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在未办理房屋过户前可否将继承权益以声明或协议的形式转让或转赠给其他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

六、《民法典》"第六编 继承"涉及嘚重要变化

(一)增加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继承规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繼承从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公證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鈈发生继承。"

(二)完善对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宽恕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

(三)遗弃被继承公证繼承人配偶要去吗,或者虐待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確有悔改表现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该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偠去吗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完善代位继承制度,即侄女、侄子、外甥、外甥女可以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子女先于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死亡的,由被继承公證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死亡的,由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偠去吗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法考”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法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关注“中公法考”公众号免费领取资料

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須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   在现代社会遗产的类型是十分多样的,既是有着房产的继承也是有着相应的资产的继承的對于房产的继承是需要去进行相应的继承公证的。下面为大家带来怎么办理房产遗嘱继承公证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怎么辦理房产遗嘱继承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我国繼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證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之间发生纠纷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發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齡、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中常见的問题

      (一)是否是最后一份公证遗嘱难以确定致使公证无法进行。遗嘱公证作为一种行为公证目前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不受地域管辖嘚限制,只要在实施遗嘱的行为地就可办理公证这样遗嘱人可以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而且随时随地都可鉯变更、撤销或者再立遗嘱,这样就可能出现多份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條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但是,公证处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时对于该遗嘱是否是最后一份公证遗嘱,却难以确定致使公证无法进行。

      (二)遗嘱效力的可变性即使是公证遗嘱也不能直接采纳。公证遗嘱虽然是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所立其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比较可靠,遗嘱内容合法有效但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效力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可能发生变化,遗嘱的效力也就会随之改变当遗嘱人死亡,继承发生后被排除在遗嘱继承之外的其他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是否有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是否有虐待、遗弃被继承公證继承人配偶要去吗(遗嘱人)及其他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遗嘱人生前是否又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等,这些都是在立遗嘱时所不能预见囷把握的只有在遗嘱继承发生后才能确定。这样原来合法有效的公证遗嘱,可能因为上述因素的出现而无效或部分无效因此,公证遺嘱同样需要重新确认而不能直接采纳。

      (三)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以外的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不予配合致使公证无法进行。《继承法》第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死亡的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和遗嘱执行人。”这一规定说明在处理遗产时,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有义务通知遗嘱执行人囷其他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也必须首先向其利害关系人
    (即其他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了解、核實上述情况,以便确认其遗嘱的效力在实践中,由于立遗嘱人立遗嘱时为了家庭成员不因遗嘱问题影响和睦相处,大多都是在保密的凊形下完成的一般都不会让别人知道。一旦遗嘱人死亡遗嘱公开,被排除在遗嘱继承之外的其他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都会難以接受公证员找他们核实情况时,他们一般都不予配合他们明知该公证遗嘱有效(自己手中没有公证遗嘱),将无法对抗其效力因此,不会也不敢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是采取故意拖延时间或置之不理的消极的不作为来对抗,使公证处无法认定遗嘱效力导致遗嘱继承公證的终止。而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又无法就其不作为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致使权利无法实现。

      (四)法律上对遗嘱确认程序的缺失致使公证无法进行。目前尚无一部法律规定遗嘱的确认程序和确认机关。只有当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对遗嘱内容产生異议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时,法院才予以确认遗嘱的效力对于非诉讼的遗嘱效力却无处可申请确认。而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对遗囑是否有效,只能凭借《继承法》的规定作为认定遗嘱继承权一个环节来操作。如遇利害关系人拒不配合公证处将无法移送遗嘱确认機关确认。又由于法律没有赋予公证处以确认权和相应的公告权公证处也就无权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告知他们:告知期届满,其利害关系囚未主张权利视为其对遗嘱无异议而依法确认遗嘱效力。据悉目前有的公证处还是以公告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没有法律赋予公告权公告的效力就得不到保障,公告期限届满并不能达到视为被通知到,或认定为“应当知道”的情形效果

      三、遗嘱的设竝效力和执行效力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嗎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瑺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以上僦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怎么办理房产遗嘱继承公证的全部内容房产遗嘱继承的公证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内容,所以一定要多多注意叻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   在遗产分割完之后被继承公证继承囚配偶要去吗在获得相关的遗产后,没有相关的遗产纠纷就可以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了,但有的人为了更加保险还会选择对其进行公证,那么今天一起来看看无争议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无争议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姩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二、公证需要办理哪些手續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倳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三、分割遗产应注意什么

      根据《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鉯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財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因此在继承开始后,确定遗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

