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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TF互联互通“大时代”来了,对市场和投资者影响几何?

  中国基金报记者 曹雯璟 陆慧婧

  7月4日,“ETF互联互通”交易正式启航。据悉,首批纳入ETF通的合资格标的共有87只,其中包括4只港股ETF和83只A股ETF。多位基金业内人士表示,此次ETF的纳入无疑是资本市场加快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深化互联互通、优化沪深港通机制的又一标志性事件,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具有多重意义。

  87只ETF率先入围互联互通

  20家内地基金公司首饮“头啖汤”

  7月4日,ETF市场正式迎来互联互通的“大时代”。

  7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发布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现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代扣代缴内地投资者从香港基金分配取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

  早在6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称,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称“互联互通”)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下称“ETF”)交易将于2022年7月4日开始。

  证监会指出,今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以来,两地监管机构在ETF纳入互联互通的准备工作上通力合作。目前,相关业务规则、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技术系统已准备就绪。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两地市场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实践操作的差异,审慎评估和控制风险,理性开展互联互通相关投资。

  沪深交所和香港联交所同日公告了首批沪深港通标的ETF名单,其中,北向合资格ETF初始名单共有83只(明细见文末列表),上交所挂牌有53只,另外30只在深交所挂牌。沪深港通下的港股通ETF共有包括盈富基金、恒生中国企业、南方恒生科技、安硕恒生科技在内4只股票ETF。

  基金君统计发现,此次北向合资格ETF共有20家基金公司旗下产品入选,其中广发基金旗下包括基建50ETF、传媒ETF、军工ETF基金、医药卫生ETF、中证500ETF基金等12只产品入围,是入围ETF互联互通产品最多的基金公司,华夏基金也有上证50ETF、芯片ETF、新能源车ETF、5GETF等10只产品进入名单之列,是除了广发基金之外,另一家入围产品只数达到10只的基金公司。国泰、南方、天弘3家基金公司入选产品只数也超过5只。

  截止7月1日,83只ETF合计资产规模超过6700亿元,在整个内地ETF市场中规模占比超过七成,其中不乏华夏上证50ETF、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南方中证500ETF等规模超过400亿元的“巨无霸”产品。

  而从产品类型上看,北向合资格ETF覆盖面也十分丰富,不仅有上证50ETF、沪深300ETF、创业板ETF、中证500ETF等核心宽基品种,还有券商ETF、光伏ETF、医药ETF、电池ETF等各大类细分行业主题ETF,在光银国际资产看来,上述代表性行业主题产品主要集中在先进制造、数字经济和绿色低碳等领域,由于相关投资产品及板块在香港股票市场较为稀缺,“ETF互联互通”能够帮助国际投资者更便捷地投资内地市场,同时亦带动人民币国际化发展。

  光银国际资产亦指出,早前,港交所公布南向ETF的入围门槛标准,合格ETF须以港元计价、最近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不低于17亿港元,不得为合成ETF或杠杆及反向产品,且追踪指数的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不低于90%等。因此此次纳入“ETF互联互通”的南向基金数量有限,但预期未来“ETF通”将慢慢扩容,也有助于活跃香港的ETF市场。

  汇添富基金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助理、资深指数基金经理过蓓蓓表示,首批互联互通ETF产品既包含了宽基指数ETF,也有不少行业、主题、风格类指数的ETF品种,为投资者提供了非常丰富的资产配置品种。尤其是A股市场有不少具备全球特色和竞争优势的行业和产业,例如消费、新能源等,结合目前北向资金对于个股的行业配置偏好,这些行业主题ETF或能给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的配置工具。

  富国基金量化投资部ETF投资总监王乐乐也表示,首批互联互通ETF中,这些境内ETF不仅覆盖了追踪沪深300等具有市场代表性强、覆盖核心资产的ETF产品,也密集上市了许多不同优质行业的细分领域产品,与中国长期发展主题相契合,如:消费50ETF、农业ETF等,也有国内存在独特优势的方向,比如:军工龙头ETF等。因此,互联互通纳入行业ETF有利于海外投资者更加便利和精细化地布局A股细分行业和热门赛道,补充两地产业链投资方向。

  博时基金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赵云阳表示,当前全球除了中国各主要国家均面临通胀带来的紧缩和衰退压力,而得益于前期相对成功的抗疫政策以及稳健的货币财政政策,中国目前相比海外面临的通胀压力相对较小,同时政策和货币空间相对较大,因此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相对海外市场具有更好的配置价值。同时,国内企业在一些未来发展空间大的行业如新能源上具备更强的竞争优势,海外投资者要想布局这类热门行业绕不开中国市场。另外,中国的部分行业如白酒对于海外投资者来说也具备很强的稀缺性。

  华泰柏瑞指数投资部总监柳军表示,由于A股ETF纳入互联互通有刚性标准,首批83只产品都具有上市时间较长,规模较大,流动性较好,且以沪深市场A股为主要投资标的的共同特点。从产品结构来看,行业主题ETF数量最多,反映了境内ETF市场的主要特色。(数据来源:wind,截至)对于香港投资者来说,境内ETF有三方面吸引力:一是有很多A股市场特有的行业主题ETF可供投资,选择范围十分广泛;二是今年来A股市场表现具有较为明显的独立性,与其他市场尤其是欧美市场的相关性较低,从风险预算角度而言能够有效优化境外投资者的组合风险收益指标;三是符合纳入条件的境内ETF交易普遍较为活跃,沪深两所的套利机制效率较高,投资过程中的冲击成本、折溢价成本等隐性成本相对较低。

