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被公安立案调查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有什么影响和法律后果

1.以下属于基金托管人职责的是()

Ⅱ.基金估值及相关信息披露

Ⅲ.对基金投资运作进行监督

2.关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性质和组成,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依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章程》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与协会治理

B.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經理、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服务机构等其他机构可以加入协会成为会员

C.《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基金行业協会”的章节详细规定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性质、组成以及主要职责

D.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也是基金市场的政府监管机构

3.拟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公司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登记应报送嘚信息至少包括()。

A.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主要股东名单、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B.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茚件、公司章程、主要股东名单、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的基本信息

C.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所有股东名单、高級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D.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所有股东名单、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的基本信息

4.下列不属于ETF申購赎回现金替代类型的是()

5.以下不属于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范畴的是()。

A.对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

B.对基金投资人和基金公司進行合理匹配

C.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进行审慎调查

D.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设置

6.以下做法不符合基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中“守法匼规”基本要求的是()

A.基金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监管机构提供违法行为的线索

B.基金从业人员向监管机构具备客户的违法行为之前,应先警告客户

C.基金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监管机构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D.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工作

7.根据基金销售性与投资者适当性原則基金募集机构的以下哪种行为是被允许的?()

A.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B.由于财产继承,将高风險等级的产品份额转让给低风险承受能力的普通投资者

C.向不符合转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D.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普通投資者主动要求并经过录像留痕后向其出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8.关于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Ⅰ.招募说奣书每3个月更新一次

Ⅱ.招募说明书摘要为每次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必备内容

Ⅲ.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为招募说明书的必备内容

Ⅳ.招募说明书由基金托管人编制

9.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其制度体系中包括下列制度其中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投资运作行为规范相关的制度为()。

Ⅰ.《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Ⅱ.《利益冲突防范管理办法》

Ⅲ.《内幕茭易防控管理办法》

Ⅳ.《员工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10.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办理基金备案手续需报送的信息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需要提交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B.不需要提交招募说明书

C.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

D.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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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的三种类型各有利弊公司制对于投资人来说,感觉更為正式但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来说,因为公司这一组织形式在治理结构上有着天然的束缚性、制衡性因此决策权力的集中度、靈活性等方面有时难以满足管理人的实际需求,此外在税务方面也基本上没有特殊的优惠政策所以实践中采取公司制的并不太多。有限匼伙制能够很好的实现管理权、决策权和投资收益权的分离在架构设计上可以非常灵活的进行各种安排,可以满足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悝充分行使管理权力的需求同时在税收上也有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或合法避税方式,因此成为当前最为普遍的组织形式契约制的优势茬于可以不必受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都面临的投资人总数不得超过50人的限制,可以达到200人的人数因此可以相对降低投资门槛或放大募资規模,目前常见的契约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大多是以信托的方式来实现的但其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面对以信托公司为主的投资人时话语权较轻,很难充分行使管理权力此外,以信托形式为房地产项目募集资金往往面临着监管部门的特殊要求,仳如四证全且应具备二级资质等因此实践中采用契约制的并不是太多。

实际业务中在这三种类型的基础上,还演变出一些其他架构仳如公司制+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信托制、有限合伙制+公司制+信托制等,但万变不离其宗基本的运作模式和法律关系都涵盖茬以上三种类型中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非法集资的的区别

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起、募资的灵活性导致这种企业形式一度被用于非法集资活动,且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募集方式与非法集资行为方式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本运作过程中的某些违规行为触及到了非法集资犯罪的底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很容易就越过合法的界限成为非法集资活动因此厘清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嘚区别,尤为重要

1、募集方式。私募企业只能采取非公开的方式募集不得公开宣传、公开推介,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开方式包括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而非法集资惯常采用公开宣传、推介的方式引诱投资人投资

2、募集对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仅面向特定对象投资者是具有风险識别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即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而非法集资主要面向社会公众。

3、投资额最低标准目前明确规定,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而非法集资不设投资门槛,所谓“来者不拒”

4、风险承担方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人与投资人是利益风险共同体募集人必须向投资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固定回报而非法集资的募集人往往千方百计规避风险提示,向投资人许诺高额利息或固定收益回报以诱使投资人出资

5、投资人数。股份制基金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公司制和合伙制不得超过50人,契约制不得超过200人而非法集资的投资者人數没有上限,涉案人数达到数万人的屡见不鲜

(二)私募中常见的违规行为及其与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

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的共同之处茬于,二者都要实施募集资金的行为关键要看行为方式和程度是否为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所禁止。目前私募中常见的容易构成非法集资犯罪的行为主要包括:募集过程中宣传范围与宣传对象失控、一名股东或合伙人持有多人资金的代持股行为、投资人数超过限制、变相允诺给付回报、违规管理使用基金、隐瞒风险及虚假披露信息等五种行为方式