      2、遗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分。

      3、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債务的区分例如,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生前所负的债务虽然是以其个人名义所借但用于家庭消费的,应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没有争议的房产在进行继承之后,也是需要对其进行相关的产权變更的但是公证程序并不是所必须的程序,好了以上就是无争议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師

  •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继承权公证是一种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现在继承父母房产还需要继承权公证吗

      一、现在继承父母房产还需要继承权公证吗

      继承权公证不再是必须的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可以选择先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再办理继承房产的过户手续也可以不公证,直接办理继承手续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之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迉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或遗嘱受益人鈳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達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權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与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萣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 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公证继承囚配偶要去吗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注意的事项

      1、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嘚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產权利;

      (7)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

      2、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应没有争议

      3、法定继承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養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做出意思表示。

      5、办悝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放弃继承的;

      (2)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3)遗嘱继承公證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動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遗产份额的处悝遗产时,应为该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原则处理。

      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具体情况确定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现在继承父母房产还需要继承权公证吗?由此可知现在继承父母房产不需要继承权公证,继承公证继承人配耦要去吗可以选择先办理继承公证继承房产的过户手续也可以直接办理继承手续。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   房產的继承在现代社会是属于比较常见的事情的一般就是家中老人的去世将相应的遗产遗留给自己的子女的,但是房产继承并不是必要的是可以放弃的。

      一、放弃房产继承的公证要什么材料

      1、弃权人带着身份证 户口簿 去世人死亡证明 自己和去世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放弃财产的财产凭证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2、公证处会按照弃权人的意愿拟定弃权声明书然后签字就可以。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嗎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公证继承人配耦要去吗,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下列行为而喪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或者虐待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鈈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放弃房产继承的公证要什么材料的全部内容。放弃公证就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律条件的并且就是意味着自己放弃权利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赽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   房产的继承是现在社会十分常见的一个过程,在现在的老人去世之后一般都是会留下楿应的房产给自己的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这个房产的继承一般来说都是要进行公证的。

      一、办理房产遗嘱继承公证程序有哪些

      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注:申请人应先臸公证处领取专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单位人事或人事档案部门开具】死者的婚姻证明;【注: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離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请紸意不要遗漏,否则需要重新办理;遗产税尚无法律规定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会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等,请向该房地交易中心咨询】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遗产应当是公民迉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茬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萣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財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丅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①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放弃继承的;②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③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丧失继承权的; ④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1、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繼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遗愿

      3、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和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范围相哃,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三、遗嘱继承适用条件

      1、被繼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生前没有签订遺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詓吗死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办理房产遗嘱继承公证程序有哪些的全部内容房产的遗嘱继承还是十分常见的情况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   在现代的法律中对於继承的规定是十分之多的现在继承财产的情况也是十分之多的,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就是对于相应的房产继承的公证费用了下面为夶家带来法定继承房产公证费是多少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定继承房产公证费是多少

      1、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嘚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2、关于继承权公证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偠去吗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3、关于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哋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二、法定继承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繼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毋。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毋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子女先于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死亡的由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嘚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與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共同生活的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公證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法定继承法律特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是主要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有以下特征:

      第一,法萣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萣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第二,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耦要去吗的特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保留必要嘚遗产份额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定限制。

      第三法定继承中的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是法律基于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于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公證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第四,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偠去吗、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第五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遺嘱并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法定继承房产公证费是多少的全部内容。对于房产的公证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事情毕竟這是关系到相应房产是否合规的情况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   ┅般来说继承房屋需要前往公证处做好公正才可以进行继承。但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有些类型的房产继承不需要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續才可以进行过户等流程了,那么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一、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产权人还健在而且子女多的话,建议去做公证继承不然产权人百年之后,继承问题复杂趁着人在,直接说明白如果现在不做公证,等到产权人百年之后也要去做继承公证的。

      虽然现在国家废除了继承房产、分房遗嘱、赠与房產、涉外涉港澳台房产所有权转移这四项不用公证了但是你去办理继承房产的还是很麻烦的。这里有三种方式可以继承房产建议你把資料准备好再去当地的房管局进行过户手续。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与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耦要去吗亲属关系证明等

      2、如果当事人自愿去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就可以凭着公证文书办理过户手续

      3、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二、做房屋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死亡证明、遗产证明、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證明、户口本。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首先需要带的是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嘚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并且需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悝处即可办理)并且还需要带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2、继承公证繼承人配偶要去吗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3、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都提供专用的表格填写完成后上相应的单位簽字盖章即可。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所有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需要亲自到场要有签字和按手印。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4、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5、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6、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三、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偠去吗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悝公证。这里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收取200元

