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价的机制中止价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有哪些

项目合作合同集锦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合作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XX,身份证号:XX,籍贯XX

  乙:XX,身份证号:XX,籍贯XX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中国策划研究院宁波分院招生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 资15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项目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项目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项目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 _月__ 日至_ ___年_ _月_ _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项目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果品批发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果品批发项目为投资主,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职责,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构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状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职责;

  5、共同投资人能够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带给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带给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状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职责。(4)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科研项目事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考本项目经费来源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1、本合作项目用于申报课题项目(请务必注明课题项目的来源单位以及具体名称);

  2、双方分工情况:_______

  1、项目获得资助后,甲方享有总经费的_______%,乙方享有总经费的_______%。具体经费将采取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

  (1)课题经费到账后甲方应在日内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2)课题经费分阶段拨付,则甲方应在每阶段经费到帐后日内支付于乙方。

  2、乙方应制作经费预算安排表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严格按附件经费预算安排表的要求开支经费。(本条仅适用于国家科技部相关项目且涉及经费外拨的情形)

  本研究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合作双方、独立完成方)所有。具体分配如下:

  (1)成果报奖署名:完成单位排序为:,完成人名单排序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2)论文发表:甲、乙方(需、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完成单位排序为,论文作者排名将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3)专利申请:甲、乙方(需、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联合申请专利时,申请单位排序为,发明人排序将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4)合作各方根据在合作期间所获取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以及鉴定、成果报道等均须注明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

  本研究项目所产生成果的转让权归(甲方、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收益分配方案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享有经济收益的_______%,乙方享有经济收益的_______%;

  (2)在成果转让前,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作双方确定,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等因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本项目如获得批准后,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伸至项目结题通过时;本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及其各自人员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以及相关技术信息、材料等透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约定;

  6、与本协议相关的附件、备忘录等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筹建internet网站,设计制作网页的合作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附件一中双方商定的网站结构,在附件二中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2.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所需的一切资料(包括文、图片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制作成电子文件。在乙方开始制作网页时,甲方应备齐全部内容资料。

  3.甲方应在网页制作的全过程中给与乙方便利条件,并积极配合。

  4.甲方有权对乙方设计的网页提出修改意见,由双方协商更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据附件一中双方商定的网站结构,在附件二中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乙方有权对甲方网页的设计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乙方所制作的网页需兼容ie4.0版和netscape4.0版以上主流浏览器,并支持800x600分辨率。

  5.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对有可能影响附件二中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6.乙方负责在网站开通后10日内对甲方网站中由于乙方失误造成的页面错误进行修改。

  1.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内容,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具体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

  1.甲方付清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后,甲方正式享有网站的全部使用权。

  2.双方合作期间,网站构架、网页版式设计等内容(甲方提供文本资料及图形、音像资料未经乙方加工部分除外)之版权、设计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复制或交由第三方使用。

  3.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第三方指控与站点页面有关的知识侵权的事件,应由乙方负责并保证甲方权利不受损失。

  1.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终止理由,由双方签代表协商终止合同。

  3.由于战争、地震、火灾等法定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域名申请费,服务器空间租用费,网站设计费,加急费,网站最终页数的网页制作费,以及网站后期维护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详细费用见附件)

  2、乙方为甲方进行网站总体设计制作之前,甲方应付给乙方网站总体预算的 %作为预付款。待乙方全部完成甲方网站建设后,根据乙方实际制作页面数量,确定甲方网站最终建设费用,甲方应在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费用。

  代表签(盖章) :代表签(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制作宣传片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 委托之事项:

  拍摄类型:■画册摄影 □海报摄影 □广告摄影 □网站摄影

  拍摄形式:■数码照片 □120正片 □4X5正片 □摄影包月

  图片数量:共款商品,每款

  图片像素:不低于1000万象素

  图片效果:附件参考照片

  二、拍摄时间安排:

  1.合同总费用(含税价):人民币_元整(RMB¥.00)。

  2.甲方负责乙方往返拍摄地的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如需乙方自行解决的需补偿_元。

  3.甲方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给乙方,乙方收到后正式开拍。

  4.拍摄完成后,由乙方提供小样供甲方确认。甲方需在三天内确认样稿,如无问题甲方即支付全部余款。

  5.乙方收到余款后即将底片或数码原图交给给甲方,乙方承担单程一次快递付费,超出部分将实行“到付”。

  6.“摄影包月”最低不少于三个月,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须一次性支付三个月订金,完成服务每满一个月支付包月费用。

  7.后期制作完成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后期制作费,即人民币_元整(RMB¥.00)。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如乙方提供的摄影服务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这包括因技术和人为失误造成“曝光不正确”或冲印出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补拍或重拍,乙方不再向甲方重复收取任何费用,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2、甲方在收到底片或光碟后,即享有版权(除广告摄影外),乙方不得再用作商业出售。甲方收到最终图片后,若不满意,七个工作日可提出异议,双方协商处理,超过时间要求重拍,将视为新的订单。

  3、乙方享有“广告摄影”作品知识产权,甲方只有使用权。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拍摄样品和图片资料进行保密,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产品资料或最后影相图片给任何第三方。

  5、以上手写文字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6、以上合约甲乙双方必须相互遵守,如有任何一方没有遵守本合约的以上相关条款则另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7、本合同须加盖公司公章,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名,填写签订日期和签订地点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合作开发项目一事,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合作项目:新建。预计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米。

  2、合作乙方只提供自己所有的地籍号为,宗地图号为,占地面积为,以【土地使用证】为准。的的商业土地使用证为入股合作。除乙方提供土地使用外,甲方负责承建商业的的前期费用,建设等所需一切费用资金。

  3合作利润分配办法;