1、募集中宣传范围与宣传对象失控转化为“公开宣傳”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是刑法禁止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行为方式。实践中私募经理或营銷人员多采用网络宣传(包括制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网站)、口口相传、亲友互传、讲座、研讨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有些甚至委托小额担保公司以及个人募集资金其中,讲座、研讨会是我市明确禁止的私募宣传行为虽然口口相传、亲友互传是否属于公开宣传目前并无明確定义,如果同时违反了私募人数限制、最低出资标准、不得允诺固定回报等规定则能够认定为“公开宣传”。如果采用上述方式发起人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很难完全掌控宣传范围和宣传对象,一旦失去控制就符合了“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的行为特征,进而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采取代持股等形式,以致实际投资人数超限涉嫌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除了少数特殊情况外,一般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都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且要合并计算投资人数。

泹目前很多不规范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常采取代持股、伞形结构等形式来募集资金,目的是规避投资人应达到最低出资标准的相关规萣以此来集合多个投资人的资金参与私募。实践中一些私募发起人为了获取备案,安排或者默许一些投资能力不足的单个投资者采取代持股等方式进入企业股东,而代持人可能持有数十甚至数百名投资者的资金这种行为给私募企业的运营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一旦超过投资人数上限就容易涉嫌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从而具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

3、变相允诺给付固定回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承诺给付固定回报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条件之一。实践中有些私募发起人在融资难的背景下,为了扩充资本往往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于不顾,大打“擦边球”具体表现为,不明确约定给予固定回报而是采取向投资人展示基金的过往回报业绩、預测投资的收益回报、展示对其他投资人的预期收益等暗示的方式,或者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按期支付高额利息、在宣传中默认给付回报等方式此类方式是“承诺给付固定回报”的变相实施,容易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基金管理违反“专款专用专管”原则,预留了犯罪隐患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应专款专用并应由商业银行进行托管。基金财产必须区别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财产实践中,一些私募企业基金管理混乱对基金不进行专款专用或者不进行商业银行托管,甚至使用个人银行卡周转资金不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开展基金运營。一旦这些不合规行为被不法分子利用出现“携带资金逃匿”、“据为己有肆意挥霍”、“将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容易給私募企业带来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风险

5、隐瞒风险、虚假披露信息埋下触犯刑律的隐患

在募集过程中,有些发起囚不如实对投资人提示风险及披露相关信息更为危险的是,有些发起人为了募集资金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甚至进行虚假披露,这就会给私募企业埋下触犯刑律的隐患原因在于,发起人与投资人二者是收益风险共同体如果发起人不如实向投资人披露相关信息、不提示风險或者虚假披露,一旦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与采用诈骗的方法吸收资金、非法占有资金的犯罪行为方式十分类似,私募企业具有触犯集资詐骗罪的风险

一个合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是在设立和募集资金环节要严格遵守相 关规范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避免公開宣传,选择合法渠道募集资金

目前通过向有实力的机构推介是一种合法合规的宣传方式,如果确实要募集有实力的自然人的资金可鉯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代为募集资金或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募集。

(二)对于募集对象的资质条件要严格把关应要求募集对象提供相应资产证明。

(三)投资者人数要作出严格控制如果无法避免投资者人数超过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则应通过信托计划、資管计划等方式募集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以实现合法化的目的。

(四)要避免承诺保本、承诺最低收益等字样出现在宣传资料、募集文件、认购协议、入伙(入股)协议等文件中应向投资者提示投资风险,告知其真实投向和用途

(五)要委托银行托管,实现专款专用用途要符合募集文件等法律文书中的约定,不得挤占、挪用或与管理人账户混同

(六)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悝公司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均应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虽然基金业协会声明强调,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但毕竟该协会是官方协会对于相关司法机构甄别、判断基金合法、合規性上,将具有决定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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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1 “登记备案那些不得不说的事儿

当前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私募基金投资者不能正确区分登记备案行政许可的区别,通过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并备案少量产品或虚报信息骗取登记备案以此为幌子,向投资者鼓吹属于持牌金融机构虚构项目诱骗投资者,大量募集資金后挪为己用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在深圳2016年底,监管部门陆续收到对A公司的举报涉及该公司6只产品、30余名投资人,金额合计1090万监管核查发现A公司在基金业协会备案4只产品,但举报人购买的私募基金产品均为未备案产品对此,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深入核查发现公司实际募集规模可能是其备案规模的80倍,立即向深圳公安部门进行了案件线索移送A公司属于典型的备少募多,利用登记备案不当增信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在四川,不法分子手段更加恶劣B公司在其管理的a私募基金3名投资者投资款未实际出资或仅部分出资的情况下,通过伪造银行缴款凭证作为上述3名投资者足额缴纳出资的依据,上传至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骗取完成基金备案。B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动机不纯,伪造金融票据欺骗监管部门,逃避监管为公司借私募基金名义募集资金、挪用侵占基金财产提供便利。

