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初级会计考试从官方及媒体的反馈来看,都不太乐观,不仅仅是50%弃考这些耸人听闻的消息,吓尿了小伙伴们,但,不管怎么样,从每年的官方数据来分析,整体通过率都基本衡定在一个比率上,所以只要人认真备考,发挥稳定的都不会有啥问题,所以我们还是回归到知识本身,不管初级考试结果咋样,至少我们学到的这些能为中级职称的考试,打个基础,下面我们来看看,针对考试原题的一些总结分析,着眼将来,未雨绸缪吧!获取全部考试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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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考后原题总结分析:
1、整体难度适中,考点覆盖比较全面
今天《初级会计实务》的考试特点是,多选题较难、不定项较容易。其中,不定项考查的重点是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以及相关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核算、相关坏账准备的核算;产品成本约当产量比例法。(今天没有出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大题)
1.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交易费用)
2.财政应返还额度(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
上年末,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下年度收到财政部批复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3.年偿债基金(考查偿债基金系数与普通年金终值系数互为倒数)
复利终值系数与复利现值系数
偿债基金系数与普通年金终值系数
资本回收系数与普通年金现值系数
4.材料成本差异(单选)
本期成本差异率=×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计划成本×本期成本差异率
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成本差异率)
注意是否包含增值税。销售时不考虑现金折扣,以后收到货款时:
借:财务费用(价款×折扣率)
6.周转材料(包装物、押金)(单选)
单独计价→其他业务成本
押金:其他应付款→营业外收入
7.营业利润(除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以外)
8.取得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分两年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40%
9.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算折旧金额,年数总和法)
1.周转材料的核算范围
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收益计划、提存计划)、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商品流通企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本科目,相关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1.预付年金(不知道是现值还是终值)
3.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
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
辅助生产内部提供产品或劳务不多
辅助生产计划单位成本比较准确
收益少的先分配,收益多的后分配
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影响近、综合收益总额、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利润分配、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6.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9.消费税:(1)销售:税金及附加;(2)用于在建工程;(3)委托加工:是否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13.存货成本的确定(合理损耗、入库前后仓储费用)
14.定额比例法(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分配)
2.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不定项)
3.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不定项)
4.约当产量比例法(不定项):注意一次性投入还是分批投入
5.税金及附加(不定项):主要针对消费税
6.资产减值损失的计算
7.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增值税、折旧
下面对于考完批次知识点进行的对比,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考查过的也是需要大家掌握的:
1.原材料→产品成本(材料定额消耗量比例法、约当产量比例法)
3.收入(预收款+赊销+委托代销)
1. .原材料(先进先出法)→产品成本(材料定额消耗量比例法、约当产量比例法)→收入
3.收入(现金折扣+受托代销+销售退回+销售材料)
1.预收账款、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产品成本(约当产量比例法)→收入→报废毁损
3.固定资产(直线法折旧)→出租→日常修理→毁损
1.收入(预收款+现金折扣+销售折让)
2.产品成本(约当产量比例法)
1.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处置+折旧)
2.所有者权益(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盈余公积)
3.收入+计划成本法+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摊销
2.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坏账准备)
4.资产减值损失的计算
2.固定资产折旧、清理(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应该同一道大题)
2、短期借款+固定资产
跟着老师所总结的知识点,大家是不是已经了解到《初级会计实务》考察的知识点了。如果你现在还没有参加考试,这些知识点一定要留意,说不定在往后的批次中还会出现。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后内容分析:
1.根据学员反馈,《经济法基础》整体难度适中,考点均为常规考点。考生应重点关注考点细节内容。
2.通过前几批次的学员反馈,对于各个税种的税收优惠以及第八章中关于数字性的记忆考点大家需要格外关注。
(一)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算
本考点很重要,通过不定项选择题来考查,纳税销售价格确定原则: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先看有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再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指的是有价又有量)
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定额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
复合计税有两部分组成,有价又要有量。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定额消费税
(二)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
要看票对不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
2.农产品(2018年重大调整)
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4.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本考点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都是可以考到的,可考率非常高,很重要。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解释】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提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可抵扣。
(4)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三)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购买材料,管理不善盘亏。
计算大题的时候,要关注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有没有改变用途,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如果事后改变用途,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或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等,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外购项目的“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四)企业所得税销售营业收入的确认时间
(1)一般: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
(2)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发出商品时确认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
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
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
在各个纳税期末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另有规定除外)
按照合同约定应付相关款项的日期确认
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重点关注)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六)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项目的计算
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都会出现案例题,重点关注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3.税收滞纳金。(重要)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但是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用,准予在税前扣除。(重要)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七)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确认
免税收入可以和不征税收入一起考查,不征税收入一般涉及的都是财政。
①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财政拨款”
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③取得用于“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并指定“专门用途”(非货币性资产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注意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来自非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免税
对来自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
①连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的,免税
②连续持股不足12个月的,征税
①从事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免税
②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征税
(八)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国债利息收入是否计入收入总额→13日考后点评涉及
(九)劳动关系建立时间只看“用工之日”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重要)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数字总结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①累计工作≥1年~<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②累计工作≥10年~<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③累计工作≥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
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
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
【考点2】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的
(5)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累计缴费时间(含前不含后)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不超过)
累计缴费时间(含前不含后)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不超过)
累计缴费时间(含前不含后)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