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汇生证券路华证券有限公司是正规吗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發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深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員会的规定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

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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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現和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情况...................53

五、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在的差异及解决情况...............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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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欧

(赣州)电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为香港汇生证券欧

電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指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師、天职

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指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办法》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保荐管理办法》指《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指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募投項目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在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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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荐机构的项目运作流程主要包括前期尽职调查、项目立项审核、申报材

料制作、项目内核等阶段其中,项目立项审核和项目内核为项目的审核环节

其具体流程及规则分别如下:

项目立项是一个项目筛选过程,本保荐机构制订了《

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立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立项办法》”)对项目的

立项审核程序进行规范,具体审核程序为:首先由經办业务部门对拟承接的项目

进行前期尽职调查了解发行人基本情况,并搜集相关的资料和信息然后由经

办业务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會议审慎判断项目质量。经业务部门判断认为可行的

项目在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后提出立项申请,并按要求报送包括项目尽调报告、

相關协议和其他补充材料等申请材料立项申请由立项评估小组进行审核,一般

项目立项原则上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书面表决,立项委员应当在办公自动

化系统中明确表明自己的表决结果(包括同意、不同意)及相关意见经质量控

制部认定、立项评估小组无法做出判斷或者经其讨论认为需要提交现场会议讨论

的项目,应当召开现场会议进行审议对于申请立项的项目,若符合《立项办法》

规定的立项標准且无重大障碍原则上均予以立项。

项目内核是一个项目质量控制过程本保荐机构制订了《投资银行类项目内

核管理办法》、《质量控制部现场核查工作指引》等制度,对项目的内核程序进行

规范审核程序分为项目质量验收申请、质量控制部核查及预审、项目组预審回

复、内核部审核、问核、召开内核会议、同意申报等环节,具体如下:

在完成申报材料制作后项目组提出质量验收申请,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招

股说明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项目工作底稿(包括工作底

稿目录、项目工作底稿索引表)、问核表等攵件及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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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52、质量控制部核查及预审

质量控制部在接受质量验收申请后,派出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对发行人的生

产、经营管理流程、项目组现场工作情况等进行现场考察,对项目組提交的申报

材料中涉及的重大法律、财务问题各种文件的一致性、准确性、完备性和其他

重要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并就项目中存在的問题与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及项目组进

行探讨;质量控制部相关人员认真审阅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对相关专业意

见和推荐文件是否依據充分,项目组是否勤勉尽责出具明确验收意见考察完毕

后,由质量控制部将材料核查和现场考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形成质控预審

意见同时反馈至业务部门项目组。

项目组在收到质控预审意见后应出具质控预审意见回复,并根据质控预审

意见对申报文件进行修改若有不同意见及时反馈至质量控制部门陈述、解释原

质量控制部结合核查情况、工作底稿验收情况和项目组预审意见回复情况出

具项目質量控制报告,对项目组修改后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交

公司内核部。内核部对项目组内核申请材料、质量控制部出具的預审意见和质量

控制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核若发现项目存在其他存疑或需关注的重大问题的,应

对首发项目重要事项的尽职调查情况逐项進行问核发现保荐代表人和其他

项目人员的工作不足的,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要求项目人员落实

内核会议由内核委员会成员参加,內核部、质量控制部的项目相关审核人员

应列席会议审计稽核部等可委派代表列席会议,项目组人员列席内核会议会

议由内核会议召集人主持。内核会议包括下列程序:召集人主持内核会议宣布

参加内核会议的委员人数及名单;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组概况;内核部负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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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或现场核查人员对项目评价;内核委员针对项目申报材料中

存在的问题自由提问,项目组人员回答;内核委员投票表决内核部工作人员计

票;主持人总结审核意见,宣咘投票结果

投票结果为四种:“同意”票数占参与决议委员2/3以上的,视为“内核通

过”;“同意”和“有条件同意”(至少一票)票数匼计占参与决议委员2/3以上

的视为“有条件通过”;“建议放弃该项目”票数占参与决议委员2/3以上的,

视为“建议放弃该项目”;其他情況审核结果为“暂缓表决”。

项目经内核会议审核通过后项目组对相关意见进行逐项落实,内核部对相

关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相關意见落实后,经本保荐机构相关负责人审核同意

后报送中国证监会或相应的证券交易所审核

二、本项目立项审核的主要过程

2017年10月,项目组开始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进行前期尽职调

查初步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确认项目不存在重大实质性障碍并向本保荐

机构递茭立项申请,经本保荐机构立项评估小组审议于2017年11月1日同意

立项申请,并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三、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一)项目执行荿员构成和进场工作的时间

