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付款时供貨商名称的银行账户与送货单 名称不符
(缘由是与原合伙人闹矛盾分开 另开一公司 但单子是用的原来的送货单 )
原单位还存在 供货商名称叒不能开具原单位的转款委托书
现在供货商名称已开了新单位名称的收据
供货商名称说: 新开一个送货单送过来 几联单据全都留给我们 这樣就行了
财务说:因确认签字的人在工地 没人签字 要他在原送货单上 注明:此款项已转入新单位的账户 并 签字
手续一定要这样吗新的送貨单和收据拿过来不就行了吗?不明白
有其它的处理办法吗 如果他只拿了新的送货单过来 原送货单他没注明并签字 但是有新单位收据 这樣会有什么问题?
本来是想的让他们出具证明 他说和原合伙人闹矛盾了 不好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