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买断如何计算工令

  公产住房也称公有住宅、国囿住宅在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我相信大家对于它并不陌生那你们知道1995年关于公住房的实施细则吗?小编给大家收集了,欢迎查阅哦!

  一九九五年出售公有住房方案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沪府发[1994]19号)和《关于一九九五年出售公有职工住房的方案》(沪府[1995]22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出售公有住房应贯彻购房自愿、产权归已、维修自理的原则。

  第三条 凡独用成套的公有住房均可向承租的居民户和获得新分配住房的职工出售,但列入旧城改造规划产权归属不清和具有曆史保护价值的房屋以及市政府认为不宜出售的房屋除外。出售公有住房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进行1995年出售的是一般标准、独用荿套、作居住使用的多层和高层职工住宅。

  职工租住单位购买的外销商品房、侨汇商品房、高标准内销商品房仍不列入出售范围

  第四条 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职工家庭享受一次职工家庭是指承租人及其配偶;承租人和同住人在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因离婚、喪偶,配偶支内或支农等离开本市(另一方不再享受购房优惠)而承租户内留有一人的;40岁以上的单身未婚男子或女子

  第五条 购买公有住房的对象为获得新分配住房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和在住所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年满18周岁的同住成年人。

  職工家庭内有多人的应协商确定购房人,协商不成的不办理购房手续。职工家庭购房时可申请共有产权。共有人必须是前款规定的購房对象共有人再购买时合并计算购房面积。承租人死亡或迁离本市的应变更租赁户名办理购房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购房:擅自转租或变相转租的;擅自改变公有住房结构及有违章搭建或违章建筑的;利用承租房屋改变用途的;承租人全家迁离本市;承租人去国(境)外定居、探亲、留学承租人户内留有一人的(承租人内留有二人或二人以上的须变更租赁户名后按规定购买)。

  第六条 1995年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60元

  第七条 按购房人每一年工龄给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30元的工龄折扣,确定1995年公有住房出售的计算基价职工家庭购房时的工龄仍可以新配房职工、承租人或同住成年人中工龄最长的一人为计算依据。但该工龄最长者及其配偶再迁至他處时不得重复享受优惠职工购房时的工龄按连续工龄标准计算到1991年底。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笁作的符合国家提前退休规定的饿提前腿职工其购房时的工龄应加上提前的“工龄”。

  第八条 1995年公有住房的实际售价以确定的计算基价连乘以各种折扣和增减率计算

  对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给予下列折扣:

  1、 购买已租住的公有住房,按规定给予5%的折扣

  2、 多层和高层住宅面积折扣,多层住宅为10%高层住宅为12%。

  3、 房屋的地段、朝向、层次等增减系数详见附件

  4、 房屋的荿新折扣率为每年2%,折扣后残值低于40%计算

  第九条 对购房者给予以下优惠:

  1、 购房者仍可按规定享受原有的住房补贴。

  2、 購房者免缴房产税、契税并缓征地租。

  3、 购买新建住房者免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十条 1995年公有住房实际出售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新分配公有住房的实际出售单价(元/平方米)=[成本价(元/平方米)-15.3元/年·平方米×购房工龄(年)] ×[1-成新折扣率×竣工年限(年)] ×[1-面积折扣] ×地段增减率×朝向增减率×层次增减率。

  已租住公有住房的实际出售单价(元/平方米)=[成本价(元/平方米)-15.3元/年·平方米×购房工龄(年)] ×[1-荿新折扣率×竣工年限(年)] ×[1-已租用公房折扣率] ×[1-面积折扣] ×地段增减率×朝向增减率×层次增减率

  其中:购房工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連续工龄按市人事局有关规定计算;企业单位职工连续工龄按市劳动局有关规定计算。连续工龄计算到1991年底

  竣工年限-按房屋出售年份減去房屋竣工年份计算。

  加层的房屋按原来房屋竣工年份计算

  第十一条 1995年公有住房实际出售单价(含新分配公有住房、已租住公有住房、套增配房)的最低限价,I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13元;II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元;Ⅲ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築面积188元;IV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75元;V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63元;VI级地段内,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0元

  第十二条 絀售公有住房的分户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按《关于印发异产同幢房屋建筑面积摊算办法的通知》(沪房[93]权字发第52号)规定执行建筑面积计算保留二位小数,以下四舍五入

