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股价格是指可转换公司
票所支付的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招募公告中有约定。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因配股、增发、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在公司发行可转化债券时在招募说明书中事先约定投资者应详细阅读这部分内容。基本包括:
1、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当可可轉债转股计算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
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回购、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苼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
(1)调整公式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配股或增发新股数为K,配股价或增发新股价为A
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1为:送股或转增股本:
Ak)/(1+n+k)
P1=P0-D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
(2)调整手续因按规则需要调整转股价时,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可转债转股计算轉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2、降低转股价格条款(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股股票收盘价連续若干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一定比例,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例如,鞍钢可轉债转股计算(125898)规定当鞍钢新轧A
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
以内的修正由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權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1999
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2.08
元人民币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鞍钢新轧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时,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決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可转债转股计算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