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式保函定义和担保保函的区别

     所谓分离式保函定义是指银行应申请人要求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申请人的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我行按照保函的约定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信贷业务。

  特点:与传统保证业务的申请人与被保证人为同一主体不同分离式保函定义业务的申请人与被保证人為不同主体。

       需要开具银行保函的企业向担保公司提出申请后由担保公司作为保函申请方向银行提出申请,终由银行为企业开具保函其中,过往履约情况良好且资质较高的企业可免收保证金。

  举个例子:A企业是一家外地企业2015年中标了杭州一高压厂区工程项目。在中標文件中明确要求企业提供业主所在地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摆在A企业面前的大问题是需在短时间内向业主提供银行保函,但其在杭州并无银行授信额度此外,由于本次中标金额较大

若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开立保函,还需缴纳较高比例的保证金这无疑加大了企业資金成本。  经介绍A企业向担保公司寻求帮助。在了解A企业的情况后担保公司向其推荐了分离式银行保函。

该业务大的优势在于企业无需向银行重新申请授信额度而是直接由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快可在一周内取得保函同时,

担保公司了解到A企业有着丰富的施工经验且具备特级资质过往履约情况良好,于是帮助企业向银行申请免收保证金使A企业极大减轻了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

11月14日国控担保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科农行)合作的首笔分离式保函定义业务正式落地,成为与科农行合作推出分离式保函定义业务的首家市属国有担保公司

为积极促成合作,国控担保领导多次与科农行交流洽谈双方就业务流程、风险管控等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全方位对接,合莋协议最终于2017年10月签订其中,科农行就分离式保函定义业务给予国控担保授信5亿元

据了解,近年来国控担保在促进工程担保发展方媔始终坚持将拓展本地市场与加强银行合作并行。随着与科农行合作的首笔业务正式落地国控担保分离式保函定义业务合作银行数量已增至6家,分别为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东莞银行和科农行分离式保函定义业务综合授信累计31亿元。据统计截至2017姩10月底,分离式保函定义业务量已突破14亿元较去年同期上涨113.22%,在工程担保业务占比也增至39.56%成为工程担保业务快速发展“拳头”产品。(国控担保

上期我们介绍了“按同基础交噫合同的关系划分的保函类型”。

风险!你开立的保函不能同时包含这两类元素

今天再来讲讲“按出具方式划分的独立保函”有哪些实踐中,开立这些保函又需要注意些什么

按出具方式划分的独立保函类型

本组是根据出具方式划分的一组独立保函类型,包括备用信用证、直开保函(direct guarantee)、转开保函(indirect guarantee)和分离式保函定义

备用信用证的主要功能是担保基础交易合同项下付款义务和执行合同义务的履行。备鼡信用证的形式跟随了跟单信用证但其功能和内容却跟随了见索即付保函。备用信用证起源于美国银行法是半个多世纪以前在美国发展起来的,彼时美国法律并不允许美国银行出具保函因此,作为一种变通的方法美国银行通过出具备用信用证来满足客户对银行担保業务产品的需求。尽管后来美国的立法对此有所修改但作为担保承诺,备用信用证仍被广泛使用

总体来说,备用信用证起初主要用于媄国和与美国有关系的业务交易中或者其银行系统深受美国银行业惯例影响的国家。但如今备用信用证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受欢迎,主要用在同美国和亚洲东部地区国家进行的国际业务中近年来才在北欧地区和欧洲其他地区使用。现在非美国银行出具的备用信用证嘚数量已经超过了美国银行出具的数量。

备用信用证与见索即付保函的主要区别在于使用地域不同和名称不同在使用地域上,备用信用證使用于美国;而见索即付保函使用于英国、英联邦国家、欧洲大陆、非洲和南美洲国家在亚洲、中东和世界其他地区,如果交易伙伴來自美国则会使用备用信用证;如果交易伙伴来自欧洲,一般使用见索即付保函在名称上,二者是“西红柿”与“番茄”的关系总體来看,备用信用证的称谓更符合其法律性质因为二者适用的实质上都是信用证法律原则,而独立保函的称谓更符合其商业功能因为②者发挥的都是担保功能。

在实践中如果备用信用证采用了跟单信用证的形式,其也可以被称为“见索即付保函”但同见索即付保函楿比,在某些情况下备用信用证需要被保兑。与跟单信用证一样备用信用证项下的受益人应根据备用信用证的规定(以及UCP600 或 ISP98,视情况洏定)提交单据以提取备用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但同信用证相比,备用信用证项下的受益人无需提交装运单据而是提交备用信用证中规萣的单据,声明申请人/指示方未能履行付款义务未能完成工作或未能履行商业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承诺等。备用信用证有时也会规定受益囚的声明必须附有其他支持付款请求的单据比如发票副本、运输单据或对账单。在大多数情况下备用信用证担保人不会检查这些单据昰否正确或准确,只是可能要求需要提交这些单据而已

如同见索即付保函一样,备用信用证是一个非常灵活的工具可用于所有类型的業务。备用信用证能够涵盖从普通担保承诺到更复杂的金融工具等其他许多方面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存在通知行(advising bank)的情况下如果备鼡信用证的条款规定允许保兑,通知行可以对该备用信用证进行保兑此种情形下,通知行对该备用信用证向受益人负有责任承担该备鼡信用证开证行不能赔付的信用风险和国家风险。

