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3个月被辞退,公司需要补偿吗?

  “公司做出调岗决定,员工是否可以拒绝?”

  “合同中约定了公司可以单方调岗,员工还能拒绝调岗吗?”

  “拒绝调岗被辞退,去劳动仲裁能得到什么赔偿?”

  职场人总是在面临大大小小的问题,“调岗”就是其中之一。企业由于自主经营管理的需要,往往需要对一些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劳动者拒绝合理调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2003年,张某与某保安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在保安公司担任专职保安队员,从事保安公司安排的各项保安工作任务。2020年11月2日,因张某原工作地点公司拆点,公司两次调整张某的工作地点,张某均以化工区味道太重、身体不适为由,不去上班。自调整工作地点起,张某未到公司上班。鉴于上述情况,保安公司以张某拒不到岗、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向张某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并通知工会。2020 年11月27日,张某向镇江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新区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书。张某对仲裁裁决不服,诉至镇江经开区法院,请求支持判令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诉讼请求。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保安公司应否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审判法官祁伟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在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张某在保安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双方未提供关于张某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具体约定,根据张某陈述的工作地点,可以看出其劳动合同履行地为新区范围内。张某所工作的公司拆点,保安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在镇江新区范围将张某从一个单位调整至另一个单位从事保安工作,是企业自主经营管理的需要,张某应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张某称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在化工区工作,其无法证明其身体无法胜任调整的工作岗位,也未能证明保安公司降低了张某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张某拒绝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在调整岗位通知之后拒绝到新岗位上班,保安公司据此以张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并履行工会告知程序,属于合法解除。张某要求保安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应得到支持。

张某上诉后,镇江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此支持了经开区法院的判决,驳回上诉。针对公司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争议焦点,中院认为:

根据张某在庭审中陈述,保安公司对其重新安排的工作地点,与其原工作地点分别相距1公里、3公里左右,且其入职该公司后也曾长期在化工区工作并从事夜班岗位,故本次调岗行为并未致张某的劳动条件有所降低,且符合张某从事保安工作岗位的性质,张某拒绝工作安排不具有合理性,按照保安公司的规章制度已构成严重违纪。

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不得随意调薪调岗,但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在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劳动者进行合理调整工作岗位。

什么是合理调岗呢?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方面综合判断:

1、是否就调岗形成合意。劳动合同中虽对调岗问题未作明确约定,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进行调岗,劳动者不得无理由拒绝,即征得劳动者同意并非调岗的必要条件。

2、用人单位调岗客观上是否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基于报复、逼迫离职等不良动机滥用调岗权,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3、用人单位调岗是否为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必须。用人单位调岗因处于经营或业务发展需要,符合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规律和要求。

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对劳动者可以进行合理调岗,如劳动者对调整工作岗位有异议,应当采用协商的方式解决,而不应当以消极怠工的方式进行抑制或对抗,如果劳动者拒不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确属严重违纪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您好,若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但是不续签,正常情况下支付n,有些地方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应当支付2n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应当支付2n,或者恢复劳动关系

最近, 两起裁员事件闹得满城风雨

就像悬在每个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是各个单位的裁员高峰期

让996社畜们都心有戚戚焉

当代社畜大多是万死不辞的

但谁也不确定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来

一定要警惕这些裁员陷阱!

赔偿怎么赔?补偿怎么补?

首先说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

哪些情况单位不用给钱,一会儿再说

我们最常见的裁员补偿就是“N+1”

(但如果员工的月工资超过了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补偿金就要打折扣了,按照当地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而且N也被限制,N≤1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除了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签

还有下面几种情形是必须签订的

很多人认为拿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标准并无不同

仍然是合法解约N或N+1

如果单位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不与员工续签,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付非法解约的赔偿金2N

(在司法实践中,上海、大连等地认为单位有权选择不续签,不需支付赔偿金)

跟公司要离职补偿的时候

一定要算好自己的小钱钱!

否则不要主动写离职申请

那样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

《劳动合同终止意见书》

单位可以合法辞退员工的情况分为两种

一种是要补偿N或N+1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补偿、赔偿金

如果员工没有以上六种情况之一,单位都要给钱!

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以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N或者N+1的补偿

还有一种叫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N或者N+1的补偿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裁员人数>20,或者 职工总数的10%<裁员人数<20,企业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裁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员

那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如果是因为员工确实不胜任工作

单位解除合同不用给补偿

(见劳动合同法第39条)

但如果是因为单位单方面原因辞退试用期员工

因为试用期不会超过6个月

单位要给员工0.5个月工资

因为试用期过后就要转正

所以通常员工能拿到1.5个月工资

什么情况辞退是非法呢?

以上合法解除合同以外的解约

可以总结为“老、病、孕”

单位就算给出N+1也不能裁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

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

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

不得在女员工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连降低基本工资也不可以

除非她有“严重违纪”行为

1)从事有职业病风险的工作,还没有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对于3),若超过医疗期*

向上滑动查看 *医疗期时长*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三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六个月

5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九个月

10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5年,十二个月

15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20年,十八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20年,二十四个月

此外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

敢辞退他们和“老、病、孕”员工

单位可能有哪些骚操作?

都不要在自己不认可的文件上签字

不要被公司抓到旷工的小辫子

有些企业会有旷工N天以上就开除的规章

在跟员工扯皮补偿金的时候会说

“你回家再考虑N天,N天后我们再谈”

或者会笑着告知你离最后工作日没多久了

放心去找下家吧,不用请假

记得偷偷把手机录音功能打开

向劳动争议仲裁庭申请仲裁

银行余额只剩下4000日元

一个月后他买了一张彩票

这才是真正的人形锦鲤啊!

有钱多事儿少离家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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