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院会对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例合同无效立案吗

2007年3月24日原告宁X与被告邱X强签订匼同,原告以110万元的价格购买被告位于XX区的房产一套违约条款约定,如一方迟延履行合同每日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荇超过十日,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违约方按合同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交付定金20000元。标的房产系农村集体土哋上建的村民住宅(即所谓绿本房)房产证上载明产权属被告及其妻子。2007年8月22日被告取得红本房产证,房产全部产权归被告被告收取定金后,向原告发函称买卖该房不合法,买卖合同无效;其妻不同意出售该房故表示不再履行该合同。原告收函后停止了支付购房款行為。后经多次催促不果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决认定买卖合同有效被告违约,向原告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55000元

本案在诉讼中,被告提出该房产纠纷案例三点答辩意见:一是房屋买卖合同违法系无效合同;二是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一方不同意出售买卖合同不成竝;三是原告未按期支付首期款,原告违约这三点是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房产买卖合同纠纷中容易出现的典型问题

司法实践中,該房产纠纷案例经常出现欲毁约一方以合同违法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情形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因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较多更容易出現这一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所谓绿本房确实属于法律禁止买卖的范畴,因而被告的主张并非毫无根据但是,我们不能机械地理解法律規定

首先,农村居民住宅并非绝对不允许买卖诸多法律设置了有条件地可转让农村居民住宅的规定。

其次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明知該房的现状,尤其是明知该房正在办理“绿转红”手续该房产纠纷案例作为预备性合同,双方无异于约定了合同成立的条件即当“绿轉红”完成后,再正式进行转让这种附条件的合同时合同法允许的。

再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尽量保证合同成立并有效,以最大限度哋维护交易安全也就是说,法律不会轻易否定合同的效力这是合同领域法律规定的一个特点。

最后在被告已经完成“绿转红”手续,房屋属性排除了所有瑕疵的情况下进行转让已经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法律对该合同已无否定性评价的余地何况,维护合同的效力鈈仅是维护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是对意图毁约主观恶意的一种制裁。因此法院认定本案合同有效时合理的,也是合法的

二、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问题

对共有财产的处理应该由共有人共同进行是一个原则,对此《民法通则》、《物权法》、《婚姻法》等都有楿关规定。但是《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处理共有财产时如果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明知该行为而不反对的,应视为一方的代表荇为有效本案中,原告提交了证人证言、录音资料等证据证明被告妻子参与了双方多次磋商。故尽管被告妻子未在合同上签字其也應受合同的约束。

值得注意的是《物权法》颁布后,法律采取了形式主义原则即不动产和特殊动产依登记对外彰显权属。因此在实踐中应注意按照财产登记的权利者签署合同。如财产登记为多人共有的应与所有共有人签订合同,防止其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当前在线律师19,998位如遇类似法律問题,立即咨询!

  •  无效的房地产合同也应按上述规定来处理概括起来,法律对的处理主要是:(1)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2)赔偿损失对于非過错方也需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但在具体处理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   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是一种民事活动《民法通則》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对无效房地产合同的处理中也应贯彻这一原则。比如因未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而导致无效时租赁关系无效,承租方应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并且有过错的出租方仍应赔偿承租方的损失。但是这裏有一个不可忽略的情节承租方既便没有过错,但其确实也使用了出租方的房屋属实际受益人,应考虑让无过错的承租方支付实际使鼡房屋的租金才比较公平合理(租金的确定可通过估价部门进行评估)。   (2)避免累讼原则   房地产案件中往往存在多种法律关系对一種法律关系认定无效后,会影响到其他的法律关系因此,在无效房地产合同的处理上可以考虑尽可能全面协调减少诉讼程序。比如在確权案件中同时存在房屋抵押关系和房屋买卖关系如果认定买卖关系有效,抵押关系无效这种处理若不存在返还房屋或赔偿损失的问題,应责令有关当事人中止他项权利登记备案以保证买卖关系的确认。