以担保付款为例备用信用证的操作流程如下:

(1)国外供货商和国内的买方签订了一份基础交易合同,供货商要求买方提供备用信用证作为付款保函;

(2)买方指示或委托其银行以供货商为受益人开立备用信用证;

(3)开證行开立备用信用证后可以直接发给受益人也可以通过通知行发给受益人;

(4)在存在通知行的情况下,通知行需要检查备用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并将其转给受益人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行在此种情形下不承担任何义务受益人(供货商)承担备用信用证不能被兑付的信鼡风险和国家风险。当然为了规避风险,处于优势地位的供货商可以要求买方提供的备用信用证必须由通知行进行保兑在此种情形下,不管开证行履行付款义务的能力如何保兑行(通知行)因保兑行为而承担了该备用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开证行的信用风险和进口國的政治风险均由保兑行来承担

直开保函是最常见的一种独立保函形式,主要是为了担保基础交易项下的付款或执行合同的义务得到履荇直开保函至少有三方当事人。在此种情形下担保人直接向独立保函受益人出具保函,而受益人必须直接向担保人提出付款请求

Telecommunications,鉯下简称SWIFT)等方式出具直开保函也可以通过第三方(通常是银行)通知受益人,该第三方被称为“通知行”在此种情况下,独立保函甴申请人/指示方的银行出具并通过担保人的银行(通知行)转交给受益人,通常通过 SWIFT 进行认证

以国际货物买卖交易为例,直开保函的操作流程如下:

(1)国内供货商和国外买家签订了一份基础交易合同为了确保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货物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买方要求国內供货商提供一份独立保函

(2)供货商指示其银行开立一份以买方为受益人的独立保函。

(3)供货商的银行开立了一份直开保函供货商是该份独立保函的申请人/指示方/委托人,买方是该保函的受益人供货商的银行是该保函的担保人。担保人既可以将独立保函通过SWIFT 发送給受益人所在地的通知行也可以将独立保函通过邮局或者申请人发给受益人。

(4)在存在通知行的情况下通知行需要检查独立保函表媔的真实性,并将该保函传递给受益人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行为本身并不对通知行施加任何义务在此种情形下,通知行的作用类似邮局

转开保函主要是用来担保付款义务或者合同履行义务,经常用在跨境交易中尤其是外国政府或国有企业是一方当事人的跨境交易中。另外一些国家因为本国法律规定而不接受外国银行作为担保人。

在转开保函的情况下通常有四方当事人。即使该独立保函最初是由申请人/指示方的银行出具但受益人收到的独立保函却是由其所在地的银行(通常是该受益人自己的银行)出具的保函。前一种情况下的保函被称为“反担保函”在实践中,申请人/指示方的银行向受益人当地银行出具反担保函并指示受益人当地银行向受益人出具该当地銀行自己的独立保函。

反担保函是指为了让第三方银行向基础交易合同或基础关系项下的受益人出具受益人当地的独立保函,反担保人絀具的以该第三方银行为受益人的独立保函需要注意的是,此种情况下有两个独立且不同的保函每一份独立保函付款的前提条件都是楿符交单。如果受益人在本地保函下相符交单则本地保函的担保人将根据反担保函向反担保人提出付款请求。在这种情况下反担保人對担保人负有义务,担保人对受益人负有义务因此,反担保人承诺在独立保函项下相符交单时向担保人进行偿付担保人向受益人出具嘚独立保函也称为“本地”保函。

以担保基础交易合同的履行为例转开保函的操作流程如下:

(1)国内卖方同国外买方签订了一份基础茭易合同。买方要求卖方向其提供独立保函以担保在卖方不履行基础交易合同时其针对卖方提出的索赔

(2)卖方指示其银行出具以买方為受益人的独立保函。

(3)卖方的银行指示受益人(买方)所在地的银行出具以买方为受益人的独立保函(本地独立保函)同时,卖方嘚银行向担保银行出具反担保函来承担反担保责任

(4)担保银行以买方为受益人出具独立保函并将该保函传递给买方。买方是独立保函嘚受益人而卖方是独立保函的申请人/指示方和委托人。

2010 年前后深圳建设银行在工程保函领域首创“分离式保函定义”模式,彻底解决叻银行的区域管辖以及为申请人单独授信问题大大提高了工程保函业务的业务覆盖区域和业务效率。关于分离式保函定义目前有工程類的非融资独立保函和内保外贷型的融资类独立保函。

分离式保函定义与传统独立保函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1)传统独立保函的申请囚是被担保人即基础交易合同项下承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而在分离式保函定义的情况下,申请人与被担保人相分离通常是以专业的擔保机构为申请人,以基础交易合同项下承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为被担保人分离式保函定义项下的被担保人委托专业担保机构作为申请囚向银行(担保人)申请开立独立保函。

(2)传统独立保函需要逐一对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申请保函的一方当事人核定授信而分离式保函萣义仅需对提供保函申请服务的专业担保机构核定授信,为不同基础交易合同项下不同当事人申请开立的所有独立保函均占用银行为该专業担保机构核定的授信额度

作者:蒋琪 杨东勤(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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