  广发基金指数投资部负责人罗国庆则表示,本次ETF互联互通,符合资格的A股ETF数量有83只,符合资格的香港ETF数量有4只。因此在初期阶段,A股ETF可能会更受益。内地ETF对于香港市场的吸引力主要体现在投资标的的丰富性和稀缺性上。目前香港市场发行的A股ETF主要集中在少数核心宽基指数。而A股有更多的宽基ETF、行业ETF、主题ETF、策略ETF选择。更丰富的投资类别,更精细的行业赛道。

  “这此次纳入的境内ETF集中在先进制造、数字经济和碳中和等高科技领域,市场空间大,投资机遇好,有利于丰富香港投资者的配置品种,对投资者有较大吸引力。”国泰基金表示。

  ETF纳入互联互通对两地经济发展

  “ETF互联互通”交易于7月4日正式启航,在谈到ETF纳入互联互通对两地经济发展和投资者的意义时,多家基金公司均表示,ETF纳入互联互通对两地经济发展和投资者意义重大。

  汇添富基金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助理、资深指数基金经理过蓓蓓表示,ETF纳入互联互通将丰富投资品种,有利于国际投资者进行A股的长期化、便捷化配置。ETF成本低、效率高、透明度高、交易便捷,也是国际投资者非常熟悉的基金品种,在海外已经有非常大的规模及认知度。ETF互联互通将成为两地资本市场充分融合的又一里程碑,也是国内基金产品走向国际化的里程碑,相信能够给两地市场带来积极深远的影响。

  富国基金量化投资部ETF投资总监王乐乐表示,沪深港通是中国资本市场实现双向开放的重要通道,目前的资金载体主要是股票,而ETF作为一揽子股票的集合,具有低成本、高效率、高透明度等特征,符合大资金的稳健投资逻辑,可以提高两地ETF产品流动性,改善A股市场投资者结构,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带来更多长期资金,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地位。她指出,ETF互联互通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将随投资产品的扩容得到深化,香港可能吸引更多人民币资金沉淀,强化离岸人民币理财中心的地位,长期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

  “对境外投资者而言,内地ETF领域产品线全面,不仅涉及国内核心资产,也覆盖了在港股、甚至全球都没有的稀缺产业投资标的,比如:新能源、芯片、生物医药等。通过投资具有稀缺性的内地ETF,尤其利于那些“难以深入研究A股个股、但又想配置A股市场”的海外投资者。

  对内地投资者而言,目前被纳入港股通的香港ETF有以下优点:无单日涨跌幅限制,折溢价比同样的内地上市ETF更低;由于流动性更强,规模更大,费率也会更低。直接交易香港上市ETF,有机会获得更高的收益。同时,内地专业机构可以对海外市场投资者的长期配置行为、日内或日间交易行为,以及对近期相关投资观点进行跟踪与分析,促进国内投资者学习和深刻理解海外机构的投资理念与配置思路。”王乐乐提到。

  “当前南下资金日均成交量已经占到港交所单日成交量的1/4左右,可以说,这一机制为两地资本市场的分工与合作提供了重要契机。对于内地投资者而言,借助ETF实现更为高效的全球资产布局已指日可待。”景顺长城ETF与创新投资部总经理汪洋提到。

  华夏基金表示,在ETF互联互通机制安排下,境内投资者可投资香港市场主流ETF产品,这为内地投资者进行跨境资产配置和分享联交所优质上市公司经营成果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全球投资者也可借道香港直接投资于境内ETF,扩大了海外投资者投资A股市场的标的范围,切实有效实现双向跨境投资。

  “国内ETF产品的规模和客户群体将有望扩大。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港股通直接投资内地ETF,尤其对于部分受限于资源无法深入研究A股个股,但希望借助工具产品配置A股市场的投资者,有助于提高中国ETF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国泰基金表示。

  嘉实基金表示,ETF互联互通标是我国沪深港三大证券交易所在业务联通整合,凝聚战略合力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三大交易所加强深化业务联通整合对于提升中国资本市场在全球的核心竞争力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ETF纳入互联互通机制符合中国内地和香港市场的共同利益,也进一步深化了港交所与内地沪深交易所之间的协同,是港交所最新战略中“连接中国与世界”的重要成果,也有望强化港交所作为“超级联系人”的独特战略地位。

  博时国际强调,短期看,目前ETF通准入标准较高,加之两地市场上已经有不少同类型的ETF存在,在ETF通的初期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市场培育。但是从中长期看,ETF通给与了投资者更多的投资工具,对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与推广具有深远的意义。

  南方基金指数投资部表示,短期来看,境外投资者对内地市场的ETF认知和认可尚需要一定时间,在投资品种偏好方面也和内地存在差异。对境外投资者而言,互联互通和QFII/RQFII各有优势,互为补充。互联互通交易便捷、机制灵活,免去跨境的时间和换汇的成本。

  “由于A股和香港市场的ETF产品存在差异化,对两地投资者来说可投资标的将有所增加,尤其是A股ETF市场近年来行业主题ETF规模大幅增长,涌现了一批在海外市场相对稀缺的产品,大大拓宽了港股市场投资者的ETF可选范围。”华泰柏瑞指数投资部总监柳军表示。

