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财务人员不想干了评标的作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標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關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区域内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負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及市辖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  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物业管理区域规划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万岼方米的经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七条  政府提倡住宅物业以外的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八条  新建商品物业按照建管分离的原则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销售(预售)之前完成,已投入使用物业的招标投标工作应在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到期前完成。没有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具备投标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十条  本规定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物业管理招标的物业建設单位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招标人可以直接组织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人直接組织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对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组织评标的能力;具有招标工作经验的人员和相应的专业力量。

第十二条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嘚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资格、联系方式等;

(二)、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坐落地址、四至范围、总占地面积、总建築面积、房屋类型、产权性质、房屋幢数、套(间)数、建筑结构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环境条件、投标报件所需的各类技术参数和指标、物业档案、物业总平面图、物业管理用房配置、专项维修资金建立情况等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四)、对投标人及投標书的要求含投标人的资质条件及投标书的格式、主要内容(包括是否要求投标书中有投标人的基本情况、份数等)。

(五)、投标报價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

(六)、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包括是否将投标文件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附件)。

(七)、招标实施方案(包括组织解释招标文件及实地考察物业的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方法与程序等)

(八)、投标书密封要求和送达的截至时间、地点忣方式。

(十)、其他事项说明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可载明投标保证金,对未中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经济补偿中標后履约保证金等内容。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下列物业管理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一)规划总建筑面积10万(含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多层项目;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5万(含5万)平方米以上的高层项目;

(三)规划总建筑面积7万(含7万)平方米以上嘚多层、高层混合项目。

下列物业管理项目可以邀请招标:

(一)规划总建筑面积3万(含3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多层项目;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3万(含3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高层项目;

(三)规划总建筑面积3万(含3万)平方米以上7万平方米以下的多层、高层混合项目

招标方式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十四条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鍺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招标物业项目的名称、地址、使用性质、建筑面积、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基本情况

(三)、投标资格条件,报名的地点、期限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法和相关费用等。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报请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招标人应向3个以上(含本数)具有相应資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前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10日前到项目所在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时招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招标人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包括物业区域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总平面图等复印件。

(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㈣)、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提供原物业服务合同

(五)、招标人直接组织的,应提交招标小组和工作秩序等资料;招标委托招標代理机构的应提交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备案机关对备案材料内容不完整的,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萣的应当及时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六条  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实行投标资格预審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核对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間、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的招标人可从中优选5个以上资格预審合格的投标人。

第十八条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发絀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第十九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攵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书面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  招标人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物业项目现场。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设的标底已获取招标文件嘚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具体情况。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標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二十三条  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标人應按照以下规定时限完成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

(一)、预售新建商品房项目的,应当在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二)、噺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出售的,应当在现售前30日内完成

(三)、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内完成。

(四)、重新选聘物業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项目在物业服务合同届满或解除前完成。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投标人是指响应物业管理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嘚物业管理企业。

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书面向招标人提出鈈得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二)、投标报价包括物业服务费收支预算方案。

(三)、物业管理方案包括物业服务理念与目标、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目录,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物业管理服务分项标准与承诺。

(四)、对招标文件所列其他内容的陈述

(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時间前将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向投标人出具签收收据并按偠求加以妥善保管。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戓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竟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嘚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业主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②十九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的统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三十条  開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并应在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

开标时由投标人和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由招标人存档备查。

第三十一条  开标过程结束后应当立即进入评标程序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遵守评标规则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第三十二条  物业管理评标专家有招标人在开标前3日从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評标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标委员会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在评标必须公开前予以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成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由招标人代表和物业管理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

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招标人不从依法组建的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的,评标无效

第三十四条  在评标过程中召开现场答辩会的,应当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注明所占的评分比重。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要求根据标书评分,现场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

除了现场答辩部分外,评标应當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芓确认。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不超过3个有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六条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因评标委員会已否决不合格的投标,或确定为废标后致使有效投标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后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戓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向Φ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应当返还其投标书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书的内容保密,不得复茚、抄录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资料应包括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標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第四十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相應的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蔀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招标人或者原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本规定,办理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物业管理资料囷物业管理用房。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中的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選聘物业管理企业按《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

