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保险产品计划(5年交保终身)每年交2万元。交完之后可以一次性连本带息取出来吗?

前言: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犹豫期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犹豫期有15天,在这期间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应书面申请合同解约申请,并提供投保人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退还所交保费。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受益人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保单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可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质押贷款。

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犹豫期有15天,在这期间要求解除合同,应书面申请合同解约申请,并提供投保人的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退还所交保费。保险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日起,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受益人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须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或其他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3、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为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4、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5、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无法确定两者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6、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可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申请。经保险公司同意,贷款金额以贷款时“现金价值净额”的80%为限,每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贷款利息在贷款到期时应与本金一并归还,逾期不还者,贷款本息与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全数时,合同终止。上述所称“金价值净额”指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扣除其他欠款后的余额。

天安人寿喜来保年金险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属于投资理财保障产品,提供生存年金、身故保障,投保人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可豁免保费。万能复利计息,最低年利率为3.0%。

投保年龄:0-70周岁

3.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费豁免:有

属于年金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障,按约定可领取生存金,期满可领满期金。

投保年龄:0-70周岁

3.满期生存保险金:有

属于投资理财保障产品,第5年起可领取生存年金,还有身故保障。

投保年龄:0-60周岁

属于投资理财保障产品,第5年可申请领取生存年金,还有身故保障。

投保年龄:0-60周岁

属于年金理财保障产品,保单生效后每年领取年金,期满可领满期金,身故也有保障。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3.满期生存保险金:有

属于投资理财保障产品,提供生存金、满期生存金、身故保障。

投保年龄:0-78周岁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属于年金理财保障产品,第5年开始每年领取生存金,满期还有满期金,身故也有保障。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3.满期生存保险金:有

属于长期年金理财保障产品,自70周岁起开始领取养老金,身故也有保障。

投保年龄:0-65周岁

属于投资理财保障产品,约定时间可领取生存年金、满期金,还有身故保障。

投保年龄:0-64周岁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3.满期生存保险金:有

属于年金理财产品,满5年开始领取生存金,在约定时间还可领取一笔祝福金,身故也有保障,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可免交余期保费。

投保年龄:0-65周岁

4.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费豁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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