发了群众路线理论,指出党的群众路线包含建立在群众观点基础上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两个方面,并提出要通过建立制度和加强监督来保证群众路线的贯彻,使党永不脱离群众。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得到恢复发扬和继续发展。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党中央要求全党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妥善处理和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进入新世纪,我们党在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正是我们党在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了群众路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并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群众路线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也成为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的生命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使党员干部把宗旨意识、群众路线真正装到心里去,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看问题、想问题、解决问题。在一系列调研、座谈、讲话和批示中,他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对新形势下如何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要真正悟透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习近平总书记的深情话语,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史观。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在实现新的奋斗目标过程中,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在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改革开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必须坚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他又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出发,要求全党学习和掌握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强调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唯有如此改革才能大有作为。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幸福,是我们党的根本使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他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语重心长地对基层干部说:我们讲宗旨,讲了很多话,但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要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做事,心里装着困难群众,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常去贫困地区走一走,常到贫困户家里坐一坐,常同困难群众聊一聊,多了解困难群众的期盼,多解决困难群众的问题,满怀热情为困难群众办事。习近平总书记还专门就坚持和发展“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要搞那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劳民伤财、吃力不讨好的东西。对于怎样真抓实干,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对于如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搞调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工作时指出:下去调研,要去一些困难多的地方、问题多的地方,调研不是光看好的。当地干部有时有些顾虑,怕我们看了那些不好的东西会产生负面印象。这里面有一个政绩观的问题。工作什么时候也会有好的、差的,先进的、落后的。看了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才能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也有利于我们正确决策。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改进工作作风,就是要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为此,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恒课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恒课题,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更不能一阵风、刮一下就停,必须经常抓、长期抓。怎样才能做到抓紧、抓实、常抓不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审议八项规定时指出:既然作规定,就要朝严一点的标准去努力,就要来真格的。不痛不痒的,四平八稳的,都是空洞口号,就落不到实处,还不如不做。规定就是规定,不加“试行”两字,就是要表明一个坚决的态度,表明这个规定是刚性的。最重要的是要抓好落实,把文件上写的内容一一落到实处。针对一些人关于八项规定执行起来会不会是一阵风或流于形式的担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打消干部群众的这个疑问,关键看我们怎么做。发布八项规定只是开端、只是破题,还需要下很大功夫。我们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作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教育引导全党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宗旨,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毛泽东曾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我们强调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首先就要明确发展为了谁的问题。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郑重宣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并强调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确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必须做到发展依靠人民,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团结奋斗。中国共产党作为先进的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奉为根本宗旨,并把人民群众视作力量之源、胜利之本。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不仅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的发展理念,更要坚持发展依靠人民的工作方法。为此,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特别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中不断提高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从而更好地把党的正确主张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检验党的政策是否正确。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作为主人翁参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主体地位的集中体现。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发展人民民主,就是要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参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归根到底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伟大创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不竭源泉。我们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各种创造,热情地支持、鼓励、保护、引导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从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中总结经验、汲取智慧、寻找路子,及时地把这些新的创造概括起来,在认识上提升为理论原则,进而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必须把增进人民福祉、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一个较长的随生产力发展而逐步实现的动态过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共享发展的理念,着力解决的就是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在经济和社会资源的分配中,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利益,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贫富悬殊;既要考虑贡献,又要考虑需求;既要鼓励竞争,保证效率,又要注重公平,维护平等;既要充分发挥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又要充分关照和保护社会弱势群体,从而确保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编:关思聪、闫妍)

法律分析:第一,在促进人民幸福方面,21世纪中国第一位的国家利益,是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创造和增加财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2050年,或者更早一点的2040年时,争取向中等发达富裕国家和地区标准看齐。第二,在建设强盛国家方面,中国重要的国家利益,是在2020年完成第一次现代化,在2040年争取完成第二次现代化,成为一个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现代化强国。第三,确保和提高中华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文化文明,保证中国国家领土的完整和统一,是涉及中华民族特征和安全的国家利益。第四,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条件看,确保资源不断和足够的供给,包括资源及其他进出口货物运输顺畅,是中国可持续和安全发展的国家利益。第五,从一个民族长远的安全来看,需要保证其有充分的活力,在国际经济和社会中,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在一旦发生战争时的战时动员和战斗能力。第六,保持中国社会的安宁和祥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幸福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人生的感受和评价,是美好的象征。人类对幸福的探讨,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外的思想家们对幸福作出过多种的解释,归纳起来不外乎三种基本回答:一种是把幸福归结为禁欲主义,鼓吹弃绝尘世,追求“天国幸福”。中国宋明时代的理学家,把“理”与“欲”对立起来,认为人的追求幸福是邪恶的“人欲”,是“天理”——封建等级的伦理秩序不相容的,主张“存天理,灭人欲”;一种是把幸福归结为享乐主义,“把丑恶的物质享受提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毁掉了一切精神内容”[1];还有一种是介于以上 

