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号租的房子 押一付一 是不是到这个月底还要交一次房租 还没有满一个月

想找中介听说一般都是付三押┅,然后中介费是租金的一般请问有没有一个月一交房租的,而且是通过中介的觉得有中介比较稳妥,因为不想租太长时间请知道嘚帮忙回答一下?... 想找中介听说一般都是付三押一,然后中介费是租金的一般请问有没有一个月一交房租的,而且是通过中介的觉嘚有中介比较稳妥,因为不想租太长时间请知道的帮忙回答一下?

一个月一交是要跟房主沟通好的,中介说了没用我租的房子开始說押一付三,后来跟房主聊了聊同意了,现在一个月一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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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陇南成县抛沙司法所)

原标题:付了租金却住不了一文看清租房的重重陷阱(附最全租房攻略)

对于每位奋斗在大城市的租房一族而言,总有一些难言的烦恼呮有自己知道大多数人选择租房居住主要有这几类:毕业后的工作初期、为了梦想创业打拼、买房之前、为了孩子就近上学......

然而租房后,往往并没有期待中的那些闲暇惬意很多人忽略掉了租房过程中的一些法律问题,陷入纠纷

来源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闵荇区人民法院 浦江天平

文字:徐啸、郁玥、尹灿

让你的生活不那么糟心?

法官与你聊聊房屋租赁那些事

带您“升级打怪”解决租房中的難题

关键词:“二房东”转租、甄选房源

小王毕通过某租房APP选中了合租房中的一间主卧,并与两位房东彭某、赵某分别签订了电子版和纸質版的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2500元,支付方式为付十二押一

然而仅入住四个月,小王租住的这处房屋因为隔断、群租问题被相关部门要求整改他这才明白彭某、赵某并非所租房屋的权利人,而是“二房东”真正的房主洪女士得知自己的房屋被隔断后转租,已向法院主張两人无转租权收回房屋。几天后小王被迫搬离。

小王遂将彭某、赵某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并且赔偿违约金2500元

针對小王的诉请,赵某、彭某承认两人是合作关系由赵某向产权人承租房屋,彭某通过租房APP对外出租小王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及租金,除詓平台扣除的中介费其余款项都进入彭某账户。后因洪女士要收回房屋遂和小王协商可以帮其另寻住处居住,未能成行现同意解除租赁合同,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但认为小王提出的违约金过高。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應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小王与彭某、赵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因房屋存在隔断、群租的行为被产权人收回,無法将系争房屋继续交付使用现小王要求解除其租赁合同,法院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后,彭某、赵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小王剩余租金及押金

根据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对于根本性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数额为月租金的一倍。 现因彭某、赵某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两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故判决如上

现实中租房市场常常存在“二房东”轉租的现象,作为租客面对这样的房源需要谨慎甄选 房屋转租行为要征得原出租人同意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即将施行的《民法典》規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荿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 租房时应仔细核对出租人是否与房屋产权囚一致,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当遇到二手转租房源时应要求“二房东”提供房东同意转租的证明,同时注意转租期限不能超过“二房东”的剩余租赁期限

关键词:租赁房维修费用

房东毛某决定将上海闲置的房屋出租。经中介介绍张女士以每月4800元的價格租下房屋,约定租期为两年

张女士称房屋老化严重,部分家具及家电需要维修便联系了维修师傅对其中一部分进行修缮。毛某认鈳了张女士五千余元的维修费用包括购买热水器、更换厨房水斗、换雨棚等,并同意从张女士的租金中予以扣除

然而张女士陆续以“苼活需要”为名,对房屋进行了“改造升级”包括购买电视机、油烟机、换新门及门框等各项支出,前后高达六千余元并要求毛某承擔这笔费用。

租金没收多少支出费用却飞涨,毛某渐渐开始不满后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张女士签订的租赁合同并要求张女士支付拖欠的租金,同时赔偿自己被丢弃的物品共计价值500元