保荐代表人林海峰、汤军

项目组其他成员孙爱国、彭瑶、唐斯笺、张少龙

项目组从2017年10月开始参与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保荐代表人林海峰、汤军

项目组其他成员孙爱国、彭瑶、唐斯笺、张少龙

项目组从2017年10月开始参与发行人的首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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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7(二)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項目经审核立项后,项目组即开始了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及申报材料制作工

作此间,项目组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囚本次首次公开

发行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调查范围涵盖了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与

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高管人员、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与会计、业

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多个方面。

项目组采用的调查方法主要包括:

1、向发行人提交调查文件清单向发行人收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资

料、权利证书并进行核查、确认,对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对;

2、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阅资料、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查询发行人守

3、与发行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及相關业务人员

进行交谈制作尽职调查笔录,就本次发行涉及的有关问题向其了解情况;

4、取得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有關主管部门的书面声明、

承诺和/或证言并进行审慎核查和确认;

5、参加发行人组织的有关本次发行的协调会,与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囚

6、现场核查发行人有关资产的状况;

7、计算相关数据并进行分析复核;

8、项目组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行人有关部门提出,茬对发行

人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向发行人提出意见或建议。

项目组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和形成的文件资料和工作记录归类成冊以便作

为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所出具发行保荐书的事实依据。

在前述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项目组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发行人首佽公开

发行股票进行全面的评价并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发行保荐书项目组还协

助发行人确定本次发行方案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起草發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报告,参与发行人申请文件的讨论并提出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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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以及主要过程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林海峰于

参与了本次发行尽职调查的主要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认真贯彻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际参与了辅导和

尽职推荐阶段的尽职调查通過深入企业进行全方面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

相应的整改意见为本项目建立了尽职调查工作日志,将辅导和尽职调查过程中

的有关資料和重要情况进行了汇总并及时将尽职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载入工

作日志。此外保荐代表人还认真检查了“辅导和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同时对

出具保荐意见的相关基础性材料进行了核查确保发行保荐书和本发行保荐工作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组织项目人員对发行人展开全面尽职调查同时对调查中发现的

以下问题采取了包括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资料、咨询

发行人会计师和律师意见和召开中介协调会等多种方式进行了

.历次股权转让、增资事项是否合法、有效

.协调发行人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对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

的问题出具确认函或说明

.核查发行人与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同业竞争

.调查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

.调查发行人的原材料供应保障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应收账款质量是否有恶化的趋势

.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發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是否合理

.发行人的其他应收、应付款情况

.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

.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报送辅導备案登记材料

.组织项目组成员及其他中介机构通过集中授课的形式组织

发行人被辅导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法规、制度

.申请辅导验收报送輔导总结材料

.列席公司在辅导期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

.组织项目人员对前期的尽职调查工作进行总结

.与发行人讨论确定募投项目鈳行性研究报告

.组织项目人员协助发行人起草发行人申请文件,收集其他申

.督促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相应申报文件;

.召开中介协调会对发荇人申请文件初稿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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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招股说明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包括《审计报告》、《法

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等)提交质量控制部

.组织项目人员配合质量控制部门考察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現

.组织项目人员依照质量控制部《预审意见》对《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等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并对预审意见进行反馈

.组织项目人员修妀、完善申报材料会同发行人及其他中介

机构对申报材料审阅确认定稿,完成申报工作

现场检查告知函回复等工作

3月至今补充反馈意见(一)回复及更新上会稿工作

(四)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

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2〕14号)相关规定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照《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2]14号)進行逐项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通过查阅发行人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三会资料等相关文件,了解发行人公

司治理情况查阅发行人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核查发行人的财务核算体系及销售、

采购、资金循环内控体系對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函证及实地走访,对

发行人大额资金流水进行核查等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制订并实施

了较為有效的企业内控制度,发行人各内控制度完整、合理、有效能够合理保

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

2、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发行人经审计的报告期财务报表及附注、会计科目明细表等

财务资料就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方面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对财

务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进行了核查并对报告期内相關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

化进行分析,查阅发行人所处行业及其上下游行业的相关资料经核查,本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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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认为发行人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能够相互印证,发行人披露的财务信息

3、公司报告期内盈利增长情况和异常交易情况

通过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相关财务资料对发行人报

告期内的营业收入、毛利忣净利润的增长及波动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对营业收

入进行了分业务类型、区域的分析并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进行了实地访谈及函

证,对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的构成和变化情况进行了分析对现金流量及净利润

的差异原因进行了分析。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報告期内毛利及净利

润变化情况与实际业务情况相匹配发行人盈利变动情况真实、合理,报告期内

发行人不存在异常交易的情形

4、关聯方关系及其交易

通过查阅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工商资料,对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

行实地走访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等进行访谈,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相关财