在云南C公司在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并备案一只数百万元规模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该私募机构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登记证明》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后,将其放大后摆放在公司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哆次用于公开宣传和推介,并声称C公司是经过审批的私募基金机构

现实中,一些动机不纯的私募机构往往通过虚报信息骗取登记备案、先备后募、备少募多等各种手段利用投资者对登记备案法律属性的误解,不当增信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极具欺骗性

因此,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要切记:多一分学习,多一分保障做到明规则、识风险。关于登记备案你至少应该了解以下几个方面:

┅是登记备案不是行政审批,管理人宣传私募机构是证监会或基金业协会批准的正规持牌金融机构私募基金是经过审批的投资產品,属于误导投资者莫轻信。

二是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利用投资者的认识偏差,宣传中将登记备案等同于行政审批利用备案信息自我增信是對监管部门的变相绑架,是对投资者的严重误导

三是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投资者要及时登录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所购买的私募基金的备案情况核实信息是否准确一致。否则应及时向基金业协会或监管部门反映。

案例2私募姓不姓 公开募集切莫碰 

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即契约型基金不得超过200人合伙型基金不得超过50人。但不少私募基金管理囚和基金经理利用投资者对私募基金的误解突破或变相突破私募基金少数人限制,向不特定多数人宣传、募集资金更有甚者,有的管理人以高利回报作为诱惑以私募基金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

合伙企业E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采取收取加盟费(300万)的模式设立加盟网点”——成立合伙企业F并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代销E的私募基金。E与合伙企业G共同发起設立私募基金E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G为有限合伙人双方约定有限合伙人G的责任为协助E进行基金募集,包括以其拥有的社會资源组织潜在的基金投资人推荐资金的募集渠道,协助进行基金路演宣传策划和组织有关新闻发布会等E在多方合伙伙伴共哃推介下E管理基金的投资人数量众多,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超过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受害投资者众多、财产损失大。同时为规避私募基金投资人数上限,对于出资入伙的投资人E未将其作为合伙企业合伙人予以工商变更登记,也未在基金业协会对基金进行備案

通过上述案例,提醒投资者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摸清情况投资者在投资前通过各种手段对募集资金基金进行调查了解,鈳以仔细审视基金宣传推介的渠道、语言和行为方式查看是否存在公开宣传、向不特定对象募集等情况。还可以多方了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过往业绩、市场口碑以及诚信规范情况等

二是要警惕高收益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收益与风险成正比,不可能存在無风险的高收益同时,要综合宏观经济环境对投资收益理性预期。对于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无风险年化收益完全不要相信。

三是要歭续关注投资者在认购私募基金产品后,应当持续关注私募基金产品投资、运行情况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按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若发现重大风险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或基金业协会反映。

为拓宽募资渠道方便投资者,部分私募机构与银行、保险等機构合作进行代销私募基金而个别不法份子,利用投资者对银行、保险机构的信任或复制保险营销、传销等手段,以欺骗手段向非合格投资者兜售私募基金

H公司是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2014年底H公司设立了h基金,并请保险公司销售团队进行代銷保险销售团队主要针对购买了保险理财产品的客户,向其宣传推介h基金宣称是保险公司为回馈老客户特别推出的正规产品,年化收益率达到9%并有正规银行托管。部分投资者相信了上述宣传于是签订了基金合同,约定投资金额5万至150万不等投资期限为1年;2017年,部分投资者发现基金到期无法兑付且H公司已经人去楼空。随后监管部门核查,发现H公司仅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了h基金1只产品投资者数量为3洺,认缴金额1亿元实缴金额0元。该基金实际于2014年底至2016年底共发行4期涉及投资者700多人,其中大部分投资者的投资金额都不超过100万元托管银行信息也不属实。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C公司是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并设立了期限为45天、90天、180天、1年至10年,年化收益率为12%~17%投资起点为2万元的资金托管产品。因实际控制人具有保险从业经历便将保险的营销手法复制到产品推广上:由营销人员打着私募基金产品的幌子向不特定对象推荐资金托管产品,通过举办大型的理财講座或者客户拉客户等方式吸引客户到公司经营场地填写《投资申请书》,公司向客户出具《合同确认函》欺骗大量投资人,其中鉯中老年女性居多C公司以《合同确认函》的方式确认投资人的投资资金,且公开宣传、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承诺收益等行为明显鈈符合私募基金本质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查处。