  1、甲方在此项目建设中低于【壹万】建筑平米,甲方承诺保证乙方在此项目中的收益按照市值不低于柒百伍拾万

  2、在甲、乙双方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后,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合同相抵触的合同。

  3、甲、乙双方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4、从协议生效到开工时间6个月。从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8个月。销售房屋2个月时间。

  4、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人民币整,【20xx00元】。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期限,未办理相关手续导致不能开工保证金归乙方。

  5、该合同不受双方人事变更和体制变更而变动,无论何原因双方均应确保合同条、款的执行和法律约束力;

  6、除建设建筑所需投入资金外,开发销售发生的办证费用由甲方负责等。除房屋契税由甲乙双方共同负担。

  7、甲乙双方共同审查开发项目的审批文件,图纸预算文件证照等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合同效力。

  乙方提供土地使用证存在或其他权属纠纷以致影响到合同履行,乙方因承担违约,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及元人民币违约金。

  9、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条、件进行。双方享有单方解除权。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合同无效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1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16、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公证处各留一份。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资产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______________

  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______________

  管理人是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证券投资专业人员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

  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国债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第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帐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_________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国债投资管理。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深沪两市已上市和拟上市的国债品种。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

  (1)委托人将委托资产委托管理人管理的期限即资产管理期限,该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12个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1)在资产管理期限内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开立资产管理帐户:

  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帐户和资金帐户

  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帐户。

  (3)管理人对(1)项所确定的帐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

  (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

  (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5)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方全额支付管理佣金,并承担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和依法可能对证券交易征收的有关税费。

  (6)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义务保证该指示或通知上的签名及印章合法,真实,有效。

  9.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人应保存资产管理操作中的详细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询;

  (2)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资产管理期限届满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收取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并有义务将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和收益及时返还委托人。

  (3)为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管理人的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财务,帐户上应严格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1)委托人按委托资产总额的1%,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资产管理佣金。

  (2)当委托资产年收益率超过一定指标时,管理人可以获得业绩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法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3)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由管理人在双方协商的清算日或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从剩余资产和收益中一次扣划。

  11.委托资产的清算

  (1)在资产管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清算日;如无约定,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扣划约定的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划转指令将剩余资产和收益一次划转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随着装饰行的日益庞大,市场竞争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混乱,为了加强室内装饰装饰建材家居产品产链的品牌建设,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净化市场竞争环境,引导相关产进入个争创品牌的循环经济时代

  装饰企建材企进行互动合作,确立双方的战略合作联盟关系,以次升到定的品牌战略高度,遵循科学发展的方向,加快品牌战略的发展双方以平等互利优势互补服务社会谋求共赢为宗旨,以自愿参灵活合作断拓展日益深化为方式来建立稳定持久的双边多边合作机制,依法经营,以质取胜,诚实守信,相互依存,以人为本,共同实现品牌战略的新飞跃

  为了实现以目标,双方经过充分酝酿和协商,达成如协议:

  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甲乙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合作场地及相关管理费用:

  1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合作场地,场地建筑面积平方,月租金元/平方,按季度支付,支付元

  2乙方第年须向甲方缴纳每季度产值的%作为管理费,第二年缴纳每季度产值的%作为管理费,第年以后递减至每季度产值的%作为管理费

  3甲方对向乙方供应的所有材料价格必须是最低价格,如需调整价格必须在调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乙方

  1乙方收取客户的工程款项可采用市场统的收款方式及收款凭证,乙方独立结算

  2乙方在甲方采购的材料,结算每季度结算次

  (1)对于乙方攻击贬低甲方,损坏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甲方市场管理以及相关合作事宜的机密文件发生泄漏以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甲方在市场内外进行广告推广等相关活动时应无偿力推乙方,并在各层显要位置放置乙方广告及引示牌如:甲方进驻小区设点布广告位展会活动等推广活动时,乙方可以无偿随从;甲方在市场建筑外立面显着方位的某块广告牌应无偿提供给乙方做品牌推广,以次宣传商场从建材到装修的综合性;甲方在市场中厅部位无偿给乙方放置客户消费引导台和引导人员,以便更好的为客户服务,增加市场服务的人性化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舒适的办公环境,影响乙方的正常办公

  (3)甲方在乙方周边进行装修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得妨碍乙方办公的要求

  乙方可以在本市场内所有品牌材料商进行成本价合作;无偿随同市场的各种活动推广

  (1)乙方积极向客户介绍推荐甲方市场的所有品牌产品;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甲方市场管理以及相关合作事宜的机密文件给予保密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30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自动解除;

  4因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经协商能解决时,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可分割部分,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执行单位代表(签字):乙方执行单位代表(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样。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3.技术方法和路线:

  第二条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1.研究开发内容: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1.研究开发内容: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第三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四条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五条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第六条以提供技术为投资的合作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不侵犯

  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实施该项技术而侵权的。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八条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合作一或多方可以转让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九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损失的,合作各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

  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_________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第十二条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合作一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本合同最终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种方式处理:

  1.(完成方、合作各方)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⑴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⑵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⑶相关利益的分配权: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六条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种方式处理:

  1.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⑴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⑵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⑶相关利益的分配权: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七条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并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阶段性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此阶段性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

  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合作各方应以协商方式确定最终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员名单。此研究人员享有在有关最终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共同投资的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方所有。

  第十九条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条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二十一条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各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作各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

  第二十三条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二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合作各方以

  方式确定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第二十六条合作各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甲方:珠海思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各展所长精诚合作坦诚以待互利共赢”的原则就青少年华杯赛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协议签署本合作协议书。

  一、合作项目青少年华杯赛培训项目

  二、合作期限自20xx年10月15日起至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如双方认可合作可以续签协议。