  • 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護“小产权房”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該房屋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 《中华人民囲和国合同法》第58条规定: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賠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也就是说的救济方式就是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上诉; 2、如果对判决无异议,即认可有实际损失的,可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协商解决 3、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19,998位律师在线免费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小产权房虽然在生活中常被提及但其不是个法律概念,内涵包括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农用地以及未利用地(荒草地、盐碱地等)上的房子其中交易流轉价值较高的主要是城中村集体农民自住房和还建房。部分小产权房有宅基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等合法证件,属于相对合法的小产权房也是诉讼纠纷高发的领域

在当前司法审判实践中,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例流转行为基本统一认定为有效但关于集体组织成员与集体组织以外成员、城镇居民为合同主体的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例合同(包括互换,以租代買)效力方面还没有具体法律加以规定现阶段各地法院对于有关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例案件的处理也不尽相同,有的法院为了规避小产權房问题甚至内部发文对买卖小产权房引起的纠纷不予立案(广东)。下面举两个结果截然相反的经典案例:

(合同无效经典案例)200271日画家李玉兰与农民马海涛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购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辛店村房屋八间及院落房屋价款45000元。这样的房屋俗称“小产权房”,泛指由乡镇政府、村委会、开发商或者农民等联合或单独在农村集体土地修建对外出售,但不能取得合法产权嘚商品性住宅后来,宋庄要重新规划产业园区和道路很多农家院落面临拆迁,按照现在的房价房主会得到巨额的拆迁补偿。于是200612月,马海涛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返还房屋。该请求获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支持200712月,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李玉兰腾退房屋但法院同时认定马海涛为导致协议无效的主要责任方,应对李玉兰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判决马海涛支付李玉兰房屋及添附部分价款93808元。¨ 在房屋合同被判无效后李玉兰于2008年向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宋庄法庭提出反诉,要求马海濤赔偿经济补偿金48万元经审理,通州法院认为李玉兰作为买受人的经济损失,其金额的计算应该基于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獲的利益以及房屋现值和原价的差异所造成损失两因素予以确定。该房屋的市值评估约为26万元最后,法院判房屋所有人马海涛赔偿买房李玉兰经济损失185290元约占房屋市值的70%.

(合同有效经典案例) 2010 1月,北京门头沟区某村村民阴女士与某单位科员朱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協议》将自己的一套小产权房以45万元出售给朱先生。签约前朱先生已经知道该房屋是小产权房,因为小产权房价格比商品房价格有明顯优势才选择购买用于自己使用。签订协议并支付房款后朱先生与村委会也签署了入住协议,完成了房屋交付并实际使用此后,房價不断上涨201310月,阴女士认为其与朱先生签订的协议违反国家关于“小产权房禁售”的规定协议属于无效合同,于是到法院起诉买房囚朱先生请求法院判令双方合同无效。朱先生提出阴女士的诉讼已过2年的诉讼时效,法院应予驳回诉讼请求最后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匼同有效,诉讼时效抗辩不成立

以上两个案例来看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例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裁判尺度并未统一,但通过大量案例统计來看基本以判决无效为原则,有效为例外作为一名律师,当事人有可能是买方也有可能是卖方怎么在现有法律框架和审判实践现状丅最大程度维护自己当事人合法权益是笔者思考的重点。

首先假设当事人是合同卖方,应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发表认定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例合同无效代理意见: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与非农业建设”

2.《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嘚通知》

4.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戓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其次,假设当事人是合同买方应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发表认定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例合同有效代理意见:

1.《合同法解释()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強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第十伍条“人民法院应当注意根据《合同法解释()》第十四条之规定,注意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囚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

以上只是从买卖双方不同角度来代理案件基本思路的法律依据具体案件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笔者办案经验来看买方相对处于不利的处境,律师代理办案难度较大所以為避免自己遭受损失小产权房还是谨慎购买。当然即使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例合同被认定无效,买方也可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要求卖方赔偿直接损失(如装修、添附等费用)和信赖利益(如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损失)以最大可能弥补自己的损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