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建政府在建工程的利息什么时候资本化能否资本化

  • 开发企业贷款利息计入那,企业贷款利息的计算一般分为什么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借款利息在哪个科目列支

    如果是开发贷(也就是专项贷款),利息计入“开发成本--其他开发费用”,如果是短期周转贷款,计入财务费用。

    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1、管理费用。可按项目开发成本构成中前1—6项之和为基数,按3%左右计算。

    2、销售费用。它指开发建设项目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或委托销售代理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1)广告宣传费。约为销售收入的2%一3%;

    (2)销售代理费。约为销售收入的1.5%一2%;

    (3)其他销售费用。约为销售收入的0.5%一1%。以上各项合计,销售费用约占销售收入的4%一6%。

    3、财务费用。它指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为借款利息和其他财务费用(如汇兑损失等)。

    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核算是指企业将开发一定数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按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和分配,最终计算出开发项目总成本和单位建筑面积成本的过程。开发产品成本的核算程序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核算开发产品成本时应遵循的步骤和顺序。其一般程序是:

    由于开发规模的不同,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归集对象也是不同的。必须科学地确定成本归集对象。在这种情况下,成本核算不能过细(台以单幢为单位)。

    因为许多直接开发费用很难分摊到每幢房屋,这样做势必会增加工作量,使核算工作繁琐化。相反,成本核算也不能简单地以小区为核算单位,而其中所开发的商品房却是陆续完工出售的,这样做势必使成本核算资料滞后,失去其成本结算和管理上的作用。

    本文以为:对大的开发项目应该按不同的开发期进行分块,便于费用的归集和成本结算,充分发挥成本核算的作用。

    (1)在项目开发中发生的各项直接开发费用,直接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即借记“开发成本”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贷记有关账户。

    (2)为项目开发服务所发生的各项开发间接费用,可先归集在“开发间接费”账户,即借记“开发间接费”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贷记有关账户。

    (3)将“开发间接费”账户归集的开发间接费,按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各开发成本核算对象,即借记“开发成本”总分类账户和明细账户,贷记“开发间接费”账户。

    通过上述程序,将应计人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费用,归集在“开发成本”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之中。

    选择成本项目不能太多,对于发生次数较少、特别是单笔发生的费用,应尽量合并。而对金额较大、并陆续发生的费用应单独设立科目核算。

    为核算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企业可根据其本身经营开发的业务要求,设置下列账户:

    (1)“4301开发成本”账户。

    本账户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本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贷方登记开发完成已竣工验收的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

    借方余额反映未完开发项目的实际成本。本账户应按开发成本的种类,如“土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和“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等设置二级明细账户,并在二级明细账户下,按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2)“4302开发间接费”账户。

    本账户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本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贷方登记分配计入开发成本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间接费。月末本账户无余额。本账户应按企业内部不同的单位、部门(分公司)设置明细账户。

    按现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间接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样处理,对部分费用来说,有悖于会计的配比性原则。该原则要求:企业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间内予以确认和计量。

    3、计算并结转已完开发产品实际成本

    计算已完开发项目从筹建至竣工验收的全部开发成本。并将其结转进入“开发产品”账户,即借记“开发产品”账户,贷记“开发成本”账户。

    4、按已完开发产品的实际功能和去向,将开发产品实际成本结转进入有关账户。

    即借记“经营成本”、“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等账户,贷记“开发产品”账户。

    属于在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搜狗

    为什么是错的?就这个问题我蒙住了。。。到底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还是记入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开业再转入管理费用?我找到了一句话:2006年实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应该直接记入管理费用。

    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一般来说,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根据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应当记入“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

    如果确认该借款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关,借款费用可归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决不能直接记入“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科目。

    属于利息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进在建工程,不属于利息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进开办费长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利息的核算,应先用单利计算或者复利计算的方法确定利息额。按借款的不同用途,若属于筹建期间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应按计算的利息额借记“开办费”科目,若属于构建固定资产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按规定可予以资本化的,应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若应计入当起损益的或者是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利息费用,则应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条例第三十七条)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费用应否资本化与借款期间长短无直接关系。如果某纳税年度企业发生长期借款,并且没有指定用途,当期也没有发生购置固定资产支出,则其借款费用全部可直接扣除。如果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较长的,其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不予以资本化,直接在发生当期扣除。在为使资产达到其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而进行的必要准备工作中断期间可能发生的借款费用,属于持有部分完工资产发生的费用,可以不资本化直接扣除。但如果中断是使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程序,则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仍应予资本化。在使相关资产达到其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很必要的工作实际完成时,应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如果相关资产的各部分是分别完工的,每部分在其他部分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并且为该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准备工作实际上已完成,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停止。如果资产的任何一部分都必须在所有组成部分全部完工后才能交付使用,应在整个资产全部交付使用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筹建期间所发生的借款利息计入相关在建工程成本

    房产企业可计入开发成本的利息如何确定

    答:(一)是否将利息支出从房地产开发成本中调整至开发费用。(二)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其取得的一般性贷款的利息支出,是否按照项目合理分摊。(三)利用闲置专项借款对外投资取得收益,其收益是否冲减利息支出。

    民间借贷给中小企业贷款要什么手续

    营业执照,银行流水,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租赁合同,房产证大概是这些1、国家现在采取的是通货紧缩政策,银行上交央行的准备金率提高,导致银行本身可以放贷的资金减少,很多贷款申请都无法获得贷款。2、银行贷款,需要贷款人提供相关的担保,很多贷款人是没法提供合适的担保的,而担保公司不一定好找,所以拿到银行贷款很困难。3、很多银行更愿意把钱带给民间借贷组织,让他们去发行小额贷款或者高利贷,银行能获得更高的利息,进一步导致了放贷资金的减少。当然,这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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