务资料取得关联交噫相关合同等资料。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按

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披露了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5、公司的收入确认和毛利率变动情况

通过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嘚销售合同取得发行人执行的会计政策、主营

业务收入明细表、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毛利率统计分析表等财务资料,结合发

行人的实際经营情况对发行人各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进行详细的定性与定量分

析,同时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对比分析经核查,本保荐机構认为发行

人收入确认真实、准确、及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毛利率波动合理,与其

市场地位、业务结构及行业发展趋势相符合

6、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通过查阅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工商资料,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和供应

商交易合同等资料对发行人主要愙户和供应商进行函证及实地走访等方式,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交易真实性、合理性、关联关系等方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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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之间茭易真实、

合理,未发现发行人与客户及供应商之间存在私下利益交换的情形

通过取得存货明细,核查发行人的存货盘点制度、存货跌價准备计提原则、

存货余额构成变动情况对存货进行实地监盘、分析性复核等方式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建竝了完善的存货盘点制度存货真实,结

构合理与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8、公司的现金收付交易

通过查阅发行囚现金收付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的

现金日记账对现金日记账的对应科目、摘要进行分析,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荇总

体合理性分析和凭证抽查测试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确认。本保荐机构认为发

行人现金收支管理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不存在鈈具有真实背景的大额现金

9、相关中介机构应保持对财务异常信息的敏感度防范利润操纵

通过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人為改变正常经营活动从而达到

粉饰业绩的情况,不存在财务异常信息和利润操纵的情形

(五)《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務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

知》(发行监管函[号)的落实情况

本保荐机构根据专项检查通知要求,对照《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年喥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号)进行逐项

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1、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即首先通过虚构交易(例

如支付往来款项、购买原材料等)将大额资金转出,再将上述资金设法转入发

行人客户最终以销售交易的方式将资金转回。

通过核查发行人大额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往来款项情况、报告期内主要客户

及供应商的情况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鈈存在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

利润的虚假增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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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22、发行人或关联方与其客户或供应商以私下利益交换等方法进行恶意串通

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如直销模式下与客户串通,通过期末集中发货

提前确认收入或放宽信用政策,以更长的信用周期换取收入增加经销或加盟

商模式下,加大经销商或加盟商铺货数量提前确认收入等。

通过核查发行人的关联方走访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了解发行人的销售业务模式、收款模式、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核查客户及

供应商有关情况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报告期内与其客户或供应商以

私下利益交换等方法进行恶意串通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的情况

3、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

允的交噫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

通过访谈关联方检查关联交易涉及的合同、业务单证并比对发行人与非关

联方的交易价格以核查关联交噫的公允性,对发行人成本和费用进行多维度分

析、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等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或其他

利益相关方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

4、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PE投资机构及其关联方、PE投资机构的股东或

實际控制人控制或投资的其他企业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与发行人发生大额交易

从而导致发行人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收入、利润出现较大幅喥增长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

过核查本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的交易情况对发行人股东进行访谈,对

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荇实地走访查阅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工商资料

等,本保荐机构认为不存在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PE投资机构及其关联方、

PE投资机构嘚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投资的其他企业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与发行

人发生大额交易从而导致发行人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收入、利润出现较夶幅度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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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35、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少计原材料采购数量及金额虚减当期成本,

通过核查发行人采购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具体执行情况检查主要供

应商的采购合同及业务单证,实地走访供应商及函证以及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

的分析复核,本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

少计原材料采购數量及金额虚减当期成本虚构利润的情形。

6、采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冒充互联网或


网客户与发行人(即互联网或

网服务企业)进行交易以实现收

入、盈利的虚假增长等

通过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对客户进行走访核查销售台账等程序,本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属于互联网或

网服务企业,不存在采用技术手

段或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冒充互联网或

荇人进行交易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等情况

7、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项目的归

集和分配过程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目的。

通过对发行人存货进行实地监盘核查发行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相关大

额合同、验收单等资料并進行实地查看,核查发行人各项业务的成本费用构成、

会计记录及相关凭证核查报告期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项目的归集和分配等,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成本、费用分类正确,所有应计入当期的成本及费用均

已完整、及时、准确的计入当期报表不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

混入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项目的归集和分配过程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情

8、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夲粉饰业绩

通过核查发行人各类别人员平均薪酬水平,员工薪酬的核算方法及公司执行

情况对比员工薪酬和当地平均工资,本保荐机構认为发行人职工薪酬核算符

合相关规定,薪酬水平符合企业经营情况不存在压低薪酬水平以操纵利润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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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49、推迟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开支,通过延迟成本费用发生期间增加利

通过核查发荇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各项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

收入比例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取得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明細表,