  “将ETF纳入互联互通,进一步丰富互联互通的投资品种,未来将有望提升两地市场的流动性,增加ETF整体规模。境外投资者可以更便捷、更高效地借助ETF来投资A股,有望带来一定的增量资金。”广发基金指数投资部负责人罗国庆也谈到。

  鹏华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基金经理张羽翔则提到,互联互通机制是港股通后续制度的重要改革,特别是有助于国际长线投资者对A股进行配置型投资,对A股影响或大于港股。

  ETF纳入互联互通

  有利于内地公募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

  首批纳入ETF通的合资格标的共有87只。其中内地投资者通过南向沪港通和南向深港通,分别可买到4只港股ETF。香港投资者通过北向沪深股通,可买到83只A股ETF。多家基金公司表示,更多的投资者参与ETF,能够带来更加丰富的投资策略,进一步提高相关产品的流动性。对基金公司来说,也能借此机会接触到国际投资者,增加我们对于海外市场的认知。

  富国基金量化投资部ETF投资总监王乐乐表示,对内地基金公司而言,ETF纳入互联互通,有利于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内地ETF在港交所上市交易,一方面,是对ETF管理人的宣传和推介,是内地基金公司“走出去”的又一步,有利于提升内地基金公司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另一方面,有利于拓展内地基金公司的国际化业务,拓展海外客户群体,培养跨境服务能力,未来香港市场也将成为ETF的又一重要战场。

  景顺长城ETF与创新投资部总经理汪洋表示,海外市场,除本国投资者外,境外投资者,特别是不同类型,不同持有久期的投资者是ETF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的基石。香港作为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首选,是中国公募行业对外输出品牌,输出投研能力的绝佳场所。

  “ETF互联互通将为境内市场带来长期境外资金来源。境外资管机构在参与北向股票交易的同时,也可能利用北向ETF交易来做一些流动性管理。境内ETF交易量以及境外长线配置比例会逐步提升。同时,部分境内投资者可能会跟随北向资金去配置相关ETF。”华夏基金认为。

  “从纳入标准来看,有机会纳入互联互通的ETF规模较大,投资领域也较为均衡(行业宽基都有),对于投资者选择ETF来说会是一个比较好的参考。内地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港股通选择香港的ETF,从而减少涨跌幅限制、折溢价波动的影响。”国泰基金表示。

  “ETF互联互通对于基金公司而言,扩大用户群体的同时,竞争也在加大。对一些已经设立了香港子公司的头部基金公司,可以利用它过往在两地市场积累的跨境优势,灵活布局。”嘉实基金提到。

  博时基金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赵云阳表示,通过ETF通,国内机构一方面有机会学习到海外买方机构的研究思路,同时也能及时了解海外投资者的需求,从而在投资研究和产品布局上得到全方位提升。

  “对内地基金公司而言,有利于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内地ETF在港交所上市交易,一方面也是对ETF管理人的宣传和推介,是内地基金公司“走出去”的又一步,有利于提升内地基金公司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另一方面有利于拓展内地基金公司的国际化业务,拓展海外客户群体,培养跨境服务能力,未来香港市场也将成为ETF的又一重要战场。”南方基金指数投资部也提到。

  华泰柏瑞指数投资部总监柳军则表示,ETF纳入互联互通提高了境外客户投资A股ETF的便利度和可投资额度,为各家基金公司提供了增量的客户群体,开辟了一个新的合作与竞争方向。通过两岸交流,可以让境外投资者更直观深刻地了解A股ETF市场和产品,增强它们的投资意愿,同时纳入互联互通的83只A股ETF中也有不少同质化的产品,基金公司也需要充分挖掘自身的竞争优势,力争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广发基金指数投资部负责人罗国庆认为,港股ETF的纳入使得内地公募基金与香港基金公司同台竞技,促进内地公募行业高质量发展。对于各家基金公司来说,直接的利好是可以增加ETF整体规模,提升ETF整体流动性,扩大ETF投资者群体,提高境外投资者对内地ETF的配置。

  ETF通7月4日起航  基金公司摩拳擦掌

  中国基金报记者 方丽

  市场期盼已久的ETF通终于来了!

  据6月28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互联互通下的ETF交易将于2022年7月4日开始。同时,沪深交易所公布了符合条件的港股通ETF名单,共4只;港交所也于同日公告83只北向合格ETF初始名单,其中沪港通、深港通ETF分别为53只和30只。

  面对ETF通的启航,各大基金公司都摩拳擦掌积极应对,从系统、人才、产品、渠道等方面做足。目前华夏、富国等基金公司已开始了相关营销活动,更有富国、华宝等基金公司设置了海外展业部来拓展业务。

  系统、人才、产品、渠道一个不能少

  多维度备战ETF通起航

  作为ETF的提供方,基金公司也在为ETF互联互通出台做准备,其中涉及到系统、人才、产品、渠道等等方面,甚至不少基金公司设置了海外展业部来拓展业务。

  华夏基金相关人士就表示,对于ETF 纳入互联互通,华夏基金从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落地的业务制度安排、技术系统准备、人才储备、市场调研、销售渠道沟通等方面,已经进行了充分准备。