  华杯赛项目品牌由思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所有华杯赛项目由双方负责组织招生、甲方负责具体的常规管理工作负责智力检测服务及学习管理教师和心理咨询教师由乙方负责华杯赛训练课程授课。

  以单个学生学费为标准甲方收取每生600基础费用后再进行招生受益分成所剩学费甲乙双方按照55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在协议期内不再提高600元基础费用华杯赛参赛费用、交通费用、前期招生运营费用由甲方负责。

  1。负责提供办学所需的基本条件包括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公章等提供需要数量的办公室和教室。

  2、负责草拟全部宣传推广招生广告的策划、设计、文字和内容。

  3、负责学生教学班级日常教学管理具体工作宣传推广、招生广告、招生咨询、招生报名、除华杯赛教学内容以外教学组织、教学安排、学生管理、学员答疑等。

  4。协助乙方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营与乙方就招生、课程安排、教学教务管理等友好协商以项目正常运转为要务。

  5、负责开具学员学费的正式收据并收取相关课程费用。

  1、乙方为华杯赛项目组成员以华杯赛项目组的名义对外招生负责甲方在招生期内的推广课公开课参与、执行甲方组织的有关华杯赛项目组的招生活动或见面会。

  2、负责华杯赛课程授课。

  3、负责监管收取学员的学费保留收据一联。待一期课程结束结清分成后将收据归还甲方。

  4、协助甲方团队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营。

  5、与甲方项目负责人就招生、课程安排、教学教务管理等友好协商以项目正常运转为要务。

  在协议期内及协议结束后6个月为期为保证华杯赛项目组的合法权益华杯赛项目组成员不得以个人的名义组织招生不得在外使用华杯赛项目组资源进行开班授课华杯赛项目组相关资源为甲方所有为充分保证华杯赛项目组成员的利益如需增设华杯赛教练人员需经华杯赛项目组成员多数人表决同意增设华杯赛教练员。

  七、协议的变更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有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不规范操作违背协议约定在对方提出三次整改要求后仍未改正的情况下对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中止本协议。但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职责完成未完成3的培训。

  3、如果本协议中止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完成与培训相关的一切善后事宜不得侵犯已入学学员的合法权益。

  九、协议生效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珠海思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为使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______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______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___占地约___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___亩,代征道路面积___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___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___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___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畅7裨虺械S纱烁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乙方必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乙方必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___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缴纳滞纳金。逾期___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___%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___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___%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__%=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______市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没有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______市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严格说来,房地产行业的合作开发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含义十分确定的概念,迄今也没有关于这一概念的权威解释。依本文理解,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为共同出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而签订的合同。这是在广义上解读合作开发的概念。只要是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出资从事房地产开发即可构成合作开发,出资形式既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无形财产。在形式上,无论合作各方是以股东名义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还是不设立项目公司而直接由合作各方共同开发,均属合作开发房地产之列。当然,已成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在从事房地产开发时也可理解为是其股东之间的合作开发行为,但这种“合作开发”不具有法律上的特殊性,不包括在本文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之列。

  一、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要内容

  由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形式上的多样性,其合同内容也随着合作形式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下面就其中若干必要性条款进行介绍。

  1、当事人条款。对合作各方的基本情况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如为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如有)、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如为自然人,则应明确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2、合作形式。此为明确合作模式及合作各方主要权利义务的基本条款。合同应明确是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还是不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如不成立项目公司,是各方联名开发,还是有一方或数方隐名参与开发。如成立项目公司,不论是否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均需对其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机构如股东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则无股东会的制度安排)、董事会、经营管理人员及其运作机制进行约定。

  3、合作条件。合作条件是指合作各方用于合作开发的主要投入,也可以理解为出资。前已述及,用于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出资主要为资金与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其他形式的财产。按合作合同约定投入其约定的合作条件是合作方的主要合同义务。

  4、土地使用权条款。任何房地产项目成立的基础均是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权条款在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合同应明确合作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是由合作一方取得再投入合作开发,还是由合作各方共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支付责任如何承担;如项目用地原为划拨用地,应明确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主体及相关费用的负担。值得注意的是,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与项目的规划存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国土部门通常按照项目的可建面积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规划部门在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调整项目容积率,则极有可能需要就增加的建筑面积另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如存在调整规划的可能,则应在合同中对此问题予以明确,以免滋生纠纷。

  5、项目工期房地产项目投资巨大,能否按计划完工对投资各方的利益有着重大影响。合作开发的各方由于在项目中投入的方式不同,追求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在工期方面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如土地使用权投入方则会要求资金投入方尽快投入资金,确保工程尽快竣工,以保障其利益,而资金投入方则可能因融资问题,力图在工期方面令自己的压力减轻。因此,在合同中对项目的工期应予明确约定。如由一方负责日常的工程施工,则应明确其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责任。

  6、收益分配条款。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具体收益分配方式非常多样化,但总的来说不外乎实物分配与现金分配两种。如为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则其收益分配应受公司法及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如非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其收益分配也应以不损害项目债权人合法权益为原则。如采取实物分配方式,则涉及到的税费金额可能相当巨大,对此也应作出约定。

  7、违约责任合作各方的主要可能违约行为便是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相应地违约责任条款也应重点规制这种情况。除此之外,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的合作方可能利用其在项目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中的优势地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应在合同中明确此种情形的违约责任

  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属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由于我国城市土地的国有性质及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严格行政管理,有着众多房地产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因而该类合同在相当程度上排除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也呈现出较强的中国特色。通常说来,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体现出如下法律特征。