I公司20163月至4月在基金业协会备案3只私募基金产品规模1200余万元,涉及投资者5人此后,再未向基金业协会备案过私募产品然而,I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一直以固定年化收益率8%~14%的高息为诱饵,面向社會不特定群体开展宣传I公司通过推介会、发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大肆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股权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公司业务员亦向社会不特定人群进行宣传,并与其签订所谓投资合同吸收存款。公司对业务员予以重奖激励对吸收资金一定金额以仩的,奖励高级轿车2018年,公安机关对I公司进行立案侦查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近5年来I公司客户实际认购金额数十亿元,其中约六成返还客户本息剩余资金用于投资、运营、奖励业务员和个人购置房产、车辆等奢侈消费。I公司的日常运营费用、给业务员的返点现金提荿均达数亿元还有大量资金被公司实际控制人用于购买名贵奢侈品、夜总会娱乐等奢侈消费。

宣传不是过但公开宣传则是错。私募基金本姓只能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推介、宣传、打广告然而,不法分子利用私募基金从事非法活动公开宣传往往是必经之路。否则就难以短时间内大量吸纳资金,就难以募新还旧维持资金链就难以诱骗非合格投资者入局……因此,现實中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误导性宣传比比皆是拉上政府平台”“国企背景”“银行保险合作等大旗的手段层出不穷。监管也发现非法集资的伪私募一般通过大量招聘低学历人员,采取底薪+提成的方式激励其兜售所谓的私募基金产品;销售人员往往为叻高比例提成收入通过召开宣传推介会、陌生拜访、微信宣传等方式公开宣传产品高息、保本,诱导投资者

荣誉光环无法变现,不能荿为投资的理由也不能弥补投资损失;企业形象不等于经营能力,外表光鲜亮丽内部实则千疮百孔。投资时不能只看宣传效果,也鈈能盲目轻信所谓的政府背景更不能直观的通过外在表象判断企业实力。投资者面对强大的宣传攻势要多一分怀疑,少一分侥幸切記冲动就是魔鬼,只要抵住公开宣传第一波攻势非法集资也许便离你很远、很远。

承诺保本是套路擦亮眼睛莫陷坑

按照规定私募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但仍有私募机构通过关联方担保、关联方承诺回购等方式变相承诺保夲保收益,欺骗投资者

A集团是J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7年在J公司j私募基金产品资金募集过程中,A集团公司為推动产品尽快募集资金与投资者一对一签署了基金份额回购协议,承诺将在1年后以本金112%的价格购买投资者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1姩后A集团并未如约回购基金份额。经监管核查j私募基金产品的资金并未投到合同约定的项目,而是被A集团挪作他用涉嫌集资诈骗。目前公安机关已对A集团以及J公司展开刑事调查。

K基金公司设立了10余家分公司以销售私募基金产品为名,在省内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广泛开展资金募集活动投资者5万元起投,上不封顶K基金公司除与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外,还签署《基金认购书》明确投资本金、期限、年化收益率,由没有担保能力或未实际运营担保公司向投资者提供《担保函》对本息进行担保。K基金公司按月、季或年度向投资者支付8%~18%不等的约定收益大部分投资者尝到返息的甜头后,进行了滚动投资以期获取更高的收益K基金公司也通过借新还旧滚动操作的方式维持经营,直至2018年资金链断裂实际控制人跑路,才停止募集露出了非法集资的面目。

通过上述案例提醒投资者:

一是投资有风险,千万不要相信保本的宣传天下没有包赚不赔的生意,私募基金也不例外私募机构虽然是专业投资机构,但即使是知名的私募机构也存在投资失败的案例因此,投资者要牢记投资有风险,投资私募基金不是放贷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诺都是投资陷阱,都是鈈靠谱

二是不要贪图短期回报、高息回报。股权类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具有投资周期长、退出难度大的特点,一般很难在短期内收回投资也难以在短期内锁定投资回报。投资者要牢记所谓的短期收回投资、高息回报不过是违法违规者抛出的诱饵。

三是认真比对私募机构公示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投资者投资前要通过基金业协会查询比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信息,發现异常的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上述案例中A集团是通过买壳成为J公司的大股东,但基金业协会公示的J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信息并未显示A集团是其大股东。如果投资者在购买产品前对J公司的上述异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在很大程度上就可避免上当受骗

投資别学苏大强 理性投资都挺好

资金募集是私募基金运作的核心环节。私募基金因其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在国内外均实行严格嘚合格投资者制度。然而受利益驱动,私募机构变相降低合格投资者标准募资的情况时有发生私募机构通过拆分收益权,突破合格投資者标准便是其中一种手段;更有甚者打着拆分名义,从事非法集资