两种对立的幸福观之间的。应当肯定,历史上各种形态的幸福观,从不同侧面,不同程度上推进了人类对幸福的认识,正如马克思在对旧唯物主义幸福观评价时所说,“废除作为人民幻想的幸福的宗教,也就是要求实现人民现实的幸福。”[2]但它们毕竟是剥削阶级的幸福,都是从唯心史观出发,离开社会经济关系、阶级关系而抽象地谈论人的幸福问题,既无法理解幸福的社会的和阶级的内容,不懂得实现幸福的正确途径和方法,也不能正确地说明幸福的真正意义,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只有在无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建立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之后,才真正得出了关于幸福的科学认识。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总是存在着对自己生活境遇的感受和评价问题。在阶级社会里,由于人们所处的经济、政治地位不同,每个人都站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上去感受生活,认识生活,去理解和评价生活,谋求幸福,从而形成了对人生目的和追求的不同,对幸福内容的不同的甚至根本相反的理解,这就决定了不同的阶级,不同的阶层和集体,有着不同甚至相反的幸福观。封建地主阶级追求的幸福是维护封建等级特权,榨取农民的血汗,高官厚禄,光宗耀祖,娇妻美妾等等。资产阶级追求的幸福是金钱,正如恩格斯说的,“在资产阶级看来,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不是为了金钱而存在的,连他们本身也不例外,因为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赚钱。”[3]他们可以不择一切手段地去榨取工人的血汗,以获得更大的剩余价值,去赚更多的钱,在生活上花天酒地,挥金如土,腐朽糜烂;而无产阶级则把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消灭剥削,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解放全人类当作人生的最大幸福。

在阶级社会中,在一般情况下,幸福观是带有阶级性的。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的幸福,都是建立在劳动人民痛苦的基础上,都是以极端利己主义为核心的。无产阶级的幸福观,则是以集体主义为核心,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坚持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的辩证统一。

毛泽东的幸福观,突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把个人幸福建立在阶级、集体幸福基础上,认为幸福的主体是人民。早在少年时代,他就提出怀疑:为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中没有农民的主人公呢?为什么地主豪绅占有土地,自己不耕种,却过着骄奢淫逸、花天酒地的生活,而替他们种地的穷人,反而忍饥挨饿?这是对剥削者、统治者把个人幸福建立在劳动人民痛苦之上,这种不合理现象的直观否定,也是对幸福的主体和社会的主人问题的朴素思考。当他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之后,在实践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观察问题,明确认识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的主体,也理应成为幸福的主体。毛泽东说: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队伍,“不是为着少数人的或狭隘集团的私利,而是为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着全民族的利益,而结合,而战斗的。”[4]这就是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是为了人民群众从被剥削、被压迫的不幸生活中解放出来,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真正成为幸福主体。在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他经常教育共产党员,要为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改造社会,为“人民自由幸福”而战斗,要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幸福。在社会主义时期,他号召全国人民团结起来,为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进行艰苦奋斗,为人民创造更美好的“幸福生活”。毛泽东一生为革命,一生为人民,一切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一切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把人民群众视为幸福主体,把人民的利益和全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舍己为公,舍家为国,一心为人民,无限地忠诚于人民的利益和人民的幸福。毛泽东的一生,是为民族解放、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无私奋斗的一生。毛泽东不愧是实践无产阶级幸福观的典范。