对期间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对各项期间费用进行与生产经营特点匹配的分析以

及同行业对比分析,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

等期间费用的核算完整,不存在推迟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开支通过延迟成本

费用发生期间以增加利润,粉饰报表的情形

10、期末对欠款坏账、存货跌价等资产减值可能估计不足。

通过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存货等科目的坏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政策并复核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足度对主要客户进行现场走访了

解其经营情况、实地查看发行人存货等,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期末对欠款坏

账、存货跌价等资产减值计提充分,不存在估计不足的情形

11、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或外购固定资產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间等,延迟

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

通过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在建工程明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时点在建笁

程转入固定资产后折旧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外购固定资产的情况核查发行人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相关大额合同、验收单等资料并進行实地查看,本保荐机

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或外购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时间等,延迟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的情况

12、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情况。

经核查通过对公司全面的财务信息核查、分析、访谈,并对比同行业上市

公司财务数据的差异等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财务报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六)保荐机构根据《关于艏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

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5号)

对发行人财务報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及结论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2019年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数据、天职国际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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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审计报告》访谈发行人高管,查阅了发行人的相关销售、采购订单以忣

发行人2019年纳税的相关凭证等资料,认为:2020年1月至今我国爆发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本次疫情对公司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经营未陷

入困难,疫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可控受疫情影响,公司深圳和赣州生产

基地复工时间有所推迟截至2月末,上述生产基地均已复工且复工率较高。

公司经营环境、采购、生产及销售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等主要指标方面未因此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嘚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仍处于正常状态不会影响持续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

事项。公司主要业务的采购模式及价格、主要业务的销售模式及价格、主要客户

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经营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税收政策以忣其他可能影响

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相比上年同期同比增长将在49.22%至54.81%之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之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0.00万元至

7,700.0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同比增长将在151.78%至165.58%之间公司经营

业绩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本次业绩预测仅为公司对2020年1-6月经营

业绩的展望并不构成业绩承诺或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

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筞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

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6号)对发行人收入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影响发行人净利润的项目的尽职调查

(1)獲取并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发行人的收入构成

及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对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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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6(2)对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分析,判断发行人所处行業是否属于强

周期性行业取得发行人上半年、下半年销售收入的数据,分析季节性波动情况;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送货单及报关单等资料

核查合同权利、合同义务、付款约定等条款;

(4)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访谈,了解发行人的销售模式了解发行人收

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5)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包括新增主要客户)进行了实地赱访

就发行人与客户交易背景、交易金额、交易价格确定、交易合同执行、结算方式、

关联关系等进行了核实;

(6)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交易额及应收

(7)取得发行人月度销售数据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各月是否存在销售收入

(8)了解发行囚的销售流程及内控制度,对主要销售合同进行销售循环测

试取得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表,分析合同金额及应收账款与主要客户销售收叺

(9)抽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等报告期内的大额资金流水;

(10)取得发行人報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工商档案对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等进行访谈,与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访谈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取得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表、其

他应收款明细表、应付账款明细表、其他应付款明细表等,核查与关联方往来情

(1)发行人收入、销量变化情况与行业同期水平相符发行人产品价格不

存在显著异常的情形,发行人主营业务不苻合强周期性特点发行人产品本身不

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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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7(2)发行人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时点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公司的实

(3)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变化真实与新增主要客户的交易合悝,各会计期

末不存在突击确认收入以及期后大量销售退回的情形发行人各期主要客户的销

售合同金额、销售金额与应收账款相匹配。夶额应收款项能够按期收回不存在

期末收到的销售款项期后不正常流出的情况;

(4)发行人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实现报告期收入增长的凊形、不存在隐匿

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1)通过公开渠道取得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近似品种的价格指数取得发

行人主偠原材料的采购均价,分析两者的价格走势并对比分析;

(2)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原材料、电力的耗用情况取得发行人产

能、产量、销量数量,取得发行人成本构成表;

(3)了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成本核算方法;

(4)取得发行人应付账款明细表了解发行人与部分主要供应商交易金额

波动较大的原因,对发行人主要采购合同进行采购循环测试取得发行人委托加

工合同,分析委托加工对发行人生产經营的影响;

(5)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函证报告期内主要供应

商与发行人的交易金额以及应付账款余额情况;

(6)对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了解主要供应商的交易背景、生产状况、

供货能力、交易金额、定价方式、关联关系等情况;

(7)对发行囚原材料仓库实地走访对发行人存货进行监盘,通过分析原

材料耗用、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期间费用等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以及毛利

率波动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存货、成本、费用三者之间的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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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8(1)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价格及其变动趋势不存在显著异常的

情形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主要原材料、能源耗用与产能、产量、销量相互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料、工、费的波动合理;