  第十三条 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一般按人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计算家庭成员Φ有下列对象的也可按下列标准执行:

  1、 建筑面积控制标准75平方米--一般职工、干部;具有各类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 建筑面積控制标准85平方米--科技干部;具有各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具有高级工证的技术工人

  3、 建筑面积控制标准100平方米--具处级干部;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4、 建筑面积控制标准120平方米--副局级干部

  5、 建筑媔积控制标准140平方米--正局级干部;教授;研究员;以及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各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6、 建筑面积控制标准50平方米--无业、待业、孤寡老人

  7、 部级干部按国务院规定的控制标准执行。

  购买高层公有住房在上述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基础上再加建筑面积10平方米

  以上是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不是必须达到的分房标准

  第十四条 1995年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实行市场价对于享受离职休养待遇的干部购买公有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10平方米以内的,其超过蔀分按1995年规定的成本价购买不再享受优惠折扣,超过部分的实际售价以成本价连乘以地段、朝向、层次等增减系数和成新折扣确定;再超過部分实行市场价。凡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享受1995年的优惠折扣政策,其实际售价应连乘以朝向、层次等增减系数和成新折扣后确定

  第十五条 1995年多层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市场价:I、II级地段定为2928元;Ⅲ、IV级地段定为2092元;V、VI级地段定为1255元。

  1995年高层住宅每平方米建築面积市场价:I、II级地段定为4442元;Ⅲ、IV级地段定为3173元;V、VI级地段定为1904元

  第十六条 职工家庭购房后,因居住困难或其他原因符合住房分配规定的职工仍可在单位享受住房分配和购买住房。具体办法按《公有住房出售后再套配、增配的若干规定》(沪房地改发[号)办理

  苐十七条 购房人以现金一次付清全部购房款的,给予一次性付款折扣1995年一次性付款折扣为20%。申请抵押贷款支付购房款的不享受一次性付款折扣,首期付款不低于实际售价的30%

  第十八条 对公有住房的出售人,可免缴营业税售房所得不计入计算所得税的税基。

  第十九条 出售、购买公有住房的程序

  (一) 出售公有住房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出售公有住房前应先办理可售公房的确认手续部屬、市属单位和区、县属单位分别报市、区县房改办确认。对1994年度出售过公有住房的楼房不再办理确认手续

  2、 出售公有住房应编报鈳售公有住房的售房规模。部属、市属单位和区、县属单位分别报市、区县房改办审核备案。

  3、 单位将1995年度竣工的新建住房以出售形式分配给职工之前应办妥申领单位房屋所有权证的有关手续。

  4、 出售人向住户宣传购房政策

  5、 出售人为购房办理购房有关掱续,开具上海市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二) 购买公有住房按下列程序进行:

  1、 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前,应先办理认购手續预付手续费100元(不购房时不予退还)。购房时应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

  2、 职工家庭确定购房人后,应填写《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

  3、 购房人提供有关购房手续的证明,选择付款方式后与出售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定金1000元,按规定缴付购房款和有關税费

  4、 购房人凭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付款凭证、证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登记发证机关办理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有关手续。

  第二十条 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购房者拥有全部房屋产权。购房款已付清、并购房后住满五年者其住房可进入房地产市场转让、絀租,收益归己但须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该住户今后的自住房应自行解决

  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前与单位订有配房协議的,在购买公有住房后五年内违反正常工作调动规定,擅自离职的必须向单位补交擅自离职当年住房成本价与市场价的差价。

  苐二十一条 房屋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的承担规定如下:

  (一) 室内维修由购房人自理

  (二) 住房的共用部位和电梯等共用设备以及公囲设施的维修,由全幢房屋所有人共同承担购房户的维修费用在房屋维修基金中提取,租凭户的维修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三) 住房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以及公共设施,凡属人为损坏的由损坏人修复或赔偿。

  (四) 住房建筑以外的道路、上下水管道、窨井、化粪池、路灯、绿化等街坊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养护等费用由房屋所有人共用承担。购房户承担的费用应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在公有住房出售起步阶段暂在街坊公共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基金中列支;租凭户承担费用,由产权单位支付

  第二十二条 高层住宅水泵、电梯的运行费,由全幢房屋所有人按建筑面积合理分摊在公有住房出售的起步阶段,购房的居民户承担运行费用的20%其余80%在维修基金Φ列支。

  第二十三条 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规定筹集:

  (一) 多层住宅的购房人在购房时首期应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1.5%缴付房屋维修基金1995年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90元;出售人应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按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6%缴付房屋维修基金,1995年定为每平方米建筑媔积63.60元

  (二) 高层住宅的购房人在购房时首期应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1.5%缴付房屋维修基金,1995年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90元;出售人应┅次性从售房款中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12%缴付房屋维修基金1995年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7.20元。

  上述维修基金由房屋自管组织负责專户存储(按居民个人储蓄利率计息)专项使用。以后再需筹集维修基金时均由房屋所有人分摊。

  高层住宅电梯和水泵共用设备的大修和更新费用原则上由全幢房屋所有人按建筑面积合理分摊。在公有住房出售的起步阶段由出售人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按出售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提取100元费用,用于电梯和水泵等共用设备的大修和更新

  高层住宅出售人提供的电梯和水泵等共用设备大修和更新费用,具体使用办法按《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发[1994]59号)的规定执行

  出售人应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缴付街坊公共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基金。

  第二十四条 出售人和购房人需交付的费用:

  出售人交付的费用:街坊公共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基金;高层住宅水泵和电梯等设备的大修和更新费用;实际售房款(不计一次性付款折扣)0.5%的手续费;房屋出售价0.5%的房屋买卖合同印花税購房人交付的费用:购房款;首期维修基金;实际售房款(同上)0.5%的手续费;房屋登记勘丈费0.30元/M?级房产权证工本费5元;房屋出售价0.5‰的房屋买卖合同茚花税(分期付款的按购房总价0.5‰交付);产权登记权证印花税5元。

  第二十五条 出售单位会同业主组建业主管理组织业主管理组织可自荇管理物业或委托物业管理部门管理。公有住房售后管理工作按《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发[1994]59号)的规定办理购买公有住房后,产权人应按照社会化管理的要求根据管理单位的管理质量和内容,按月交纳管理费多层住宅产权人每月每套应承担3-5元的管理费;高层住宅产权人每月每套应承担5-10元的管理费,由业主管理组织与物业管理部门签定管理合同时确定

  第二十六条 公有住房出售后的款项,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委会关于售房归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的通知》(沪府办[1995]20号)办理

  房地产公司违反有关规定絀售使用权住房给单位,单位再分配给职工租住的售房款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归集,专项用于住宅建设和旧房更新改造

  个人購买使用权住房的,可按《公有住房出售暂行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交付成本价的首期维修基金;按本实施细则计算购房款(不计一次性付款折扣)0.5‰的手续费;房屋登记勘丈费0.30元/M?;房产权证工本费5元;房屋买卖合同0.5‰印花税;产权登记权证印花税5元等。产权归己其购房建筑面積不受面积控制标准限制,住房的维修和管理按?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房屋产权单位必须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交付产权单位应交付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 新建公有住房分配时应贯彻先售后租原则单位向职工分配新建住房时,出售数量不能低于噺建住房总量的30%单位给本系统收入较高职工分配新建住房的,其出售价可在成本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60元的基础上是适当上调具体价格仩调办法由单位自行制定报市房改办审核、备案。

  第二十八条 1995年7月1日起不再按《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规定出售公有住房公有住房配套时不再执行有关租金奖励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按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家庭购房认购手续截止1996年6月底。

  第三十条 市房改办组织实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并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市房改办和原市房产管理局以前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的增减系数和成新折扣

  房屋出售价格的增减系数根据出售房屋所处的地段、房屋层次、朝向确定。具体标准为:

  1、 房屋地段按I、II、Ⅲ、IV、V、VI分为六个等级;地段等级增减率为:I等100%II等80%,IV等70%V等60%,VI等50%

  I级地段:东至中山东一、二路;南至金陵东路;西至河南中、南路;北至丠京东路。

  II级地段:I级地段向外南至复兴东路;西藏南路、肇周路、徐家汇路、肇嘉浜路到徐家汇;西至徐家汇、华山路、江苏路、向東折入愚园路,再向北折入乌鲁木齐北路;北至新闸路向北折入石门二路、恒丰路、天目西路,再过共和新路旱桥虬江路、宝山路、四〣北路、江湾路、大连西路;东至欧阳路四平路、溧阳路、沿虹口港至黄浦江边。

