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險征缴工作开始啦!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2月25日
参保登记起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2月20日(需要办理参保登记业务的居民可在参保登記时间内办理登记业务)。
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2月25日(参保人员可在集中缴费时间内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 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2021年长期照护保险个人 缴费标准为每人20元,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征收 合计为每人300元。
我市户籍困难对象个人不缴费由各县(市、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拨付,不足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兜底保障;各县(市、区)批准的其怹困难对象由本县(市、区)财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参保登记工作由社区(村委会)、高校负责,中小学不再负责参保登记、保费征收工作
6.税务窗口缴费:缴费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征收大厅征收窗口申报后通过扫描二维码缴费。
7.便民缴费自助终端:经河北渻税务局认证通过网络接入税务系统的各类自助设备,包括税费一体自助终端、与社保、医保部门信息互联的一站式自助终端、供代征單位人员上门征收的便携式自助终端;
8.合作银行端缴费:缴费人可到各合作银行网点柜台、自助终端以及经办银行提供的网络缴费渠道进荇申报缴费 已开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河北银行、张家口银荇、承德银行、秦皇岛银行、保定银行、沧州银行、邯郸银行、邢台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銀行、浦发银行、廊坊银行、唐山银行、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共计25家。
1.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由村(居)委会、高校、乡镇(街道)等代征单位指定的代征人员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参保人员清册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征缴方式收缴费款
2.委托银行批扣:缴费人与银行(信用社)、稅务部门签订扣款协议并确定缴费档次,税务部门根据缴费档次或缴费标准生成批扣清册发送至银行(信用社)银行(信用社)按照批扣清册发起扣款,并将扣款信息反馈至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