  1、主体的复杂性这是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题中应有之义。与单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要复杂得多。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专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着严格的资质要求,而合作开发则给大量的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介入房地产开发提供了空间。因此,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呈现出较为复杂的形态,既可以是外国的法人和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内的法人和自然人。我国立法并未禁止国内的自然人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但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限制,故个人只能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非中外合作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股东参与合作开发,而不能以个人名义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

  2、较强的行政干预性。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行政干预性主要体现在应履行一系列的审批及登记手续,其效力等问题也受到土地、规划、房屋及建筑管理等方面行政法律法规的诸多限制。具体说来,包括土地使用权制度及其登记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批及登记制度,此外还有我国相关外商投资经营企业法关于中外合作(合资)开发房地产合同应履行的审批及登记制度等。对房地产开发进行规划方面的限制是世界

  各国通例,而土地制度和外资准入的审批制度等则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在我国合同法领域,房地产合同的行政干预性相对较强,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行政干预性在房地产合同中又属相对较强。这是我们在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实践和理论研究中不能回避的问题。

  3、合作形式的多样性如前所述,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在合作形式上有着多样性。在组织形式上,既可以是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为从事房地产开发而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也可以是不成立项目公司而是由两个以上民事主体联合进行开发,各方对其开发所得房地产属共有关系;既可以是内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开发,也可以是中外合作开发;中外合作开发既可以是成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进行开发,也可以是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行开发。当然,不论合作形式如何多样化,万变不离其宗的就是合作各方均有出资。而出资的形式主要有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和以资金出资两种,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出资,即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作为出资。我们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也是一种相对稀缺的资源,是无形财产的一种,以此作为出资,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实践中,单纯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出资的较少,因为在合作各方拥有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可直接申请获得,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通常与其他出资形式共同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出资。

  甲方(主持单位):

  乙方(合作单位):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科研项目事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考本项目经费来源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1、本合作项目用于申报课题项目

  (请务必注明课题项目的来源单位、具体名称);

  2、双方分工状况:

  1、项目获得资助后,甲方享有总经费的____%,乙方享有总经费的____%。

  具体经费将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课题经费到账后甲方应在日内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2)课题经费分阶段拨付,则甲方应在每阶段经费到账后日内支付于乙方。

  2、乙方应制作经费预算安排表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严格按附件经费预算安排表的要求开支经费。(本条仅适用于国家科技部相关项目且涉及经费外拨的情形)

  三、成果归属及收益分配

  本研究过程中各自独立研发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归独立完成方所有,合作研发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归合作双方所有。具体分配如下:

  (1)成果报奖署名:合作享有成果的完成单位排序为:____,完成人排序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2)论文发表:甲、乙方(需、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状况下,能够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完成单位排序为,论文作者排序将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3)专利申请:甲、乙方(需、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状况下,能够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联合申请专利时,申请单位排序为厦门大学、,发明人排序将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4)合作各方根据在合作期间所获取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以及鉴定、成果报道等均须注明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

  2、成果转化收益分配:

  本研究项目合作研发所产生成果及相应知识产权的转让权归合作双方拥有;(甲方、乙方、合作各方)可自行实施转化本研究所产生的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

  上述情形产生的经济收益分配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1)甲方享有经济收益的%,乙方享有经济收益的%;

  (2)在成果转让或实施转化前,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作双方确定,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等因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务必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本项目如获得批准后,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伸至项目结题透过时;本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及其各自人员均不得将本协议资料以及相关技术信息、材料等透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为____;

  4、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约定;

  6、与本协议相关的附件、备忘录等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代理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双方买卖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卖方房屋坐落在潼南县,楼层:_______房号:_______),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面积:_______号:_______字第号,国土所有权证号:_______字第号),所有权人:_______

  2、经买卖双方协商,该房屋成交价为¥(大写人民币)。

水土保持监测季报相关知识 

一、什么项目应该做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1、201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是这样规定的:“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定期上报的就是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2、根据水利部最新出台的关于监测的文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对水土保持监测做了更明确的要求。

      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即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二、水土保持监测季报该怎么写?

监测季报一般包括监测季度报告表、监测三色评价表、监测现场照片这三项内容。

1、监测季度报告表。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监测季度报告表格式如下:

2、“绿黄红”三色评价表。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是指监测单位依据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监测结果,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进行评价,在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中明确“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

      监测现场照片。用于对监测季报表内容的补充,主要为扰动地表的面积、水土保持措施的进度、弃渣场、存在的问题等相关照片。

     按照160号文件要求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根据监测情况,在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等监测成果中提出“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监测成果应当公开,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

   “绿黄红”三色评价如何操作,就是监测单位决定的,六项指标不达标的项目,验收本来就不能通过;

水土保持监测第一次季报怎么写?

    《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发建设项目在可研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制定并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使项目建设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同时也是落实有关法律规定,使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真正落到实处;为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提供科学依据。

一般的生产建设单位没有官方网站,可否在验收公示网上公开?

       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是针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分级评价,目前水利部正在组织制定相关评价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可在您提到的验收公示网等公众知悉的网站公开。

       监测单位应当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机关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季度的监测季报。其中,水利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监测季报向项目涉及的流域管理机构报送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表(资料性附录)

不按时报送监测季报会面临什么处罚

对存在未按时报送监测季报、监测季报不符合规定、作出不实三色评价结论以及监测工作未按有关规定开展等情形的,要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生产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及“黑名单”,纳入全国及省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信用平台。

水土保持第三方监测验收不做,会罚款吗?

首先得明确这个项目需不需要做第三方监测。

      什么项目需要做监测?一般该项目立项后做的是水土保持报告书,那么需要做监测。如果该项目做的水土保持报告表可以不做监测。

如果该做没做一般不会罚款,但是会验收不通过,不能投入运行,使用。因为针对报告书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时需要提供水土保持检测报告,大型项目还需要监测季报,没有的话是验收不通过的。

如果提供的可行性报告中没有土石方开挖与回填量,那么水土保持方案中土石方平衡如何算?