  “我们前期根据沪深港交易所发布的规则明确了可纳入标的产品之后,就从投资交易、风控合规、系统运行等各个方面开展了准备工作,并且也就未来与境外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准备了相关英文材料。” 华泰柏瑞指数投资部总监柳军表示。

  广发基金指数投资部负责人罗国庆也表示,目前公司正在多个方面共同合力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做好ETF产品投资运作,保障产品稳定运行,做好ETF基本功;对于已纳入的ETF产品,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加深投资者对内地ETF运作机制的了解,加深投资者对标的指数的定位和投资价值的认识。同时,也积极推动更多有价值的产品纳入互联互通,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配置工具。

  富国基金量化投资部ETF投资总监王乐乐表示,目前一方面是针对境外客户在香港市场进行产品宣传;另一方面是配合券商、交易所等进行相关品种的报价交易、登记结算等系统运维与测试,以及相关业务制度、客户协议等的修订。

  而汇添富基金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助理、资深指数基金经理过蓓蓓也表示,为保障ETF互联互通平稳上线,公司一直在参与ETF互联互通的交易测试和数据报送测试等工作,相关的技术系统已准备就绪。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基金公司还专门设置了海外展业部来拓展业务。如华宝基金指数研发投资部总经理胡洁表示,华宝基金还专门设立了海外展业部,拥有长期与海外投资机构对接经验的销售团队,为ETF互联互通做足全方位准备工作。

  王乐乐也表示,富国基金公司内部专门设立了海外展业相关部门,相关销售团队与销售人员拥有丰富的海外投资机构对接经验,为迎接ETF互联互通的落地做足全方位准备工作,从而充分吸引更多海外投资者通过富国基金特色ETF产品共享中国长期增长带来的红利。

  ETF针对性营销开启

  “对国内ETF发行商而言,互联互通是ETF走出去的一步,国内ETF跟股票一样,将成为北向投资者的选择。基金公司要面临如何针对海外投资者需求作ETF的针对性营销。”一位基金经理观点道出了基金公司未来业务的重点。

  华泰柏瑞指数投资部总监柳军也直言,ETF通业务主要挑战在于境内基金公司与境外投资者对对方ETF市场和ETF产品的了解是一个逐渐熟悉的过程,对如何将产品与其相匹配还需要不断地研究,未来也会在沟通过程中加深理解,掌握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法。

  “境外投资者对内地市场的ETF认知和认可尚需要一定时间,在投资品种偏好方面、交易规则与市场结构方面的认知,可能与内地存在差异,”富国基金量化投资部ETF投资总监王乐乐也谈及,需要针对性地对海外客户进行投资需求与业务需求的共同探索,提供相关投资或业务方案,培养内地基金公司的跨境服务能力,拓展海外客户群体与国家化业务。海外客户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同样需要投入长期时间去培养。对未来指数产品的研发、布局,也能提供了相应的思路与方向。

  对此,博时国际相关人士表示,互联互通机制需要政策与市场参与者的合力共同推动才能获得长远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资管机构需要肩负更多市场建设与投资者教育的工作,真正利用好政策所赋予的业务机会,扎扎实实做好相关品类在境外的销售与服务;另一方面,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需要逐步放松现有互联互通业务的限制,进一步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高水平开发。

  实际上,基于这些难点,目前不少基金公司已经启动了相关投资者教育工作,如华夏基金自证监会发布关于ETF纳入互联互通的征求意见稿开始,就已多次在ETF主题直播、文章中对相关知识进行介绍、讲解。此次ETF纳入互联互通名单公布后也第一时间举行了相关主题直播,由ETF基金经理为投资者详细介绍相关基础知识、市场影响、参与投资的注意事项等。

  富国基金量化投资部ETF投资总监王乐乐也表示,目前富国已经针对境外客户在香港市场进行产品宣传,比如在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券商银行及互联网平台渠道等开展相关投教宣传,包括一些风险揭示书等相关信息披露、相关交易或操作协议、相关标的品种的投资价值等方面的沟通与宣导,并持续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投教宣传活动。

  从目前看,不少基金公司在初期投资者教育工作上,主要是围绕者业务运作机制、差异、标的指数定位等来做宣传。

  如广发基金指数投资部负责人罗国庆就表示,投资者教育工作将主要围绕内地ETF交易运作机制、两地ETF运作机制差异、标的指数定位和投资价值等方面做好投教工作。

  王乐乐也表示,投教工作主要是针对境外投资者,进行相关沪深股通ETF调入调出规定、交易规则、定价方式、风险揭示协定等的披露;同时,对于长线资金客户,对于国内的核心资产、稀缺产业板块相关投资标的的投资价值等进行分析;对于短线客户则更侧重了境内市场交易结构、交易规则与机制等方面的梳理。

  互联互通提供更多选择

  注意产品要素、交易时间等差异

  继内地与香港市场股票通、债券通与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之后,ETF的纳入令互联互通机制实现又一次扩容。ETF互联互通将丰富两地市场的交易品种,为投资者提供了不少新选择,不过,目前纳入的ETF产品以股票型基金为主,波动较大,更建议投资者逢低分批布局。

