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许可上写着:该项目土地已抵押,购买这样的商品房有问题吗?

土地抵押后不可以办理预售许可证,土地抵押后办理预售许可证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预售许可,经核准后便可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1、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休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总额的2/3以上层数;

2、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已签订预售款协议;

3、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或者已解除抵押关系。

1、抵押贷款办理挑选贷款机构

虽然提到贷款,大家都会想到银行贷款更安全有保障一些,但是银行贷款的审批速度和贷款要求也一直是一块硬伤。而民间借贷虽说利率高,但是审核要求低,办理速度快。所以说,选择一个合适自己的贷款机构是整个贷款流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2、抵押贷款办理提交申请材料

房屋抵押贷款的资金自己可以提前就准备好,选择机构后便可带申请机构要求的材料来提交申请。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个人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抵押房产权属证明;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抵押贷款办理贷款机构审核

如果你已经提交了抵押贷款的申请资料,就可以等贷款机构的审核结果了,这个阶段基本没购房者什么事,贷款会对我们之前交上去的基本材料做个初步的审核,审核符合他们的要求。

房产评估时会产生评估费,一般是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左右,采用差额定率累进的方式收费(即按被评估房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不同家收费不一定一样,另外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房屋抵押贷款有什么需要注意

1、房产抵押需要是借款人名义的房产,如果有第三人共有,则在抵押时必须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贷款的声明书。

2、在提供的婚姻关系证明书中,有离婚情况的,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如果离婚后单身,则需要提供离婚后未再婚证明。

3、需要明确贷款用途。抵押贷款一般用于装修、留学、购买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等消费项目,如果消费者违规使用抵押资金,有可能被银行收回,因此消费者要注意政策风险。

房地产预售是什么意思  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历史新知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问题一:商品房预售预售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问题二:房地产中的预售资金是什么意思???

预售资金是指开发商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提前预售部分楼盘的所得款,因为是还为交楼所以这笔资金为预售资金

问题三:房地产中预售和销售什么区别

本来是没区别,但实际操作上就产生了区别预售是房地产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房屋还没建成进行的房屋销售,销售一般多指现房。然而实际操作却是开发商还没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销售房屋,这被大家理解为预售,而取得预售许可后的,大家认为是销售。

问题四:楼房已预售登记是什么意思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暂时不能办产证
(产权转移登记),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预告登记”。意义:告诉别人,这房子,某人已经先买下了。今后该房屋如果发生产权纠纷或异议(例如一房两卖),房地产登记部门将以谁先登记归谁的原则处理。登记申请人是开发商和购房人。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是指购房人以预购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购房贷款。同样,由于是处于期房阶段,它暂时还不能办“其他权利登记”,所以,就先办该登记。意义:预先申明,该房屋已经先抵押给我(银行)了,别人不能再主张抵押权了,防止购房人再将该房抵押给别人。 登记申请人是金融机构(银行)和购房人。

问题五:预售房和现房的区别

预售房是房子还未建好,就开始销售,现房是房子已经建好,再开始销售

问题六: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有什么条件?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那么商品房预售有什么条件呢?刚好这整理了一份资料分享给大家看看,让您对大家了解商品房预售有所了解!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前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向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者,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
商品房预售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1)
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预售合同签订后,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开发商根据房屋建设的工程施工进度,分期收取商品房预售款,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开发商收取的预付款,应当专项用于房屋开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办理商品房的权属登记手续。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好了,以上就是一些关于商品房预售方面的一些分享,需要的条件这里列举的比较清楚,可以参照着办理。应注意的是预售房屋的款项之和应低于建成后同套房屋售价,预售款之和大约应为建成后同套房子售价的85%左右。

问题七:房地产预售体量什么意思?

预售体量就是,该预售许可证上注明的可供销售的面积(我国一般是指建筑面积)

问题八:商品房预售面积什么意思

可售商品房面积是指在商房预售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可销售的商品房总面积。可售套数是相应的住房套数。可售面积一定小于项目总建筑面积。

问题九:取消房屋预售,房屋预售是什么意思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商品房预售最早出现于香港,1956年商品房预售制,香港政府出台了《预售楼花同意书》制度,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对楼花预售进行规范管理,其基础是完善的律师执业制度、公示制度以及对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初期,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缺少资金,商品房供应量小,国内借鉴香港房地产开发经验,引入了商品房预售制度,并通过1994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立下来。同年,建设部根据这一立法发布第40号令,在全国开始实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于2001年及2004年进行了两次修订。总体而言,中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确立是由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条件所决定的。从本质上看,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能够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资金的时间价值角度来看,商品房预售制度还能够降低开发资金的使用成本。但由于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以及执行中的监管的不到位,造成了大量的购房纠纷、市场风险以及可能随之引发的金融风险,因此商品房预售制度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和指责。2005年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建议决策部门考虑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这份报告在市场上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和争论,对预售制度的研究已经成为了房地产市场继续健康发展不得不面对的重大课题。

问题十: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又称卖楼花。商品房现售与商品房预售主要差异在于,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存在更大的风险。  推荐阅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为: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规划、建设手续合法。  (4)已通过竣工验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主要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达到基本使用条件。  (7)物业服务方案已经落实。主要为了避免商品房销售后产生纠纷,同时物业服务也是买受人决定是否购买商品房的因素之一。  另外实际操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时应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即取得大产权)。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为:  (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预售商品房用地合法。  (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商品房预售规划手续合法。  (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是商品房预售的关键条件,也是预售商品房区别于现售商品房的主要条件。  (4)预售人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预售合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你好开发商把抵押给,合同里面有一条是:人同意该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这个合同可以签吗?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159-

    你好,不能签的,这样就相当于我方明知其已抵押仍购买,那么我方就很难追究其违约责任了。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具体须结合案情与证据分析。以后若有法律需要,可联系我并携带相关证据到我们律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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