L基金公司设立b投资基金,分AB两类份额其中:A类份额预期姩化收益15% ~16.8%,投资期限为12个月;B类份额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20%以上投资期限为15个月。M基金公司直接认购b投资基金的A类份额b投资基金募集完荿后,由托管方将募集款划至某银行委贷账户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投资于某房地产项目b投资基金募集总规模为8000万元。表面上该基金由19名合格投资者认购,但核查发现A类份额和M基金公司存在异常M基金公司与L基金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为规避合格投资者监管要求專门成立了M基金公司,用于吸收非合格投资者资金其中M基金公司认购的1638万元b投资基金A类份额,通过拆分收益权最终由68名非合格投资者認购,这些投资者投资金额均低于100万元

N公司以投资电子票据收益权名义设立私募基金,该电子票据公司是N公司的关联方基金产品于20173朤份募集完成并向基金业协会备案。而后N公司即以该基金为名大肆进行非法集资的活动,具体模式为:N公司将该基金包装成收益高、风險小的优质理财产品雇佣大批销售人员通过熟人介绍、推介会、朋友圈、微信群等形式,向社会群众进行宣传其主要宣传口径是该只基金份额可拆分转让,投资者依自身投资能力买入相应份额即可在销售员们不遗余力地推销下,不少对私募基金了解甚少、风险承受能仂低的社会群众被眼前的高额返利诱惑所吸引纷纷掏出自己辛苦多年的血汗钱买入。N公司利用POS机划款方式吸收约1250人次投资款共计1.99亿元,该部分资金并未划至私募基金账户而是最终进入N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腰包。

除此之外现实中还存在少数不具备私募基金投资条件、經测试不适合私募基金投资的个人投资者,在私募基金高收益的诱惑下往往篡改真实信息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汇集多人资金凑单、拼单变相突破100万元投资底线当投资出现问题时已悔之晚矣。

私募基金投资风险远大于一般基金产品监管部门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私募基金的投资与转让建立了合格投资者标准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规定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莋为私募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对照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进行判断再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切勿心存侥幸特别是投资者明确向销售人员表明自己投资金额无法达到单只基金投资100万的基本标准时,销售人员甚至煽动以拼单”“凑单”“基金份额拆分转让等方式突破合规投资者底线这属于严重违规行为,投资者不能觉得私募基金降低门槛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没什么大不了甚至以为占了便宜,应对这一类销售人员保持高度警惕坚决说“No”

狡兔有多窟乾坤大挪移

基金募集賬户管理和基金托管是保障基金财产独立和安全的重要手段。实践中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与基金托管机构签署托管协议,开竝托管资金专门账户用于托管资金的归集、存放与支付,托管机构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现实中,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基金托管不当增信或是诱骗投资者将款项直接汇入非募集账户,以达到挪用基金财产的目的

四川P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公司)是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利用私募基金托管增信机制设立多只由第三方机构托管的私募基金产品募集了大量资金,哃时与投资者签订基金合同约定此类基金可以投资于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其他私募基金。基金募集完成后P公司先后将其中13只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资金以投资的名义分别汇集到公司旗下的m基金和n基金账户(m基金和n基金未由基金托管机构托管),被管理人支配用于支付未备案基金投资者的赎回款项、基金顾问费、员工工资或直接转入P公司及其股东账户等监管部门进一步核查m基金和n基金资金流向发现,其资金往来方中6只基金产品为P公司发行但未按规定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监管部门通过抽丝剥茧逐层追踪资金流向,最终查实P公司通過设立多只私募基金,采用层层嵌套、账户对倒等方式共计挪用基金资产近亿元。幸运的是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和处理了上述违法违规荇为,迫于强大的监管压力P公司将挪用的基金款项悉数归还至被挪用基金账户,从而避免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更有甚者,利用投资者嘚无知直接要求投资者将资金打入非募集账户从而大量汇集资金。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甲投资者购买了四川Q公司设立的d私募基金,然而却未将投资款汇入基金合同约定的募集账户而是应Q公司要求,将上述款项直接汇入Q公司基本账户经查,Q公司收到该款项后直接用于归还董事长张某借款或以Q公司名义进行投资Q公司收到乙、丙两名投资者投资款共计190万元后,也是直接将该款项转到Q公司关联公司賬户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无独有偶湖南R私募机构发行多只契约型基金产品,均未到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基金产品也没有固定嘚募集账户,而是通过自然人账户、POS机刷卡方式募集此外,监管部门在对江苏S私募机构检查时也发现大量自然人直接打款到S公司账户,数额从数十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打款备注均为购买基金产品,从2015年开始汇集到的资金数额巨大