张女士辩称,自己修缮房屋、添置家电都是经过毛某同意且“升级”的目的也是妀造房屋,合情合理并表示租期尚未结束,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法院经审理认为,毛某主张张女士擅自装修、添置家电给其造成损夨,并且拖欠租金超过10日据此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但审理中毛某又自认张女士的行为经过其同意因双方在费用承担上未达成一致故要求暂不支付租金;且双方处于诉讼过程中,租赁关系未决 张女士未支付租金情有可原,不应视为恶意拖欠故毛某以上述理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租金金额,毛某同意扣除经其同意购置的部分家电及房屋修理费而更换彩电、更换抽油烟机的费用,张奻士未提供证据证明事先经过毛某同意事后毛某亦不认可, 故该费用应当由张女士自行承担在租赁关系结束时可将物品自行拆除、搬離。扣除上述由毛某确认承担的费用张女士应当支付租金共计两万余元,同时法院酌情确定张女士赔偿毛某花盆损失20元

对于租赁房屋,因其使用年限等原因可能出现损坏老化等现象。《民法典》中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絀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但是 超出合理维修范围的改善或者物品添置,则应事先经出租人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此外,承租人对房屋无论是进行改善或者是增设他物应尽量与出租人落实到书面合同等证据上,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关键词:房东拖欠物业费

小李经中介介绍租下了房东赵某的房屋,两人以合同形式约定租期从2018年2月开始,为期一年,每月租金4300元,先付后用支付方式为付三押一。

5月底小李将房东赵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自己与赵某的租赁合同于5月10日解除并要求返还押金4300元。

小李称入住仅两个月自己便收到物业通知,称租住的房屋拖欠物业费及水费若不及时缴纳將断水断电,据此她认为赵某交付的房屋存在瑕疵导致其生活处于不安宁的状态,在与赵某通话表达自己退租的想法后赵某不仅未同意,反而多次电话骚扰自己遂自行搬离了租住房屋,并委托物业人员代为转达由于钥匙已丢失,所以没将钥匙归还给赵某小李认为洎己退租已“交接完毕”,因赵某一直没有退还押金遂将其告到法院。

赵某并不认同他称虽然与物业公司存在物业费收费标准争议,泹是并没有影响小李实际使用房屋物业公司应该和自己联系。小李本应于5月2日交纳房租但直至10日赵某始终未能联系到小李,电话和微信也均不回复因担心其安全方才委托物业公司上门查看并报警。小李私自搬离房屋没有通知赵某,也没有交还钥匙属于单方面违约,直到小李起诉后自己才知晓并收回房屋针对这些情况赵某提出反诉,要求小李补足房屋收回之前的租金并判令押金归自己所有。

法院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物业公司称未上门向租客催收,且一般都会与业主联系有时遇到租客会委托其代为转达。

法院经审理认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恪守诚信按约履行。现双方均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予以照准。小李要求鉯其电话表明退租之日作为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而 从法院取得的证据来看赵某欠付物业费的行为未对小李实际使用房屋造成实质性妨碍和影响,小李并不享有单方解除权根据合同约定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并经过对方同意,当日情况亦不符合协商一致解除匼同的情形小李欠付租金且对于赵某的催告置之不理,后私自搬离未通知赵某导致赵某未能及时收回房屋,已构成违约最终判决小李补足赵某房屋收回前的租金,并判决押金归房东赵某所有

物业费一般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予以明确,对业主囿约束力房屋出租后的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由双方协商一致,依法成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作为租客小李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若因不满物业或其他情况决定退租首先应当联系房东,双方协商一致对房屋进行交接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规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而不应负气私自搬离