     这个问题经常碰到。可研报告着重于对本项目是否符合区域规划、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经济财务分析等方面进行可行性研究。而对于土石方的开挖与填量方面,常常写的少之又少,这对于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来讲确实是很头疼的问题。

    遇到这种情况时,通常需要凭借对工程掌握的经验、工程布局图、地形图,靠自己进行估算,这个工作肯定是要做的,至于准不准确,都不是太重要,只要不太离谱就行。如果不做这项分析,那将来水保方案送审的时候,专家一眼就看出来缺项了,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他只管提修改意见,不区别是水保方案编制单位的责任还是主设的责任,反正最后都伤害了方案编制单位。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要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简单说一下监测总结报告的格式要求和几点注意事项。

       具体格式可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 2015 年)中附录E的内容进行编写,如下。

       因为该监测规程为2015年的,所以有些内容与现在最新的要求不符,需要修改。

       1、防治指标需要修改。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最新的防治指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

       2、需要增加《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指标及赋分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 )要求,在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中应明确“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

分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建议

 [摘 要] 依法编制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对防治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项目依旧存在水土保持措施和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原因是目前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编报方式及审批流程上结合度较弱。通过梳理长期的工作经验,并结合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认为应分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可行性分析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专家参与项目决策;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可研批复的水土保持投资及主体工程设计内容相应开展水土保持设计工作,这样可以使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更加合理,做到投资有来源,验收有依据。同时,建议增加编制中止机制和多部门协同审查机制,使水土保持方案更好地服务于项目建设。

自水土保持法实施以来,全国共有54万多个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因开发建设可能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面积22万km2,水土保持方案对防治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水土流失发挥了重要作用。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是验证生产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重要途径,在监测验收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项目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较好,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则与工程实际存在差异,这有悖于通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治理水土流失的初衷 。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在编制衔接上的脱节,是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措施不能顺利实施的主要原因,建议调整目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方式,分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开展相应工作,以保证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在建设工程中能够顺利实施,发挥应有的作用。

1 现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流程

根据现行技术标准明确的编制思路,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开展工作,根据主体工程建设区域、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开展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主体工程设计等各项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主体工程投资估算情况完成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水土保持分区、措施设计、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等章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工程开工前,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批复,工程完工后,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 号),除水利基建项目初设文件审批需提供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外,其他类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审批阶段,均不再需要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材料。

2.1 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未能纳入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近年来,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生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水土保持方案由原先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调整为项目开工建设的必要条件。以审批制项目为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阶段后移,可能会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和投资,不能计入投资主管部门审查的项目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导致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无法实施。同时,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的顺序也成了业主经常提及的问题。根据主体工程项目审查与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时间节点不同,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获得批复时间早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

当水土保持方案在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前完成批复时,主体工程水土保持章节可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纳入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这样,经过行业专家审查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措施可以被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后,水土保持措施可以得到批复的资金支持,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具有相应保障。然而,当主体工程审查过程中对项目调整、核减时,就会使水土保持方案中的主体工程内容,与审查报批的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内容不一致,导致方案中的部分水土保持措施失去针对性。如果主体工程调整较大,则可能发生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另外,如果投资主管部门核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投资,将影响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

批复时间晚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

 当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时间晚于主体工程项目审查时,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描述与可研批复后的主体工程一致,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措施依据主体工程情况进行设计,措施针对性较强。然而,进行主体工程技术审查时,水土保持措施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内容,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是水土保持章节中的措施及相应投资。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沟通不及时,或者同时进行报告编制时,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设计内容可能会与主体工程报告中水土保持相关设计不一致。

 以水利水电工程类项目为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在总则中要求初步设计报告应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而水土保持设计部分要求简述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内容和结论性意见,复核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内容并说明调整原因,即初步设计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内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批复内容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内容有关。如果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内容与水土保持方案关联性不强,则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水土保持章节将很难编写。

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流程存在不足

水土保持方案是在对主体工程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开展的,编制过程中,当编制人员对主体工程设计有否定意见时,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后续章节如何编写,现行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为了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任务,只能与主体工程设计人员进行沟通,主体工程设计人员调整完成后,才能继续进行下一步工作。当方案编制单位否定主体工程设计,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如何进行下一步工作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中规定:“对主体工程有否定性意见的,应由主体设计单位重新论证”。新的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实施后,删除了这一内容。实际工作中,当遇到上述情况时,由于技术标准中缺少处置方法,方案编制单位为了按时完成报告编制任务,可能会规避一些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工程建设埋下水土流失防治不利的隐患。

审批时间差影响水土保持方案落实

 水土保持方案章节中,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是后续章节编写的基础,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的要求,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初步确定并完成投资估算后,本章节才具备完成条件,进而完成后续的水土保持设计及投资估算章节,而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此时已基本具备了上报条件。以国家发改委限额以上政府投资地方水利项目审批为例,项目自受理至取得审批文件,规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对主体工程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评价,补充设计水土保持措施,完成送审稿编制并上报,普通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写周期为2~3个月。水利部审批流程表明,水土保持方案自编制完成到取得行政许可,需14~24个工作日。因此,项目取得审批文件的时间有可能早于水土保持方案取得行政许可,致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无法补充到可研报告中,最终导致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计内容关联性不强。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移影响水土保持监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规定:建设类项目监测时段分为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建设生产类项目监测时段可分为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两个阶段。要求掌握施工准备期前一年期间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状况。在施工准备期之前应进行现场查勘和调查,并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因此,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必须在施工准备期前开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移,当建设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招标,选定监测单位并签订合同时,项目可能已经开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已滞后于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准备期间的水土流失情况、规范中要求的地表组成物质监测记录表、植被(扰动前)监测记录表等数据只能通过调查获得,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会受到影响。