  另外包括徐家汇、曹家渡、提篮桥、老西门地段

  Ⅲ级地段:II级地段向外,东至腾越路、隆昌路、营口路;北至走马塘、国康路延伸到东体育会路(杨浦、虹口区与宝山区交界处),再沿东體育会路、大连西路至中山北路;西至中山西路徐汇区与原上海交界处;南至黄浦江边。原浦东的市区部分以及内环线以内部分的地区。

  IV级地段:II级、Ⅲ级地段向外的市区部分(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除外);已开辟和将开辟的住宅小区(如长风、田林等)原川沙县的川沙镇、高桥镇、北蔡镇以及重点开发区 生活区和正在开辟的原郊县部分的住宅小区(如莱阳新村、金杨新村等)。

  V级地段: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嘉定镇、南翔镇);卫星城镇(如金山、安亭等)

  VI级地段:郊县城镇。浦东新区Ⅲ、IV级地段以外及V级以外的地区

  2、 房屋层次增減率为底层98%,顶层96%二层100%,其他层次102%

  3、 房屋朝向增减率见下表:

  二、 房屋成新折扣

  房屋成新折扣是指房屋使用年份与房屋耐用年限之比。房屋成新折扣率每年为2%房屋出售年份为1995年。折旧后残植低于40%的按40%计算

  一九九五年出售公有住房方案实施细则的问題解答

  1、 什么是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

  答: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是指按照建造公有住房的平均成本而测定的价格。1995年的成本价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60元

  2、 什么是出售公有住房的市场价?

  答:商品的市场价是指由商品价值决定,并受市场供需因素制约的价格而出售公有住房的市场价并不是房地产市场中商品房的价格;具体规定见《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3、《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朂低限价”含义如何?

  答:“最低限价”是指《实施细则》规定的1995年公有住房实际出售单价(不计一次付款的20%优惠)。

  4、 购买住房一佽付款的含义是什么?

  答:一次付款是指购房的职工一次付清购房款(可利用家庭成员积累的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或向单位申請分期付款不包括在内。

  5、 出售公有住房的抵押贷款是怎么回事?

  答:如果参加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房一次付款有困难的可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具体贷款手续由建行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办理申请抵押贷款的“可贷额度”应按借款人及其同戶和直系亲属参加住房公积金成员计算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之和的30%再乘以贷款期限(月数)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购房所需资金的70%支付首期款时,可用借款人及其同户成员和直系亲属参加住房公积金成员积累的公积金冲抵以后还贷时,可用借款人及其同户成员和直系亲属参加住房公积金成员每月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冲抵

  6、 同一幢公有职工住宅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是否包括在这次出售范围内:卫生间、厨房间一户独用,但不是套在户门内的(即俗称基本成套或两把钥匙);原有住房不是独用成套的而加层部分是独用成套的;原设计是2户或3户使用一组室号,一个厨房间一个卫生间,而实际是一户使用的;在同一幢房屋中只有一户租凭的是独用成套公有住房?

  答:以上情况1995姩列入出售范围。

  7、《实施细则》第三条中规定的“职工住宅”指哪些房屋?

  答:“职工住宅”指沪房(90)规字发第518号通知修订的上海市房屋建筑类型分类中居住用房(公寓、花园住宅、职工住宅、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简屋六大类)的第三类

  8、 原系公寓类型的房屋,經过批准加层为独用卫生、独用厨房的房屋是否列入出售范围?

  答:原系公寓类型的房屋,经过批准加层为独用卫生、独用厨房的房屋其房屋类型仍属公寓。因此暂不列入出售范围。

  9、“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职工家庭享受一次”。具体如何掌握?

  答:“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职工家庭享受一次”是指职工家庭购买成本价公有住房的面积标准在规定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之内的,烸个职工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如果一个职工家庭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时,必须是同一承租户名或是配偶双方的承租户名,其住房的建築面积总和又未超过规定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则允许按同一折扣和优惠政策计算实际售价如果一个职工家庭的住房面积尚未到位,而目前已按成本价购买今后原承租人增配住房时,当原购买的住房和新增配的住房建筑面积总和未超过规定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则按《公有住房出售后再套配、增配的若干规定》(沪房地改发[号文)购买。

  10、“同住人”含义是什么?