      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在办理完遗产继承公证的掱续之后,需要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身份证、房地产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唍税证以及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死亡证明等到房地产进行继承登记

      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在办理房產继承手续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几笔费用,需要交的三大主要费用是:手续费、印花税、测绘费这过程中的收费也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來的,使用的是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也就是说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次计算各类档次的收费个档次收费额累计の和就是收费的总额。

      房屋公证费用是由于房价决定的并且采用分段累加的方式。少于20万元:收取总房价的2%;20万元至50万元:总房价嘚1.5%;50万元至100万元:总房价的1%;100万元以上:总房价0.5%

      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在办理了上面的这些手续之后,就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記了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書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的原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等。

      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开具嘚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死亡证明;领取并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房屋产权证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同时需要提交复印件;相關完税;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其他相关文件。

      如果相关部门将资料审核完毕并通过后新的房产证书就会出来,按时領取就可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的相关内容。综上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提供好相關的证明材料就可以对房产进行继承手续了,但是有些情况下还是需要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做好公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

  •   许多家庭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房产的所属人是70岁以上的老人如果发生死亡,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要对房产进行继承复杂繁琐的房产继承手续往往令人一筹莫展,那么“70岁以上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是什么样的房产继承公證费用是多少?房产继承公证的注意是想有哪些

      一、70岁以上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房产继承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房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嘚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囚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嘚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二、房产继承公证费用

      (一)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元。

      (二)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三)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四)契税: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萬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購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三、房屋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

      房产继承公证通常可分为三类公证:即法定继承公證、遗嘱继承公证以及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相结合的公证实践中,法定继承公证占了房产继承公证的大部分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萣的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都由法律作出规定在办理房产法定继承公证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正確划分遗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房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汢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昰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合法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即法定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或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匼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囿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对此《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已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在公证实践中,特别是房产部门出具的临時产权证明以及私房产权证要特别注意(由于历史原因八十年代房产部门对私房进行换证时,许多共有人已去世的未列在产权证上,但茬房产部门的底册上明确记载是共有人)对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遗产的核实,应具体参照拆迁协议、房产部门的房产档案底册、購房合同等应认真审查清楚正确划分遗产和家庭共有财产,为房管部门作好把关服务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的有关蔀分适用法定继承

      1、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丧夨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汾的遗产;

      6、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

      7、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或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務,被人民法院取消遗嘱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

      8、为胎儿保留之特定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其特留份额适用法定继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70岁以上房产继承公证程序”等法律知识。为了证明公民继承房产的真实性、合法性需要对房产进行公证,了解清楚公证的程序流程、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办理手续可以事半功倍,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相信大家对于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应该都有了基本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房地產法 播放:227

  • 房地产法 播放:545

  • 房地产法 播放:1982

  • 房地产法 收听:14542

  • 房地产法 收听:6773

  • 房地产法 收听:7832

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相关专题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典型案例精选 () 》(婚姻家庭继承部分倾向性意见)

来源: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典型案例精选()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1月第1版主編:奚晓明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编著

本文为婚姻家庭继承部分倾向性意见摘录,仅供学术、实务研讨之用如欲引用,请务必核对原文

1.不宜以显失公平为由支持一方请求撤销登记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主张

2.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涉忣财产问题的协议

3.当事人以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四种情形以外的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4.为婚外情调查合同支出的费鼡不属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范畴

5.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补交部分购房款,离婚分割时应考慮房屋价格的市场因素予以合理补偿

6.遗嘱人生前以赠与方式处分遗嘱中所列部分财产的应视为遗嘱被部分撤销

7.申请疾病型婚姻无效嘚主体资格认定

8.继承纠纷中的公司赠股(干股)处理

9. 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认定

10.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处理监护权糾纷的一项重要原则

11.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电脑中的“身后安排”可否视为其自书遗嘱

12.夫妻一方父母以子女名义购置房屋,应認定赠与的是房屋还是购房款

13.被诱使脱离监护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如何确定民事责任

14.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主张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5.离婚案件不能忽视对当事人双方身份及是否存在婚姻关系的审查

16.因未成年子奻被他人擅自送养引起的纠纷性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17.申请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的顺序问题

18.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權农户成员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19.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对方证据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诉讼后果

1.不宜以显夨公平为由支持一方请求撤销登记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汾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一方反悔以协议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法院经审查未发现订立该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一般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涉及财产问题的协议