调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方式的建议

分阶段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从专业角度对项目选址选线、平面布置、主体工程设计及土石方平衡等进行水土保持可行性分析,重点研究项目建设是否满足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法律规范的要求,是否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并给出明确结论。建议包括以下六部分内容

②工程建设是否存在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

③分析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是否存在重大的水土流失安全隐患;

④划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工程建设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及水土流失危害;

⑥依据同类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比例及相关数据资料,初步确定工程建设需要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类型并估算投资。

本阶段工作内容以分析评价、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定以及水土流失预测为主。由于可研阶段主体工程设计内容变化及调整的可能性较大,本阶段水土保持方案不宜作详细深入设计。报告可根据以往同类项目实施情况,初步确定水土保持工程规模及措施的类型,根据项目难易程度以及不同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比例,匡算水土保持投资。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审查通过后应取得行政许可文件。

      调整后的优势体现在:主体工程占地范围及设计方案初步确定后,可研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内容具备了完成条件,报告开展工作的时间可早于现行报告。同时,由于简化了现行方案的措施设计及投资估算部分的内容,可研阶段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周期可大幅缩短,报告具备了早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条件。

     本阶段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完成水土保持设计方案。由于主体工程各项设计已具备相应深度,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水土保持设计,可减少因可研阶段主体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而引起的水土保持设计调整甚至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的工作量,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与主体工程结合更加紧密。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确定本阶段水土保持工作方式。

     ①普通型项目,水土保持新增措施内容一般以表土剥离、表土回覆、施工临时占地区的植被恢复以及临时措施为主,本类项目可依据初步设计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完成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生产建设单位无须再编制专门的水土保持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时,也是依据初步设计中的内容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②复杂型项目,如规模较大的河道、管线、煤矿、输变电等项目,可根据可研阶段批复的措施类型及投资编制水土保持设计方案,报告内容及章节设置参照现行水土保持后续设计中的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专篇,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将设计结果纳入初步设计报告中。工程竣工后,将水土保持设计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作为最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

 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增加编制中止机制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当方案编制单位对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持否定意见,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说服主体工程设计人员做出相应调整时,水土保持专项评价报告只需完成项目概况、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分析以及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三部分内容,给出结论后上报,不再需要完成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和投资估算等相关内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报告的结论进行审查,做出相应批复,要求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做出设计调整或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修改评价结论,再继续开展下一步工作。当项目建设无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主体工程设计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设计合理,措施体系完整,防治效果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时,水土保持专项评价报告可不作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投资估算。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增加中止机制后详细工作流程见图3。报告编制的中止机制,可以使工程水土保持分析更客观,从而更好地预防工程建设可能存在的水土流失安全隐患。

 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审查结束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将相关措施的具体设计按可行性研究深度补充到相关水土保持章节中再进行上报审批,投资主管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时需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报告审查意见,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结果,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水土保持设计内容以及投资进行审查。与现行的工作方式相比优势体现在:投资审批部门面对的项目可研报告中的水土保持章节,是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评审后的成熟方案,而不是单纯水土保持章节编写人员的设计成果。可研报告上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时附水土保持专家评审意见,可以帮助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决策,确保项目必需的水土保持投资能够投资到位,投资审核的结果会更符合工程实际。

     一是明确了项目建设各个阶段水土保持专业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解决了“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先批复还是水土保持方案先批复的问题”,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内容能更好地落实到项目建设中。

 二是可行性研究阶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专家参与项目决策。在工程前期,以管理者角度对工程建设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利用管理和技术优势,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专家的合理建议能及时补充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实现水土保持专业人员尽早介入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对项目的指导作用,满足《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中“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指导解决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有关要求。

     三是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可研批复的水土保持投资及主体工程设计内容相应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可以使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更加合理,做到投资有来源,验收有依据,使水土保持专业的工作能更好地为项目建设服务。

四是有利于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可行性评价报告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尽早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的招标工作,使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能够按照规范要求顺利实施。五是完善评价结论,增加编制中止机制,方便水土保持从业人员开展工作,提高行业话语权,防止为设计而设计以及掩盖水土流失安全隐患的情况发生。

阶段要求 可行性研究阶段: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内容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区责任范围及其周边环境概况。

2项目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3生产建设中排放废弃固体物的数量和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

4水土流失防治初选方案。

初步设计阶段: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报告书,对各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依据。

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

3开发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数量预测。

4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的初步设计,重点工程应有较详典型设计。

6实施的保证措施(机构、人员、经费和技术保证等)。

      技施设计阶段:主要是按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进行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的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方案编制总则:1结合开发建设项目的特点阐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2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依据。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3)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及报告书。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及审查意见。5)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书(合同)或任务书。

3采用技术标准:包括有关水土保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1建设项目名称、位置(应附平面位置图)、建设性质、总投资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建设规模、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布局(应附平面团)。

3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地面物质、植被等。

4项目区及其周边地区气象、水文、河流及泥沙等。

5项目区及周边地区人口、土地利用、经济发展方向和水平等社会经济状况。

7建设项目施工工艺、采挖及排弃固体废弃物的特点等。

8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及防治情况。

生产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预测:

1水土流失预测时段的划分。

2预测的内容和方法:1)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的面积。2)弃土、弃石、弃渣量。3)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面积和数量。4)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及流失总量。5)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3预测结果及综合分析。

