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和利用留存收益,是股权筹资的三种基本形式。
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和外商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的企业,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无须公开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的实际出资额中,注册资本部分,形成实收资本;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属于资本溢价,形成资本公积。
(一)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
(二)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
(三)吸收直接投资的程序
(四)吸收直接投资的筹资特点
1. 能够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4. 公司控制权集中,不利于公司治理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为筹措股权资本而发行的有价证券,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凭证。股票作为一种所有权凭证,代表着对发行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
(一)股票的特征与分类
(5)剩余财产要求权。
按股东权利和义务,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股票;按票面是否记名,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按发行对象和上市地点,分为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票发行与上市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2.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一般程序
(1)发起人认足股份、交付股资;
(2)提出公开募集股份的申请;
(3)公告招股说明书,签订承销协议;
(4)招认股份,缴纳股款;
(5)召开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
(6)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交割股票
(2)非公开直接发行。
(1)股票上市的目的;
(2)股票上市的条件。
5. 股票上市的暂停、终止与特别处理
当上市公司出现经营情况恶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时,就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
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类型。公开发行股票又分为首次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发行。
战略投资者,是指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有合作意向和潜力,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五)发行普通股股票的筹资特点
1. 两权分离,有利于公司自主经营管理
3. 能增强公司的社会声誉,促进股权流通和转让
4. 不易及时形成生产能力
留存收益,是留存于企业内部、未对外分配的利润。利用留存收益的筹资特点包括:
(1)不发生筹资费用;
(2)维持公司的控制权分布;
1. 股权筹资是企业稳定的资本基础
2. 股权筹资是企业良好的信誉基础
2. 控制权变更可能影响企业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