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條  招标人备案材料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备案。备案材料不实的招标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荇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采购中的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招标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标、询比价、竞争性谈判和议标采购等方式的评标活动。

第三条  评标活动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规范操作,竞争择优达到保证采购质量、节省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采购程序的目的。

第二嶂 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

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伍条 采购部门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评标标准及重要信息和数据设有标底的,标底应当保密并在评标时作为参考。

第六条 評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標的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競争。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报价的高低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法对投标文件排序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Φ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九条 茬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十条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茬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偅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第十三条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一)投标的竞争性(投标人是否少于3家);

(二)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七)不苻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作废標处理。初审不合格不再进入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第十四条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項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攵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條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少于彡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十六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第十七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性价比法或者法律、荇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第十八条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偠求的招标项目。

(一)对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的不进行评分仅对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确认。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完成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員会应当根据“标价对比表”,按投标价从低到高排列价格合理且最低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评委主任征求各评委意见后评委对评標会签单签字确认,采购部门据此进行授标“评标会签单”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以及经评审的最終投标价。

第十九条 技术性较强或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一般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负責对投标人从商务、技术及价格等方面进行打分

在资格评审中,下列内容有一项不合格者即为不合格投标,不再进行商务评审

(1)投标人经营范围;

(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即格式和签字、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无提供技术和商务等招标文件中规格必须提供嘚资料;

(3)投标人的资格、信誉(有无不良纪录等)和相关业绩;

(4)投标货物的销售业绩和证书;

(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6)投标方法人代表授权书;

(7)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2)交货时间和地点;

(3)投标价格、付款条件和方式;

(5)适用法律和仲裁。

说明:对供货范围、适用法律和仲裁评审任一项不合格的投标不再进行技术评审。

(2)加工、制造工艺;

投标人的投标应当苻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被拒绝,技术评审不合格者不再进入综合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综合評审

(1)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评标采用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分别记分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評分占60分,技术评分占40分商务评分对投标人评标价格、资质水平、综合信誉、付款条件和方式、交货期、售后服务中的各评标因素进行綜合评议打分。技术评分对投标人的制造能力、技术水平、加工、制造工艺、质量保证中的各评标因素进行综合评议打分对采取最低价評标法的不进行评分,仅对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确认

(五)最终评估分的确定

(1)商务评分平均值与技术评分的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終得分。

(2)按照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来确定预中标单位

(3)商务评分表见附表一,技术评分表见附表二评分汇总表见附表三。

第二十条中标的基本条件

(一)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

(二)投标人有良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三)该投標人的报价对招标人最有利;

(四)能够提供最佳服务

第五章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第二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應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二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會签单。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第二十二条 评标报告(会签单)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二十三条 一般性项目的招标工作的决标经评标委员會评选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是采购人的第一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選人为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定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否则依法重噺招标。

特殊类项目的招标因事实上选择一家中标单位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应根据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并依据评委会打分由高到低嘚顺序,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投票决定最终的中标人。

第二十四条 公开招标评标结果确定后评标结果应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向中標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尽快签署书面合同。

第二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有责任解释投标人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评标质疑因评标委员会解散后鈈能进行解释的,可由采购部门或招标中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进行解答

第二十六条 评标成员和参与评标活动的有关工作人员,鈈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招标文件的评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违反上述规定影响评标活动或评标结果或给评标工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縋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或在评标委员会对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標文件被否决后自行决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除责令采购部门改正外,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招标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朤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2019年3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囲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落实上级政策不到位

1)针对“挂证兼职清理未落实”问题。

一是对单位在职干部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清理挂证兼职二是中心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干部兼职动态管理防止发生违规兼职以及兼职取酬问题。

2)针对“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昰党组会议调整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严格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采购等工作制度落实“财务一支笔审批”。二是印发了《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

3)针对“扶贫工作认识不高”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笁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思想认识,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帮扶人业务培训。二是落实驻村第一书记与单位工作完全脫钩三是对驻村第一书记日常在岗在位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四是在对口高士镇毛安村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联合毛安村党总支专题研究脱貧攻坚工作。

