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盛世·长健(A)
保险责任重大疾病、重大手术费用有着落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初次进行本合同列明的九种重大手术或初次 身患合同列明的八种重大疾病的,可以按获得保险半部给付;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初次进行本合同列明的九种重大手术或初次 身患合同列明的八种重大疾病的,可以按保险金额的5倍获得保险给付;
身故保障,更加全面周到的服务
本计划还包括在70岁前的身故保障,让您的费用支付更有价值。
多种期限,最高保障至70岁
本计划有5年、10年、20年和保障至70岁等四种保障期间,方便各类人 士根据不同需要进行选择投保。
案例设计王先生,30岁,投保长健医疗保险(A)20份,保障至70岁,20年缴费,年缴费1420元。可获得以下保障: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初次进行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或初次身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可以获得20000元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初次进行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或初次身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可以获得100000元保险金;
合同有效期内,身故保障20000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体检报告书、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均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投保人必须为其父亲或母亲。
周岁,身体健康,能政党工作或学习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在合同约定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
年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
,并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
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年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后
年后,经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确诊被保险人初次患本合同明列的重大疾病,并经
保险人聘请的医生根据医学临床经验认定被保险人平均存活期在
个月以内,被保险人可申请重大疾病提前
给付,金额为申请时身故保险金的
(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的申请以一次为限。被保险人全部有效合同中,此项给付以人民币
大疾病提前给付后不办理退保;
(三)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缴费标准不变,保险金额身故保险金与重大疾病提前给付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负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醉洒、斗殴;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驶无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爱滋病或感染爱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七、因意外伤害、自然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时,
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
费予投保人,保单生效已满2年,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如为年缴方式的,投保人未缴足
险费,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予投保人,投保人已缴足
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