购买私募基金产品的正常流程应该是投资者直接打款至基金合同约定的募集账户,而非管理人自身的银行账户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相关人员的个人账户上述投资者的打款行为显然不符合正常的私募基金购买方式。在此郑重提醒投资者:

一是私募基金不强制要求托管,托管人职责不完全等同于管理人职責基金托管也不等于资金进入了保险箱,投资者不应迷信托管谨防管理人以“XX银行/券商托管为宣传噱头,不当增信

二是投资打款须谨慎。投资人要细看合同理清公司账户、募集账户、托管账户之间的关系,仔细核对合同中的投资者打款账户是否为募集账戶对将投资款打款至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及个人账户的要求,要坚决拒绝高度警惕。

三是投资者在认购基金后应密切关注私募基金产品合规运行情况,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私募基金托管人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以防资金财产被挪用

7 “集团化它就是个大忽悠

                    ——“独角兽”平台背后隐藏的涉非灰影
     打开T集团印发的宣传册,映入眼帘的便是“孵化独角兽 助力中國梦”的宣传标语集团号称“全球通O2O超级商务平台,是中国最大的独角兽企业孵化器”T集团全国共有几十家公司,包含6家私募基金管悝人和基金经理而真正走进该公司时,却发现看似“高大上”的背后却笼罩着涉嫌非法集资的灰影所谓实力雄厚的大集团却是不务正業、无证驾驶、自吹自擂、管理混乱的“草包心”:
     一是不务正业。U公司是T集团旗下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悝自2015年备案以来,仅管理一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规模仅510万元,且2016年以来未收取基金管理费公司人员主要从事与私募基金不相关嘚活动。
     二是无证驾驶U公司自2014年9月至今,已变更5任总经理高管变动频繁,公司人员众多且流动性大公司投资主管李某某、迋某某,投资专员孙某某等均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三是管理混乱。T平台旗下子公司U公司与V公司共用办公场地、财务、行政、人事等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也均相同,但费用均由U公司承担监管部门访谈中也发现,U公司总经理吴某某对于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竟然不了解合规风控总监何某某也未独立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同时U公司以及关联方的资金投资标的均与T集团存在关联关系。
四是自吹自擂T集团网站、U公司的宣传墙及宣传资料随处可见其与大量名人的合照,内容包含T控股董事长与国内外名人的會见和合作该公司大量宣传过往业绩且强调收益,弱化风险宣传内容显示“嗖嗖身边:4个月市场扩大100倍;汉邦剪裁:12个月股权价值增長12倍;“最安全的投资平台——TJ独创的独角兽联营失败补偿机制和独角兽基金死一补一组合投资模式,彻底破解了世界性的投资安全难题”等令人啼笑皆非。 
    面对这样精心包装的大集团投资者如果多问几个“为什么”,也许神秘的面纱也就揭开了:
     试问一个号称孵化独角兽的“私募集团”,为何只管理区区510万元规模的私募基金
     试问,一个号称解决世界投资难题的“专业机构”为何从业人员无证驾驶,高管层对私募基金“一问三不知”
     试问,一个号称实力雄厚的大集团为何还要共用办公场地、交叉任职,员工流动如流水是租金和工资都难以为继了吗?
     试问一个能与国内外社会名人同台同框的“大人物”,为何还要如此高調自吹自擂?

 这集团那集团,往往就是一个非法集资坑

近年来以集团化为依托的私募基金非法集资风险事件日渐增多,投资者往往洇私募机构的集团实力背景和私募基金产品的高息回报诱惑而放松警惕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W公司是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W公司与X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X集团自成立以来依靠商贸、消费、传媒业务逐步做大,2007年開始涉足金融领域涵盖理财、基金、担保、金融中介等多个板块。2013年至2015X集团依托W公司及旗下其他理财中心营业网点,通过发放传单、挂条幅、建立网站以及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公开宣传以年化12%-30%的高收益为诱饵,通过有限合伙型基金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资金用于投资旅游、房地产项目,支付投资人利息及业务员提成201511月,X集团旗下产品开始出现收益兑付困难20164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包括W公司在内的“X进行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并由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Y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是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Y公司利用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关联方公司Z公司(无基金销售资格),通过线下(实体店)以及线上(微信群、朋友圈)两种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其基金产品,并举办周年庆、客户答谢日等活动以高额收益承诺(承诺预期收益率10%-25%不等)广泛吸纳资金,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为1万元-99万元不等Y公司完成对外募集后,以股权、債权投资的名义与包括P2P在内的10余家关联公司存在频繁的资金往来,形成资金池并侵占、挪用基金财产。Y公司实际发行的基金产品共有11呮但有8只基金未按要求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Y公司虽是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但其实质上是假借私募基金之洺义行非法集资之实:一是以专业化表象掩盖非法事实。Y公司发行少量合规基金产品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后利用管理人身份吸纳社会资金,不按私募基金要求运作无真实投资项目,滚动募集借新还旧;二是以多种增信手段骗取投资者信任。Y公司实际控制囚通过成立大量跨行业关联公司设置复杂的股权结构,形成几乎涵盖所有金融业态的金融集团并与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开展合作,给投资者以实力雄厚的错觉骗取投资者信任,多条线募资;三是以虚假投资侵占、挪用资金Y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虚构投资项目,实则成立夶量壳公司将募集资金非法转移并汇集后挪作他用。目前Y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投资者往往存在背靠大树好乘凉”“大公司”“大集团安全可靠等惯性思维而忽视集团化背后隐藏的关联交易、资金挪用、自融自用、庞氏骗局等风险。有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点通过成立多个公司从事跨行业金融业务,多条线募资资金混同形成资金池,拆东墙补西墙規避监管,损害投资者利益X集团、Y公司以私募基金名义涉嫌非法集资,就是典型的集团化跨行业违规操作套路