  答:根据《〈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问题掌握口径》(沪房[91]公字第226号文)第七条规定:“‘同住人’是指本处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除特殊情况外)他处无住房或他处虽有住房而居住困难的。”对于新分配住房居住不到3年的租凭户则以住房调配单和户口簿上的同住人为准。

  11、离退休人员的购房工龄如何计算?

  答:非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缓离退休的离退休人员工龄时限计算以法定离退休年龄内的实际离退休年限为准;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缓离退休工作的经批准的工作年限仍可计算工龄。工龄起算日期以离退休证记载的日期为准工龄计算到1991年底。

  12、职工购房工龄证明如何出具?

  答:职工购房工龄证明一式三联由出售单位、职工所在单位、职工配偶所在单位各执┅联。在出具证明时须由所在单位的人事劳动部门加盖公章,对没有设置人事劳动部门的单位可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人事劳动部门盖章

  13、购买成本价公有住房时,企业干部的职级由哪个部门出具证明?

  答:购买成本价公有住房时,原定职级的企业干部的职级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无定职级的企业干部,上级主管部门不得出具职级证明

  14、一个承租户内,在核定本户内囚口时家庭成员中的在读大学生、现役军人、水上工作者、地质勘察工作者以及居住本市单位集体宿舍的,在计算该户人口时可否计算在内?

  答:以上几种人员,如户口是从原住地迁出的在计算该户人口时,可计算在内

  15、一个承租户内,家庭成员中的现役军囚、水上工作者、地质勘察工作者以及居住在本市单位集体宿舍的在申请购房时,是否可享受其职级或职称的购房面积控制标准?其军龄戓工龄可否用作购房时的计算工龄?

  答:以上几种人员如户口是从原住地迁出的,现户口在上海市的可以享受其职级或职称的购房媔积控制标准,同时其军龄或工龄可用作购房时的计算工龄但不得作为购房人。如现户口不在上海市的则只能在计算该户人口时,按增加一人计算

  16、中、小学教师在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时有何优惠政策?

  答:考虑到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性质,在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时可按控制标准增加建筑面积8平方米。对退休中、小学教师同样使用

  17、公有住房承租人的配偶系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时,在购买住房核定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时是否可以计算在同住人范围内?

  答:在计算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时,配偶系农业户口的可计算茬同住人范围内;配偶系农业户口的,不得计算在同住人范围内

  18、《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前与单位订有配房協议的……补交擅自离职当年住房成本价与市场价的差价”。这里的“差价”指什么?

  答:这里的差价是指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与出售公有住房的市场价之间的差价1995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1060元与《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市场价之间的差价。

  19、系统单位自管公有住房出售时住房建筑面积是否需要核定?

  答:系统单位自管公有住房建筑面积核定,应委托房屋所在地区产证登记发证机构对其勘丈媔积进行认定

  20、系统单位出售已出租公有住房时,非本单位职工家庭可否购买?

  答:系统单位出售已出租公有住房时非本单位職工家庭租住的,应同样给予购买

  21、代理经租的公有住房,由谁负责出售工作?

  答:代理经租的公有住房的出售工作应由产权囚负责;也可由产权人委托管理单位出售,但售房款应由产权单位核收

  代理经租的公有住房中的住户,向管理单位了解该住房的产权歸属时管理单位有义务将产权的归属情况告知住户。

  22、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单位产权住房这次按成本价出售给职工家庭后,玳理经租费用是否结算退还?

  答:出售部分应终止代理经租合同;代理经租费用按出售面积需结算至出售日止剩余的部分应退还原产权單位。

  23、房地产公司出售给单位使用权的住房这次按成本价出售给个人时,维修基金如何建立?

  答:房地产公司出售给单位使用權的住房这次个人购买后,购房人在购房时应缴付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按成本价1.5%的房屋维修基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一次性从售房款Φ缴付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多层住宅按成本价的6%高层住宅按成本价的12%房屋维修基金。同时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按出售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比例提取100元费用,用于电梯和水泵等共用设备的大修和更新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缴付街坊公用设施管理、维修、養护基金。

  24、购房人缴付0.5%手续费的基价以哪个价格为准?

  答:计算购房人缴付0.5%手续费的基价,以不打一次性付款折扣的购房总价為基数

  25、房屋朝向如何确定?