毛泽东的幸福观以无产阶级集体主义为基础,坚持个人幸福与集体幸福的统一。毛泽东强调集体的幸福,人民的幸福,认为社会生活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个人离不开社会,个人幸福与社会整体幸福是不可分割的。只有把个人幸福与社会整体幸福,与人民群众幸福结合起来,个人幸福才是现实的。无产者个人要获得自身的解放,惟一办法是通过整个阶级的集体奋斗,彻底摧毁导致自己苦难的阶级的、社会的根源,从集体的解放和幸福中求得个人的解放和幸福。马克思说得好:“私人利益本身已经是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所创造的条件下并使用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达到。”[5]中国民主革命的先驱者孙中山说过:“大家享幸福,大家得利益,则我一人之幸福之利益,自然包括其中。”[6]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中指出:全体人民的利益解决了,个人利益也就解决了。可见,社会整体幸福是个人幸福的基础。社会的、集体的、人民的幸福在本质上包含个人幸福,个人为社会、人民谋福利,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为子孙后代造福,乐就在其中。“历史认为,那些专门为公共谋福利而自己也高尚起来的人物是伟大的。经验证明,能使大多数的人谋幸福的人,他本身也是最幸福的。”[7]一个人要是离开社会,就不可能得到幸福。当然,毛泽东的幸福观决不是否认或忽视个人幸福,相反,它认为个人幸福是社会整体幸福的表现,主张积极关心和维护个人的幸福,并尽力创造条件,使每个人都能充分发展自己的才能和智慧,实现个人理想,获得个人最大的幸福。个人幸福不能离开集体幸福,同样的,集体幸福也离不开个人幸福。离开了个人幸福,集体幸福便失去存在的意义。所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集体幸福和个人幸福,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相结合,集体幸福高于个人幸福,人民是幸福的主体,这是毛泽东的幸福观中的实际着眼点。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国家、集体利益同个人利益,集体幸福同个人幸福是基本上一致的。毛泽东说:“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也就是我们过去常说的‘军民兼顾’、‘公私兼顾’。”[8]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还说,公和私是对立统一,不能有公无私,也不能有私无公。我们历来讲公私兼顾,早就说过没有什么大公无私,又说过先公后私。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集体利益增加了,个人利益也随着改善了。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与私、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集体幸福与个人幸福,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但在实际生活中也常常发生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要讲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9]由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公的国家集体利益内就包含有私的个人利益,集体幸福中包含有个人幸福。没有这个公的集体,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和幸福就没有保证,他们的最后解放也无法实现。这是公私利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以及集体幸福和个人幸福基本一致的具体表现。任何个人,为集体利益劳动,就会得到一定的劳动报酬。在这里,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是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国家集体的利益不能不居于首位,私的、个人的利益必须服从公的、国家、集体的利益,要为公的、国家集体的利益而努力劳动和工作。所以,毛泽东一贯提倡把“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精神,作为对个人,首先是对共产党员和一切国家机关、军队和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的行动准则,而反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那种个人主义自私自利的或是那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的言论和行动,“把个人利益放在这种结合的第一位”。另一方面,国家集体要真正关心个人,为个人幸福创造条件。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说:“我们历来提倡艰苦奋斗,反对把个人物质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同时我们也历来提倡关心群众生活,反对不关心群众痛痒的官僚主义。”[10]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说:社会主义社会不搞社会集体福利事业,还成什么社会主义?还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归劳动者享受的消费资料,一部分是个人财产,一部分是公共财产,文化教育、公费医疗、体育设备,以及如像西湖这样的游览地区。而且这一部分公共财产,会愈来愈多。当然,这一部分也归劳动者享受。”可见,社会主义的公,最后都是为着人民群众利益的,是人民群众利益的集中表现。所以,国家、集体要真正关心个人,造福于人民群众。

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中说过:斯大林时代过分强调集体利益,不注意个人所得;过分强调公的,不注意私的。这一批评是很正确的。可惜毛泽东晚年在实践上,又重犯斯大林时代的错误,片面强调集体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过分强调集体幸福,而不大注意个人的幸福,也走到自己的反面。这是应引以为戒的。

总之,个人利益和国家、集体利益,集体幸福和个人幸福是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主义的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集中表现,集体的幸福内包含有个人的幸福。既要强调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强调集体幸福,人民群众幸福,又要讲个人利益,讲个人幸福,要使人人为集体,必须集体为人人。列宁说的“大家为一人,一人为大家”[11]的名言,就是这个意思。个人要竭力为社会、集体造福;社会集体也要切实关心个人,使个人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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