1方案编制的原则和目标。

2建设项目的防治责任范围(应附图说明)、本方案的设计深度。

3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应附平面布置图)。

4分区防治措施布局(大型建设项目还应另行编制分区防治附件)。

5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及其工程量

水土保持投资估(概)算及效益分析:

1水土保持投资估(概)算:1)编制依据。2)编制方法。3)总投资及年度安排(应列表说明)。2效益分析。

主要分折和预测方案实施后,控制水土流失、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恢复土地生产力、保障建设项目安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和效益。

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1组织领导和管理措施。2技术保证措施。3资金来源及管理使用办法。

     项目调查:主要调查项目名称、性质、生产规模、总投资、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状况、初步设计安排、生产年限及建设项目工艺、采挖及排弃特点等内容。

项目区及周边地区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区位置和范围。查阅有关设计资料,结合现场查勘,进行调查。

包括地形、气象、水文、植被、地面物质组成等直接影响水土流失的自然因素。项目区范围较大的包括若干不同的类型区(或不同条件的土地)应分区进行调查。

1)地形调查。通过现场查勘和地形图分析,调查项目区的地貌类型(山地、丘陵、高原、平原、风沙区等)及有代表性的地面坡度、坡长、沟道、河流情况等。

2)气象、水文调查。收集气象站、水文站实测资料,调查区内降水、气温、风力、蒸发以及河道径流、洪水、泥沙等。

3)植被调查。通过查阅当地的植物志、农业区划、林业区划等资料,结合现场样方调查,了解项目区的植被类型、林草生长及覆盖度等。

4)地面物质组成调查。查阅有关地质、土壤资料,了解项目区内不同地貌部位地面组成物质的种类(土壤、裸岩、明沙)和土壤类型、质地、土层厚度等。

5)土地利用调查。包括项目区目前的土地利用状况,今后土地利用的安排等,以预测拟建项目区的水土流失状况,并附图。3社会经济调查。包括开发建设单位及其周边地区(包括项目的移民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劳力、城镇建设和社会经济状况等。

    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以重点为主的方法进行调查。着重了解不同类型土地的径流模数、土壤侵蚀模数。项目区内每一不同类型区至少选一个有代表性的地段或小流域,对上、中、下游,坡面,沟壑进行全面调查,与项目区内面上一般调查情况相验证。

     水土流失预测的时段划分。根据建设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可分基本建设和生产运行两个时段进行预测。重点预测方案服务年限以内的情况。

1原地貌、土地及植被损坏情况预测。通过查阅开发建设项目的技术资料,利用设计图纸,结合实地查勘,对项目建设期、生产运行期开挖扰动地表、占压土地和损坏林草植被的面积分别进行测算。

2弃土、弃石、弃渣量的预测。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建工程、附属设施(如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生活设施等)、取土(石、砂)料场等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弃土(石、渣)及工业和生活垃圾等方面。通过查阅项目技术资料及现场实测和预测,了解其开挖量、回填量、剥采比、单位产品的弃渣量等,预测各时段的弃土、弃石、弃渣总量。

3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预测。对因开发建设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面积、数量进行测算,并附表列出。

4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预测。调查建设项目对地面层、植被扰动情况,并了解废弃物的结构组成及其堆放位置和形式。分别对水蚀、风蚀进行预测。

     1)数学模型法。利用各地水土保持研究所、试验站的观测资料和研究成果,主要是降雨、地形、植被、地面物质组成、管理措施等因子与水土流失的定量关系,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进行预测。

     2)实地测试法。对已建、在建项目,可进行实地测试,有条件的可布设水土流失监测点,进行实地测试。

     3)类比预测法。开发建设项目毗邻地区有类似观测、研究成果的,可以通过分析比较,引用相近资料进行预测。

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预测

     分析预测水土流失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和影响,对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导致土地沙化、退化的可能性,下游河道泥沙的增加,对下游防洪的影响等方面进行预测。

     预测结果的综合分析:根据以上预测,综合分析论证开发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况及其危害的严重性。

 方案编制原则和目标:方案编制的原则应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水土保持方案是项目建设设计的组成部分,并为项目服务;水土保持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工程,并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方案的目标应实现本规范总则中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要求,根据国家水土保持的总体部署,结合工程实际,提出各阶段防治目标和具体部署。

建设项目的责任范围、设计深度的确定:

    1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和本规范总则的要求,确定开发建设项目单位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范围。

    2方案编制深度。根据水土保持方案阶段划分的规定,编制的方案或设计应符合其所属阶段的内容和设计深度的要求。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1防治分区。开发建设项目地形地貌变化较大,其扰动和破损地面的方式多种多样,应根据建设项目区的地貌类型、建设时序、造成水土流失特点、项目主体工程布局、防治责任区不同等进行分区,根据水土流失防治的轻重缓急,确定防治重点,提出水土保持措施的总体布局。

     2分区防治措施。根据防治分区,确定各区采取的防治措施及其布局。除文字说明外,要有治理措施设计图。大型建设项目,主要防治区的防治措施可另行编制。

     方案实施进度安排:伴随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同时对水土保持工程进度作出安排,提出各计划年度的具体工作量。

     水土流失监测:应提出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的水土流失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及保障措施。监测项目一般应包括影响水土流失主要因子、水土流失量及其危害变化以及方案实施后效益等方面的监测。

 水土保持投资估(概)算及效益分析

1编制依据。方案中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大都属于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的范畴,其估(概)算编制原则上应采用水利行业的标准,水利行业没有的标准可参照项目所属行业或地方有关标准进行计算。水利行业的有关规程见条文说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资估(概)算应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监测费列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范围和款额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计缴。监测费根据开发建设项目监测的实际需要计算。