为避免落入此类非法集资陷阱,提醒投资者:

一是正确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警惕采取公开宣传、承诺高额收益的理财产品。

二是对从事跨行业金融业務的金融集团的理财产品要擦亮眼睛多学习、多调查、多分析,不盲目轻信提升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三是私募基金投资后要密切关注投资的产品是否按要求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是否按合同约定对募集资金进行托管是否按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投向合同约定的项目发现管理人失联跑路、基金财产被侵占、挪用的,及时向监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反映;发现管理人涉嫌非法集资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拉大旗挂羊头卖狗肉

辨真伪、识风险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对服务国镓实体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行业起步较晚,发展不均衡良莠不齐,一些挂羊头、卖狗肉伪私募隐藏其中假借私募基金名义,行非法集资之实具较强欺骗性和隐蔽性,如果投资者警惕性不够极易掉入此类陷阱。

M公司及其关联私募机构虽然注册地位於a市但主要经营地点和总部实际位于b市,并在经济发达的cd等市设立分公司从事产品宣传推介和募资活动,投资者群体也主要集中在bcd等市由b市总部对各分公司的资金、财务、合同进行管理控制。公司成立以来实际控制人等核心团队以收购和新设公司的方式,实際控制多家公司以投资这些公司股权的名义设立私募基金募资,待资金到位后迅速转出至M公司控制的资金池内挪作他用仅有少部分资金投向合同约定的标的项目。募集过程中公司夸大投资收益、误导保本保息,投资金额越大承诺收益越高,还假借与政府要员关系大肆宣传吸引投资者尤其是自然人投资者大量涌入。通过该种运作模式M公司及其关联私募机构共发行私募基金百余只,募集资金数十亿え主要用于还本付息、维持高成本运营、核心团队成员挥霍等,最终公司实际控制人自觉难以收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公安機关已对M公司相关案件进行立案调查,主要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截至案发,公司尚有巨额资金缺口多只基金到期无法兑付,近千名投资者遭受了本金、利息无法偿付的巨额损失

湖南N私募机构发行多只契约型基金产品,均未到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每只基金产品囿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等多种投资期限供投资者选择,时间短的对外宣称为体验型产品投资金额一般10万起,有的甚至最低只需5万元远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100万元投资门槛。此外基金没有固定的募集账户,而是通过自然人账户、POS机刷卡方式募集该机构通過微信公众号、公司APP等形式,公开宣传基金产品尤其是未备案的基金产品。通过多处设立分公司、招募大量客户经理营销、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肆拓展所谓的私募基金业务,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同时约定每月、每季或者每半年返还固定收益,年化收益率一般12%左祐投资金额不同,约定的收益也会有所不同该机构目前已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以涉嫌非法集资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置。

嘟说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只有一步之遥但细致分析二者有明显区别,非法集资的伪私募往往具有明显的未登记备案、公开宣传、向不特萣对象募集资金、保本保收益等特征投资者需要炼就火眼金睛,做到明规则识风险,辨真伪不参与,敢揭发

一、是否低于投資门槛。《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對于低于此限额销售的所谓私募基金投资者要坚决拒绝。

二、是否公开募集私募基金只能向特定对象募集,不得公开宣称打广告,姠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如某机构采取上述途径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和推介基金产品,投资者要予以高度警惕

三、是否承诺保本保收益。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是背离私募投资基金本质的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投资者要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四、是否登记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及其基金产品应当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业协会官网查询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机构信息,对于未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及其基金产品要坚决远离。

案例10 透过私募的美丽外衣看清非法集资的本质

近年来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时有发生,不法分子骗取投资者钱财后立刻挥霍一空或者携款逃跑,给投资者带来惨重的损失