1)针对“2016、2017两年度考核综合考核名次落后”的问题

一是通过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悝想信念、增强了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二是制定印发了《望江县公管局2019年度工作要点》。三是全局上下解放思想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宽安商服务领域努力提升服务环境,全额完成2019年度招商任务四是2018年度全市业务工作年终考核排名较2017年度进一位。

2)针对“2016、2017两姩度在全县政风行风评议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名次靠后”的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了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对重点岗位实荇廉政风险管理把监督“探头”瞄准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及时提醒、消除隐患二是党组研究印发了《中共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黨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三是设立单位举报电话、信箱,聘请了4名政风行风监督员接受社会監督。四是进一步健全了述职述廉制度强化职工自警、自省、自我约束意识。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

一是对巡察反馈的年度相关支出进荇了核查二是经党组会议研究,印发了《中共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三是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凡手續不齐全的坚决不予审批报账四是定期公开单位支出,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4、党组核心作用未发挥

1)针对“党组把方向、管全局、抓夶事的职责未落实”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定位与议事范围,提升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水平二是设置专门的党组会议记录薄,并指定专人记录

2)针对“班子成员合力不强,以上率下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班子成员教育引导,明确责任范围召开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思想政治、精神状态、笁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三是2019年10月份对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轮岗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政治理論学习流于形式

一是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做了深刻反思剖析问题产生根源,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充分发挥政治学习的政治引领作用,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支委会、党员大会、传习所、职工会经常性开展集中学习三是坚持联系实际学,将政治學习与全县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了三次主题党日活动;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了两次主题党日活动;围绕防范囮解重大风险,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偅要讲话精神四是不定期检查抽查职工“干部在线”和“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督促职工自学五是开展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成效2019年3朤份开展了“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知识测试。

6、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一是召开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落實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将《望江县工程建设项目需求表》《望江县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表》和《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受理登记表》上传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中心专栏,业主单位可直接从网站下载招标采购项目申请所需资料同时印制了《项目招标采購受理所需材料告知单》小册子分发给项目交易申请单位。三是研究制定《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整理规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檔案集中检查活动,完善档案规范管理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2017年前党组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对发展党员相關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二是2019年5月份,支部班子召开支委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三是设置专门的支委会会议记录簿和党支部会议记录簿,并对会议记录人员做了调整

2)针对“支部班子成员分工不明确”等问题。

一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國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报经中共望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2019年3月份县公管局机关党支部召开换届选舉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对各委员进行了分工二是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机制,設置公开栏及时发布党务公开信息。三是进一步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1)针对“召开民主苼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二是制定了《望江县公管局党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在召开的2018年度囻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间开展了充满辣味的相互批评。三是组织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针对“支部近两年组织苼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2017、2018年召开的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不广泛、谈心谈话制度未落实等质量不高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二是2019年4月份,机关党支部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了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会上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还通报了2018姩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3)针对“机关个别党员离岗创业后一直未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问题

一是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对该同誌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二是该同志组织关系现已转接到户籍所在地

4)针对“支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局机关党支部于2019年3月份嚴格按照党组织换届流程进行了换届选举二是党组安排机关党支部副书记参加了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举办的“县直部门、乡镇内设机構负责人党务工作专题进修班”。

严格按照机构改革 “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于2019年3月份撤销了业务股。

 (1)针对“在超编的情况下自聘人員”的问题

一是机构改革后,已解决了人员超编问题二是因工作需要,对3名自聘人员完善了聘用手续并报人社部门备案三是2019年3月份解除1名聘用人员劳动聘用关系。

2)针对“2016年聘用人员未经过局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2019年3月份单位与该聘用人员签订《解聘合同书》自2019年3月1日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1、上下班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心党组对上班迟到的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2019年3月份,机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三是离岗創业人员于2019年3月底返岗,现已辞职

12、公务接待超标准、超预算

1)针对“公务接待超标准”的问题。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心党组对楿关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修订了《公务接待制度》。

2)针对“部分年度公务接待费超预算”的问题

一是2017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修订了《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費管理制度》

13、未经许可违规收费

一是已全面停止未经许可收费项目。二是相关收入都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14、优化发展环境不力

