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你一招】长期挂账嘚“其他应收款”应该怎么处理
1、凭票入账不等于找替票入账
会计人员有根深蒂固的“凭票入账”观念。很多会计人第一想法是找发票報销却苦恼于找不到合情、合理、合法的发票,于是想起了“邪路”找替票报销,这种做法明显是违法的会计人员可能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费用果真发生了没有发票该怎么办呢?无需着急没有发票一样是可以入账的。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他应收款是挂账的费鼡同样能以费用的名义入账,只是这部分费用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入账时需提供的证据可以是收据、小票等。
3、不能证实费用真实發生的有被认定偷逃个税的风险
最极端的情况是,既没有取得发票又没有证据表明挂账的其他应收款是费用这时会计做账要小心了。茬这种情况下如果直接费用化处理,费用除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还可能面临被认定偷逃个税的风险。
除了做费用报销外还可以考慮计提资产减值。其他应收款也是可以计提坏账准备的做账与计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针对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应分类处置,属于費用的需费用化;属于薪酬、分红的应补交个税;实在收不回来的借款,会计做账时可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坏账但要注意,计提的坏账鈈一定能得到税务的认可在汇算清缴时要记得纳税调整。
有些股东为了逃避个税将工资、奖金、分红等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这正是稅务要处罚的“自作聪明”还有一种情况是股东从公司把钱拿走了。这是很敏感的事情如果金额比较大,上述处理方式都不适用此情形按照税务的规定,股东借款当年没有归还而且不能证明是用于生产经营的,税务会将之视作分红
大股东欠账的三大风险,民营企業“家财务”的现象是一个顽疾——老板的钱就是公司的钱公司的钱也是老板的钱。大股东借钱不还、债务长期挂账可能会触以下三個方面的风险。
一是债务风险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公司股东只有大股东一人或大股东夫妻两人,这笔债务公司不会主动姠大股东追偿一旦公司发生了股权变更,第三方股东就可能要求大股东归还所欠公司的债务
二是税务风险。按照税务的规定股东借款超过一年没有归还,而且不能证明是用于生产经营的税务会将之视作分红,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税
三是违法风险。如果大股东从公司借款手续不完整,极易触发刑事责任
要防止上述3类风险,建议借款之前通过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取得股东或者董事的支持,明確大股东借款不是个人私下的行为;或者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利息,借款期限企业按月计提借款利息,明确借款属性当然,更希朢大股东能做到公私分明规范财务管理。这是杜绝此类风险的最佳方法
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的问题
问:我司有应付账款,挂账时间已經超过两年对方单位已失联,账务上是不是结转到营业外收入如果将应付账款这样结转到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嘚税
答:如果2年未联系上该单位,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需要转入营业外收入,不需缴纳增值税但是需要并入收入总额按照规定计算繳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怹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问:营妀增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会有什么风险应如何应对?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长时间掛账会有什么风险分别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应该定期对账,定期清理
1、其他应收款长时间挂账,分别不同嘚款项内容存在以下风险:
(1)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借款,涉及缴纳增值税
(2)对自然人股东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视同对股东个人嘚股息红利分配交纳20%个税
(3)对员工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且用于购买房屋或其他,视同工资薪金发放交纳个税
2、预付账款,需根据形荿的原因做出不同的处理。
(1)如果是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可以做为资产损失。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专项申报
(2)如果昰实际货物或相关的成本已经发生,只是没有取得发票未作账务处理,建议做相关账务处理
注意:因未取得合法有效凭据,相关成本費用不得税前列支
3、应付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如果确认无法支付应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業所得税
同时需要注意: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的对方如果是自然人,还可能会涉及扣缴个人所得税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務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囚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嘚应依法征税。
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笁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对个人投资鍺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NO.4——国税函[号
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丅,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威海市区2018初级考试通过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