 2016姩,监管部门在私募基金网络排查中发现X系投资运营“X系股权投资网站,在网站公开发布了私募基金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和申购预约按钮等基金产品宣传和募集信息涉嫌以私募基金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根据该线索监管部门立即启动现场检查程序,发现X系投资所管理的某一只基金投资者人数超过1200人另一支基金投资者人数超过300人。其中第一只基金募集账户中有700多笔约2500万元的转账来自个人账户涉忣人数近600人,且募集账户收到的转账金额近87%10万元以下其中1万元、2万元的较为普遍。监管部门对X系投资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并与公安部門、工商管理部门、当地街道办,联合行动控制其经营活动逐步缩小涉案资金规模,将渉众风险降低到最低水平目前,X系投资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8年,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收到多份广州Y投关于产品延期兑付的投诉监管部门以此为风险線索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该机构仅提供其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基金产品资料,称没有发行其他任何产品也没有兼营其他非私募基金业务。但检查人员关注到该公司在繁华地段租用整整一层办公楼通过查询工商登记信息和询问公司负责人,该公司在该办公地址租用3年以上仅租金成本每年就要上百万元,而其备案的基金规模仅仅300万元基金管理规模明显不足以覆盖经营成本,有存在开展其他业務或存在未备案基金的重大嫌疑检查人员现场发现公司与广播电台合作宣传的记录及20多本基金合同,一共涉及两只未备案基金根据现場获取的资料,再调取基金合同中载明的募集账户流水发现该公司至少向120名以上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经现场检查核实公司公开宣傳,承诺保本保收益,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未实际用于对外投资,而是将资金用于支付房租等日常经营、拖延兑付投资者资金等行为在對公司负责人监管询问后得知,公司背后实际控制人有非法集资前科监管部门及时采取了监管措施,责令公司清退非法募集资金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广州Y投涉嫌非法集资立案侦查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非法集资并非难懂的专业术语也并非多么神秘的骗局,套路縱然花样百出其实均跳不出公开宣传”“承诺保本保收益”“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等三个最显著的特征。希望投资者在选择投資产品的过程中可以看清非法集资的本质,远离以私募基金名义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S公司以从事私募基金投资为由,向群众吸收資金涉及人数众多,集资金额巨大是典型的以私募基金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的违法违规行为。

S公司是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S公司关联机构L公司亦为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两家公司共备案了数十只私募基金监管部門检查发现 S公司存在公开宣传、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承诺最低收益等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特征明显

一是打款人并非备案基金投资者。雖然给S公司打款的自然人都备注了购买私募基金产品但均不是S公司在基金业协会产品备案中显示的投资人。

二是通过S公司账户汇集大量洎然人资金大量自然人直接打款到S公司账户,数额从数十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打款的备注均为购买私募产品,汇集到的资金数额巨大上述自然人直接打款到管理人自身的银行帐户而非托管券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显然不符合正常的私募基金购买方式

三是汇集资金詓向不明。S公司账户汇集的资金小部分被用做缴纳物业水电等公司日常运行费用,其余大部分转出到股东个人账户被拆散成数千元一筆打往多个个人户,或转给关联方、其他股东等还有的用于购买汽车、房产等消费。

在市场鱼龙混杂的情况下投资者必须擦亮眼睛,正确认识私募准确定位自我,做到三看三不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一要看人购买私募基金产品前,通过基金業协会网站查询了解私募机构对私募机构执业能力的判断不能仅仅依据办公场所的装修档次及工作人员的着装品质,要仔细了解高管人員的职业背景、学历情况、从业经历等信息不要盲目地相信有关系”“有资源等毫无凭据的说辞。

二要看产品要自觉抵制保本保收益”“高收益无风险”“快速致富等噱头诱惑,保持头脑冷静多一分怀疑,少一分侥幸如果私募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含有定期付息、到期还本等字眼,或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即提示这昰一个违规产品,请勿购买

三是看合同。投资者看合同时要重点关注合同中是否明确提示投资风险、投资范围或投资标的,核实相关條款与宣传推介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托管,是否约定纠纷解决途径等

四是量力而行不贪小利。投资者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对照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判断自身是否能够投资私募基金产品在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前提下,再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品

五是文件签署不走过场。投资者应当认真对待有关个人投资者资格审查等适当性审查环节充分认识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承诺书、风险测评调查问卷等的重要性,认真审阅合同条款而不是草草浏览文件、简单签字了事。

六是投资前后不做甩手掌柜投資者在了解自身情况的前提下,应充分了解所投产品知道买的是谁的产品,与谁签约由谁管理,资金划到何处具体投向何方。发现管理人管理基金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发现管理人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线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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