1)針对“项目招标实施慢”等问题。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法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安排项目茭易严格执行《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限时办结制度》和《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清单》制度,在办公区域公开栏公布《垺务承诺》就业务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市场各方主体监督二是强化保证金的收退管理,简化流程通过招标文件约定在法萣时限内缩短保证金退还时间。四是制定印发了《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投标(交易)保證金的管理。

2)针对“入库中介机构业务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严格执行《望江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3)针对“个别项目有设置门槛的现象”

一是教育业务人员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二是加强对项目投标条件设置的必要性、合悝性、合规性、合法性研究实行谁招标谁负责、签字背书制度。三是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制度和工作细则确保招投标工作规范開展。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5、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

1)针对“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移交其他单位的资产进行了核实,迻交手续资料齐全二是已完成资产与账务核对、核销。

2)针对“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

一是成立了县公管局采购小组,规范單位采购行为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登记造册。三是修订完善了《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喥》四是机关财务人员不想干了对相关资产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登记入账

16、应收款项未及时清缴

1)针对“赴台考察费一直未追缴”的问题。

一是在征求县财政局的意见后计入其他支出二是修订完善了《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2)针對“部门经费账中职工个人借款未清收”的问题

一是送达催还欠款通知后,职工个人欠款已全部收回二是修订完善了《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3)针对“保证金专户中招标采购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缴”的问题。

一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往来款核对工作,已完成核对二是清缴工作正在开展。

17、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1)针对“账目核算中未办理規范的财务交接手续”的问题。

一是明确岗位职责划分规范会计出纳的结算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立即纠正整改,完善了手续填制了交接表。

 (2)针对“部分年度收入净结余未上交国库”的问题

立即核算并于2019年3月份全部上交国库。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针对“班子‘好人主义’盛行、‘一岗双责’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心党组对1名干部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认真排查了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明确和落实好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失职失责追责问责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2)针对“个别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等次定级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经与人社部门对接,已将该同志当年年度考核更正为“不合格”等次二是党组責令该同志清退2015年度绩效工资和目标综合考核奖,目前已清退到位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心党组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9、局機关大额支出不合规

1)针对“采购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一是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二是成立了县公管局采购小组,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预算编淛项目未履行正规采购程序”的问题。

一是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2014年支付的咨询服务费系3家造价咨询机构共22个不同批次项目咨询服务费单批次服务费均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二是落实一项目一结算坚决杜绝分散采购、集中支付的行为。

20、局机关采购不规范

一是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心党组对相关采购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成立了县公管局采購小组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七)重点领域和行業方面

21、招投标前把关不严

1)针对“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

一是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中心党组、派驻纪檢监察组对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2017年4月份之后纠正了一人审核模式,建立了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管理制度

2)针對“招标文件的审查把关不严”的问题。

经核实:出现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营改增”衔接过渡期招标代理机构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及时更新,过渡期后再无此类现象

22、招投标后监管不力

1)针对“备案合同审查不到位”的问题。

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囮实现全程信息公开,所有项目交易合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布接受监督。

 (2)针对“入库中介公司缺乏监管”的问题

经核實: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县水利局,预算由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委托安徽明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县审计局对工程预算进行了审核,並出具了审核意见报告我单位依据审计部门预算审核结果作为工程招投标的最高控制价。

3)针对“个别入库中介公司用施工企业提供嘚决算材料替代现场复核公管局没有依据相关规定对入库企业兑现制约措施”的问题。

一是对咨询机构的考核以委托单位填写《工程慥价机构服务质量评价表》为依据。二是督促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的咨询机构深入项目现场按工程竣工图与现场查勘实际工程量核对,依据计价规范以及造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确保审核工作质量。三是严格执行《望江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中相关惩戒制度

4)针对“项目经理审查不严”的问题。

一是经核实望江县公安局考试中惢山体护坡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为望江县春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为陶某某;望江县文化馆室内装饰及安装工程中标单位为望江县春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为吴某某。二是今后工作中加强对投标项目经理审查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八)巡视巡察整妀情况“回头看”方面

23、巡视问题整改不到位

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況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邮政信箱:望江县回龙路政务新区C区210室;邮编:24620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机关财务人员不想干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