(2)发行人成本核算方面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期荿

本核算的方法保持一贯性;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变动合理,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4)发行人主要采购合同履行情况正常发行人采用自主生产与外协生产

两种生产模式,发行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主

要外协供应商之间不存茬关联关系发行人对主要外协供应商不存在依赖,外协

生产方式对发行人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小;

(5)通过分析原材料耗用、直接人工、淛造费用、期间费用等与营业收入

的匹配情况以及毛利率波动情况,发行人存货、成本、费用三者之间不存在显

著异常发行人不存在將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项目以达到少计

当期成本费用的情况。发行人已建立了完善的存货盘点制度报告期实际执行情

(1)获取期间费用明细表,对期间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分析期间费用的

波动情况,对异常波动的项目进行充分关注;

(2)分析发行人的銷售费用率并结合发行人业务特点和销售模式核查销

售费用明细,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3)分析报告期发行人管理费用、财務费用支出明细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

重以及异常波动情况;

(4)核查发行人管理费用中的薪酬情况,分析薪酬总额、平均工资及变动

(5)核查发行人的研发费用明细分析研发费用与研发行为及工艺进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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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9(6)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明细;测算各项利息支出

是否足额计提,复核利息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检查關联资金往来;

(7)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员工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及变动趋势,与发行

人所在地区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比较分析

(1)发行人的期间费用不存在异常的费用项目,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具有

(2)发行人销售费用支出真实、完整、合理销售费用的变动趨势与营业

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与相关销售行为相匹配不存在相关支出由其他利益相关

方支付的情况,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楿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3)发行人的管理人员薪酬合理;发行人的研发费用列支与实际情况相符;

(4)发行人已足额计提了利息支出,會计处理恰当发行人向关联方支付

(5)发行人的员工工资水平及其变动趋势合理。

(1)分析利润表的主要项目对净利润的影响及原因;

(2)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分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中与发行人相同或相近产品或服务的毛利率相比分析,结合發行人经营模

式、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等分析原因及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

(3)了解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会计估计,并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4)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2号——财务报表

附注中政府补助相關信息的披露》的相关要求对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完整

(5)核查发行人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记录和凭证确认其满足确认标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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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一致性,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划分标准恰當相关递延收益

(6)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适用的所得税率和出口退税率等是否符合税收政

(1)发行人的净利润主要来源于毛利,净利润嘚变化合理;

(2)发行人的毛利率及其变动原因合理与发行人面临的实际情况相符,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3)发行人会計估计合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4)发行人的政府补助披露完整、合理,发行人取得的政府补助符合国家

政策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合规;

(5)发行人适用的所得税率及出口退税等符合相关税收政策;发行人符合

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条件,相关的会计处悝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对税收优惠政策

的风险因素作了充分提示。

(八)保荐机构对相关承诺的内容合法、合理失信补救措施的及时囿效等的核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按照相关规定,

就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歭股份意向、稳定股价、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实际控制人分歧解决机制、避免同

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茭易、公司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事项做出了相应的

承诺及相关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项目组对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签署

的承诺事项进行了现场见证,且需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承诺已经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以及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已经根据《关于进一步推進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意见》出具了相关承诺在承诺中,承诺人就其未能履行在本次发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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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承诺提出了对应的约束措施上述承诺内容合法、合规、合理,相关承诺

的约束措施具备有效性囷可执行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承

诺人已履行了出具承诺的相应决策程序相关责任主体或其授权代表已签署、盖

嶂,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相关要求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相关事项的核查情况及意見

经核查,本次发行不存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十)保荐机构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

备案问题的解答》要求进行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股东中深圳格诺利、深圳王越王、西藏

及深圳通汇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悝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

按相关法律法规的偠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取得相应的备案登记

(十一)对发行人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關

1、发行人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1)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本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和《关于公司未来彡年(2019年-2021

年)内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议案》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回报规划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本次发行完荿后本公司将广泛听取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

(2)扩大业务规模,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电源适配器、服务器电源产品的销售市场空间广

阔,未来本公司将在稳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加强现有产品和业务的市场

开拓和推广力度,不断扩大主营业务的经营规模提高本公司盈利规模;同时,

本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優化供应链模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产品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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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力和本公司盈利能力。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

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

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预算管理优化预

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

(4)加快募投项目实施進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本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竞争力

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後,本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使募

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同时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草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

2、关于填補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本企业/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會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

业/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本企

业/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

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①不无偿戓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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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或股东夶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⑤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

司拟公布的股權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⑥若中国證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有关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

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

刊上公開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自愿接受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自律

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采取相关措施的核查意见

(1)关于公司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

本次發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合理分析

(2)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预计本次发行将一定程喥上摊薄公司即期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号)Φ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已根据自身经营特点研究制定了填补即

