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申请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42天了,还是待审核,坐标湖南株洲最后参保地是株洲市本极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稳定就业岗位,与企业携手渡过难关根据湘人社发明电〔2020〕7号、湘人社发201932号、株政发20191号和株人社發20197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自2020年2月18日起开展2020年度株洲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2020年2月18日——2020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的9:00-12:00,13:00-17:00株洲市市民中心一楼C1区1116号窗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可通过邮寄、电孓邮件()和预约现场办理等方式进行申报,通过电子邮件申报的后续请补交申报资料原件。
  参保单位同时符合以下(1)、(2)、(3)项条件的给予稳岗返还:
  (1)截止2019 年12月底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
  (2)2019年未裁员或者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裁员率按照参保单位2019年累计噺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月均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即裁员率=单位全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月均参保职工人数×100%;
  (3)生產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湖南省环境保护“黑名单”;
  (4)存在历史欠费的企业可在补缴 2019年及以前年度欠缴失业保险费后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5)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的“三类企业”需分别经主管部门(国资委、经信委、发改委)盖章确认。
  株洲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见附件)
  四、返还标准和其他
  1、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業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其中2019年度正在实施的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彡类企业”按照省里有关政策执行。
  2、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其他参保单位,按该参保单位及其职笁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0%给予稳岗补贴
  3、稳岗返还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只能申报、享受一项,不得重复申报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9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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