  对于如何布局ETF通,华泰柏瑞指数投资部总监柳军介绍,纳入互联互通的ETF处在沪深港通的监管框架之中,因此合格投资者需要符合沪深两所相关业务规则所提出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即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资产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港股市场目前纳入的产品数量还比较少,其跟踪指数与内地跨境ETF有所重合,对于这类产品,投资者应当关注两者在产品要素、交易时间、资金交收、汇率转换等方面的差异,并据此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产品。

  富国基金量化投资部ETF投资总监王乐乐也表示,对于互联互通ETF的参与,一方面,对于海外配置型资金将有机会参与A股核心资产和国内稀缺产业板块的投资,共享中国经济转型下科技发展与企业成长的红利。另一方面,对于交易型资金,包括一些套利策略或量化策略对冲基金,短期参与市场上非合理定价带来的套利机会,将进一步增加相关ETF标的的流动性,促进ETF合理定价。

  “整体来看,港股通ETF在交易机制、每日额度限制控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清算交收和风控安排等方面与沪港通现有股票机制基本一致。”王乐乐提醒,但港股通ETF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终止上市情形,或者发生清盘业务等方面有特殊制度安排,与内地证券市场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华夏基金也提醒,如果内地投资者希望通过南向沪港通和南向深港通参与4只港股ETF的投资者,由于ETF互联互通是基于股票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连接,主要制度安排参照股票互联互通,遵循两地现行的基金运作、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投资者需要关注港股市场和港股ETF相关投资风险。

  “对于投资者来说,需要注意的是,纳入的ETF产品以股票型基金为主,仓位高,有一定 波动性,希望投资者了解产品的风险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特征,逢低分批布局。”国泰基金相关人士也提醒。

  此外,业内对ETF通的前景预期乐观,有机构预测内地ETF交易量以及境外长线配置比例会逐步提升,预计1500亿-2000亿左右的北向资金会配置到内地ETF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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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了保证会计核算及时、正常进行,当年取得的报销凭据(以报销凭据上的日期为准),原则上当年报销;最迟不能超过取得凭证后一年,过期票据不予报销(读博期间、公派出国期间票据不在此列)。如有特殊原因,以不超过经费立项起止期间为限(过期票据每次报账须持立项通知书为佐证)。立项前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4.同一批经济业务的报销凭证应合并核算,不得人为拆分。报销金额达到一定额度,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级领导经费审批管理规定(修订)》(桂电财〔2015〕28号)规定,须经校领导审批的,必须由校领导审批签字后予以报销。

5.报账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单证;购置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国资处填制的固定资产验收单;按规定要经审计的须有审计单;报销差旅费的,需填制差旅审批单:外出参加会议的须有会议通知;外出进修和学习的须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学习通知,方可办理报账。

6.报销各种购物、印刷、修缮等发票、收据,属于转账给不同公司的要分条录入转账单位信息;属于公务卡结算的,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消费,并须取得消费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持卡人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刷卡POS机打印的小票及复印件)。

7. 借款必须由借款人本人到财务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要求一事一单,前账未清,后账不借。

8.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

9.各类开支报销须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批人签字,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批人不能同为一人。审批人对所审签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0.通过内部转账结算办理报销手续时,除填制内部转账单外,还需附上相应、完整的原始单据,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规定,通过内部转账办理的支出内容,必须是与各单位(部门)业务相关的且是真实发生的,严禁通过内部转账用公款办理个人消费。

11.发放给个人的劳务费、补贴等,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银行账户上。

1.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4〕30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财行〔2014〕86号)、关于印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电财〔2014〕66号)和关于印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桂电财〔2015〕27号)规定,经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报销。

两人以上的出差,须一齐报销。

2.报销开会、学习、培训的差旅费时,须有举办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开会、培训的通知(函),所交的会议费、会务费、培训费等费用与通知书上标明的相符,并与差旅费用一起报销。如没有派人参加会议,单独报销会议费、会务费、版面费等,所在单位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书,所交的费用与会议通知书上标明的相符。

3.住宿费发票请写明住宿天数,如发票无法注明,请提供住宿单位开具的住宿清单。

4.出差人员出差,按最短路线出行,如无故绕行的只能按最短路线票价报销;虽没有绕行,但已超出出差(或开会)目的地,只能按出发点到出差(或开会)目的地的票价报销。

(1)境内购买须提供加盖中国民航发票专用章的“国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并附登机牌。

(2)境外购买须提供电子行程单并附登机牌,电子行程单上无机票款需提供支付机票款的付款凭据等证明材料。

6.报销退票费或改签费时,须经本人写明退票原因,确因公务原因并经单位主管领导或经费负责人审批和财务处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7.对于无时间、起止地点等具体票面信息(比如定额)的车票,以车站的汽车票价格进行折算(按就低不就高原则)。

(二)承办会议费用报销

1.举办会议应当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4〕2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财行〔2014〕87号)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举办会议优先利用本单位会议场所,确需租赁会议室的,应选择定点饭店开会。

2.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我校主办或承办的会议一般属于三、四类会议,按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控制数以内结算报销。

3.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作为报销原始凭证。

4.各单位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三)举办培训费用报销

1.举办培训应当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4]26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财行〔2014〕88号)规定执行。

2.培训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3.培训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作为财务记账时的原始凭证。

4.各单位支付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1.公务接待必须有预算安排,报销时根据关于印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党办[2015]1号)有关规定办理报销。