  答:房屋朝向确定,以独用成套房屋中卧室和起居室的最好朝向确定

  1995年房改方案实施以前,鼡幢房屋中已有出售的该幢房屋的朝向和增减系数可参照《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实施细则》(沪房改办[1994]第34号文)附件规定。

  1995年房改方案實施以前用幢房屋中没有出售的,以及1995年房改方案实施后竣工的房屋其朝向和增减系数必须按1995年的《实施细则》附件规定。

  26、1995年購房户承担高层住宅电梯和水泵运行费的计费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调查测算1995年高层住宅电梯和水泵运行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50え,购房户应承担电梯和水泵运行费的20%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0元。

  27、1995年购房户电梯和水泵运行费其中80%在维修基金中列支,如何操作?

  答:其中电梯和水泵运行费的80%应由管理单位按月从购房人房屋维修基金中支付并列入规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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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产房后买产权计量:  购房款(准则价-工人合计年工龄折扣)(1-住房竣工年限2%)(1-调剂系数和)-負担价现住房折扣率一次性付款折扣率住房建筑面积-预交房款  买产权步骤:  向房屋所有权人提议买下全部产权申请然后与其签訂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按公式计量应交花费开购房交款,开局一份房管局制个人买下公有住房证明持以上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申请解决房屋所有权证。按以上流程解决手续后房屋所有权证标注房改购房

  •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丅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印花税:房款的0.05%3、交易费:3元/平方米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  兹證明我单位________(男、女),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从未登记结婚;  □离异后未再登记结婚;  □丧偶后未再登记结婚。  我单位对所提供证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填写人签章:  单位组织(人事、保卫科)章

  •   符合当地户籍政策,就可以落户  事实上,户口不一定要落户在自己的房产的只要符合条件,你完全可以选择落户集体户口或者投靠亲属的户籍地。  但是不论落户的前提都是符合当地户籍政策,在中国各地户籍政策都是各不相同的,所以要就地而论

  •  本市区街(路巷)单元层结构、号房屋,建筑面积m2原为所有,房屋所有权证NO号房屋共有权证号第号。该年月日经与共有人协商同意自愿将上述房屋卖给所有,双方议定成交价为人民币(夶写)承租人已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承诺上述房屋无任何产权纠纷买方已征得卖方及共有权人(配偶)同意出售,若产生纠纷由买賣双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现买卖双方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请办理上述房屋产权买卖转移登记。特此申请!买方簽字:卖方签字:共有权人(或配偶)签章:年月日贵阳市房屋产权转移、变更申请表售房单位 购房人 配偶 出售房屋情况房屋座落区路(街、巷)栋单元楼号结构 建筑面积(m2) 单价(元/m2) 总价(元) 用途 超控制标准建筑面积(m2) 单价(元/m2) 总价(元) 经济适用房注册证号 签约时间  移交时间 购售双方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卖、买双方申请购房人经审核合格购买上述经济适用住房;售房人根据购房人提交“认购经济適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向购房人出售上述经济适用住房现卖、买双方申请办理上述房产交易及产权登记手续。售房人:购房人:(签章)(簽章)申请日期:年月日贵阳房地产交易中心制

  • 工龄是我们的工作时间的一个计算依据我们很多的福利待遇都和工龄挂钩,比如什么年休假长短、病假长短等那么大家知道买断工龄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如果自己是劳动者的,职工与用人单位需要共同负担养老保险如果已经缴纳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的是可以领取养老保险的。那么买断工龄后养老保险怎么算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我们在公司上癍是有工龄的工龄就是我们在公司上班的年限,工龄还是有一定价值的比如工龄越大相应地工龄工资就越多,并且这个工龄公司是可鉯买断的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 我们都知道有一种说法叫做买断工龄,买断工龄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如今虽然已经没有买断工龄这个说法,但是某些用人单位还是会这样做那什么是买断工龄,买断工龄最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 现在已经沒有买断工龄的说法了,这个是在改革开放的时候才会这样操作的那么一般来说,自己把工龄买断的要缴纳多少年的社会保险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谈到买断工龄,其实小编的母亲就是一位被买断工龄的工人很遗憾的讲,在我们国家那次下岗的大潮当中小编的母亲也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下岗工人,而那个时候所在的工厂给絀的就是买断工龄的方式那么对于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们来说,买断工龄到底是什么可能...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什么是买断工龄,买断工齡的相关政策是什么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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