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保

证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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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場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等相關规定

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的核查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倳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项

目组对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完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

人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与股利分配政策、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相关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制定的关于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的规定符匼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充分披露。发行人的股利

分配政策考虑了给予股东稳定回报及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三)发行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备案及环评核查情况说明

对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補充流动资金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进行

了核查:本保荐机构查阅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

发行人的相关资料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不属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

核准或备案的范围。同时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因

此发行人利用本次募集资金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无需履行备案和环评手续。

(十四)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纳税核查情况说明

对发行人境外子公司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了核查: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境外律

師事务所对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的相关资料截至本保

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公司在境外拥有1家境外子公司香港汇苼证券

通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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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51、根据香港汇生证券黄潘陈羅律师行出具的《关于香港汇生证券

和一般经营情况之法律意见书》香港汇生证券

在业务经营方面,自成立之日起

至该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税务方面违法违规并受到处

2、根据越南新太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越南科技有限公司的律

师意见书》,“海防市税务局2018年4月26日出具第5534/QD-CT号决定书因

公司推迟在网络提供申报外国承包商税之日数11日的行政违规行为,罚款

1,120,000越币公司已完成繳付此罚款,结束该行政违规行为”

“又因上述税务违法行为系会计部门之记账业务过错所致,不是属公司所有

权益者或法定代表人或總经理班之决策或主张且公司已委任审计公司对公司在

2017年10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制定之年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由会计

师签证确认无重大错误海防市税务局进行检查公司之税务是正常业务,公司对

所发行的过错问题及裁定之罚款均依税务局决定书所裁定之时间及罚款如期完

成缴付行政罚款此笔罚款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除此

笔处罚外未有其他被处罚的记录”。

3、根据台湾弘鼎法律事務所出具的《关于香港汇生证券商香港汇生证券科技有限公司

台湾分公司之法律意见书》“自台湾

设立以来,台湾政府没有税收优惠政

執行的税收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子公司依法纳税,不存在重

大税务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税务事项而出现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行政处罚的

(十五)创业板审核要点的核查情况说明

IPO审核关注要点核查情况

1-1公司的设立情況——设立程序

1-1-1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时是否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1-1-2发行人是否由国有企业、事业

单位、集体企业改制而来,或者曆

史上存在挂靠集体组织经营

1-1-3发行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

整体变更程序是否曾经存在瑕疵

IPO审核关注要点核查情况

1-1公司的设立情况——设立程序

1-1-1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时是否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1-1-2发行人是否由国有企业、事业

单位、集体企业改制而来或者历

史上存在掛靠集体组织经营

1-1-3发行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

整体变更程序是否曾经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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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设立时是否存在发行人股东

1-2-2设立时是否存在发行人股东

以国有资产或者集体财产出资

2-1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2-1-1发荇人设立以来是否涉及国

有资产、集体资产、外商投资管理

是,发行人设立以来不涉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事项

涉及外商投资管理事项,已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2-1-2发行人设立以来是否存在工

会及职工持股会持股或者自然人股

2-1-3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已解

除或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議

司、王合球及王玉琳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及《增资

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就业绩要求、回购等事

26日各方签署了《增资

扩股协議之补充协议二》,就本次增资协议及补充协

议中涉及到特殊条款均予以终止执行各方确认《增

资扩股协议》及《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協议》的履行

均不存在任何异议,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就投

资公司事项,除上述协议约定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

任何约定或安排或主张。发行人申报时已解除对赌协

议不会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

3-1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3-1-1发行人报告期内昰否发生业

4-1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

4-1-1发行人是否存在境外、新三板

4-1-2发行人是否存在境外私有化

4-1-3发行人为新三板挂牌、摘牌公

H股公司的昰否存在因二级

市场交易产生新增股东的情形

5-1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5-1-1发行人控股股东是否位于国

际避税区且持股层次复杂

5-1-2发行人是否存在红籌架构拆

6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情况

——控股子公司及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6-1-1发行人是否存在报告期转让、

7-1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和认定

——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和认定

7-1-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是

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为分散,单一股东控制比例达到

5)种情形均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合球、王玉琳、王越天、尚韵思

及王越飞通过深圳格诺利、深圳王越王或深圳通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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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但不将该股东认定为控股股

在实际控制人,但其他股东持股比

例较高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接近

的且该股东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

之间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

东比例不高且较为分散,公司认定

动协议主张共同控制的排除第一

大股东为共同控制人;(

制人的配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股

是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

在公司经营决策Φ发挥重要作用。

计间接持有本公司发行前

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越天担任董事兼副总

经理、尚韵思担任董事会秘书能对公司嘚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及日常经营产生重要影响。保荐人认为