2.接待公务来访人员前,接待单位持来访单位公函按要求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国内公务接待审批单》,履行报批手续。接待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开展公务接待活动,不得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凭公务接待审批表与接待清单、派出单位公函或邀请函、财务票据办理有关报销手续。

3.接待费资金支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应当采取公务卡方式或者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五)因公出国(境)业务及外汇报销

1.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4〕27号)规定执行,必须有出国经费预算才能开支,从科研经费开支的,经科技处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2.报销时填制差旅费报销明细表,附上经审批的《因公出国(境)审批表》或区政府批件,对方邀请函或会议通知,除上级主管部门有明文规定可持因私护照出国(境)的情况外,严禁报销持因私护照出国(境)发生的费用。

3.出国人员在国外所开支费用票据如是外文的,需单独翻译成中文,由翻译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所在单位经费项目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共同签字。

4.可以报销的费用:国际机票发票需提供行程单、国际机票(附登机牌)、国际车票、住宿费、会议费、注册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车费,其他票据不能报销,不需提供;

5.以外币计价的发票,能提供当时银行外汇兑水单的,按水单兑换率折算;不能提供当时银行外汇兑水单的且发票上又没写明日期的,按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报销。

(六)职工探亲路费报销

职工报销探亲路费时,当事人将票据按相同事项归类粘贴在粘贴单上,并填写好《原始单据报销单》,经单位负责人和学校人事处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业务。

1.一年一次探亲(含职工读博每年一次探亲)乘坐火车的,不分职级,一律报销硬席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连续乘坐火车满36小时以上的,可报销硬席卧铺票。

2.乘坐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3.乘坐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票按实报销。

4.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船费凭票报销。乘坐市内出租车的开支不予以报销。

5.职工探亲路费不能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

6.已婚职工四年一次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报销探亲车船费,按最短路程报销火车硬卧票、轮船三等舱位票及公路汽车票,在本人标准工资(职务工资+津贴)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报销。

7.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按出差标准报销一晚住宿费。

8.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托运费、寄存费、订票费等开支均不予以报销。

9.探亲只有单程票的,只能报销单程票。

(七)物品购置开支报销

购置一般用品开支报销应取得购物发票,并按规定办理验收和审批手续后才能报销。

2.仪器设备类(含软件):

(1)单价<1000元,在“网报系统”中填写“物资清单”,直接到财务处报销。

(2)单价≥1000元,作为固定资产录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具《仪器设备验收、领用单》,打印固定资产卡片和条码标签。然后到财务处报销。

(1)单价<500元,且批量金额<10000元(同种家具),在“网报系统”中填写“物资清单”,直接到财务处报销。

(2)单价<500元,且批量金额≥10000元(同种家具),作为固定资产批量录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具《家具验收、领用单》,打印条码标签。然后到财务处报销。

(3)单价≥500元,作为固定资产录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具《家具验收、领用单》,打印条码标签。然后到财务处报销。

4.仪器设备(家具)维修支出:

(1)单台设备(家具)单次维修价格<500元,在“网报系统”中填写“物资清单”,直接到财务处报销。

(2)单台设备(家具)单次维修价格≥500元,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登记卡,到国资处设备管理科开具维修单,凭单到财务处报销。

(八)各类劳务、津贴、人员费用报销

1.发放各类劳务、津贴、补贴等均需通过薪酬系统申报(实名发放),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所得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2.校外人员(中国公民)劳务报酬发放需要提供所得人的身份证号码。境外人员劳务报酬发放须提供所得人护照等信息,发放单位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薪酬系统中后,才能通过薪酬系统申报发放。

3.支付聘用人员、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学生的监考费、加班费,劳务课酬、评审费、答辩费、奖助学金、生活困难补助等人员经费须通过薪酬系统申报发放。

4.科研劳务发放时,在通过薪酬系统发放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除有校内人员劳务预算的经费之外,纵向课题原则上不预发放校内人员劳务。

(2)横向课题在发放校内、校外人员科研劳务时,按科研经费开支的要求,由各级主管签字认可发放。

(3)2015年之前(除2014年国家基金)纵向课题发放校内、校外劳务时除按科研经费开支的要求外,还需经科技处审批方可发放。

(九)本科生实践经费的报销

1.实验教学元器件、耗材、办公用品购置费须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学院分管实践教学的领导签字后凭发票并附购物清单,按财务处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2.实习管理费,凭实习单位的正式票据报销。如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取得正式票据的,以校外劳务的形式发放,但需对方开具收据交财务处备案,收据上须有对方负责人签字(附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实习带队教师与学生代表、学院分管实践教学的领导签字。

3.实习外聘教师酬金,按财务处有关规定以校外劳务形式报账,需经学院分管实践教学的领导签字报销。

4.实习交通费,学院集体包车运送学生的车费凭正式交通运输业发票经学院分管实践教学的领导签字报销。

5.对在农村或偏远地区实习,确实无法取得正式住宿发票的,以补助形式直接造表发放到学生银行账户。

6.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费、答辩老师误餐补助,由学院以补助形式造表,由学院分管实践教学的领导签字,直接发放到教师的银行账户。

7.实习结束后,带队教师应在一个月内(假期顺延),凭经费报销单据,并附学生实习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教务处主页下载)和生产实习报账表(财务处主页下载),经学院分管实践教学的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处一次性办理报销手续。

