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敬业福猝死险,工人下班后意外身故能理赔吗

2011年9月4日晚家住的张某,在洗澡時突发意外倒在洗澡间。其妻在接到消息后连忙拨打120求助。然而市中医医院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抢救时,张某已经死亡原因为“心髒骤停”猝死。

由于张某生前喜欢喝酒其妻怕丈夫出事,从2009年起她每年均为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合计10万元

就在丈夫洗澡猝死的第二天,其妻向某保险报了案对方亦没有要求尸检。可当月中旬其妻持保单向该公司索赔时竟遭到拒绝,对方說张某“猝死”并非“意外伤害致死”今年6月,张妻接到了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通知后遂将该公司诉至。

张某洗澡时猝死是否属于意外伤害死亡?庭审时围绕这一焦点,某保险公司与原告方发生激烈交锋

某保险公司辩称,该险种理赔范围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张某死因经医生诊断为“心脏骤停(猝死)”,医学上最易导致猝死的是心脏疾病其在洗澡过程中出现心脏骤停,没有明显的外来原因“从本质上来说不构成意外伤害。”

该保险公司还认为派出所开出的注销证明,标注其迉因为“各种疾病死亡”说明公安机关也认定张某因疾病死亡。该公司未要求家属进行尸检是认为对张的死因没有争议,可排除有意外的因素存在

而原告则提供了医学上关于猝死的有关阐述,认为猝死的主要因素是外部环境导致并非人的某个器官组织疾病原因。同時认为公安机关书写死因是一个固有模式,不能断定其丈夫系患病死亡她还提供多名丈夫生前同事证言,证明丈夫身体健康甚至从未住过医院。但该证言同样未被保险公司认可称“身体疾病只有医学检查才能清楚。”

法院审理认为庭审时证人陈述可见,张某生前身体状况一直较好没有发现其患有疾病,某保险公司也未举证张某生前在医疗机构诊疗过说明张某生前身体状况的确良好。

张某洗澡時猝亡只能是张某洗澡时,洗澡间内环境如氧气含量发生变化等因素引发意外致使张某身体不适而致死,故该死亡情形符合意外伤害萣义的情形据此,法院一审判令某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0万元

你好猝死不属于意外险理赔范圍内,不应理赔

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猝死为急性症状发生后6个小时内死亡,又称突然死亡系临床综合症。在法医病理学中是指外观健康洏无明显症状的由于潜在的疾病或者机能障碍,在开始感觉不适后24小时内发生意外死亡由此可见,猝死多因体内潜在的进行性“疾病”在某种因素的作用下突然发生而造成外观健康的人非暴力、非外伤性死亡

而意外伤害保险所能保障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这一定义显然与猝死的界定不同。

2013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草拟的 《一年期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中第四项明确“被保险人猝死”属于除外责任。“对于猝死到底赔不赔偿公司主要认定的标准是,到底是意外还是疾病引起的这个认定是由医院来做的。”某保险共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在业内,一般都认定“猝死”不属于意外险理赔范疇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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