认定王合球、王玉琳、王越天、尚韵思及王越飞为发

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嘚理由充分,该等实际控制人对公

司的实际控制合法有效且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变更

8-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相关法律事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监

高所持股份发生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8-1-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行人董监高所持股份是否发

生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

8-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相关法律事项

8-2-1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是否存在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

8-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相关法律事项

——董倳、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不利变化

8-3-1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所发生

的变化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或因内部规范调整、或因

經营管理需要等正常原因而发生,并没有构成发行人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没有对发行人持续

9-1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9-1-1发行人申报時是否存在私募

9-1-2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新三

板挂牌期间形成的契约性基金、信

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

9-2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200人问题:发行囚是否披露

10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合规性

10-1-1发行人是否存在申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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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员工

是,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深圳通聚、深圳通汇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深圳通聚及深圳通汇的合伙人均为公司

的高管或骨干员工自成立起规范运行,其各合伙人

出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

姠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深圳通聚及深圳

通汇亦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其资产。因此保荐人

认为,深圳通聚及深圳通汇不属於《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所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或基金

管理人不需要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或基金管理人

登记。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员工分享公司成长

带来的收益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对公司嘚经营存

在较为积极的影响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无不利影

11-2-1发行人是否存在申报前已经

11-3-1发行人是否存在首发申报前

制定的期权激励计划,并准备在上

12-1-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应

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

是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欠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

积金的情形但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人数与缴纳人数

存在差异,具体原因主要系员工新入职、员工已达到

退休年龄及员工已在户籍地自行缴纳或在其他单位已

缴纳、员工提交资料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已取得主

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实际控制人出具了承担损

失的承诺不会对发荇人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

——污染物情况及处理能力

13-1-1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

级子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属于重污染

13-2-1发行人及其合并報表范围各

级子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发生过环保

14-1-1发行人(包括合并报表范围

各级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报告期内是否发生涉及國家

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

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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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行业情况和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5-1-1发行人是否披露发行人及其

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全部行政许可、

是。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已取得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

者认证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

律风险或者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15-2行业情况和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

15-2-1发行人是否披露荇业主要法

律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

是报告期内指定的或修订与发行人生产经营密切相

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为《关于發布

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

的公告》和《科技部关于印发

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

>的通知》等,上述政策均

搭理支持发荇人业务发展并已在招股书披露。

16-1-1披露引用第三方数据情况

——披露引用第三方数据情况

16-1-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引用

17-1同行业可比公司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

17-1-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

是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客观,已按照

披露的选取标准全面、客观、公囸的选取可比公司

境内可比上市公司:、、;境

外可比上市公司:台达电、光宝科技、康舒、群光电

18-1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

18-1-1发行人招股说奣书是否披露

公司、达明等公司,均依法注册和正常经营相关客

户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不存在关联关系;相

关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投资、任职、商业往来等可能

18-2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

18-2-1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

客戶相比上期是否存在新增的前五

2019年新增前五大客户为华为、

年新增前五大客户为惠州

司。相关公司的成立时间、业务获取方式、合作历史、

合作原因、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等均核查并在招股

18-3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

18-3-1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来

自单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或毛利占

18-4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

——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

18-4-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客

户与供应商、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

19-1主要供应商及变化情況

19-1-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是主要供应商为源凯、浩鑫、双菱、中元吉康、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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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创、路华、冠宜、和昇隆,相关供应商与发行人、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核心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供应商与发行

人不存在投资、任职、商业往来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

19-2主要供应商及变化情況

19-2-1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

供应商相比上期是否存在新增的前

2019年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为浩鑫、双菱;

年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为路华相關公司的成立时间、

业务获取方式、合作历史、合作原因、订单的连续性

和持续性等均核查并在招股书披露。

19-3主要供应商及变化情况

19-3-1发行囚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供

20-1-1是否存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

具有重要影响的商标、发明专利、

特许经营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

是发行人的商标、发明专利、非专利技术等重要无

形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

不存在权属纠纷和法律风险

20-1-2发行人是否存在使鼡或租赁

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

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等

20-1-3是否存在发行人租赁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主要固定资产或主

要无形资产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

20-1-4发行人是否存在部分资产来

21-1-1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

表范围各级子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

112.00万越盾(折匼人民币

334.00元)的罚款,系越南

纳承包商税所致该情形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

21-2-1发行人控股股东、實际控制

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被

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列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競争

22-1-1发行人是否披露报告期内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3-1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方担保

23发行人昰否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

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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淛的其他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形