8.部分教学实践费用可直接转入学生银行账户不再进行报销。

(1)采取分散形式进行实习的专业(或学院采取集中实习方式安排实习,学生因个人原因进行分散实习的),实习结束完成实习总结,考核合格的,由学院分管实践教学的领导签字后,由财务处直接转入学生银行账户。

(2)学生集中实习的交通费、住宿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费用亦可由学院确定标准,提供实习学生名单,造学生实习补助发放表,由学院分管实践教学的领导签字后,由财务处直接转入学生银行账户。

(十)基本建设经费开支报销

1.基建经费支付是指依据基本建设工程发承包合同等进行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基建项目的价款支付,必须严格按学校基建项目管理规定,根据设计、施工、采购等合同(协议)支付工程款。财务人员认真审核有关资料,手续齐全,方可付款。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建项目实行合同(协议)制管理,建设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监理都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合同(协议)。各项合同(协议)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责任和违约处罚等条款。项目归属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工程款。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3.新建项目正式开工前,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财务处提供学校批准文件、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可研报告(包括投资预算书)、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资料交财务处存档和备用,临时工程开工前也需将经签章的合同、协议交财务处存档和备用。资料齐全方可申请支付工程款,无合同、无协议的项目,财务处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和结算。    

基建资金使用应执行严格审批权限:所有基建项目支出(包括工程款、备料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以及一次性管理费支出,均由分管校长审批。

4.基建项目工程款申请支付程序:

(1)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形象进度。

(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先由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加盖公章),再由监理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签章。

(3)归口管理部门工程科工地代表(或经办人)负责经办并签字;工程科科长负责工程款支付审核与控制签字,然后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4)经审计处现场勘查签署该工程进度真实性并签署意见。

(5)报主管校长审批签字,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须经分管财务的校领导签署意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必须经校长审批。

(6)项目资金付款,必须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基建工程支付申报签审表》和《工程进度款审批表》,请款单位根据同意的付款数额开发票(报销票据必须合法、有效),该发票上必须有工地代表、基建处领导、分管基建的领导依次签字,其中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再经分管财务的校领导签署意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需要校长审批,待所有手续办齐后,交财务处办理转款手续,财务人员根据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进行付款。

5.建立健全财产物资入库和资产入账手续,购买设备时,坚持货到付款的原则,一般不预付货款,确需预付货款的,应在合同中进行规定,可根据合同拨付一定的预付款,预付金额一般不得超过项目当年所需资金的20%,随未完工程量的减少陆续用以抵冲工程款。建立设备物资验收制度,并充分利用设备、工程质保承诺,加强质保期内的资产管理。设备、工程质保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由资产管理部门和维修部门经承诺方认可,尚在质保期内在质保金内抵扣。质保期满财务处根据资产使用部门提供的资产使用情况办理结算。因提供资料有误,致使在质保期内资产维修费用得不到扣回,由资料提供者承担相应责任。

6.进度款的支付额度应在招标合同书中予以注明,5万元以下或工期在30天以内的项目,一律不付进度款。进度款原则上按4:4:1:1的比例支付。即工程量达一半时付合同总价的40%,完工验收合格时付合同总价的40%,完工验收合格按规定办理完竣工决算后两个月内付10%,质保金为10%。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经基建部门鉴定无质量问题,可如数支付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费用,用以抵扣质保金;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支付的,由主管校长审批支付。

7.施工单位水电费结算由校后勤处提供相关结算票据经施工单位认可,校财务直接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抵扣。

8.金额较小的临时性的增加项目及零星工程(原则上1万元以下),经基建处与相关单位协商并由基建处出具《工程任务结算单》进行相关结算。

对于无立项、超预算或超预算范围、无合同、无计划或超计划的,支出手续不全的,财务处不得付款。

9.基建支出必须严格执行政府财政支出的管理办法,属于政府集中支付的项目应按政府公共支出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10.项目归属部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中可以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按照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满后清算;设备等的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比例预留。所有工程的质量保证期满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签署意见后,按合同规定付款。

在质量保证期间,如因施工方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任务,由学校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质保金申请支付程序:质保期满,请款单位按照我校提供的质保金验退表提出申请并写退质保金申请报告;参照支付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批签字,待所有手续办齐后,交财务处办理退质保金转账手续,财务人员根据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进行付款。

11.支付建设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审计费等各项服务性费用及行政性收费,必须根据合同付款,相关部门须明确按合同已完成的情况,必要时须附上验收凭据。

0.5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项目,超过1万元的修缮及工程类项目、1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均须经审计处审核预算决算及合同。

工程项目竣工或完工一个月后(大型工程两个月)内进行验收,并将结算资料送达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如本工程无监理单位,则直接送达项目归口部门。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所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审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量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送达审计处。

审计处收到送审资料后,要在一周内完成送审资料的初审,终审结果按与施工单位坚定的合同约定执行。

水电费结算原则按实结算,由后勤处负责挂表计量,对没有挂表计量的项目,结算时按总结算价的1%扣除水电费。

财务处根据经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竣工结算报告,确认项目竣工结算尾款。

13.项目进行中发生的各项预付款必须根据核定的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由经办人员办理预付款手续,注明收款单位户名、金额、用途,由资金审批人签章后到财务处办理预付款手续,提供的合法票据应与合同和收款单位方一致。