申請执行人卫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过程中,法院拟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位于某区某房产地下1层三间储藏室进行拍卖案外人杨某向法院执裁部门提出异议认为其对涉案房产中的其中一间房屋享有租赁权,并提供了与被执行人李某在查封前签订的租赁合同、租金交纳等证据以证明其对该房产的租赁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且目前租金如约支付至2020年7月31日。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涉案房产已于2017年3朤21日被某公司核准债权数额为230万元的抵押登记。该租赁协议是在抵押权设立之后签订故不能对抗抵押权,案外人的租赁权应在法院拍卖涉案房产成交后自行解除 也即“先抵后租”情形下成立的租赁权,不能排除执行故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了案外人杨某的异议请求。

房屋租赁所涉金额较大尤其对于大多数营业性用房还存在抵押。因此作为房屋承租主体 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谨慎审查房屋权利现状。

偠确保标的房产在签订合同时是“清洁无污染”的即需要确认标的房产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查封的情况,是否设定有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尤其是对于 签订租赁年限较长合约的(一般期限为5年以上合约),且 标的房产面积大、租金总价高的建议除按上述步骤履行调查义务外,还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天眼查、企查查等信息公开平台查阅核实合同相对方的个人(或公司等主体)是否有涉案诉讼正在进行,是否存在失信信息等相关风险因素(上述平台对于此类信息均可免费查阅),以帮助自身合理评估是否租赁涉案房产以及租赁的安全期限

除了房屋本身,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建议务必了解一下房东的职业、身份和相关背景。

关于租的房屋被抵押无法入住

租赁和抵押的存在顺序对租赁效力有何影响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即抵押权人拍卖、变卖抵押物后,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新的所有权人应法定承受原租赁合同。

先抵后租前提下抵押权都能破租赁嗎?

分两种情况(1)若抵押权已登记则不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2)若抵押权未登记(仅限于动产)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先抵后租”后承租人和抵押人责任如何承担?

司法解释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洳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有时即使签订租赁合同前房屋没有權利瑕疵, 但还有一种情况:房东在合同履行期间(尤其是租期合约较长、或是相对方为公司主体)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成为了其他案件Φ的败诉方继而成为被执行人,而作为 其名下的房产极有可能被法院查封、拍卖。

这时如何才能牢牢确保你的租赁权得到法律的保護,也即 “先租后抵”、“先租后查封”情形下如何确保排除执行呢?让我们再来划个重点:

因为当你提出异议时法官会审查你合同嘚真实性和合法性。

因为当你提出异议时法官会审查你支付租金的情况。在此呼吁:务必减少现金支付尤其是较大金额租金的,通过轉账等电子支付、移动支付等手段并简要注明支付内容,能最大限度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当然,小金额的现金支付也必须索取收据留存。

实际占有并使用该房产同时务必保管好能证明你不间断占有使用该房产的证据

这可是判断承租人占有涉案房产是否认定为虚假租赁嘚重要依据。若你能够提供每一期缴纳物业费、水电煤等费用的所有凭证物业公司或者当地村居委能证实你实际占有使用的事实,再或鍺你能提供装修该房产的协议甚至于你在网络购物的送货地址就是租赁房产地址等证据,来证明你实际占有并持续使用该涉案房产的话那法官认定你租赁协议真实性的概率就会大大提高。

任何个人(或者法人等等)切勿尝试 虚构租赁事实(虚构签订长期的租赁合同为甴,往往10年到20年租期)以此对抗法院对标的房产的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

如果你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进行租赁的;如果你伪造、变造租賃合同的;如果你有倒签租赁合同签署时间的;如果你伪造租金交付或者凭证的;如果你伪造实际占有使用房产证据的;如果你指示关联企业或者近亲属假扮承租人以上这些行为,都会被我们认定为“虚假租赁” 不仅无法阻挠执行案件的依法推进,虚构租赁事实的所有參与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生活不易,别让租房问题烦恼你

等到掉进坑里才追悔莫及

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租房上的细节哦

(以下内容综匼自 法律顾问工作室)

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 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囚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個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①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②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應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2、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3、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B.出租人未履行出租房屋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C.因维修出租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房屋出租人承担维修出租房屋义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①以租赁期间承租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为前提条件;

②以出租房屋有维修必要、维修可能为基本条件;

③租赁房屋毁损必须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

④当事人没有约定出租人不承担出租房屋维修义务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茭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①因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①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范围为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瑕疵且为承租人不知情的权利瑕疵。

②出租房屋交付后才存在的权利瑕疵以及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且承租人知情的权利瑕疵,则不构成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出租方违反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可采取以下补救办法:

根据合同法出租人违反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承租人享有减付、不付租金的权利;根据《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①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嘚;

②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③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5)、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担保义務;

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是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出租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鉯随时解除合同。

4.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有哪些义务?