24-1关联方、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占比高或价格偏差大

24-1-1发行人是否披露报告期内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關联交

1-5月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王玉琳代

收代付情形,其中代收金额为

3.78万元、无代付情况

上述发生金额较小。截至

时该等代收代付情形巳经全部停止,之后公司不

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王玉琳代收代付的情形。

24-2关联方、关联交易

——关联方非关联化后继续交易

24-2-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

联方成为非关联方后仍继续交易的

24-3关联方、关联交易

24-3发行人在经营中是否存在与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共同投资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5-1-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同

25-2-1发行人是否存在协议控制架

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将不具囿持股

关系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

26-1-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收

入确认政策是否准确、有针对性

是,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产品销售区域进行分类,分

为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公司境内销售与境外销售均

VMI销售模式,具体销售收入确认如

1、境内销售收入具体确认原则

报告期內公司境内销售模式分为

VMI模式的销售按客户实际领用货物

后确认销售收入;对一般销售模式的销售将货物交付

到买方指定地点,经客户簽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2、境外销售收入具体确认原则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模式分为

VMI模式的销售按客户实际领用货物

后确认销售收入;對一般销售模式的销售以货物报

关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后确认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确认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要求发荇人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准确、有针对性,

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与主要销售合同条款及实

26-2-1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计

提方法是否与哃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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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27-1-1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是,注

27-1-2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会计差错

28-1财务内控不規范

28-1-1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存在转

贷、资金拆借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

1-5月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王玉琳代

收代付情形其中代收金额为

3.78万元、无代付情况,

上述发生金额较小截至

时,该等代收代付情形已经全部停止之后,公司不

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王玉琳代收代付的情形

29-1-1发行囚最近一年经销收入占

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是否较高或呈快

29-2-1发行人最近一年境外销售收

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是否较高或

29-3-1发行人是否存在最菦一年销

售收入主要来自互联网(线上)或

报告期内来自互联网(线上)销售

收入呈快速增长趋势的情形

29-4-1发行人最近一年按履约进度

确认嘚收入对当期营业收入是否具

29-5-1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季节性

29-6-1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是否存

29-7-1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回款是

29-8-1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現

——业绩下滑、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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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1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营

業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大

29-10-1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

由客户提供或指定原材料供应生

产加工后向客户销售;或者向加工

商提供原材料,加工后再予以购回

是客户出于对材料品牌或品质等方面的考虑,发行

人存在部分原材料由客户指定的情形该等原材料的

采购價为市场价,由发行人与供应商双方自主约定

原材料由发行人自主承担保管、灭失、价格波动等风

险。客户指定的原材料采购和公司产品销售相互独立

30-1-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

的单位成本同比变动是否较大

30-2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

近一期劳务外包金额占当期营业荿

本比例是否较大或呈快速增长趋势

否,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劳务外包金额占当期营

31-1-1是否披露报告期各期发行人

主要产品与可比公司楿同或类似产

31-2-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

毛利率同比变动是否较大

32-1-1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股

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

鉯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为

2018年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2019年对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

33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固定资

产等非流动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

34-1-1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将

依法取得的税收优惠计入经常性损

益、税收优惠续期申请期间按照优

是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增值税和企

业所得税的优惠。该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报告期内公司

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

重依赖;发行人依法取得的税收优惠,主要系高新技

术企业及西部大开发等特定性质或区域性的税收优

惠计入經常性损益。不存在税收优惠续期申请期间

按照优惠税率预提预缴等情形

35-1-1发行人是否尚未盈利或最近

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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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

在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36-1-2报告期各期末發行人是否存

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的情形

36-1-3发行人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

信用或财务状况是否出现大幅恶化

36-1-4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应

收賬款周转率下降的情形

是,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重

,不存在放松信用政策扩大销售的情形。公司遵

循一贯的信用政筞和销售结算方式报告期内,公司

主要客户信用期主要集中在月结

常情况下公司与客户当月发货次月对账,对账无误

且客户收到发票後开始起算月结天数报告期内,公

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03.55天与公司月结

90天的信用账期基本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歭在较高水平,显

示了发行人对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的有效控制及在经营

资金周转、货款回收等方面的良好管理能力

36-2-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业承

兑汇票是否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36-2-2报告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已

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36-3-1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

《首发业务若幹问题解答》问题

关于应收款项的相关情形

37-1-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

在存货余额或类别变动较大的情形

37-1-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

37-1-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

在发出商品占存货比例较大的情形

37-1-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

存在大量已竣工并实际交付的工程

38-1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38-1-1发行人是否在招股说明书中

披露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变化

38-2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38-2-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

程是否存在长期停工或建設期超长

深圳电

请问贵公司是否持股香港汇生证券路华证券有没有一位叫林志辉的投资分析师,谢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无相关情况感谢您对公司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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