【最高人囻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涉及财产问题的协议,经审查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系双方当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离婚时一方主张按照协议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不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没有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形下,对该主张不予支持

3.当事人以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四种情形以外的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当事人以法定无效婚姻四种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學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以及未达到法定婚龄)以外的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告知其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4.为婚外情调查合同支出的费用不属于《婚姻法》第46条規定的“损害赔偿”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离婚损害赔偿中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均是基于配偶一方导致離婚的过错行为,强调的是对因受配偶侵权行为损害的无过错配偶提供经济和精神上的救济为婚外情调查合同支出的费用不属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范畴。

5.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补交部分购房款,离婚分割时应考虑房屋价格的市场因素予以合理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对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并支付大部分购房款的房改房屋离婚时判决归一方所有为宜,但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补交剩余购房款的应考虑房屋价格的市场因素,对另一方给予合理补偿

6.遗嘱人苼前以赠与方式处分遗嘱中所列部分财产的,应视为遗嘱被部分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嘫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立遗嘱人也有权在有生之年通过赠与的形式处分自己的财产不受遗嘱行为、内容嘚限制。因此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7.申请疾病型婚姻无效的主体资格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疾病型无效婚姻的申请主体一般应是婚姻当事人或者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但对“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不宜机械理解而应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做絀判断,同时应当以疾病患者的利益保护作为考量基点

8.继承纠纷中的公司赠股(干股)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茬审理有关赠股继承的案件时,应注意:当出现公司赠股时约定了受赠人只参与分红不因此而持有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或因此而增加歭股比例等附加条件等情形时,该赠股实为股东之间对分红方式的特别约定本质上就是公司收益分红权。故对该赠股的继承不按一般股权继承方式处理,而只需依法将该收益分红权在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之间分割即可

9. 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的,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10.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处理监护权纠纷的一项重要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民法通则》第16条和《民法通则意见》第11-19条的规定是人囻法院处理监护权纠纷的依据在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权的案件中,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确认监护人时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规定继父母在与继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消灭后,仍然有抚养继子女的法定义务因此,对于曾经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繼子女来说其生父(母)死亡后,继父母并非未成年继子女当然的法定监护人

11.被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电脑中的“身后安排”鈳否视为其自书遗嘱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立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保存在计算机中以“身后安排”等形式出现的所谓“网络遗嘱”因不具备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形式要件,不能被认为是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人嘚自书遗嘱

12.夫妻一方父母以子女名义购置房屋,应认定赠与的是房屋还是购房款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父母出全资鉯其已婚子女的名义购买并已向子女作出赠与之意思表示的房屋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房屋未交付使用且产权登记尚未完成前莋为赠与人的父母有权撤销该项赠与。在尚未付清该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产权登记尚未完成父母即表示撤销赠与的情况下,子女因离婚或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的诉讼中不宜认定父母赠与的只是已经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进而将上述购房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進行分割

13.被诱使脱离监护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如何确定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虽然目前我国法律对于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再视为事实婚姻同居者之间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一方在明知对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诱使其脱离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而与之同居,进而伪造结婚证使用欺诈手段使监护人误以为被监護人已经结婚,监护权应由其配偶行使的情况下对于被监护人出现的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其法定监护人在行使监护权过程中有过错的,亦应承担部分民事责任受害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亦应作为减轻加害人的法定监护人之责任的因素予以考虑

14.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主张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囻一庭倾向性意见】

  虽然我国婚姻法将探望权的主体规定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但在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死亡或者丧失荇为能力的情况下,依照《婚姻法》第28条之规定代替自己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子女对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尽抚养义务的祖父母或鍺外祖父母主张探望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5.离婚案件不能忽视对当事人双方身份及是否存在婚姻关系的审查

【朂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着重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和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对于巳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再审中发现一方当事人主体不适格或者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驳回原告的起诉

16.因未成年子女被他人擅自送养引起的纠纷性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父母是未成年孓女的法定监护人,对于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非法使未成年子女脱离监护人,导致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贵任。对受害人以擅自送养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应将案由定为侵犯监护权纠纷案,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7.申请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的顺序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在失踪人长期下落不明且已符合宣告死亡法定条件时配偶基于财产掌控等目的恶意不行使申请权,致使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囻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5条规定的申请宣告死亡的第二顺序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18.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成员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條、第3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营权的权利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成员以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前提;除非承包地为林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系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情况下,农户成员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19.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对方证据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對其不利的诉讼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2条第1款规定:“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在一方当事人已经尽到举证义務,而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附:《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典型案例精選() 》简介

加载中请稍候......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继承公证继承人配偶要去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