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瑞士自贸区的设立背景:
瑞士是欧盟成员国之一,也是世界最富裕的国家之一。其工业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在世界上享有盛誉。近年来,随着中瑞经贸关系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选择与瑞士企业开展贸易合作。为进一步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往来,经两国政府协商决定建立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区。
二、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的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3、有健全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商品质量控制体系(含内部质量保证和控制);
1、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向所在地海关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正本3份;
7、《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进口料件视同出口)1册。
(1)填写《申请表》,并向所在地海关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并提交复印件各1套;
(2)提供上述(1)至(9)项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各一套;
(3)如委托代理人代办需另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4)如属首次申领需先进行网上预录入信息后方可正式受理业务;
(5)若已获得过"出境货物通关单",则无需再次录入信息;
(6)以上所填内容均须使用中文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10)所有提供的单据必须由经办人亲笔签章齐全有效。
(11)对未按期完成网上申报的企业将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的待遇;
(12)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不予受理该业务手续,退回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数据等凭证存档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