      2编制方法。根据水利工程投资估(概)算编制的有关规定编制。3总投资及年度安排。将各项防治措施的投资分类进行汇总,一般分建筑工程、植物措施、临时工程和其他费用四部分,并用表分列,分类汇总。投资的年度安排依据防治措施的实施进度进行计算。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效益主要以减轻和控制水土流失为主,通过对治理程度、拦渣量、林草植被覆盖率、土地整治情况的分析,根据调查了解的治理后的减水减沙资料,预测水土流失控制量、减沙量、减轻洪水危害、防止土地沙化及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效益,以及做好水土保持对项目区防洪保安、增加经济收益的作用。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

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的初步设计,重点工程应有较详典型设计。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实施的保证措施(机构、人员、经费和技术保证等)。

技施设计阶段:主要是按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进行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的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流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由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编制。第三方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应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的格式要求,对项目法人法定义务履行情况、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情况、防治效果情况和组织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价,作出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验收合格条件的结论,并对结论负责。 

一、项目法人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履行情况

a)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

b)评价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

c)评价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重要防护对象月度影像记录保存情况。

d)评价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e)复核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二、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情况

a)复核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b)复核弃土(渣)场、取土(料)场选址及防护等情况。

c)复核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等的实施情况。

d)复核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相关验收资料。

e)复核表土剥离保护情况。

f)复核弃土(渣)综合利用情况。

三、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情况

a)评价水土流失是否得到控制,水土保持设施的功能是否正常、有效。

b)评价重要防护对象是否存在严重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情况。

c)复核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是否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要求。

d)个别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不能达到要求的,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项目特点及相关标准分析原因,并评价对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的影响。

四、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a)复核水土保持设施初步验收、监测、监理等验收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

b)复核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c)评价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

     第三方开展评价工作应采用资料查阅、走访、现场核查等方法,其中涉及重要防护对象的应全部核查。

验收组包括项目法人、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特邀专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应在第三方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后,生产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前完成。

 竣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一般包括现场查看、资料查阅、验收会议等环节。

 竣工验收应成立验收组,验收组由项目法人和水土保持+1+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方案编制、施工等有关单位代表组成。项目法人可根据生产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等情况邀请水土保持专家参加验收组。

 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组成员同意。

 验收组应从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图中选择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查看,有重要防护对象的应重点查看。

 验收组应对验收资料进行重点抽查,并对抽查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提出意见。验收组查阅内容参见附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a)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等单位汇报相应工作及成果。

b)第三方汇报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及成果

c)验收组成员质询、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

d)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和结论。

e)验收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将不同意见明确记载并签字。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竣工验收结论应为不通过:

a)未依法依规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及重大变更的编报审批程序的。

b)未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或补充开展的水土保持监测不符合规定的。

c)未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d)废弃土石渣未堆放在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的。

e)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等级和标准未按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的。

f)重要防护对象无安全稳定结论或结论为不稳定的。

g)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

h)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等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重大技术问题的。

i)未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项目法人按规范格式制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通过验收,形成验收鉴定书。

     在生产建设单位官网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公示内容: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监测报告,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包括验收报告、监测报告、验收鉴定书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回执,并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告。

     第四十一条 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质量。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

1)生产建设项目未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或补充开展的水土保持监测不符合规定的;

2)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弄虚作假或者存在重大技术问题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应当为不合格(不通过)。

     3、《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

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是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是生产建设单位及时定量掌握水土流失及防治状况、对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过程控制的重要基础,也是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跟踪检查、验收核查等监管工作的依据和支撑。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文)

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鼓励开发区管理机构对开发区或开发区一定区域统一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开发区管理机构统一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其监测成果可供区域内项目共享使用,区域内应当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项目可不再单独开展。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

生产建设单位“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的;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监测、监理工作的;水土保持工程、植物、临时措施落实不足50%的;不满足验收标准和条件而通过自主验收的。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

水土保持监测什么时候做

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能力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委托。对已开工建设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应及时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工作,以免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标准及文件汇总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水利部办公厅2015年6月23日以办水保〔2015〕139号文发布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

5)《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2019年5月31日)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2019年7月30日)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2020年7月28日)

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文)

包括: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表、监测年报、监测总结报告,以及现场监测原始记录及相关表格、照片影像等资料。

监测实施方案: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保监测实施方案的大纲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试行)》;

监测季度报告表:工程建设期间,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底前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季度《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季度报告表格式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里规定格式填写;

监测年报:工期3年以上的项目,应每年1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监测年度报告宜与第四季度报告结合上报;

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完成后,应于3个月内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年报和总结报告大纲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试行)》里规定大纲编写;

其他: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发生后7日内报送水土流失危害事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的原始记录及相关表格等均应存档保存,以备核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是指监测单位依据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监测结果,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进行评价,在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中明确“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三色评价结论是生产建设单位落实参建单位责任、控制施工过程水土流失的重要依据,也是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三色评价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得分80分及以上的为“绿”色,60分及以上不足80分的为“黄”色,不足60 分的为“红”色(详见办水保〔2020〕161号文)。

生产建设单位:要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和三色评价结论,不断优化水土保持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组织有关参建单位采取整改措施,有效控制新增水土流失。对监测总结报告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的,务必整改措施到位并发挥效益后,方可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监管部门:对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三色评价结论为“绿”色的,可不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核查。对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三色评价结论为“黄”色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20%的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和验收核查。对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的,应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核查。

监测单位:对存在未按时报送监测季报、监测季报不符合规定、作出不实三色评价结论以及监测工作未按有关规定开展等情形的,要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生产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及“黑名单”,纳入全国及省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信用平台。

总之,现阶段水土保持监测要求越来越严格,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接受委托的监测单位也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文件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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