14.票据报账规定: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经办人,在办理完成各项建设工程款项的支付手续后,应及时向对方索取合法票据并交送财务处,原则上要求经办人在申请支付下一笔建设工程款项时完成上一笔款项的票据索取并报账,工程结算款转账时需索取含质保金的全额发票,否则,财务处有权暂缓办理转账结算手续。属设备购置项目的,在按合同规定申请支付最后一笔款项时,经办人须向对方索取票据并完成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后,方能办理转账结算手续。

15.发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基建财务人员均有权拒绝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

(1)收款单位与合同签章单位名称不一致而又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权手续的;

(2)未按合同规定超工程进度或超工程造价付款的;

(3)工程施工或验收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4)项目归口部门经手人不到场,由施工单位人员直接在财务处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的。

(十一)科研经费开支报销

1.科研经费报销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桂电科〔2015〕3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间接费用暂行管理办法》(桂电科〔2015〕4号)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2.科研项目(含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应当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须按照批复的项目经费预算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

3.科研经费一般不能报销课题组以外人员的差旅费、电话费等费用,如特殊情况必须报销的,由课题负责人写出申请,临时聘用该人为课题组成员,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报科技处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予以报销。

4.纵向科研经费在项目总预算额度不超支的情况下,其分类支出需要在额度内进行预算调整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申请书需经本单位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单位加盖公章),经科技处领导审批后,财务处方可进行调整(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支出预算一般不予调增,间接费用预算支出不予调整)。

5.科研经费借款、转账、报销、劳务发放等,一次使用学校资助项目经费超过2万元(含2万元)、纵向项目经费和横向项目经费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需要分管科研校领导审批,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需要再经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需要再经校长审批,财务处凭单(票)办理业务。

6.科研差旅费报销:使用纵、横向科研经费出差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按以下规定报销:关于印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电〔2014〕66号)和关于印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桂电财〔2015〕27号)规定。原则上不允许自驾车出行,使用科研课题经费自驾车出差,所发生的费用应不超出同程汽车(火车)往返费用,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报销时必须提供《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出差审批单》及相关的过路过桥费票据。

7.研究生使用纵、横向科研经费出差,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以乘坐除飞机之外的交通工具,标准参照其他人员规定;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交通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

8.凡是用科研经费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冰箱等设备,应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采购管理相关规定。

9.在办理科研经费外拨时,必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处审批。

四、结算方式及注意事项

1.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电财[2010]3号)的规定,凡列入公务卡结算目录[《关于实行自治区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桂财库〔2011〕34号)]范围的公务支出项目,应在其授信额度内,使用公务卡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结算,也可使用公务卡结算。

2.公务卡业务报销时,须先在网报系统中认证。

3.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报销。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财务处处理公务卡报销业务需3-5个工作日,请报销人尽早到财务处办理,以免错过还款日期。

1.转账结算在“网报系统”中直接填写转账金额、对方单位账户、账号及具体开户支行,和相关票据材料等一起作为报销凭证。

2.发放给个人(包括本校在职职工、长短聘临时工、离退休人员、在校学生、外单位专家等)的工资、劳务、补贴、课酬、奖助学金等须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发放。

3.凡是校内单位之间办理的各项经济业务,实行内部转账结算,不得支付现金。

1.不能使用公务卡、转账方式结算的出租车费、过桥过路费、手机话费、学生零星采购物资、零星文印费、学生差旅费支出可通过现金结算。

2.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须提供由经办人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经财务处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1.实行公务卡后原则上不再办理现金借款,特殊情况确需办理现金借款,需说明借款事由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财务处领导审核后方可办理。

2.借款人须为在职职工,借款时需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借款单》(一式两联套写),注明经费开支渠道,借款单上如实填写姓名等信息,并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借款手续必须由借款人自行办理,不得代办。

3.教职工调离、退休、离职前须到财务处结清借款,短期无法结清由接管人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4.借款管理遵循“预算控制、专款专用、一借一清、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各类借款原则上一个月内应当办理报销冲账核销手续。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2017年3月,某审计组对XX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中货币资金进行审计。有关情况和资料如下:
  1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出纳收付业务进行了执行过程的观察,发现下列情况:
(1)出纳员根据零星支出部门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备用金报销单办理报销业务;
(2)出纳员根据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提货单和运单等,编制代垫费用清单,据以到银行办理收款转账或提取现金;
(3)销售部门取得的零星收入直接交给出纳员;
(4)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2审计人员对库存现金实施了监盘,具体安排是:审计人员提前一天将有关监盘要求告知出纳员;监盘时间安排在当日营业终了后;监盘时要求会计主管.出纳员在场;由审计人员亲自清点现金和相关票据,并填制库存现金盘点表。
3库存现金监盘后,发现账面结存4 298.20元,实际库存3 028.20元;另有已支付的150元劳务费和已报销的520元差旅费单据未入账。
4审计人员审查了现金日记账的记录,核对了原始凭证,审核了现金业务的序时账务处理情况。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审计人员测试付款业务内部控制时,抽查部分货币资金付款凭证,重点审查的内容有:

  • A、检查有无审批授权人的签章

  • B、核对日记账记录的付款金额是否正确

  • C、核对付款凭证与银行对账单的一致性

  • D、核对付款凭证与购货发票.应付账款明细账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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