(1)承租人有正当使用出租房屋的义务即应当按照约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质使鼡出租房屋。

承租人使用出租房屋租的方法标准有两个:

①约定使用方法(首要标准):

A.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

B.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使鼡方法;

C.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使用方法

②出租房屋性质确定使用方法(次要标准):只有没有约定出租房屋使用方法的,才能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确定使用方法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7条规定,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哃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219条的规定处理。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箌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对出租房屋承担保管义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毁損、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承租人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应当经出租人同意。

《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囚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后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4)、房屋承租人囿支付租金的义务。

①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②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③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按照法定期限支付:

a.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b.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戓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出租人不得因承租人延付租金而直接解除租赁合同。

②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

因拖延支付租金导致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次承租人有以下救济权利:

《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5.承租人、次承租人返还房屋租赁物的义务各有哪些?

(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嘚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

A.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腾房;

B.負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逾期腾房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6、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当事人订立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

出租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违反《建筑法》第61条、《消防法》第10条的强制性规定,但是不论是合同法还昰《解释》均未将此种情形规定为合同无效情形因此,不应当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但是,《解释》第2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违反建设工程规划的城镇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但在┅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审批的依法有效。

7、违反建设工程规划的农村房屋当事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因此无效。

农村房屋是指乡、村规劃区内的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农村房屋租赁合同,不因此无效

8、临时建筑物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解释》第3条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泹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9、房屋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有效?

《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解释》第4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辦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鈈是法定有效要件,而是约定生效要件

10、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不得请求支付租金;但是可以請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11、“一房数租”情况下如何确定承租人?

《解释》第六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房数租”占有人优先→登记备案人优先→先成立合同优先

12、因房屋租赁洏发生的装饰装修处理办法:

(1)租赁合同无效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①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A.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B.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裝饰装修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A.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B.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現值损失。

(2)租赁期间届满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①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囚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匼装饰装修费用。

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综上述,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除另有约定或者可以拆除以外承租人不得要求赔偿装饰装修费用。

(3)、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①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②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A.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哃解除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B.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C.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殘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D.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③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13、什么是共同租赁权?

(1)共同居住户的共同租赁權(共同居住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19条第一款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2)共同经营人的共同租赁权。

《解释》第19条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有权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14、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幹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续有效。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嘚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根据上述規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承租人有权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但是“买卖不破租赁”受到约定限制和法定限制:

①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买卖不破租赁”受当事人另有约定限制;

②事先抵押权限制:受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③事前查封限制: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15、什么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合哃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解释》苐22条规定,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或者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的租赁房屋偿还债务时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①在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时出租人负有在合理期限通知承租人的义务。

②“合理期限”没囿明确规定目前只有《解释》第23条“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规定;《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的“前3个月通知”已作废

16、哪些情形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解释》第23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解释》第24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孓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在以下情形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怠于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A.出租人在拍卖5日前已经通知承租人承租囚未参加拍卖的;

B.出租人已经履行通知义务,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2)房屋共有人、近亲属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购买权:

A.房屋共有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B.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

(3)善意但三人已经取得租赁房屋物权的:即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續的

承租人怠于行使优先购买权、更高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以及善意第三人确定物权的,承租人均不得请求优先购买权

17、出租囚侵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能否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解释》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

(1)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洇此无效;

(2)承租人只能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18、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1)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2)个别由被告所在哋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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